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太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太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太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年

太原市是山西省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距今已有2500多年建城史。太原市地处山西高原中部,太原盆地北端,地理坐标东经111o30'~113o09',北纬37o27'~38o25'。太原市现辖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等6个市辖区,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等3个县及古交1个县级市,总面积6909平方公里,占山西省国土总面积的4.43%。截至2010年底,太原市常住人口42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1.77%。2010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778亿元,占全省的19.6%,全市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为271.4亿元、黑色金属矿采选业6.7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8.96亿元,分别占全省相关行业工业总产值的5.7%、35.9%和13.3%。

太原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资源开发利用一直是太原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矿业是全市主要支柱产业之一,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为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资源开发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国土厅<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要求,编制《太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中有关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等方面工作的部署与安排主要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太原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是指导太原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太原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展望至2020年。《规划》适用范围为太原市所辖行政区域。

一、现状与形势

(一)资源概况

截止2010年底,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45种(按亚矿种计),其中,18种矿产正在开发利用,12种矿产有查明资源储量并编入《山西省矿产资源储量表》。所有矿种中,以煤、铁为优势矿种,保有资源储量分别为煤166.2亿吨、铁4.08亿吨,分别占全省保有资源储量的6.3%、12.2%;白云岩、铝土矿、水泥用灰岩为具有潜在优势的矿种,保有资源储量为白云岩862.7万吨、铝土矿2620.8万吨、水泥用灰岩10500.7万吨。

截至2010底,全市共保留煤矿68座,其中地方监管53座,非地方监管煤矿15座。全市共保留非煤矿山114座,其中,铁矿25座、铝土矿1座;非金属矿山88座。

(二)首轮矿产资源规划取得重要成效

首轮《太原市矿产资源规划(2001-2010年)》编制于2003年5月,2003年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以“晋国土资函[2003]665号”文批准,2004年太原市人民政府以“并政办发[2004]13号”文发布实施。首轮规划的实施,发挥了以下主要作用:

1.基础地质调查不断得到加强

目前全市已完成1︰25万区域地质调查、以及娄烦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太原盆地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太原市城市区调1︰5万系列填图、太原市地热资源调查评价、10个县(市、区)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工作,这些工作取得的成果为太原市可持续发展建设及矿产资源产业发展提供了一份较为全面的地质资料。

2.重要矿产资源勘查程度进一步提高

1)能源

煤炭:太原市境内煤炭资源丰富,主要赋存于石灰系上统太原组和二叠系下统山西组地层中,分布在东山、西山及娄烦的北部一带。全市含煤面积达1368平方公里,占市国土总面积的19.6%,全市保有资源储量为166.2亿吨,其中,矿山占用资源储量114.7亿吨,占总保有资源储量的70.3%。

地热:太原市盆地区地热田为低温地热资源,可划分为8个亚区地热田,水温大于25℃的地热田面积586.75Km2。太原市地热资源潜力巨大,但由于深部补给径流条件差、太原市地面沉陷严重等原因,限制了地热资源的规模开发利用。

2)金属矿产

铁矿:全市共有上表铁矿矿产地8处,保有资源储量4.08亿吨,主要分布在娄烦县寺头狐姑山、尖山一带和古交市河口、睦联坡、郭家梁、上白泉、大油峁等地区。

铝土矿:全市铝土矿共有矿产地3处,保有资源储量为2620.8万吨,主要分布于娄烦县北西部及古交中部。

3)非金属矿产

全市已发现和开采利用的非金属矿产主要有: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石膏、长石和脉石英等。

水泥用灰岩:矿山占有保有资源储量10500.7万吨,主要分布在万柏林西山,以及古交市和阳曲县地区,近年来水泥灰岩勘查主要集中在阳曲县古城、东黄水一带的奥陶系马家沟组中。

熔剂用灰岩:矿山占有保有资源储量8837.7万吨,主要分布在太原东山、阳曲县南部奥陶系中统峰峰组二段底层。

建筑石料用灰岩:分布较广,保有资源储量1034万立方米,整合后的矿山主要分布在阳曲县、古交市、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等露头较好的奥陶系碳酸盐岩层(石灰岩、白云质灰岩)地区。

白云岩:矿山占有保有资源储量862.7万吨,赋存于寒武系上统凤山组底层中,主要是娄烦县天池店崖头一带,古交市岔口乡、阳曲县西凌井均有分布。

石膏:上表保有资源储量6031.3万吨,主要分布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圪嶛沟、狼虎寺、晋源区晋祠和阳曲县王兴坪一带的奥陶系中统峰峰组下部地层发育的地方。

长石:矿山占有保有资源储量234.1万吨,主要分布于娄烦县凤凰村、阳曲县北小店、岔上村以北一带。

脉石英:矿山占有保有资源储量89.48万吨,主要是分布在古交市塔地沟、石相沟一带。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发生重大转变

经过煤炭和非煤资源整合,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发生重大转变,特别是煤矿,经过资源整合,全市地方监管煤矿数量由2000年的543座减少到2010年的53座,而总的生产能力由2500多万吨/年达到4100多万吨/年,“多、小、散、乱”的产业格局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铁矿数量由2000年的30座减少到2010年的25个,产量由400多万吨达到2010年900多万吨;铝土矿企业1家,矿山生产规模30万吨/年。

各类非金属矿山由2000年321座减压到2010年底88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2.45亿元,为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整合后,小矿数量大大减少,矿山结构明显改善,企业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为全市资源产业优化升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经过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非煤矿山整合之后,主要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以煤、铁为例,首轮规划时,煤矿的矿井回采率地方国有为35%~40%,乡镇企业只有10%~25%。铁矿地下开采回采率为40%~80%。到2010年底,煤炭单井平均规模达到82万吨/年,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全市煤炭矿井采区回采率达到75%以上;铁矿地下开采平均回采率为80%;铝土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为90%以上。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初见成效

出台了《太原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完成了太原东西山煤炭集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调查与评估,初步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责任机制。尖草坪区老龙头、晋源区蒙山2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阳曲县黄寨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共争取到国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08亿元。成功申报获批西山国家矿山公园。太原市西山采煤沉陷区被确定为首批3个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之一。制定了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可持续发展方案,开展了采空塌陷治理、土地复垦、煤矸石堆放场所复垦绿化等工作,实施了王封冀家沟治理、太克线绿化、万亩生态园建设等项目,并对已关闭煤矿坑口进行了绿化,起到了恢复生态和遏制私挖滥采的双重作用,矿区生态环境改善初见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煤矿产后备查明资源储量不足

非煤资源勘查工作相对较少,特别是非金属矿山,提交的勘查成果工作程度低,新增查明资源储量少,储采比下降,按照现有矿山生产能力,主要非金属矿产静态保障年限普遍不高,水泥用灰岩为24年、熔剂用灰岩为21年、白云岩为25年、脉石英为11年。后备资源储量少并非资源禀赋不好,主要是非金属矿产地质勘查长期欠账较多,勘查程度低,家底不清,可供新建矿山的高级别储量不足,急需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2.部分小矿规模与布局仍不符合有关要求

全市在进行煤炭和非煤资源整合后,资源开发规模结构调整力度很大,特别是煤矿,经过资源整合,开采主体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主,小矿数量大大减少,矿山规模结构明显改善,但部分矿山生产规模仍然低于新一轮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矿山布局也存在不合理现象,如部分采矿权设置或距离城市建设区过近,或采矿权密度较高,矿山企业间距不足300米,或位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范围,或矿山划定矿界范围太小等问题,无法满足矿山储量规模及安全生产需求。

3.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效率不高

煤炭和非煤矿山经过整合后,大中型矿山资源采选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资源深加工水平整体提高,资源开发过程中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整体提升,但也存在部分煤矿开采顺序不合理,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情况,同时部分金属和非金属小矿资源利用方式粗放,采富弃贫、采易弃难、采矿方法落后,综合开采、综合回收、综合利用率较低,造成资源浪费现象比较普遍。

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程度低

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治理历史欠账多,恢复治理程度低,至2010年全市各类采空区面积245平方公里,总的开采沉陷面积约220平方公里,各类典型矿山地质灾害282处。截止2010年,全市还没有进行过较为系统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更没有能够有效指导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尚未形成有效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无法掌握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变化情况。恢复治理模式比较单一,投资渠道不畅,社会各界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参与意向不强。

(四)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太原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攻坚时期,是全市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一时期,国内外环境将发生许多重大变化,太原市矿产资源工作将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将前所未有。

1.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求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太原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大企业、大项目、大园区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经济结构调整路线,就是要推动发展由主要依靠资源开采、初步加工向资源深度开发、深度加工转变,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由传统产业一枝独大向多元发展转变,由粗放、高耗、低效、单一线性发展向集约、低碳、高效、多元循环发展转变。“四个转变”要求矿产资源工作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优先勘查开发利用煤层气、铁矿、冶镁用白云岩、地热能等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资源,限制水泥、煤炭等资源型产业粗放扩张。要将资源优质优用,优先配置给鼓励类项目和对区域经济转型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和实力雄厚、具有深加工能力的大企业。

2.全市转型跨越发展需要创新矿产资源管理

国务院批准山西省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赋予了“先行先试”政策。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要紧密围绕这个大局,积极落实省部合作协议,主动作为,按照“大胆探索,规范有序,结果可控”的要求,继续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山企业兼并重组,促进矿产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上下游产业紧密联合;促进同一区域不同层位分布的煤炭、铝土矿、铁矿及其它共伴生矿产的整体开发和综合利用;开展露天采矿用地改革试点,探索矿业用地与新农村、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的路子;不断扩大和规范政务公开,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矿产资源服务转型跨越发展的工作效率。

3.建设“蓝天白云和青山绿水之城”战略要求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太原市资源开采历史较长,自然地质环境较差,加上多年来对资源的高强度、大规模开采,使得全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产生活方式、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新鲜空气已成为全市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成为全市最大的民生工程,因此要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质量恢复工作,严格限制城市周边露天采矿,对已有露天矿山加强综合整治和监测,加大采矿区植被恢复和生态园建设,大力实施煤矸石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彻底解决西山地区煤矸石堆存问题,为生态环保、绿色宜居的新区域建设提供支撑。

4.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要求优化矿产资源布局

“十二五”期间,10个县(市、区)将按照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确定了各自县域矿业经济发展和建设重点,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为此,矿产资源工作要根据不同市、县的发展定位和资源特点优化矿产资源布局,使得资源开发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使得资源开发与县、市支柱产业发展相协调,促进县域经济做大做强。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围绕“建设一流省会城市”战略,牢牢把握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这一机遇,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作为主攻方向,着重解决“十二五”期间全市资源开发总量调控、布局优化、结构调整、节约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保障全市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在全市转型跨越发展中发挥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把服务全市转型跨越发展作为主题

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激发服务转型跨越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标一流,争创一流,为建设一流省会城市,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2.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主攻方向

积极服务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战略,按照省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加强资源产能总量调控,优化资源开发利用结构,逐步形成以大型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资源开发新格局,促进矿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坚持把发展绿色矿业作为重要着力点

严格准入条件,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损毁谁治理”,使得资源开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开展西山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打造绿色矿业,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4.坚持把统筹发展作为重要支撑

充分考虑矿产资源管理需要,正确处理省与市、县(区),局部与全局之间的关系,做好与国家及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上级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技术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支持,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各项工作。

(三)规划目标

1.2015年规划目标

(1)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提高后备资源储量

以煤、铁、铝土矿、白云岩、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为重点勘查矿种,优先出让探矿权,新增一批能源和非能源矿产资源储量,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2)主要矿产开采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更趋合理

煤炭总产能控制在9000万吨/年,产量控制在8000万吨/年,新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铝土矿严格按照省级铝土矿专项规划向氧化铝企业配置资源;水泥用灰岩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左右;冶镁用白云岩产能控制在500万吨。其他矿种新建矿山严格执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制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等准入条件,科学设置矿权。矿产品产业链和产品链进一步延长,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进一步增加。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煤炭矿井采区回采率要求薄煤层达到85%以上,中厚煤层达到80%以上,厚煤层达到75%以上,原煤洗选加工率达到80%,煤层气利用率达到70%,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85%。铝土矿矿区开采回采率达到78%以上,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铁矿矿区开采回采率达到85%,选矿回收率达到80%以上。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取得重大进展

开展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全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专项调查,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基本查清。初步建立起市、县(区)和矿山企业三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完成1处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建设。新建和生产矿山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建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按照治理方案全面复垦毁损土地,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35%,废弃土地复垦率达到30%以上。

2.2020年规划目标

(1)矿产资源勘查程度进一步加强

现有工作程度低的矿产地经过进一步勘查,高级别资源储量比例显著提高。重点支持冶镁用白云岩勘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2)主要矿产开采总量继续得到有效调控

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煤炭总产能控制在9000万吨,水泥用灰岩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冶镁用白云岩产能控制在700万吨,铝土矿继续按照省级铝土矿专项规划向氧化铝企业配置资源。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矿业权市场更趋完善,矿业布局和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大中小型矿山按比例协调发展,所有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符合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标准。

(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全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专项调查,完善市、县(区)和矿山企业三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新建和生产矿山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按照治理方案全面复垦毁损土地,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5%,废弃土地复垦率达到40%以上。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推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充分发挥服务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的职能,推进邢家社区煤层气调查评价、娄烦天池店—交城古洞道铁铜金矿远景调查、娄烦米峪—交城横尖铁铜金矿远景调查和方山马坊—娄烦社交曲铁铜金矿远景调查等资源远景调查项目,促进发现和评价一批有价值的矿产地。提高全市地质调查研究工作程度和基础地质资料的服务功能及水平。

(二)引导矿产资源勘查

1.重点勘查矿种

重点支持煤、铁、铝土矿、白云岩、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等6种矿产的商业性勘查,优先出让探矿权,有效增加资源储量,保障全市在跨越发展过程中对资源的有效需求。

2.重点勘查区

重点勘查区是引导地质勘查基金和商业性勘查投入的重点区域,全市共划定12个重点勘查区:岚县煤炭规划矿区(太原市部分)、东山煤炭规划矿区、西山煤炭规划矿区、岚县—娄烦铁矿重点勘查区(太原市部分)、古交铁矿重点勘查区和娄烦铝土矿重点勘查区、阳曲县东黄水石膏石灰岩重点勘查区、古交市岔口乡石英岩重点勘查区、古交市岔口乡神堂坪长石石英辉绿岩重点勘查区、娄烦县娄烦镇凤凰长石石英重点勘查区、阳曲县大孟镇水泥用灰岩重点勘查区、阳曲县北小店乡花岗岩重点勘查区。

在煤炭、铁矿重点勘查区,勘查单位需要具备甲级勘查资质,并应“综合勘查、综合评价”,铝土矿重点勘查区只允许地质勘查基金、矿业权价款及铝土矿规划确定的氧化铝企业出资进行勘查,限制区内单独勘查耐火粘土矿等矿产。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地质勘查基金进行前期勘查,降低投资风险,引导各类资金投入。适时调控区内矿业权空间布局,对符合整装勘查开采条件的地区,进行矿业权整合,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勘查主体,实施整装勘查。

太原市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分区表

分区编号分区名称分区面积勘查分区类别主要矿种已设探矿权数量规划设置探矿权数量

KZ01 岚县煤炭规划矿区太原部分 140.97 重点勘查区煤 1 1

KZ02 西山煤炭规划矿区太原部分 1466.48 重点勘查区煤 16 2

KZ03 东山煤炭规划矿区太原部分 361.18 重点勘查区煤 2 1

KZ04 娄烦铝土矿重点勘查区太原部分59.72 重点勘查区铝土矿 1 2

KZ05 岚县—娄烦铁矿重点勘查区太原部分195.87 重点勘查区铁矿 3 2

KZ06 古交铁矿重点勘查区太原部分175.42 重点勘查区铁矿7 1

KZ07 阳曲县东黄水-凌井店北水泥用灰岩、熔剂灰岩重点勘查区太原部

分 335.72 重点勘查区熔剂灰岩、水泥用灰岩 0 1 KZ08 古交市岔口乡石英岩重点勘查区 10 重点勘查

区石英岩 0

KZ09 古交市岔口乡神堂坪长石石英辉绿岩重点勘查区 41 重点勘查区辉绿岩、长石、石英0

KZ10 娄烦县娄烦镇凤凰长石石英重点勘查区 18 重点勘查区长石、石

英 1

KZ11 阳曲县大孟镇水泥用灰岩重点勘查区 25 重点勘查

区水泥用灰岩 0

KZ12 阳曲县北小店乡花岗岩重点勘查区22 重点勘查区花岗石 0

3.禁止勘查区

禁止勘查区是规划期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殊功能区的要求,禁止开展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区域。规划期内,天龙山自然保护区、汾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凌井沟自然保护区、云顶山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汾河主河道、一库、二库、晋阳湖等常水位以上的泄洪滞洪区,泉域一级保护区、城乡供水水源地、引黄工程输水干线两侧各20米范围内等禁止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禁止在晋祠-天龙山(龙山、太山、蒙山)、崛围山风景名胜区、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质遗迹(公园)、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汾河上游干流两侧岸边以外500m范围、重要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禁止勘查区内,禁止开展矿产资源勘查活动(不包括水资源、地热能和国家出资开展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太原市矿产资源禁止勘查分区表

分区编号分区名称分区面积勘查分区类别主要矿种已设探矿权数量规划设置探矿权数量

KJ01 云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230.29 禁止勘查区

KJ02 汾河上游省级自然保护区428 禁止勘查区

KJ03 凌井沟省级自然保护区 249.2 禁止勘查区

KJ04 天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50 禁止勘查区

KJ05 汾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汾河主河道、二库泄洪滞洪区 5.08 禁止勘查

KJ06 晋阳湖泄洪滞洪区 3.74 禁止勘查区

KJ07 汾河上游干流两侧岸边以外500m范围 4.63 禁止勘查区

4.允许勘查区

重点、禁止勘查区以外的区域为允许勘查区,允许勘查区内鼓励依法勘查。

5.勘查规划区块

为促进矿区的整体勘查和整体开发,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的要求,全市划分勘查规划区块16个(见附表10),原则上每个勘查区块内只设置1个勘查主体,其中:

煤炭(4个):杜儿坪矿区勘查规划区块、白家庄勘查规划区块、阳曲县东黄水勘查规划区块和龙泉勘查规划区块。

地热(2个):太原市省委附近地热地质勘查规划区块、小店地热地质勘查规划区块。

铁矿(3个):古交市龙庄沟北勘查规划区块、娄烦县罗家岔乡不算沟勘查规划区块、娄烦县马家庄勘查规划区块。

铝土矿(4个):娄烦新开勘查规划区块、娄烦石槽勘查规划区块、阳曲县井沟勘查规划区块、古交市河口勘查规划区块。

石膏、石灰岩(3个):阳曲东黄水石膏石灰岩勘查规划区块、安沟白云岩勘查区块、电石用石灰岩勘查区块。

推进勘查规划区块内的整装勘查,严禁将大中型储量规模的勘查规划区块划大为小、分割出让,严禁新设探矿权勘查程度低于原有工作程度。原有少部分规划区块存在多个探矿权主体的状况,要进行整合。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

积极调控煤炭、水泥用灰岩、冶镁用白云岩产能,严格按照省级铝土矿专项规划开采铝土矿,限制开采高硫煤、高灰煤、耐火粘土等矿产,禁止在耕地上开采砖瓦用粘土,禁止新建(扩建)矿山将熔剂用灰岩、电石用灰岩和冶镁用白云岩作为普通建筑石料开采。到2015年煤炭产能控制在9000万吨,产量控制在800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冶镁用白云岩产能控制在500万吨。到2020年,煤炭产能控制在9000万吨,水泥用灰岩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冶镁用白云岩产能控制在700万吨。进一步推行储量块段管理,加强储量动态监测,加强矿山企业的生产能力核定,控制超能力生产。铁矿、铝土矿和冶镁用白云岩等资源优先配置给本市在省冶金规划中重点支持发展的企业。

(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为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布局,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市划分重点、限制、禁止和允许开采区,同时根据地质勘查程度、资源开发现状、资源禀赋特点等要素,划分开采规划区块,指导采矿权设置。

1.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为资源比较集中、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条件好的地区。全市共划分西山煤炭规划矿区、岚县煤炭规划矿区(太原部分)、古交铁矿、娄烦铝土矿、阳曲县东黄水石膏石灰岩矿、曲县高村石灰岩矿、阳曲县阳店石灰岩矿等7个重点开采区。

太原市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分区表

分区编号分区名称面积(km2)开采分区类别主要矿产已设采矿权数量规划设置采矿权数量

CZ01 岚县煤炭规划矿区太原部分 140.97 重点开采区煤 6 1

CZ02 西山煤炭规划矿区太原部分 1466.48 重点开采区煤 90 4

CZ03 娄烦铝土矿重点开采区太原部分 59.72 重点开采区铝土

矿 1 1

CZ04 古交铁矿重点开采区太原部分175.42 重点开采区铁矿15 3

CZ05 阳曲县东黄水-凌井店北水泥用灰岩、熔剂灰岩重点开采区太原部分335.72 重点开采区石灰岩 2 3

CZ06 阳曲县高村石灰岩重点开采区53.39 重点开采区石灰岩 0 7 CZ07 阳曲县阳店石灰岩重点开采区36.42 重点开采区石灰岩 0 5

重点开采区是矿业开发的核心区域,新办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重点开采区准入条件,已有矿山达不到准入条件的要进行逐步整改。西山等煤炭重点开采区新建煤矿规模不得低于120万吨/年,已有小矿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70%单井规模达到90万吨/年以上,采区回采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古交铁矿重点开采区支持大型国有企业兼并整合中小矿山,走规模化、集约化的道路。娄烦铝土矿重点开采区原则上不再批

准新建(扩建)耐火粘土和高铝耐火粘土矿山,鼓励已有粘土矿山向氧化铝企业销售矿石。重点开采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采石场安全管理,优化资源开发布局。

2.限制开采区

限制开采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实行一定限制的区域。

太原市矿产资源限制开采分区表

分区编号分区名称面积(km2)开采分区类别主要矿产备注

CX01 古交市阁上林场 77.46 限制开采区所有矿种不得新建(扩建)露天矿山

CX02 镇城底林场 21.32 限制开采区所有矿种不得新建(扩建)露天矿山CX03 岔口林场35.90 限制开采区所有矿种不得新建(扩建)露天矿山

CX04 原平川林场 74.51 限制开采区所有矿种不得新建(扩建)露天矿山CX05 草庄头林场 41.98 限制开采区所有矿种不得新建(扩建)露天矿山CX06 清徐县马鬣寺周边1000米0.03 限制开采区所有矿种不得新建(扩建)露天矿山CX07 太原市6城区1415.83 限制开采区所有矿种不再新建矿山(国家和省属重点项目除外)

CX08 兰村泉域二级保护区35.81 限制开采区所有矿种严格控制矿山开采规模和开发利用强度

CX09 汾河源头至太原市尖草坪区三给村干流河岸两侧各3公里范围内 499.56 限制开采区所有矿种禁止露天开采

CX10 铁路、高速公路、省道两侧共2000m 866.73 限制开采区所有矿种禁止露天开采

规划期内,太原市六城区范围内不再新建矿山(国家和省属重点项目除外),已有采矿权到期可以依法延续,但不再进行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深度和扩大生产规模等事宜。阳曲县东山林场、阳曲县西山林场、古交市阁上林场、娄烦县汾河林场、清徐县马鬣寺(包括周边1000米以内)等重点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露天矿山,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泉域二级保护区严格控制矿山开采规模和开发利用强度,已有采矿权到期可以依法延续,但不再进行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深度和扩大生产规模等事宜。

3.禁止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省及太原市产业政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禁止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

规划期内,禁止在天龙山自然保护区、汾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凌井沟自然保护区、云顶山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汾河主河道、一库、二库、晋阳湖等常水位以上的泄洪滞洪区,泉域一级保护区、城乡供水水源地、引黄工程输水干线两侧各20米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晋祠-天龙山(龙山、太山、蒙山)、崛围山风景名胜区、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省级以上森林公园、重要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汾河源头至太原市尖草坪区三给村干流河岸两侧各3公里范围内、三给村以下干流河岸两侧各2公里内露天采矿;禁止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旅游线路两侧共2000m范围内露天采矿。

禁止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将按照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安排逐步退出。在具体措施出台前,属省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发证的按照省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属市县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发证的,规

划期内维持现状,但不得进行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深度和扩大生产规模等事宜,到期可依法延续,延

续期不超过2015年底。

太原市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分区表

分区编号分区名称面积(km2)开采分区类别主要矿产备注

CJ01 云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230.29 禁止开采区所有矿种自然保护区

CJ02 汾河上游省级自然保护区428 禁止开采区所有矿种自然保护区

CJ03 凌井沟省级自然保护区 249.2 禁止开采区所有矿种自然保护区

CJ04 天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50 禁止开采区所有矿种自然保护区CJ05 汾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汾河主河道、二库泄洪滞洪区 5.08 禁止开采

区所有矿种泄洪滞洪区

CJ06 晋阳湖泄洪滞洪区 3.74 禁止开采区所有矿种泄洪滞洪区

CJ07 兰村泉域一级保护区 4.63 禁止开采区所有矿种泉域一级保护区

4.允许开采区

重点、限制、禁止开采区以外的区域为允许开采区,新建的市县级发证矿山的矿区面积不得低于0.05km2,砖瓦用粘土矿除外。

5.开采规划区块

为促进矿区的整体开发,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的要求,全市划分开采规划区块68个(见附表12),其中:

煤炭(6个):龙泉开采规划区块、白家庄开采规划区块、西山锦富开采规划区块、西山麦地掌开采

规划区块、西山小回沟开采规划区块、焦煤集团扩区开采规划区块。

铁矿(6个):娄烦寺头尖山、古交睦联坡、郭家梁、上白泉开采规划区块、娄烦县盖家庄乡泽石村

开采规划区块、娄烦杏湾北铁矿开采规划区块。

铝土矿(1个):娄烦新开开采规划区块。

非金属矿产(55个):水泥用灰岩9个、熔剂用灰岩2个、建筑石料29个、建筑用砂1个、白云岩4个、花岗岩2个、辉绿岩1个、钾长石1个、石膏1个、大理石1个、钾长石1个、石英3个。

(三)严格新建矿山准入

规划期内,市审批发证矿种采矿权年度投放量通过市场公开出让8个以内。新建矿山要符合最低开采

规模、技术水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准入条件。

最低开采规模条件。煤炭新建矿井规模不得低于120万吨/年;铝土矿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30万吨/年以上,服务年限15年以上;铁矿最低开采规模5万吨/年以上;水泥用灰岩最低开采规模50万吨/年以上;冶镁白云岩最低开采规模10万吨/年以上。除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条件外,还须执行开采规划区块

设置的准入条件,严禁大矿小开、一证多矿(井),严禁将完整矿床(体)肢解为零星小矿开采,杜绝乱

采滥挖。

技术条件。申请煤炭开采企业,必须具备煤炭开采经验,且原有煤矿企业规模在300万吨/年以上,机械化程度达到100%;申请铝土矿开采企业,氧化铝生产能力必须达到80万吨/年;申请其它矿开采,必

须具备相应矿种规定的技术准入条件。

安全生产条件。新建矿山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验收通过。新建非金属露天矿与已有矿山间距不得小于300米,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备、设施以及井上、井下通讯设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程,应当具备供水、交通、通讯等外部条件。

环境保护条件。环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应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对可以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的资源,必须有综合开采利用方案。

(四)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 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加强在西山煤层气富集区煤层气和煤炭的综合勘查和综合开发,2015年新建矿井煤层气利用率力争达到70%。开发利用多种矿产共伴生的综合性矿床,在开发利用方案中,必须包括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的措施,并作为审批采矿权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2. 推进低品位难选冶资源开发利用

鼓励和支持尖山铁矿低品位难处理矿回收利用技术改造,提高低品位难处理铁矿回收利用率;推进贫铝土矿选矿技术攻关,促进铝土矿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煤层和薄煤层开采技术攻关,到2015年,实现矿井采区回采率薄煤层达到85%以上、中厚煤层达到80%以上、厚煤层达到75%以上。西山矿区作为国家特殊和稀缺煤类的矿区,矿井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8%,中厚煤层不低于83%,厚煤层不低于78%,同时,特殊和稀缺煤类煤矿的设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煤矿设计规范的1.2倍。铝土矿矿区开采回采率达到78%以上,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铁矿矿区开采回采率达到85%,选矿回收率达到80%以上。

3. 推进尾矿、废石等废弃物综合利用

推进矿山尾矿、废石等废弃物中有用成分的利用,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和无害化。到2015年,力争使煤矸石等大宗废弃物通过市场交易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应用,综合利用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全市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率2015年分别达到85%以上,矿井水达标排放率均达到100%,矿井水回用率达到70%以上。

五、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

开展全市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1∶2.5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和依据。重点开展西山片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建设,建立以矿山企业自主监测,定期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市、县(区)和矿山企业三级监测体系。开展市级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建设,建立监测控制点4个。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实现对我市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和监督管理。

(二)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按照“谁损毁,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推动新建(整合、扩建)矿山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非政策性关闭、资源整合等情形,矿区范围缩小和进行置换的矿山,要积极落实原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不得逃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闭坑矿山、废弃矿山(矿井)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等治理责任主体已灭失或不明的,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等多渠道资金投入治理工作,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对于历史遗留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的环境综合治理以国家投资为主,对其它矿山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区,以争取省级矿业权价款、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作为主要投资渠道,市、县政府配套部分资金。到2015年,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35%,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30%。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45%,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40%。

(三)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

以西山煤炭规划矿区为太原市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兼顾西山综合整治、汾河流域治理建设等需要,统筹考虑严重影响到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公路交通、国家重大工程实施、矿山公园建设的重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部署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10项,加大闭坑矿山、废弃矿山(矿井)、政策性关闭矿山和国有老矿山历史遗留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力度,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矿山公园建设、生态建设相结合,集中解决重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使治理后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更加显著。

六、未编各县矿产资源规划主要内容

(一)清徐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1.深化煤炭资源开发利用

深化县域内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积极推进重组煤矿改扩建进程,科学配置煤炭资源,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推动煤炭、化工企业联合重组,到2015年全县地方监管煤矿的产能控制在1290万吨。积极推动粉煤灰、煤矸石、煤矿瓦斯综合利用。

2.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调整

禁止在汾河滞洪区,以及清源文庙、狐突庙、严香寺(都沟石窟)、香岩寺、尧庙、清泉寺、文殊石塔(含梵宇寺)、宝梵寺、寿宁寺(含过街乐台)、徐沟城隍庙和文庙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旅游线路两侧2000m范围内新建(扩建)露天矿山。严格限制北部山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采矿规模和强度,原则上规划期间不再进行扩大矿区范围和扩大生产规模等事宜。

严格按照开采规划区块指导全县非金属采矿权的合理设置,涉及新建(扩建)、调整合并、避让搬迁非金属矿山的采矿权设置,应符合开采规划区块,确保实现矿山布局合理,矿山生产安全有保障的管理目标。

3.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按照以人为本,经济合理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县域内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六段地滑坡工程治理、黑岔村滑坡工程治理、圪垛村地裂缝地质灾害治理和太平庄村地裂缝地质灾害治理等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县(区)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和群策群防网络。加强对重点矿区1∶2.5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阳曲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1.推动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加强县域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鼓励冶镁白云岩勘查,积极引导煤炭、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等矿产资源的勘查。严格审查重点勘查区范围内新设勘查项目,努力实现找矿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设置最低生产规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熔剂用灰岩新建矿山原则上不低于40万吨/年,白云岩不低于20万吨/年。具备增扩资源条件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水泥用灰岩矿、熔剂用灰岩矿保有资源储量原则上应不少于500万吨,白云岩矿资源储量原则上应不少于300万吨。其它矿种最低生产规模不低于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2.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调整

禁止在凌井沟自然保护区、小五台风景区、阪泉山,以及三藏寺、悬泉寺、青龙古镇等景点周边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不二寺、帖木儿塔、辛庄开化寺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阳曲东、西山林场新建(扩建)矿山,禁止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旅游线路两侧2000m范围内新建(扩建)露天矿山。严格限制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采矿规模和强度,原则上规划期间不再进行扩大矿区范围和扩大生产规模等事宜。

对采矿权设置密度较高,矿山企业间距不足300米的非煤露天矿进行调整合并,对于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占用矿产资源需要异地选址搬迁的矿山,重新选址,合理避让搬迁。设置开采规划区块,指导全县非

金属采矿权的合理设置,涉及新建(扩建)、调整合并、避让搬迁非金属矿山的采矿权设置,应符合开采规划区块,确保实现矿山布局合理,矿山生产安全有保障的管理目标。

规划期内,全县设置非金属资源开采规划区块45个,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26个、水泥用灰岩7个、白云岩4个、熔剂用灰岩2个、辉绿岩1个、钾长石1个、花岗岩2个、建筑用砂1个,石膏1个。

3.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按照以人为本、经济合理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县域内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西凌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县(区)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和群策群防网络。加强对重点矿区1∶2.5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娄烦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1.深化矿产资源资源勘查开发利用

加强对娄烦天池店—交城古洞道铁铜金矿远景调查、娄烦米峪—交城横尖铁铜金矿远景调查和方山马坊—娄烦社交曲铁铜金矿远景调查等资源远景调查项目等省属重点调查评价项目的监督管理,推动煤炭、铁、铝土矿、长石、石英等资源的勘查,积极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县域内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进一步推进整装勘查,努力实现找矿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深化县域内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积极推进重组煤矿、铁矿和非金属矿的改扩建进程。严格控制矿山企业数量,到2015年全县地方监管煤矿的产能控制在690万吨,为探索走出省城水源地发展的新路子奠定基础。积极推动粉煤灰、煤矸石、煤矿瓦斯综合利用。

2.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调整

禁止在云顶山自然保护区、汾河水库上游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汾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山城峁遗址、高君宇故居、娄烦古城遗址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旅游线路两侧2000m范围内,以及汾河林场新建(扩建)露天矿山。严格限制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采矿规模和强度,原则上规划期间不再进行扩大矿区范围和扩大生产规模等事宜。

对采矿权设置密度较高,矿山企业间距不足300米的非煤露天矿进行调整合并,对于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占用矿产资源需要异地选址搬迁的矿山,重新选址,合理避让搬迁。设置开采规划区块,指导全县非金属采矿权的合理设置,涉及新建(扩建)、调整合并、避让搬迁非金属矿山的采矿权设置,应符合开采规划区块,确保实现矿山布局合理,安全保障的管理目标。

规划期内,全县设置非金属矿产开采规划区块6个,其中,水泥用灰岩1个、石英矿1个、大理石1个、建筑石料3个。

3.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按照以人为本,经济合理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县域内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县(区)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建设,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和群策群防网络。加强对重点矿区1∶2.5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和责任考核体系

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审批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将实施管理纳入管理目标体系中,制定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二)严格落实规划重要指标的年度实施计划

积极探索建立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制度,按照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年度市场情况制定的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将规划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和地区,确保规划目标落到实处。将国家和省对矿产资源领域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要求,通过年度计划的方式进行调控和执行,提出包括总量控制的矿种及开采总量的年度调控意见、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探矿权采矿权年度投放数量意见、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年度任务等。

(三)建设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市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以及实施矿业权审查、规划分区管理、规划成果管理、查询统计、分析和输出、辅助决策和评价功能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勘查区与开采区设置、变化、矿产资源储量增减和资源利用水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动态变化情况,并能及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对有关内容进行充实更新,实现信息共享,为社会公众服务,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解决规划实施中产生的问题。

(四)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年度评估和中期评估,对规划执行效果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做出分析评价,并针对环境变化和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调整和修订意见。

(五)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审查制度

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采、保护项目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申请、审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必须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认真做好规划审查,提出规划意见。同时要服从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严格审查矿业权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充分发挥规划在规范矿业权市场中的重要作用。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六)加强规划宣传

通过公示、媒体、座谈会以及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规划的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按规划审批矿权的结果等,广泛听取不同利益阶层的意见,并接受群众监督,使政府决策更加公开化、透明化和民主化,促进政府部门公正执法,制约和避免各种违反规划行为的发生。

《太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年)编制说明

一、规划修编概况

(一)规划修编背景

2006年11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正式启动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2008年12月2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明确了新时期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方针政策和主要任务。2011年6月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进一步落实了全国规划下达的任务,并对各地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太原市是山西省省会城市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的重工业城市,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太原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护资源环境与保障发展的矛盾一直比较突出。《太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自批准实施以来,在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方针和产业政策,保护资源,促进矿产节约综合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全球化背景下国际产业向国内中西部地区纵深推进,以及国内东中西部产业战略调整和区域分工协作步伐的不断加快,太原市进入了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工业化、城镇化和区域一体化进程进入快速发展轨道,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管理有了新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在国家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指引下,

山西省和太原市政府大力推进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矿产资源开发规模、结构、布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规划已不能满足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为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和《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省级规划)提出的新要求,同时也为适应太原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科学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太原市于2011年8月印发了《<太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年)>编制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

(二)规划编制组织与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政策和要求,准确抓住太原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特点和问题,全面把握新时期资源利用与管理的形势,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太原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多方面力量,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确保了规划成果的顺利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形成过程共分4个阶段进行:规划编制组织准备阶段、规划基础研究阶段、规划初稿协调论证阶段、规划征求意见稿成果编制阶段。

1.编制组织准备

2011年9月太原市市政府成立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文物局、安监局、市煤炭局等有关单位和十县(市、区)政府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对规划修编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负责部署、推进规划编制中的具体事务。通过项目招投标,确定国土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承担太原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工作。

2.基础研究阶段

2011年8月-2012年1月,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11〕499号),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工作人员和有关技术单位,广泛收集与矿产资源开发相关的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发展资料和历年矿产资源开发资料,开展上轮规划实施情况回顾、部门和行业用矿需求调查等规划前期调研,并按有关要求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完成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太原市煤炭铁及铝土矿等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研究、太原市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研究等3个专题,为规划编制做好前期调研支持。

3.规划征求意见稿协调论证阶段

2011年8月-2012年6月,规划技术承担单位在规划前期研究成果基础上,深化对太原市矿产资源特点、问题的总结,加强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研究判断和有关矿产资源需求的预测分析,综合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下达的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确定太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原则、目标和战略方针。围绕规划目标,开展矿产资源结构和布局的优化分析和综合平衡,提出各类矿产资源规模结构调控方案和主要矿业开发的空间布局方案,完善与矿产资源规划配套的主要措施或行动计划,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6区、3县和1市,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煤炭工业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市林业局等多家单位的意见。

4.专家论证,形成送审稿阶段

2012年9月,充分吸收采纳各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论证会,对《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并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

(三)规划范围、期限和依据

1.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4)《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5)《山西省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2006-2020年)》;

(6)《山西省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06-2020年)》;

(7)《山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年)》;

(8)《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9)《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10年。

规划期:2011-2015年,展望到2020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太原市行政辖区,国土面积6909平方公里。包括6区3县1个县级市,具体包括:迎泽区、小店区、晋源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

二、规划基本思路

(一)规划思路

《规划》编制紧密结合山西省和太原市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需求,明确太原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目标与任务。

编制组在总结和吸收首轮规划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矿产资源规划面临的形势,根据矿产资源管理的需要编制《山西省太原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围绕太原市“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指导思想,以矿产资源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作为主攻方向,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线,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注重保护、科技创新,力争将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任务和重要环节在规划中得到体现,切实增强规划在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提供重要依据。

《规划》包括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古交市矿产资源规划的主要内容、清徐县矿产资源规划的主要内容、阳曲县矿产资源规划的主要内容、娄烦县矿产资源规划的主要内容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十方面的内容。

(二)规划主要特点

《规划》的主要特点是增强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提高了规划的深度和可操作性,突出了规划重点并体现太原市的矿产资源特色,将古交市、娄烦县、阳曲县、清徐县的矿产资源规划纳入了总体规划中,做到了相关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统筹,协调了各种关系,规划的编制坚持了“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

(三)规划主要目标

1.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提高后备资源储量

重点支持煤、铁、铝土矿、白云岩、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等矿产的商业性勘查,优先出让探矿权,新增一批资源储量,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2.主要矿产开采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更趋合理

到2015年,煤炭总产能控制在9000万吨左右,产量控制在8000万吨,新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铝土矿严格按照省级铝土矿专项规划向氧化铝企业配置资源;水泥用灰岩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左右。

其他矿种新建矿山严格执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制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等准入条件,科学设置矿权。矿产品产业链和产品链进一步延长,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进一步增加。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15年,煤炭矿井采区回采率要求薄煤层达到85%以上,中厚煤层达到80%以上,厚煤层达到75%以上,原煤洗选加工率达到80%,煤层气利用率达到70%,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85%。铝土矿矿区开采回采率达到78%以上,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铁矿矿区开采回采率达到85%,选矿回收率达到80%以上。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取得重大进展

开展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全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专项调查,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基本查清。初步建立起市、县(区)和矿山企业三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完成1处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建设。新建和生产矿山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建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按照治理方案全面复垦毁损土地,到2015年,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35%,废弃土地复垦率达到30%以上。

三、规划指标确定的依据

(一)勘查指标的确定

全市非煤资源勘查工作相对较少,特别是非金属矿山,提交的勘查成果工作程度低,新增查明资源储量少,储采比下降,按照现有矿山生产能力,主要非金属矿产静态保障年限普遍不高(表1),水泥用灰岩为20年、熔剂用灰岩为21年、白云岩为25年。后备资源储量少并非资源禀赋不好,主要是非金属矿产地质勘查长期欠账较多,勘查程度底,家底不清,可供新建矿山的高级别储量不足,急需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因此,确定煤、铁、铝土矿、白云岩、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为重点勘查矿种,优先出让探矿权,新增一批能源和非能源矿产资源储量,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太原市主要矿产资源静态保障年限表

序号矿种单位保有资源储量生产规模静态保障年限

1 煤炭亿吨162.4 0.8 203

2 铁矿万吨40779.1 945 43

3 铝土矿万吨2620.8 30 87

4 水泥用灰岩万吨10500.7 512.6 20

5 熔剂用灰岩万吨8837.7 425 21

6 白云岩万吨862.

7 34 25

7 石膏万吨6031.3 46 131

8 长石万吨234.1 1.5 156

9 脉石英万吨89.48 8.5 11

(二)总量调控指标的确定

根据《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15年,煤炭控制在8000万吨以内”、“到2015年,水泥产能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和“到2015年,镁合金及深加工生产能力达到25万吨”等目标,从产业上游提前介入,积极主动服务,并与相关委、局协调沟通,提出“到2015年,煤炭产能控制在9000万吨以内,产量控制在8000万吨,水泥用灰岩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左右,冶镁用白云岩控制在500万吨”的目标。

1.水泥用灰岩产能指标=水泥产能指标×1.5;

按照太原市目前的水泥生产工艺和矿石质量,平均每3吨水泥用灰岩能生产2吨的水泥。

2.冶镁用白云的控制指标=原镁产能控制指标×1.4×13;

根据消耗定额(碳化法),每吨氧化镁消耗白云岩(MgO>20%)约13t。

2020年,煤炭、水泥用灰岩和冶镁白云岩的总量调控指标为在2015年的基础上略有增长。

基于目前全市煤炭差能已经接近8000万吨的情况,各县(市)2015年煤炭产能总量调控指标基本为现有产能。

(三)节约与综合利用指标的确定

根据《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要求,“煤炭矿井采区回采率要求薄煤层达到85%以上,中厚煤层达到80%以上,厚煤层达到75%以上,原煤洗选加工率达到80%,煤层气利用率达到70%,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85%。铝土矿矿区开采回采率达到78%以上,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铁矿矿区开采回采率达到85%,选矿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四)新建矿山准入条件的确定

根据《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要求,“三大基地范围的整装煤田,新建矿井规模不得低于120万吨/年。铝土矿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10万吨/年以上;铁矿最低开采规模5万吨/年以上;水泥用灰岩最低开采规模50万吨/年以上,冶镁白云岩最低开采规模10万吨/年以上(详见附表)。除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条件外,还须执行开采规划区块设置的准入条件,严禁大矿小开、一证多矿(井),严禁将完整矿床(体)肢解为零星小矿开采,杜绝乱采滥挖。”

四、《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编制《规划》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出预防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使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的环境问题降低至最小,使矿产开采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能协调发展。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矿产资源规划环评主要考虑规划实施后的生态影响、景观影响和社会经济影响。因此,规划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评价成为矿产资源规划环评的主要内容。

针对矿产资源规划时间跨度大、生态影响深远、社会经济影响大的特点,矿产资源规划环评的重点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合理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包括识别规划目标、指标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拟定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二是规划合理性分析:主要分析拟议的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三是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预测和评价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分析与预测评价

太原市矿产资源丰富,能源矿产以煤炭为主,金属矿产以铁为主,非金属矿产以石膏、灰岩为主。由于矿山开采活动造成的地裂缝、地面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较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我市从多方面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从2000年起,我省实行了新建、改扩建矿山企业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01年1月1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11年5月我市以人大立法形式出台了《太原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创设了有效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的新模式,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欠新账提供了可靠保证。

2010年完成了《太原东西山煤炭集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调查与评估报告》大致摸清了我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太原市近几年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较为重视,截止2010年,共投入资金1.49亿元,对西山一带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了治理,治理面积约2.25平方公里。此外,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在2009年对古交的矾石沟进行了地质环境治理,太原市各级政府还通过建生态园、森林公园进行地质环境治理。利用矿山地质遗迹,初步建设了太原西山国家矿山公园。

在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我省已在全国第一家建立煤炭工业发展基金、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煤矿转产发展资金这样一些制度,第一家建立起了煤炭开采事前防范、过程控制和事后处置的生态环境保护模式。并且在我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和《山西省煤炭开

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并在2010年获批资源综改区,这些政策措施大力促进了全省、全市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三)《规划》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评价

1.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对煤炭、水泥用灰岩、冶镁用白云岩等矿种进行了严格的总量调控,确定了到2015年煤炭产能控制在9000万吨,产量控制在8000万吨,水泥用灰岩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冶镁用白云岩产能控制在500万吨的目标。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得到控制,对环境的总体扰动相应的控制在了一定范围和规模,即保障了资源开发的有序进行和健康发展,又促进了资源与环境的和谐。

2.划定了规划分区

《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划定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禁止区、限制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重点区。

结合太原实际,禁止在国家、省及太原市产业政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禁止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进行开采矿产资源。规划期内,禁止在天龙山自然保护区、汾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凌井沟自然保护区、云顶山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汾河主河道、一库、二库、晋阳湖等常水位以上的泄洪滞洪区,泉域一级保护区、城乡供水水源地、引黄工程输水干线两侧各20米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晋祠-天龙山(龙山、太山、蒙山)、崛围山风景名胜区、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省级以上森林公园、重要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汾河源头至太原市尖草坪区三给村干流河岸两侧各3公里范围内、三给村以下干流河岸两侧各2公里内露天采矿;禁止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旅游线路两侧共2000m范围内露天采矿。

规划期内,太原市六城区范围内不再新建矿山(国家和省属重点项目除外),已有采矿权到期可以依法延续,但不再进行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深度和扩大生产规模等事宜。阳曲县东山林场、阳曲县西山林场、古交市阁上林场、娄烦县汾河林场、清徐县马鬣寺(包括周边1000米以内)等重点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露天矿山,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泉域二级保护区严格控制矿山开采规模和开发利用强度,已有采矿权到期可以依法延续,但不再进行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深度和扩大生产规模等事宜。

3.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

以西山煤炭规划矿区为太原市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兼顾西山综合整治、汾河流域治理建设等需要,统筹考虑严重影响到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国家重大工程实施、矿山公园建设的重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部署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10项,加大闭坑矿山、废弃矿山(矿井)、政策性关闭矿山和国有老矿山历史遗留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力度,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矿山公园建设、生态建设相结合,集中解决重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使治理后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更加显著。

开展全市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1∶2.5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和依据。重点开展西山片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建设,建立以矿山企业自主监测,定期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市、县(区)和矿山企业三级监测体系。开展市级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建设,建立监测控制点4个。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实现对我市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和监督管理。到2015年,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35%,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30%。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45%,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40%。

(四)《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新一轮《太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坚持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而且将环境保护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此外,矿山布局基本合理,年开采量适中,矿山开采的各项预防措施得力,与太原市已经出台的相关行业规划总体协调,对环境保护目标区等没有大的冲突和直接影响,环境保护和减缓措施有力得当,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规划》的根本目标是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实际,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统筹兼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限、有序、有偿”开发,达到“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因此,本《规划》目标是合理的,与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相一致。

五、与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衔接情况

(一)与《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衔接情况

《规划》在指导思想、规划目标、总量调控、开发布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重点区域等方面,结合太原市的实际情况充分与《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进行了衔接。完全落实了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

(二)与其它规划的衔接情况

本规划是在对首轮《山西省太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的基础上,为满足太原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部门对二轮规划的编制要求来进行的。同时紧紧结合《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太原市煤炭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太原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以及《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山西省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06-2020年)》等规划,在主要内容上基本衔接,同时对与形势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基础数据

1.资源储量

规划中使用的煤、铁、铝土矿等3个矿种资源储量数据来源于全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其它非金属矿产资源储量数据来源于《山西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2008年)》,地热资源的相关数据来源于《太原市地热资源调查评价报告(2005年)》。

2.探矿权、采矿权及矿山数量

探矿权数据来源于2009年储量核查;煤炭采矿权数据由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和太原市国土局、《太原市煤炭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数据相互对照整理,非煤采矿权数据来源于太原市国土局。截至2010年底,太原市有效探矿权数量为5个;截至2010底,全市共保留非煤矿山114座,其中,属于省级发证的33座、市级发证的61座、县级发证的20座。

3.2010年开发利用情况

煤炭的开发利用和节约与综合利用数据来自《太原市煤炭“十二五”规划》;铁矿、铝土矿开发利用和节约与综合利用数据来自《太原市非煤矿山进一步整合方案》;非金属数据来自太原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规划分区原则

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本轮规划划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区、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和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又具体划分为重点勘查区、允许勘查区和禁止勘查区,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又具体划分为重点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允许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区

根据太原市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方面的职能,一是落实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的目标与任务,二是服务和监督管理国家及山西省落在太原市域内的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积极推进以铁、铜、金为重点,娄烦天池店—交城古洞道和娄烦米峪—交城横尖地区的矿产资源远景调查。

2、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

(1)重点勘查区

重点勘查区是在规划期内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地区划定的重点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区域,包括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和外围等具有

新济宁,看北湖

新济宁,看北湖 济宁城市总体规划图,滨湖城市中心即为北湖新区所处位置。 北湖新区规划效果图 已经建成的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左)、奥体中心(右) 本报记者郭利民于国鹏 刚入秋的天气,热得还像夏天。暑假一开学就要升五年级的马海奇,假期里从鱼台来济宁串亲戚,跟着大人来到北湖景区游玩,湖、岛、花、树,优美的景色让他兴奋不已,尤其可以和小伙伴在湖边嬉水,更让他流连忘返。 正在建设中的北湖景区,计划今年国庆节正式对公众开放。整个景区面积20.3平方公里,其中北湖湖面

就占8.9平方公里,而整个北湖新区规划控制面积则达到了433.8平方公里。浩渺的北湖,广阔的湿地,水色山光,荷塘苇荡,光凭想像也会感觉美不胜收。 北湖景区属济宁市北湖新区打造的生态景观区。“生态宜居新城”,正是北湖新区的城市定位之一,这里也将成为济宁的城市未来主中心。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振川说:“北湖开发不仅是城市建设问题,更是发展战略问题。” 大气魄的决策,大手笔的布局,济宁市开发建设北湖新区,写下了这座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华彩一笔,更承载着城市未来影响力和辐射力进一步提升的巨大希望。 顺势布局―― 北湖新区这个新平台,不只是城市外延和老城区的简单拓展,它的开发建设着眼于突破资源型城市发展瓶颈,通过“全面转型”赋予城市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尹营村居民尹大妈每天都会看到北湖新区的新变化,通畅宽阔的马路修起来,各种功能先进的设施逐渐成形。“变化太大了,俺这里是越来越漂亮,生活越来越方便了。” 受益于北湖新区的开发建设,尹大妈家住进尹营村回迁安置房里,这里有四栋小高层。原来,村边是一条狭窄的土路;现在,扩建延伸成一条大马路,取名济安桥路,平整宽阔、快捷方便,绿化景观也非常漂亮。尹大妈说:“看着就舒心。” 济安桥路是北湖新区“七纵七横”路网中的“七纵”之一。建成后的现代化路网,实现与老城区有机对接的同时,不仅勾连起整座新城,也大致分隔出新城的四大功能片区。根据北湖新区的整体城市规划,围绕新开挖延伸入城的北湖湾,将形成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体教育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四个功能区,各功能区既各有所侧重,又相互联系相互支撑,为济宁市的未来发展搭建起一个充满想像力的崭新平台。 前瞻思考、科学谋划,才能保证率先发展、跨越式发展。功能定位为“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生态宜居新城”的北湖新区这个新平台,不只是城市外延和老城区的简单拓展,它的开发建设着眼于突破资源型城市发展瓶颈,通过“全面转型”赋予城市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因此,它的整体规划建设因地制宜、顺势布局的同时,又开阔视野扩大格局,与全省乃至国家层面上的战略发展布局相呼应。 认识的高度,决定着行动的力度。新城建设正在扎实快速推进。与已经基本建成的北湖景区相比,文体教育中心区渐具规模,济宁医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等新校区都已于去年投入使用。从空间鸟瞰,济宁医学院新校园错落有致的建筑组合起来,轮廓形同一个“细胞核”,形象体现出这所学院的学术特征。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新校园内,绿树成荫、蝉鸣悦耳,图书馆楼、实训楼时尚大气。市民路春蕾来到这里,禁不住感叹:“耳目一新,这才是大学应有的气质。”同在文教区内的,还有紧张建设中的济宁一中等新校区。济宁一中始建于1902年,曾培养出乔羽等著名校友。“明年,我们将在这里举行110周年校庆。”学校负责人介绍说。 一批设计新颖、功能齐全的标志性建筑已经拔地而起,呈现出新城“生态、典雅、现代、大气”的鲜明特点。作为第23届省运会主体育场的“小鸟巢”,已经进入内部装修阶段,工人们正忙着安装座椅等收尾工作。济宁是2014年省运会承办城市,赛事主要安排在北湖新区举行。开幕式和田径赛事将在“小鸟巢”内将举行。小鸟巢”周围,未来还将镶嵌上三颗“宝石”。综合体育馆、游泳跳水馆、射击射箭馆,形似“宝石”,红、橙、蓝三色,将共同烘托起时尚、大气的新城风貌。

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政府令第27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令 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政府令第27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令 第27号 《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于2002年9月10日太原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2月30日太原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改,现予发布。 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太原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的规划 管理。其它四县(市)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应参照执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类专门性用地项目规划应符合已颁布的各类专业技术规范及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标准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分类,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城市分区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分类和本规定表一确定的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执行。 凡表一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可以由市规划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意见,按法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同)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筑用地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 成片开发地区的详细规划,应先确定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地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可参照本规定表二和表三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建筑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高、多层居住建筑用地和高、多层公共建筑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中已确定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批准详细规划的,应当编制总平面规划,经批准后实施。其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按表二的规定执行,其容积率控制指标应按表三规定的指标折减。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说明 银川,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中国西北璀璨的明珠。 巍巍贺兰山,漫漫黄河水。秀美富饶的塞上湖城,不仅用千古文明、多元文化,支撑着银川不断发展的辉煌。如今,更因为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二五”规划宏图的实施,拉开了更高发展的序幕。 一、规划范围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全长17.5公里,是城市南北向新主干。主轴南段起点在五里台,现状是宁安大街,北段终点在元宝湖,现状位于万寿路。 二、规划依据 《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 《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三、规划理念 银川城市中轴线以“多彩银川”作为规划理念,不仅表达了银川城市人文生命序列空间的规划诉求,更加体现出“贺兰岿然、长河不息” 的城市精神之魂。 三、规划结构 “多彩银川”城市中轴的规划结构,分为一轴一心,三廊五段,九大节点。 按照城市人文生命序列中轴线由南向北分为历史银川、风情银川、和谐银川、开放银川和未来银川五段。历史银川是表达银川千年人文的底蕴,风情银川是反映银川民俗民风珍贵遗产,和谐银川是打造银川最靓丽的窗口,开放银川是创新银川城市精神的新亮点,而未来银川,则是进一步展示银川可持续发展的新辉煌。 九个城市节点分别为塞上明珠、银川民风、文化中心、城市中央、市民中心、塞上西湖、中阿论坛、北部新城、月坛金凤。中轴线上的主要建筑有历史文化公园、英贤祠、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宁夏民风街、银川青少年宫、宝鼎广场、宁夏歌剧院、银川图书馆、宁夏博物馆、三馆两中心、曾杏绯艺术馆、中阿论坛、宁夏移民博物馆、人文亭阁等。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通过集中考虑设置和完善一批大型文化空间,城市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人文的精神所向,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和开放性城市旅游价值,同时向全中国及世界人民展示着银川城市人文生命序列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说明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是新形势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适应我市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做出的战略性选择;是通过对城市空间布局的统筹规划确保实现城市发展战略和建设目标的协调统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性举措。 城市总体规划是调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优化城市发展布局、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形势。“十一五”时期,山东省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出现新的变化,济宁所依托的发展格局有明显调整,2008年2月省政府出台的《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规划》,将鲁南经济带作为重点开发区域,以枣庄、济宁为主体建立运河经济区,发挥京杭运河的功能,大力发展运河经济。济宁作为历史上管理运河航运的督府,需要大力弘扬运河文化,依托曲邹济三处历史文化名城实体和对泗水、峄山、九龙山等景观资源的利用,充分挖掘城市发展的文化带动力,打造城市品牌,参与区域竞争。同时,多个重大设施在济宁地域相继落户,包括济宁曲阜机场、济徐高速公路、济宁北湖旅游度假区、京沪高速铁路等,提供了影响济宁市城镇空间布局的新的作用要素,需要重新审视济宁市的区域地位和作用。 人地矛盾突出,城市发展受限。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区人口急剧膨胀,城市发展空间明显不足,大大制约了我市的城市化进程,迫切需要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模作出科学合理的预测。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城区“东拓西跨南联北延”发展战略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中心突破、组群发展、城乡统筹、梯次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和“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水城风貌、生态宜居”城市发展定位,为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拉开城市框架,促进城市发展新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按照新的发展战略和城市定位,《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济宁现有发展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从外延式、资源粗放消耗型模式转变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内涵式、

金乡总体规划说明书

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说明书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本次规划修编的背景及动因 一、宏观背景: 1、党的十六大在全面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明确地提出了我国新世纪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特别是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 2、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五个统筹。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是城市规划的紧迫任务。 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对城市规划提出的新的课题。 二、中观背景: 1、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加快山东省城市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要求,各市、县都开始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金乡县应从经济和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 2、山东省根据本省实际编制了《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济宁都市区规划》,济宁市也编制完成了《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这将对金乡的建设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金乡县需要以区域的观点重新评价和认识自身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入到区域合作和竞争中去,争取和寻求有利的区域地位。 三、微观背景: 1、金乡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标志着金乡县即将进入加速城市化阶段。因此,需要探求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快速城市化道路。金乡县发展战略的调整,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规模和布局迫切需要调整。 2、《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年)》编制以来,金乡县的社会、经济、环境有了较大的变化,同时,城市的用地发展已突破原有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的发展的局限性日益突出,现有用地范围已不能适应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金乡县需要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统一考虑城市用地的布局与发展。 3、金乡县经济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城市的主要经济增长点,对城市有很大的拉动作用,使城市适度向北发展成为可能。 4、金乡县城南部和北部压煤的问题极大的制约了城市向南和向北发展,需要重新确立城市的主要发展方向。 以上这一切都迫切需要对金乡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以适应当前的城市发展和建设需求。 第二节本次规划修编的技术路线 通过对目前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宏观背景、中观背景的认知,反思上版总体规

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XX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XX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八月

目录 一、总则 (1) (一)编制的依据 (1) (二)指导思想 (1) (三)基本原则 (2) (四)规划定位、期限及适用范围 (3) 二、规划背景 (4) (一)矿产资源特点及优势矿产 (4) (二)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7) (三)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 (12) (四)社会经济背景 (14) 三、规划目标 (15) (一)总体目标 (15) (二)2016—2020年规划目标 (15) (三)2021—2025展望期目标 (19) 四、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矿产资源勘查 (20) (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矿种 (20) (二)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20) (三)矿产资源勘查 (22) (四)勘查准入条件和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矿 (28) 五、矿产资源总量调控、开发利用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 (32) (一)调控开采总量 (32) (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 (33)

(三)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40) (四)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和开采规划区块 (42) 六、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44) (一)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向 (45)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点示范工程研究项目 (47) (三)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保证措施 (47) 七、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48) (一)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布局 (48)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重点治理工程 (51) (三)矿山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53) 八、规划实施和保证措施 (55) (一)完善规划体系 (56) (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56) (三)推进科技创新和重大项目实施 (58) (四)加强规划基础建设 (58)

重庆:资源状况与产业优势

资源是工业化的基础,工业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城市化的先导,只有工业化才能有效转换农村剩余劳动力,才能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查请资源家底,选择优势资源,发展优势产业,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要途径。我市拥有较丰富的自然资源,西部大开发很大程度上是对资源的开发利用。从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来看,我国经济发展重心逐渐西移,西部将成为我国二十一世纪能源和原材料的接替区,这将极大地带动我市资源的开发利用,转化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如何在搞好生态环境建设的同时,发挥比较优势,科学合理地加快资源开发利用的步伐,事关西部大开发的成败,是实现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一、资源状况(一)矿产资源经过40余年的地质勘查,重庆市已发现矿产81种,已探明储量的38种,其中在全国排前10位的有14种,依次为石英砂岩、毒重石(第一位)、岩盐(第二位)、汞(第三位)、锶(第五位)、锰(第五位)、铝土矿(第六位)、滑石、耐火粘土(第八位)、水泥配料泥岩(第十位)。此外,重庆的天然气、煤(煤层气)、石膏、粉石英等高效益非金属矿产资源也十分丰富。根据目前矿产品市场的供求关系、价格以及探明矿种的开发利用现状,其中天然气、煤(煤层气)、锰、汞、锶、钡、白云岩、石灰岩等具有现实资源优势;铂族金属、硫铁矿、粘土矿、石膏、粉石英、岩盐及滑石等具有潜在经济优势。截止1998年底,重庆市矿产保有储量潜在价值达2915.57亿元,加工增值可达万亿元以上。保有储量潜在价值在l00亿元以上的有:煤1031.01亿元;岩盐706.55亿元;石膏441.97亿元;水泥灰岩301亿元;天然气160.02亿元,5种矿产保有储量潜在价值合计达2640.53亿元,占全市保有储量潜在价值总值的90%。(二)旅游资源我市山川秀美,历史文化厚重,自然景观奇特,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其旅游资源分布广泛,种类齐全,个性鲜明,地方特色浓郁,是我国旅游资源最丰富的省、市之一。在整个西部地区,比较优势十分突出。据调查统计,全市现有各类旅游景点300余处,旅游景区45处。既有闻名遐迹的山水画廊--长江三峡,又有蜚声中外的大足石刻,享誉全国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巴渝文化、大后方抗战文化、三峡文化、三国文化、山城都市文化荟萃一炉,异彩纷呈,赋予了重庆旅游资源精深的文化内涵和较高的知名度。目前,长江三峡、江津四面山、缙云山、南川金佛山已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巫山龙骨坡古猿人遗址、大足石刻、涪陵白鹤梁水文碑林、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歌乐山烈士陵园、合川钓鱼城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上两大类型旅游资源构成了重庆市旅游资源的主体,它们的区域分布及空间组合构成了重庆市一个中心、一条主线、八大旅游特色区的旅游资源分布格局。(三)水能资源我市水资源较丰富。据统计,地表水资源总量达536.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达149亿立方米。过境水资源总量4005亿立方米。丰富的水资源,为重庆的水电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据分析表明,除三峡电站外,重庆市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388万千瓦,其中可开发的水能资源76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可达650万千瓦,占可开采水能资源总量的85.5%。全市已建大小水电站1000余座,装机容量61.9万千瓦,占全市可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总量的8.14%,开发利用潜力较大。我市水能资源主要分布在长寿、合川、江律、英江、钢梁等县(市),水能资源为278.69万千瓦。其次为彭水、武隆、酉阳、秀山、丰都、万州、奉节、巫溪水能资源411.6万千瓦。可开发利用的有289.35万千瓦。重庆水能资源的分布和矿产资源的分布具有高度的吻合性,加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走电矿结合的产业化道路,对重庆的经济振兴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empirenews.page--](四)生物资源我市生物(包括微生物)资源十分丰富,名、优、特品种多,优势较突出,开发利用潜力大,在国内外市场颇具竞争力。除种植植物4000多种和养殖动物40多种外,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分布面广,在不到全国国土面积1%的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达500种左右,水生动物达100多种,占陆生脊推动物种类的17%。在野生动物中有国家一、二级保护的珍稀濒危动物约50种。另外,还有毛皮草羽用动物、药用动物和其他有益动物以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经济价值的动物。野生植物繁多,有6000多种,其中列为国家级保护和珍稀濒危植物63种、特有和模式标本植物达47种,食用、药用、工业用等植物达2200多种。缙云山、四面山等国家、市级自然保护区从生物多样性看,堪称物种基因库,建设“天保工程”势在必行。二、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建议(一)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当前,应选择天然

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实例--银川

城市空间的集中与分散实例分析----银川 摘要:城市是有一定人口规模,并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集居地,是聚落的一种特殊形态。每个城市都具有一定的空间结构,集中与分散则是研究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一个基本视角。本文从集中与分散的角度分析城市空间的演化过程,选取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城市银川市作为实例进行分析。银川市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不同的城市空间结构,建国以来,由民国初期的“哑铃状”发展到“带状组团式”,改革开放后进行了一次大的规划,最终形成银川市“三中心并联式”的格局。在这一系列的变革中,城市空间经历了集中---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过程。 关键词:城市空间结构集中分散银川市规划 一.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 城市空间结构指的是城市物质要求在特定社会生产和生活水平以及自然环境资源多种背景下所形成的城市功能组织方式以及背后社会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等内在机制相互作用所决定的空间布局特征。集中与分散是城市空间演化中的基本表现,它们贯穿于城市发展运动的全过程,并体现于不同尺度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态的组织上。因此,集中与分散是研究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一个基本视角。 集中是城市空间的基本特征,它是城市空间演化过程中集聚与扩散等作用引力聚焦的过 程。集中的相对性决定了集中的复杂性。集中主义的代表是勒柯布西埃,他提出用城市的 三维结构来解决大城市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著名的“平行城市”方案。 分散是城市空间的一种异化现象,是对城市空间过度集中的—种反动,也是城市空间结构演化过程中的必然行为。分散的相对性只有与集中空间联系起来考察后才有真实的意义。分散的城市形态所反映的正是空间内人类活动分散化了的表征,同时也是受制于各种自然条件与环境的结果。分散主义的代表是霍华德,为了解决城市中存在的问题,他提出了田园城市理论。 集中与分散作为城市空间结构的一种状态,所反映的是空间结构内在的相互关系。集中与分散的空间运动总是在一定的人类行为动力的驱使下以或聚或散的空间表现而呈现两相依依的社会与空间关系。 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空间的演化遵循从集中—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轨迹,其中每一个阶段都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每后一个阶段也不单单是前一个阶段的简单重复。 二.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实例分析----银川 本文选取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城市银川作为实例进行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的探讨、分析。选取该城市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以银川为中心半径500公里范围内,包括内蒙古西部的阿拉善盟、巴彦淖尔盟、乌海市,陕西北部的榆林市、延安市及甘肃的庆阳地区,它们的经济、文化、商业触角均远离其本省区的核心辐射,而在这10万多平方公里、1000万人口的区域范围内,只有银川是省会城市,同时又是城市人口超70万的大城市。因此有理由认为,银川的强盛会带动在包头、太原、西安、兰州一带形成新经济三角带,在中国西部城市规划编制史上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具有可操作性。2、作者本人来自宁夏,对银川的城市发展有一定的了解,银川作为我的故乡,借这次机会可以更好的了解银川的历史发展及规划现状。 1.银川城市空间的历史演化。 1)银川古代城市空间形态为横向发展、均衡对称的矩形城廓。银川自公元前119年始建,

092济宁铁塔寺片区整治改造规划{W}

委托 济 项目名称:济宁铁塔寺片区整治改造规划 委托单位:济宁市城乡规划局 设 计单位:济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 划甲级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第()号 院 长:史衍智 研 究 员 审 定:郭庭良 研 究 员 工程负责人:王 尧 高级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 项目组成员 丁 芝 工 程 师 田冬梅 工 程 师 韩冬梅 工 程 师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汇报框架 一、项目概述 二、规划总则 三、溯源与展望 四、认知与行动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项目概述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线古槐路东侧 区位条件:位于城市历史文化轴 线古槐路东侧,处在济宁历史城区核心 部位,是济宁铁塔寺及太白楼历史文化 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有形制:“铁塔寺”原名 “崇觉寺”,又名“释迦寺”, 始建于北齐皇建元年(年),后经 历代扩建和重修,至明代形成基本格局, 铁塔寺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占地 近十七亩,由左、中、右三路组成,各 类建筑八十多楹。现仅剩铁塔、大雄 宝殿、声远楼、僧王祠、汉碑室等 建筑铁塔寺—太白楼街区保护规划图 楹。 济宁崇觉寺铁塔为国家级文物保 护单位,是中国四大铁塔之一。 始建于北 宋崇宁四年(年)共九层, 为八角形楼阁式建筑,基座为砖砌,塔 身为铁汁铸造而成,通高米。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潘家大楼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片区周边重要文物古迹潘家大楼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潘家大楼创 建于世纪年代,是潘洪均的私邸。 潘家大楼原是一组庞大豪华的近代建筑 群体。现仅存第二进院北厅。利用现有 戏台,将潘家大楼逐步恢复为传统戏院, 弘扬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 河道总督衙门:恢复河道总督衙门,河道总 督衙门是运河、黄河的最高行政管理机 构。河道总督衙门最初建于元代,兴于 明清,多次重修,现已不复存在。规划 拟于原址建设,位于古槐路、云路街、 西门大街、院后街四条街道形成的地块, 规划用地公顷。 吕家宅院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吕德镇字 静之的私人住宅,系清末建筑。现仅 存原建筑的两进院落。整个建筑,民族 特色突出,传统风格浓厚是研究明、清 时期私人宅院的实物教材。 潘家大楼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河道总督衙门规划总平面图吕家宅院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发布部门:规划处发布人:发布时间: 2011-11-16 14:21:22 浏览次数:8

目录 一、现状与形势1 (一)矿产资源概况 (1)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2) (三)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与保障能力 (4) (四)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 (5)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6) 二、指导原则和规划目标7 (一)指导思想 (7) (二)规划原则 (7) (三)规划目标 (8)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11 (一)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1) (二)矿产资源勘查 (12) (三)勘查规划分区和勘查规划区块 (14)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5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5) (二)有序集约开发矿产资源 (16) (三)开发利用规划分区和开采规划区块 (16) (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8) (五)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 (19) (六)矿产资源保护 (19) 五、矿业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20 (一)矿业经济空间布局 (20) (二)矿业经济结构调整 (21) 六、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22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22) (二)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 (22)

(三)积极推进矿山土地复垦 (22) (四)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分区 (23) (五)实施重点工程 (23)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4 (一)推进规划的法制建设 (24) (二)完善规划的管理体系 (24) (三)健全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 (25)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管 (25) (五)推动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 (26)

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

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征求意见稿) 太原市规划局 二○○八年十一月一日 太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强和规范本市城市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在晋祠天龙山景区、崛围山景区、双塔景区、晋阳湖景区及历史文化街区按批准的规划执行。 其他四县(市)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参照执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 第四条本市各项规划建设应当采用本市城市独立坐标系统、高程系统、使用现势性地形图和城市管网资料图。 第五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测绘、规划和设计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六条本市建设用地分类,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使用 第七条本市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附表一参照执行。 凡附表一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可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第八条建设项目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总平面图时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条件。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用地,尚无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按要求编制总平面图,经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应当遵守城市规划划定的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要求。 第十条旧城区改造应当以完善城市综合功能为主要目的,严格控制非居住建筑用地改居住用地,着重增加配套的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绿地,并完善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 在文庙片区、钟鼓楼片区、城西水系、龙潭公园、拱极门片区、精营街片区、督军府片区等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以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十一条建设用地应当整合周边地块形成片区,按照片区统一规划建设。建设用地未达到表一规定的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应当与周边地块整合统一规划、建设。 表一:

重庆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管理办法

重庆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保障统计数据的可靠性,更好地用统计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油气、非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油气、非放射性矿产资源采矿权人(以下统称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填报非油气、非放射性矿山(以下统称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数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按照《重庆市矿产品监测统计报表制度》和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填报。 第四条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制度,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

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监督指导采矿权人如实填报统计报表,按时审核上报统计数据。 第五条采矿权人依法接受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市地调院开展数据抽查审核,建立技术档案和统计台帐;按照要求填报统计数据,对其填报、录入的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市地调院负责全市上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数据复核、汇总分析工作,协助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制度,负责联网直报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进行数据采集、抽查审核、统计分析和专题研究,编制统计成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具体工作可以按照规定委托有关技术单位承担。 市规划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网络安全管理。 第二章数据填报和数据审核

济宁市城市规划管理简明技术规定(参考Word)

济规〔2006〕17号 济宁市城市规划管理简明技术规定 (2006年版)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各县(市)的城镇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城市各项建设用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规定,城市规划确定的人均用地指标、用地性质和规模,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须先提出调整规划,按程序审批。 第三条建筑容量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按如下指标控制: 居住建筑:多层住宅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不大于28%;高层住宅容积率1.5~3.0,建筑密度不大于25%。办公建筑:多层容积率0.6~2.5,建筑密度不大于38%;高层容积率2.5~5.5,建筑密度不大于35%。商业建筑:多层容积率0.8~2.5,建筑密

度不大于40%;高层容积率2.5~5.5,建筑密度不大于40%。

1、属于以上建筑类别的单个建筑项目的建筑容量,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周边环境、交通、地价和配套服务设施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 2、不属于以上建设类别的其它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范另行确定建筑容量指标。 (二)建设用地最小面积小于(表一)规定的建设用地下限指标的,不应单独零星建设永久性建筑。 (表一)建设用地下限指标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小于(表一)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妨碍城市规划的实施,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社区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站、变配电室、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项目。 2、邻近土地为完成规划或建设的河道、道路或其他类似情况,确无法与周边土地整合的建设项目。 3、被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为危房的拆翻建。 第四条工业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0.6,建筑密度不低于35%,绿地率不高于15%,厂前区用地比例不高于7%。

太原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太原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文本

一、总则 (一)为深化《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10)》,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制定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加快建设太原市现代商业体系,提高城市商业的整体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生活和产业结构调整,把太原市建设成为承东启西的商贸中心,特编制此规划。 (二)本规划范围为太原市域范围内的商业零售、餐饮服务网点和各类批发市场所组成的商业功能区及其总和。具体包括市域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网络、商业街、批发市场、城镇商业中心。 (三)本规划属于《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10)》的三十一个分项之一《太原市金融商贸业规划》的组成部分和进一步深化。 (四)本规划编制的法规依据为国务院《关于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太原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和《太原市商业网点专业规划工作实施意见》。 (五)本规划的期限为2003—2010年。近期为2003—2005年,远期为2006—2010年。 二、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体现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商业体系的基本目标,坚持以人

为本,以优化市场布局和市场结构为主线,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本动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统筹规划,科学指导,率先发展,加快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商业网点体系。 (二)发展战略 1、创新战略。努力推进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城市商业的整体竞争力。 2、结构调整战略。调整商业网点与批发市场的区域布局;调整零售、餐饮与生活服务等不同行业的比例结构;发展连锁经营,扩大连锁经营的行业范围,提高连锁经营的规范化、规模化程度,优化调整业态结构;发展电子商务,深入开发有形与无形市场空间;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构筑现代产销体系,增强批发市场的区域辐射能力、商品组织能力和服务于一、二产业的能力。 3、品牌战略。培育品牌商业街区,改善形象,提高我市商业的品牌价值;培育品牌大型商贸服务企业,提高核心企业对社会商业资源的整合能力和带动作用;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整合扶持老店、名店,提高消费服务能力;提升桥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特色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的现代化程度,使之具有全国的影响力;开发地方特色产品,引进著名品牌,提高商品档次。 4、文化兴商战略。把握文化与商业的辨证关系,挖掘与整合我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弘扬时代文化特色,创造消费文化时尚,把文化积淀和底蕴的潜在价值转化为商业的现实价值,促进商贸服务业的持续繁荣。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市域商业中心为主导、区域商业中心为

济宁2018-2025年全市停车位、停车场规划

目录 1总则 (1) 2停车发展战略 (4) 3停车供给目标 (6) 4建筑配建停车标准优化 (7) 5路外公共停车场规划 (8) 6路内公共停车场规划 (10) 7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12) 8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 (14) 9停车政策研究 (16) 10近期行动计划 (18) I

附表目录 附表1 停车区域划分表 (19) 附表2 停车总量目标 (19) 附表3 供应结构目标 (19) 附表4 停车配建指标 (20) 附表5 一类区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布局一览表 (21) 附表6 二类区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布局一览表 (23) 附表7三类区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布局一览表 (27) 附表8 路外公共停车场泊位分配 (32) 附表9 路内临时停车设置控制表 (33) 附表10 占用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 V/C比值 (33) 附表11 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 (33) 附表12 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 (33) 附表13 任城区近期路内停车设置情况一览表 (34) 附表14 兖州区近期路内停车设置情况一览表 (35) 附表15 各类用地配建充电桩统计一览表 (36) 附表16 充电桩近期主要布点位置统计一览表 (37) 附表17 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布局 (39) 附表18 路内停车泊位充电桩布局数量 (40) 附表19 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宽度要求 (40) 附表20 济宁城区停车收费标准 (40) II

附表21 严格违停执法工作分工表 (41) 附表22 近期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一览表 (41) III

1总则 【第01条】规划背景 国家不断出台指导意见,系统的对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 运营提出更高的要求。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建设重点和方向提出了 新的要求,现有停车规划有必要进行优化和调整,满足济宁城市的 发展要求。 【第02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济宁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任城区、兖 州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等,规划用地面积385平方公 里,规划人口350万 重点范围:任城老城区和兖州老城区。 【第03条】规划年限 近期:2017--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 【第04条】规划目标 1.近期着重解决停车供需矛盾,弥补城区停车缺口,缓解停车压力, 远期建成与济宁城市特征和公交优先交通战略相适应的可持续 停车发展模式; 2.建立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是公 1

重庆矿产资源综述

重庆矿产资源综述 胡经国 重庆在大地构造上属于中国一级大地构造单元——扬子准地台中部,大地构造条件复杂多样。它不仅跨越了3个不同的二级构造单元,而且还跨越了其中6个三级构造单元。在重庆境内,各个地质时代的地层发育比较齐全,岩相和岩性复杂多样。因此,重庆具有得天独厚的良好的成矿地质条件,矿产资源丰富。在中国四个直辖市中,重庆不仅行政辖区最大、人口最多,而且也是较大的矿业直辖市之一。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重庆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进步,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本文拟根据作者手中现有的资料,综述重庆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简况,以此作为一篇科普作品,奉献给读者。 一、成矿区带与优势矿产 据报道(2005),重庆是中国矿产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已发现矿产67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有54种,储量潜在价值达3800多亿元。重庆矿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地质、矿山、矿产品生产、销售以及设计、科研、教育等配套齐全的矿业体系。目前,矿业已成为重庆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 现已查明,重庆拥有四大成矿区带、八大成矿带和十大优势矿产。 四大成矿区带是:武陵山区有色金属成矿区带、华莹山区锶矿成矿区带、城巴区贵金属多金属成矿区带和三峡库区长江沿线非金属成矿区带。据报道(2006),在“十五”期间,为了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重庆以铝土矿、锶矿、钡矿、锰矿等优势矿产为重点,重点在四大成矿区带进行地质找矿勘查。已探明资源储量矿产地17处,新增铝土矿基础储量5700万吨,钡矿基础储量4657万吨,锰矿基础储量1300万吨,锶矿基础储量364万吨,石英砂矿基础储量7000多万吨,石膏基础储量1400万吨。更重要的是,发现了重庆急需矿种——炼镁用白云岩矿和粉石英矿。在主城区,圈定了有地热开发前景的地块14处。为重庆矿产资源加工业和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提供了资源保障和科学依据。 八大成矿带是:渝东北北大巴山钡矿成矿带,渝东北城口锰矿成矿带,渝西大足-合川锶矿成矿带,渝南南川-武隆铝、硫、煤成矿带,渝东南黔江-彭水铝、硫、煤成矿带,长江沿岸天然气、盐、硅及石膏等非金属成矿带,渝中重庆-綦江地热水、矿泉水富集带和渝东南酉阳-秀山锰、汞、铅锌、萤石、重晶石成矿带。 十大优势矿产是:天然气、铝土矿、锰、钡、锶、硅、镁、盐、煤炭和地热等重点矿产资源。

永宁县望远镇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与策略 (3) 第三章城镇性质 (5) 第四章城镇规模 (5) 第五章城镇总体布局 (6) 第一节土地资源利用 (7) 第二节城镇用地总体布局 (7) 第六章城镇用地布局规划 (8) 第一节居住用地 (8) 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 (9) 第三节工业用地 (11) 第四节仓储物流用地 (11) 第七章城镇综合交通规划 (12) 第一节城镇综合交通规划策略 (12) 第二节城镇对外交通规划 (12) 第三节城镇道路规划 (13) 第八章城镇绿地系统规划 (14) 第九章城镇基础设施规划 (15)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15)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16) 第三节雨水设施规划 (16) 第四节供电设施规划 (17)

第五节电信工程规划 (17) 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17) 第七节环境保护规划 (18) 第八节环境卫生规划 (18) 第九节城市防灾规划 (19) 第十章近期建设规划 (20)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 (21) 第十二章附则 (21) 附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一:现状建设用地统计表 (22) 附表二:现状用地汇总表 (22) 附表三:规划建设用地一览表 (23) 附表四:规划用地汇总表 (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本次规划的主要背景 1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制定空间发展战略。 2 永宁县城进入全面发展期,城市化快速发展。 3 望远镇面临经济结构的调整,城镇发展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 第二条规划依据 以《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和《永宁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为依据,参考《永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永宁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2011-2015》、《永宁县十二五规划》等相关专题研究,遵从银川市和国家的规划法规、条例。 第三条规划年限 近期2014-2019年; 远期20l9-2030年。 第四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区范围是斋堂镇域行政管辖面积为105平方公里,镇中心区规划范围为887.4公顷。 镇域定位:银川市的外围组团,以医药、生物工程、化工、农副产品加工、高新农业为主的新型工农业综合园区。 镇中心区定位:镇域行政、经济、文化中心,银川市望远组团的经济中心。 第五条在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六条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黑体字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七条规划指导思想 生态优先,打造城市安全屏障:由于宁夏在全国生态系统中所处的独特地位与作用,望远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同时影响着区域生态系统的运行。望远镇的发展要以生态保护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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