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举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举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举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举例

例一、某外贸公司2006年5月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化妆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月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15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8元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退税率为13%。要求计算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

应退增值税税额=1000000×13%=130000(元)

转出增值税额=170000-130000=40000(元)

应退消费税税额=1000000×30%=300000(元)

购进货物时:

借:物资采购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0

货物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0000

贷:物资采购1000000

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1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200000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00

贷:库存商品1000000

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000

计算出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13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30000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13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30000

计算出应收消费税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3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300000

收到消费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30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300000

例二、某进出口公司2006年3月购进服装5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7.75万元,出口至美国,离岸价为1.3万美元(汇率为1美元=8元人民币),服装退税率为13%,试计算该公司当月应退税额。

应退增值税税额=77500×13%=10075(元)

转出增值税额=13175-10075=3100(元)

购进货物时:

借:物资采购77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175

贷:银行存款90675

货物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77500

贷:物资采购77500

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1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04000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77500

贷:库存商品77500

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31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100

计算出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1007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0075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10075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10075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保障国家出口免税政策的正确贯彻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主管国税机关批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出口实行免税管理的货物,是指自产货物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70 号)规定的四类视同自产产品。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委托出口非自产货物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税。

第三条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应在第一笔委托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向所在地县(区)级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办理认定手续后出口的货物可按规定办理免税申请。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无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不需提供,但应提供第一笔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二)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不需提供);

(三)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由各市级国税局明确)。

已办理出口免税认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如发生变更、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中止出口免税事项的,应于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撤并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区)级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认定手续。

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额的计算。

(一)增值税免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按出口离岸价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免税额。

增值税免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二)消费税免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或出口销售额予以免征。

⒈出口实行从量定额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免税额=应税消费品出口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⒉对出口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免税额=应税消费品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增值税征收率)×消费税征税率

⒊出口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免税额=应税消费品出口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应税消费品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增值税征收率)×消费税征税率

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以出口发票上注明的离岸价为准(委托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或受托方开具)。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国外运费、保险费和佣金等。如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的,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税。主管国税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第五条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备案和免税核销的申报。

(一)出口货物免税备案的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在货物出口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持以下凭证和资料向所在地县(区)级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和免税备案申报手续。

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其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备注”栏应注明当月出口货物的免税销售收入总额;

⒉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销售收入备案清单(见附表1,以下简称“备案清单”),其中的出口货物免税销售收入(人民币)“合计数”栏应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备注”栏的出口货物免税销售收入总额相一致;

⒊出口合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复印件)和套印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出口发票(退税联);

⒋出口销售明细账(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复印件);

⒌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由各市级国税局明确)。

(二)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的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于规定的期限内按月收齐下列凭证,如实填写《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表》(见附表2,以下简称《免税核销申报表》),在纳税申报期内向所在地县(区)级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出口货物的免税核销手续。如凭证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纳税申报期,可在次月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

⒈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天内申报;属委托出口的,还须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提供,具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⒊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的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属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随同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报送)。

⒋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由各市级国税局明确)。

第六条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备案和免税核销申报的审核、审批。

(一)出口免税备案的审核、审批。

县(区)级国家税务局受理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免税备案申报后,须在当月20日前办结审核和审批手续,并将“备案清单”一联报送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存查。

(二)出口免税核销的审核、审批。

县(区)级国家税务局受理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免税核销申请后,须在当月20日前审核无误并在《免税核销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报送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地级市国家税务局于月底前经人工复核并与有关电子信息核对无误后,在《免税核销申请表》签署审批意见交县(区)级国家税务局作为出口货物的免税依据。

第七条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逾期申报免税备案或免税核销的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不申报免税备案,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报免税核销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报经地级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外,主管县(区)级国家税务局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免税备案或免税核销申报,并视同内销货物按下列公式计算征收增值税。

周筱轩2008-11-8 15:24:25 60.205.209.* 举报

随着《外贸法》的实施,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企业也逐渐呈现上升趋势,对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也愈发显得重要。特别是近期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台,对加强小规模纳税人的出

口退税管理就尤为突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在整个国税系统征管工作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日常监管,为我们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也是是我们当前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急迫问题。与此相关的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

其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5%的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从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公司购进的货物出口,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征收率计算办理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凭普通发票退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5]248号);

其三、外贸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企业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计提销项税额。上述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还须按消费税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8号)。

根据现行出口退税有关政策规定,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货物免税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一、出口退税认定

(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应在30日内持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帐户号码和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等文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格式见附件,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印制),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后出口的货物可按规定办理退(免)税。

(二)不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并持下列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银行基本帐户号码(复印件)

4.代理出口协议及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退税免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生产企业自产产品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或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应在次月10日前

(逢节假日顺延)即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在出口退税申报期内免税申报。免税申报时免税额须按出口货物离岸价计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小规模生产企业纳税人出口属于内销免税的货物,可不向退税部门办理免税申报。

三、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根据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退税。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若委托方是生产企业(不论生产企业是否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其委托代理出口货物比照生产企业的自营出口货物,按“免、抵、退”办法计算退(免)税款。若委托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对不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委托出口商出口自产产品应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依据为受托方已开具《代理出口产品证明》;若不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商贸公司,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收购货物,则不予退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免税申报要求

(一)生产企业

1.报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2.附送资料: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及代理出口协议(委托代理出口企业)、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外贸企业

小规模外贸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

五、出口货物免税额的计算

(一)增值税免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在货物出口后,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免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免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收率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二)消费税免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应根据出口应税消费品数量或出口应税消费品销售额计算消费税免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1.对出口实行从量定额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免税额=出口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2.出口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免税额=出口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3.出口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免税额=出口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出口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六、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申报审核

小规模纳税人应于出口货物报关离境之日起90日内,填写《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按照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中外贸企业的管理规定办理申报、审核。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应按下列公式征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外贸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企业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计提销项税额(其计算公式同上);不予退(免)税的货物若为应征消费税的货物,须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

七、小规模外贸企业各种涉税证明的管理

生产企业自产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业务会计核算解析

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业务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委托加工:即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从国外进口的料件无偿调拨给加工企业进行加工,加工收回后只付加工费,货物复出口后,凭加工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等规定的资料办理退税。另一种方式是作价加工:即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从国外进口的料件将进口料件作价给加工企业进行生产加工,货物收回后付款是整个货物的款项,复出口后凭整个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等规定的资料申报退税。无论是委托加工还是作价加工,实际上均由进口、加工及出口三个环节组成,因此会计核算也按照这三个环节来进行,但是由于受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业务采用作价方式的其会计核算相对复杂。为了清晰反映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业务的特殊性,下面按委托加工和作价加工方式分别举例说明其会计核算流程:例:某外贸企业与外商签订进料加工复出口协议,进口面料500米,价值按照银行外汇牌价折算人民币100,000.00,加工成西服出口,出口离岸价折人民币120,000.00。

一、进口原辅料件的核算

1、根据全套进口单据,作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进口-材料100,000.00

贷:应付外汇帐款-XX外商100,000.00

2、实际支付货款根据银行单据,作会计分录:

借:应付外汇帐款-XX外商10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0

借:财务费用(承对手续费或T/T电汇手续费)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3、因为进料复出口贸易海关实行减免进口关税及进口增值税制度,本处无须核算税金。在进口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记入"经营费用"即可。

4、进口材料入库,凭仓储协议和入库单,作会计分录:

借:材料物资-原材料-进口100,000.00

贷:商品采购-进口-材料100,000.00

二、进口料件加工的核算

进料加工贸易在加工环节存在作价加工和委托加工两种加工方式,因此,会计核算上应分别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委托加工方式

1、根据上例,将进口料件无偿调拨给加工厂进行加工,应提供委托加工合同,注明加工费为11,700.00元,由相关部门开具出库单,交财务部门进行核算:

借:委托加工商品-XX加工厂100,000.00

贷:材料物资-原材料-进口100,000.00

2、凭加工厂加工费发票结算加工费的核算:

借:委托加工商品-XX加工厂10,00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增值税(进项)1,70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0

3、加工出成品入库的核算:

由工厂提供入库单据,交财务部门进行核算:

借:库存商品-进出口商品-出口110,000.00

贷:委托加工商品110,000.00

4、成品出口的核算

计算销售收入,核算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自营进出口-出口110,000.00

贷:库存商品-进出口商品-出口110,000.00

借:应收外汇帐款120,0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自营进出口-出口120,000.00

5、加工成品复出口后申报退税的核算

借:商品销售成本-自营进出口-出口400.00

应收出口退税1,3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0.00

6、收到出口退税核算

借:银行存款1,300.00

贷: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1,300.00

(二)作价加工方式

国税发[1994]031号《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报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缴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扣抵"。

财税[2004]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规定:"外贸企业采取作价加工方式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未按规定办理《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相应的复出口产品,外贸企业不得申请办理退(免)税"。通过上述文件的规定可以看出,进料加工采取作价方式的,作价销售给加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到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外贸企业凭着"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免税,货物复出口后,退税部门对已办理免税部分进行扣除,实际上采用作价方式出口退税仍是加工费那部分的税款。

根据上述例题,将进口的原料按实际进料成本作价给加工厂,应提供销售合同及加工合同,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由相关部门开具出库单,一并交财务部门进行核算:

1、作价销售的核算:

进口料件作价销售后,到税务部门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借:应收帐款-XX加工厂117,0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进料作价销售100,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料作价增值税(销项)17,000.00

2、结转成本的核算:

借:商品销售成本-进料作价销售100,000.00

贷:材料物资-原材料-进口100,000.00

3、按价税合计128,700.00元从该加工厂收回成品,应取得入库单及加工厂的增值税发票,作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进出口商品-出口110,00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料作价增值税(进项)18,700.00

贷:应收帐款-XX加工厂128,700.00

4、成品出口的核算:

计算销售收入,核算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自营进出口-出口110,000.00

贷:库存商品-进出口商品-出口110,000.00

借:应收外汇帐款120,0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自营进出口-出口120,000.00

5、申报作价方式收回产品出口退税的核算:

国税发[2000]1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外贸企业从事的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计算抵扣进口料件税额时,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抵扣;凡进口料件征税税

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抵扣。

应收出口退税=(110,000-100,000)×13%=1,300

进项转出税额=(110,000-100,000)×4%=400

借:商品销售成本-自营进出口-出口400.00

应收出口退税1,3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0.00

退税机关根据企业'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将准予扣除的税额在办理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抵扣。

借:银行存款1,300.00

贷: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1,300.00

(三)工艺损耗的处理

经海关批准,进料加工贸易可以有合理的工艺损耗,当企业向海关补纳了进口增值税金,根据税单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四)用丁字帐反应应交税金帐户

1、委托加工情况下的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增值税

进项税金1,700.00 出口退税1,300.00

进项转出400.00

1,700.001,700.00

2、作价加工情况下的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料作价增值税

进项税金18,700.00 销项税金17,000.00

出口退税1,300.00

进项转出400.00

18,700.0018,700.00

通过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进料加工采取作价方式实际取得的退税款和委托加工取得的退税款是相同的。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等科目。其会计处理如下: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外贸会计,由于其行业的特点,一般相对工业会计要简单很多,所以科目设施也相对简单。主要是按照外贸业务的种类或合同设置明细账,对业务进行明细核算,如果涉及出口退税在进行增值税核算时,按出口商品的退税税率,在进项税时按明细核算,比较简单。外贸会计概述所谓外贸会计,简单地讲就是应用于外贸企业或其他企业对外贸易业务的一种专业会计。1993年7月1日之前,外贸企业一直执行原外经贸部制定的《对外贸易企业统一会计制度》。此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体系发生了重大变革,废除了原来按行业、所有制等划分的旧的会计制度体系,实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及与其相适应的新的一套行业会计制度。其中,外贸会计受《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制约,它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和一般原则(即实质重于形式、客观性等13个原则)、会计等式以及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规定。

但是,专业外贸公司、三资企业以及其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对外贸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要经常涉及到内贸企业不经常发生甚至从不发生的进出口商品的流转、外汇债权债务、结售汇以及出口退税等问题。对这些不同于内贸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决定了外贸会计不同于内贸会计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以下四个方面:

3、既有记帐本位币—人民币的核算,又有外币的核算。如对外币业务的确认、核算。

4、汇兑损益的确定,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表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汇兑损益应作为财务费用核算。但是由于外贸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计价的特点,外贸会计一般将汇兑损益作为一级科目核

算,这也符合会计的重要性原则要求,。

5、核算出口退税,体现国家政策。这是内贸企业几乎不存在的业务。

6、同时考核人民币与外币的经济效益。如考核出口创汇额和每美元换汇成本等。

第二章出口商品采购的核算

出口商品采购是外贸企业经营的起点,也是外贸企业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对外贸企业出口商品采购的核算必须能够集中、全面地反映其出口商品采购情况。

1、入帐时间出口商品采购的入帐时间应以取得出口商品所有权或实际控制权为准,即取得商品入库

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关结算凭证。

2、帐户设置

⑴、“库存出口商品”帐户,该帐户系资产类帐户,核算企业全部自有库存出口商品。同时采取进价核算,按出口商品的实际采购成本记帐。借方反映已验收入库的商品进价;贷方反映企业销售商品结转的商

品销售成本。

⑵、“经营费用”帐户。该帐户系损益类帐户,核算企业在购销存环节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进货运杂

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仓储保管费、检验费、广告费、业务人员工资福利等。

⑶、“应交税金”帐户。该科目系负债类帐户,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该帐户在企业出口商品采

购阶段通过应交增值税子目反映企业购进商品或接受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情况。

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帐户。在此阶段主要反映已付或应付供货企业的货款。

例1、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另支付运费200元。单据齐全后,财务部核算员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出口商品——运动鞋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

经营费用——运杂费200

贷:银行存款47000

如果因商品质量瑕疵等原因无法出运,外贸企业与工厂协商后退货的,由外贸企业到当地主管国税局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货企业凭此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购货企业凭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

入帐。

例2、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货款已支

付。后来发现,该批运动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经与销货企业协商做退货处理,销货企业按规定开具了

红字发票。财务部核算员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46800

库存出口商品——运动鞋-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

第三章出口商品销售的核算

外贸企业的出口销售方式较多,主要有自营出口销售、代理出口销售、加工补偿销售以及代销国外商品。本章主要讲述自营出口销售和代理出口销售会计核算。进料加工和加工补偿贸易将在第八章讲述。

1、自营出口销售的核算

一般贸易的出口商品包括直接出口、转口出口、托售出口、进料加工复出口以及样展品的出口,均在“自

营出口销售”科目下按商品分户核算。

1)、入帐时间。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的核算,不论是海、陆、空、邮出口,均以出口企业取得正本提单

并以全部单据向银行议付之日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并以此确认入帐时间。

2)、科目设置。

⑴、“库存出口商品”帐户。见第二章。

⑵、“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帐户。该帐户系损益类帐户。其贷方反映自营出口销售收入;支付的外币运费、

保险费、佣金等以及退货或对外理赔时冲减的收入。后两类情况用红字记帐。

⑶、“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帐户,该帐户系损益类帐户。借方反映结转的销售成本和增值税退税差额以

及用红字冲减退货成本

⑷、“应收外汇帐款”帐户,该科目系资产类帐户。借方反映应收外汇货款,贷方反映已经收回的外汇

货款,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收回货款。

⑸、“预收外汇帐款”帐户,该科目系负债类帐户。借方反映出口实现时转销的预收货款,贷方反映预

收客户的定金或货款,期末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预收货款。

“应收外汇帐款”和“预收外汇帐款”帐户,采用复币式帐页,即一般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又要核算外币(主要以美元为主)金额。此两帐户由外币折算成人民币时应选择入帐(议付)当天或本期1日的汇率中

间价做为记帐汇率。

3)、入帐金额。对外贸易销售收入的入帐金额一律以FOB价为基础,以FOB价以外的价格条款成交

的出口商品,其发生的国外运费、保险费及佣金等费用支出,均应作冲减销售收入处理。

例3、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该货物出运后,单证部已经持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并将商业发票、提单副本交财务部。发票金额为CIF$6000,预计

海运费$300,当日汇率为8.00元。作如下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6000 ¥48000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6000 ¥48000

预提海运费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300 -¥2400

预提费用$300 ¥2400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在期末按海运费、保险费以及佣金等汇总数预提。支付时直接冲减自营出口

销售收入。

由于专业外贸公司一般是先有国外定单,然后再收购,所以外贸企业销售库存出口商品一般采取个别计价法。在发出商品时,根据发出商品的实际数量、金额结转库存出口商品成本,同时将增值税征退差额

转入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40000

自营出口销售成本1600

贷:库存出口商品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600

同时,计提应收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5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200

2、代理出口销售的核算

代理出口销售业务是指外贸企业代理国内委托方办理对外洽谈、签约、托运、交单及结汇的全过程,或只代办对外销售及交单结汇的出口业务。如只代委托方办理对外成交,而不负责发运及交单结汇,或只办理发运、加工、整理、改装等部分业务,均不属于代理出口业务。代理出口销售业务的盈亏应由委托方

负担,即受托方不垫付商品资金,不负担基本费用,不承担出口销售盈亏,可按代理协议收取代理手续费。

⑴、帐户设置。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结算代理出口业务的款项时,通过“应收帐款”或“应付帐款”帐户。

同时设置“代理出口销售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应收外汇帐款”等帐户。

⑵入帐时间。根据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委托人在向受托方交付委托代销商品时就应该纳入受托方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之下,但是鉴于对外交易这种特殊的贸易方式特别是门到门等贸易方式的出现,受托方无法对受托代理出口商品进行有效监控,所以在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在代理出口销售结汇,并与委托方办理

结算后在入帐。

例4、某外贸企业受国内某企业委托,代理出口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价值46800元。代理手续费为3%。该货物出运后,单证部已经持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并将商业发票、提单副本交财务部。发票金额为CIF$6000,预计海运费$300,当日汇率为8.00元。作如下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6000 ¥48000

贷:代理出口销售收入$6000 ¥48000

结转成本

借:代理出口销售成本46560

贷:应付帐款46560

代垫海运费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帐款2400

贷:银行存款2400

支付委托方代理款项

借:应付帐款44160

贷:银行存款44160

计提营业税(税费交纳的会计分录略)

借:代理出口销售成本79.2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72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5.04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16

由于代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归委托方,一般由受托企业负责去所在地税务局开立代理出口退税证明,由委托方持证明和相关单据向当地退税主管机关办理,所以,在对代理出口销售进行核算时,一般不涉及

出口退税的核算。

第四章出口商品结汇的核算

结汇是外贸企业安全回笼货款的标志,是一票业务贸易阶段的终结。在结汇时,出口企业可以按照银行当天的外汇牌价(买入价)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根据自己付汇的需要留取部分外汇。在对结汇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注意汇率的变化。结汇时的银行外汇买入价低于做帐时的汇率,记入汇兑损益科目的借

方,反之做入贷方。

例5、某外贸企业购进运动鞋100箱,每箱36双,合同单价为每双13元,共计46800元。该货物出运后,单证部已经持相关单据向银行议付,并将商业发票、提单副本交财务部。发票金额为CIF$6000,预计海运费$300,当日汇率为8.00元。2006年4月14日,银行通知该货款到帐,并出具了结汇水单。水单显示:当天银行买入价7.90元,并扣除了银行电报费、托收费100元,国外银行扣费用USD20。做如

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47142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100

汇兑损益598

贷:应收外汇帐款$6000 ¥48000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20 -¥160

如果2006年4月16日结汇时银行买入价为8.1元,其他条件同例5。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48338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100

贷:汇兑损益598

应收外汇帐款$6000 ¥48000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20 -¥160

如果企业需要自留外汇,不经过结售汇环节,其他条件如例5,则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47142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100

汇兑损益598

贷:应收外汇帐款$6000 ¥48000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20 -¥160

从上例可以看到,我们为了简便,将结汇收入记入银行存款——美元户时选择的汇率是结汇当天的银行买入价。但是严格地讲应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选择当天或当月1日的市场价,一般理解为中间价,税法

也有类似的规定。

以上对外贸企业的购、销、结汇三个环节的会计核算,我们俗称为“三大帐”,做了简要地介绍。外贸

会计帐务处理

问:外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还有减免条件吗?

答: 1.含税收入: (工资-3200-16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含税收入工资-3200-1600-速算扣除数)/(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不含税收入换算时用的税率是税率表(二)中的税率, 不是我们平常用的那个税率表

3.如果是外币的话一般按上月最后一天的现汇买入价作为汇率

问:电脑和防伪税控设备是记在固定资产还是记在管理费用比较好?

答:1.为报税和计税而用的可进费用,上世纪末就说过,同时还可抵扣,何乐而不为啊!做错了是会计失职的.

2.金额在2000元以上就记固定资产

问:临时工工资可否进费用

答:1.临时用工只要签定劳动合同并经过劳动鉴证部门的鉴证就可以做为税前工资列支。

2.市内四区的鉴证劳动合同时候会要求你们缴纳相关统筹保险,特殊情况可以和劳动部门协商

3.原则上讲,想进费用就要签劳动合同,签劳动合同就要缴纳社会保险。以前所谓的可

以到劳动部门备案的说法现在大概是不好用了,一是劳动部门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予受理,二是税务部门只允许投保人员税前列支。

4.一是劳动部门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予受理,二是税务部门只允许投保人员税前列支

问:收到一张$2540.05的美圆支票,但是大写没有填写,应该怎么填写?

答: 小写:usd 510.45

大写:美元伍佰壹拾元肆拾伍美分

与人民币不同点:

大小写变美元

美元大写没有角。遇到角,直接写几拾美分

问:买办公用品还是交一些费用,是从老总那里拿现金,回来以后把剩下的现金上缴,我怎么作帐?

答:1.从你的描述来看,应该是:

收到发票时DR:管理费用

CR: 现金

多余现金交回不用记帐

如果管理规范的话,从银行取回现金或销售收到现金,转给老板时:

DR:其他应收款---老板***

CR:现金

后付老板签字的现金领用表,

买回东西,交回多余现金

DR:管理费用

CR:其他应收款---**

2.当然,如果现金非注册资本金的话,而是老总自己的钱的话, 就应该是

DR: 管理费用

CR: 其他应付款

问:公司四月份成立,已经连续三个月报税零申报了,七月中旬开始营业了已经,因公司财务暂未建账,本月可否再次零申报?

答:从所得税方面讲前三个月是第二季度,从七月开始是第三季度. 只要不影响你的所得税季度预申报就可以. 因为你是从7月有收入的,不影响大局.

从流转税讲就比较麻烦了.关键是有没有发票开据. 如果是增值税,那你必须申报了. 如果是营业税,你先挂帐在预收,下个月开发票确认收入的时候冲掉,7月的收入可以暂时不申报.

1. 外币进账保留核销那联银行水单

2.催要核销单和报关单,这时如果工厂发票如果没有来也需要催了

3.带核销单、报关单的核销联、银行水单核销联去银行盖章

4.再电子口岸网上办理核销单交单

5.带核销单、报关单的核销联到外管局填表办理核销

6.将核销单退税联、报关单退税联、形式发票、工厂增值税发票、发票认证清单、做收

入明细账装订并上擎天科技软件申报退税,把相应资料打印

7.以上资料送到税务局

深圳外贸论坛szfob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工作流程

一、准备出口退税申报资料:

1、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2、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3、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分批单

4、出口核销单(出口退税联)(新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企业必须提供)

5、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证明等)

二、出口退税申报资料电子信息齐全(不是必须)

三、使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以下指8.0版)录入出口退税信息

四、正式申报

五、收到出口退税款:将退税凭证复印一份在装订备查。

六、装订出口退税申报资料:退税凭证复印件、正式申报后税务局出具的接单记录、退税汇总表、进货明细表、出口明细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以上资料按申报年月和申报次序装订以备查。

七、出口退税年终清算

以下为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录入的具体操作过程:

前提:申报软件: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7.1版申报系统安装路径:D:/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7.1 网上下载认证发票信息的保存路径:D:/出口退税/认证发票信息

网上下载预审反馈信息的保存路径:D:/出口退税/审核反馈信息注:以上内容可以根据个人习惯自行设置出口退税税种仅指增值税以下仅指出口退税申报而不包括单证申报由于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不断更新,以下内容可能会存在不准确的地方,望见谅。

第一步:下载认证发票信息并读入系统登录中国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企业代码:企业的10位海关编码密码:首次输入为退税帐号的后8位,企业应自行修改。验证码:不要间隔长时间。输入正确后,点击登录进入申报系统界面。选择“外贸企业预审-退税申报预审-认证发票下载”,输入起止年月(格式为200508)。如果固定每月下载的话,起止年月可输当月。点击“确定”后,显示结果。点击“下载”,选择“保存”(所下载的文件),另存为路径为D:/出口退税/认证发票信息,在文件名**********(10位星号代表申报企业的10位海关编号)的后面加上年月如200507,点击“保存”,下载完毕后点击“关闭”。进入D:/出口退税/认证发票信息文件夹,选择**********-200507.zip文件,单击右键选择“解压缩到当前文件夹”,解压缩后生成一个**********-200507-200507.xml文件。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7.1版,所属期改为200508,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在弹出的“认证发票信息读入”窗口,更改文件类型为*.xml 后,选择目标文件为**********-200507-2005-07.xml文件,点击“确定”,系统弹出提示“一共(多少)条数据,确定读入吗?(Y/N)”(这里的数据数量与企业当月认证的进项发票数量一致),选择“是”,系统提示“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完毕”,点击“确定”。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核算.doc

(一)出口商品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出口商品单独设立库存商品和销售收入明细账企业应退税额的计算出口商品单独设立库存商品和销售收入明细账的企业,应根据购进出口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货金额和税额计算。其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出口商品进货金额×适用退税率 如对库存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企业,则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出口商品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适用退税率 2.出口商品不单独设立库存商品和销售收入明细账企业应退税额的计算 企业出口兼营内销,并且出口商品不能单独设账核算的,可先对内销商品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其进项税额;再根据计算的结果,区别情况确定出口商品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和区别方法 (1)出口商品离岸价格(FOB)×外汇人民币中间价×适用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2)出口商品离岸价格(FOB)×外汇人民币中间价×适用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出口商品离岸价格(FOB)×外汇人民币中间价×适用税率

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3.进料加工复出口商品应退税额的计算 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减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予以抵扣。其出口退税额的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额=出口商品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应交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应交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在已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额 (二)出口商品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退税额的计算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以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其计算公式 应退消费税额=出口商品的工厂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采用从量定额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退税额的计算采用从量定额办法计算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以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其计算公式 应退消费税额=出口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三)出口退税的核算

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账务处理[修订]

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账务处理[修订]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账务处理 现行规定公司安置残疾人员10人以上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才有资格退税,增值税退税额以安置的残疾人一年35000元/人的标准退税,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支付的残疾人工资100%加计扣除。 先征税款: 借: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后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福利企业有应纳税所得额,就应交企业所得税。所不同的是,福利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发放给福利(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作为可扣除项LI双倍扣除(一般企业只能扣一次,福利企业可以扣两次) 对福利企业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在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残疾人丄资加计扣除,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纳税调减进行处理的。 需要提供资料: 残疾证、用工合同、工资单、基本保险缴纳证明以及适合残疾人的岗位等相关的资料。 福利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不用做任何账务处理,只是在所得税汇缴时将其实发工资加一倍在所得税前扣除就行了。记住需要税务部门审批呀??? 追问 那当月如果做借:生产成本-残工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 对不对呢, 回答 会计核算的是真实的经营成果,企业的实际利润。而加讣扣除是税收优惠。会讣按会计准则、会讣制度处理账务,在申报所得税时按税法规定报税。 根据企业会讣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税款时,应当: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期末,企业应当将“补贴收入”科U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U,结转后, "补贴收入” 科□应无余额。 关于补充问题。 对于补贴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交纳企业所得税,应当根据税法的规定和收入性质来确定。对于增值税返还款,一般应当计入应税所得额中交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74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 (含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LI除外,都应并入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稅。 福利企业先征后返的增值税按照此规定应当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你企业应该按加上补贴收入后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但福利企业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DOC12)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DOC12)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出口退税是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一项税收政策。出口退税的货物一般应具备5个条件,一是必须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二是必须报关 离境;三是必须从境外收汇;四是必须有退税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五是必须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出口退税的企业包括外贸企业(含工贸企业)、工业企业和特定出口退税企业。特定出口退税企业出口退税方法与外贸企业基本相同。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外贸企业,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型企业。对其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出口退税办法。 一、出口退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指按照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产品购进金额。如果出口货物一次购进一票出口,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出口或多次购进、多票出口,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出口数量计算得出。如果出口货物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出口数量。可根据出口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 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这里主要介绍增值税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是一致的,但在执行中发现存在少征多退、退税额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征税增长速度,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为了既支持外贸事业发展,又兼顾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先后两次调低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按照下列税率计退增值税。 (1)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3%; (2)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除煤炭、农产品以外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如小农具、农药、化肥等),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符合退税条件的货物(农产品除外),出口退税率为6%; (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工业品,出口退税率为9%; (4)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14%。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出口退税的"从低退税"原则,考虑到征税中存在的实际问 题,对出口的农产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出口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一般工业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3%,则分别按3%和6%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的实例分析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的实例分析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者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对出口货物实行了退(免)税政策,此后 出口退税 政策适时而变几经调整,形成了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由于各类出口企业对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办法不同,有对出口货物单独核算的,有对出口和内销的货物统一核算成本的。为了与出口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相一致,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下面笔者对增值税 出口退税 的计算方法及相关会计处理作一探讨。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 ,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一)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其中:(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doc

全省出口退税工作会议材料之九 出口企业帐务处理辅导 (仅供参考)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有关帐务处理 按照《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进行财务处理才能办理退税。 一、外贸企业涉及出口退税的主要明细帐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必须设置的明细帐有:库存出口商品帐、自营出口商品帐、应收(付)外汇帐款明细帐、应交税金(增值税)明细帐等: (1)库存出口商品帐:是核算企业盈亏情况的重要帐册,是按商品代码、商品品名、记载数量、金额等设置的明细帐。以购进的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做帐依据。商品必须严格按照实际应付的全部款项扣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为该商品的进价成本。在货物购进入库时,按照相应的会计分录,在出口商品库存帐各栏目逐栏记录。 2、自营出口销售帐:是核算出口销售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按制度规定向银行办理交单的口径为销售收入。自营出口销售帐是按商品代码、商品品名、销售成本、销售收入、

金额等设置的。以出口企业开具的出口销售发票为做帐依据。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必须及时做自营出口销售帐。在自营出口销售帐的贷方反映收入部分,外币金额栏反映出口销售发票的外币金额,折美元金额栏反映美元金额数,人民币金额栏反映出口发票外币金额乘以当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的销售收入,此销售收入与实际收汇后用结汇水单上的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的销售收入之差在“汇兑损益”科目反映,国外发生的运保费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自营出口销售帐的借方记出口货物的销售成本,进价栏反映不含税金额,费用栏为国内发生的出口费用,单独设“经营费用“科目的此栏目不反映。余额部分借为亏损,贷为毛利。 3、应收(应付)外汇帐款明细帐:此明细帐是记载企业应收或应付国外客户的出口货款、进口货款、佣金等结算款项,以出口销售发票上所列的出口销售金额为做帐依据,按不同的会计科目反映,如自营出口、自营进口、代理出口、代理进口。如果收汇、付汇商品种类较多的企业还可根据合同号或发票号或客户再分设子目。借方记载企业应收或应付外汇及按汇率折为人民币的金额;贷方记载企业实际收汇的外汇及按汇率折为的人民币金额;余额部分借代表企业未收的外汇,贷为企业多收的外汇。 4、应交税金(增值税)明细帐:外贸企业设置应交税金(增值税)明细帐反映增值税核算缴纳情况。以购进出口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帐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帐务处理 ----- 外贸企业是指按《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外贸企业从事商品国际流通,企业本身没有生产能力,用于出口的货物是从国内企业采购的。正常情况下,生产企业销售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给外贸企业用于岀口,外贸企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等纸质凭证向国税退税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环节免税,退还出口货物在境内购买环节已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计算方法: 一、外贸企业岀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1、岀口企业将岀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记载的,应依据岀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计算: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X岀口退税率 2、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进价核算的企业,也可以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X加权平均进价X出口退税率 3、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岀口货物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X!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的实征增值税额。 二、外贸企业收购应税消费品岀口,其应退消费税的退税办法分别依据该消费税的征税办法确定,即退还该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一)实行从价定额征收办法的: 应退税额=岀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X肖费税税率 (二)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的: 应退税额=岀口数量X肖费税单位税额 (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的: 应退税额=(岀口数量X肖费税单位税额)+ (岀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X肖费税税率)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示例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示例 例一:出口生产企业一样贸易免税申报及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1、*有限公司2007年8月出口自产工具一批,12万美元。 12×7.5(汇率)=90万元 征退税率之差=17%-5%=12% 90×12%=10.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10.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0.8 借:应收外汇账款90万元 贷:出口销售收入90万元 2、当月接退税部门“出口物资退(免)税审批单“,载免抵退审批34万元,其中退税审批20万元、免抵14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2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物资抵减内销应纳税金)14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4万元 例二:以从事进料加工出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有限公司2007年8月有关业务如下: 1、当月取得进项税金13.6万元,出口销售10万美元,内销30万元。出口电缆退税率5%。 取得进项税金: 借:原材料8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万元 贷:应对账款93.6万元

10×7.55(汇率)=75.5万元 借:应收外汇账款75万元 贷:销售收入75万元 依照当月退(免)税出口收入、出口物资所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之差运算“当期不予免抵或退税的税额” 10×7.55(汇率)×(17%-5%)=9.06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9.06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06万元 2、收到*国税局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载明“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10万元,用红字记: 借:产品销售成本1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万元 3、当月收到*国税局出具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载明“当期免抵税额”18万元和“当期应退税额”11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11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物资抵减内销应纳税金)18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9万元 4、收到运保佣单据5万元,冲减原以到岸价申报的出口免税销售,以红字记: 5×(17%-5%)=0.6万元 借:销售收入5万元 贷:应收外汇账款5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0.6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0.6万元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及账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及账务处理 一、数据录入 1、在擎天科技系统里录入数据 A、首先进人擎天系统——选择月份——选择基础数据采集——退税数据采集——出口明 细录入以及进货明细录入; B、出口明细录入——报关单18位号码再加上001…007共21位(必须正确无误)前提是同 一关单号1笔以上出口的商品(注意该序列号自动顺序)——出口日期(必须正确无误)——出口商品代码(前8位)——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注意一般会有kg和PC两种计量单位)——美元(如果是其他币种需按当月1日中间价换算)——保存 C、进货明细录入——进货增值税发票左上角号码+右上角号码——销售方税号——发票日 期——因序列号与关单序列号对应该发票会与某张关单号商品代码相同(如果不同需要录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录入关单上标准名称——进项发票名称——关单数量——发票数量(如果两者计量单位不一致需要折算)——计税金额——税额(退税额是系统根据商品代码自动跳出)——保存 二、数据处理/数据反馈 1、将录入后的数据——进入数据处理——接入金税盘——做预申报(不接入金税盘则不能 形成预申报压缩文件,该文件名wmysb代码、税号、月份)——进入国税网网上办税系统——(先录入本单位税号、密码)——点击出口申报界面——申报数据类型——选择外贸企业退税预申报——浏览选择wmysb文件——确认上传——上传后约1小时(有反馈则下载) 2、将下载的文件——进入擎天系统——数据反馈——退税申报反馈——没有疑点(有疑点 则点击看什么疑点,进行预申报疑点调整)——在擎天系统——数据处理——正式申报(形成文件wmzssb代码、税号、月份)——数据打印——3张表(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3、将WMZSSB文件——在国税网上申报系统——选择外贸企业退税正式申报——浏览— —上传WMZSSB文件——几小时后反馈下载——PDF文件(与数据打印文件格式相同) 三、增值税申报 1、附表一在开具其他发票栏——销售免税货物(填写本月出口商品折合人民币金额) 2、主表——录入出口免税货物金额(与附表一相同) 3、附表二当期购进不予抵扣的出口进项税金 四、出口商品的会计处理(会计分录) A、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XX单位)XXXX金额(美元折算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XXXX金额 B、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该商品购进成本)XXXX金额 贷:存货——XXXX存货(该商品购进成本)XXXX金额 C、出口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XXXX(是上述申报出口应退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成本(征税与退税之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XXXX(购进出口的进项税金)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一、安装、启动 二、系统维护 (1)、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 企业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纳税识别号15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名称:如“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与上述开户行对应的退税专用帐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门核算:不分部门核算,选“F”;分部门核算,选“T”;如果企业要分部门核算,则选“T”,并且要进入“系统维护”之“代码维护”中的“部门代码”,点击“增加”或“修改”,进行部门代码维护;并且要与退税登记表的部门代码一致。 是否分部门申报:选“F”,不分部门申报;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用系统配置中“分部门核算”属性来解决分部门审核,用“分部申报”属性解决分部门申报。建议规模及业务量小的企业不使用“分部门核算”和“分部门申报”。 是否财务挂钩:选“F”;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如合肥市国税局“3401”;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如合肥市局“合肥市国税局”。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系统重入。发现错误的,继续修改。 (2)、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多用户操作问题:网络数据路径的使用。 换汇成本上下限:上限,下限。超过系统设置的上下限,会出现错误提示,但不影响退税申报。企业应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申报。 (3)、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 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建议作如下操作: 在“系统维护”之系统配置----“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点击“增加”或“修改”,作如下操作: 用户名: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 操作人姓名:录入操作人汉字名称; 三、出口退税申报前准备事项 (一)、外贸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之日收齐单证并办结退(免)税申报手续。 (二)、外贸企业应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核查并准确地确认和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和核销单数据。 (三)、外贸企业必须将每一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品名、数量、计量单位保持一致。 1、折算原币离岸价。

贸易公司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贸易公司出口退税计算方法分享 出口退税是要根据你的采购成本来算的,不是按你的外销价格算的。 比如说你出的面料共从工厂进价为:RMB10000. 增值税为17%,出口退税为11%。则你的退税收入为:RMB10000/(1+17%)*11%=940.17元。所以有时候你进价为10000,买给客人也是10000元,结果还有钱赚 如何报价 目前大多数外贸公司的外销业务的利润,主要在退税一块,当然也有些供不应求或高科技的产品,可能会有差价或附加利润.在大家都在低价倾销的情况下,这样的产品真的是凤毛麟角. 考虑到其它业务成本如银行费用\运费等,单笔业务外贸公司的利润大概如下: 结汇收入+退税收入-业务成本-收购成本 退税收入=收购成本(增殖税发票金额)/1.17*退税率 打个比方,出口USD10000的玩具,外贸公司从玩具厂的收购价格是RMB85000,而实际上结汇之后外贸公司的RMB结汇收入只有RMB82700左右.玩具目前的退税率为15%,那么还有85000/1.17*15%=10897.44元的出口退税收入.也就是说外贸公司此笔出口业务的毛利润为(82700+85000/1.17*15%)-85000=8597.44元. 换汇成本=出口成本(包括收购成本和业务成本)/出口收入 就上面那笔业务来说,毛出口换汇成本为:85000/10000=8.5 就目前本人做的日用品和工艺品的出口业务中,平均换汇成本在8.5左右,对于同行们来说,呵呵,应该还算非常不错的. 这里介绍粗略估算单笔业务利润的方法: 报价=工厂收购价/换汇成本 保本换汇成本=外汇牌价(就按8.26算)*(1+退税率) 利润=出口销售收入*(保本换汇成本-实际换汇成本) 对于15%的退说率的产品,保本的换汇成本为8.26*(1+15%)=9.50元左右,也就是说,如果如果你按9.50的换汇成本报价,那么你最多也就是保本的几个;如果你按8.7的换汇成本计算,你的每个美金的毛利润为0.8元RMB左右,那么出口USD15000你就有大约RMB12000的毛利润.这只是一个可供参考的快速计算方法.我们财务的计算办法比我复杂的多,但殊途同归.结果差的不多. 现在我跟业内的朋友们聊天时,大家相互问的最多的一句就是:你现在做到几了?大家摇头苦笑,"哎!我都算到9.3了,客人还嫌价格高了"!曾经有个朋友,出口一笔USD38000的电缆到TURKEY,居然做到7,我们都当他是老大了.算算就这笔业务的利润,够我们做个10万美圆也赚不到. 如今沿海一带的外贸公司,大多还能*自营业务维持,顶多不济也有代理业务赚些钱.而内地和中西部的外贸,大多要么完全*收代理费过日子,要么就*卖卖配额核销单甚至广交会的摊位勉强支撑了. 转自出口精英论坛 假设一商品117元工厂含税价格(17%增值税),退税率15%,也就是退税15元,你的保本对外报价应该是(117-15)/8.27(外汇牌价)=12.33USD 当你收到客人货款外汇(假设没有损失)12.33USD,折换RMB102,加退税15=117,你没有亏. 也可以说你的报本换汇成本应该是117/12.33=9.486 院长的是粗略算法.有时误差比较大. 第二节:出口报价和成本核算 (一)出口价格构成 国际贸易中的价格主要是由成本,费用,利润三部分构成。 1.成本(Cost) 成本是整个价格的核心。它是出口企业或外贸单位为出口其产品进行生产,加工或采购所的产生的生产成本,加工或采购成本,我们通过称之为含税成本。 2.费用(Expenses,Charges) 出口报价中的费用主要有国内和国外费用两部分。其中国内费用主要包括:包装费,仓储费,国内运输费,认证费,港口费,商检报送

出口退税企业退回的税款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出口退税企业退回的税款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一、一般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作帐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存)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帐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次月根据上期《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应退税额做帐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或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次月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税额做帐务处理(一般企业不做此笔会计处理,因其是税务机关免抵调库的依据,不影响增值税的核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帐务处理: 借:银存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或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作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存)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帐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次月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应退税额做帐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或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次月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的免抵税额做帐务处理(一般企业不做此笔会计处理,因其是税务机关免抵调库的依据,不影响增值税的核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帐务处理: 借:银存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或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三、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 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下销售收入是免税的,不计提销项税额,用于来料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直接计入成本。应税和免税共用的进项税额要作进项转出处理。 四、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会计核算 (一)本年出口货物,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

工业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工业企业,指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企业集团。对1993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它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消费 税、“免、抵、退”增值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增值税、消费税。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退税率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同。其特点是,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不是全额退税,而是先免征出口环节税款,再抵减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对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应退税额部分,根据企业出口销售额占当期(1个季度)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确定是否给予退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规定税率-退税率) 如果生产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业务,对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料件,应先按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同意签章后,允许对这部分进口料件以“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中的价格为依据,按规定征税税率计算税额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并在计算其免抵税额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税额予以扣减。为了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具体体现在“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中”,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 (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其它计算步骤与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相同。 当生产企业1个季度出口销售额不足其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50%,且

企业所得税退税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退税的小企业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依据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一、实行企业所得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的小企业,应先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再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计算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收到时: (1)收到本年度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2)收到以前年度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如果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且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可以不作账务处理,也可进行以下处理: 计算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确认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三、如果减免的所得税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 (1)所得税退税作为国家投资,形成专门的国家资本。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 (2)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国家对所有投资人的赠与,用于企业发展再生产。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所得税退税款作为专项用于某个项目、设备、特定人群的资金。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交款———××部门 其他应付款———××项目 使用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项目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上述1-3项退税均没有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影响。 (4)所得税退税款部分用于企业的发展、部分按照规定上交有关部门。收到退税时: 借记: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应交款———××部门。 使用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部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退税计算方法

出口退税计算 退税额=含税出厂价/(1+0.17)×出口商品退税率 =销售金额x出口商品退税率 出厂价=销售金额*(1+0.17) 销售金额:在增值税发票上有列明,也可进行计算,如下: 销售金额=出厂价/(1+0.17) 例如: 汽车配件出口退税率5% 出厂单价:1.50元/件数量:10000件 出厂价:15000元 出口退税额=15000/(1+0.17)X5%=64.10元 外贸关键秘密之:退税制度 退税是外贸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目前外贸业务中利润的主要来源。为便于管理,国家假定所有产品均为国内流通与消费,因此普遍征收增值税,税率高达售价的6%~17%不等。正规情况下,国内采购或出口前的价格均为含税价,即已经缴纳了增值税的价格。而产品用于出口的话,这部分税就不应征收了,已经征收的可以按照程序部分或全部退返给出口商。 假如:你从国内工厂购进彩电一批,价格为含税价1170元,其中1000元就是净价,170元是已缴增值税。按照国家的规定,彩电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7%,也就是说,彩电出口以后,税务局将退返170元给出口商(退税款=1170/1.17*0.17)。这样一来,即使出口商以平本价即1170元出口,仍可得到退税款170元作为利润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口者出于竞争考虑,从170元中拿出一部分来贴补降价,即使以低于进价1170元的价格出售,也还是有利润的。 一般的产品都是开增值税17%的发票,这是你买的货物是含税的,到时国家退给13%。假如退税率是13%的话,你以含税价1000元买进的货物(因为里面含了17%的税,实际货物的价钱肯定要把这含税的价钱去掉,1000除以(1+17%)得出的也就是不含税价854.7元,),就算原封不动1000元卖给老外,你也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退税款(854.7乘以13%约等于111)。因为退税是按你货物实际不含税的价钱(也就是854.7元)乘以退税率13%,这就是你从国家拿到的退税(111元)。 进一步说,你1000元拿到的货物,豁出去了900元倒卖给老外,“亏”了100元,可因为你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实际上还赚了11元。所以说现在市场上很多行业说是说宁可亏本卖,以这样在同行中取得竞争优势,其实实际上都靠国家退税给补回来了。 但是,国家的要具体肯定要具体些,以上是我们普通简单的算法。 1. 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1) 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 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税率 (2) 出口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且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帐核算的,应先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外贸公司退税计算方法

外贸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增值税的退税,是指出口销售环节免税,对出口货物所含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1、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作价加工收回货物退税依据的确定。 按规定,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要附送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两种方式下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可以直接从附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认定,不需经过另外的计算,即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为退税计算依据。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或=出口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 2、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退税依据的确定。 (1)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 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等12类货物, 其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普通发票所列销售金额(含增值税)÷(1+征收率) 应退税额=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退税率 上述公式中普通发票所列销售金额只能是实际成交的货物进价,不包括运费和手续费,如普通发票注明有这部分费用,必须予以剔除。征收率按3%计算。 (2)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其提供的发票为主管征税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其计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退税率 除农产品为5%外,上述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均为3%。 3、委托加工货物计税依据的确定。 外贸企业委托加工的出口货物,其计算退税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原、辅材料金额+工缴费 公式中的“原、辅材料金额“是指外贸企业购入原、辅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的进项金额,”工缴费“是受托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用收款收据、普通发票的一律无效。 应退税额=原、辅材料金额×适用的退税率+工缴费×复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货物购进和报 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属复合计税办法的,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1、实行从价定率的征收办法: 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办法: 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的征收方法: 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比例税率+出口数量×定额税率 外贸企业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收回应税消费品出口,其应退消费税也按上述公式计算。

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收补贴款-- 出口退税"等科目。其会计处理如下: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 FOB 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补贴款-- 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在实际结算时与原预估入帐金额有差额的,可以在结算月份进行调整。 对于企业已经申报的数据发现错误的,不能够直接调整原申报数据,而应在以后月份通过红蓝字调整法进行调整。 对于出口退税申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不一致,产生差额的,须在下期进行帐务调整,相应的应同时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由于以上原因需进行帐务调整的,其会计处理为: (一)对本年度出口销售收入的调整 (1)对于前期多报或少报出口,或用错汇率,导致出口销售收入错误的,在本期发现时,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 (2)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与原预估入帐金额有差额的,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 借: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蓝字或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蓝字或红字) 当上期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c栏"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不等于0时,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根据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流程(一般贸易)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流程(一般贸易)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的基本制度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于其他因内税收管理的一种专项税收制度。1994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退税范围、计算办法、常规管理、清算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来。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主要是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另外还有出口量较小的一些特殊企业,如外轮供应公司、免税品公司等等。目前这类企业约为10万户。今后随着出口经营权的放开,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户数将逐渐增加。 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除免税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和明文规定不予退税货物外、其他货物都可享受退税政策。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从2004年起,增值税的退税率共有5档,分别是17%、13%、11%、8%、5%,平均退税率为12%左右。消费税的退税率按法定的征税率执行。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一是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二是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间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

出口退税试题-附答案

单选题:30分 1.一外贸公司购进一批货物出口,增值税发票注明进项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征税率13%,退税率5%,该批货物全部出口,收汇额7500美元,记帐汇率8.28元/美元,则该企业可退增值税多少元( A ) A.2500元 B.6500元 C.3750元 D.3105元出口 2.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代理出口协议之日起( A )内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A.30 B.60 C. 90 D. 180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D)增值税办法 A.不退 B.即征即退C先征后退 D.免征 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必须以(A)为计税依据计算“免、抵、退”税额。 A.离岸价(FOB价) B. 到岸价(CIF) C.成本加运费价(C&F) D.合同成交价 5.出口货物的出口日期以( C )为准。 A.外销发票的开票日期 B.报关单注明的签发日期 C.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 D. 提运单日期 6.实行免抵退税方法的企业是( B )。 A.外贸企业 B.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和企业集团 C.商业企业 7.免抵退税的免税是指( B )。

A.出口货物零税率 B.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C.免税收购货物 8.免抵退税的抵税是指(B)。 A.抵减出口货物的应纳税额 B.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C.抵减出口企业的多缴税款 D. 9.免抵退税的退税是指(C)。 A.全部进项税额 B.已交税金 C.出口货物耗用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后未抵顶完的部分 D.多缴税金 10.出口退税率的调整由(D)确定。 A.财政部 B.国家税务总局 C.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 D.国务院 11.出口货物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可采用(C)为记帐汇率。 A.买入价 B.买出价 C.当月1日的中间价 12.我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有:(A)。 A.增值税 B.营业税 C.企业所得税 D.城建税 13.企业出口国家计划内的卷烟实行( A )。 A.免税 B.退税 C.征税 D.免抵退税 14.目前我国对出口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实行( A )。 A.免税 B.退税 C.征税 D.免抵退税 15.目前外贸企业的应退税额计算方法为:(B) A.加权平均法 B.单票对应法 C.企业实际成本结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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