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统计分析及上报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统计分析及上报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统计分析及上报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统计分析及上报制度

近年来,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特别是一些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并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和创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

一、当前矛盾纠纷的现状

我镇矛盾纠纷类型不断增多,纠纷的复杂性、对抗性、群体性增强,纠纷排查调处难度增大。当前我镇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多样性。在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外嫁女权益、物业纠纷等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从发展趋势来看,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新型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单靠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传统式调解很难奏效,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是群体性。当前很多矛盾纠纷,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容易形成群体性事件。如征地拆迁补偿、拖欠员工工资、外嫁女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些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越级上访、或者堵塞交通,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三是复杂性。过去的纠纷多发生在个人之间,现在扩展到群体与企业之间,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

四是对抗性。过去要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情绪较为温和,现在的矛盾纠纷多由利益冲突引发,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堵塞马路、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问题的解决。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镇领导高度重视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排查调处网络,层层排查,环环相扣,整体推进,步步深入,形成“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格局。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

建立镇、村两级排查调处网络,拓展排查渠道,坚持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一是定期排查。每月在全镇各村(居)委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村(居)主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有效化解简单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各村(居)委会治保主任于每月28日前报镇综治办;镇主要以调处化解为主,对一般矛盾纠纷确保不出镇,并于每月18日前将情况报市综治委,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对矛盾纠纷实行终结处理,对重大矛盾纠纷确保不出市。遇有重大紧

急情况随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及时联系各部门协调解决。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分解细化任务,以事定责、人随案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充分发挥综合优势。二是专项排查。主要是针对某一个行业、某一类问题的专门排查或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可能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等作为排查工作的重点事项。镇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题会议,围绕重点,布置任务,努力将社会矛盾化解在最初阶段,及时、依法、有效解决群体性事件,制定维稳应急预案。镇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任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镇党政办、综治办、武装部、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劳动所、安全办、流管中心、城管中队、各村(居)委负责人组成。

(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为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一是量化考核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把排查工作纳入《东成镇村(居)委司法调解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落实责任,年终考核。二是领导和部门包案责任制。镇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影响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矛盾,重大隐患、重点问题实行“四定”(定牵头督办领导、定调处责任单位、定调处责任人、定调处期限),负责矛盾纠纷疏导调处、隐患消除,防止矛盾激化、隐患恶化而造成群体事件或恶性案件。责任单位、责任人按

要求认真调处解决,及时反馈调处情况。三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的信息报送制度。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建立内部统计、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定期开展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报告,总结经验,做到了有的放矢地开展调处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民间纠纷登记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个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如果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认真,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 一、统一收案。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六条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年底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航务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本公司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

管监察部门和航务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八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领导机构办公室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并在报告中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报告。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认清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设“平安马鞍山”、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市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相互交织,信访总量仍在高位徘徊,越级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内部矛盾解决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解决社会矛盾,特别是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大趋势、新起点上严肃对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努力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集中决策、分散处理的方针,通过强化领导责任,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人性化和规范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矛盾纠纷调处不出村(社居委)、单位,一般矛盾纠纷调处不出乡镇(街道)、系统,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不出县(区)”的工作目标要求,为加速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基层,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层层有人负责、有人抓、有人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 (一)健全市、县(区)、大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市、县(区)要建立由党政领导挂帅,综治委牵头协调,信访、司法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组织协调本辖区有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解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也要确定相关工作机构或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确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 (二)健全乡镇(街道)、单位、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综治组织协调,以司法所为依托,纪检、综治、信访、土地、妇联、共青团、武装、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统一负责受理、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各大单位、大系统要结合实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健全基层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村(社居委)、基层厂矿、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区、居民小区等基层单位要依托各类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小组)和信息员(调解员)队伍,努力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切实提高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和调处化解能力。 三、坚持防控并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淄博市临淄鲁辉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为贯彻落实2016年度全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3月17日,淄博市临淄鲁辉化工有限公司在总经理许元涛的主持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分析工作会。就企业2013年5月至2016年3月近三年以来市、区、镇(街道)组织的专家查隐患情况分别与自聘专家查隐患情况、自查情况,就查处隐患的数量、质量进行对比和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制定了今后安全工作的实施措施。 根据会议结果反馈,我公司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尤其是分管安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条条落实,工作细致到位,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安全隐患重在排查,难在治理,一些细节还需要完善和改进。 (一)安全隐患排查应做到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创新,通过公布安全隐患举报联系电话,设立奖励基金,引导和发动内部员工、现场操作工主动发现并汇报安全隐患。安环科接到相关信息后,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或逐级上报寻求治理。

(二)隐患信息台帐不够完善。 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及信息传递,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台账记录需有原始信息资料支撑,比如现场笔录、影像资料等。发现隐患后,科学分析原因,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信息传递,力求以最快速度进入治理程序,杜绝因信息传递不及时或失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隐患分级分层管理不规范。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凭经验臆断,须参照一定标准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对安全隐患分级为一般和重大两级,比较笼统。建议公司安环科将安全隐患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级的分级办法,比较容易操作。安全信息统计上报应符合公司的要求,统计信息应真实、及时,并如实填报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四)开展安全隐患分析,并做好分析报告。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分析,隐患分类分级(详见表1-1),通过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找准薄弱环节,摸清隐患排查的重点,分析下一步如何预防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邀请有针对性的专家进行安全隐患评估,科学务实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五)重大安全隐患应做到思想认识、教育培训、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隐患治理和现场监察“六到位”,有无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单位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2017年6月30日,矿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队组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会。现将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情况 本月参加人员有技术科长赵永清,地测科长李胜,通风科长张志忠、安监科长李进,机电科长王建国,调度主任孟军,张永刚矿长,赵国庆总工,杜永生产副矿长,李成安全副矿长,张立勇机电副矿长,纪国威通风副矿长,采煤队长魏永庭,掘进队长李志金,防治水技术员高峰,职业卫生防治办公室张伟等部门人员进行已专业排查方式,重点检查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共检查了10个部门,检查出66条问题,分10个大类,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了65条,有1条正在整改中,其余问题已全部闭合。 二、工作亮点 (一)力求组织保障“实”,真正把行动“抓上手” 坚持在组织保障上“上心”。一是强化组织。矿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在有关重要会议上专门强调我矿安全,提出明确要求。及时制定行动方案。二是强化保障。分别安排10万元专项

经费,切实保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需要,从6月1日起至月底,不间断开展以瓦斯、水患防治为重点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力求排查摸底“实”,真正把隐患“找准确” 坚持在排查隐患上“着力”。一是解决“怎么查”。及时组织矿级有关部门领导和安全监管干部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研究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提高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凸显“自主查”。煤矿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巷道、逐硐室、逐设备、逐人员”认真自查,不怕暴露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特别是使一些隐蔽性隐患和长期得不到重视的问题暴露无遗。不走过场,不打折扣,不留死角。6月份全矿排查隐患66条,整改65条,有1条未整改,整改率98%。一时难以整改的均制定了安防措施。 (三)力求整改措施“实”,真正将问题“治到位” 坚持在治理工作上“较真”。一是明确分类分级。按照采掘、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和其它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按照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分级,分级分类建立台帐,实行清单式和档案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按照集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要求,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力度,确保集团和公司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解决公司改革发展过程中员工利益诉求的重要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及时发现、迅速处理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影响集团和公司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切实问题,才能确保公司的和谐发展。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任务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公司维稳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贯彻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防范个人极端行为,及时遏制群体性事件,不断减少信访突出问题,为公司发展与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三、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1、排查工作。认真开展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化解工作预案,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 2、联动机制。公司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处理信访事项联动工作机制的规定,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有效地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3、化解工作。公司各部门对矛盾纠纷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4、落实工作。矛盾纠纷问题要进行备案,明确责任、进度和时限,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年初建账、季度报账、半年查账、随时销账、年底清账的原则,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力度。 5、督导工作。公司包案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要针对管辖范围内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督导。 6、稳控工作。公司要加强同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对信访人有过激行为或扬言采取过激行为的,要

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彭阳四中矛盾纠纷协调处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杨巨辉 副组长:剡俊成欧秉凯王生文王禄韩颖博 成员:扈正锋徐春轩陈军平高文龙李维民陈世强李正锋王兴亮施登仓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协调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

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各班级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动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协助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点化解师生员工因教学、工作、学习、婚姻、家庭、邻里、交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维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第一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时间和日常定期集中进行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方法。 第二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第三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重点排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治安问题;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上访的治安问题;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治安问题;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问题;以及其他有影响的治安问题。 第四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在每月的15日、25日前向办事处综治办书面汇报一次,办事处每月16日、26日前将本辖区的排查调处情况报区综治办。 第五条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社区和责任部门均应在发现之日报办事处,并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六条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疏理,归口管理,依法办事,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者直接进行调处。 第七条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事、重点人、重点户和重点区域,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督办处理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归档保管。 矛盾纠纷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矛盾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3) 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的矛盾纠纷;(5)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矛 盾纠纷;(6)其他应予及时报告的矛盾纠纷 第二条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档案、完善调解记录 和处理结果记录,设立信息报送员。 第三条办事处辖区内发现的矛盾纠纷,无论最终是否调处成功,均 应在受理当日报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四条办事处综治办每个月应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 汇总分析,提出预防对策。 矛盾纠纷归口调处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 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第一条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 由民政部门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二条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 党政办、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三条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矛盾纠纷,由城管所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季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惠兴医院季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科室或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监管监察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管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七条医院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医院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医院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第十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统计分析,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医院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各部门、科室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归口管理、预防为主、依法调处、综合治理。 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目标: 尽最大努力预防、减少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化解、缓解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防止激化矛盾纠纷。 ㈢排查方式: ⑴日常排查。结合日常工作,随时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 ⑵定期排查。按照规定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 ⑶专项排查。针对本公司带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 ⑷重点排查。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㈣矛盾纠纷调处: ⑴实行部门责任制和经理包干负责制;

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的要求限期调处; ⑶落实防范矛盾纠纷激化的工作措施,协调有关单位依法妥善解决问题,消除隐患;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交办、承办、督办、销帐制度: ⑴受理。公司有关科室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受理。 ⑵交办。公司除直接进行调处工作外,可向公司有关科室下发交办通知书,将矛盾纠纷交公司有关科室调处。 ⑶承办、督办。各责任主体对公司交办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调处、合法、合理解决,并向公司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司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⑷销帐。矛盾纠纷解决后,受理科室应及时销帐并向公司书面报告情况。 ㈥责任主体:

⑴各科室负责人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要负责人,分管综治工作的的公司经理为具体负责人。 ⑵公司综治办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驻地综治委的要求,具体组织、指导、督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实施检查考核。 ⑶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企业员工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企业员工内部矛盾纠纷 排查工作制度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企业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为及时全面地掌握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防范”,建立企业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一、企业员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部室、片区、营业厅调解工作协调小组组织调解委员会具体实施。 二、各部室、片区、营业厅每个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做到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非常时期排查相结合,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不断扩大覆盖面,确保不留死角。 三、各班组内部设立调解小组,具体负责向公司调解小组报告本班组内部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四、清明、重阳、国庆、中秋、春节等主要节假

日、“两会”等敏感时期要每日排查,及时掌握内部矛盾纠纷的情况,尤其是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和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五、各班组应建立排查工作台帐制度。根据排查情况,建立“一册、一档、一报、一表”: 1、“一册”:《矛盾纠纷登记册》,对排查到的各类矛盾纠纷,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登记册,做到一目了然,有底有数。 2、“一档”:矛盾纠纷档案,对矛盾纠纷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将有关情况、调处工作情况以及回访情况等集中归档管理。 3、“一报”:《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信息专报》,每次排查情况,以《信息专报》的形式,逐级上报当地党委政府、综治委和上级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4、“一表”:《矛盾纠纷及落实“五个一”调处

机制情况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应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调处”、“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调处工作,按照“五个一”(一起矛盾纠纷、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套调解方案、一个调解期限)的要求,制定落实好处理方案。 《矛盾纠纷及落实“五个一”调处机制情况表》每个月报送一次。各班组的《情况表》要向公司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公司《情况表》由综合办公室向上级部门和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德育副校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协调处理各种矛盾。 一、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

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深入各班级和学生座谈会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二、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三、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学生。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郑新XX(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4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安监科 2018年4月30日 4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2018年4月30日下午,安全矿长徐丙玉组织矿安全管理人员在调度会议室召开了4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会议,由总经理王志主持会议。各部门汇报了4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4月份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4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 1、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本月,由矿长王志组织科室及区队管理人员开展月度全面事故隐患排查及各系统矿长按规定每旬定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共计查出一般隐患94条,较大隐患0条,重大隐患0条,其中一通三防专业23条,机电运输专业21条,采掘专业39条,地测防治水专业8条,安全管理专业3条,截止4月30日已全部整改完毕,并予销号验收。 2、上级部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郑煤集团检查1次,共查出问题6条,截止4月30日,已整改5条,剩余1条正在按计划整改; 新密市煤炭局检查3次,共查出问题57条,截止4月30日,已

整改55条,剩余2条正在按计划整改; 郑新公司检查2次,共查出问题35条,截止4月30日,已整改32条,剩余3条正在按计划整改; 本月上级部门对我矿检查问题一般隐患共计98条,较大隐患0条,重大隐患0条,截止目前已整改92条,剩余6条正在按计划整改。 针对所查出问题,由安监科负责收集归类,登记台账,并严格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 二、事故隐患排查分析 (一)隐患分布类型 本月共计查出一般隐患192条,较大隐患0条,重大隐患0条,其中:采掘专业52条,一通三防专业58条,机电运输专业39条,地测防治水类17条,安全管理类22条,其他专业4条。 (二)主要存在问题 1.生产:①春节放假期间停工停产,巷道及工作面失修严重,中高不足,支架变形严重;②部分地点烂帮烂顶及防冒顶材料配备不足等; 2.机电:①井下电缆悬挂混乱;②部分溜子机头无点杆;③平地岗位机电设备运行记录填写不及时。 3.地测防治水:①技术资料整理不规范、没有及时填写更新;②现场管理不到位,存在水沟淤煤清理不及时。 4.通风:①巷道压力大,风门失修严重;②隔爆水袋有煤泥,部分水袋缺水等。③图纸及各种记录未规范并及时更新。 5.安全管理:①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不足;②入井人员安全意识不足;③岗位人员对职责不明确,手指口述不熟练。

南江镇村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南江镇村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村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为了建立和完善科学严密、及时准确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确保我镇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四川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暂行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当成做好我镇信访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个主题~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 ,二,坚持定期排查、超前防范~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注重解决问题~妥善化解矛盾, ,四,突出重点~上下联动~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村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站:随时了解和掌握各村民小组矛盾纠纷的化解情况,及时协调处理调委会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及时将本行政村调解处理不了的矛盾纠纷以及可能出现越级上访、异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向驻村干部或镇人民政府矛

盾纠纷排查处报告,每月向乡镇群众办至少报告一次本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二,村领导干部下访排查:及时了解掌握包案户当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督促检查正在办理的信访案件~指导、帮助解决难以解决的信访问题。 四、矛盾纠纷排查的方法 1、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 2、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 3、坚持信息汇集与分析研判相结合。 五、矛盾纠纷化解的措施 1、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化解。对排查出的问题~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到位,对合理诉求~但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完善的~研究完善政策~积极推动解决,对要求过高的~耐心细致做好疏导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实有困难的~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煸动闹事的违法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2、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协调化解。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综合运用群众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方式~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多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参化解矛盾纠纷。 3、整合工作资源~及时就地化解。充分发挥村党委的政治优势~把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倾听村民诉求~把信访、维稳、综治、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4、确定重点问题~领导包案化解。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

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 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

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社区,大矛盾纠纷不出街道。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民间纠纷登记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个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如果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认真,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纠纷案件收结制度 一、统一收案。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内无法作出决定的,必要时向县局或乡镇党委报告。 四、统一收费。所内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收费管理制度,不允许个人私自收费办理纠纷案件。 五、限时调解。工作人员主持调解纠纷,自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调解之日起一般应在两个月内调解,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到期未调解的,视为调解不成功。 六、完善档案。调解达成协议的,除简易纠纷和即时清结的纠纷外,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的制作要内容具体,格式规范,符合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 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制度 1、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 2、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调处时间、调处单位、 调处人、矛盾纠纷情况、调处情况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 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 3、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4、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分管主任 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实行不定期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 集中排查;对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三、矛盾纠纷预警、调处制度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 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受理的矛盾纠纷,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5、调处矛盾纠纷时,根据情况,可指定一名或多名调解人员进行调处,对调处难度大、复杂的矛盾纠纷,可组织邀请相关部门召开调解会议参与调处。 6、矛盾纠纷调处应书写调解协议书。对无法调处的矛盾 纠纷,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并对当事双方指明合法诉求途迳。[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 一四年十二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2014年12月22日,集团公司领导、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安监部人员等在 公司会议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内涵为加快建立集团各项目互联互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综合平台, 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 利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实现环环相扣监督指导管理。 二、基本要求 (一)建立各项目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台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2、安全生产隐患概要及位置; 3、隐患性质; 4、排查整改责任单位; 5、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6、责任、资金、时限等情况; 7、复查验收情况、复查验收时间、复查验收人员及其签字。 (二)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各项目部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同时,要汇总分析本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将本项目安全隐患(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按统计要求按月上报公司安监部;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及治理方案、治理结果要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和自查自报标准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推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能够使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部真正了解到公司及各项目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实际安全隐患,通过报告分心,能够引起他们对安全隐患排查的高度重视,尤其是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了如指掌,工作细致到位,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安全隐患重在排查,难在治理,一些细节还需要完善和改进。 (一)各项目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应做到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创新,通过公布安全隐患举报联系电话,设立奖励基金,引导和发动内部员工、现场农民工及当地老百姓主动发现并汇报安全隐患。各项目部接到相关信息后,应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或逐级上报公司安监部或安委会办公室寻求治理。 (二)隐患信息台帐不够完善。 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及信息传递,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台账记录需有原始信息资料支撑,比如现场笔录、影像资料等。发现隐患后,科学分析原因,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信息传递,力求以最快速度进入治理程序,杜绝因信息传递不及时或失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隐患概要及位置描述不清。个别项目在统计本月安全生产月报表的时候,处于应付工作,在安全隐患概要和位置描述这一项中轻描淡写,随便写两句话应付了事,工作不够用心,各项目部要对此现象要认证改正,今后各项目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四)开展安全隐患分析,并做好分析报告。公司安监部通过定期检查和汇总各项目安全隐患统计台账,统计数据,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分析,通过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找出发生安全隐患的共性,在今后安全生产宣贯活动中能予以攻克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摸清隐患排查的重点,分析下一步如何预防等。同时,建议各项目部多开展安全隐患评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邀请专家进行安全隐患评估,科学务实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见主要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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