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不能养廉一辩稿

高薪不能养廉一辩稿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立论。

先让我们剖析一下今天的辩题,高薪能不能养廉。所谓“高薪”,从浅层次上讲是指高出平均水平的报酬,从更深层次上说,是指公务员所得报酬高于其所拥有的权力,付出的劳动以及所承担的责任。“能够”则表示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某种能力,并在解决某一问题的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廉,是一种状态,一种境界,是内在判断的外在行为表现。所谓“养廉”,理应是指促使人廉洁,培养廉洁的社会风气。我方的观点是:高新不能养廉。理由如下:

第一,社会的不廉洁风气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比如不完善的法律制度,不彻底的民主政策,不够高的道德素质,未普及的舆论监督等。由此来看,高薪不仅不能解决贪污问题更无法解释贪色、贪恋权利、被迫贪污等等腐败现象。更何况,一味用提高薪酬来应对这些现象,无疑会削弱廉洁的社会风气,甚至会带来错误的道德导向。

第二,如果对方辩友认为用更高的薪酬可以满足官员的欲望,从而起到养廉的作用,那么对方辩友是否考虑到,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一方面,满足只会带来更大的欲望。“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当有限的给予遇上无限的欲望,所谓的廉洁又能维持多久?再者说,何为高薪?我们并不偏颇的认为,公务员得薪酬不能提高,毕竟只有先满足了基本的物质需求,精神境界的提升才可以讨论。然而显然,现今公务员的薪酬已不仅仅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薪酬不高无从何谈起。若再有提升,在我国现有生活条件下实属奢侈。暂且不论少量提高能有多大效果,过分高薪又将会给社会带来多大压力,且说高本身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过程,随着高的标准不断上升,谁能保证不会造成更严重的腐败现象。如此恶性循环,当社会财富最终不能满足某些人的欲望时,对方辩友的“高薪养廉”又将何去何从?

第三,廉洁是基本的职业道德,贪污受贿则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任何普通民众都懂得“不杀人”,“不放火”天经地义,决不允许有任何前提条件,那为什么官员不犯罪就需要有高薪这一前提?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应当是德行高尚,廉洁奉公之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毋庸置疑,又何须用金钱来衡量他们的高尚德行?更没有道理用加薪,再加薪来维系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当付出与薪酬已严重不成比例,由此造成的社会不公平现象又将如何解决?

对于养廉,关键不在于高薪,而在于制度。那些公认的廉洁的国家,无一不是有着良好的制度设计,从奖惩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在不需要借助高新政策的情况下,就已解决的廉政问题。当然,这也需要自由的舆论氛围,完备的财产申报制度,以及独立的司法审判体系。由此看来,所谓“高薪养廉”只是某些人一厢情愿的断章取义。因此我方坚持认为,高薪不能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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