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科室管理制度

水电四局医院

急诊科(“120”院前急救)管理制度急救“120”工作是挽救急危重病人生命的重要措施,是院前急救的重要环节,体现着医院的医疗素质和窗口形象。为规范急诊科建设及“120”院前急救,明确职责,现结合医院工作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院急诊科(包括院前“120”出诊、急救)由内科兼管。急诊科在科主任领导下,不断加强和完善科室建设,严格执行医院及急诊科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接“120”出诊指令后,急诊科医疗护理由内科住院部承担、如遇内科住院部因抢救危重病人等不能兼顾门诊时,急诊科医疗护理工作由外科派人承担。

病人接回医院后如需要其他科室的专业人员协助会诊治疗的,由总值班负责协调。非值班人员的补助费参照(院发【2013】45号)文执行。须填写夜班费《申报表》,医生签名、总值班签名、月底报财务科统计经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发放。

第三条、急诊值班医护人员、“120”接线人员(收费处工作者)、司机、门卫必须24小时严守岗位,听从指挥,随叫随到。

第四条、急诊护理部要按照相关规定配齐“120”车载医疗设备、药品、器械等急救物品。除颤仪、心电图机需按规定充好电以备用。做到设备、器械定期检查保养,药品及时补充,并有交接班记录。

第五条、急诊科配的专用手机,号码156********。由急诊值班

医生随身携带,保持24小时开机,交接班时接班医生要检查手机处于开机状态,随时充电,电量充足,接听模式为铃声,禁止设置为震动。

第六条、“120”出诊规定:

1、医院“120”急救终端设备安装在收费处,收费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省“120”中心出诊派遣指令。当接到“120”出诊指令后,打印出车派遣通知单并于第一时间通知急诊科医师护士和司机。

2、急诊科医护人员当听到120”急救中心警铃或接到收费处值班人员出诊指令后,于第一时间准备好出诊物品,并通知住院部医护人员安排好替班事宜。

3、当医生接到120中心的电话出诊通知时,接电话医生负责通知出诊护士、司机及门卫。出诊医生、护士、司机及门卫 (担架工)组成一个急救小组,组长由医生担任,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4、出诊时间:从接到省“120”急救中心指令或电话指令到出车,白天不超过3 分钟,夜间不超过5分钟出车,城区15分钟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除外,但要与“120”中心保持密切沟通)。按规定着装,带齐必需的抢救物品。

5、所有出诊人员都必须服从出诊小组组长的工作安排,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积极、和蔼客气,服务周到,遵守职业道德,按规定收费,严禁私收费及向病人索要钱物。严禁讨论与病人疾病无关的有关事宜。

6、急救医护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医疗文书记录(包括院前急救),

由护士负责;对危重病患者,医生负责及时做好病危通知向家属交代病情并请家属签字,避免不安全因素,实行保护性医疗。

第七条、到达现场后医生要认真甄别病人,及时对病情做出评估,如病情平稳,马上转送,如病情不稳定,则给予相应处理后或一边处理一边转送,及时电话通知相关科室做好病人的分流工作,执行先诊疗(住院)后付费。向接诊科室医护人员汇报病情及抢救经过,并做好“120”交班记录及次日向”120”中心的汇报。

如病人及家属坚决要求送往其指定医院,可酌情同意,但需要家属签字认可,同时及时通知本院急诊科和“120”中心。

第八条、出诊护士负责救护车回院后的一切费用,参照收费标准收取。

第九条“120”司机职责

1、负责车辆安全的日常维护,每班做好救护车的卫生,保持车容车貌干净卫生,负责救护车担架、供氧系统的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2、接到出诊通知后,带齐必备物品,在规定时间内出车。

3、熟悉周围道路状况,以最短时间,安全、平稳到达目的地,及时返回。帮助医生搬运抢救病人。

第十条、门卫协助出诊搬运病人,实行24小时工作制。医生根据“120”通知决定是否需要,如需要应第一时间通知门卫,门卫接到出车通知后随车出发,积极协助医生搬运救治病人。

门卫的出车补助20元/天,不出车不计补助。出车补助须填写《夜

班费申报表》见附件。《夜班费申报表》由当事人填写,出诊医生签名,总值班签名,月底报财务科统计后报主管院长审核签名后发放。

第十一条、所有承担急救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认真履职,如有违反本制度要求者,造成“120”中心或病人投诉,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将给于当事人全院内通报批评,或罚款50-500元,情节恶劣的给予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附件一:医院“120”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图

附件二:水电四局医院特殊情况夜班费申报表

附件二:水电四局医院特殊情况夜班费申报表

附件二:水电四局医院特殊情况夜班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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