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鉴于甲方投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因为融资事宜紧急,特委托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

鉴于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万元全部为甲方所出,乙方没有任何出资,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件中所显示的乙方为法定代表人事实上为挂名行为。

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系公司(下称公司)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应甲方要求,甲方特委托乙方作为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

二、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三、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除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事项变更履行程序性的职责,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且同意将全部职权授权给甲方行使,乙方不承担甲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法人代持协议2019.3.1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特委托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甲方作为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 2、甲方作为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应当按原先约定支付报酬; 5、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原先约定获得报酬;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3、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乙方不承担甲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 5、乙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务; 6、乙方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及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天津市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

挂名法定代表人免责协议范本

挂名法定代表人免责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公司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特委托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2、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 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的委托,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每月10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薪酬。 5、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3、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乙方不承担甲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 5、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 6、乙方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及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物;

法定代表人挂名协议

挂名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方拟投资入股(以下简称“该公司”),并成为该公司唯一股东,享有该公司注册资本100%的股份,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现委托乙方作为该公司在工商登记中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本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甲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该公司全部证照、公章、财务章、乙方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等,都由甲方自行保管、使用,并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合法合理经营该公司,不作出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该公司自身利益、股东利益及乙方权益的行为,该公司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享有该公司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形式确定的权利);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任何权利义务,不参与该公司经营决策,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甲方对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无需告知乙方。乙方不与该公司和甲方任何经营场所接触,亦无需、无法知晓该公司及甲方对该公司的任何行为。 第四条乙方因挂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所担任的经理、董事等职务只具有形式作用,乙方不因此而享有公司的任何管理权。 第五条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报酬,该公司产生的收益,乙方亦无权享有。 第六条甲方可随时变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等相关事宜。 第七条乙方不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作出任何借款、贷款、融资、担保等类似行为。甲方不得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使用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签署任何借款、贷款、融资、担保等类似行为的文件。 第八条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该公司行为的后果由实际控制人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全部赔偿,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若乙方因挂名法定代表人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甲方及甲方之股东应连带承担按每日人民币壹仟元整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不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日止。 2.若乙方因挂名法定代表人而被行政处罚,甲方应缴纳该行政处罚款项,并向乙方承担行政处罚款项三倍的违约金;若乙方被限制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法律风险极大)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法律风险极大)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甲方(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号: 乙方(名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甲方拟委托乙方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乙方拟接受甲方委托作为公司的名义法定代表人,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内容 1.甲方作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拟委托乙方作为公司的名义法定代表人,配合完成公司的工商登记事宜,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经营,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公司的名义法定代表人。乙方不实际享有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 二、委托报酬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报酬为每月。上述报酬应在每月的第日支付。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享有公司的实际决策权,并有权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按照指令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 2.公司的全部资料、证照、公章、财务章、乙方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均由甲方保管。 3.甲方应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不得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偷税漏税等。 (3)不得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4)不得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

法人免责协议书

法人免责协议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代持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公司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特委托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2、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的委托,但必须提前 10日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每月10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薪酬。 5、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3、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乙方不承担甲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 5、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 6、乙方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及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物; 四、委托费用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乙方积极履行本协议的报酬。 五、保密条款

公司法人挂名协议书

挂名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投资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虑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委托内容 第一条甲方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实际出资人,甲方实际拥有公司100%的股权和经营管理权,公司全部证照、公章、财务章、乙方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都由甲方保管使用,甲方实际享受公司全部控制权。 第二条甲方是公司的实际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只是委托乙方作为公司的名义上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以乙方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对外开展业务。 第三条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第四条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事项、知悉并同意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权和实际所有权都为甲方享有。乙方所拥有的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职务都只具有形式作用,乙方不因此而享有公司的实际管理权。 第五条本协议委托关系成立后,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相应对价。乙方本系甲方的职工,依法与甲方实际经营控制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享有劳动法所规定的相关职工权益,除此之外不再因该委托关系享有任何额外的报酬。 二、委托期限 第六条本协议的委托期限为不固定期限,甲方可以要求随时撤消该委托,甲方撤销该委托的通知发出即生效,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所涉及的全部手续。 三、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为方便日常事务的操作,公司的设立和变更以及其它一系列的登记手续工作直接由甲方办理,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乙方承诺在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按照包括保监会、外经委、工商、税务、质检、银行等相关部门规定,应由经理、法定代表人出席或出面办理的各种手续(书面或现场)时,乙 第 1 页共3 页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持协议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持协议(详尽版本)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实际持有人):身份证号: 丙方(代持人):身份证号: 乙方投资成立公司(甲方),乙方是甲方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是甲方的直接责任人和实际管理者。因甲方经营发展需要,特委托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甲方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乙双方自愿委托丙方作为甲方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乙方作为甲方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甲方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挂名之日起个月止,到期后乙方需主动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

若个月内,甲方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丙方需无条件配合,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甲方经营管理权由乙方行使,乙方确保甲方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2、乙方作为甲方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乙方认为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丙方的委托。 4、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每月号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费用。 5、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与丙方无关,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丙方的经济损失或行政处罚由甲、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委托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2、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承担股东义务。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丙方不承担乙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经济索偿和法律责任。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书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方系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因目标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特委托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目标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 2、甲方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对应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该股权甲方暂时委托由乙方代为持股。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 2、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若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目标公司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将法定代表人、股权变更到自己或者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配合; 4、非因乙方原因,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2、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乙方不承担甲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不得转让股权; 4、乙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物; 5、乙方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及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郑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挂名法定代表人免责协议

挂名法定代表人免责协议 甲方:重庆公司大股东名字 身份证号: 乙方:成都恒联睿筑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丙方:成都恒联同创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和丙方系重庆鲁邦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乙丙双方拥有重庆鲁邦公司的共同经营管理权,享有重庆鲁邦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处分权,甲方为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甲方与、同为重庆鲁邦公司的股东,且甲方作为该公司实际法定代表人全面主管公司业务,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甲方特委托丁方作为该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即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现秉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丁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丁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受《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丁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重庆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 2、甲方作为重庆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根据本协议对丁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甲方认为丁方不能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丁方的委托; 4、甲方按本协议约定一次性支付丁方报酬5000元; 5、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丁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丁方有过错的,需由丁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丁方有权获得本协议约定报酬; 2、丁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和委托完成相应事项,不得有任何越权代理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丁方不得转委托该事项; 4、丁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物,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 5、丁方不具有对公司财产的实际支配权和公司经营管理权,也不具有公司人事处分权。 四、保密条款

挂名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协议(1)

挂名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鉴于甲方投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在办理工商注册时,因公司发展需要,特委托乙方作为挂名股东和挂名法定代表人,以完成公司的工商注册事宜。 鉴于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万元全部为甲方所出,乙方没有任何出资,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件中所显示的乙方出资事实上为甲方所出。 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在公司中的地位 甲方为公司设立时的唯一实际出资人及唯一的股东,享有对公司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同时享有作为公司唯一股东的全部权利,承担作为公司唯一股东的全部责任。 第二条乙方在公司中的地位 乙方作为公司挂名的出资人和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全部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任何作为股东的权利,包括并不限于股东的收益权、选举权和表决权等等。 第三条授权 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除为注册公司履行程序性的职责,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且同意将全部职权授权给甲方行使,乙方不承担甲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全权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2.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经甲方确认后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等。 2. 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乙方不承担甲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 4. 乙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物。 5. 乙方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及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 甲方要求变更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时,乙方应将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无偿转让给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同时配合办理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乙方不得故意拖延上述变更手续。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将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让给甲方外的第三方。 第六条劳务费用 因为乙方上述配合甲方进行公司注册事宜,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元人民币。 第七条保密条款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 甲方(实际控制人): 身份证号: 乙方(名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甲方拟委托乙方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乙方拟接受甲方委托作为公司的名义法定代表人,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内容 1.甲方作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拟委托乙方作为公司的名义法定代表人,配合完成公司的工商登记事宜,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经营,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公司的名义法定代表人。乙方不实际享有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 二、委托报酬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报酬为每月。上述报酬应在每月的第日支付。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享有公司的实际决策权,并有权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按照指令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 2.公司的全部资料、证照、公章、财务章、乙方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均由甲方保管。 3.甲方应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不得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偷税漏税等。 (3)不得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4)不得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 (5)不得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 (6)不得从事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利益及股东及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7)不得从事骗取银行贷款、保险金、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4.甲方有权纠正乙方不适当履行受托人义务的行为。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令行使其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诚实履行受托义务。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不承担因其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如任何第三方要求乙方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应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不得利用其作为名义法定代表人的便利,从事违法行为或任何损害甲方或公司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占有或侵吞公司资产、越权对外担保、越权处置公司资产。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 五、保密条款 1.乙方对本协议的存在、内容,以及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2.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信息。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及承诺书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系公司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特委托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 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 2、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 5、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3、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乙方不承担甲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 5、乙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物;

6、乙方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及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委托费用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乙方积极履行本协议的报酬。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苏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承诺书 承诺人:,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及承诺书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甲方系 ________________ 公司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特委托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 ____________ 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 相关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 甲方作为___________ 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 _________ 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 2、甲方作为 ________ 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 5、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 因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

的其他权利;

3、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 任何实际的职权,乙方不承担甲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 5、乙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物; 6、乙方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及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委托费用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元, 作为乙方积极履行本协议的报酬。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 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 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苏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年月曰乙方:年月曰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基金从业)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联系方式: 甲方因业务需要,聘用乙方为名义法定代表人。聘用期间,乙方除向甲方提供工商变更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需要的资料复印件或原件协助*****进行备案之外,不实际为甲方从事具体工作。甲方仅限于申报和维持私募基金备案资格的运营工作,不启动任何经营。现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合同中所提及的金额,均以人民币结算。 一、聘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壹周年。聘用期限为: 2018年月日至 201年月日。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担任公司法人,由甲方年付费用给乙方,乙方不享有公司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 2、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正规运营公司,乙方只是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甲方的实际经营管理。由于甲方经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民事等责任,概与乙方无关。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提供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个人履历,基金从业资格证等,另基金业协会电核时应全权配合甲方。保证公司变更顺利进行。若出现需要本人出场事宜,乙方应配合,所产生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三、双方履行的约定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不兑现期权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年40000元(税后实得,不得再扣除任何税费和其他费用),具体支付细节如下:个人资质通过审核后备案通过前支付20000元,个人资质审核通过6个月后支付20000元。如乙方需认购股权,乙方需按注册资本的10%比例出资认购该公司股权,并需退还甲方预先支付的费用后,方可认购。 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收款人: 收款账号: 开户行: 2、乙方签订本协议前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并在3天内提供协会备案登记所需要的个人资料,在 5-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申报高管资格审核,在收到基金业协会乙方资格审核通知后,本协议才自动生效,如未能通过审核的,则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对本补充协议负保密责任,不应向第三方出示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3、如非经营性文件,仅是申请私募管理人备案登记需要的筹备文件,乙方授权相关人员签署,其他非私募管理备案相关的赢利性经营文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乙方才能签署或者保管在甲方处的公章才能使用,若甲方擅自使用公章,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后,才能提出解除本合同,否则导致公司登记备案终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应在乙方履行本协议期满提出终止协议的一个月时间内,将乙方所有在工商登记中的期权职务变更,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自愿继续保留其在工商登记中的高管职务,否则乙方可直接向基金业协会和工商局申诉办理退出手续。 5、因乙方接受甲方委派,可能与多家单位同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由于乙方不用固定时间上班,所以不兑现期权退出本协议,甲方只需按(三、1条)支付费用,不在支付其他劳动报酬。

公司法人挂名协议书

挂名协议书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投资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虑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委托内容 第一条甲方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实际出资人,甲方实际拥有公司100%的股权和经营管理权,公司全部证照、公章、财务章、乙方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都由甲方保管使用,甲方实际享受公司全部控制权。 第二条甲方是公司的实际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只是委托乙方作为公司的名义上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以乙方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对外开展业务。 第三条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第四条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事项、知悉并同意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权和实际所有权都为甲方享有。乙方所拥有的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职务都只具有形式作用,乙方不因此而享有公司的实际管理权。 第五条本协议委托关系成立后,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相应对价。乙方本系甲方的职工,依法与甲方实际经营控制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享有劳动法所规定的相关职工权益,除此之外不再因该委托关系享有任何额外的报酬。 二、委托期限 第六条本协议的委托期限为不固定期限,甲方可以要求随时撤消该委托,甲方撤销该委托的通知发出即生效,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所涉及的全部手续。 三、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为方便日常事务的操作,公司的设立和变更以及其它一系列的登记手续工作直接由甲方办理,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乙方承诺在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按照包括保监会、外经委、工商、税务、质检、银行等相关部门规定,应由经理、法定代表人出席或出面办理的各种手续(书面或现场)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持协议模板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持协议(详尽版本)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实际持有人):丙方(代持人): 乙方投资成立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公司(甲方),乙方是甲方实 际上的法定代表人,是甲方的直接责任人和实际管理者。因甲方经营发展需要, 特委托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甲方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 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乙双方自愿委托丙方作为甲方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乙方作为甲方的实际法 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甲方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挂名之日起个月止,到期后乙方需主动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

若个月内,甲方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丙方需无条件配合,本协议自 动终止。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甲方经营管理权由乙方行使,乙方确保甲方的 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2、乙方作为甲方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丙方不适当的受托 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乙方认为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丙方的委托。 4、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每月号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丙方作为挂名 法定代表人的费用。 5、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与丙方无关,丙方无须承担 任何责任。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丙方的经济损失或行政处罚由甲、 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委托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 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 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2、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承担股东义务。除 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丙方不承担乙方行使职权过 程中产生的任何经济索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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