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肽类蛋白质药物

药技协函[2011]025号

关于举办“2011全国医药技术前沿暨多肽类/蛋白质药物研究与应用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作为生物体内各种细胞功能的生物活性物质,多肽涉及到激素、神经、细胞生长和生殖等各个领域。与小分子化学药相比,多肽类药物往往更为安全、副作用更小,很少引起严重的免疫反应。随着化学和生命科学的进步,近年来多肽类药物的研发和上市出现了逐步加速的趋势。多肽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癌症、代谢类疾病、心血管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内分泌类疾病、血液病和疼痛缓解等众多方向也都可应用多肽类药物。为进一步交流我国多肽药物发展方向与前景,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追踪和了解国际研究动态,我单位于2011年9月9日-11日在深圳市举办“2011全国医药技术前沿暨多肽类/蛋白质药物研究与应用专题研讨会”。届时将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到会演讲,并进行专题学术(技术)交流研讨。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派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9月9日-11日(9日全天报到)

地点: 深圳市(地点确定直接通知报名者)

二、会议主要交流研讨内容:

1. 《生物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蛋白质和多肽药物发展思路

2. 蛋白与多肽药物研究创新以及相关的配套政策

3. 我国蛋白和多肽药物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4. 多肽及蛋白质类药物传输系统研究、药物靶向运送及疾病治疗研究

5. 多肽疫苗、抗肿瘤多肽、抗病毒多肽、多肽导向药物、细胞因子模拟肽、抗菌性活性肽、小分子多肽、诊断用多肽及其它多肽药物研究与应用

6. 多肽类药物结构稳定性的研究

7. 多肽和蛋白质药物临床前安全性研究及评价

8. 蛋白多肽类药物药代动力学分析方法研究

9. 结构改造的化学策略及生物活性功用、肽合成策略及肽药剂型的应用

10.多肽、蛋白质类药物微粒制剂的研究和应用

11. 合成多肽药物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2. 合成多肽药物的合成工艺中关键问题分析

13. 蛋白和多肽及小分子药物设计研究

14.蛋白质药物的规模化制备技术

15. 多肽物质分离与分析方法推广应用

三、会议费用:

1600元/人(含专家费、会务费、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会议形式说明:

1.理论讲解,实例分析,专题讲授,互动答疑。

2.邀请国内外蛋白与多肽研发持有单位采用现场演讲、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多媒体展播、会刊等多种方式对推介技术(产品)进行介绍。

3.组织国内蛋白与多肽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生产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等单位技术需求调查、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

4、本次研讨会将面向全国征集与主题相关的学术报告、论文、调研成果,将择优选用并安排会议发言。

5、论文来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且论点鲜明、数据可靠、文字精练通顺,文稿请用word文档(A4纸)电子邮件投递至专用信箱lishuang988@https://www.360docs.net/doc/795514045.html,,一般文章以3000~5000字为宜。来稿须列出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全称)、地名(城市)及邮政编码、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应用空格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之后标注作者工作单位,并列出工作单位、地名、邮政编码。截稿日期:2011年09月1日。

五、联系方式:

大会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 李爽邮箱:lishuang988@https://www.360docs.net/doc/795514045.html,

电话:010-******** 传真:010-********

附件:参会回执表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拟邀会议主旨报告人:

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技术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中心程远国中科院上海生化细胞所抗体中心边超暨南大学抗体工程研究中心邓宁

暨南大学基因组药物研究所孙晗笑

山东大学药学院王凤山

北京蛋白质组研究中心魏开华

山东大学药学院王朴

中科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黄忠

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相关专家

附件:回执表:

2011多肽类/蛋白质药物研究与应用专题研讨会回执表

报名及投稿邮箱:lishuang988@https://www.360docs.net/doc/795514045.html,

单位名称联系人

地址邮编

姓名性别职务电话传真/E-mail 手机

住宿是否需要单间:是○否○是否参加会后考察: 是○否○

是否参加会议发言:是○否○

是否提交论文:其它要求:

论文题目:

联系人:李爽 150******** 电话/传真:010-********

备注:会后安排考察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线路1.香港、澳门四天三晚1000元(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均可)线路2.台湾环岛考察8天7晚:9800元(需要护照)

请准备参加的人员尽快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办理港澳通行证或因私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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