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一、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小学和初中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10%以内,不得随意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至少达到60%。

二、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最多不超过55人;高一新生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三年内不超过55人。

三、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新学年开学前,统一举行义务教育新生均衡编班仪式,公开进行电脑随机编班,并邀请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人士监督,保证编班工作的公开与透明。

四、保证随迁子女就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证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与当地学生一样平等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从2014年起,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享受与我省考生相同招生录取待遇。

五、严禁公办高中举办高考补习班公办高中不得举办或与任何机构联办高考补习班,不得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不得接受往届生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

六、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依据考试成绩对学生、班级或教师排名排队奖惩。严格高考信息管理,除考生和招生学校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考试成绩等信息。严禁单纯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对学校、校长和教师排名排队和奖惩。

七、严格教辅资料选用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无偿代购的原则,在省颁教辅材料目录范围内征订和选用,学校和教师不得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八、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到校时间小学夏季不早于7:30,冬季不早于7:50,初中夏季不早于7:00,冬季不早于7:30;寄宿制学校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不少于10小时,初中不少于9小时。

九、严格规范课程开设高度重视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理化生实验等课程开设,不得随意挤占。严禁随意加深难度、增加课时,赶超进度,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坚持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十、全面规范改制学校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再复核。对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学校一律执行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对清理规范不到位、存在问题的普通高中取消招生计划。

十一、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和山西省“八项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捐资助学”名义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

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

十二、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采取措施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教师不得以责令学生停课、转学、退学等方式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更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日期间不得到校外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不得组织有偿家教、补课。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规定

镇中心小学 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 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给孩子创设一个轻松、和谐、快乐的学习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规定如下: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开全课程, 开足课时。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教学内容和课程难度,任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遵守课堂秩序和教学规范,不得随意调课、让课,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 2.严格教学进度管理。教师要遵循教学规律,科学安排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赶超教学进度。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组织和安排、开展教学,不得随意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3.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布置作业,家庭作业当天在学校网站公示。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三十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全改并及时反馈,严禁只布置不批改。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不得在双休日、节假日加大作业量,不得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作业布置要有目的性、针对性、趣味性和活动性,实现师生“同心、同行、同乐”。 4.严格教学秩序管理。把建立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首要任务落实,加强对日常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指导,严格教学秩序管理,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随意更改教育教学计划,不随意停课放假,更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5.加强教学管理,以优化课堂教学为突破口,狠抓课堂教学改革,切实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向课堂教学要质量;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广大教师的素质,更新教育观念;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进行课堂教学研究, 向课堂要质量,倡导特色教学,争取让教学过程变成学生“自主、探究、创新”的过程,让课堂成为学生学习的乐土。切实把学生过重负担减下来,做到“减负”不“减质”。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规范教师的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等五个环节。学校定期检查学生的作业量,对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行为的教师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6.严格规范学生评价,并不断进行改革。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砚川联办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2012----2013学年度) 为认真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商州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全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一是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的本镇学生,无条件接收),各完小录取新生的名单及出生年月要进行张贴,要向社会公开,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二是规范学籍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办理学籍建档手续。从本学期开始,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必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学籍档案,学生非正常流动不予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政教处将严格把关。 2、加强课程刚性化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组织教学,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删课程和增减课时,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保证开齐、开足、开实各类课程。课程表在每学期开学前交中心小学审查后执行,并将学校的总课程表张贴上墙备查。学校要加强对教师是否按课程表上课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并留好记录,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确保教师按照课程表上课(即使在期末考试期间也要按照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将音、体、美等课程停课,平时更不准出现考试学科挤占非考试学科的现象,严格按照课程表开齐开足课程)。 3、严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一是学校按照规定一律实行五天工作制,双休日、节假日按国家统一规定休息,学校不得组织学生上课或进行文化补习;二是正常教学日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7:50,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学生在校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三是要认真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课间操和大课间活动)。 4、严控学生课后作业量。 一是要不断加强对作业设臵形式和内容的研究,不断优化作业设臵,提高作业布臵的有效性,提倡布臵实践性、活动性和探究性的作业,严禁以加大作业量的方式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严禁布臵惩罚性作业;二是要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分层布臵作业,可分必做和选做作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作业;三是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臵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四是学校要建立学生课后作业控制制度并落到实处(学校要留好检查记录,教师要留好每天布臵作业的记录,以备检查),确保学生课后作业总量不超标。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芦芽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学校管理,严格规范教育行为。 1、实行县管校聘和岗位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密切与家庭的联系,建立家校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2、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3、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举办实验班。 二、加强生源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定。 1、针对我校教育覆盖面,积极做好学前儿童基本情况的掌控工作,强化学校学前教育管理,保证生源数量,提升生源质量,促进学校持续良性发展。 2、坚持平等教育策略,保证外来、流动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及时准确地掌握此类学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做到学区内无任何辍学现象。 3、积极做好易流失学生的思想工作。以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管理效率为保障,创办群众满意的学校教育,尽可能地减少学生流失。 三、加强教学管理,创建优良教育教学秩序。 1、严格按规定开设课程。以国家、省颁布的课程方案为依据,结合地方课程开设方案,充分考虑学校师资、办学条件等因素,开齐

课程、上满课时。尤其要避免对艺体、信息、综合实践等科目的轻视、忽视。不倡导主副科之分,不排挤应有课时,保证按计划完成相应学时任务。 准确把握每一学科教学标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删减、改动课程,不得增减课程难度,不得突击教学;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参加艺体、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空间、时间,并做好计划、组织、总结工作。 2、严格教学时间管理规范。学校、教师不得随意串改、挤占正常教学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如有重大活动、意外情况,需调整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执行。 3、规范学生用书管理。规范学校、教师教材使用制度,全面采用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严禁未审查教材进入课堂。 严把教辅用书关。在教辅用书的选用上,必须严格按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范围选取,学校、教师不得滥订习题、试卷,不得向学生派订各类学习资料、杂志读物等。 4、严禁乱办班、乱补课。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有偿性质的补课、办班行为;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个人进行办学。 5、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细化学校教学规则,注重教师课堂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学效率;从教学语言、教具选用、教学方式、教师仪表、课时操作等各方面规范教师的实际操作,形成规范的日常教学行为。 6、规范学生家庭书面。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

XX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三塔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端正办学思想,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学校办学中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和违背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的问题,全面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教育行风建设,逐步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 二、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 组长:孙洪明 副组长:高广标黄贺 成员:孙健郭芹高政陈志海张赟李俊 李新伟陈雪 三、工作目标 (一)、规范考试评价行为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实行无分数评价,采用等级和评语评价办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座位、进行奖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规定程序及机构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

(二)、规范教学行为 1、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 2、科学安排作息时间,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3 、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不接打手机,收发信息。 (三)、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阳光编班、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班级电子班册。坚持平行分班的原则,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测试,不违规提前招生。 (四)、规范教师行为 1、加强师德建设,以继续教育为平台,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为教师专业化成长创造条件; 2、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和学生家长; 3、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与校外补习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或为校外补习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明山区实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义务教育法》,我校根据市区有关加强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避免在学校管理中出现不规范行为,如不按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任意加大学生在校周活动总量等现象的发生,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有序,现就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1、新生入学进行学籍卡登记。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按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2、学校按市区统一规定接纳适龄学生无条件入学,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强拉他校在校生。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留级或开除学生,不准因学生违规违纪而劝其转学。 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早到校或延迟离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3、学校一律执行一周5日工作制,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补课。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寒暑假时间安排。 三、严守考试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学校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要求组织进行期中、期末考试,不私自组织周考、月考等。

2、学校不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组织教学,不得按学生考分高低排列名次或张榜公布,不得歧视、排挤后进生。 四、严格其他管理 1、规范学校办校办班行为。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以考试成绩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排座位,不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 2、规范收费管理。严格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不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挤占、挪用教育资金和教学资源,不自行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额外收费。 3、规范教师行为。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规范教学行为,树立文明教师形象,校园内使用普通话。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在外兼课。 4、规范教材教辅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从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学用书。不准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征订教学辅助资料。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 制度 (20 年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积极推进“区域化课堂教学改革”,“让每一位教师面向变革”,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努力实现“励精图治,让的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的办学目标。 二、工作目标: 1、坚持校务公开原则,加强校务公开管理,建好校务公开台帐。 2、严格执行收费规定,向学生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做到不乱收费。 3、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4、团结协作,谦虚谨慎,相互学习。教育、关心、爱护学生,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尊重学生家长,加强家校联系,与家长进行正常的工作交往。 5、严格要求全体教职工遵守劳动纪律,自觉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工作措施: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1、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招生。 2、做好对外来民工子女的新生入学和转学工作,做到一视

同仁。 (二)执行教育“一费制”的规定,杜绝乱收费行为。 1、加强组织领导,收费实行“一把手”校长负责制,收费员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职责,层层落实。收费标准实行公示。 2、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教育收费管理规定。 3、认真执行教育收费“一费制”规定,做到不多收费,并做到一手交钱一手出具财政专用票据,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支付制度。 4、对教辅用书的征订,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和乱摊派行为。 (三)强化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1、严格执行师德规范,为人师表,要求教师专心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政治学习,组织教师学习师德标兵,用先进的事迹教育教师,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和良好的教育形象。 3、坚决杜绝集体补课现象,按照学生兴趣爱好,开展好兴趣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素质。 4、教育教师安心工作,把精力放在教育工作上。严禁教师搞有偿家教,如有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四)加强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1、搞好德育阵地建设。上好班队活动课,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顽强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2、办好家长学校。向社会广泛宣传学校素质教育的成果和家庭教育知识。 3、创造性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世界、公园、体育场等场所,到动物园、公园、广场和科技馆定期开展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使学生健康成长。

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 篇一:小街中学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 小街中学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小街中学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学生健康成长提出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包括:规范教学行为、规范招生行为、规范办校办班行为、规范考试评价行为、规范教材使用、规范教师行为、规范收费行为、严格问责制度等8个方面。 一、规范教学行为 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7小时,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 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5小时之内。

严格作息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 7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9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 少于1小时。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义务教育学生不早于8:00。住校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7:0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不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严禁违规补课。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对初三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坚决杜绝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二、规范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面试就近入学原则,杜绝跨区域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严禁违规提前招生。学校须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三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 实施“阳光招生”。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

安徽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安徽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 为十二条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安徽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一、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小学、初中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所有户籍在当地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就读。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10%以内。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随意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坚决制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奥数”及其它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 高中招生必须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招生,并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不含择校生)以内;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或班级外,任何学校不得跨市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要继续坚持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201 3年所有的市指标分配比例至少达到60%,有条件的市达到70%。 二、严格控制班容量 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最多不得超过55人。高一年级招生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三年内不得超过55人。

三、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均衡编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它变相的重点班。以市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在新学年开学前,所有县(市、区)统一举行义务教育中小学新生均衡编班仪式,公开实行电脑随机编班,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有专人参加巡视,并邀请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监督,保证编班工作的公开与透明。 四、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在新学年开学前保证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与当地学生一样平等入学就读。 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按照《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晋教基〔2012〕43号)要求组织实施。从2013起,进 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市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2014年起,我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提供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高中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 篇一: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 20XX年校规范办学行为 工 作 计 划 xxx镇中心初中 20XX年2月20日 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根据县教育局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制定我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1、学校认真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2、执行落实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

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科学安排作息时间,提高作业质量。严格规范日常考试。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教师专业化水平。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加强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4、加强教材使用的管理,严格教辅资料的选用。学生教辅材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行组织集体购买。 5、严格执行教体局和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6、认真执行省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三、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从20XX年2月起,到6月低,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月份) 1、成立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xzx 副组长:vc 成员:xzxxx 2、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组织讨领会精神实质,在教师中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3、各级部署、教师要对照相关规定,自觉行动。

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

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 一、严格执行课程方案 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 二、严格规范作息时间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学校不得统一安排走读生上早、晚自习。 三、严格禁止违规收费补课 各学校一律不得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在校学生集体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在职教师一律不得从事有偿补课。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引导本校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 四、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 初中课外书面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教师倡导布置阅读、探究、实践、合作、体验等类型作业。 五、严格规范考试和评价工作 初中每学期可进行期中和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严格控制学校参加各种毕业年级统考、联考和模拟考试。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学科考试内容不允许超出课程标准。 中学实行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逐级下达重点率等升学任

务,不得公布学生考试分数、名次。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奖惩教师的主要标准。不得宣传、炒作升学人数、升学率、高(中)考“状元”及高分数学生等。 六、严格管理学生用书 中小学教学用书不得超出省定教学用书目录选用范围。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 七、严格规范招生和编班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禁止捐资助学、借读等变相择校行为。各普通中小学校按规定控制班额,初中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不允许开设“重点班”“尖子班”等。 八、严格监管民办中小学校和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严禁通过给生源学校校长或老师回扣、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等不正当方式招生。不得以升入某中小学的名义开办“直升班”“预备班”。 九、加强组织领导 十、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建立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倒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普通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整治处罚力度。中小学教师违反规定的,由学校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调离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xxx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具体措施

xxx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随意增加或删减课程门类、难度、课时,并做到上好开齐;不擅自提前复习迎考和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活动总量。学生统一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组织学生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00,中午学生休息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每日在学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实行:“三表”公开制,即学校作息时间表、课程表、班级每日课外作业量登记表等公开公示,接受师生、家长、社会的阳光监督。 3、严控学生作业总量。严格控制各门课程课外作业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到六年级作业不超过1小时。(以中等学生水平完成作业时间为准)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让家长给学生批改作业。教师对布置作业提前研做,全批全改,教导处通过日常随机抽查和月末检查等形式确保落实。 4、严格规范教学用书管理。按省市区教育局统一要求征订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学校、教师不得购买或统一组织学生征订教辅评议公告以外教辅材料;不得组织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向学生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教辅资料,推荐或变相推荐出版物、学具等行为。 5、严格控制各学科的考试次数和考试难度。取消月考和期中统一考试,实行小范围质量检测,一、二年级期末以单项测试为主,对学生实行发展性评价。班级监测和考试必须在教导主任审核、校长批准下进行。 6、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取消百分制,学生评价以发展性评价为主,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取消留级以及不得办重点班、快慢班的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排名公布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校不得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7、严格控制学科竞赛。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组织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活动。 8、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深入开展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活动;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实行启发式、讨论式教学;重视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要在课堂教学中营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创新思维发展的民主和谐的环境与氛围。通过同课异构、二次教研和专题研讨等形式向40分钟要质量,提高课堂效率,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实现两个转移,即学生的课后作业尽可能转移到课堂,学生的家庭作业尽可能转移到学校内完成。一把手校长和班子成员深入课堂教学一线,通过听评课活动切实落实减负,规范办学行为。 9、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和办班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存在突破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招生条件等现象发生,实行平衡分班,不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 10、严控学生补习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学校、教师不得占用学生午休时间为学困生补课,不得占用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补习班,不为社会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杜绝在职教师在校内外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等行为发生。

xx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千朗沟小学2017年规范办学 行为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贵州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三)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 (四)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

(五)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级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希望学校所有工作人员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下达考试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_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_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实施方案 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_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实验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_教学案例/设计_教学研究_教育专区 实验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_教学案例/设计_教学研究_教育专区。实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为认真落实忻教字[2014]29 号及神教字[2014]1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神池县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实施 实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为认真落实忻教字[2014]29 号及神教字[2014]1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神池县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 1 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

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全县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 6 小时,放学后 20 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学校要上网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 量每天不得超过 1 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 10 小时。 2 3.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4.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 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学科组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 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 1 次,科目不超过 3 门。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6.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实行平行编班或 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8.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计划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计划 篇一:20XX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促进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现制定我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行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好师生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问题,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1、成立规范办学领导小组。

2、学校认真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3、执行落实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培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加强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5、全面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全面铺开“杜郎口”教学模式,实施有效课堂教学策略.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思想,提倡以学生预习为主,用鞭策、激励、赏识的教育理念,面对每一位学生。 6、加快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课堂时间采取15+25分钟的分配方式,体育活动时间必须达到一小时。小学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小时。 7、加强教材使用的管理,严格教辅资料的选用。学生教辅材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行组织集体购买。 8、严格执行教体局和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9、认真执行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主要内容

2017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2017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篇一】 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镇和谐、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心学校先后召开领导班子会、教师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们鹿亭乡中心学校是2006年9月余姚市成立的第一所(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校有教职员工22人,其中在职初中公立教师10人(含支教2人),在职小学公立教师9人(含支教1人),长代1人,代课2人。现有9个教学班,103名学生。其中小学6班,66名学生,初中3班,37名学生。 学校占地面积1440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940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780平方米,各项生均指标远远高于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活动场地有4道200米环形、6道110米直跑道的室外运动场一个,还有使用面积540平方米的室内活动室一个,有篮球、排球、羽毛球场各一个。学校有图书室2个(中小学分设),多媒体教室10个,计算机教室2个,实验室、仪器室各3个,有各类其它专用教室各1个,有计算机78台(含笔记本),其中学生用电脑50台,教师用机28台,有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校园音响系统、校园广播系统、校园电视系统、校园安防系统等。体育、音乐、美术器材及理科

实验仪器等配备均达到省一类标准,学校有藏书24974册,且每年有新增。 学校成立至今,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全体教师都能做到服务于人民,奉献于社会,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既教书又育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营造求真务实、团结奉献的教风和勤奋守纪、团结向上的学风,力求使学校“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人”。 二、自查自评情况 (一)自律机制 1、高度重视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工作。学校每学年初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明确学年学校“减负”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定期开展“减负”自查并有自查报告。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没有收到过与此有关的投诉和举报。 自评意见:达标。 2、在学校醒目位置安装统一制作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市、县(市)区两级举报电话。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将第一学期课程安排、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醒目位置及教室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自评意见:达标。 (二)招生分班 3、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学校对鹿亭境内的适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接纳,并享受与本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2013年2月27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定课程计划 1.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纠正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的行为。 2.中小学校要保障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月一天校外实践体验活动时间。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 3.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不上早、晚自习。 城市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冬季不早于7:50,夏季不早于7:30;放学时间冬季不晚于17:30(小学不晚于17:00),夏季不晚于18:00(小学不晚于17:30)。 4.寄宿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生不超过8小时,初中生不超过9小时,高中生不超过11小时。 三、严格控制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量 5.学校要统筹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 6.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5小时、2小时以内。 7.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应适时对学生给予个性化学法指导。 四、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8.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应规范初中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 9.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随意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 10.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严格规范学校层面考试,考试命题科学合理,考试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 五、严禁学校、教师违规补课 11.各中小学校不得占用学生法定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 12.学校、教师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学校要组织骨干教师为学困生义务补课。 13.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为认真落实《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全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一是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的本片学生,无条件接收);二是规范学籍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办理学籍建档手续。从本学期开始,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必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学籍档案,学生非正常流动不予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政教处将严格把关。

2、加强课程刚性化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进行教学,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删课程和增减课时,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保证开齐、开足、开实各类课程。 3、严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一是学校按照规定实行五天工作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按国家统一规定休息,学校不得组织学生上课或进行文化补习;二是正常教学日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7:50,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三是要认真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课间操和大课间活动)。 4、严控学生课后作业量。 一是要不断加强对作业设置形式和内容的研究,不断优化作业设置,提高作业布置的有效性,提倡布置的实践性、活动性和探究性的作业,严禁以加大作业量的方式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二是要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分层布置作业,可分必做和选做作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作业;三是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课后作业总量不超标。 5、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考试制度改革。 一是要加强课堂教学效率的研究,以40分钟的高效益

2020年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2020年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为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方面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村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了学生变动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二、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开足开全课时,不随意增减科目、课时;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从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四十分钟。双休

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各种考试,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三、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学校根据教师素质以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校本课程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四、规范办校办班行为方面 1、我校现有6个教学班,119多名学生,班额符合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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