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经典案例等 九

国际私法经典案例等 九
国际私法经典案例等 九

国际私法经典案例等九

涉及到:教材第1章和第12章

1.张某多年来一直从事服装加工制作生意,2004年12月5日招收了李某在自己家中为自己制作大衣的钮扣,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李某按张某的关于钮扣制作规格、交付时间等要求加工制作钮扣,张某按李某完成零件的数量支付报酬。李某按协议的约定,按期交付加工制作的大衣钮扣,但张某一直未按协议支付报酬。此后,李某多次向张某索要欠款,张某都以暂时没有现钱为由拒绝支付。于是李某将张某诉至法庭。

试分析:

(1)张某和李某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2)张、李二人之间的争执是劳动争议吗?

(3)法院应否受理?

参考答案:

(1)张某是和李某之间是劳务关系,不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在本案中,李某只承揽了制作服装配件任务,这种承揽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而,张、李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

(2)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劳动法上的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法律、法规和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本案中,张、李二人之间的争执不是劳动争议。

(3)对于劳动法上的劳动争议,必须要先经过仲裁程序才能进入诉讼程序。但由于本案纠纷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也就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因此,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涉及到:教材第1章、第4章和第12章

2.谢河与宏达医药公司于2008年8月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从事药品销售工作。2009年1月,该公司对所有销售人员实行销售承包提成工资办法,销售人员每月必须向公司上缴销售利润4000元,作为承包基数,完成这个基数可以领取基本工资和按比例提取个人所得。如果没有完成承包基数,公司将不发包括基本工资之内所有的工资待遇。谢河从2009年2月至2009年6月均未完成承包基数,结果,未领到一分工资。谢河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遭到公司拒绝。谢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试分析:

(1)医药公司不计发谢河的工资是否合法?为什么?

(2)应如何处理本案?

参考答案:

(1)医药公司不计发谢河的工资不合法。

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都有权参加劳动并获得到劳动报酬。《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也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谢河虽然没有能够完成承包任务,但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医药公司应按一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谢河工资。

(2)医药公司应补发谢河2月至6月欠发的工资,并纠正医药公司与职工的霸王合同条款。

涉及到:教材第1章和第9章

3.彭某原系志光中学的学生,1988年5月出生,2003年3月因故辍学。经民昌职业介绍所的介绍,彭某于2003年9月到当地张某开的一家小煤矿工作,当时双方说好是招用临时工,故张某与彭某未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4月,彭某在工作中发生劳动安全事故,煤窑塌陷,致使彭某下身瘫痪。彭某的家人要求煤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被张某以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彭某的父母遂诉至法院。

试分析:

(1)张某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应当支付彭某的医药费?

(2)用人单位违法招收童工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3)为彭某介绍工作的民昌职业介绍所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

(1)彭某在进入张某的煤矿工作时年龄尚不到16岁,我国《劳动法》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都禁止除特定单位以外的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童工,张某雇佣彭某属于招收童工,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2)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

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3)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涉及到:教材第4章和第7章

4.张某于2006年7月份被某食品机械厂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担任厂部技术科化验员。同年10月份

试用期满,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合同条款如下:合同期限3年,从2006年I0月5日起,到2009年10月4日止;实行每周5天,每天10小时工作制;张某工作岗位为技术科化验员;

每月工资1000元;若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应将纠纷交由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007年3月,张某提出每日工作10小时违反了《劳动法》,要求厂方缩短工作时间。厂方认为既然工作时间不合法,就是无效合同,因此不需再履行。随后安排他人接替张某工作。张某不服,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过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审查,认为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时间条款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裁决劳动合同无效,终止劳动关系。张某不服,诉至区人民法院。

试分析:

(1)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是否有效?

(2)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参考答案:

(1)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关于工作时间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属无效条款。《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修改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本案中劳动合同约定“每周5天,每天10小时”的工作时间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属于无效条款。

(2)我国《劳动法》第1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这一规定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如果合同某些无效条款的内容与合同其他内容具有可分性,合同的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如果无效条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合同条款为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款,则该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第二,如果合同目的违法,或根据交易习惯或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剩余部分合同内容的效力对当事人已无意义或不公平合理时,合同应全部确认为无效。

具体到本案,工作时间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其余条款合法,该不合法的条款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同时,造成工作时间条款约定无效的原因在于用人单位而不在于劳动者。既然其余

条款均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除将工作时间的条款改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外,其余条条款仍须继续执行。

该劳动合同仍为有效合同,某区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不正确,应予更正。

涉及到:教材第4章

5.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5年2月1日起至2008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5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

试分析:

(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

(2)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

(4)王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

参考答案:

(1)不需说明理由。

王某在2005年6月18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尚处于试用期内,我国《劳动法》未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说明理由。因此王某不需要说明正当理由。

(2)可以单方解除。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考察期,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王某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不用与用人单位协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

(3)用人单位不应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

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是王某提出的,且不属于双方协商解除,我国劳动法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4)王某不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

劳动法规定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当事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当事人本身有过错。王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过错行为,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涉及到:教材第4章

6.2006年6月,张某与某制药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6月,制药公司送张某去某大学培训一年。双方为此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制药公司负担1万元培训费,且支付张某学习期间的工资,但学成回公司后,张某要为制药公司服务至少3年。2009年6月,张某培训结束后,即离开制药公

司,并受聘于某某外商投资企业。为此,2009年8月,制药公司将张某和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被诉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提出张某的合同期未满,不同意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外商投资企

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某辩称,其与制药公司的劳动合同至2009年6月时就已届满,培训协议不应作为合同的内容,因此有权终止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则称其不知张某与制药公司的培训协议,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试分析:

(1)本案中的培训协议是否有效?张某与制药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到期?

(2)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需要向制药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1)培训协议有效。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培训事项。

本案中,培训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应认定为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补充约定。因此,张某与制药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未到期,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劳动合同的到期日应为2012年6月。

(2)本案中,在张某与制药公司之间劳动合同还未解除的情况下,张某即去其他公司任职,张某的行为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关键看其在聘用张某时,是否知道张某与制药公司之间培训协议的存在。如果明知协议存在,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否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涉及到:教材4章和第5章

7.2007年3月5日,某纺织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合同规定:职工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周六、周日为公休日。如果在周六、周日安排职工加班,便在加班后的一周内安排补休;在上午和下午连续工作4个

小时期内安排工间操各一次,每次时间为20分钟,此20分钟计入工作时间之内;职工的工资报酬不低于每月800元,加班加点的工资及其他实物性福利不包括在内;工资于每月5日前支付;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双方对于集体合同都要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也不能违反,否则要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此合同于2007年3月20日被劳动行政部门确认。2007年8月1日,纺织公司从人才市场上招聘了一批女工,去充实新建立的一个纺织分厂。2007年8月3日纺织公司与这批女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内容包括: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2007年8 月5日至2008年8月5日;工人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每天8个小时,上下午各4个小时;没有工间休息时间;工作实行每月850元的工资制度。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当2007年8月1日招聘的工人到纺织公司下属的纺织分厂上班后,发现车间细尘很多,连续工作4

小时头昏脑胀,以陶某为首的分厂职工就向分厂领导提出工作期间休息一会儿,换换空气。分厂领导答复说,在上班时间不休息是劳动合同中已经规定了的,集体合同中规定职工报酬是每月800元,你们的报酬是每月850元,就是因为取消了20分钟的中间休息时间。集体合同中规定职工的中间休息20分钟是与其

报酬数量少相对应的;在公司与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把工资提高到850元/月,所以,取消了20分钟的工间休息。

试分析:

(1)陶某等人在集体合同生效后进入某纺织公司的,公司的集体合同是否适用于陶某等人?

(2)陶某等人与某纺织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的内容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该内容是否有效?

(3)陶某等人能否在不减少工资的情况下得到20分中工间操的活动时间?

参考答案

(1)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的全体职工都有约束力,只要属于企业的职工,不管其是在集体合同签订前还是在集体合同签订后进入企业的,均应适用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一直保持在集体合同的

约定期限之内,即在集体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的合同期限之内,当事人均不得违背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期满以后,如果双方同意延长合同的有效期限,则集体合同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在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如企业行政或工会组织要求变更集体合同的内容,或者提出解除集体合同的请求,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修改集体合同的条款或者终止集体合同的执行。因为集体合同是企业和工会组织双方共同签订的协议,任何一方都无权任意修改或者废止合同。

(2)根据《劳动法》第35条的规定,集体合同对本企业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作为劳动者中的一员,必须遵守并履行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有的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未涉及的,这些内容对劳动者和企业同样具有约束力,要按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另外,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认为无效,总之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得违反集体合同。

本案中,陶某等人与纺织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间休息的规定低于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的标准,因而无效。

(3)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劳动劳动条件和劳

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但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高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报酬等标准。本案中,纺织公司与陶某约定的

劳动报酬高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仍是有效的。

涉及到:教材第4章、第6章和第7章

8.谢某于2005年1月到市内某公司做合同工,公司与其在合同中约定,谢某每周工作7天共70小时,中午吃饭时间10分钟,雇佣期间超时工作加班费包括在内的月工资为包干工资,总额为2700元。2006年初,谢某看到《劳动法》后,要求公司按《劳动法》规定的计酬办法重新计算其加班工资,遭到公司拒绝,遂以支付加班工资为由诉至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试分析:

该公司与谢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有无不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

首先,工作时间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在本案中,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由法定每日8小时延长到10小时;同时,用人单位又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和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的规定,剥夺了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休息权。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其次,“包干工资”不合法。本案中,用人单位采取将加班工资约定在内的方式“包干”劳动者工资,即正常工作时间与加班加点工作时间混合“包干”计酬。这样形成的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违反工时制度和剥夺劳动者休息权利的违法行为在工资计算上的反映,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加班加点的,须享有法定的加班加点工资。

涉及到:教材第6章、第5章

9.刘某是某机械厂的一名工人,2007年被选为厂团委委员。2008年4月被选为市团代会代表,参加为期五天的团代会。刘

某向厂长请假开会。厂长说马上就到“五一”节,正好是生产的旺季,现在厂里很忙,希望刘某不要去开会,但刘某还是坚持去开会了。会议结束后,刘某回到厂财务科领工资的时候,发现少了很多。经询问得知自己被扣发了外出开会期间的工资。刘某就此事与厂方进行了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于是刘某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要求补发工资。机械厂认为,4月是生产旺季,刘某请假不利于企业生产,允许其开会已经很照顾了,刘某五天没有上班,当然不能要求领取这五天的工资。试分析:

机械厂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劳动法的要求?

参考答案:

该厂的做法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51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

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刘某正是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不属于无故请假的情况,也不属于一般的私人事务请假,因而他的工资不应扣除,应全额照发。

涉及到:教材第4章和第6章

10.王某于2008年4月2日与某制造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每月2000元,有关责任的约定是,若乙方因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008年4月21日,在一次完成检修任务时。由于王某擅自离开岗位给某厂造成1万元的经济损失。厂方以王“工作严重失职”为由,决定由王承担赔偿责任,并于2008年5月至8月每月从王某的工资中扣除600元,用于赔付损失。王某认为某厂每月扣除的工资过高,对此处罚不服提请劳动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微观经济学经典案例4

案例:从"芙蓉姐姐"到"超级女声" ——关于“超级女声”热潮的分析报告 1.使用范围:第三章 消费者行为理论 2.要考核的知识点: 影响流行文化需求的因素; 网络外部性与需求; 3.思考题: (1)从"芙蓉姐姐"到"超级女声",你能从中找出哪些经济学理论(主要是消费行为与需求理论方面)的思考? (2)影响目前市场需求的因素有哪些? (3)如果你是一个市场营销专家,你准备利用目前的市场需求特点从哪些方面来推广你的产品? (4)请你说说网络外部性对市场需求的影响? 2005年的盛夏也许注定是属于青少年的文化盛夏:一边是"芙蓉姐姐"还没有淡出人们的视野和耳畔,另一边又迎来了"超级女声"全国总决赛的热播,可谓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两种表现形式不同、参与方式不同的文化现象,实际上有着共同的孕育背景,同时也共同折射出当前我国青年文化的新特征,反映了我国青少年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一、"芙蓉姐姐"和"超级女声"产生的时代背景分析 "芙蓉姐姐"凭借"一张妖媚十足的脸和一副性感万分的身材",以其露骨而极度自信抑或自我欣赏的文字和夸张而经典的"S"型照片,在集广泛性、快捷性、交互性于一体的互联网络空间(准确地说是在清华北大的BBS)名声大噪,继而引起诸多媒体的高度关注。在2005年的初夏,"芙蓉姐姐"终于完成了由虚拟红人向现实明星的转变,但随着"超级女声"比赛进程的推进,她"永远有多远,我就能红多远"的理想也在郁闷中破灭。"超级女声"吸引了上至89岁下至4岁的15万"女生"共同角逐。据统计,在总决赛直播期间,全国约有十分之一的电视观众在周五晚锁定湖南卫视,创造了亿万人参与的集体狂欢。 面对"芙蓉姐姐"走红和"超级女声"热播,各界的评论褒贬不一。不能否认的是,社会是个人发展的大舞台,时代是塑造和成就英雄的大背景,"芙蓉姐姐"和"超女"们的产生是"时势造英雄"而非"英雄造时势"的结果。对于这类青年文化热点现象,不能只进行简单的是与非判断,更不能秉承所谓的"存在即合理"的哲学理念,对其听之任之,而是要着力探究其背后的时代和社会背景。 1.市场经济的趋利性 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竞争性经济,个体独立性的经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自从党的十四大确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经济发展的市场化取向逐步得到国人的认同。当代中国青少年既感受到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高度物质文明成果、个人独立性的增强,又目睹了市场经济大潮对其父辈们洗礼的过程乃至产生的阵痛,利益取向成为他们价值观上深深的印痕。如果说"芙蓉姐姐"坚持不懈地在网络空间书写文字、张贴自己的S型照片,还只是隐隐地表达着一种个人利益诉求的话,"超级女声"则是"超女"们、电视台、娱乐公司、短信服务商以及网络等众多媒体分享的一份利益大餐。

中国历史上最经典的七个人才案例

中国历史上最经典的七个人才案例 作文素材 2014-11-25 15:03 : 中国历史上最经典的七个人才案例 ?引才案例:秦昭王五跪得范睢 秦昭王雄心勃勃,欲一统天下,在引才纳贤方面显示了非凡的气度。范睢原为一隐士,熟知兵法,颇有远略。秦昭王驱车前往拜访范睢,见到他便屏退左右,跪而请教:“请先生教我?”但范睢支支吾吾,欲言又止。于是,秦昭王“第二次跪地请教”,且态度上更加恭敬,可范睢仍不语。秦昭王又跪,说:“先生卒不幸教寡人邪?”这第三跪打动了范睢,道出自己不愿进言的重重顾虑。秦昭王听后,第四次下跪,说道:“先生不要有什么顾虑,更不要对我怀有疑虑,我是真心向您请教。”范睢还是不放心,就试探道:“大王的用计也有失败的时候。”秦昭王对此责并没有发怒,并领悟到范睢可能要进言了,于是,第五次跪下,说:“我愿意听先生说其详”。言辞更加恳切,态度更加恭敬。这一次范睢也觉得时机成熟,便答应辅佐秦昭王,帮他统一六国。后来,范睢鞠躬尽瘁地辅佐秦昭王成就霸业,而秦昭王五跪得范睢的典故,千百年来被人们所称誉,成为引才纳贤的楷模。 ?识才案例:一双筷子放弃了周亚夫 周亚夫是汉景帝的重臣,在平定七国之乱时,立下了赫赫战功,官至丞相,为汉景帝献言献策,忠心耿耿。一天,汉景帝宴请周亚夫,给他准备了一块大肉。但是没有切开,也没有准备筷子。周亚夫很不高兴,就向内侍官员要了双筷子。汉景帝笑着说:“丞相,我赏你这么大块肉吃,你还不满足吗?还向内侍要筷子,很讲究啊!”周亚夫闻言,急忙跪下谢罪。汉

景帝说:“既然丞相不习惯不用筷子吃肉,也就算了,宴席到此结束。”于是,周亚夫只能告退,但心理很郁闷。这一切汉景帝都看在眼里,叹息到:“周亚夫连我对他的不礼貌都不能忍受,如何能忍受少主年轻气盛呢”。汉景帝通过吃肉这件小事,试探出周亚夫不适合做太子的辅政大臣。汉景帝认为,周亚夫应把赏他的肉,用手拿着吃下去,才是一个臣子安守本分的品德,周亚夫要筷子是非分的做法。汉景帝依此推断,周亚夫如果辅佐太子,肯定会生出些非分的要求,放弃了让他做太子辅政大臣的打算。 ?用才案例:神偷请战 有个人其貌不扬,号称“神偷”,被子发待为上宾。有一次,齐国进犯楚国,子发率军迎敌。交战三次,楚军三次败北。子发旗下不乏智谋之士、勇悍之将,但在强大的齐军面前,简直无计可施了。这时神偷请战,在夜幕的掩护下,他将齐军主帅的睡帐偷了回来。第二天,子发派使者将睡帐送还给齐军主帅,并对他说:“我们出去打柴的士兵捡到您的帷帐,特地赶来奉还。”当天晚上,神偷又去将齐军主帅的枕头偷来,再由子发派人送还。第三天晚上,神偷连齐军主帅头上的发簪子都偷来了,子发照样派人送还。齐军上下听说此事,甚为恐惧,主帅惊骇地对幕僚们说:“如果再不撤退,恐怕子发要派人来取我的人头了。”于是,齐军不战而退。 ?育才案例:纪浪子训鸡喻育才 周宣王爱好斗鸡,纪浪子是一个有名的斗鸡专家,被命去负责饲养斗鸡。10天后,宣王催问道:"训练成了吗?"纪浪子说:"还不行,它一看见别的鸡,或听到别的鸡叫,就跃跃欲试。"又过了10天,宣王问训练好了没有,纪浪子说:"还不行,心神还相当活跃,火气还没有消退。"再过了10天,宣王又说道:"怎么样?难道还没训练好吗?"纪浪子说:"现在差不多了,骄气没有了,心神也安定了,虽然别的鸡叫,它也好名象没有听到似的,毫无所应,不论遇见什么突然的情况它都不动、不惊,看起来真象木鸡一样。这样的斗鸡,才算训练到家了,别的斗鸡一看见它,准会转身就逃,斗也不敢斗。"宣王于

经典案例

[案例一] 原、被告系邻居。被告泥金亮在其院内饲养有蜜蜂。2000年8月21日,原告在自家院内洗衣服时被蜂蜇伤,住院治疗3天,花去医疗费266.10元。原告以被被告饲养的蜜蜂蜇伤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被告对原告举出的侵权事实予以否认的,被告应加以证明。被告未能证明蜇原告的蜂不是自己所养的,其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对其蜂伤人造成的损害负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该院判决被告将其饲养的蜜蜂挪离居民区,并赔偿原告的医疗费等。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原告的证据仅仅是被蜂蜇过,不足以证明是其所养之蜂蜇伤,原告的举证责任未能完成,就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让其证明蜇人之蜂不是其所养,显属错误。原告对此答辩认为,被告要想获得免责效果,就必须证明蜇人之蜂不是被告所养的这一事实。 二审法院认为:原告证明了被蜂蜇伤的事实,而被告系原告之邻居,家中养有蜜蜂,是可能的责任人。被告想获得免责的法律效果,就应当证明非自己所养的蜂蜇伤了原告,或者原告被蜂蜇伤是由于自己过错造成的,但被告没有提供这方面的证据,故其上诉理由不成立。遂判决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本案中的证明对象(待证事实)是什么? 2、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否恰当?进而法院的判决是否合适? [案例二] A银行与B公司因贷款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A银行诉称:1996年1月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贷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发放短期贷款4000万元,年利率为4%,期限为3个月。同时,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合同作为贷款合同的从合同,以估价4000万元的财产作为还款担保。贷款期限届满,被告不能如期还款。考虑到被告对外具有较大规模的长期投资而短期流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原告同意将贷款期限延长至5年。双方另行签订一份贷款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贷款4000万元,年利率为5%,期限为5年。该合同编号与前一份合同相同,抵押合同未变。为避免与银行内部有关规定冲突,未注明该合同是对3个月短期借款合同的变更,并倒签合同日期为1996年1月8日。2001年1月8日,变更后的合同期限届满,原告要求被告还款遭拒绝,遂向法院起诉,被告U公司辩称:1996年1月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贷款合同两份,贷款额均为4000万元,期限分别为3个月和5年。后原告向被告发放了3个月短期贷款,但未发放5年期贷款。因短期贷款合同期限届满后原告一直未向被告主张还款,原告的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5年期贷款合同是3个月短期贷款合同的变更,还是与3个月短期贷款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为阐述各自的观点,原、被告双方都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原告认为,两份合同编号相同,贷款金额相同,并且以同一份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应认定5年期合同是对3个月短期贷款合同的变更。被告则认为,两份合同在贷款项目、种类、利

微观经济学案例1

案例1:从"芙蓉姐姐"到"超级女声" ——关于“超级女声”热潮的分析报告 1)从"芙蓉姐姐"到"超级女声",你能从中找出哪些经济学理论(主要是消费行为与需求理论方面)的思考? (2)影响目前市场需求的因素有哪些? (3)如果你是一个市场营销专家,你准备利用目前的市场需求特点从哪些方面来推广你的产品? (4)请你说说网络外部性对市场需求的影响? 2005年的盛夏也许注定是属于青少年的文化盛夏:一边是"芙蓉姐姐"还没有淡出人们的视野和耳畔,另一边又迎来了"超级女声"全国总决赛的热播,可谓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两种表现形式不同、参与方式不同的文化现象,实际上有着共同的孕育背景,同时也共同折射出当前我国青年文化的新特征,反映了我国青少年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一、"芙蓉姐姐"和"超级女声"产生的时代背景分析 "芙蓉姐姐"凭借"一张妖媚十足的脸和一副性感万分的身材",以其露骨而极度自信抑或自我欣赏的文字和夸张而经典的"S"型照片,在集广泛性、快捷性、交互性于一体的互联网络空间(准确地说是在清华北大的BBS)名声大噪,继而引起诸多媒体的高度关注。在2005年的初夏,"芙蓉姐姐"终于完成了由虚拟红人向现实明星的转变,但随着"超级女声"比赛进程的推进,她"永远有多远,我就能红多远"的理想也在郁闷中破灭。"超级女声"吸引了上至89岁下至4岁的15万"女生"共同角逐。据统计,在总决赛直播期间,全国约有十分之一的电视观众在周五晚锁定湖南卫视,创造了亿万人参与的集体狂欢。 面对"芙蓉姐姐"走红和"超级女声"热播,各界的评论褒贬不一。不能否认的是,社会是个人发展的大舞台,时代是塑造和成就英雄的大背景,"芙蓉姐姐"和"超女"们的产生是"时势造英雄"而非"英雄造时势"的结果。对于这类青年文化热点现象,不能只进行简单的是与非判断,更不能秉承所谓的"存在即合理"的哲学理念,对其听之任之,而是要着力探究其背后的时代和社会背景。

十大经典案例

十大经典案例 “自愿放弃社保”申请——单位新招了几个外地来的员工,老王说:俺一个月就几百块钱,俺不愿意参加什么社保,到时得了病或者发生了事故责任自负,算我自己倒霉,我保证不找单位。要是你们还信不过的话,俺写个“自愿放弃社保”的申请,保证将来不找单位麻烦,自动放弃诉讼权利。 人事社保专员看老王老实巴交的,而且确实收入也不高,拿着这个《自愿放弃社保申请》来找经理,不知道这样能不能行? 【拍案】社保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等特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既是员工的权利也是义务,自愿放弃社保申请是无效的。如《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单位来说,还存在另外一层风险:企业在招用劳动者时处于强势地位,实践中很有可能被员工反诉当初是因胁迫写下放弃社保申请;而《自愿放弃社保申请》本就违法无效,最后用人单位不得不承担相应责任。而且,《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规明确,对员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有权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保。 社保现金折算发放——得知老王情况的老李说:老王这样做就咱吃亏了啊,单位应该有缴费义务的。单位应该是把社保缴费部分发给我,我多拿点工资。为了避免以后说不清,俺们和单位签个协议:“单位已将社保费折算为现金200元发放到工资,由员工个人参加社保,有关责任单位概不负责。” 人事社保专员算了算,如果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约为基数的44.8%(养老保险20%+失业保险1.5%+生育保险0.8%+医疗保险10%+工伤保险按0.5%计算+住房公积金12%)。远远高于200元,如果按协议发放一定现金而不上保险的话单位可以节约一定成本,于是拿着《社保费现金发放协议》找到经理问,咱签这个能省很多钱呢。 【拍案】这个案例往深处看还涉及到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当初没有缴纳社保,员工要求补缴时能否“私了”直接补偿员工一笔现金? 从深层次的原理来说,社保中尤其是养老保险,是依靠延期支付将当期部分收入转化为未来的持续稳定待遇,以此来达到养老的目的。现金发放是根本违反社保原理的。 在此提醒HR,折算现金的做法并不能免除单位缴费责任,如果员工获得现金补偿后反悔提起诉讼,那单位仍然应该承担补缴责任;而且由于社保缴费基数是依据员工工资收入来确定的,如果没有很充分的证据,当初折算的现金发放社保费很有可能被判定为工资收入,导致社保补缴基数更高。采取现金折算社保费的办法反而给单位带来更大损失。 试用期满后签合同补保险——某单位是精密仪器加工企业,最近来了一个大订单,需要招用

200个房地产经典策划案例

-- 200余个房产营销策划案例 目录 -------------------------------------------------------------------------------- 东方银座案例分析 阳光·经典--经典·海口 国际风情街项目调研规划书 草桥居住区西(B)区上市前整体营销策划方案市场篇 天骜体育商城招商 “春之声”服饰广场营销推广及传播策略 鑫亿项目分析与建议 恒富花园市场报告提案 奔达项目投资营销及定位分析报告 湖景花园企划提案 丽江苑营销策划报告 蓬莱苑整体策划方案 江信商城商铺销售方案概要 江南家园2004年推广总计划

郑州健达世纪花园策划案 国际企业中心一期项目开发计划书 国际企业中心方案设计任务书 国际企业中心南区及东区方案设计任务书 国际企业中心景观设计任务书 安徽宣城敬亭香榭·山景别墅策划报告 成都华阳滨河花园项目整体策划 北戴河聆涛园企划说明书『别墅案例』 尚城豫园124亩块地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上海市单身公寓市场调查报告 北京华杰大厦推广策划 “在水一方”全程策划 城龙花园裙楼商铺营销策划案 酒吧一条街广告文案 萍乡市国际汽车交易展示中心销售方案(预热期) [原创]德意大厦·精品多功能楼盘形象策划 碧桂园的“泛市场定位” 北京富力城2003营销攻略 某项目一期推广总结和二期工作建议『案例』

一份完整的广告策划案 嵊州时代数码广场销售计划建议案 珠海创新科技大厦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投资建议方案绿茵阁的成功经营策略 阳光100楼书 上城旅游宣传册设计制作方案 龙架生态办公(旅游)别墅策划方案 长安园·产业别墅全案营销战略案 济南天润花园项目整体策划书 福祥阁西餐厅开业庆典策划方案 深圳地产风云榜活动方案『案例』 飞镖会员连锁俱乐部经营策划方案『案例』 某公司的营销策划方案招标公告『案例』 让心情盛开—家居花卉品牌市场推广策划ESPRIT济南专卖店开业形象策划案 沈阳市伯爵西餐厅二部全程营销策划方案 最具说服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分析篇(精彩案例) 解析YOHO Town的营销手法

微观经济学案例分析

用经济学原理分析麦当劳折扣券 另一种解释是:麦当劳想借此进行价格歧视——把顾客分开。要获取麦当劳的优惠券,总是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成本的,而不是随手可得——上麦当劳的网站浏览寻找优惠券,打印优惠券,或者阅读麦当劳的宣传报纸,或者到路边索取,都是需要花费少许成本,主要是时间成本。通常是什么人才愿意花费这些成本呢?是时间成本比较便宜的人。能上麦当劳的人中,什么人时间比较便宜呢?显然是一些收入偏低的人——工薪阶层。另外,优惠券能够购买的通常是某种指定的商品组合,而不是随意购买。也就是说,使用优惠券的顾客,是要付出代价——不能随意挑选商品的代价。这也是一种成本。总而言之,使用优惠券,是要付出代价的——代价者成本也。 通过上述种种方式,麦当劳成功地把麦当劳的顾客中的富人和穷人分开,然后,对于富人——不持有优惠券的人,麦当劳供给他们的商品就比较贵(没有优惠),而对于穷人——持有优惠券的人,麦当劳给他们打折。时间地点商品相同但价格不同,这就是典型的价格歧视。通过价格歧视,麦当劳向消费者榨取了更多的消费者剩余,增加了利润。 关于大学生占座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占座”这一现象在生活中时有发生,在大学校园里更是司空见惯。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当我们假设所有的人都是理性人时,理性人就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制度本身不涉及道德问题,一项制度的制定如果能够满足理性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体现了普遍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它就是一项合理的制度。下面将运用经济学原理对占座行为的合理性予以分析。 (1)占座——理性人的选择.“占座”意味着你可以拥有令你满意的座位,当你和你的同学同样用心时,你比他们更容易集中精神,获得更好的听课效果,最终得到更优异的成绩。 当然,你需要为占座付出一定的低价,即你为占座付出的机会成本。这里的关键在于机会成本与收益比较孰轻孰重。对于一个学生而言,取得好成绩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而占座的机会成本,当你用积极的态度看待它们时完全可以被压缩到很小,甚至为负值——早起有益于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而把时间浪费在早饭上是没有必要的。这么看来,你为占座付出的机会成本是很小的,而得到的收益却大得多,因此占座无疑是理性人的最佳选择。 (2)替他人占座——理性人考虑边际量。如果你已经前赶到了教室,多占个座儿对你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因为你为此付出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但这一行为的边际收益则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你的室友可能会认为你很体贴,并因此提高对你的评价;其次,即便是你所服务的人不认为这是美德的表现,而将之视为一项投资,那么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在适当的场合时,他也必定会为之付出某种方式的回报。这种情况,通俗地讲叫做“顺水人情”,本小利大,何乐而不为呢?

9个对赌经典案例

★★★ ▎一、陈晓与摩根士丹利及鼎辉对赌输掉永乐电器 2004年家电连锁市场“市场份额第一位、盈利能力第二位”的竞争格局下,跑马圈地的能力取决于各自的财力。相比而言,国美与苏宁先后在港股及A 股实现上市,打通了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因而有力支持了各自的市场扩张。 而未实现上市的永乐电器在资金供给上则困难多了,为了配合自己的市场扩张,陈晓转而开始寻求私募股权基金(PE)的支持。 经过大半年的洽谈,永乐电器最终于2005年1月获得摩根士丹利及鼎晖的5000万美元联合投资。其中,摩根士丹利投资4300万美元,占股23.53% ;鼎晖投资700万美元,占股3.83%。 正是这次融资,让陈晓与包括摩根士丹利及鼎晖在内的资本方签下了一纸“对赌协议”,规定了永乐电器2007年净利润的实现目标,陈晓方面则需要根据实现情况向资本方出让股权或者获得股权。 陈晓要想在这场赌局中不赔股权,意味着他2007年至少要完成6.75亿元的净利润指标。问题是,摩根士丹利设立的利润指标是否合理?永乐电器2002年至2004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820万元、1.48亿元和2.12亿元,显然这个盈利水平与6.75 亿元的目标还差得太远。而摩根士丹利的理由是,永乐电器过去几年的净利润增长一直保持在50% 以上的速度,按照这样的速度计算,2007年实现6.75亿元的目标不存在太大的困难。 获得融资之后的陈晓,明显加快了在全国扩张的步伐。一方面强势扩张自营连锁店,另一方面大肆收购同行。2005年5月至7月之间,永乐迅速收购了河南通利、厦门灿坤、厦门思文等地域性家电连锁品牌。 2005年10月14日,永乐电器登陆香港联交所完成IPO,融资超过10亿港

经典案例分析

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一、试用期满后不得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公司招聘录用了王某,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一个半月后,王某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车间主任将考核的依据和材料于当月底转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考虑解除合同。在第3月的第2天,公司通知王某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庭裁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评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部分无效。虽然在2个月内公司已经证明王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公司的解除决定是第3个月作出的,此时已经不在试用期内。如要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必须证明王某不胜任工作岗位,且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 案例二、因登报声明解雇员工引发的劳资纠纷,你怎么看? 【基本案情】 2010年3月1日,李某入职深圳某外贸公司,任职业务专员,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入职后,李某通过不断的努力,赢得了众多的客户资源,业绩蒸蒸日上。2011年11月份,该公司管理层怀疑李某私自将客户资源进行转移,便作出不再分配资源给李某的决定。2011年12月,李某休年假,公司于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不服,回到公司讨说法,公司称其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合理。李某十分气愤,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对此

案例,你怎么看?请给予分析解答。 【本案评析】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通过在报刊、电台等传媒发布声明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方式并不罕见,这种做法是可以得到司法支持的,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本案中,外贸公司直接使用公告的方式来解雇李某,这种做法显然是无效的。 因为,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因此,该公司此解雇通知方式无效,依此解雇李某属违法,李某诉讼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合理合法,仲裁应给予支持。 案例三、内退人员再就业时猝死岗位,是私了还是按工伤赔? 【基本案情】 万某系与某国企保留劳动关系至退休的提前内退人员。再就业时其到某机械公司上班,但机械公司没有给万某购买社保,不幸的是,万某于2012年5月7日

十大经典营销策划案例

一.《英雄》:一部糟糕电影的辉煌纪录 有史以来中国电影市场最成功的票房,有着糟糕动作片的一切特征——弱智的故事情节、失真的动作设计、装腔作势的台词,但这部糟糕的电影,上市20天就创下了超过2亿元的票房,而本年度风靡全球的《哈利·伯特》,在中国创下的票房仅为6300万元。 让《英雄》成功的,不是由于电影的精彩,而是由于营销策划、市场推广的创新。《英雄》组成了阵容强大的明星剧组,早在2001年初,新画面公司就开始借助团队的明星效应,持续制造新闻。在媒体的支持下,这些“新闻广告”高强度持续进行了两年时间,终于让大量中国人按捺不住,走进影院观看这个中国有史以来营销最成功的电影——也许还是最糟糕的动作片之一。这些人中间,包括几乎从来不看电影的笔者。 《英雄》以令人赞叹的耐心、丝丝相扣的营销策划和长达2年的新闻公关,列本年度十大营销创新案例之首。《英雄》必将以营销的创新写入中国电影史,但未来的电影观众必把它忘得一干二净。 《英雄》入选,是为了表彰发行商新画面公司对电影营销的突破性贡献。 点评:《英雄》所获得空前成功,将把电影营销策略和营销组织性推进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英雄》以后中国电影将越来越倾向于大制作、倾向于告别艺术电影、倾向于向好莱坞靠拢。 二.“力波”啤酒:喜欢上海的理由 力波啤酒曾是上海最受欢迎的本土啤酒之一。1996年三得利登陆上海后,力波因为营销手段落后、口味不佳,在三得利的进攻中阵地屡屡失陷,还曾因攻击三得利水源质量,被三得利告上法庭,即丢了官司,更丢了市场。 2001年开始,力波啤酒开始了自己的抗争历程,力波创作的广告歌曲《喜欢上海的理由》很快风靡上海,在广告歌的推动下,力波的销量迅速回升。 2002年6月亚洲太平洋酿酒公司接手力波,并成功推出超爽啤酒、改变产品瓶体;力波还利用韩日世界杯的机会,和众多饭店联盟,推广看足球、喝力波的营销活动。世界杯之后,力波继续和餐馆终端联盟,推出“好吃千百种,好喝有一种”的广告攻势,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行为。 力波啤酒入选,是因为它对本土意识的巧妙利用、连续不断发动的创新推广方式,以及这些活动在改变消费者消费行为、提升销量、增加品牌美誉度等方面的良好效果。 点评:力波的成功,体现了地方情节在啤酒、香烟等产品消费上的重要作用,尽管已有很多啤酒作为地方品牌存在,却极少有啤酒主动打上地方标签;立波的成功为啤酒、香烟等产品如何巧妙利用地方情绪提供了最好的案例。力波和餐饮终端联合推进的策略,则反映了终端在营销战中的地位的不断上升。三.氧立得:护心养脑,还是氧立得好

我对人力资源管理9个经典案例的分析与解答

我对人力资源管理9个经典案例的分析与解答 案例一、S公司的管理困境: S公司是J市的一家民营高科技企业,由几位志同道合的伙伴于1994年合作创办。在公司成立之初资金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几位合伙人主动提出不领取工资直至公司盈利为止。在他们不计报酬、努力工作的精神感召下,公司的员工们也时常义务加班。公司内部关系融洽、士气高涨。经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1996年该公司己发展为一家集开发、生产、经销于一体的中型高科技企业,在省内IT业界树立了一定的知名度。 1996年至1999年,公司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企业经济效益连年大幅增长,员工待遇也随之不断改善,加之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朝阳产业,员工普遍感觉在这样的公司有希望同时还吸引了大批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年轻人加入公司。 然而,自2000年公司进入稳定期以来,随着经济效益增幅的减小,公司内部出现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氛围,人心涣散的迹象十分严重,尤其是中层管理者的流失问题急需解决。中层管理者流动频繁,使公司的管理已出现脱节现象,其他员工的士气大受影响,企业生产率明显下降,公司从此陷入恶性循环。最近,员工中开始流传一种说法:凡是从本公司跳槽的人都能在现职岗位上做得不错,待遇比在公司时好,工作强度也比本公司小:其他公司对处于同一层次的员工评估还不单纯以业绩为标准。另外,人员流动多倾向于国内的知名外企。 针对企业面临的以上问题,公司总经理感到非常棘手,准备请人力资源部经理为自己提些建议并共同商讨对策,使公司早日摆脱目前的困境。 问题:如果我们是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会如何看待该问题并提出建议呢?如果我是人力资源经理,我的理解分析以及建议是: 1、引用原文:在公司成立之初资金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几位合伙人主动提出不领取工资直至公司盈利为止。在他们不计报酬、努力工作的精神感召下,公司的员工们也时常义务加班。公司内部关系融洽、士气高涨。 这里说明:在创业初期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和员工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以公司大局为重,经营者、管理者不搞特殊,带头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激励员工做好各项工作,一视同仁的管理方法感动了所有员工的心,所以员工才会时常义

网络营销策划八大经典案例

网络营销策划八大经典案例 No1:星巴克:爱情公寓虚拟旗舰店工程系星巴克一直以来采用的都不是传统的营销手法,而是采取颇具创意的新媒体形式。此次星网巴克联手SNS网站爱情公寓尝试虚拟营销,将络星巴克徽标做成爱情公寓里“虚拟指路牌”广营告,是星巴克首次尝试SNS营销。 销iPart爱情公寓为两岸三地唯一一个以白领女性跟大学女生为主轴设计的交友社区网站FemaleSocialNetworking,尽全力帮网友打造一个女生喜爱的温馨交友网站。品牌形象中心思想关键词为:清新、幸福、温馨、恋爱、时尚、艺文、流行。 1管理No1:星巴克:爱情公寓虚拟旗舰店工程系12月12日是星巴克滨江店举办“璀璨星礼盒”活动的特别日子,因此从12月1日开始,星巴网克不仅将滨江店封装到巨大的礼盒中,更在爱络情公寓网站上做成了颇具创意的“虚拟指路营牌”,并且还以倒计时的方式,等着你再好奇销地在线上或者去线下看看12月12日星巴克的“openredday”到底是什么,不肯把第一次的神秘一下子都给曝光出来。 礼包展开前,采用神秘礼物与星巴克情缘分享的方式进行。 2管理No1:星巴克:爱情公寓虚拟旗舰店工程系1.神秘礼包:线上活动结合了线下活动的概念,送给网网友神秘礼物,便会出现在网友小屋当中,虚拟的神络秘礼包与实体的上海星巴克滨江店同日开张,礼包和实体店面同样以大礼盒的形象出现。 营销 2.星巴克情缘分享:网友上传自己生活当中与星巴克接触照片并写下感言,以口碑与体验的方式来塑造出星巴克式的生活态度是被大家认可、受欢迎的。 3管理No1:星巴克:爱情公寓虚拟旗舰店工程系礼包展开后出现品牌旗舰店,打造一个品牌大街,与繁华的闹市区不同,STARBUCKS小店另网开崭新的公寓大街区域,提供具质感的品牌络大街。虚拟的星巴克店家设计中,延续实体店营家的温馨舒适感,店家周围环境设计以享受生销活的感觉为主,不过度热闹繁华,以高品质的生活感受来凸显品牌的层次感。另外,结合爱情公寓内的产品来提升曝光度与网友参与、互动,让网友更加了解品牌个性与特色所在。 1.见面礼:设计专属礼品,来到虚拟店家就可领取或送好友。 4管理No1:星巴克:爱情公寓虚拟旗舰店工程系 2.活动专区、公布栏:STARBUCKS线上及线下活动报网道,大量的曝光让参与程度提升,分享关于STARBUCKS络的信息及新闻,引起各种话题讨论和增加网友的互动。 营 3.咖啡小教室:咖啡达人教室,固定的咖啡文化或相销关教室消息,让网友了解更多关于咖啡的文化。 5管理No1:星巴克:爱情公寓虚拟旗舰店工程系星巴克在爱情公寓的虚拟店面植入性营销被众多业界网人士称赞,甚至成为哈佛大学教授口中的案例。星巴络克想让他们的消费者了解到他们的态度,因此他们做了一系列活动,包括从品牌形象到虚拟分店开幕、新营产品推出,再到赠送消费者真实的优惠券等等。这一销系列营销非常符合星巴克的愿望——不让消费者觉得他们是在做广告。但是,如果星巴克每天发信息告诉你哪里有他们新开的店面,哪里有新出的产品,让你赶快来买他们的产品。短时间可能会起到销售的效果,但是这种不断地强迫行为会让消费者产生强烈的厌烦之感,反而会彻底毁灭星巴克在我们心中良好的形象。

微观经济学案例分析

微观经济学案例 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经济系编 2010年4月

目录 案例1:为什么学习经济学:向经济学家那样思考 (1) 案例2:燃油税幕后利益博弈:中国逼近10元1升油价时代 (1) 案例3:公园门票降价或涨价的启示 (1) 案例4:雪天的杂货店 (1) 案例5:歌星的高收入合理吗? (1) 案例6:政府对鸡蛋的补贴弊端 (1) 案例7:“旧帽换新帽律八折” (1) 案例8:谁在消费昂贵? 奢侈品消费群调查 (1) 案例9:是穷人幸福还是富人幸福 (1) 案例10:吃三个面包的感觉 (1) 案例11:你所购买的东西值不值 (1) 案例12:把每1 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1) 案例13:从"芙蓉姐姐"到"超级女声" (1) 案例14:理性与风险难题 (1) 案例15:上大学值吗? (1) 案例16:大商场平时为什么不延长营业时间 (1) 案例17:在土地上施肥量越多越好吗 (1) 案例18:中国人养活自己靠的农业技术进步 (1) 案例19:马尔萨斯人口论与边际报酬递减规律 (1) 案例20:沉没成本与企业决策 (1) 案例21:企业生产中的学习效应 (1) 案例22:有效金融市场的难题 (1) 案例23:加入WTO背景下的我国农业问题 (1) 案例24:新经济时代的微软反垄断案 (1) 案例25:价格歧视及其难题 (1) 案例26:垄断竞争下的差异化战略 (1) 案例27:广告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1) 案例28: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卡特尔的兴衰 (1) 案例29:汽油价格与小型汽车的需求 (1) 案例30:满意即最优 (1) 案例31:发生在空中的帕累托改良 (1) 案例32: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局限性 (1) 案例33:“从南京到北京,买的不如卖的精” (1) 案例34:二手车市场的逆向选择 (1) 案例35:委托人给代理人带的“金手铐” (1) 参考文献 (1)

十大经典策划案例

十大经典策划案例 作者 : 章默涵 前言:常常为杰出的策划案击掌叫好。杰出的策划是对人类思维的突破。所选择的十个策划案是以自己十数年的策划资历为背景,筛选了近百个策划案后,在为难于同样杰出的策划案 后斟选出“世界十大著名策划案”。点评是向所有创造型策划人致敬的方式。——常有一些 策划界杰出的才子在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行走,并以杰出的策划案和这个世界沟通。 综观杰出的策划案,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杰出的策划人,需具备广告创意能力、事件营销意识、新闻传媒从业经验,以及数不清的边缘知识,还有好奇心、激情等特征。 一、“雅倩”洗衣粉—“世界上最长的晾衣绳” 案例介绍:在2000年的到来之际,巴西宝洁公司为推广“雅倩”洗衣粉,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博达福戈海滩,拉起世界最长的晾衣绳。 在博达福戈海滩拉起的这根晾衣绳,全长22420.5米。当时吉尼斯最长晾衣绳记录 18000米。这根晾衣绳共用了2800根桔红色柱子,700米长5毫米粗的绳子32根。这根世界上最长的晾衣绳上,共晾晒了4万多件用“雅倩”洗衣粉洗涤的白色衣服。 为了收集可供晾晒的白色衣服,他们在里约热内卢发起了“捐献白衣”的活动。每捐献一件白衣,可获得一张2000年1月2日在桑巴广场举行的“千禧年狂欢”活动门票。 薛华点评:由洗衣粉想到晾衣绳不难,再想到在美丽的海岸拉起一根世界上最长的晾衣绳也不难。这项策划精彩之处是与“千禧年”狂欢挂钩,很好地理解了巴西人的生活型态,将巴西人天性的热情奔放和创造力融合到新记录的诞生和一起商业推广活动中。 二、可口可乐与花旗—“全美手牵手” 案例介绍:沿美国边境公路,可口可乐与花旗赞助了一个壮观的行为:美国人手牵手。

营销策划方案成功案例

营销策划方案成功案例 营销策划方案成功案例 营销策划方案永远要有创造世界第一的意识 宝洁大中华区总裁施文圣(Shannan Stevenson)对世界纪录协会认证官说:我们申报世界纪录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培养员工创造世界第一的意识! 大到一个企业,小到一款产品、一个人,都必须要目光长远。这是当今企业主管应具备的“第一意识”。正如NBA流传的一句名言:永远不要低估了一颗冠军的心! 世界最高峰是哪一座?——珠穆朗玛峰。 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是谁?——阿姆斯特朗。 那么第二位的呢?世界第二峰?登月第二人?——大多数人都回答不上来。 因为人们对“第二”向来是漠不关心的。记住:第二不是第二,第二什么都不是!定位理论告诉我们,所谓成为某一方面的第一,其

实就是要让自己的品牌在消费者心智中排第一。杰克特劳特说:做第一胜过做最好!排在第一位就意味着第一个被选择,排在第一位的品牌机会最多、最大。 营销策划方案案例一:宝洁 宝洁xx年度营销大会向世界纪录协会申报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世界纪录,全体营销经理一起刺破汽球最多,很多人觉得奇怪,为什么宝洁会选择创造这样一个纪录?宝洁大中华区总裁对世界纪录协会认证官说:我们申报世界纪录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培养员工创造世界第一的意识! 营销策划方案案例二:腾讯 腾讯游戏穿越火线是从零开始的,但他们一开始就瞄准了FPS网络游戏世界第一的位置,尽管起步不算早,经过一年的努力,《穿越火线》于xx年3月21日下午3点,同时在线人数达到206万,腾讯以此数据向世界纪录协会申报该项目世界纪录成功,创造了世界纪录协会世界FPS网络游戏同时在线人数最高世界纪录。将FPS网络游戏世界第一的位置牢牢占据。 有了创造第一的意识,我们从7个不同的途径,打造第一品牌。

微观经济学案例分析题

分析题集锦 1、据估算,美国的边际消费倾向现在约为,中国的边际消费倾向约为。也许这种估算不一定十分准确,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的边际消费倾向低于美国。为什么中美边际消费倾向有这种差别呢 一些人认为,这种差别在于中美两国的消费观念不同,美国人崇尚享受,今天敢花明天的钱,中国人有节俭的传统,一分钱要瓣成两半花。但在经济学家看来,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消费观念属于伦理道德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不同的消费观来自不同的经济基础。还要用经济与制度因素来解释中美边际消费倾向的这种差别。美国是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经济总体上是稳定的;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完善,覆盖面广而且水平较高。而我国正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讨论题:1.从这个案例当中你可以得出什么结论 2.如果要提高我国的边际消费倾向,我们应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 答案要点: 边际消费倾向是指增加的消费在增加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中美边际消费倾向之比较说明我国边际消费倾向明显的低于美国。(2分) 我认为存在以下的原因: 首先来看收入。美国是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尽管也经常发生经济周期性波动,但经济总体上是稳定的。经济的稳定决定了收入的稳定性。当收入稳定时,人们就敢于消费,甚至敢于借贷消费了。中国是一个转型中的国家,正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尽管经济增长速度快,但就每个人而言有下岗的危险,收入并不稳定。这样,人们就不得不节制消费,以预防可能出现的下岗及其他风险。(3分) 其次来看制度。人们敢不敢花钱,还取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性。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完善,覆盖面广而且水平较高。失业有失业津贴,老年人有养老金,低于贫困线有帮助,上大学又可以得到贷款。这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使美国人无后顾之忧,敢于消费。(3分) 但中国过去计划经济下的社会保障体系被打破了,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而且受财政实力的限制也难以在短期内有根本性的改变,从而要为未来生病、养老、孩子上学等必需的支出进行储蓄,消费自然少了。 (3分) 最后边际消费倾向还与收入分配状况相关。在总收入为既定时,收入分配越平等,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越高,收入分配越不平等,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越低。这是因为富人的边际消费倾向低而穷人的边际消费倾向高。中国目前的收入不平等比美国严重,因此,边际消费倾向低也是正常的。(3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应该从上述几个方面入手提高我国边际消费倾。(1分) 2、19世纪80年代着名的奥地利经济学家庞巴维克在其于1888年出版的《资本实证论》中以一个十分通俗的例子做了论证:一个农民在原始森林中建了一座小木屋,独自在那里劳动和生活。他收获了5袋谷物,这些谷物要用到来年秋天,但不必留有剩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衣食无忧,却牢骚满腹,他们总是“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就骂娘”。这使很多学者和官员十分困惑:难道是人们的道德水平在不断地下降吗请用所学的经济学理论解释以上现象。 据报道,英国科学家说他们破解了人类最大的一个谜团,真正的幸福可以用一个公式来表示:幸福(F)=P+5E+3H。P代表个性,包括世界观、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E代表生存状况,包括健康状况、财政状况和交友的情况;H代表更高一级的需要,包括自尊心、期望、雄心和幽默感等。有的学者把这一公式进一步简化为:幸福(F)=E/D。E代表效用,D代表欲望。也就是说,幸福与效用成正比,与欲望成反比。但问题是效用特别是边际效用是递减的,正是这种递减使人们感觉到“天天吃着山珍海味也吃不出当年饺子的香味”。 所谓边际效用,是指该物品在具体合理使用时可能产生的最小效用。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正是按照这一规律活动的。对于这一点,他是一个善于精打细算的人,因而安排了一个在一年内使用这些谷物的计

十大经典案例

民事侵权行为法的十大经典案件 《民法通则》实施以来,侵权行为法的发展极为迅速。十几年来,侵权行为法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规定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和实践,不断采用新的理论和各国立法经验,弥补现行立法的不足,推动中国侵权行为法不断发展。 在制定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法编中,回顾十几年来侵权行为法的发展历程,回想起了那些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典型案例,仍然会感到激动和振奋,这是因为侵权行为法理论研究成果在这些司法实践活生生的案例中被应用,因而成功地解决了难以解决的侵权疑难问题,推动了法律的发展。在这些案例中,闪烁着法官的勇气和法学家的智慧的光辉。下面记录的,就是这十几年来在侵权行为法发展中最为典型的经典案例。这些案例都是真实的,只是在记叙案情时作了一些处理,使之更适合读者阅读。 一、“施工造成伤害引发败血症致人死亡”案?1989 入选理由:确定工伤事故免责条款无效原则,确立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为侵权责任构成基本依据的案件[案情] 某生产服务管理局建筑工程公司第7施工队承包的碱厂除钙塔厂房拆除工程,于1986年10月转包给个体工商户业主张某某组织领导的工人新村青年合作服务站,并签订了承包合同。1986年11月17日,由服务站经营活动全权代理人、被告张某某之夫徐某某组织、指挥施工,并亲自带领雇用的临时工张某某等人拆除混凝土大梁。在拆除第1根至第4根大梁时,起吊后梁身出现裂缝;起吊第5根时,梁身中间折裂(塌腰)。徐某某对此并未引起重视。当拆除第6根时,梁身从中折断,站在大梁上的徐某某和原告张某某之子张某(均未系安全带)滑落坠地,张某受伤,急送碱厂医院检查,为左下踝关节内侧血肿压痛,活动障碍。经医院治疗后开具证明:左踝关节挫伤,休息两天。11月21日,张某因伤口感染化脓住进港口医院,治疗无效,于12月7日死亡。经法医鉴定,结论是:张某系左内踝外伤后,引起局部组织感染、坏死,致脓毒败血症死亡。后又经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张某系外伤所致脓毒败血症,感染性休克,多脏器衰竭死亡,医院治疗无误,张某的死亡与其他因素无关。张某工伤后,服务站及时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死后出资给予殡葬。除此,原告为张某治病借支医疗费用、误工工资等费用共损失17600.40元。张某某和张某的姐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被告以死者生前与其签订了“工伤概不负责任”的合同条款而拒绝承担责任。 [点评] 这个案件是极为有影响的案例,它在侵权行为法发展中的典型意义主要的是两点:第一,在招工合同中签署的“工伤概不负责任”条款是不是有法律约束力。法院认为,在任何场合,劳动者的人身安全都要受到保护,这是宪法原则。对于在招工合同中签署的这样的内容,不具有约束力,不能作为免除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理由。这个案例确立的规则后来被写进了《合同法》第53条,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人身损害免责条款一律无效。第二,采用推定因果关系理论作为认定侵权责任构成因果关系的基础理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法学理论中对相当因果关系理论持否定态度,认为是资产阶级法学理论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必然因果关系理论的对立。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如果不采用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作为依据,就无法确定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要件。本案就是这样,被告的施工行为仅仅是造成了受害人的伤害结果,并没有直接造成死亡的后果。那么在致伤的行为与死亡的后果之间究竟有没有因果关系,造成伤害的行为人要不要承担侵权责任,就必须依照这个理论来确定。这个理论认为,依照一般的社会知识经验作为判断标准,一个行为能够造成这种损害,在实际中这种行为又确实造成了这样的损害结果,即可认定二者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在这个案件之后,适用相当因果关系认定侵权案件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就成了无可争议的了。 二、“周西城演义”历史小说侵权案?1990 入选理由:以影射方法利用创作历史文学作品侵害他人名誉权以及对发表侵权作品的刊物如何认定过错的案件 [案情] 原告胡某、周某、石某与被告刘某原同在某县文化馆工作。1988年11月,在该县文化系统评定中级职称过程中,出现了一份油印匿名传单,列数了刘某若干不好的表现进行人格攻击,并指责其作品格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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