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人员方案

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是黑龙江省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下设六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分布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绥化四个市。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局所属各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主要是高等院校)按计划公开招聘地勘单位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专业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统一组织,坚持“控制编制,优化结构”的原则,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考试、考核与体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力争把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充实到有色地勘队伍。

三、报名人员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地质事业,具有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和服务于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单位和学校未受过任何处分;

4、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

6、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后取得所需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地勘单位主体专业可适当降低全日制专科学历(第一学历)

7、本次招聘以地勘特有专业为主,不得低于需招聘人数的75%,非主体专业人员不得高于25%。

8、范围以近三年内国家统招毕业生为主。但对具有地勘单位主体专业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和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其他在职人员,也可参加应聘。

9、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可按省政府[2009]30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四、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的招聘计划(详见附表)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签订聘用合同。

报名采取电话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现场确认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一个岗位上的报考人数与聘用岗位之比一般应为3:1及以上,但对地勘单位主体专业报考人数不足3:1的,另行与省主管部门商定。

根据地质勘查专业特点和单位实际情况,考试采取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此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分别以百分计算)。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包括马列主义的基础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常识等其它基础知识。笔试后,以分数高低按同一个岗位上的报考人数与聘用岗位之比一般应为3:1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面试由局统一组织,其面试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用人单位领导、相关方面专家等人员组成考官组负责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加面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凡考核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对地勘单位主体专业出现的空缺名额,可按照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的综合情况,局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编制、核定工资、调动相关聘用等手续。

具有地勘单位主体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博士学位的地勘单位主体专业人员可以直接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招聘其他人员为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其工资待遇等按省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14日;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严格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单位: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事处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玉山路48-4号

联系人:葛洪喜李晓光

联系电话:0451-********、87917530

监督电话:0451-********、87130315、87917529(局监察室)

2010年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2010年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21.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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