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利润信息的合理使用__省略_表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之选择_陆正飞

新会计准则下利润信息的合理使用__省略_表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之选择_陆正飞
新会计准则下利润信息的合理使用__省略_表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之选择_陆正飞

新会计准则下利润信息的合理使用

*

———合并报表净利润①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之选择

陆正飞张会丽(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00871)

【摘要】新会计准则使得合并报表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之间的差异骤然扩大,这对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决策、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以及企业集团内部的业绩考评等方面都将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文针对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上述领域可能面临的问题,就相关决策者应如何合理使用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信息做了评析。本文认为,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股东和债权人决策提供了基础性盈利信息,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则具有补充作用;就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而言,母公司只有依照合并报表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两者孰低原则进行股利分配,才能确保财务稳健;从内部业绩评价的角度看,考评母公司管理层的业绩时,在评价体系中应赋予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以适当的权重,从而既起到有效激励的效果,又有利于财务资源的集中控制。

【关键词】净利润股票定价信贷契约股利分配业绩评价

一、引言

就企业集团而言,母公司究竟应该只披露合并报表,还是同时披露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这在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争议。合并报表反映作为经济主体的集团(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的集合)合并的会计信息,母公司报表则提供作为法律主体的母公司自身的会计信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

于1987年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94号—

——所有拥有多数股权的子公司的合并》和2007年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60号———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非控制权益:对ARB 51的修订》,主张合并报表是最

恰当的报告方式。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 )2008年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

——合并财务报表与单独财务报表》也规定,除满足特定豁免条件外,母公司应编制和披露合并报表,但没有强制规定哪些主体应当编制供公开使用的单独财务报表(即母公司报表)。根据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和我国证监会的信息披露要求,作为母公司的上市公司必须同时提供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

由上可见,各个国家对母公司财务报告存在两种制度安排,即:“单一披露制”和“双重披露制”。

前者是以合并报表取代母公司报表,母公司只对外提供合并报表,而不提供其自身的财务报表,美国和加拿大等实行单一披露制;后者要求母公司同时提供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和中国等实行双重披露制。总体而言,各国准则制定机构和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单一披露制”和“双重披露制”的选择大都是基于假定,而并没有充分的理论和经验证据支持。此外,合并报表对于债权人的有7

*①感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70532002和70972011)的资助。

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下同。

用性则更没有统一认识。一般认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债权人对企业债权的求偿权是针对法律主体而非经济主体的,而合并报表实际上是母公司和各子公司报表数据的混合,并不能反映每个法律主体的偿债能力。因此,债权人主要应该关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报表。但是,当母、子公司存在债务交叉担保,或银行对企业集团进行整体授信时,合并报表就可能为债权人提供更为有用的信息,但母公司报表对合并报表依然具有补充作用。

我国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并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股份公司范围内施行的新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关于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编制的规定较以往发生了重大变化: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这就使得合并报表净利润反映整个集团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则仅反映母公司自身实现的净利润和来自子公司的分红。因此,子公司已实现而未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部分,就构成了合并报表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差异的一个重要内容,从而导致合并报表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之间差异(以下简称“合并-母公司净利润差异”)的骤然扩大②。也正因如此,在新准则下,如何合理使用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利润信息,就更值得深入分析和思考了。

二、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利润信息的使用:股票定价和信贷契约角度的分析

根据决策有用观,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是向股东和债权人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以使其在股票定价和信贷决策中能够利用公司过去的利润信息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风险做出预测(Finger,1994;Ruther-ford,2000)。在国内外会计学术界,已有研究主要是从股东和债权人两个角度来考察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利润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国外会计学术界关于利润信息对于股东决策有用性的已有研究,主要涉及不同企业特征对利润信息含量的影响(Kormendi and Lipe,1987;Collins and Kothari,1989;Francis and Ke,2006),以及不同会计准则体系下的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比较(Barth and Clinch,1996;Harris and Muller,1999;Barth et al.,2008)等方面的研究。罗婷等(2008)则以我国会计准则改革为背景,考察了我国新准则执行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价值相关性改善程度,实证结果表明新准则提高了净资产的价值相关性。张然、张会丽(2008)基于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理论的变迁,考察了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的信息含量变化,发现在新准则下,少数股东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价值相关性均显著提高,从而为新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采纳实体理论的合理性提供了经验证据。所有这些都表明,合并报表利润信息对于股东决策是有用的。而且,新会计准则较以往会计准则进一步提升了合并报表利润信息的决策有用性。这可能就是因为新准则下,母公司报表采用成本法处理长期股权投资所致。但是,在双重披露制下,既然除了合并报表还披露母公司报表,那么,我们就需要了解母公司报表是否确实对合并报表具有补充性作用。如果母公司报表信息具有补充性作用,那么,就表明双重披露是有积极意义的。

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的调整、归并以及加总等技术会导致一定程度的信息遗失(Pendlebury,1980;Francis,1986),因此,投资者若只关注合并报表净利润,势必会导致股票定价决策的不完善。在美国、加拿大等实行“单一披露制”的国家,单独的母公司报表数据无法获取;而在实行“双重披露制”的国家,在旧准则下,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都采取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母公司报表以及合并报表信息的重叠(Hevas et al.,2000)。在旧准则下,若采用完全权益法,就不会产生“合并-母

8②陆正飞、张会丽(2009)研究表明,在我国开始披露合并报表信息的最初几年,合并报表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相等的公司

占全部上市公司相当大的比例,随后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但直至2006年,逐年下降的幅度都相当有限。然而,受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影响,该类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之比在2007年出现了大幅度下降,即由2006年的28.04%下降至2007年的3.48%。同样,“合并-母公司净利润差异”程度的扩大,也主要发生在2007年。该差异的均值在1996年为126万元,2006年为1216万元,而2007年则高达9470万元。2007年发生的这些重大变化,主要是由于新准则下的“合并-母公司净利润差异”包含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子公司当期已实现而未分配的净利润。

公司净利润差异”;但若采用不完全权益法,则“合并-母公司净利润差异”主要反映的是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和收购溢价摊销等带来的影响。戴德明等(2006)检验了旧准则下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信息的有用性,发现在预测集团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方面,两者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这就意味着旧准则下的“合并-母公司净利润差异”并不能为母公司股东的股票定价决策提供合并报表净利润之外的增量信息。陆正飞、张会丽(2009)考察了我国新、旧会计准则下“合并-母公司净利润差异”增量信息含量的动态变化,发现“合并-母公司净利润差异”在旧准则下并没有为母公司投资者的股票定价决策带来额外的信息,而在新准则下,由于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的合理分工,使得子公司利润信息得到释放,为投资者的股票定价决策带来了额外信息,证明过去不尽完善的合并技术所导致的信息遗失确实会对投资者股票定价决策带来不利的经济后果。这就意味着,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之后,投资者不仅应该关注合并报表,而且也不能忽略母公司报表,以免忽略了“合并-母公司净利润差异”所包含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之外的增量信息。

会计信息除了能够用于股东投资决策,国内外相关研究也发现会计信息被广泛应用于债务契约。例如,Leftwich(1983)认为会计信息影响债权人的决策和产权保护;饶艳超、胡奕明(2005)发现,会计信息在银行信贷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且会计信息可以降低信贷决策中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从集团企业母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决策需要角度看,合并报表提供的信息是基础性的,但母公司报表提供的信息也具有补充性作用。尤其是,在新会计准则下,伴随着“合并-母公司净利润差异”的扩大,母公司报表利润信息的补充作用业已变得更为重要。为了更好地说明如何合理使用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利润信息,本文以下部分将进一步从股利分配和业绩评价的角度进行分析。

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利润信息的使用:股利分配角度的分析

我国证监会于2008年10月出台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现金分红标准的规定,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只圈钱而不分红或过少分红,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但是,上市公司如果过度分红,同样也可能有损投资者利益。学术界关于分红与投资者利益保护关系的研究,也有不同的观点。有些学者认为,支付现金股利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一种机制(Faccio,Lang和Young,2001)。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控股股东可能通过高额的现金股利分配侵害中小股东利益(Johnson et al.,2000)。以往的研究多从利润角度来定义股利政策的激进程度。例如,伍利娜等(2003)将每股派现金额大于每股利润的公司,定义为“异常高派现”。邓建平、曾勇(2005)认为,“非理性分红”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现金分红大于当年的净利润;(2)每股现金红利大于0.1元。但是,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如何从利润角度来定义过度分红,便成了一个值得斟酌的问题。我们的基本建议是,如果选择以合并报表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中的较高者为分红基础,就可以认为公司存在过度分红倾向。

王鹏(2009)认为,在主体理论下,合并报表反映了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母公司利润分配应该依据合并报表净利润,而不应该依据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其理由是,由于母公司控制子公司,母子公司之间通常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在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主要是通过与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实现的情况下,如果按照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尤其是向母公司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极有可能造成母公司利润超分配,甚至可能侵蚀股本。但是,王鹏(2009)又认为,在母公司亏损或微利的情况下,按照合并报表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会导致母公司利润超分配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主体理论强调以控制为基础编制合并报表,能够控制子公司即意味着母公司能够控制子公司向母公司分配利润,只要子公司是盈利的,母公司就有控制力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要求子公司分配利润,这样就可以避免母公司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

事实上,股利分配不仅影响到控制股东与非控制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也会影响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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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关系。尤其是,如果公司过度分红,就可能导致财务不稳健,从而降低股权资本对债权人利益的保障程度。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③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司法》关于公司股利分配的基本精神是,公司应该在确保财务稳健和资本保全的前提下进行利润分配。因此,过度分配利润就应该理解为违背《公司法》立法宗旨的行为。

然而,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双重披露制”,即公司既披露合并报表,也披露母公司报表,因此,利润分配究竟应该以合并报表净利润,还是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依据,就可能成为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应该说,在实行单一披露制度的情况下,由于不披露母公司报表,因此,从股东角度来讲,以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依据进行利润分配,应该是没有任何争议的。但是,从债权人角度讲,由于债权人是在与母公司签订信贷契约,因而完全可以也应该获得母公司报表。因此,无论是在“单一披露制”还是“双重披露制”下,当合并报表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无差异或差异并不太大时,债权人对公司以合并报表净利润还是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利润分配的依据,往往是不会太在意的;但是,当两者差异较大时,公司若以合并报表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中的较大者为利润分配的依据,都可能会引起债权人的担忧。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大于合并报表净利润,主要原因往往是子公司存在亏损,或者母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产生的集团内部利润在编制合并报表过程中被抵消了。若是前者,说明母公司可能会受子公司亏损的牵累;若是后者,则说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存在“水分”(关联交易利润)。因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大于合并报表净利润,如果依照母公司报表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都可能导致该公司财务不稳健,从而有损债权人利益。所以,在上述情形下,稳健的股利分配应以合并报表净利润为分配依据。我们的这一观点与前述王鹏(2009)的基本观点(即前半部分观点)是一致的。

但是,如果合并报表净利润大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则说明子公司实现利润未分配或未完全分配。子公司已实现而未分配的净利润,虽然其中相当于母公司持股比例的部分在法律意义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但是,如果母公司依照合并报表净利润进行股利分配,也可能导致财务不稳健。这是因为,如果子公司后续年度发生比较严重的亏损,就会导致已被母公司分配了的利润不复存在。因此,从连续多个年度的总体情况来看,母公司股利分配可能会超出其可分配利润。显然,我们的这一观点与前述的王鹏(2009)后半部分观点是相反的。诚然,在母公司亏损或微利的情况下,如果子公司是盈利的,并且分配了全部利润,就可以避免母公司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但是,在实践中,子公司未必将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全部向股东(包括母公司)进行分配,这或许是出于子公司需要提取足够多的盈余公积以满足投资发展需要等的考虑。陆正飞、王春飞(2009)研究发现,以2007和2008年分红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在全部1053个公司样本中,103个公司样本为当年分红大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占样本公司总数的9.78%。其原因主要是公司治理的不完善。可见,王鹏(2009)后半部分的观点,是以理想和完美状态下的公司治理为前提的,而实践中则并非总是如此的。所以,在母公司亏损或微利的情况下,按照合并报表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会导致母公司利润超分配的担心并非是多余的。

综上所述,母公司只有依照合并报表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两者孰低原则进行股利分配,才能确

01③《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

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保财务稳健。

四、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利润信息的使用:业绩评价角度的分析

一般认为,合并财务报表的出现是由控股公司发展所推动的。作为集团母公司的控股公司,本身并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或者只是从事一部分生产经营业务,而大量的生产经营业务是由下属子公司承担的。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将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加以合并,形成集团合并的财务报表,才能使集团最高管理当局和控股公司的股东了解到集团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综合信息。此外,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可能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如果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和子公司各自的财务报表都可能因为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而被粉饰或操纵,从而不能客观地反映其自身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从业绩评价的角度来看,合并报表净利润应该优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这是因为,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的一部分甚至全部来源于子公司分配的股利。子公司出于自身发展需要等考虑,所实现的利润往往不全部分配,甚至全部不分配。因此,如果集团为了促进子公司的自我积累和投资发展,即便合并报表净利润很大,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也可能很少。这种情况下,使用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来评价母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层的经营业绩,显然是有失公允的。进一步考虑母子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的非公允关联交易产生的影响,那么,即使不考虑子公司股利分配多少对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产生的影响,由于这种情况下合并报表净利润将比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更为客观,使用合并报表净利润来进行业绩评价,更有利于防止母公司管理层的“道德风险”。

使用合并报表净利润进行母公司管理层的业绩评价,也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问题。其一是,不利于促进财务资源的集中化,从而可能影响集团的战略发展。在以合并报表净利润进行业绩评价的情况下,无论子公司实现的利润保留在子公司手中,还是以股利分配的方式集中到母公司手中,对于母公司管理层的业绩而言是无差异的。因此,在这样的业绩评价方法下,母公司管理者就缺乏动力将子公司利润实际分到自己的手中,从而容易导致财务资源分散在子公司。如果财务资源过分地分散在子公司手中,母公司的财务调控能力就受到限制,从而就可能不利于集团的整体协调发展。其二是,不利于区分母、子公司各自的业绩,从而可能影响基于业绩评价的奖励制度的效果。在以合并报表净利润进行业绩评价的情况下,如果母公司并非纯粹的控股公司,而是既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同时又控制若干子公司。那么,当母公司盈利而子公司亏损时,基于合并报表净利润来评价母公司管理层的业绩,意味着子公司亏损的责任就直接和完全地由母公司管理层承担了;类似地,当母公司亏损而子公司盈利时,基于合并报表净利润来评价母公司管理层的业绩,意味着子公司盈利的贡献就直接和完全地由母公司管理层享受了。而事实上,子公司业绩的好坏,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管理控制,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子公司自身的经营努力程度。因此,这样进行业绩评价就有可能产生不公平感。当然,这些问题相对于前文所述的合并报表净利润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所具有的优势而言,只是一个处于其次地位的问题了。可能的修正办法便是,根据集团企业组织结构和母子公司权责划分等具体情况,在进行母公司管理层业绩评价时,赋予合并报表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适当的权重。两者权重分配应该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第一,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权重必须大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的权重,以体现母公司管理层对集团整体经营情况承担责任的精神;第二,在遵循上述第一条原则的前提下,集团分权程度越高,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的权重就应该越大,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权重则应该越小。

五、结语

我国会计准则改革导致“合并-母公司净利润差异”骤然扩大,这对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决策、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以及企业集团内部的业绩考评等方面都将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文针对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上述领域可能面临的问题,就相关决策者应如何合理使用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信息做了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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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文分析,我们的总体结论是,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股东和债权人决策提供了基础性盈利信息,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则具有补充性作用。尤其是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为了债务契约的签订,还是为了防止公司过度分红,都需要特别关注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信息,甚至需要根据合并报表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的差异程度以及产生差异的原因,来决定应该主要关注合并报表净利润还是母公司报表净利润。这些都意味着,双重披露制,尤其是我国新会计准则关于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分工的安排,对于优化股东和债权人的决策具有积极意义。从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角度看,母公司只有依照合并报表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两者孰低原则进行股利分配,才能确保财务稳健;从上市公司的内部业绩评价角度看,在考评母公司管理层的业绩时,在评价体系中应赋予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以适当的权重,从而既能起到有效激励的效果,又能有利于财务资源的集中控制。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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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Abstracts of Main Papers

Separation Trend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RegulatoryRequire ments on Finance and Insurance and theRelevantResults ofRefor m in China

Liu Yuting

The separation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on finance and insurance reflects the independence of developing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It is very important to establish a single set of high-quality global accounting standards.The separation is due to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accounting objectives and the regulatory goals.According to the experienc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s development in many years and the results of the accounting reform in China,the separation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becomes a general trend.Thus we should follow th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trends,and separate accounting rules and financial regulatory policies actively,and coordinate and convergent them effective-ly,so as to enhance the transparenc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of finance and insurance,maintain financial security and stability,and comprehensively improve the core-competence of China’s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the whole finance and economy.

Proper Utilization of Earnings Infor mation under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The Choice between Consolidated and Parent Earnings

Lu Zhengfei&Zhang Huili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China has potentially enlarge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onsolidated and parent earnings,which would bring influence on the decision of stockholders and creditors,dividend distribution of listed firms,and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business group.Focusing on possible problems in the above area,this paper analyses how consolidated and parent earnings information should be properly uti-lized.In this paper,we claim that consolidated earnings provide basic profit information for both stockholders and creditors,while parent earnings play an important complementary rol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ividend distribution,only if parent firm makes decisions upon the lower of the consolidated and parent earnings,financial soundness will be attained.As far as internal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s concerned,for the purpose of both adequate moti-vation and centralization of financial resources,a proper weight should be assigned to the consolidated and parent earnings when evaluating the perform-ance of parent firm’s management.

Rethinking of Conte mporary Accounting Theory on Fair Value Perspective

Ren Shichi&Li Jiyang

Fair value measurement is rootstock raised from price fluctuating.The core of fair value accounting is to adjust the bookkeeping record according to current market price on different measurement time,so as to satisfy the real faithful reflection by dynamic accounting reflect,which is indicated that the inbeing of accounting is to measure value movement of a firm.Fair value accounting collides with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theory in the hypostasis and the objective of accounting and the quality characters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and the like.The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theory based on information sys-tems theory and historical cost principle is self-contradiction.A new accounting theory is needed to guide the fair value accounting research and prac-tice.

Cross-sectional Deter minants of Corporate Transparency

———Empirical Evidence Based on Agency Theory and Signal Theory

Tan Jinsong et al.

This paper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determinants of corporate transparency in China.According to our analysis framework,corporate transparency is co-determined by interior drive factors and exterior pressure factors.Based on our theory analysis,and using the data of2001-2008of listed compa-nies included i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quality evaluation of Shenzhen Stock Exchange,we empirically test the determinants of corporate transparency.The results show that interior drive factors and exterior pressure factors can well explain corporate transparency,and these results consistent with our theo-ry analysis.Moreover,we find that interior drive factors explain the change of corporate transparency to a great extent,and it is also the main determi-nants of long-term corporate transparency.

Approach to Policy Effect on Corporate Cash Flow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Financial Crisis

Chen Zhibin&Liu Jing

Recently there are few scholars who study corporate cash flo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cro-policy.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fiscal policy u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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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摘要] 利润表在财务会计报告概念框架中占有重要地位?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润表的名称?列报的依据?列报内容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变化,将?本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利润表的变化情况作出分析?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利润表项目进一步增加,将部分未实现资产增值收益纳入利润表,这在增加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同时降低了其可靠性。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 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目录 引言 (1) 一、利润表变化的原因 (1) (一)利润表变化的总体趋势 (1) (二)利润表存在的问题 (1)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5)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资产负债表现 (5)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5) (三)报表列表的变化 (6) (四)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的变化 (6) 三、利润表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8) (一)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恢复 (8) (二)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8) (三)“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 (9) 四、对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分析 (10) (一)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 (10) (二)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 (10) (三)计入损益的利德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德和损失 (10) 结论 (12) 致谢辞 (13) 参考文献 (14)

新旧会计准则中利润表的对比分析

会 计 中国乡镇企业 旦提足折旧,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以融资租 赁租入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计提折旧;以融资租赁租出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不应计提折旧。 6.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判断。与其他资产相 比,生物资产具有特殊性,短期的减值可以通过生物资产的自然生长属性加以弥补,因此新准则规定:以 “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作为减值的判断基础。 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该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1)遭受旱灾、水灾、冻灾、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实体损坏,影响该资产的进一步生长或生产,从而降低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2)遭受病虫害或疯牛病、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侵袭等原因,造成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大幅度持续下跌,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无回升的希望;(3)因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企业的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4)因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逐渐下跌;(5)其他足以证明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实质上发生减值的情形。 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 明该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为零:(1)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等原因,造成死亡或即将死亡、且无转让价值的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2)动植物检验检疫标 准等发生重大改变 ,禁止转让的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如发生禽流感等动物疫病而禁止转让的禽类动物等。 (3)其他足以证明已无实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 三、执行新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分析 由于2005年以农业为主业的企业执行2004年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 [2004]5号)进行会计核算,该办法很大程度上已考虑了与国际 准则中有关农业规定的衔接,对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起到了很好的缓冲作用。新准则对规范农业这一特殊行业特有经济活动的会计处理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但由于新准则规定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对生物资产进行后续计量,目前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总体来说不是很大。减值准备提取及报表列报的规范化,更加严格地要求了农业企业财务状况的表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产品市场的完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将成为将来发展的一大趋势,届时将会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作者单位: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新旧会计准则中利润表的对比分析 董火鲜 一、新旧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构成要素的对比新旧会计准则中利润表的主要结构对比如下: 二、对比分析 (一)模糊了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划分。原利润表中营业利润主要有两大方面构成,即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新利润表中营业利润不再划分为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了,而是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合并在营业 收入中列报,将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合并在营业成 27

新会计准则财务报表-中英文

新会计准则财务报表-中英文 资产负债表 Balance Sheet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 (Company Name) At December of 2010 年月日单位: (Unit) 资产 Assets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负债与所有者权益 Liabilities and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2010 2009 Shareholders’ Equity 2010 2009 RMB ‘000 RMB’ 000 RMB ‘000 RMB’ 000 流动资产:Current Assets 流动负债:Current Liabilities 现金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 短期借款 Short term borrowings Assets: Liabilities 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投资) 交易性金融负债 Marketable Cash +500 Marketable Marketable securities (short-term Securities (liabilities) Marketable securities investments) securities +500 (repo -500 contract) 应收票据 Bills receivables 应付票据 Bills payables 应收账款 Accounts receivables 应付账款 Accounts payables (trade (trade receivables) (A/R) payables) (A/P) 减:坏账准备 Less: Bad debt 预收账款 Advances from customers provisions 应收账款净额 Accounts 应付职工薪酬 Salary payables receivables, 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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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九条明确“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 2006年发布的新准则不再单纯强调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而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了损益,进入利润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符合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三)报表列报的变化 新旧准则下的利润表的列报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范文一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

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示。本准则还对附注至少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规范。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的性质,确定本企业适用的财务报表格式。企业如存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1

毕业论文 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专业财务会计 年级 2009 级 学生姓名徐小婵 学号 2011年12 月8 日

目录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3)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3) (三)报表列报的变化(4) (四)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的变化(4) 二、对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分析 (一)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5) (二)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5) (三)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5)

摘要 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九条明确“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 2006年发布的新准则不再单纯强调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而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了损益,进入利润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符合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2019年 -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word精品文档24页

小企业会计准则 —财务报表 主讲:常有新 第一讲: 学习重点 一、财务报表概述 二、报表的种类和格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 一、财务报表概述 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二、财务报表内容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三、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它反映小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 (二)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1.提供某一日期资产的总额及其结构。 2.提供某一日期的负债总额及其结构。

3.反映所有者所拥有的权益,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以及对负债的保障程度。 4.资产负债表还可以提供进行财务分析的基本资料。 (三)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在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报表分为左右两方,左方列示资产各项目,反映全部资产的分布及存在形态;右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反映全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内容及构成情况。 资产负债表左右双方平衡,资产总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四)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1.资产 资产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类别下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的比较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的比较损益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会计报表。企业的经营成果通常表现为某个时期收入与费用配比而得的利润或亏损。为了正确地反映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编入损益表的必须是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当期收入和按照配比原则确定的与之相应的费用。编制损益表的目的是把企业经营成果的信息,担供给报表使用者。损益表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四方面:有助于他们解释、评价和预测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有助于解释、评价和预测企业的偿债能力;有助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决策;有助于考核企业管理人员的绩效。 在损益表准则起草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没有单独的损益表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相互比较。我国起草损益表准则,本着既要借鉴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中国情这一原则,根据宏观管理的要求和各方面对企业经营成果指标的需要,才制定了统一的损益表准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分为引言、正文、附则三个部分。其中,引言部分说明了该准则规范的范围,即规范企业向外报送的损益表应提供的资料。正文部分分为定义、基本要求、报表项目、报表结构、报表附注五个段落。定义段给出了19个概念,为损益中的项目作了界定,为损益表的编制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我们理解准则和正

确使用准则提供了依据。基本要求规定了编制损益表的时间要求、货币单位、以及标明企业的名称、计算损益的会计期间、报表编号和编制比较损益表的要求、报表项目首先说明“损益表按照营业毛利润、营业净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类,列示企业利润总额和税后净利润的构成以及利润分配的情况。”然后分别详细界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的内容,并叙述了利润计算程序。报表结构说明损益表的格式一般采用多步式。报表附注说明报表附注中应包括的内容。附则中说明了该准则解释权的归属,与其他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的处理方法以及生效日期。 二、比较 由于大多数国家没有单独的损益表准则,以下仅就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征求意见稿)》、《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1997年修订)以及一些国家损益表方面的规定作一比较。 (一)关于营业收入的范围与分类 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将营业收入划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附营业务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营范围呈多样性,既搞工业、又搞商业,还搞旅游、房地产等,已经分不清哪些是主营,哪些是附营,有些附营业员业国所取得的收入甚至已超过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2009-03-05 来源: 作者:史敏参与讨论:会计论坛 [摘要]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九条明确“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 2006年发布的新准则不再单纯强调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而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了损益,进入利润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符合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三)报表列报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列表(1)

目录 一、修订概况 二、主要变化 三、详细解读 正文 一、修订概况 (一)财政部发布的修订文件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 财会[2014]7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 2014年1月26日(二)修订背景 1.吸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内容,完善我国准则体系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曾于2007年9月发布了对国际列报准则的修订,引入了“综合收益”的概念。对此,我国已于2009年6月1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实现了与国际列报准则的持续趋同,并且在实务中实施良好。 鉴于对企业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散见于2006年我国列报准则和2009年《解释第3号》中,因此,有必要将解释中的相关内容吸收进列报准则中,以更好地整合相关会计规定,完善准则体系。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公式(新会计准则)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公式(新会计准则) 一、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 1.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4.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借)+预收账款(借)-坏帐准备 5.预付账款=预付账款(借)+应付账款(借)-坏帐准备 6.应收股利=应收股利-坏账准备 7.应收利息=应收利息-坏账准备 8.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存货=材料采购+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货销商品等” 存货=材料材料+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存货跌价准备±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 10.流动资产合计=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12.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减值准备 13.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减值准备 14.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15.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6.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7.固定资产=固定地产(包括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8.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9.工程物资=工程物资 20.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清理 21.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22.油气资产=油气地产-累计折耗-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23.无形资产=无形地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4.开发支出=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25.商誉=商誉-商誉减值准备 26.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减去将于一年内摊销的部分)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28.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29.非流动资产合计=可供出售金额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30.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 二)负债: 1.短期借款=短期借款 2.交易性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 3.应付票据=应付票据 4.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贷)+预付账款(贷) 5.预收账款=预收账款(贷)+应收账款(贷)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

内容摘要 利润表在财务会计报告概念框架中占有重要地位,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润表的名称?列报的依据?列报内容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变化,将?本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利润表的变化情况作出分析?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利润表项目进一步增加,将部分未实现资产增值收益纳入利润表,这在增加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同时降低了其可靠性。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目录 一、利润表变化的原因……………………………………………………………4-6 (一)利润表变化的总体趋势……………………………………………………4-5 (二)利润表存在的问题…………………………………………………………5-6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6-9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资产负债表…………………………………7-7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7-7 (三)报表列表的变化……………………………………………………………8-8 (四)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的变化………………………………8-9 三、利润表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9-10 (一)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恢复………………………………9-9 (二)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9-10 (三)“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10-10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摘要]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

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九条明确“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 2006年发布的新准则不再单纯强调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而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了损益,进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的比较

损益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会计报表。企业的经营成果通常表现为某个时期收入与费用配比而得的利润或亏损。为了正确地反映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编入损益表的必须是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当期收入和按照配比原则确定的与之相应的费用。编制损益表的目的是把企业经营成果的信息,担供给报表使用者。损益表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四方面:有助于他们解释、评价和预测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有助于解释、评价和预测企业的偿债能力;有助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决策;有助于考核企业管理人员的绩效。在损益表准则起草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没有单独的损益表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相互比较。我国起草损益表准则,本着既要借鉴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中国情这一原则,根据宏观管理的要求和各方面对企业经营成果指标的需要,才制定了统一的损益表准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分为引言、正文、附则三个部分。其中,引言部分说明了该准则规范的范围,即规范企业向外报送的损益表应提供的资料。正文部分分为定义、基本要求、报表项目、报表结构、报表附注五个段落。定义段给出了19个概念,为损益中的项目作了界定,为损益表的编制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我们理解准则和正确使用准则提供了依据。基本要求规定了编制损益表的时间要求、货币单位、以及标明企业的名称、计算损益的会计期间、报表编号和编制比较损益表的要求、报表项目首先说明“损益表按照营业毛利润、营业净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类,列示企业利润总额和税后净利润的构成以及利润分配的情况。”然后分别详细界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的内容,并叙述了利润计算程序。报表结构说明损益表的格式一般采用多步式。报表附注说明报表附注中应包括的内容。附则中说明了该准则解释权的归属,与其他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的处理方法以及生效日期。二、比较由于大多数国家没有单独的损益表准则,以下仅就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征求意见稿)》、《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1997年修订)以及一些国家损益表方面的规定作一比较。(一)关于营业收入的范围与分类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将营业收入划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附营业务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营范围呈多样性,既搞工业、又搞商业,还搞旅游、房地产等,已经分不清哪些是主营,哪些是附营,有些附营业员业国所取得的收入甚至已超过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故我国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不再将营业收入划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附营业务收入。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第30份意见书“经营成果的报告”关于损益表格式及内容列有收入、费用、正常项目得利和损失、持续经营利润、中止经营损益、非常项目利得和损失、会计原则变更累计影响、净收益等项目。格式中关于营业收入仅列出“收入”一项,但填报收入时,可将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合并为一项,也可将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投资收益单列。可以看出,美国只是从大类上规范损益表项目。而我国损益表项目的规范较严格。国际会计准则中分为“收入”、“其他经营收益”两项来列示营业收入。[!--empirenews.page--] (二)关于费用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在收益表内或收益表附注中用一种分类对费用进行分析,该分类以企业范围内收益和费用的性质或其功能为基础。”目前,主要有种费用分析方法:第一种分析称为费用性质法(或称“支出性质法”)。费用按其性质(例如,折扣、原材料购买成本、运输费用、工资和薪水、广告费用)在收益表内以总额反映,不在企业范围内不同的功能单位之间再分摊。这种方法只用于许多较小公司,将经营费用在各功能单位中进行分摊是没有必要的。第二种分析称作费和的功能分类法或“销售成本”法,它将费用按其功能划分为销售成本、销售或管理费用等部分。这种方法通常能向使用者提供比按性质进行费用分类更相关的信息,但将费用分摊给各功能单位可能具有随意性且涉及到相当多的判断。在这种分析法下,将费用划分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经营费用等。选择销售成本法还是支出性质法依赖于历史和行业因素,以及企业组织的性质。两种方法均能提供哪些成本可能随企业的销售或生产水平直接或间接发生变化的信息。由于每种列报方式对不同类型企业经营业绩组成要素的分类来作出方法选择。但是,由于关

企业会计制度利润表下载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会计制度利润表下载 篇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 内容摘要 利润表在财务会计报告概念框架中占有重要地位,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润表的名称列报的依据列报内容等方面 都存在着很大变化,将本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利润表的变化情况作出分析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利润表项目进一步增加,将部分未实现资产增值收益纳入利润表,这在增加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同时降低了其可靠性。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目录 一、利润表变化的原因……………………………………………………………4-6

(一)利润表变化的总体趋势……………………………………………………4-5 (二)利润表存在的问题…………………………………………………………5-6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6-9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资产负债表…………………………………7-7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7-7 (三)报表列表的变化……………………………………………………………8-8 (四)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的变化………………………………8-9 三、利润表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9-10 (一)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恢复………………………………9-9 (二)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9-10 (三)“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10-10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公式(新会计准则)

会计报表公式 一、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 1.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本科目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 4.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所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预收账款(所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 “应收账款”明细科目如有贷方余额,在“预收账款”项目内填列。 5.预付款项=预付账款(所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应付账款(所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坏账准备(预付账款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 “预付账款”明细科目如有贷方余额,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6.应收利息=应收利息-坏账准备(本科目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 7.应收股利=应收股利-坏账准备(本科目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 8.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科目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 9.“存货=材料采购+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货销商品等” 存货=材料材料+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存货跌价准备±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析填列 11.其他流动资产=分析填列 流动资产合计=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12.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减值准备 13.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减值准备 14.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本科目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未实现融资收益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一)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一) 摘要]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九条明确“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 2006年发布的新准则不再单纯强调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而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了损益,进入利润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符合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三)报表列报的变化 新旧准则下的利润表的列报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首先,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不再区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而是统一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中进行列报。这一方面是基于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内容呈多元化发展,不同经营业务收入相当,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的界限已经很模糊;另一方面也是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准则的趋同。 其次,由于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新准则下的利润表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新准则下的利润表还单独列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明细列报“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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