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基层检察室的法律完善_蒋文军

派驻基层检察室的法律完善_蒋文军
派驻基层检察室的法律完善_蒋文军

2016年3月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Mar.,2016第29卷第1期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Vol.29No.1

【检察建设】

收稿日期:2015-12-21

作者简介:蒋文军(1968-),女,重庆合川人,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毅(1971-),男,重庆梁平人,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干警。

派驻基层检察室的法律完善

蒋文军,蒋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重庆402260)

〔摘要〕派驻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适应基层司法需求、延伸检察服务职能的工作创新,具有

贴近基层、

贴近实践、贴近群众的优势。文章通过与其他基层司法组织和国外社区检察比较,研究派驻基层检察室的工作原则、

职能定位,指出应完善派驻基层检察室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自身管理,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关键词〕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原则;职能定位

〔中图分类号〕DF8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500(2016)01-0035-05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利益诉求的多元化,

使得基层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社会不稳定因素互相交织,维护基层群众利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当前严峻的课题。而乡镇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的基层组织,在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派驻基层检察室与我国其他基层司法组织比较

在我国,传统的基层司法组织主要是指“两所一庭”

,即派出所、司法所和法庭。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派出机构的职责不断规范、更新、完善,基层检察室作为新的基层司法组织一员,与两所一庭相同,设立的本质都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同的是设立依据、职能职责、

发展历程等方面。1.法律依据不同。“两所一庭”的设立依据都有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庭的设立来源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派出所的设立依据是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公安派出所条例,

虽然现在条例失效,但组织机构的设立并没改变;司法所的设立来源于司法部的规章;而基层检察室的设立依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文件。

2.职责授权不同。两所一庭的职责都有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法院组织法和民事诉讼法都有基层人民法庭的职责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派出所有警告和500元以下的罚款权;人民调解法及两高两部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都赋予司法所相应的职责。可以说,“两所一庭”的权力有明确的界定;而基层检察室的职责无明确的法律、

法规规定,基层检察室和所派出的检察院职责权限划分是模糊的,理论上说,凡是检察权的范畴,基层检察室都能行使。

3.职责任务不同。法庭通过审理案件,达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派出所通过打击违法犯罪,

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稳定;司法所通过指导辖区民事纠纷调解,开展社区矫正,

提供各种法律服务,保障群众的法律需求;而基层检察室通过行使法律监督权,监督和促进其他基层司法组织的法律正确实施,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4.设立规模不同。两所一庭原则都是按行政区划设置,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法庭、派出所的设置有所变化,不再按行政区划设置,基本上设置在人口密集、

经济较为发达、交通方便的乡镇;司法所一般按行政区划单独设置,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司法所。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经济技术开发区、

农林牧区、大型集贸市场等区域设置司法所。①而基层检察室的设立密度要低于两所一庭,数量要少,按文件规定,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设置是“人口较多、信访总量较大、治安问题突出、辐射功能强的地区”。②

5.历史渊源不同。两所一庭的设立从理论到实践认识都比较一致,历史较为悠久,解放初就有法庭、派出所,80年代初设立的司法所,也历经了30多年,两所一庭的发展成熟、规模固定、人员数量、机构编制、经费保障都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而基层检察室的设立可以说先天不足,理论研究不够、学者著述不多、司法实践认识也不统一,造成基层检察室一波三折,起伏较大,其间经历设立、裁撤、再设立的阶段,这里既有认识分歧,也有实践误区,基层检察室的人、财、物的管理都还处于探索之中。可以说,缺少法律依据和理论支撑是重要原因。

二、派驻基层检察室与国外社区检察的比较

在美国,社区检察又称“社区导向检察”,系指检察院通过加强与所在社区的联络,整合刑事司法及社会各方面力量来推动预防违法犯罪。美国刑法学家安东尼·V·艾法利认为,社区检察通过提供“公民与政府合作”和鼓励草根司法来推动公民社会发展;提升被害人、加害人与社区尊严。社区检察调配检察官及法律辅助人员于社区之中,评判社区居民公共安全关注点,通过与社区居民的合作,共同解决危及社区安全最急迫的隐患。[1]可见,美国的社区检察和我国的派驻基层检察室除了检察官的职责和制度差异外,其他方面是有共性的。

1.服务性。美国检察系统在打击犯罪、起诉案件等方面均须获得所在社区的广泛支持。在施行选举制的司法区,检察长还面临着再次竞选的压力。所以社区检察要尽力为当地民众服务,妥善处理与社会公众及社区的关系,这点与我国的派驻检察室性质是一致的。服务群众、服务大局是设立派驻基层检察室的工作目的。检察机关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辖区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通过设立派驻基层检察室,认真倾听辖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辖区群众满意作为对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意识,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参与性。法治社会的最大特征是公众的有序参与,防止司法擅断的主要途径是司法民主。社区检察提供公民与政府合作,鼓励草根司法的发展,参与社区检察不仅有检察官,还有公民、专家学者、官员、社会组织,这也与我国的派驻基层检察室相类似,派驻基层检察室既有检察人员,又有经镇街、企业、群众推荐的检察联络员,其工作就容易得到广大群众的真诚拥护和内心认同,检察联络员积极参与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有利于改进检察工作作风,提高司法的民主意识,使得决策或措施的形成更加阳光、透明,促进了检务公开的深化。

3.辅助性。社区检察与传统刑事检察不同,通过社区司法联动,预防和减少犯罪,事实上承担的是刑事检察的辅助职责。而我国的派驻基层检察室虽然也是辅助,但由于检察性质决定辅助职责比较广泛,要协同检察院的各内设部门处理各项检察事务,完成辖区的检察工作。有文件规定,检察室在派出院各业务部门指导下,认真履行以下职能职责: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对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司法所等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对微罪不起诉人员帮教和对附条件不起诉人员监督考察;收集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派出院交办的其他工作。③从文件规定可以看出,基层检察室承担的职责具有辅助性,需要协同其他机关或配合内设机构开展。不同的是国外的社区检察术有专攻,非面面俱到。而我国的派驻基层检察室具有综合性。作为检察机关设在农村基层的“展示窗口”,检察机关的各项检察工作,不管是查处与预防职务犯罪,还是诉讼监督,在这里都能得到体现,全面、形象、直观。有的地方基层检察室可以办理辖区发生的公诉案件或自侦案件,有的可以进行民事诉讼监督等,甚至有的基层检察室基本就是派出检察院,所有机构、职能和派出检察院相同。

4.监督性。国外的刑事检察不具备法律监督职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年3月

①②

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09]7号),2009年4月2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高检发政字(2010)95号),2010年10月9日。

重庆市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规则(试行),2013年4月。

能,社区检察也就不可能有监督权。而我国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辐射到行政权存在的每一个角落,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设置,可以促进机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形成,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在辖区的实现。

三、派驻基层检察室的工作运行原则

派驻基层检察室不同于其他基层司法组织,就在于其他基层司法组织职责有法律明确规定,而基层检察室职责可大可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因时因地开展检察工作。派驻基层检察室的属性决定工作原则有别于检察机关,那就是基层检察室要以服务为宗旨,以监督为原则,配合辖区各基层单位,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1.便民利民原则。既然基层检察室的设立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工作的需要,那么基层检察工作就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全方位受理群众的电话投诉、咨询、建议和意见,了解民生民利,帮助解决合理诉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调研了解社情民意、帮扶困难群众等,切实增强群众工作效果,真正实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服务宗旨。首先要树立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群众困难无小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其次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干警做群众工作的协调力、亲和力、说服力,提高干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注意学习掌握鲜活的群众语言和群众工作方法,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内心认同。最后要遵守群众工作纪律。不得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不得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

2.协调配合原则。派驻基层检察室要坚持“决策部署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方向,具体工作以服务大局为基本准则,办案成效以服务大局为检验标准”的思路,建立健全与基层综治部门、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部门资源共享、协作联动机制,更好地融入政府主导的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网络,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①首先是大局观。“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派驻基层检察室要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国家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关系,积极配合辖区基层组织,维护和保障辖区经济建设。其次是奉献精神。在顾全大局工作中,难免会影响自我利益或个人得失,要有牺牲精神,不能斤斤计较。最后要敢于负责和勇于担当。遇到重大信访事件,即使不属自己管辖,也要先受理,再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而不能当“二传手”,相互推诿责任,缺少担当。

3.权力制衡原则。派驻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在辖区的触角,基层检察室要协同检察院各部门,严格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通过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为辖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辖区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通过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关系的调节,为辖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为辖区创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首先要敢于监督。对基层司法组织违反法定程序或适用法律错误,要坚决依据法律规定,纠正违法行为,督促改正,而不能打不开情面,撕不下脸,不敢监督,那样检察室的设置就失去意义。其次要善于监督。监督工作要采取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水平,使被监督者乐于接受和改正。再次要规范监督。不断完善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不断提升监督质量,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4.接受监督原则。要树立监督者便接受监督的权力观,派驻基层检察室作为展示检察工作的窗口和平台,就要自觉接受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接受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首先要使检察权的运行公开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剤,只有将权力曝光于阳光之下,让社会公众监督。其次要接受国家机关的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基层检察室要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审计的财经监督,纪检监察的纪律监督以及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制约。再次要接受社会监督。要接受党的组织监督,接受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媒体舆论的监督,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四、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职能定位

派驻基层检察室要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以服务大局为导向,以公平正义为目标,协调、配合各基层组织,积极履行检察职责,收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一方稳定。有学者以为,派驻基层检察室可从以下方面努力:为防止各类轻微违法行

第29卷第1期蒋文军等:派驻基层检察室的法律完善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摘要),2011年12月1日印发。

为滑向犯罪的深渊,基层检察室可及时发现问题,依托法律监督职能,向派出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问题解决;可依托社区网格员的工作平台,摸查清楚社区的各类情况,并积极建立相关的数据库查询平台,对问题人员予以重点关注;新刑诉法规定了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可介入主持刑事和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致力于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使社区重归和谐的轨道;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等。[2]

1.畅通联系渠道,方便群众在基层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提出诉求。通过检察院门户网站、民生热线、投诉电话、检察长信箱等各种途径收集群众的呼声、诉求、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民情民意,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进行决策调研提供帮助;对收集到的控告、申诉及举报,及时移交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办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收集和整理辖区内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和已发生的涉检上访信息,进行舆情分析和风险评估,实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2.积极参与辖区的综合治理。派驻基层检察室要与镇街综治办、派出所相配合,深入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关注和分析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辖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基层法庭、司法所、社区调解室和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行和落实多途径协调纠纷处理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配合镇街团委、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做好对附条件不起诉的青少年的矫治教育;配合派出所、法庭、司法所、镇街综治办等单位,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厂矿、进农村的法律“五进”活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3.依法严格履职。协同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等部门,严厉打击影响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的犯罪,尤其是侵犯农民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侵害农村留守老弱妇幼人身权利的各种犯罪,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围绕辖区民生的热点问题,加大对征地拆迁、城乡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优抚救济、支农惠农以及安全生产等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辖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对辖区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农村综合改革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通过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引导辖区公务人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协同刑事检察执行部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做好重点犯、危险犯的监督考察和教育转化工作,减少社会治安隐患,增强群众安全感;协同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部门,通过开展民行支持起诉、民事执行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

4.建立阳光检务,深化检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丰富检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①定期向辖区群众通报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邀请和接受辖区群众到基层检察室参观,了解检察机关工作职责、办案流程等不涉及执法秘密的事项和程序;建立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工作机制,保障群众的参与权。派驻基层检察室要积极采取网络互动、调查走访、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建立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机制,保障群众监督权。派驻基层检察室在检察机关组织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教育整改活动中,要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接受监督。[3]对检察机关办结的职务犯罪案件,要认真开展回访工作,听取群众、发案单位、有关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意见。

五、派驻基层检察室的法律完善

1993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首个设立基层检察室的司法文件以来,各地检察机关不断地试点、探索,基层检察室的建设也在逐步规范、完善,从法律角度为派驻基层检察室正名已是大势所趋。

1.组织机构的完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县级人民检察院,根据人口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设置基层检察室,作为派出机构。基层检察室是人民检察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决定就是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在人员保障上,选好基层检察室主任,积极落实基层检察室机构级别和主任职级,优先从具有办案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派科级以上检察官担任基层检察室主任;优先从具有基层检察室任职经历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年3月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

意见》的通知,2015年1月29日。

人员中选拔基层人民检察院领导。健全定期轮岗和挂职锻炼制度。有序推进内设业务科室和基层检察室之间的人员交流。基层检察室主任一般应在任职后三至五年轮岗一次。人民检察院新招录人员一般应先安排在基层检察室接受锻炼一年以上。基层人民检察院选派检察官到上级人民检察院、发达地区检察院学习锻炼,应优先选派基层检察室检察官;上级人民检察院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到基层,应优先安排到基层检察室挂职锻炼。在经费保障上,基层人民检察院要根据基层检察室的工作任务和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需要,做好基层检察室预算编制工作,及时拨付资金。各省级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基层检察室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有计划、分步骤地为基层检察室配备必需的办案办公装备,逐年提高装备配备水平,改善检察工作条件。

2.工作职责的完善。派出机构的权力来源于派出机关。从法律规定看,公安、法院、司法都兼具实体法的处分权,如公安的治安管理处罚权,法院的审判权,司法的社区矫正管理,而检察机关,无论侦查权、批准或决定逮捕权、公诉权或诉讼监督权,都是程序性质的,不具有实体法上的处分权。如基层人民法庭可以有部分民事案件审判权,但基层检察室不宜有公诉权,同样的,侦查权、逮捕权同样不能由基层检察室独立行使。这并不是说基层检察室的设立毫无意义,事实上,设立基层检察室的目的在于督促基层行政单位依法行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这些规定是派驻基层检察室履行检察监督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基层检察室的职责应以监督为主,其他职能为辅,监督对象是“两所一庭”,即派出所的行政执法活动,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活动,法庭的民事审判活动。例如,正在拟定的社区矫正法可以明确规定,基层检察室发现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区别情况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书交付司法所,司法所应当及时纠正、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基层检察室。基层检察室的监督对象还包括其他基层行政单位,基层检察室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向辖区发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健全管理机制的检察建议,促进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检察建议是行政检察监督的重要方式,基层检察室通过发放检察建议或检察监督意见书督促基层行政单位依法行政,完善管理。检察建议或监督意见书可以网上查询,以便群众监督。

3.自身管理的完善。基层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派驻基层检察室的监督管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基层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将基层检察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主体责任范围,对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在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有关分管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基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通过检务督查和专项检查等,及时发现和纠正派驻基层检察室干警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要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注重经常性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全面构建符合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制度确保基层检察工作作风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派驻基层检察室主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管好带好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参考文献:

[1]张鸿巍.美国社区检察主动适应社区所需[N].检察日报,2015-03-10.

[2]靳良志.美国社区检察制度的运作模式与启示[J].人民检察,2012(23).

[3]蒋毅.检务联络室工作机制研究[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11(10).

(责任编辑:张建萍)

(下转第43页)

第29卷第1期蒋文军等:派驻基层检察室的法律完善

错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制定出台了《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为了进一步规范自侦办案侦查取证行为,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和案件证据质量,有必要对导致证据排除等严重后果的违规办案行为追究责任,以倒逼办案规范化水平提升。(责任编辑:李江贞)

Impact of theReform of“Taking the Trial as the Center”

on Self-investigation Cases

LI Yu-zheng

(Baodi District People’s Procuratorate,Tianjin301800,China)

Abstract:The reform of litigation system with“taking the trial as the center”means that the trial will play a decis-ive role,the principle of evidentiary adjudication will be fully implemented,and the requirements of procedural fairness will be more stringent.This will certainly bring new challenges to the traditional concept,investigation mode and quality of case handling of the self-investigation departments of procuratorial organs.The self-investi-gation departments should actively change their ideas,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the investigation mode,improve the ability to handle evidence,and actively respond to the reform of the litigation system with“tak-ing the trial as the center”.

Keywords:totake the trial as the center;self-investigation cases;

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

litigation system

(上接第39页)

Legal Perfection of Procuratorial Office Stationed in Grassroots

JIANG Wen-jun,JIANG Yi

(Jiangjin District People’s Procuratorate,Chongqing402260,China)

Abstract:Procuratorial office stationed in grassroots is a work innovation for the juridical organs to meet the needs of grassroots judicature and extend the function of procuratorial service under the new situation,with the advantage of being close to the grassroots,practice,and the masses.Through comparing it with other grassroots judicial or-ganizations and foreign community procuratorate,the author researches the working principles and function orienta-tion of procuratorial office stationed in grassroots and points out that its organization,responsibilities and self-man-agement should be improved so as to better serve the community.

Keywords:procuratorial office stationed in grassroots;working principles;function orientation

第29卷第1期李玉铮:“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自侦办案的影响

2014年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 (三)

2014年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三) 满分:100 分时限:120 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你认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共30 题,每题1 分,共30 分。) 1 .法是由国家创制或认可并具有( )的社会规范。 A .国家强制力 B .普遍约束力 C .普遍约束力 D .国家强制性 2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在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 .个人 B .组织 C .公民 D .主体 3 .从( )上讲,法学体系属于意识的范畴,法的体系属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范畴。 A .性质 B .范围 C .具体的存在形式 D .范畴 4 .关于法律和国家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国家需要法律 B .法律先于国家而产生 C .法律不一定从属于国家 D .法律的产生与国家的产生没有必然联系 5 .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称为( )。 A .法系 B .法律体系 C .法学体系 D .法的历史类型 6 .普通法法系国家通常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是( )。 A .公法和私法 B .根本法和普通法 C .成文法和习惯法 D .普通法和衡平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各部、委、局可依法制定( )。 A .基本法律 B .行政法规 C .行政规章 D .自治条例 8 .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 )。 A .部门法 B .法律洲源 C .法律体系 D .法律历史类型 9 法律规范依行为模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 )。 10 .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的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 .根本法和普通法 B .一般法和特别法 C .国内法和国际法 D .实体法和程序法 11 .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基本方略的是在( )。 A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B .党的十四大 C .党的十五大 D .1982 年宪法 12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 )适用我国法律。 A .原则上 B .一律 C .可以 D .不能 13 .对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的宣告( )。 A .必须公开进行 B .可以不公开进行 C .是否公开由法院决定 D .是否公开由审判长决定 14 .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这是我国 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中( )。 A .有法可依的要求 B .违法必究的要求 C .执法必严的要求 D .有法必依的要求 15 .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其通过时间是()。 A .1954 年 B .1978 年 C .1982 年 D .1988 年 16 .在我国,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自考法律文书第三章练习

第三章 3.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 ( D ) A.执行机关 B.侦查机关 C.实施机关 D.监督机关3.下列文书之中,( C )是检察院的法律文书。 A.提请抗诉报告书 B.刑事裁定书 C.起诉意见书 D.执行死刑笔录 3.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B )P96 A.呈请立案报告书 B.立案决定书 C.起诉意见书 D.提请批准逮捕书 3.人民检察院按照管辖范围决定对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 C )P96 A.起诉书 B.批准逮捕决定书 C.立案决定书 D.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3.人民检察院制作的立案决定书的正文首先是( A )P96 A.立案法律依据 B.立案理由 C.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D.简要案情 3.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中决定事项写为:“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涉嫌××一案立案侦查。”该文书是( A )P97 A.立案决定书 B.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C.批准逮捕决定书 D.逮捕决定书 3.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法律文书中写明:“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罪名)一案立案侦查。”该文书是【 A 】P97 A.立案决定书 B.批准逮捕决定书 C.起诉意见书 D.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3.检察机关的立案决定书的正文部分包括( D )。P96 A.事实和理由 B.法律依据和事实 C.法律依据和理由 D.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 3.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所制作的文书是( A )P97 A.逮捕决定书 B.批准逮捕决定书 C.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D.逮捕案件审查报告 3.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执行逮捕的机关是( B ) A.上级人民检察院 B.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 D.省级人民检察院 3.批准逮捕决定书应当( D )P97 A.以犯罪嫌疑人为单位制作 B.以案件为单位制作 C.以提请批准机关为单位制作 D.以制作机关为单位制作 3.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的正文除应写明案件来源和结论事项外,还必须写明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的( A )P99 A.犯罪事实及证据 B.犯罪事实 C.犯罪证据 D.犯罪经历 3.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制作的文书是( D )P101 A.公诉意见书 B.公诉词 C.起诉意见书 D.起诉书 3.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制作的文书是( C )P101 A.起诉状 B.公诉意见书 C.起诉书 D.起诉意见书 3.起诉书中,当事人应当称为( D )P101 A.犯罪嫌疑人 B.被告 C.犯人 D.被告人 3.起诉书的起诉理由和根据在引用法律时,应当( B )P101 A.只引用实体法 B.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C.只引用程序法 D.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 3.人民检察院制作的起诉书对单位犯罪的当事人称为()P101 A.被告人××××单位 B.××××单位 C.犯罪嫌疑人××××单位 D.罪犯××××单位 3.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应当称为( B )P103 A.犯罪嫌疑人 B.被不起诉人 C.被不起诉单位 D.被告人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共5篇)

篇一: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首先明确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为要约。那么根据《合同法》的原理,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产生法律约束力,除在法定期限、法定情形下,不得撤回或撤销。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后,即可选择同意或不同意要约。如果受要约人选择同意并通知了要约人,即为承诺。承诺通知一旦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均不得违反,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由此可见,具有要约性质的录用通知书,一经用人单位发出后便对用人单位产生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撤回或撤销。而劳动者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则可在承诺期限内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如果选择同意并及时通知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即告成立,此时双方都受到合同的法律约束力而不能违背。如果用人单位违背录用通知书、对劳动者不予录用,或对录用通知书中的内容进行单方变更,属于违约行为,要对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同样地,如果劳动者对录用通知书进行承诺后不到公司报到,不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单方要求变更录用通知书的内容,也属于违约行为,同样要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录用通知书并不能取代劳动合同。当签订劳动合同后,录用通知书往往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继续生效。如果劳动合同对某些内容未予明确约定,则该项内容将以录用通知书上的约定为准。当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大多协商不再以录用通知书的约定为准,而以劳动合同为唯一的依据。 篇二:企业录用通知书的效力探讨(附有案例) 院系: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 班级:物流管理与工程类131 学号:5406713063 录用通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摘要 在单位录用员工、学校录取学生的时候,都会有录用通知书或者录取通知书。但录用通知书并不等于劳动合同。首先明确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为要约。那么根据《合同法》的原理,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产生法律约束力,除在法定期限、法定情形下,不得撤回或撤销。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后,即可选择同意或不同意要约。如果受要约人选择同意并通知了要约人,即为承诺。承诺通知一旦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均不得违反,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关键字:录用通知书,要约,合同法 经过招聘面试后,通过考核与审查,对于合格的录用者,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一般会发放录用通知书(offer letter),向员工告知录

最新-检察院刑事起诉书范文 精品

检察院刑事起诉书范文 篇一: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刑事诉讼-诉状类)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____检诉[]号1被告人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 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 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2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3案由和案件来源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__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___公安局侦查终结,经___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___公安局侦查终结,___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___人民法院经___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4案件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经依法审查表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些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多次实施犯罪的,应当一一列举各项犯罪事实。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一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5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应负的罪责等。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版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年制定的宪法。 6.(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11.增值税属于(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12) 目录 一、立案文书(第1-57页) 1. 立案决定书 2. 补充立案决定书 3. 不立案通知书 4. 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 5. 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6. 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7. 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8. 通知撤销案件书 9. 通知立案书 10. 移送案件通知书 11. 答复举报人通知书 12. 指定管辖决定书 13. 交办案件决定书

精选文档 14. 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 15. 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16. 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二、回避文书(第58-66页) 17. 回避决定书 18. 回避复议决定书 三、辩护与代理文书(第67-133页) 19. 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20. 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21. 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 22.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 23. 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24. 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5. 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6. 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案卷材料决定书 27. 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材料决定书

精选文档 28. 调取证据通知书 29. 不予收集、调取证据决定书 30. 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 31. 不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 32. 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 33. 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权利通知书 34.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答复书 四、证据文书(第134-142页) 35. 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 36. 提供证据收集合法性说明通知书 37. 提请有关人员出庭意见书 五、强制措施文书(第143-307页) 38. 拘传证 39. 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40. 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 41. 保证书 42.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 版)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 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人身权是一种支配权,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登记为要件; 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交付作为要件。 物权的保护方式;反还原物;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著作权: 著作权人包 括: (一)作 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 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

《劳动关系管理实训》习题

《劳动关系管理实训》习题 目录 专题一:员工入职与建立劳动关系管理 (2) 专题二:履行、变更劳动关系管理 (6) 专题三: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管理 (8) 专题四:特殊劳动关系管理 (10) 专题五:员工参与管理 (12) 专题六:员工沟通管理 (15) 专题七:劳动规章制度管理 (18) 专题八:劳动争议处理 (21)

2010年10月

专题一:员工入职与建立劳动关系管理 工作任务1-1 【背景材料】 假设你所在的公司今年从人才市场物色了一位销售经理,经过几轮面试后,公司决定录用,从下个月1日开始上班,除节假日外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30—17:00,起薪为每月4000元,试用期为3个月。 【具体任务】 请你为这位销售经理拟定一份录用通知书。 工作任务1-2 【背景材料】 北京一家IT公司拟招聘一名销售经理,猎头推荐了一名原在一家央企做销售工作的李磊。由于这家IT公司给出的待遇远远高于李磊的央企的收入,李磊非常期望得到这份工作。面试了两次后,IT公司对李磊也比较满意,向李磊发出了如下《录用通知书》。

公司,表示同意接受该职位,同时还辞掉了原来在央企的工作。但就在李磊准备到该公司报到时,公司又通知李磊,原来打算离职的销售经理又不走了,公司暂时没有销售经理的空缺。李磊找到公司,要求按照《录用通知书》所提的条件办理入职手续,公司表示也很为难。 录用通知书已经发出去了,李磊也做好入职的准备了,IT公司应该怎么办呢?在公司内部也有不同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四种解决方案: 方案一:书面通知李磊,宣布录用通知书无效; 方案二:直接拒绝与李磊签订劳动合同; 方案三:与李磊签订劳动合同,但不让他担任销售经理,将职位将为普通职员,同时减少其工资; 方案四:按照《录用通知书》承诺的条件与李磊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试用期内就找个理由把他辞退了。 【具体任务】 请你帮IT公司比较一下四个方案的优劣,并设计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 工作任务1-3 【背景材料】 HT商场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共有员工600余人。这些年来,商场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使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标准文本。由于劳动合同方面的立法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来的劳动合同文本已经不太适合。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满足本企业的特殊要求,商场决定制定本企业专用的劳动合同文本。 制作劳动合同文本的通知到达人力资源部时,人力资源部的赵经理正在考虑把这个任务交给谁完成。这时候,人力资源部的职员带来了一位实习生小王。小王是附近一所大专院校的学生,想利用课余时间到实际工作岗位锻炼锻炼。于是,赵经理把起草《HT商场劳动合同》的人物交给了小王。 两天后,小王将起草好的劳动合同书交给了赵经理。赵经理一看,不仅皱起了眉头。

2020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共210题)

2020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 (共210题) 1.青海省电力公司“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指导;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员工;4、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依法治国的理念;2.执法为民的理念;3.公平正义的理念;4.服务大局的理念;5.党的领导的理念。 3.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把握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3.严格依法办事。 4.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有法可依;2.有法必依;3.执法必严;4.违法必究。 5.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民主原则;2.社会主义原则;3.法制原则;4.平等原则。 6.现行宪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共进行过几次修正?修正案有多少条? 答:四次修正。三十一条。 7.在我国,公民的政治包括哪些? 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8.《宪法》规定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哪些? 答: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 - 1 -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采用哪种方式? 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10.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合法行政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行为主体合法; 2.行为权限合法; 3.行为内容合法。 11.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决定书 1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哪些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犯罪? 答: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13.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刑事自诉? 答: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4.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答: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 - 2 -

法院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共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13)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30分) l、按照法律的效力范围的不同,可将法律分为()。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实体法和程序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2、阐述某项法律规范在一定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的解释,属于()。 A.逻辑解释C.扩大解释C.系统解释D.文法解释 3、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律的最本质的属性是()。 A.社会性 B.规范性 C.阶级性 D.强制性 4、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5、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A.人民民主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 D.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度 6、在我国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所属各部委 D.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7、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警告C.罚款C.免职D.行政拘留 8、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A.行政法就是行政法规 C.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类规范性文件 C.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9、民事法律行为的最基本构成要素是()。 A.有设立、变更、消灭特定法律关系的目的

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 C.行为符合法律且不违反社会与公共利益 D.行为人有民事主体资格 10、在下列各项中,属于民法而不属于商法的是()。 A.公司法 B.破产法 C.保险法 D.物权法 11、所有权人因所有权被侵害而请求保护时,有一种保护方法是必须适用的,那就是()。 A.确认所有权 B.排除妨碍或停止侵害 C.赔偿损失或返还不当得利 D.恢复原状或返还原物 12、依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A.配偶 B.父母 C.子女 D.兄弟姐妹 13、在我国,民事违法行为()。 A.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B.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而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C.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也不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D.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不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14、在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是()。

2020年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精华版)

2020年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竞赛试题库 及答案(精华版) 必答题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采用哪种方式? 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2、根据《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1.宣传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3. 确定选举日期; 4. 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5. 指导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选举和推选工作; 3、社区居委会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哪些? 答: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选举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调查、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选举部署、宣传动员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等。

4、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怎 样的? 答: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开展工作。 5、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合法行政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定 条件。 (1)行为主体合法; (2)行为权限合法; (3)行为内容合法。 6、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答: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7、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1、有法定依据; 2、违法事实确凿; 3、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 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 款。 8、什么叫行政许可? 答: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入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 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法律基础知识(法院检察院考试版)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 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 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 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岀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 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 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 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可直接进行支配,并且在支配这些权利时不需要特定的义务人予以协助。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登记为要件; 动产物权的变更与交易以交付作为要件。 物权的保护方式;反还原物;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著作权: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归属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 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 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 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 于受托人。 合同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录用通知书(offer模板)

录用通知书 尊敬的张三先生: 我代表XXXX有限公司很高兴地通知您,您已经通过了公司的面试考核,公司拟录用您为正式员工并拟与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欢迎您加入公司市场部,任市场经理职位,目前您的汇报对象是总经理:李四先生。您入职后的工作职责请与您的直属上级确认。 您入职后的薪酬待遇: 1.您转正后的税前月固定工资是人民币¥XXXXX 元,包含相关补贴,全年12 个月薪资,转正后工资不一定是该薪资,会根据试用期表现和业绩情况可能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发放工资为准。 2.试用期薪资按80%发放,即¥XXXXX元整,试用期 2 个月,全勤补贴除外。3.培训期包含在试用期内,培训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您通过了培训期,则培训期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相同;若未能通过培训期,则仅发放基本工资:¥XX元/天。 4.从转正后开始办理社保(五险),公司将从您的月工资中按国家劳动法规定代扣您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缴纳部分。 您入职后的福利待遇: 1.社会福利: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司将从您的月工资中代扣个人应缴部分; 2.公司福利:带薪休假、年度体检、生日礼物等。 您入职后的年度薪酬调整: 公司每年将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岗位调整、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进行薪酬调整。 本通知书的确认及报到

请您于2018 年XX 月XX日前回复确认接受此录用通知书并于2018 年XX月XX日携带已签字确认的录用通知书到公司报到。第一天入职时,您需要携带以下文件:1. 离职证明原件(由您工作过的最近一家单位人事部门开具,需加盖人事部门章或者公司公章,无法提供,请与人事部沟通) 2. 个人简历(原件) 3. 一寸照片(1张):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逾期未确认接受此录用通知书或逾期未报到,以及报到时不能提供上述真实有效文件的,本通知书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其他说明: 1.工作时间: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早晨9 :00至下午17 :30。 中午12 :00 至13 :30为午餐及休息时间。 第一天入职时间是9 :00 。 2.办公地点: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商务楼18-8室。 3.如您接受本聘书,请回复本邮件,以方便公司尽快为您做入职准备。 特别提示: 本通知书的生效是以您向我公司提供的信息全面、真实为前提。您对本通知书的确认并不表示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只有在您按照本通知书的要求报道、提供的上述材料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及具体的权利义务最终将以我公司与您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为准。如果您向我公司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不真实,或向我公司隐瞒了以前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记录、违法记录等),或未向我公司披露与其他雇主尚未解除的劳动关系,或对前雇主仍然负有竞业限制等义务,本通知书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且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 1.刑事赔偿申请书 2.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 3.受理赔偿申请登记表 4.刑事赔偿提请立案呈批表 5.刑事赔偿立案通知书 6.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 7.审查终结报告 8.刑事赔偿决定书 9.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 10.受理赔偿监督申请登记表 11.赔偿监督提请立案呈批表 12.赔偿监督立案通知书 13.赔偿监督申请审查结果通知书 14.重新审查意见书

15.赔偿监督案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16.支付赔偿金申请书 17.国家赔偿金支付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一: 刑事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情况。如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等情况)。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与赔偿请求人关系等情况)。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赔偿具体要求:…… 事实根据与理由:……

此致 ×××人民检察院 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附: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 刑事赔偿申请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制作。供赔偿请求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赔偿,提出书面申请时使用。 二、人民检察院受理赔偿申请后,本文书附卷。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 第页共页

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制作。供人民检察院向当面递交赔偿申请材料的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具书面凭证时使用。复议机关收到当面递交的复议申请材料时可以参照使用。 二、应当接收的赔偿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刑事赔偿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授权委托书等; 3.刑事诉讼终结法律文书,包括撤案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等; 4.能够证明强制措施开始日期和解除日期的法律文书,包括拘留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释放证明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等; 5.伤情或者死亡证明; 6.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处分财产的法律文书;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与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根本法与普通法 B、一般法与特别法 C、国内法与国际法 D、实体法与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就是(C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B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A)就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就是(D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C )就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就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与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就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就是(C )。 A、行政法就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就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就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就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就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D)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增值税属于(A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C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 D)所有。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就是D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用益权 D、处分权

人民检察院搜查证 - 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搜查证-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 搜查证 (存根) —————————— 检搜[ ]号 案由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___________________ 搜查范围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 承办人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 . . .

检 搜 [ ] 号 . . . . . 人民检察院 搜查证 (存根) —————————————————— 检搜[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一条和第一百三十一条的

规定,兹派_______等_____人持此证对_________进行搜查。 检察长(印) 年月日 (院印) 本证已于年月日时向我宣布。 被搜查人(家属)______ 宣告人________________ 第一联统一保存 第二联使用后附卷 附: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工作地点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时使用。制作时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

二、进行搜查,应当向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出示搜查证,并由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不在场。或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文书上注明。 三、本文书以搜查次数为单位制作。 四、本文书共两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使用后附卷。

企业录用通知书的效力探讨(附有案例)

《海商法》期末考试论文 题目:《录用通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院系: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 班级:物流管理与工程类131 姓名:周春阳 学号:5406713063

录用通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摘要 在单位录用员工、学校录取学生的时候,都会有录用通知书或者录取通知书。但录用通知书并不等于劳动合同。首先明确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为要约。那么根据《合同法》的原理,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产生法律约束力,除在法定期限、法定情形下,不得撤回或撤销。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后,即可选择同意或不同意要约。如果受要约人选择同意并通知了要约人,即为承诺。承诺通知一旦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均不得违反,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关键字:录用通知书,要约,合同法

经过招聘面试后,通过考核与审查,对于合格的录用者,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一般会发放录用通知书(Offer Letter),向员工告知录用决定以及报到时间等具体事宜。需要注意的是,录用通知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发出便会产生相应的约束力,如若操作不当便会使用人单位陷入被动局面,引发法律风险。 某公司经对卢某多次面试,决定聘请其担任采购经理,并于2007年6月1日向其发出了一封Offer Letter,确定卢某的职位为公司采购部部门经理,月薪为8000元人民币,同时可享有公司提供的住房津贴及公司其他福利,并享有每年不少于15天的年休假。该Offer Letter 还写明,卢某须在2007年6月15日以前到公司报到,公司届时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卢某接到通知后即表示同意,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准备签约。但是不久,该公司接到举报,称卢某曾向一些供应商索要好处,这使该公司非常震惊,决定不再聘用卢某。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卢某认为,自己是在接到该公司的录用通知并确认了之后才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准备与该公司签约。该公司不能单方面宣布Offer Letter无效,由此给卢某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公司全部赔偿。该公司则认为,公司和卢某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尚无有效的合同约束,并且公司是在接到有关卢某曾向一些供应商索要好处的举报之后,才决定不与卢某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不能签订是由于卢某的原因所致,卢某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公司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总结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整理 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 1、树立新的学习理念(简答): ①自主学习的理念②全面学习的理念③创新学习的理念④终身学习的理念 2、确立成才目标(简答): ①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②智是人才素质的基础③体是人才素质的条件④美是人才素质的重要内容 3、(选择)知性统一,脚踏实地。知行统一是和道德人格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①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③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④社会主义荣辱观 5、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解决的是举什么旗的问题,是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基础。 6、认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 ①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②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③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7、掌握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方法: ①注重学习科学理论;②注重学习和掌握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基本知识; ③注重联系实际;④注重知行统一。 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1、理想的含义与特征(简答、选择): 理想作为一种精神现象,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是人们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2、信念的含义(简答): 信念是情感、认知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 3、理想信念的作用: ①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②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③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5、(选择)⑴理想信念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 ⑵只有实践才是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 6、有关立志(简答、论述):①立志当高远②立志做大事③立志须躬行 7、如何认清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简答、论述): ①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②正确对待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顺境和逆境。 8、如何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①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实现理想的思想基础。(选择) ②坚定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 ③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选择) 9、践行艰苦奋斗精神是大学生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 1、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 2、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国家仍然是民族存在的最高形式,是国际社会活动中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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