器官移植带来的法律问题

器官移植带来的法律问题
器官移植带来的法律问题

器官移植所带来的法律问题及措施

器官移植,是指摘除一个身体的器官并把它置于同一个体(自体移植),或同种另一个体(同种异体移植),或不同种个体(异体移植)的相同部位(常位)或不同部位(异位)。随着现代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 人体器官移植已成为一项先进医疗技术,是医学领域所取得的重大科技进步成果。并且由于人体器官移植涉及社会关系比较复杂, 此项技术从一开始出现就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实践表明,人体器官移植是挽救脏器衰竭病人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当一个人生命垂危,而器官移植是挽救病人的唯一方法时,考虑器官移植是适宜的,也是充分可行的。病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其他的考虑都在其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生命健康因人体器官移植的成功应用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生命因器官移植而得以延长,健康因器官移植而得以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因器官移植技术的应用得以提高。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新技术革命推动着生命科学的发展,人类传统的生老病死的自然生命过程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人们的生命健康会因器官移植技术的成功变得更加充满活力与生机。

器官移植的现状:

据统计,至2003年底全世界器官移植已突破百万例次。国际上人体器官的移植涉及到重大人体器官,如肾移植、肝移植、心移植、胰移植、肺移植、骨髓移植等方面。而中国器官移植始于20 世纪60 年代,1974年第一例肾移植成功。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至2002年底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登记处统计共施行各种实质大器官移植48121例次,其中肾移植46002例次,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国际上能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在中国几乎都能开展。尽管中国移植数量在稳步增加,但必须看到与世界领先水平的差距,中国器官移植后存活率仍然还很低。国内肝移植的中长期生存率3 年为60%左右,5 年不超过40%。美国每年有10 万人接受肝移植手术,但在中国每年仅有不到500 个肝病患者能享受到这种服务。

器官移植引起的法律问题:

1.器官移植的高费用引起的社会不公正。众所周知,器官移植的费用很高,据初步估算,目前中国如果对全身状况较好的普通肝病患者施行肝移植手术,从入院检查到出院全程需治疗费20-25 万元,而重症患者的治疗费用要更高,手术还有可能失败。术后还要持续服用各种抗排斥药物,每年费用高达数万不等,由此可见,做移植手术的费用是相当昂贵的,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患者只好等待死亡,从而引发社会不公平性等伦理性问题。并且,事实上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做移植手术的,是否做就要视个体的情况而定,处理不当治疗效果就不明显,甚至加快死亡。这就牵涉到卫生资源的宏观分配问题。在世界经济普遍紧缩的情况下,如果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过多,需要数十亿乃至上百亿的费用,这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同时,如果在器官移植上所花费用过多,就会影响到其它医学研究领域,如对癌症和艾滋病的研究,新的疫苗的研制等等。

2.器官移植有太多的功利主义色彩,违反了传统的道德观念。经济利益的驱动使部分医院既多做又滥做移植手术。卫生部明文规定要通过三甲医院考核且每年须完成器官移植 5 例以上才能进行移植手术。但是,一些医院不仅不按照规定执行,反而为实现目标不择手段地从知名医院请来专家带着病人到本医院做手术,甚至医院为挽留病人而采取给予减免医疗费用或免费医疗的办法。这种做法其实使移植手术变成了商品交易,其巨大的医疗费用进而成为医院沉重的经济负担。更严重的是医疗机构在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时,既不遵守《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和医学伦理原则,也不根据患者病情、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案和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治疗措施,而是背离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擅自开展人体器官移植。

3.法律规定不明确,人体器官被滥用。由于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都认为捐献死者器官是不孝义之举,很难接受一些新的具有现代性的理念,无法接受活体或尸体器官捐献,同时移植手术成功率低,移植器官需求远大于供应。由此导致社会上有一些人企图以此谋利,出售不合格的器官,甚至把急需用钱的人解剖开来拍卖给有钱的人。经验证明,市场上出售的器官比自愿捐献的质量低,出卖者为了钱常常隐瞒自己的病史和遗传史,结果将疾病传染给接受器官移植的人。同时,器官

市场加剧了两极分化,有钱人可以任意购买器官,享受器官移植的好处,而穷人则为生活所迫出售自己和亲属的器官,不可能做到真正的自愿同意。例如从艾滋病或HIV携带者供体获取的器官,均有传播艾滋病的可能。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等报告器官移植可导致艾滋病传播,国内也有肾移植术后发现艾滋病的报告对肾移植供者进行艾滋病的调查也有发现供者为HIV携带者。供体器官的紧缺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艾滋病等的一些传染病的感染率持续上升,社会犯罪率上升,使社会出现动荡,加剧了人们心里的恐慌,破坏和谐社会的构建。

解决措施

从器官移植为人类生命健康提供服务的角度看,器官移植的功能与价值应给予肯定,对于宪法保护的生命权价值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日益发展的器官移植对保护生命权价值也带来了新的问题。我国现有的法律不能应对因器官移植技术引起的相关纠纷的处理。因此,必须有法律规则用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的解决:

1.活体器官的采集必须得到捐赠人的明确同意。器官采集涉及供体及其亲属和医生三方之间的关系。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捐赠人的利益,保证同意是在真实自愿的基础上做出的,“知情同意”应成为器官移植中的一项必经程序。医生有告知捐赠人全部真实情况的义务,如果违反告知义务而导致非真实的自愿捐献行为且严重损害其健康时,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为了使自愿易于理解和便于执行,法律应对自愿同意的表示方法做出具体的规定。凡是活体捐献的、捐献人必须亲自表达捐献意愿,任何人包括他的最近亲属都不能代其做出决定。对于未成年人和其他具有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必须取得其法定代理的人同意。由于未成年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特殊性,根据国际刑法学协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即使已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必须是为了挽救捐赠人的一名近亲或挚友免于明显而现实的危险。

2. 在决定死者的某一器官或组织是否可以移植时,死者生前所作出的明确的或可推定的意思表示具有最大的决定性。这就是说,对于尸体的捐献也应首先采取自愿的方式,例如填写卡片,履行登记,书立临终遗嘱等。对于意外死亡,应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当死者的意愿不能根据足够可靠的声明或其他因素加以确定时,应尊重其最近亲属的决定。当他们的意见不一致时,应按亲属关系排序,

上一顺序的亲属具有优先权,同一顺序的意见相左时,以大多数人的意见为准。亲属的决定也应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在案,送医疗机构保存并谨防公开。

3. 人体器官和组织的商业化行为应予防止,特别是要采取措施防止利用捐赠人或其亲属的经济困难而取得的器官和组织,必要时以刑事法律加以制裁。世界卫生组织明确宣布,人体器官交易不符合人类的基本价值观,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和该组织的最高准则。对于带有商业性质的器官转让行为,对于为有偿移植或有偿转让而为自己或他人制作或发送广告的行为,对于医疗机构或个人未经合法授权而进行器官存储以图牟利的行为,均应作为犯罪论处。

器官移植医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必将促进我国相关一系列立法的变革。法律工作者则需要积极思考现有法律的不足.参考已经有的闷外立法的先进经验。充分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提出适合的法律建议。推动我国在器官移植方面的立法尽快颁布。以期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使医学技术的应用为人类服务。

浅谈器官移植立法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器官移植立法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诞生了人体器官移植这门新兴医学技术,同时 给法律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理解人体器官移植涉及的法律问题,如何用法律规制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如何在立法上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人体器官移植法律制度体系,是我们面对的重大挑战。 [关键词]器官移植;医学贡献;立法可能性;立法模式 器官移植是20世纪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技术,是人类改变传统的药物治疗方式而使伤病器官恢复功能的一种新型医疗模式,它给医学领域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在基因治疗、人工生殖和器官移植三大领域中,器官移植的医学和法律实践最为成熟,取得了举世公认的重大进展。”[1]但它也引发了大量法律问题,各国法学界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激烈争论,相关立法也对包括买卖人体器官、强摘他人器官等器官移植犯罪进行了打击,这在一定程度上维系了各国生命伦理秩序的稳定。近年来,我国器官移植技术也获得了飞速发展,但相关立法却并未对器官移植涉及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做出实质性规定。为此,需要在我国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人体器官移植法律制度。 一、器官移植 (一)器官移植概述 器官移植是p器官移植是20世纪人类医学史上几个最伟大的进展之一。人类器官移植的历史可上溯到公元前300年,古代中国就有关于组织和器官移植包括心脏移植的描述。近代移植开始于18世纪后期,早期的移植关注的重点是移植的技术。人类真正实现实体器官移植的历史不到50年。早期进行的肾移植均以失败而告终。器官移植的成功主要归功于外科技术的成熟、免疫学的进展和先进的免疫抑制治疗方案。 回眸20世纪医学发展史,器官移植无疑是人类攻克疾病的征程中一座屹立的丰碑。移植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历经坎坷,达到了今天的临床应用阶段,使得成千上万的终末期患者重获新生。移植医学不愧是本世纪医学奇迹之一,并且不断向其他医学领域扩展和挑战。 二、我国器官移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数量世界第二,器官严重紧缺 21世纪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给器官衰竭的患者带来了希望,但是供移植的器官长期严重供不应求,制约了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居世界第二位,国际上能够开展的人体器官移

器官移植问题综述

器官移植存在的伦理问题 一、活体供者问题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是能否在活体身上摘取器官的问题。 2、是活体供体器官的商业化问题 二、尸体供者问题 1、是传统文化以及伦理观念上的障碍。 2、是确定供体死亡时间的问题。供体器官必须 是活器官,这是器官移植的前提,什么时候可以从 “尸体”中拿出器官。成为器官移植的首要问题 三、利用死囚器官问题 1、死刑犯处于弱势地位,由于被剥夺了 自由权利而很难真正的知情并真实有效地表达死 后愿意捐献器官的决定。 2、对于受者来说.使用囚犯的器官会产生一定心理负担,担心自 己会变得像囚犯那样容易冲动和犯罪。 四、选择受者的问题 受体选择主要依据国 家或社会通行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受体选择的医学 标准和原则采取的是综合应用原则,并视供体和受 体的具体情况而定.包括病人的社会价值、应付能 力等社会因素 五、异种器官移植问题 由于异种移植是将其它物种的细胞、组织、器 官植入人体.因此对于准备接受动物器官的受体来 说。异种器官移植对“使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本质 对人类个体和整个人类基本的完整性和 内在价值提出了挑战。因为异种移植很可能改变人 的行为甚至恩想。使人类更接近动物。磷嚣前的伦 理学体系对就很难做出回答 伦理问题的处理对策 器官移植应遵循的伦理原则来减少伦理问题的出现 1知情同意原则 这是器官移植所要遵循的首要的伦理原则。无论是供体还是受体,都应在自愿的情况下接受手术,并且在术

前要进行如下几方面的交代:(1)受体的病况和可能采取的治疗措施及预后(2)某一活体器官移 植术的现状(3)活体器官移植术的手术过程(4)器官切取时可能发生的危险(5)有关这一技术远期疗效及并发症发生率(6)出现并发症后可能采取的救治措施(7)术后需长期使用免疫抑觎 剂及有可能带来的毒副作用(8)手术期费用及术后长期的医疗费用。在供受体完全知情的条件下, 还应该客观判断受术者本身或其监护人有无行为自主能力。还要帮助手术者排除其来自内部或外 部的压力因素的影响,最终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愿。 2 生命价值原则 生命价值原则包含尊重生命和尊重生命的价值两方面。它强调生命的神圣性和生命质量的统一性。这一原则的具体要求就是需要严格掌握选择供受体和移 植手术适应症的标准,不做弊大于利的手术。 3 公平的原则 美国医院伦理委员会制订了一个合理分配卫生资源的若干准则,可以作为体现器官移植公平原则的参考。大致是:(1)照顾性原则,即照顾病人过去的社会贡献(2)前瞻性原则,即考虑病 人未来对社会的作用(3)家庭角色原则,即重视病人在家庭中的地位(4)科研价值,即有科研价值者优先一般病人(5)余年寿命原则,即考虑病人生命再生期的长短及质量。此外,还有广为一 采用的中性原则,即排队原则。这些原则均体现了一定的公平性。 参考文献: 吕军,叶章群,李倩.器官移植面临的伦理问题及对策[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6,19(1).37—39. 张玲.器官移植的社会伦理思考.医学与社会,2006,19(5):24—25. 黄淑贞等.肾移植后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的胸部x线表现[J].实用放射学杂志,2001,17(5):360--362. 叶桂荣.肾移植供受者病毒感染的调查与分析[J].护理研究,2002,16(6):321--323. 王一凌等.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现状、伦理观念与立法问题概述.四川生理科学杂志,2003,25(1):39-41.

器官移植的道德

【案例导入】:某医院接到河南某县农村一位小学教师的来信,他提出愿意将自己的眼角膜献出,以换取一定的报酬用于办学。他的理由: 1、当地经济状况极差,政府虽多方筹资,但仍有数百名适龄儿童无法人学。 2、他本人年近46岁,全身浮肿,确诊为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目前虽能坚持工作,自感生命有限,愿将其眼角膜献出,为改善本乡办学条件做点贡献。 对此,应如何回信答复? 学生讨论发言,教师补充:该怎么回信,我们这里暂且不揭晓,等学完这一章以后我们再来回答这个问题,在器官移植中应遵循哪些伦理原则。 (首先应肯定这位教师的奉献精神是可贵的,但此举不能支持,理由: 1、我国国家法律规定,器官不能商业化。 2、为了改善办学条件而使一个人失明,这是不人道的。 3、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减轻病人的痛苦,不能为了其他目的而给患者带来新的伤害。 4、个人的付出不可能使当地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 第八章器官移植中的道德 一、器官移植 (一)概念:器官移植是指摘取机体的某一个器官,并将该器官移植到某一个个体(包括自体移植、同系异体移植、同种异体移植、异体异种移植)的相同(常位)或不同部位(异位),以达到某种治疗的医学目的。 器官移植的价值所在: 1、它使许多本来必死无疑的心、肝、肾衰竭患者获得新生。 2、它能减轻经济负担,肾移植的费用要比维持晚期肾衰病人的透析费用经济得多。 (二)器官移植的发展简况 我国被认为是最早提出“器官移植”这一设想的国家。在《列子》中有这样的记载:相传鲁国的公扈、赵国的齐婴两人生病之后,同时去请神医扁鹊为其诊治。在扁鹊的精心调理之下,他俩的病没用多少时间就痊愈了。可是,扁鹊却对公扈和齐婴说:“你们所得的病,都是邪气从外影响了脏腑所造成的,用药物或针石就能治好。这几天我发现你们身上还潜伏着一种病,那是从娘胎里带出来,并随同你们身体的发育而一道生长的。这种病很危险,我愿意再给你们治一下,你们看怎么样?”二人都非常诧异,忙询问道:“我们还有什么病,希望您能先说说这种病的情况和症状,然后再作决定。” 于是,扁鹊先对公扈说:“你有远大的抱负,又善于思考问题,遇事能有很多的办法,但遗憾的是气质较为柔弱,在关键时刻往往优柔寡断,犹豫不决,坐失良机。”接着,他又转向齐婴:“你呢?则正好与公扈相反。你对未来缺乏长远的打算,思想比较简单,然而气质却很刚强,为人处事少用心计,却喜欢独断专行。”最后,扁鹊对他俩说:“如果能把你俩的心交换一下,那你们两个人都将成为最完美的人。” 公扈和齐婴听了扁鹊的分析之后,都愿意接受换心手术。于是扁鹊就让他们喝下特制的麻醉药酒昏迷三天,剖开他们的胸部,取出他们的心脏,相互交换后再安放上去,然后再敷上神药。等他们苏醒转来后,仍如术前一样健康强壮。他们一同辞谢了扁鹊之后,就各自回家了。 可是,由于心已互换,思维产生了错位,结果公扈就回到了齐婴的家,而齐婴则回到了公扈的家。这两家的老婆孩子都不认识回家的人,于是都发生了争吵。公扈、齐婴无法可想,只好请扁鹊出面解释。扁鹊就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这两家人,这样才使争吵得以平息。 古人的想象是很丰富的,但是这则古代寓言故事的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在当时的条件

器官移植论文

分析器官移植给我们带来的问题 随着医学科研工作的迅猛发展、医学理论和医疗技术的突破、仪器设备的不断创新,器官移植在医疗中越来越占据更重要的地位。,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快速发展,无数曾经无法治愈的病人通过器官移植手术获得了“新生”。器官移植有着悠久的历史,但直到最近几十年,才在技术上真正有所突破器官移植技术在我国发展迅速,给广大病人带来了福音,使人类日益远离疾病的痛苦和死亡的威胁,在延长生命时间和提高生命质量两方面为人类提供了巨大福祉,但器官移植技术在我国的发展也遇到了一些障碍,与此同时,它所产生的伦理和社会问题同样引发了各个方面的深刻讨论,这无疑是其发展中遇到的挑战之一。 首先,器官移植中器管的分配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器官是一种稀有的卫生资源,因此不可能按需分配。其分配标准一直是伦理学讨论的问题之一。器官移植是救命的技术,而不应该是用来赚钱的技术。优先分配给谁?如果仅依据支付能力来分配器官这种稀缺资源,造成器官移植这种技术仅能为富人享有,将穷人排除在外,这是不公正的。政府、社会、医疗机构有责任使穷人也能得到这种技术服务。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是人体器官移植的基本要求.通过对我国器官移植资源分配的现状、提出实现我国器官移植资源分配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对策.首先,建立一个以医学器官移植专业协会为主的全国统一的人体器官供求信息库.其次,制定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患者排序和人体器

官分配的原则.最后,在设立伦理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管理和监督机构,以期实现我国器官等稀缺卫生资源分配的真正公平. 其次,在器官移植中存在着伦理问题。第一,关于知情同意的伦理学问题,这是器官移植的首要伦理问题,除了烈性传染病和某些精神病以外,所有的医疗活动都需要建立在受术者知情自愿的基础之上,这也是现代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重要实践原则。知情同意对于供体而言,就是强调自愿捐献,从尸体上摘除器官和组织,一定要有生前自愿捐献的书面或口头遗嘱;对于活体捐献者,知情同意更是不言而喻。目前一般来源于受者的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或自愿献出器官的健康者。如果接受者是至亲,而且处于关键时刻,合格的捐献者可能感到压力很大或者被迫成为一个捐献者。他们可能不想成为一个捐献者,但他们可能在巨大的压力下这样做,如果他们不选择这样做,便有一种沉重的负罪感。所以人们必须关心确保给予预计的捐献者以进行自由选择所必需的心理和伦理空间。第二,器官来源的伦理学问题,活体供体器官被摘除以后自身的健康会在一定程度上受损,据报道迄今已有20%的供肾者死于单肾切除,还有大量的移植中心报告活体供肾者切除一个肾后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健康人提供器官,要作出自我牺牲,要冒出现并发症和危及预期寿命的风险。供体“舍己救人”的精神值得提倡,但必须同时考虑其基本的健康利益不受侵犯。活体供体的另一个伦理问题是器官的商业化。器官作为一种稀有的卫生资源,是供不应求的,供体器官选择就成为器官移植的关键性问题。哪一种收集方式更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呢?是自愿捐献是推定同意,还

中国器官移植的现状、成因及伦理研究

中国器官移植的现状、成因及伦理研究? 唐媛1,李建华1,吴易雄2 1. 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2. 中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湖南长沙(410078) E-mail:wuyixiong100@https://www.360docs.net/doc/544904848.html, 摘要: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指将他人的具有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和肾脏等器官移植给患者以替代其病损器官的技术。中国器官移植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移植数量逐步增加,发展速度逐渐加快,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除肾移植外其他器官移植从开展例数、存活时间或从效果上都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原因除技术、药物等条件方面外,还存在伦理发展与法规建设滞后的问题。因此,全面阐述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保障实现器官移植真正造福于民的目标,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国;器官移植;现状;成因;伦理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指将他人的具有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技术。1998年10月北京某医院一位眼科医生为救治两位病人,未经一位死者家属同意,擅自摘取了尸体角膜。死者家属见此事后,将这位医生告上了被告席。1999年1月18日《健康报》第1版就登载了这起纠纷,记者就此器官移植问题作了专题报道。同年3月初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做出了对这位医生擅自摘取尸体眼球一案不予起诉的决定,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也专题报道了这起纠纷。虽然这起“眼球丢失案”已经过去近10年了,但由此引发的中国器官移植若干伦理和法律问题,则引起了医学界和伦理学界的持续讨论。为使中国人体器官移植走上规范化的轨道,2006年3月16日卫生部正式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同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中国有关人体器官移植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规定了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的准入和资格认定,明确了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为三级甲等医院,并须具备的条件是有具备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执业医师和与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有与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有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有完善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这一规定一出台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对于规范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健康等各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中国器官移植的现状 中国器官移植始于20世纪60年代,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早在1974年就成功移植了第一例肾脏,1978年就成功移植了第一例肝脏和第一例心脏,1979年卫生部与同济医科大学联合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器官移植研究所,建立了器官移植登记处,拥有了一大批优秀的器官移植专家。80年代来中国相继开展了胰岛、脾、肾上腺、骨髓、胸腺、睾丸和双器官的联合移植。近年来中国器官移植在各种临床器官组织和细胞移植、同种和异种移植的实验研究、保存灌注液的创制与应用、现代移植免疫与检测,以及新的免疫抑制药物的临床验证等方面又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1998年国内开展肾移植的医院有68家,当年共进行肾移植3596例,到2000年有108家医院开展肾移植,肾移植数达4830例。目前中国内地已有164家医院经卫生部审定批准开展器官移植,每年肝移植数在3000例到3500例之间,居全球第二位,截至2007年6月底已累计完成14613例。每年肾移植数目超过100例的医 ?本课题得到中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2340-77221)的资助。

中国器官移植的现状_成因及伦理研究_唐媛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指将他人的具有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及肾脏等器官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技术。1998年10月北京某医院一位眼科医生为救治两位病人,未经一位死者家属同意,擅自摘取了尸体角膜。死者家属见此事后,将这位医生 告上了被告席。 1999年1月18日《健康报》第1版就登载了这起纠纷,记者就此器官移植问题作了专题报道。同年3月初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做出了对这位医生擅自摘取尸体眼球一案不予起诉的决定,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也专题报道了这起纠纷。虽然这起“眼球丢失案”已经过去近10年了,但由此引发的中国器官移植若干伦理和法律问题,则引起了医学界和伦理学界的持续讨论。为使中国人体器官移植走上规范化的轨道,2006年3月16日卫生部正式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同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中国有关人体器官移植的第1个纲领性文件,规定了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的准入和资格认定,明确了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为三级甲等医院,并须具备的条件是有具备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执业医师和与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有与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有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 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有完善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这一规定一出台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对于规范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健康等各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中国器官移植的现状 中国器官移植始于20世纪60年代,虽然起步 较晚,但发展较快,早在1974年就成功移植了第1例肾脏,1978年就成功移植了第1例肝脏和第1例心脏,1979年卫生部与同济医科大学联合成立了中国第1个器官移植研究所,建立了器官移植登记处, 拥有了一大批优秀的器官移植专家。 80年代来中国相继开展了胰岛、脾、肾上腺、骨髓、胸腺、睾丸和双器官的联合移植。近年来中国器官移植在各种临床器官组织和细胞移植、同种和异种移植的实验研究、保存灌注液的创制与应用、现代移植免疫与检测,以及新的免疫抑制药物的临床验证等方面又取得了许 多可喜的成绩。 1998年国内开展肾移植的医院有68家,当年共进行肾移植3596例,到2000年有108家医院开展肾移植,肾移植数达4830例。目前中国内地已有164家医院经卫生部审定批准开展器官移植,每年肝移植数在3000例到3500例之间,居全球第2位,截至2007年6月底已累计完成14613 文章编号: 1005-8982(2008)08-1142-04 ?学术交流? 中国器官移植的现状、成因及伦理研究 唐 媛1,吴易雄1,李建华2 (1.中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湖南长沙410078; 2.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摘要: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指将他人的具有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和肾脏等器官移植给患者以替代其病损器官的技术。中国器官移植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移植数量逐步增加,发展速度逐渐加快,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除肾移植外其他器官移植从开展例数、存活时间或从效果上都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原因除技术、药物等条件方面外,还存在伦理发展与法规建设滞后的问题。因此,全面阐述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保障实现器官移植真正造福于民的目标,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中国;器官移植;现状;成因;伦理 中图分类号:R617 文献标识码: C 收稿日期:2007-11-06 *基金项目:中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No:1343-76228) [通讯作者]李建华(1959-),男,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第18卷第8期中国现代医学杂志 Vol.18No.8 2008年4月 ChinaJournalofModernMedicine Apr.2008

器官移植案例

器官移植的伦理争论 儿子移植父亲睾丸遭遇伦理问题 26岁的广西男子黄德(化名)在两岁时不幸被狗将整个阴囊和睾丸咬掉。2001年前往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求医。因黄德没有兄弟,只能移植父亲的睾丸,对此,已做过数十例睾丸移植的人民医院泌尿科詹炳炎教授介绍,黄德移植父亲的睾丸后,有可能生育孩子。但孩子是喊黄德“爸爸”还是“哥哥”呢? (摘自2001年8月30日《福州晚报》) 关于供体方面的伦理问题 案例1:媒体报道,美国加州16岁少女亚拉刚刚过16岁生日,就被告知已患慢性骨癌,唯一有效的方法是进行骨髓移植,为救女儿,孩子的父母听从医生的建议决定再生下一个孩子,希望在仅有25%可能性中能幸运生下一个与女儿骨髓同型相容的孩子。结果如愿以偿生下了妹妹玛丽莎,骨髓与姐姐完全相同。当14个月时,医生用玛丽莎的骨髓为亚拉实施了骨髓移植。一年后,亚拉完全恢复了健康。 其一,生下玛丽莎的目的是为了救姐姐的命,这对玛是否公正?是否有损其健康? 其二,父母或医生是否能真正代表玛的利益? 其三,如果要移植一个心脏,能否生一个孩子取下其心脏? 关于受体方面的伦理问题 案例2:2001年1月15日,我国留学加拿大的一位22岁的学生在剧烈运动之后感到不适,心脏一度出现停跳。医生确诊为病毒性急性心肌炎,造成心肌坏死。医生采用体外循环方式维持他的生命。由于体外循环在医学上最多只能维持72小时,经加拿大政府多方努力,终于在美国找到与病人匹配的心脏。但当心脏运抵加拿大西部的阿尔伯塔大学附属医院时,医院里还有几位需要做心脏移植手术的患者,后来医生经考虑具体情况和无记名投票,决定将惟一可用的心脏先移植给生命垂危的中国留学生。 案例3:器官市场 随着器官移植手术的日益增多,单靠捐赠等方式获得的器官难免不足。德国图托根医药公司在过去一直从事人体器官生意,庞大的美国市场让他们大赚特赚。 2004年8月5日,乌克兰工程师安纳托里·卡尔扎克在基辅去世,他的尸体被送往当地的法医研究所尸检。当晚,安纳托里的女儿丽娜就接到电话,让她第二天早晨尽快赶往研究所商谈重要事。 当她来到研究所时,和这个法医研究所有关联的一家公司工作人员向她坦述移植皮肤的事项。最后,丽娜在文件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但是现在,丽娜知道自己是被忽悠了。这个乌克兰公司因为向德国图托根医药公司提供人体器官正接受检方的问询。而后者又转手将这些人体器官推向美国市场——不光是皮肤,跟腱,骨头甚至软骨都是这家德国公司的“产品”。“这让我太震惊了,”丽娜说,“如果我知道这些,我绝对不会签字。” 一份调查文件透露,2000年,图托根医药公司的仓库中已经存有688个膝盖骨腱、1831个膝盖骨、1848个腓骨、1196个脚骨以及其他20000多个人体器官。让人瞠目结舌的是,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曾经认定20家乌克兰公司有资质向美国市场提供人体器官,但是在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数据库中,这些公司的联系方式都是相同的,都指向位于德国巴伐利亚

器官移植带来的法律问题

器官移植所带来的法律问题及措施 器官移植,是指摘除一个身体的器官并把它置于同一个体(自体移植),或同种另一个体(同种异体移植),或不同种个体(异体移植)的相同部位(常位)或不同部位(异位)。随着现代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 人体器官移植已成为一项先进医疗技术,是医学领域所取得的重大科技进步成果。并且由于人体器官移植涉及社会关系比较复杂, 此项技术从一开始出现就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实践表明,人体器官移植是挽救脏器衰竭病人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当一个人生命垂危,而器官移植是挽救病人的唯一方法时,考虑器官移植是适宜的,也是充分可行的。病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其他的考虑都在其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生命健康因人体器官移植的成功应用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生命因器官移植而得以延长,健康因器官移植而得以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因器官移植技术的应用得以提高。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新技术革命推动着生命科学的发展,人类传统的生老病死的自然生命过程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人们的生命健康会因器官移植技术的成功变得更加充满活力与生机。 器官移植的现状: 据统计,至2003年底全世界器官移植已突破百万例次。国际上人体器官的移植涉及到重大人体器官,如肾移植、肝移植、心移植、胰移植、肺移植、骨髓移植等方面。而中国器官移植始于20 世纪60 年代,1974年第一例肾移植成功。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至2002年底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登记处统计共施行各种实质大器官移植48121例次,其中肾移植46002例次,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国际上能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在中国几乎都能开展。尽管中国移植数量在稳步增加,但必须看到与世界领先水平的差距,中国器官移植后存活率仍然还很低。国内肝移植的中长期生存率3 年为60%左右,5 年不超过40%。美国每年有10 万人接受肝移植手术,但在中国每年仅有不到500 个肝病患者能享受到这种服务。 器官移植引起的法律问题:

器官移植临床案例二

CaseNum214 PtName Amy Farrah Address10 SW Merlin Court Age68 Height5' 11" Weight125 lb Sex F Race White Allergies Codeine SectionName Organ Transplantation CaseName Cardiac Transplantation ChiefComplaint Transfer from St. Andrew Medical Center in cardiogenic shock HxPresIllness AF is a 68-year-old woman with coronary artery disease admitted 10 days ago with chest pain for about 3 hours, diaphoresis, and shortness of breath, which was preceded by about 3 days of shortness of breath, dyspnea on exertion, wheezing, and orthopnea. On presentation, she was tachycardic and normotensive, and EKG revealed loss of R waves across the anterior precordium with no acute ST or T wave changes. Chest x-ray revealed pulmonary edema. Initial CK was 505. She was found to have normal renal function and normal hematocrit. An echocardiogram revealed anteroseptal akinesis, a laminar clot, posterior and inferior right ventricular hypokinesis, severe tricuspid regurg, and mild mitral regurg. She had a cardiac index of 1.4. The patient is on 100% nonrebreather mask while plans are underway for heart transplantation. PastMedicalHx CHF; going for HHTx today Parkinson's disease which is felt to be mild, managed only with Artane which controls a mild tremor Hiatal hernia Endometrial cancer GERD Severe kyphosis and scoliosis SocialHx She lives independently. She is married with very supportive family, church, and husband. She is active and drives. She is a retired secretary. FamilyHx Includes a history of coronary artery disease ReviewOfSystems VS: Temperature 37.5°C, blood pressure initially 155/85 mmHg, decreasing to 110-120/40-60, heart rate 85-90, respirations 10/10 on a ventilator She came with an intraaortic balloon pump 1:1. Initial Swan numbers revealed a cardiac index of 1.49, a cardiac output of 2.55, a CVP of 10, a pulmonary artery wedge pressure of 22, systemic venous resistance of 1474, anda pulmonary vascular resistance of 188 at the time of transfer to transplantation.

器官移植概述

将一个个体的细胞、组织或器官用手术或其他方法,移植到自己体内或另一个体的某一部位,统称移植术。19世纪初已有各种组织或器官移植动物实验报道,临床也许始应用皮肤和角膜移植。20世纪以来,细胞、粘膜、脂肪、筋膜、软骨、骨、肌腱、肌、血管、淋巴管、综合组织移植和各种器官移植,包括单一、双个联合和多器官联合移植都陆续开展。现代国际上通用移植(transplantation)这个名字就是指器官移植,因为当今“移植学”的概念,业已包括了细胞移植、组织移植和器官移植本身在内。分类和概念献出移植物的个体叫作供者,接受者叫作受者或宿主。如供受者为同一个体,叫作自体移植。在自体移植时,移植物重新移植到原来的解剖位置,称为再植术,如断肢再植术。供者和受者不属同一个体,叫作异体移植,按遗传学的观点可分:①同卵双生移植,也叫同质移植,供受者的抗原结构,完全相同,移植后不会生排斥反应。②同种异体移植,供受者属于同一种族,如人与人,狗与狗之间的移植,这是临床上应用最广的一种移植。但由于供受者的组织相容性抗原的不同,移植后会发生排斥反应。③异种移植,供受者属于不同种族,如人与狒狒,狗与狐,移植后会引起极强烈的排斥,目前尚限于动物实验。如果移植物保持着活力,在移植后能恢复其原来的功能,叫作活体移植;相反的是结构移植(又称支架移植),移植物已失去活力或有意识地予以灭活(如冻干血管,骨库存骨)后,再予移植。目的是利用移植物(如血管、骨、筋膜)提供的机械解剖结构,而且保留其外形,使来自受者的同类细胞得以生长存活,所以移植后不会出现排斥反应。根据移植方法,可分为:①游离移植:从供体将移植物完全离断后取下,移植到受者身上,但不吻合血管,而依靠移植部位建立新的血液供应。皮肤、骨、血管都可以作游离移植。②带蒂移植:移植物大部已离断,但还剩有一带血管、淋巴和神经的蒂与供者保持有效联系,等到移植部位新建血液循环后,再切断该蒂。这种移植是自体移植。如各种皮瓣移植。③吻合移植:移植物虽已完全断离,但移植量将移植物的血管和受者的血管予以吻合,建立了有效的血液循环。临床上肾、肝移植都属于此类。④输注移植:将含有活力的细胞群悬液,输注到受者的血管、体腔或组织器官内。也有根据供体来源而加以分类的,如胚胎、新生儿、幼龄和成人细胞、组织或器官移植。一般说来,器官移植有几个特点:①移植器官在移植手术过程中必须始终保持着活力;②手术当时通过血管吻合术,立即重建了血液循环,所以器官移植活体移植和吻合移植;③如为同种异体移植,术后不可避免地会有排斥反应。将供者的器官移植到体内的原来解剖位置,叫作原位移植;移植到另一位置,叫作异位移植。因此,原位移植时必须将受者的原来的器官切除,如原位肝移植。而异位移植,可以切除也可以保留受者原来的器官,如肾移植或胰腺节段移植到髂窝内;有的移植物移植于原器官旁,这种异位移植叫作原位旁移植,如原位旁部分肝移植。概况科学的同种异体器官移植的实验研究发轫于19世纪,待20世纪初血管吻合技术创立后,实验动物的器官移植始获成功。临床上异体器官移植开始于30年代,在50年代以肾移植成功为标志而进入应用阶段。60年代第一代免疫抑制药物(硫唑嘌呤、强的松和抗淋巴细胞血清)的问世,使器官移植获得稳步发展,到70年代已取得很大成绩。自80年代以来,由于新一代强有力的免疫抑制剂:环孢素A的抑制成功,以环孢素A为主联合上述常规免疫抑制药物或单克隆抗体OKT3的抗排斥反应方案广泛应用,使移植疗效成倍增长。现在,肾移植在许多国家(包括我国)已成为一种常规性的治疗方法,肝、心、骨髓等移植也已公认为一种有效的治疗手段,应用日益广泛。胰肾联合、胰腺、胰岛、甲状旁腺、脾移植等已在临床应用获得较好的疗效;最近肺、小肠、肝肠联合、多器官联合移植都已在临床试用而初获成效。各种脏器移植的基础理论研究已深入到遗传免疫学、多种免疫耐受动物模型和异种移植的领域中去。可以认为,器官移植作为一生中综合性的现代医学,确已形成一个新兴的学科。

器官移植临床案例分析一

器官移植临床案例分析一

CaseNum213 PtName Heidi Maryam Address2202 SW Sam Jackson Age59 Height6' 0" Weight198 lb Sex F Race White Allergies NKDA SectionName Organ Transplantation CaseName Cardiac Transplantation ChiefComplaint Orthotopic heart transplantation HxPresIllness HM is a 59-year-old Caucasian female with a history of viral cardiomyopathy diagnosed approximately in 1999. She has had progressive heart failure over the past 2 years with shortness of breath, edema, and severe limitation of activity and is currently maintained on dobutamine and nitroprusside. Attempts to wean off of her inotropic support were unsuccessful. Patient was listed and considered for heart transplantation 3 weeks ago. Past medical history is significant for severe depression, gout, and herpes zoster. After finding a suitable donor, patient underwent heart transplantation for viral cardiomyopathy. PastMedicalHx Unstable angina Status post cerebrovascular accident 2

浅谈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存在的法律问题

浅谈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存在的法律问题 【摘要】人体器官移植的飞速发展,给无数患者带来了重生的福音。由于受各种社会、伦理道德,特别是法律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存在着诸多问题,为避免矛盾的深化,我们应通过构建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器官移植立法的完善,从而为最终达到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本文将从分析我国器官移植的现状原因入手,从法律角度提出人体器官移植存在的法律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案。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human organ transplantation, the gospel is brought to countless patients. Because of various social, ethical and legal factors, we should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This article will propose the legal problems and solutions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law. 【关键词】器官移植;法律;人权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的进步标志着生产力的进步,生产力的改变标志着社会的进步,所以科技能推动社会进步,是人类文明的阶梯和标志!科学技术,尤其是高新科学技术成为当代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第一生产力,成为增强综合国力的核心资源、战略资源、是一种能够产生高附加值的财富,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科技给我们带来日新月集的变化的同时,也给我们的社会伦理道德,法律法规带来了新问题。在生命科学领域,从第一个克隆羊多利开始,不断涌现的新技术一次次超出了人们观念的认识,超过了道德伦理的界限,超过了法律的规范。器官移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在给患者带来福音的同时,也触及了一系列的社会和法律问题。在这里,笔者对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进行了比较分析和立法探讨,同时也对人体器官移植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提出了一些预测和建议,希望能为人体器官移植法律的出台和实践工作的顺利展开提出一点自己的思考。 一、器官移植概述 器官移植,是指将健康器官移植到另一个个体内,并使之迅速恢复功能的手术。器官移植的目的是代替因致命性疾病而丧失功能的器官,使被移植个体能重新拥有相应器官,并正常工作。常用的移植器官有肾、心、肝、胰腺与胰岛、甲状旁腺、心肺、骨髓、角膜等。自1954年肾移植在美国波士顿获得成功以来,人类已能移植除了人脑外几乎所有的重要组织和器官。 二、我国器官移植立法现状 我国器官移植活动开始于 20 世纪 60 年代初,与国外相比起步稍晚了一些,但发展较快。我国现在已经开展了从肾移植、肝移植、心肺移植,到胰岛素、脾移植,以及骨髓、胸腺移植。2009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上,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卫生部公布了一组数据:截至 2008 年,中国施行了86800 例肾脏移植,14643 例肝脏移植,717 例心脏移植,165 例肺脏移植,17 例小肠移植以及 209 例胰肾联合移植【1】。中国飞速发展的移植技术并未真正带动中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立法研究的步伐。首先,内地立法不仅要晚于西方国家,同时也要晚于港澳台地区;其次,从立法层级看,地方法规层出不穷,而我国尚无统一性法律,仅有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关于京津沪等大城市率先进行捐

人体器官移植.

目录 一、我国有关人体器官移植的立法现状 (1) 二、我国《刑法》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犯罪的规定 (1) (一)《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第1款的规定 (1) (二)《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第2款的规定 (2) (三)《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第3款的规定 (3) 三、我国《刑法》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犯罪的立法缺陷 (3) (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入罪后的司法认定缺乏统一标准 (3) (二)组织出卖器官犯罪中人体器官的范围不明确 (4) (三)对介绍人体器官买卖行为涉及犯罪的处罚缺位 (4) 四、完善我国《刑法》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犯罪的建议 (5) (一)尽快确立脑死亡的认定标准并且扩大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犯罪主体 (5) (二)对胎儿器官移植、摘取精神病人的器官等情形做出法律规制,构建完整的规制体系 (6) 五、结语 (6) 参考文献 (7)

器官移植的刑法问题研究 摘要:器官移植是指为恢复患者完全丧失功能的器官的功能,而相应地将他人健康的器官移植于患者的一种医疗技术。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在服务人类治疗疾病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新问题。它的出现为患有器官功能障碍患者带来了福音,然而在器官移植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与此同时它的发展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法律、伦理等问题。2007年国务院公布实施的《器官移植条例》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相关的器官移植行为,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又将器官移植保护上升到了刑法的高度,这是我国关于器官移植刑法规制的一次超越。本文阐述了我国《刑法》关于器官移植规定及处理的现状,进一步分析我国《刑法》关于器官移植立法规定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最后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一点儿立法建议。 关键词:器官移植犯罪;刑法;完善措施 一、我国有关人体器官移植的立法现状 我国器官移植活动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而器官移植立法活动在8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我国台湾地区最早在1986年就公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3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这是我国内地第一部关于器官捐献移植的地方性法规。2007年的3月21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于5月1日生效。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新增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第二款和第三款则以注意规定明确了对实践中较为常见的隐瞒强迫和欺骗摘取活体尸体器官行为的定性。这使我国关于器官移植的法律规制上升到了刑法的高度,从而能够更好的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以及使人体器官医疗管理能够良好有序的进行,符合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符合国际化的趋势,具有极其远大的意义。 二、我国《刑法》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犯罪的规定 我国目前对人体器官移植犯罪的处理依据的是《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第1款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

中国器官移植现状

中国的器官移植现状 中国的器官移植发展到现在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就移植数量及技术已经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很多患者因为手术技术的改进,排斥药物的不断更新得到很好的实惠,大部分患者都可以长期存活,并且过程跟正常人群一样的生活,但是,随着移植市场的不断繁乱,供体严重短缺,很多等待的患者仍然处于无赖和痛苦中,供体越来越少,价格就会越来越高,这就是市场行情,这些都是很现实的东西,虽然技术成熟了,但是中国的器官移植事业却迎来了低谷时期,并不是很乐观,因为移植数量大减,价格飞高,有些患者在等待中绝望,甚至在等待中死亡。另外部分患者,为了早日移植,不惜铤而走险,冒险去小医院做活体移植,在没有国家资格移植的小医院去手术,冒着付出生命的代价,太可悲了。这种现状国家政府应该早就知道,为什么还存在,这就是利益的趋势。 要想改变目前的这种被动局面,必须解决供体来源问题,否则,中国的器官移植事业继续会走下坡路线,很多移植单位因为移植数量的减少会倒闭,移植团队会解散,移植医生也会因此而重新选择就业道理,甚至极少数移植医生因为自己有外科技术不惜冒险,和中介们一起参与非法的活体移植,其实受苦的还是患者们。这种局面不知道还会存在多久,什么时候中国的器官捐献制度才会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要想推动中国的移植事业向进步,绝对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个单位可以办到的,必须是全民参与进来,要改变那种死要留全尸体的封建思想,从学生娃娃就开始改变这种思想,希望我们的下一代都愿意参与进来。每天我国因为交通事导致故脑死的太多了,如果有10%左右的脑死亡患者的愿意捐献出来的话,我估计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就会成为一种非常普通的手术,成为一种挽救生命和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的的常规方法,也不会成为普通患者的负担。希望中国政府及卫生部早日抉择,早日寻找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 征服医生(693591423) 201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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