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女性角色、地位分析

中国传统女性角色、地位分析

——以《祖荫下》中的喜洲镇为例

马俊驰S120459

摘要:喜洲镇延续的是中国式乡村家庭及亲属关系,是一种以父子同一和大家庭理想互为支柱而形成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是以父子关系为中心纽带,其他关系皆是父子关系的延伸或补充。传统男权思想意识给女性造成的伤害是以男尊女卑为核心内涵,当然,除了社会传统对女性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女性自身也是自己悲剧命运的制造者。

关键词:女性;传统社会;女性地位

二十世纪初,世界形势在经历巨大动荡的同时,历史上的中国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五四运动后,有识之士举起科学民主大旗,寻求解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几十年中,中国女性在社会中的角色也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一部分进步的女性加入革命,参加社会活动,开始由家庭转入社会,传统中的男权中心文化模式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但是,男性中心模式是中国历史上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形成的一种超稳定的性别模式,短短依靠几十年的时间就发生较为彻底转变,是不现实的,尤其在中国农村受各种传统文化和习俗影响最为深重,且发展模式封闭,在社会上,男性依然主宰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切,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影响更是根深蒂固,女性在性别关系中的弱势地位仍没有多大改观。

西蒙娜·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指出,女性是在男性主义霸权文化下作为附属的第二性别存在的事实。在传统社会中,女性接受先天赋予的社会角色而实践到社会行为中,这种被造成的性别观念和性别秩序的失衡,表明社会主流话语层性别意识的整体缺失,这就必然遮蔽由性别而带来的有形无形的伤害,女性成为悲剧的承受着。传统男权思想意识给女性造成的伤害是以男尊女卑为核心内涵,以男主外女主内为社会角色分工,以男主女从为家庭角色定位,以色相和性的工具作为女性的价值存在。

喜洲镇是一个被美国人类学家许烺光搬上书架的云南小镇,在他的代表作《祖荫下》里的中国式乡村家庭及亲属关系,是一种以父子同一和大家庭理想互为支柱而形成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是以父子关系为中心纽带,其他关系皆是父

子关系的延伸或补充,女人作为妻子母亲女儿的角色,皆是男权的附属。在这样一个男权社会里,处于弱势的女性所扮演的经济家庭角色,其地位、处境如何,又有着怎么的苦与甘,这样的女性境遇能带给我们当代社会怎样的反思,都是以下要讨论的话题。当然,作为美国心理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许先生从心理人格等文化要素入手,探讨中国文化对人格形成的影响。

女性从经济地位的附庸到对灵魂的寄托

在早期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性的地位高于男性,且十分稳固。主要由于当时的经济生活生产方式决定的,男性从事狩猎等经济活动,而女性从事的是采集业,其收入相较于男性更加稳定,能够维持人的基本生存,由于经济地位而决定了女性的社会地位。然而,随着母系氏族社会的瓦解,人类也逐渐过渡到以农业文明为中心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维持以人的体力为基础,而男性由于身体生理等方面的天然优势,在体力上优于女性的男性,经济地位有了保障,进而男子在整个历史的政治经济家庭等领域都居于统治地位,这种社会的规则就是维持强力对体力柔弱者的统治,就是维护男子对农村女性的统治。

当然,女性在经济方面受歧视的规则还有一些特殊的原因,如中国儒家传统提倡女子的“无为”,主张男外女内,将女性定位于家庭中。在喜洲镇,女人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活,主要是洗烫衣服、煮饭烧菜、缝缝补补和照顾孩子。经济活动方面,女人多数是留在家里纺织,且也有一小部分受雇于当地小型的纺织工厂,大部分女人把从事这样的纺织活计作为她们家庭经营的一部分。女人们将自己织好的布卖在了定期几天一次的叫做街子的活动中,从中赚取收益。(作者在做这一部分叙述的时候采用了举例的方法,让我们更直观的了解女性经商的收益,这对后文是大有用处的)当然,连那些富裕家庭中的女人也不例外,她们依旧要辛苦工作,并不坐享其成。

虽然喜洲镇的女子通过自己的劳动赚取了一定的生活费用,但是,比起男子的劳动和经济收益在家中所占的比重,他们从事的也只能叫做辅助性的劳动收入,这使他们依然在经济上依附于男子,且基本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这种依附性使得女性几乎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和独立的人格,只能充当男人为他们规定的社会角色。在平日里,这些女人在男人的指挥下,还要帮助家里去干地里较轻的活,但是播种、收割、除草等杂活一天干下来也是精疲力尽。而且男人干完活回

到家里就可以歇息、指使女人,女人却还要照看孩子,干更多的家务活。显然,这些依附于男性的女性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也比男人累的多。

然而,喜洲镇女人的种种经济上的劳动并不都是出于生活所迫,而是寻求一种精神和灵魂上的安慰。喜洲镇人把死后的灵魂看得极为重要,现世的劳动和遵从是为了死后积德,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更好的归宿,达到一种永世的轮回和荣耀。她们将自己劳动所得的相当大一部分积蓄用在求神拜佛方面,虽然从生物学角度来说,女性本来就是一种比较敏感、感性的群体,很容易迷信于神灵,但是更深层的文化原因是,女人在现世中从来受不到功名财富等的奖励而积德,所以她们只能通过更加勤奋的劳动赚取积蓄,用在所谓的神身上,只好通过参加更多的宗教活动来改变死后甚至来生的命运。当然无条件的遵从于自己的丈夫公婆,也能使灵魂得到补偿。所以,我们还能解释一部分为何即使在现代社会,拜佛的女性依然比男性多的现象。

女性的家庭地位与子嗣的紧密关系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古训深深地影响着中国社会中的老百姓,曾一度成为整个时代不容置疑,无可辩驳,至高无上的思想观念。儒家思想,程朱理学等传统礼教观念深入人心,再加上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治特征,传统文化,民风民俗等的发展,导致人们的思想已经紧紧的被子嗣所牵制。

在喜洲镇,一个女人在家庭中最重要的的角色就是母亲。这个母亲并不是某种精神意义上的,而是生理意义上的,也就是一个能生孩子的人,特别是能生出男孩的人。作者在书中一再提到,在这样一个父系占支配地位的地方,女人的地位是低下的,是一种男人的附属品,要是一个女人连生孩子的能力都没有了,那她一定是受人歧视的,境遇会十分悲惨。如若一个女人无法生孩子,她们就会遭到自己丈夫乃至整个家庭的嫌弃,有钱的人家会继续纳妾,可怜的女人却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选择离婚等手段在喜洲镇是不被认可的,她只能在婆家无休止的干活,孤独终老。而穷人家没钱纳妾,只能将丈夫兄弟的儿子作为养子,以来继承其财产,当然要是养子生性善良,女人也会过的舒服些,但是书中提到一个女子结婚三个月后丈夫离家,后客死他乡,她收养了养子,养子对她没有起码的尊重,甚至连一声妈都没有叫过。这个女人的不能生育并不是由于自己的原因导致的,而这些不幸,却只能由她一个人承担。在这里,女人的命运无法自己掌控,

却是认命运摆布,她们只能认命,无力反抗。

喜洲镇的生育观念是中国传统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观念,她们认为,只有生了男孩,才能源源不断的继承家族香火,人丁兴旺是一个家族繁盛的因素之一。他们将家庭繁衍的大家庭梦想寄托所娶的妻子身上,通过各种求子的活动,希望早早得子,使小家庭中的男人通过有了自己的继承人而得到在大家庭中地位和尊重,可以理解为男人间接的通过女人得到自己的权威,却依然藐视女人的地位和尊严。在喜洲镇,一个因为难产而死的女人被认为是肮脏的,都没法进入家族的祖坟,只能被葬在公共墓地。为了家族繁衍而牺牲自己生命的女子在死后还要遭遇如此的不公和歧视,实在是让人胆寒。在一些偏远的农村,为了女人能有一些相对平等的权利和待遇,而不是仅仅作为一个生孩子的工具。

深探人们在生育上偏好儿子的根本原因是以父权、父居和父系为基础的家庭制度中低下的女性地位。父权决定于家庭中女性在经济上对男性的依赖,以及宗法制度规定的那种夫妻之间无条件的支配和服从关系;父居意味着女儿婚后脱离与娘家的亲属关系,从此在夫家的亲属网络上占据了一个持续终身的位置,应根据夫家关系的远近亲疏来规范交往行为,与自己的血缘和亲情无关。那么,从原则上女儿不能为娘家父母提供经济资助和生活照顾。父母接受女儿的照顾可以被视为对亲家利益的冒犯。这就必然使有强烈的养儿防老需要的农民偏好儿子;父系确定血统、家系、家产和家长继承权,正是这种继承制度,通过否认女性的财产继承权使她们屈于从属地位,当然,前面提到的在意识形态层次上的祖先崇拜和传宗接代思想也是其重要因素。

在男女授受不清中对女性地位的蔑视

从历史文化的纵深角度思考女性,女性作为被利用的生孩子工具,作为男性的附庸而没有独立的人格,根本无法谈及所享有的追求爱情的权利,在长时间的男性作为传统社会的统治者,她们已经习惯了男权社会的一切,习惯了不违父命嫁给某个男人,再不违夫命操持着轻轻重重的事宜,最后成为了社会家庭爱情的悲剧牺牲品。

喜洲镇同中国其他传统社会一样,都有着一种建立在贬低女性地位上的男女授受不清的观念。在书中,阐述这种思想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在一个父系社会里,重男轻女非常明显。在家里,女儿与父母的关系一般都不正式,女儿结婚以

后,父女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消失了。而家中兄弟姊妹之间的关系是否融洽也没有兄弟之间的关系是否融洽重要,同时,这种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也使家中的男女无法亲近。但是,在家庭地位方面男孩子成了理所当然的统治者,他们可以教训比自己小的妹妹,但是姐姐就不能教训弟弟。女人从出生到死亡,从家庭到社会,都是处在一个低下的地位中。二是社会习俗严禁男女交往过密。人们认为男女之间的亲密关系不利于培养孝顺之心。而所谓的这些男女授受对于男女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女人不能主动亲近男人,也不能施展她们个人魅力,否则就被看做是荡妇;人们认为性是不干净的,而女人是不干净的,女人在分娩后和月经期间都要遵守许多的禁忌;女人由于必须服从,她们的地位总比男人低一等,男人们总有一种蔑视女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态度。

所以,男女授受不亲的思想受着传统道德观念的约束,但是,无论是产生这种约束的原因还是约束产生的效力,都主要是针对女人的不公正待遇。在母亲对年幼的女儿进行成人式教育的时候,就自然将自己地位低下且不能亲近男人要绝对服从的思想传授给她们,在一天天耳濡目染的教育中,女孩子也便接受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关系,从而影响了其长大以后服从懦弱人格的形成。在社会的麻痹教育中,他们无从清醒地决断自我的存在,更无从从群体的角度去把握作作为女人对人生与社会的责任,她们是一群主体人格不健全的人。由于人格的某种缺失,这些女性自我处于混沌不明的状态,她们无从在社会和时间中成长为属于自己的力量,因此,她们也就无从把握自己改造世界的命运。

女性传统角色的反思和觉醒

其实“祖荫下”,只是对整个家族以父子关系为中心的男权的庇护,而一大部分女人由于种种原因处于庇荫的边缘,甚至一个命运悲惨丧夫的寡妇得住到家中无人住的二楼,一个为了真爱要解除娃娃亲婚约的女子要遭受来自家人的毒打。在喜洲镇,一个女人永远不可能达到和一个男人平等的地位,她们被当做劳力,被当做生孩子的机器,被看做脏的来源。即使,女人在死后得到了子孙戴孝三年多于两年的优待,但是她们生时的付出和遭受的不公又岂是能够弥补的。

但是,除了社会传统对女性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女性自身也是自己悲剧命运的制造者。在男尊女卑的传统文化中,女性先天被社会强加的枷锁而复制出的一代又一代女性屈辱的命运,最终结果导致了自我认知上的后天劣势。同时,农村

女性地位低下较城市更为普遍,还主要是因为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的严重缺乏,导致了农村女性在文化、技能等素质上的不足,客观上造成了她们没有办法经济独立;由于文化层次低,让她们接受先进文化和思想的能力变得相当有限,这就决定她们很难对女性自身的地位有正确清晰的理解与定位,摆脱不了思想上的传统男权文化禁锢,从主观上更难找准树立女性独立人格的出路。

马克思曾经说过:“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的衡量,当社会不能给人类一半的女性以应有的社会地位,不能让女性的生命价值得到充分实现的时候,那么这个社会的进步性就值得质疑,这个社会就是一个需要改造和改进的社会。”多少年来,也有不少女性的贞烈代表以自己的方式实施着对社会的反抗和对自己生命之路的寻求,她们意识到女性的悲剧无论是时代社会的悲剧还是自身的悲剧,其深层的根源在于文化的悲剧。社会应将思想意识的进步作为一种精神产业纳入体制,这是比任何其他的生产更为关键的生产。只有人类主体与社会意识形态呈现出一种整体向上的发展态势,整个社会的文化氛围才能适应人的不断解放的需要。

当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女性对“半边天”意识认同不仅是改革社会更新制度的需要,更是女性本人对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认识。在性别平等权力的争夺中,女性的自我认识和觉醒至关重要。从女性自身寻求解放的内在动力,强己意识是个性人格的核心。而强己是基于对女性的了解和女性力量的自信。要肯定女性在了解和掌握自己生存状态基础上对自己命运的主动抉择。努力地扩大女性自知角色的规模与范围,增加自知的分量,减少和削弱自知的先赋因素,增加与强化先赋角色中的自知因素,正是当今女性抬升社会地位的有效途径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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