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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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文件

财库…2011?116号——————————————————————————

转发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

财政专户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财库…2011?1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和强调,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2月中旬,成立以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财政国库科(股)和财政监督检查科(股)具体牵头、其他相关职能科(股)参加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周密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二、全面清理,逐项落实。要对财政局内部所有职能部门的所有财政专户以及每个财政专户的所有管理环节进行逐一清理排查,坚决不留死角。凡是没有有效文件依据的财政专户,

要全部撤销;凡是属于同类或相似资金性质的财政专户,要坚决合并;凡是一年内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专户,要立即销户;凡是应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凡是违规将国库资金调入或采取“以拨作支”方式转入财政专户的要予以纠正,退回国库。以上要在自查清理的同时及时整改。对分散在财政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的专户,必须于2011年底前全部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省财政厅将对各市、县(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三、健全制度,长效管理。8月至12月,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以我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财库…2006?418号)等文件为依据,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以及银行选择、内控、档案、报告、检查等管理制度,确保财政专户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操作,排除人为因素,做到以制度管账户、管资金。

四、认真汇总,按时上报。通过自查清理,认真汇总,全面撰写全市、县(区)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要真实、完整,要认真填写《财政专户基本信息表》(附件1)、《财政专户汇总统计表》(附件2)、《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表》(附件3)、《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及《行政级次信息》,于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厅国库处和监督检查局。同时,将电子文档通过国库处文件传输服务器(ftp://10.4.200.7/财政专户管理)报送国库处。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清理△整顿财政专户通知

信息公开类别:依申请公开——————————————————————————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印发140份 2011年2月12日印发——————————————————————————

省财政厅厅长述职报告

省财政厅厅长述职报告 省财政厅厅长述职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于____年5月被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省财政厅厅长,至今已有*年多的时间。遵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述职如下:第一部分两年来的履行职责情况到财政厅之前,我在省工商局任职8年,情况熟悉,工作顺手,加上年龄又比较大等因素,从个人角度考虑,当时我不愿到新岗位任职。但我是入党37年的共产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决定。我曾向省委和省人大郑重表态:既然服从了组织决定,接受了人大的任命,就要勇往直前,义无反顾,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地做好财政工作。两年多来,我履行了自己的诺言。我和领导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带领广大财政干部团结奋斗,使全省财政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观念得到加强,各项改革不断推进,内部管理日益规范,工作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树立依法行政观念,着力推进财政改革,全面规范财政管理 如何管好钱、用好钱,发挥好财政的宏观调节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是我任新职后必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带领一班人,进行了近半个月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全省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即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围绕省委、省政

府中心工作,以保稳定、保改革、保发展为目标,通过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逐步建立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财政运行机制。这一思路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支持。两年来我和党组一班人大力倡导并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加强管理与深化改革的举措。 (一)适时调整全省分税制财政体制。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的分税制财政体制,2000年下半年,在考察了广东、浙江两省的财政体制和财政运行机制后,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和预算法实行分税制的要求,提出了调整我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指导思想,即:扶持苏北,雪中送炭;激励苏南,锦上添花。据此制定的调整方案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并从2001年起实施。两年来的实践证明,我省财政体制调整是成功的。一是省级增加集中一部分财力,增强了支持全省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特别是建立了相对规范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001年省财政安排用于对市县的转移支付达232亿元,是1999年的65倍、2000年的4倍。二是充分调动了地方培植财源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全省财政收入2000年比1999年净增XXX亿元,2001年全省财政收入突破了1XXX亿元,达到1XXX亿元,比2000年净增XXX亿元;今年1-8月份,全省财政收入已实现XXX亿元,增长了231%。三是在今年所得税分享改革中,为我省争取了较大的利益。各地为保证地方利益在体制调整前加大了征收力度,使我省2000年所得税收入基数大大增加,在所得税分享改革中占据了主动。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粤财采购[2003]1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3.04.10 【实施日期】2003.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财采购[2003]12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加强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建立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我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范、高效、廉洁,需面向社会招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由省财政厅负责组建和管理,精选符合规定条件、能胜任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工作要求的专家入库,以备政府采购项目咨询、评审、验收时选聘。 二、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根据政府采购实际工作需要,按专业划分为十五类(除

附件中所列的十三类外,另增加经济类和法律类),按21个区域细分管理。 三、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广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设,按照《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本区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招聘初审工作,并在4月底前将本区域专家名单和相关资料上报省财政厅审核确定后,选录入政府采购专家库。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三年四月十日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政府采购的科学性,做好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聘请和管理工作,确保政府采购的规范运作,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提供评审、咨询服务时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尽责为职业守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熟悉政府采购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招投标工作经验;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绩[2017]1302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7.09.25 【实施日期】2017.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财绩【2017】1302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现就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自评基本原则 (一)履行部门主体责任。各部门是本部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对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各部门要按照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

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包括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项目支出),确保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三)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各部门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年度实际完成值。绩效自评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严禁刻意抬高分数、弄虚作假。 二、绩效自评主要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项目的二级绩效指标和三级绩效指标的权重。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得分评定方法分为两类:一是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在指标值中所占比例记分。二是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有关自评指标分值计算办法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见附件)。 各部门在收集、分析上述绩效执行信息的基础上,对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的原因进行逐条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上述绩效自评信息以《自评表》的形式体现。 三、绩效自评结果审核和应用 1.各部门要对本级项目和所属预算单位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的简要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金额、个数、覆盖率,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内容。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经贸技术[2005]65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5.01.18 【实施日期】2005.0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工作 的通知 (粤经贸技术〔2005〕65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贸工局、财政局),省资产经营公司、集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适应国家机构调整后相应改革的项目鉴定验收方式的新形势,加强和规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的跟踪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企〔2004〕140号)有关全面考核项目实施情况,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的要求,请你们督促已完工尚未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抓紧做好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项目验收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凡在2000年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并已建设完成的技术创新项目,包括省财政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承担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省经贸系统科技三项费用项目、招标项目(省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省重大装备和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等,均按本通知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的依据 (一)《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企〔2004〕140号); (二)《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工〔1996〕373号); (三)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投标书,下同),省财政厅、经贸委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含技术创新项目责任书、合同书等,下同),其它的项目资金下达文件。 三、验收内容 (一)检查项目是否完成项目计划、合同书提出的内容及目标,是否达到“项目立项建议书”的要求; (

安徽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

安徽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 (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中标供应商纳入省财政厅专业技术服务备选库,为安徽省财政厅监督检查与财政管理工作提供为期两年的专业辅助服务。 二、服务需求

1.主要任务 根据财政管理工作需要,协助安徽省财政厅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2.对中标供应商及选派人员的服务要求 (1)提供足够的、业务能力强的、能胜任财政检查相关工作任务的相关专业人员,并保证随时满足省财政厅选派人员参加相关工作的需要; (2)保证选派人员的相对稳定性,非经省财政厅许可,不得中途更换选派人员; (3)选派人员要服从省财政厅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保守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严禁私自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 (5)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受相关单位的宴请和馈赠; (6)建立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施阶段按省财政厅审定的付费标准付费,投标供应商须完全响应以下付费标准。详见《安徽省财政厅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专业技术人员备选库管理规程(试行)》文件约定。即省财政厅根据事务所提供服务的方式分别计算劳务费用,主要采取按日计算和按项目计算两种方式。按日计算的标准为:计算基准价450元/日,按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计算相应的系数。其中:助理人员,系数为0.8-1.0;5年以下的注册会计师,系数为1.0-1.2;5年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系数为1.3-1.5。 具体系数根据省财政厅对辅助人员的评价确定。 资产评估机构付费标准比照执行。 按项目计算的标准为:参照皖价服〔2010〕19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确定具体的付费基准和付费比例。 (1)综合考虑被检查单位年度收支金额和年末资产规模,确定付费基准。 计算公式:付费基准=〔(年度收入金额+年度支出金额)/2+年末资产规模〕/2 (2)付费基准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1000万元计算,1000万以上的累进计算。 A.1000万以下(含1000万,下同)的,付费5000元; B.1000—5000万元,按0.2‰计算;

【平安广西(一)】财政厅长在欲海中沉没

财政厅长在欲海中沉没 要不是一起偶然的事情,有着安徽第一“财神爷”之称的匡炳文1998年2月任安徽省政协常委并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之后,也许是不会再次回到公众的视线之中的。 然而世事难料,2005年4月,匡炳文退休后的第3年,安徽省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受到有关部门的立案调查,匡炳文受贿之事也随之东窗事发,他的儿子匡中平亦被牵涉。2006年9月5日,淮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匡炳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匡中平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匡炳文的命运掌握在他自己手中。身陷囹圄的他坦言,如果自己没有受贿,别人的事情再大也不会牵连到自己身上,怨不得别人,只能怨自己。一审法院认定,匡炳文单独收受贿赂人民币96万余元、美元5.1万元,还伙同其儿子匡中平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32万元。 牵线搭桥之旅 1997年初,时任安徽省分管农业副省长的王昭耀带领匡炳文等6人去澳大利亚考察农业产业化,该省阜阳市达裕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达裕公司”)总经理牛玉亮也是考察团成员之一,因此得以与匡炳文相识。在澳期间,牛玉亮向匡炳文提出自己的公司资金不足,想向省财政借点钱。匡给他指点迷津:“省财政厅不能直接与企业发生关系,只能先借给地方财政部门,然后再借给企业。”牛玉亮当时即送给匡1000美元,请他日后多多关照,匡收下了这笔钱。 1997年5月的一天,急需资金的牛玉亮来到省财政厅匡炳文的办公室,再次提出借周转金的请求,同时又送给匡1万美元。 第一笔钱顺利到位,利用匡炳文中秋节过生日的机会,牛玉亮送给匡炳文一只生肖金牛,并且再次提出借款500万元的要求,经匡炳文安排,牛玉亮轻车熟路地又得到了5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这一次牛玉亮送给匡炳文人民币10万元。 还是在这次澳大利亚考察期间,匡炳文也认识了阜阳市对外贸易皮张分公司(经理张子健)设在澳大利亚收购点的负责人方威,方威非常热情地接待了王昭耀一行。他看出王昭耀对张子健的公司比较关心,所以当方威提出借一些周转资金,匡炳文很爽快地答应了。回国后不久,张子健抓住时机来找匡炳文,提出了借款的要求,匡于是安排了给该公司的第一笔500万元借款。 1997年9月,安徽省财政厅从财政部争取到了1个亿的资金,获知这一信息的张子健又向匡炳文提出借款的要求,匡就从这1亿资金中再次安排1000万元借给张子健。两笔款相继到位后,张子健先后两次共送给匡25万元人民币。 10年辛苦为了谁 匡炳文与合肥华联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公司”)总经理郭益前打交道可以追溯到1993年。 这年7月,为联系建设周转金,匡炳文来到北京。郭益前主动要求与匡炳文一道去财政部,并以“华联公司”的名义向财政部递交了一份《关于请求解决扶贫资金的请示》。匡炳文在这份“请示”上签批了“请财政部给予支持”的字样后,又加盖上安徽省财政厅的公章。在北京安徽大厦的房间里,郭益前交给匡炳文两个内装1万美元的信封,说一个给匡本人,另一个让他办事用。后来,匡、郭二人一起找到财政部某司负责人,该负责人在“华联公司”的请示上签署了意见,匡炳文随后将郭准备的1万美元送给这位负责人,但遭到拒绝。眼见钱没送出去,郭益前便很会来事地对匡说:“我拿出来的钱就不打算拿回去了,你就留着用吧。”匡炳文顺势收下了这1万美元。 在此后的10余年中,他“不辞辛苦”地为华联公司申请借款而奔忙,前后共批准借款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人社发[2013]70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3.04.02 【实施日期】2013.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 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3〕7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了维护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权益,实现省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4月2日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实现省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维护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省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因流动就业在省内跨统筹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参保人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时,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转移。 第四条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应当互认,予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医保待遇不重复享受。 第五条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不再缴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一)在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年限要

安徽省财政厅全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机构采购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招标书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买方已筹集了一笔可靠资金,用于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所列的项目采购的费用。根据《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的规定,出资方和买方已将本项目委托给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以 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 2、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规定的招标方式。 凡是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一、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四、合同条款 五、合同格式 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七、合同特殊条款 八、服务需求一览表 九、技术要求 第二章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 四、零配件表 五、规格相应表 六、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 七、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有权要求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按招标邀请书(公告)或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 信件、电报等)通知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

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刊登在“安徽政 府采购网”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说明函的形式刊登在“安徽政府采购网”上,并对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中心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如果作出延长投标截止 日期的决定,采购中心将以说明函的形式刊登在“安徽政府采购网” 上。 (三)、投标书的编制 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书构成 投标书应包括第条第二章中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政府采购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财社[2014]12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06.09 【实施日期】2014.06.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 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社〔2014〕12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规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9日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提升我省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劳动者稳定转移就业,根据《印发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2〕6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2013〕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用于减免劳动力培训费、提升劳动者技能、促进劳动者就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坚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

安徽财经大学知名校友

01.张士平:山东魏桥纺织集团董事长(中国最大棉纺织生产商)。2011年,其家族以711.2亿元的财富成为山东首富。 02.贺学初:香港国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2010年以身价120亿元人民币位居“福布斯2010中国富豪榜”第48位。83届会计 03.陈登坤: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执行董事、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04.陈喜东:七匹狼集团财务总监,94届会计 05.方德才: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06.马刚:上海正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安财校友会秘书长,79级校友。 07.刘瀚: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服务高级代表,89级校友。 08.何福龙:厦门国贸集团总裁,2010年荣获中国企业届最高奖项“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 09.朱从玖:浙江省副省长,曾任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85届金融 10.王敏:江淮汽车集团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新财富50金牌董秘) 11.栗明:中粮集团总裁助理、中粮粮油有限公司总经理 12.黄小虎: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安徽中烟工业副总经理 13.王康田: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 14.夏令和:华润集团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生化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15.蔡咏:国元证券总裁 16.程博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17.姜利军:安徽财经大学党委书记 18.徐从才:南京财经大学校长 19.王家新:南京审计学院校长 20.施建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 21.陈忠卫:安徽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2.王永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3.刘志彪: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副院长,现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24.张敦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5.张志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87届会计 26.姜付秀: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02届会计 27.徐经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MPAcc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华会计网校主讲老师,87届会计本科、92届会计硕士 28.伍中信: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财会界产权学派的奠基人和重要代表人物。88届会计 29.王绪瑾: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中国保险学会理事、亚太地区风险与保险学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兼职。 30.夏林:新华社副总编辑兼参考新闻编辑部主任,经济参考报证券主编,21世纪经济报道副主编 31.陈明新:安徽税务协会会长,海螺集团独立董事,历任合肥审计局局长、安徽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32.陆岷峰: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与牛根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财工[2016]38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12.05 【实施日期】2016.1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 政策》的通知 (粤财工[2016]384号 2016年12月5日)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政策实施年限为2017-2020年,请抓紧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区域协调发展和创

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鼓励有技术含量的珠三角地区企业优先在省内梯度转移,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特制定本财政扶持政策。 一、目标任务 --引导珠三角相关企业(项目)向粤东西北转移。着力提升粤东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推动珠三角先进生产力向粤东西北梯度转移。争取到2018年,累计推动珠三角地区1600个项目转移落户粤东西北地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省产业园)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占粤东西北地区工业经济比重达到35%以上。到2020年,省产业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4400亿元,占粤东西北地区工业经济比重达到40%以上。 --引导产业链跨区域对接融合。在遵循经济规律的前提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充分调动政府和企业两个积极性,鼓励珠三角企业将生产环节外移,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协调联动、融合发展。同时,推动新引进项目与当地原有产业联动发展,激发原有产业发展潜力,把产业共建引向深入,实现高水平转移。 --引导构建粤东西北创新型经济体系框架。增强粤东西北地区创新能力,建成引领产业向中高端发展的重要聚集区。争取到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主要创新指标实现较快增长,地区R&D经费投入占地区GDP比重达1.4%;到2020年,地区R&D经费投入占地区GDP比重达1.5%。 二、产业共建区域及适用企业 (一)适用地区。珠三角地区,指广州、珠海、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粤东西北地区,指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二)适用省产业园。指经省批准设立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及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的园区(含依托园区带动产业集聚发展的项目)。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财预[2016]1803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11.28 【实施日期】2016.1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预〔2016〕1803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省财政厅制定了《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28日

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精神,进一步改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预决算,是指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以下简称政府预决算),以及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以下简称部门预决算)。 第三条预决算公开的原则是: (一)坚持全面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二)坚持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公开义务,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 (三)坚持促进改革,通过预决算公开促进财政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促进财税政策落实,促进财政管理规范,促进政府效能提高; (四)坚持同步推进,保持上下联动、部门同步,规范省市县各级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省财政厅厅长述职报告

省财政厅厅长述职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于****年5月被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省财政厅厅长,至今已有*年多的时间。遵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述职如下: 第一部分两年来的履行职责情况到财政厅之前,我在省工商局任职8年,情况熟悉,工作顺手,加上年龄又比较大等因素,从个人角度考虑,当时我不愿到新岗位任职。但我是入党37年的共产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决定。我曾向省委和省人大郑重表态:既然服从了组织决定,接受了人大的任命,就要勇往直前,义无反顾,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地做好财政工作。两年多来,我履行了自己的诺言。我和领导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带领广大财政干部团结奋斗,使全省财政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观念得到加强,各项改革不断推进,内部管理日益规范,工作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树立依法行政观念,着力推进财政改革,全面规范财政管理 如何管好钱、用好钱,发挥好财政的宏观调节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是我任新职后必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带领一班人,进行了近半个月的调查研究,

提出了全省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即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保稳定、保改革、保发展为目标,通过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逐步建立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财政运行机制。这一思路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支持。两年来我和党组一班人大力倡导并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加强管理与深化改革的举措。 适时调整全省分税制财政体制。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的分税制财政体制,2000年下半年,在考察了广东、浙江两省的财政体制和财政运行机制后,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和预算法实行分税制的要求,提出了调整我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指导思想,即:扶持苏北,雪中送炭;激励苏南,锦上添花。据此制定的调整方案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并从2001年起实施。两年来的实践证明,我省财政体制调整是成功的。一是省级增加集中一部分财力,增强了支持全省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特别是建立了相对规范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001年省财政安排用于对市县的转移支付达23?2亿元,是1999年的6?5倍、2000年的4倍。二是充分调动了地方培植财源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全省财政收入2000年比1999年净增185亿元,2001年全省财政收入突破了1000亿元,达到1065亿元,比2000年净增200亿元;今年1-8月份,全省财政收入已实现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模板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广东省财政厅2011年3月15日以粤财资〔2011〕1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及其他省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第四条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五条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行政单位顺利履行职能和事业单位正常发展的需要。 第六条省财政部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自用、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事项进行审批(审核)或备案。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的具体管理。 第七条省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事项的批复,以及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的文件,是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办理产权登记和账务处理的重要依据。账务处理按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主管部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规定权限申报,擅自对规定限额以上的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激活沉淀财政资金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激活沉淀财政资 金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预[2015]1420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09.12 【实施日期】2015.09.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激活沉淀财政资金的通知 (财预〔2015〕1420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省政府政策落实评估暨政策再落实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现就加快预算执行、切实解决财政资金沉淀问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安排预算 1.增强预算安排科学性。完善公用经费定额体系,合理保障基本支出需要;加强项目支出科学论证,充分对接部门和基层实际,优化资金使用方向、方式和重点,努力实现财政资源配置公平、高效。积极完善项目库建设,实施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跨年度

实施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分年安排预算,做到预算安排与资金需求相衔接。 2.提高预算编制精细性。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切实减少二次分配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本级支出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和支出内容;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区、分项目编制。扎实做好项目支出前期准备工作,做到预算一经批复就能执行,从预算安排的源头解决“钱等项目”问题。 二、合理分担支出 3.合理划分支出责任。在合理划分省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认真清理完善现行配套政策。对省级事权,由省级全额承担支出责任;对省市县共同事权,明确各级支出分担比例,由省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对市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省级主要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予以支持。 4.落实重大政策资金。中央和省出台的重大政策,属于省市县共同事权或市县事权的,市县要不折不扣保障资

中国历任财政部长简介

中国历任财政部长简介 薄一波 1949年10月19日至1953年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任财政部部长 薄一波(1908—2007)原名薄书存,山西定襄县蒋村人人。1925年入党,曾在山西,天津等地从事兵运等工作,3次入狱。1946年起,担任军队领导工作。建国后,历任华北局第1书记,军区政委,财政部部长,国务院第3办公室主任,国家建设委员会主任,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等职。1957年出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委主任。9月任中共8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59年和1965年继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 1928年底到天津,曾任中共天津市委兵委书记、北方局军委秘书长。 1929年起,在天津、唐山和正太、平汉铁路沿线地区指导兵运工作,发动士兵暴动。 1931年在北平被捕,关押在北平军人反省分院,在狱中曾任中共支部书记。 1939年阎锡山发动十二月事变后,所部编入八路军第一二九

师序列,任决死第一纵队司令员兼政委。 1941年7月任晋冀鲁豫边区行政委员会副主席,8月任太岳纵队兼太岳军区政委。 1942年10月后任中共太岳区党委书记、中共中央太行分局委员。 1943年12月赴延安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1945年6月当选为中共七届中央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副书记、晋冀鲁豫军区副政委。 1946年7月,为保证刘伯承、邓小平率主力执行主要方向作战任务,与滕代远负责军区领导工作。1947年7月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后,主持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工作。 1948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二书记、第一书记,华北军区政委,华北人民政府副主席。参与平津战役的组织工作,曾兼任平津卫戍区政委、绥远军区政委。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委员兼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财政部部长。 邓小平 1953年9月18日至1954年6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副总理兼任财政部部长 邓小平(1904~1997)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

安徽省正地厅级干部简历

安徽省正地厅级干部简历 中共安徽省委副秘书长 丁海中,1951年4月生,江苏宿迁人,1975年6月入党,1968年12月工作,合肥工业大学机械一系长度计量及仪器制造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1968年12月至1970年10月泾县白华公社下放知青;1970年10月至1973年9月芜湖市晶体管厂工人;1973年9月至1976年11月,合肥工业大学学生;1976年11月至1983年11月任芜湖市起重运输机器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副厂长(其间:1980.09-1982.07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研究班学员) ;1983年11月至1989年12月任芜湖市计委副主任(其间:1985.09-1986.02挂职担任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县计委副主任);1987年9 月至1988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89年12月至1993年3月任芜湖市轻工业局局长、党委副书记;1993年3月至1995年5 月任芜湖市轻工业局局长、党委副书记;1995年5月至1995年11月任芜湖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市计委主任、党组书记;1995年11月至1998年6月任芜湖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芜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党工委副书记;1998年6月至1999年8月任芜湖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1999年8月至2001年4月任安徽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1年4月至2001年5月任马鞍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1年5月至2002年1月任马鞍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2002年1月至2003年4月任马鞍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2003年4月至2003年6月任马鞍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03年6月任马鞍山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08年1月当选为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9年8月任中共安徽省委副秘书长。 安徽省委组织部 陈松林,1951年11月生,安徽望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2年2月参加工作,干部代表。历任安徽省铜陵市革委会会计、县金榔乡社教工作队秘书,市外事办、市委办党总支干事,市委办政研室秘书,铜陵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铜陵市电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铜陵县委书记,铜陵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铜陵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98年1月任铜陵市委副书记、市长,铜陵市委书记。2004年6月任安徽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秦亚东,1952年10月生,江苏淮安人,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马鞍山机床厂干部,马鞍山市机械工业局办事员、副科长、办公室主任,马鞍山市人事局科长,马鞍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马鞍山市人事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马鞍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马鞍山市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现任安徽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金春忠,历任中共安徽省宣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中共宣城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中共宣城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现任安徽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安徽省委宣传部 叶文成,1953年8月生,安徽宿州人,普通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7年9月任安徽省委办公厅秘书室干事、1980年9月任安徽省委办公厅秘书室秘书、1983年8月任安徽省委办公厅秘书室副主任、1985年10月任安徽省委办公厅秘书室主任(其间:1991年7月至1993年4月挂职任舒城县委副书记),1993年3月任安徽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其间:1995年9月至1996年1月、2000年3月至2000年7月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2001年1月任中共六安市委副书记,2003年6月任中共六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2004年11月任安徽省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 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粤财行[2016]24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7.29 【实施日期】2016.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粤财行〔2016〕241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号),现将《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会议定点场所有关信息可登陆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5418575106.html,)进行查询。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7月29日

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称党政机关)。 第三条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是指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的具有独立承担法定责任的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宾馆饭店或专业会议场所作为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场所(以下称会议定点场所)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的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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