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统计表

河北省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统计表
河北省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统计表

河北省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统计表

河北省申领执法证人员备案登记汇总表

注:1、备案汇总表序号不够时可顺延。

河北省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备案登记表

注:行政执法人员备案登记表为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制作登记表。

河北省申领执法证人员信息采集汇总表

注:1、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汇总表和信息采集表,为送制证厂家扫描制证报表;

2、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汇总表序号不够时可顺延。

河北省申领执法证人员信息采集表

2、申报时要求照片采用300万以上像素,一寸免冠正面红底照片。

填表说明

1. 申办执法证需提供表格:河北省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统计表三份,河北省申领执法证人员备案登记汇总表、河北省申领执法证人员备案登记表各两份,河北省申领执法证人员信息采集汇总表、河北省申领执法证人员信息采集表各一份。

2.表格所需照片为300万以上像素,一寸免冠正面红底照片。提交表格时应将照片粘贴好。所有表格均应在左上角“单位:(公章)”处加盖本单位公章。“河北省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备案登记表”在“行政执法部门意见”一栏加盖本单位公章。

3.河北省申领执法证人员信息采集表中内容要求用仿宋GB2312小5号字体打印。“职务”和“类别”栏中的内容不得超过九个字。汇总表与信息采集表中的序号、姓名、执法处室、编号要对应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1、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状况登记制度,定期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认真抓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做好执法证件的注册、审核、登记、年检; 3、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超越规定的执法业务、执法区域的,当事人有权拒绝; 4、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件。证件遗失的,应当立即向行政执法中队和镇政府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 5、行政执法证件限于行政执法人员本人在执法区域内执行职务时使用,不得涂改或者转借他人; 6、严格实行持证执法上岗,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7、行政执法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离退休时,应将证件及时收回,并上报区政府法制办,按规定的程序交发证机关注销。 8、镇政府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扣其行政执法

证件: 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的; 徇私舞弊,袒护违法者的; 故意刁难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将行政执法证件交给他人使用或者借用其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 仪容不整,酒后执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持未经注册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 其他应予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 9、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报发证机关缴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被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三次以上的; 其他不宜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 10、对被暂扣或者缴销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由镇政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对被暂扣或者缴销行政执法证件不服的,可以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诉。被缴销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16)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16)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6.21 【实施日期】2016.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346号)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强 2016年6月21日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对本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作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影响其权益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在编工作人员。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法成立的下列单位: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单位。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相关工作。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本机关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工作。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第二、三项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其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可以由其主管部门或者委托其实施行政执法的行政机关统一负责。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建设、运营和维护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 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与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建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调研报告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调研报告 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身份证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是严格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和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也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措施。但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由于某些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对依法正确使用和管理执法证件缺乏应有的认识,以致执法证件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 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认识不够,无证执法现象较为严重。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的前提。一些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也存在着不出示或违规使用执法证执法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果,也影响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执法证件报送不及时、不全面。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审核的执法证件无效。就今年来说,一些执法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培训考试;有的在办理证件后,证件到期后在不参加培训考试等问题。 执法证件换证率和旧证回收率不高。按照规定,执法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要到政府法制机构重新换领执法证。

一些执法人员在有效期满后不按规定换领执法证;有的在执法岗位调动后换证迟缓;部分人员调离执法岗位或退休时未能按规定及时上交、注销证件,造成一些执法证件流失在外。 使用法律、法规或规章另行规定的执法证件备案率低。一些使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和实行地方垂直管理的部门,不按规定将本部门执法证件持证人员花名册及证件样本报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为证件的统一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执法证件档案资料不全。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法制机构人少事多,加之以前对证件管理重视不够,没有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致使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执法资格以及执法证办理情况档案不齐,对证件使用和管理不能进行有效监督。 执法证件缺乏动态管理,证件信息公开程度不够。在全省范围内,执法证件管理还没有一套操作简单、管理方便的系统管理软件,证件的管理多属于书面的、静态的管理,证件信息不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外公布,不便于行政管理相对人查阅。 对执法证件的使用监督力度不够。在执法监督检查中,往往只注重对执法行为实体上的监督和纠正,而忽视了对违规使用执法证件的执法行为程序上的监督和纠正,对应当暂扣或注销的执法证件管理失之过软,没有充分树立执法证件

行政执法数据公开模板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 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目录 第一部分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东凤 分局部门概况 一、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部门主要职能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是镇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的工作部门。负责东凤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业务上受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承担本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措施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草拟安委会有关文件,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及任务,并跟踪落实。 (四)依法行使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行使全镇安全生产监察职权。依法监督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设施、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六)依法对危险品、烟花爆竹、易制毒、非煤矿山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市安监局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 (七)依法行使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职权。 (八)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综合监管,并按有关要求监督企业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检察机关 【发文字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2.03.25 【实施日期】2002.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79号)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2年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 省长:程安东 2002年3月25日 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领、颁发和使用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必须遵守本办

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证件是指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作颁发的,确认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执法活动资格的证明。 第四条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统称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活动,应当统一申领和使用《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第五条行政执法证件的颁发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管全省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其直属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由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加盖陕西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专用章,证件的审查、发放、管理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印制、发放其他任何形式的行政执法证件。 第七条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在部门必须具有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交通运输局 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试卷

新绛县交通运输局 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试卷 (闭卷考试两小时,卷面满分为100分)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自1997年7月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A 、1997年10月31日 B 、2004年8月28日 C 、2009年8月27日 D 、2016年11月7日 2、《公路法》第7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 )。 A 、公路及公路边沟 B 、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C 、公路、公路用地 D 、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边沟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 )的公路用地。 A 、1米 B 、2米 C 、3米 D 、10米 4、下列关于法的效力表述不正确的有( )。 A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 B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規章; C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有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D 、省政府规章的效力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市人民政府的规章的效力相同; 5、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 )执行。 A 、停止 B 、不停止 C 、移交 D 、暂缓 6、执法人员做出当场处罚决定,必须填写统一编号的( ),当场交付当事人。 A 、违法行为通知书 B 、行政处罚决书 C 、当场处罚决定书 7、询问证人或者当事人,应当制作( ),并经被询问人阅核后签名或盖章。 A 、现场笔录 B 、询问笔录 C 、勘验检查笔录 8、向当事人收缴罚款,必须向当事人出具( )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票据。 A 、部级 B 、省级 C 、市级 D 、县级 9、《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行为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 )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A 、处罚法定原则 B 、公正、公开原则 C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 、一事不再罚原则 10、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客动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 )以下罚款。 A 、2000元以上10000元 B 、5000 元以上30000元 C 、2000元以上20000元 D 、5000 元以上20000元 11、水路运输经营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 )不得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 A 、同意 B 、 申请 C 、许可 D 、批准 12、《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 )日内送达当事人。 A 、三 B 、五 C 、七 D 、九 13、客运经营者擅自出租、转让客运班线经营权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 )罚款。 A 、1000元一10000元 B 、2000元一10000元 C 、 3000元一10000元 14、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 )以下罚款。 A 、50元以上200元 B 、200元以上2000元 C 、1000元以上3000元 15、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 )的监督。 A 、领导和职工 B 、国家和政府 C 、 上级和下级 D 、社会和公民 所在单位: 姓名: 执法证号: 密 封 线 .....................................................................................................................................

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15)

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15)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0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16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20号) 《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1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鹿心社 2015年12月16日 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证件,包括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 行政执法证,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资格证明。 行政执法监督证,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依法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资格证明。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行政执法证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级核发,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 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和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证件由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核发。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证件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核发。 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证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核发。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已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行政执法证件的,本省不再发证,但应当由省行政主管部门将执法人员名册和编号及证件式样报送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备案应当报送电子数据。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 政 处 罚 情 况 统 计 报 表

行 政 处 罚 情 况 统 计 报 表 表 号:黑政法监1表 制表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批准机关:黑龙江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黑统函[2003]44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2005年9月30日 填报义务机关主管负责人签字: 法制机构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11年9月 日

填表说明 (请填表前详细阅读本说明) 一、县(市、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仅负责填写本表中的第(一)行“本部门”对应的各栏目;市(行署)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填写本表中的第(一)行“本部门”和第(二)行“本系统”对应的各栏目。除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和哈尔滨铁路局的下属执法单位填写的统计报表通过三个主管局直接报省政府法制办外,其他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不论隶属关系如何,均填写一式两份统计报表,分别报本级政府法制办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法制机构。本部门的统计数字,除包括部门自身外,还包括本级部门的派出机构和直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依法委托的组织的有关情况;本系统的统计数字,为本部门的统计数字及其下一级各部门上报的该系统的统计数字汇总之和。 二、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仅负责填写本表中的第(三)行“本级政府”对应的各栏目;县(市、区)和市(行署)政府法制办负责填报本表中的第(三)行“本级政府”、第(四)行“本级各部门”和第(五)行“本行政区域”对应的各栏目,均报上一级政府法制办。其中本级政府的统计数字,仅填写以本级政府的名义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有关情况;本级各部门的统计数字,为政府所属各部门以及除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和哈尔滨铁路局三个系统之外的其他实行垂直领导的各部门设在本行政区域的下属部门上报的“本部门”统计数字之和;本行政区域的统计数字,为“本级政府”和“本级各部门”的统计数字之和加上本辖区内的所有下一级政府上报的该行政区域的统计数字之和。 三、表中有关栏目的含义如下: (一)“处罚主体及其执法人员”,按实有单位和人员统计,而不论各单位在本统计期间是否实施过行政处罚。其中“处罚主体”,是指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政处罚视同委托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执法人员”,是指处罚主体(含其委托组织)内在编的对外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行政机关”包括各级政府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如街道办事处)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持有合法执法证件人员总数”,是指持有符合《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总数。 (二)在“处罚种类的运用”中,第9栏“总金额”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罚款数额的总数,与该罚款是否收缴到位无关;第10栏“罚款数达到听证标准的案件”,罚款数额达到或者超过《黑龙江省适用听证程序的罚款数额规定》(1996年省政府令第15号)的标准,应当告知听证权利的案件;第18栏“其他”,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填表时请在“其他”二字下注明该处罚种类的具体名称。 (三)“适用处罚程序”,是指按照行政处罚规定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其中“告知听证权利”,是指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法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已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案件;“履行听证程序”是指在告知听证权后,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实际召开听证会的案件。 (四)“处罚执行情况”,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本统计其间的履行情况。其中“罚款收缴”是指在本统计其间已经执行到位的罚款金额;第25栏“自动履行”,是指各种行政处罚由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情况,但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被加处罚款后才履行的情况也包况在内;第26栏“依法强制执行”,是指执法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通过银行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的情况;第28栏“执行”,包括所有在本统计期间内通过法院得以强制执行的案件。 (五)“重大处罚决定”,是指根据《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1997年省政府令第7号)第八条的规定作出的达到重大处罚决定标准应当依法备案的案件。 (六)“处罚监督情况”,是指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调阅抽查处罚案件卷宗、受理对处罚违法案件的举报等方式,在本统计期间查处行政处罚违法案件的情况。其中,第35栏“纠正违法案件”,包括被责令自行纠正的案件以及被有权监督的机关依法纠正的案件。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程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县法制办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年审等管理 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需填写行政执法 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有关材料包括: (一)单位编制文件; (二)单位执法依据; (三)个人在编证明; (四)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 三、对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从应以下几方面进行资格审核: (一)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在工作中是否公正廉洁; (三)是否遵守职业道德; (四)是否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五)综合法律及专业法律成绩是否合格。 四、经审核对于具备核发行政执法证条件的人员,报市政

府法制办审核。 五、经省、市法制办同意批准发放行政执法证后,按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 六、行政执法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须将发放执法证件退回,再申领新的行政执法证。 七、行政执法证丢失后重新申领的,要求其提供原执法证遗失公告证明后才能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 八、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以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 (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 (四)出借行政执法证件的; (五)越权执法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 (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九、行政执法证件按年度进行审验,年审时执法人员需填写年审登记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对进行年审的行政执法人员从1;,下几方面进行审核: (一)是否受到刑事处罚; (二)是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否有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现象; (四)在行政活动中是否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浙江省行政执法证考试题库(整理)

行政强制法 一、判断题 1.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对)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对) 3.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对) 4.行政机关加收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对) 5.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行政机关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 6.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错) 7.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对) 8.行政强制的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对) 9.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缴纳申请费。(错) 10.行政机关加息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走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对)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不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错) 12.市执法局拍卖执法收缴的财物行为是行政强制执行。 (对) 13.温州市人民政府的文件可以制定行政强制措施。(错) 14.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对) 15.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行政机关不得重复查封。(对) 16.除紧急情况外,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对) 17.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受委托可以实施。(错) 18.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19.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 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对) 20.留置盘问是行政强制措施。(对) 21.为防止证据损毁,县税务局冻结逃税人的存款是行 政强制执行行为。(错) 22.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不得委托 第三人保管。(错) 二、单选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自(D)起施行。 A.2011年6月30日 B.2012年12月30日 C.2011 年10月1日 D.2012年1月1日 三、不定项 1.有下列哪些情形,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 扣押决定:(ABCD) A.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B.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C.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 封、扣押 D.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2. 《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发行范围有: (ABD) A.当事人的行为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 B.当事人的行为后果已经或者将造成环境污染 C.当事人的行为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国家安全 D.当事人的行为后果已经或者将破坏自然资源 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ABCD) A.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B.制作现场笔录 C.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 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D.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 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ABCD) A.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B.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C.通知当事人到场 D.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 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5.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载明哪些事项:(ABCD) A.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B.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C.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D.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行政强制包括哪两种行为?(AB) A.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即时强制 D.法 院强制执行 7.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负有哪些义务:(ABCD) A.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B.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C.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D.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 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一、判断题 1.行政复议机构中止行政复议审理无须告知有关当事人,中 止情形事由消失后恢复审理时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错) 2.行政复议机关向人事、监察部门转送行政机关及其有关人 员违法事实材料的,接受转送的人事、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处 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转头的行政复议机构。(对) 3.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 不成立的,应当责令其恢复审理。(对) 4.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 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应 当决定维持。(对) 5.申请人李某因其所在地发生地震而无法参加行政复议的, 该行政复议案件在该原因消失60日内恢复审理。(错)及时 处理,满60日中止原因仍然没有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6.申请人S公司在复议期间宣告破产,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 受人的,该情形满50日,行政复议终止。(错)

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证,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本办法取得的山西省行政执法证。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监督证,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依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检查规定》和本办法取得的山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 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统称为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核发、使用和管理行政执法证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应当坚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加强监督和降低成本的原则。 第五条行政执法证是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资格身份凭证。持证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进行调查、检查或者收集证据,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予以制止、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执法监督证是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的资格身份凭证。持证人员有权在职权范围内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第六条申请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在统计执法人员,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执法职责确定,清理、确认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申请行政执法证件的单位应当是本级人民政府确认并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 第七条申请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是: (一)行政机关中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 (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中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申请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应当是: (一)人民政府领导和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二)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和本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三)其他部门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 第九条市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可以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批准后特邀有关方面的人员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并颁发特邀行政执法监督证。

行政执法调查报告

共 5 页第 1 页案由:**有限公司减少有机产品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一案当事人:**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违法事实:根据省质监局统一部署,2013年7月18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水产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查阅了该公司有机产品认证的有关资料,并对该公司经办有机产品认证事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通过检查和调查,执法人员获悉为该公司提供有机产品认证的系当事人,且当事人涉嫌减少有机产品认证规则规定程序,2013年8月8日本局决定立案查处(立案号(*)质监立字〔2013〕189号)。执法人员随后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调查询问,了解了当事人为**公司提供有机产品认证服务的具体细节并提取了相关证据。执法人员随后还对当事人服务的另一家公司**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询问,再次证实当事人存在减少有机产品认证规则规定程序的违法行为,并进一步提取了相关证据。 经调查,现已查明:1、当事人成立于20**年*月*日,20**

共 5 页第 2 页年*月*日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认证机构批准证书,批准号为**,有效期至20**年*月*日;2、当事人在**市境内提供有机产品认证服务的共3家公司,包括本案涉及的**水产有限公司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其中为**水产公司的有机产品认证服务自2007年开始至今,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有机产品认证服务自2008年开始至今;3、当事人在为**水产有限公司提供有机产品认证服务的过程中,2012年的现场检查时间安排在7月3日至4日,2013年的现场检查时间安排在6月13日至6月14日,两个检查时期均为*海禁渔期,不是*海野生水产品的生产(捕捞)阶段,也不是**公司的加工阶段(11月至12月),且两次现场检查均以卫星定位界定海捕区域水质符合有机要求而非实地检查**公司签约的全部渔农的形式进行,同时**公司仅将加工用水水质送检而无生产水质的检测报告(当事人解释直接援引**市渔业环境监测站公告的海洋水质检测结果而不单独做生产水质检测不违背认证规则),故当事人在为**公司提供认证服务过程中存在检查时间未安排在生产、加工的高风险阶段、未检查全部农户、未要求委托人提供生产水质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4、当事人在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有机产品认证服务的过程中,在2012年和2013年的现场检查中均存在未全部检查该公司委托**公司签约并集中采购的所有种植农户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附件1 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统计汇总表制表单位盖章:填表人员:联系电话:制表时间: 统计科目统计内容 执法机构法律性质 执法机构编制性 质 执法人员编制 性质 执法人员资格证执法经费来源 法定行 政机关 法律、 法规授 权组织 受 委 托 组 织 行 政 机 关 参 公 事 业 单 位 其 他 事 业 单 位 行 政 编 参 公 事 业 编 其 他 事 业 编 执 法 辅 助 人 员 只持有政府执法资 格证人员数量(含省 级政府和有发证资 格的地级市政府) 只持有国务 院部门执法 资格证人员 数量 同时持有政府 和国务院部门 执法资格证人 员数量 财政 全额 拨款 机构 财政 差额 拨款 机构 自筹 经费 机构 省级数量 占总数的比例 市级数量 占总数的比例 县级数量 占总数的比例 乡级 数量 占总数的比例 分项合计 数量 占总数的比例 总计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汇总本级政府各行政执法主体相关数据的基础上,在相应科目下填写后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市级人民政府法制机 构汇总县级情况后与本级情况一并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统一汇总后报国务院法制机构。 2、执法机构项下的“比例”,指的是该项在执法机构总数中所占比例;执法人员项向下的“比例”,指的是该项在执法人员总数中所占比例;执法经费项下的 “比例”指的是该项经费在总体执法经费中所占比例。 3、“分项合计”指的是本表第二行相应“统计内容”下的总数量;“总计”指的是本表第一行相应“统计内容”下的总数量。 1页

4、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的有关情况由省级主管部门填写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汇总;中央垂直管理机构的情况无需统计。双重管理机构有关情况由所在地的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汇总,上级主管部门无需汇总。 5、省级指的是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包括副省级城市;副省级城市情况按市级科目统计。 6、开发区、园区、风景名胜区等功能区的执法主体不在本表统计范围内,另表填写。 7、本表统计情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 附表 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统计表 制表单位盖章:填表人员:联系电话:制表时间: 执法机构名称所属 部门 法律性质编制性质执法人员编制(人)执法人员资格(人)执法经费来源 法定行 政机关 法律、法 规授权 组织 受委 托组 织 行政 机关 参公 事业 单位 其他 事业 单位 行 政 编 参 公 事 业 编 其他 事业 编 其 他 只持有政府执 法资格证人员 数量(含省级政 府和有发证资 格的地级市政 府) 只持有 国务院 部门执 法资格 证人员 数量 同时持有政 府和国务院 部门执法资 格证人员数 量 财政 全额 拨款 财政 差额 拨款 自 筹 填表说明: 1、本表供行政执法主体填写使用,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 2、行政执法主体无所属部门的,无需填写“所属部门”项;有所属部门的,填写本表后由所属部门上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 3、行政执法主体内设机构无需填写此表,有关情况由所属行政执法主体统一填写;“派出机构”应当单独填写,由所属行政执法主体一并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权以自己名义执法的,填写本表后报县级政府法制机构。驻乡、镇、街道的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由派出部门填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需填写。 5、“法律性质”“编制性质”和“执法经费情况”,请在相应栏目下填写“√”;“执法人员编制”和“执法人员资格”,请按照相应的人数填写。 6、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的有关情况由省级主管部门填写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汇总;中央垂直管理机构的情况无需统计。双重管理机构有关情况由所在地的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汇总,上级主管部门无需汇总。 7、省级指的是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包括副省级城市;副省级城市情况按市级科目统计。 8、开发区、园区、风景名胜区等功能区的执法主体不在本表统计范围内,另表填写。 2页

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法标志和《厦门市行政执法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人员,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关)中直接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本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国家有规定统一着装的,应着装整齐,并出示相应证件;国家没有规定统一着装的,应佩戴厦门市行政执法标志,出示《厦门市行政执法证》。 持有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政府发给的行政执法证件的,可以申领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 第五条《厦门市行政执法证》应载明执法人员的姓名、照片、单位、编号、执法权限、适用范围与有效期限,加盖《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专用章》。 第六条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由市政府统一制发,具体工作由市法制局组织实施。 第七条申领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㈠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

㈢必须在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㈣经行政执法基础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但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相应考试合格证书的,可免予考试; 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规定的培训考试工作由市法制局会同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负责。 第八条申领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按下列程序办理: ㈠行政执法人员填写申请表,连同考试合格证书,报其行政主管部门。 ㈡市属行政主管部门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市法制局。区属行政主管部门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区政府审核。由区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市法制局。 ㈢市法制局在接到全部材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请市政府批准发给厦门市行政执法标志和《厦门市行政执法证》。 第九条市法制局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做好本区范围内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政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但不能代表市运管处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行政执法证只限行政执法人员本人在本辖区范围内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证件遗失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法制机关报告。 第九条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应将执法证件交回,由所按规定程序交上级法制办注销。 第十条执法人员越权使用执法证件或执行职务时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以及利用证件谋取私利、从事违法活动的,由市运管处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暂时收回其执法证件。暂时收回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执行。被暂时收回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下岗学习培训,在改正错误后再申请发还。 三、执法人员纪律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在公务活动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做到公正执法; 2、不准刁难管理相对人,不准吃、拿、卡、要,做到勤政为民; 3、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各种宴请、礼金、礼品,做到公正办事; 4、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管理相对人从事行政违法活

动提供便利或保护,做到克己奉公; 5、不准酒后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做到文明执法; 6、不准私自从事各种执法活动,做到依法行政; 7、禁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餐饮娱乐活动; 8、禁止以执行公务之名,进行损公利己的违法违纪活动; 9、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免费娱乐活动; 10、执法人员不得利用执法证件谋私,在不执行公务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出示执法证件。 四、行政执法责任的考评与奖励制度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实行考评制度,作为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负有执法责任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年度考核评议的同时,对履行执法责任的情况进行评议。由上一级执法责任人对具体执法责任人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对各岗位工作人员评优评先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工作由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依照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的考核内容,采取自评与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群众评议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日常检查的计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在考核评议时,对各级执法责任人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面,结合各岗位执法依据进

2019年最新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件考试题库含答案

最新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件考试题库398题含答案一、是非题(正确的选择A,错误的请选择B) 1、行政执法人员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一般直接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2、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3、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4、行政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5、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实施。()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6、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不得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不得刁难当事人或者做出有损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7、行政执法人员代为保管暂扣物品或者违法建筑内的财物的,可根据市场价格酌情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8、行政执法人员对易腐烂、变质等不宜保管的物品不接受暂扣。()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9、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对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应当从严进行告诫、引导,并给予行政处罚。()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10、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可作为协助行政执法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11、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12、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但强制执行的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13、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 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在 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 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 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14、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 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 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 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15、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 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代履行 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 当事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16、某市税务机关对某企业依 法作出补交税款20万的行政 决定,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 该机关依法对其加处滞纳金30 万元。()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17、在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 可以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 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 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18、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 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 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 事人达成执行协议,约定分阶 段履行。()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19、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 定前,应当以书面形式事先催 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在催告期 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 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 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20、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 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 和当事人。行政机关逾期未作 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存款、 汇款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 冻结期满之日后,向行政机关 复议后解除冻结。()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21、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 实施,不得委托实施;其他任 何企事业单位均不得冻结存款、 汇款。()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22、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 费用一般情况下不由区级以下 行政机关承担。()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23、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 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 封、扣押的期间包括检测、检 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24、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 和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重复实施 查封、扣押。()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25、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 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 或事后补交查封、扣押决定书 和清单。()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26、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 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 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 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 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 生活必需品。()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27、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实 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 织不得实施。()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28、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 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除应当履行普通程序的规定外, 还应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 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 地点和期限。()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29、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 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 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 手续。()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30、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场 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 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 人不可以申辩。()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31、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 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3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 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 范围内实施,在特殊情况下可 以委托。()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33、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法规 设定。()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34、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 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 法规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政 强制措施。()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35、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 设定。()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3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 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 个人谋取利益。()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37、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 行政管理目的的,同样可以设 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38、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 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 行义务的行为。()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39、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冻结 存款、汇款。()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40、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 强制措施的种类。()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4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有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有 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 式。()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42、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 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 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对 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 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 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43、某乡政府认为其债权、债 务情况是行政机关内部事务, 不宜公开。()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44、反映某市文化局机构设置、 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 信息不需要公开。()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45、某税务机关公开了不应当 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这种情形 下,该机关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46、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政 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方式。 ()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47、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其他组 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 政府信息。()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4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 某旅游公司的权益,行政机关 征求该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 也应当计算在行政机关答复的 期限内。()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49、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的政府信息。即使经权利人同 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 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 影响的情况下,仍不得公开。 () A 是 B 非正确答案B 50、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 前,应当依照《保守国家秘密 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 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 息进行审查。() A 是 B 非正确答案A 5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 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 相关政府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