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业园区土地二次开发中各方利益剖析——以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为例 0703_03

上海市工业园区土地二次开发中各方利益剖析——以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为例 0703_03
上海市工业园区土地二次开发中各方利益剖析——以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为例 0703_03

第2卷第3期中国城市研究(电子期刊)V ol.2 No.3 2007年 09月 E-JOURNAL OF CHINA URBAN STUDIES Sep., 2007

上海市工业园区土地二次开发中各方利益剖析

——以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为例

朱少鹏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200062)

摘要:工业园区的土地二次开发是一个利益重新分配过程,在此过程中,园区管理部门既是再开发的主导者又是以“经济人”的身份参与利益重构的参与者。由于信息和地位的不对称使得不同主体在土地二次开发过程中利益发生了变化。各利益主体可能为了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进行博弈,从而影响到二次开发的顺利进行,因此处理好各方利益就成为了二次开发顺利开展的关键。

关键词:土地二次开发;开发总公司;政府;博弈

中图分类号:F287.2文献标识码:A

随着上海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其土地价值的认知程度也越来越高。传统的建立在增加土地供应上的粗放式发展模式越来越难以支撑上海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如何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就成为了上海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但是,土地的二次开发会牵动各方利益的得失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围绕其产生的矛盾也层出不穷,剖析各方在此过程中的利益博弈关系,对土地二次开发也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土地的二次开发是以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为目标,依据土地价值的变化规律,通过盘活低效存量土地,淘汰劣势企业,实现产业升级和提高土地利用率的。

1 研究成果综述

众多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土地二次开发的过程进行了剖析,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是通过分析在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同主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来阐述土地开发中如何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是从土地二次开发的效果来进行分析,主要是通过土地再开发与提高利用效率和优化配置相结合,以达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工业园区的土地二次开发是运用地租理论结合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及城市功能转型的契机,将土地回购再开发利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当地政府、上级政府、园区管委会或开发公司与淘汰企业等各方的各种利益会发生重大变化。摸清各利益的变化原因和变动方向,将有利于二次开发的顺利进行进而对于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功能发挥起到更大的作用。

2 工业园区土地二次开发各方利益的构成

土地二次开发的过程,是各方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并且二次开发过程中利益的分配格局与初次开发有很大不同,初次开发中主要是农民与当地政府的博弈,而二次开发中利益方要多很多,且二次开发中利益的构成也更加复杂,其主要来源如下:

3期上海市工业园区土地二次开发中各方利益剖析117 2.1 用地性质转变过程中产生的巨大收益

土地二次开发过程中,存量土地用途的转变或性质的转变释放出了巨大的利益空间。增量土地供应使原有农地转变为城市用地而产生了巨大收益。而存量土地的再开发过程中,已经开发的土地由于其上的企业更替,使土地产生出了更大的经济效益,尤其是以土地划拨方式获取土地的企业主体,利用政策宽度,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而带来了巨大的利润空间,这种“变性”的土地资产所带来的高额回报成了各利益主体追逐的目标。

2.2 制度性缺失形成的利益

2.2.1 土地寻租利益

现有制度规定的土地供应弹性机制,使土地产权转让收益和取得代价之间存在较大的利差,土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各方利益分配的不合理。土地二次开发中,寻租行为主要表现在:(1)协议出让地价的不确定性。主要是以非市场的价格取得土地。(2)投标过程中的寻租。 (3)隐性市场寻租。主要是合作经营和厂房出租所形成的既得利益。(4)政府官员的寻租活动。某些政府官员为个人利益的不正当行政行为。

2.2.2 土地税收利益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以流转税为主的土地税制结构,相对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采用以所得税为主,财产税为辅的结构,有其不利的一面。据统计,我国土地税收在流转环节中,营业税5%、土地增值税30%—60%、所得税18%—33%,总体赋税水平偏高;房产税(从价)1.2%—12%,明显偏低;还有一些税明显偏高。不合理的税收机制,可能滋生出不同利益空间。

2.3 政策利益所得

优惠政策是土地最大的利益所在,各相关主体可以充分利用宽松的政策实现土地增值,进而获取高于土地原来价值的价值。在土地二次开发过程中,相关利益集团会利用这个机会,向不同部门施压,进而获取更加有利的政策空间,谋取更大的利益。

3 土地二次开发中不同利益主体博弈分析

博弈论(Game theory),在我国又称对策论,是研究决策主体在既定信息条件下如何决策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以及实现不同决策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在土地二次开发中,围绕土地的使用,不同利益主体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同相关主体不断的进行着博弈,在既定的信息下,思索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最优策略。文章运用博弈论的观点,对决策者的策略进行剖析,分析其利益关键所在以及如何实现利益的均衡。

3.1 企业与园区管委会1之间博弈分析

园区管委会与企业是二次开发主体,两者之间博弈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作开展的进程。双方围绕土地使用权的竞争非常微妙,既通过相互的合作来达成共识,也因为利益冲突而产生纠纷。就园区管委会而言,土地二次开发可获取的利益主要有:收回土地使用权进行重新配置的经济利益;完成工作考核指标的政治利益;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与环境改善的社会利益等。就淘汰劣企业而言,利益所得包括:由于淘汰而带来的资金补偿;园区管委会联合当地政府解决了部分职工的安置。就需要改造企业而言,二次开发所带来的利益有:企业厂房改建及容积率提高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与园区管委会合作所形成的彼此互信的潜在利

1本文的管委会包括工业园区的开发公司等性质相似的园区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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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由于厂房改扩建而进入隐性市场的利益。在双方合作的前提下,各方都能获取上述利益,但是由于各利益主体的地位不同,其获取利益获的方式和多少也不尽相同。这就导致某些主体的潜在利益受损,从而使二次开发中出现矛盾,工作产生障碍。由于企业对土地价值的认识程度很高,其对土地未来价值增值的巨大预期会阻碍到土地二次开发的实施。特别是要被淘汰的劣势企业,由于二次开发会使他们彻底失去土地的使用权,所以他们会抵制土地二次开发,即使迫不得已必须进行,他们也会提出高额的补偿要求,从而使土地二次开发难以顺利展开。

3.2 地方政府与园区管委会之间的博弈分析

工业园区的管理委员会是对园区发展实施直接管理的机构,他们往往是对上级政府负责,侧重于关注如何实现园区产业的发展升级、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园区管委会来说,国家、上级政府的产业发展政策,工业发展计划是其管理的准则和目标所在。但是工业园区并不是独立存在的空间体,它一定要位于某一行政地域内,于是当地政府也一定会参与到对园区的某些方面管理中。但是地方政府的利益所在是当地的经济发展,政府的税收,当地人口的就业,这些目标并不总是与工业园区的诉求一致的。因此,在园区土地二次开发的一些具体问题上,二者就会由于利益不同,而存在分歧。

3.3 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博弈分析

上级政府是二次开发的倡导者,也是监督与考核二次开发效果的监督者。就上级政府而言,由于增量土地越来越少,而在存量土地的使用过程中, 确实存在着土地利用率低下的现状,就使得土地二次开发有其实施的必要性。通过土地二次开发可以带来大量的经济、社会效益。首先,如果土地二次开发可以顺利实施,就会对当地的经济增长、就业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其次,土地二次开发可以将提高土地利用效能和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城市功能转型等结合起来,为城市未来的经济、产业发展开路;再次,土地二次开发也是一项新的实践,实践效果的好坏也成为评判当地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之一。

我国的土地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然而国家是无法直接行使其所有权的,只能通过委托地方政府层层代理的方式行使。地方政府在二次开发中,从自身利益出发,在既得利益得的前提下,还希望通过工作的开展获取更多的利益,并充分体现地方政府工作的积极性,增加地方政府的业绩。委托代理双方目标的偏差导致了地方保护主义。上级政府授予的委托代理权使得地方政府行使的权力增大,也就使得地方政府做出许多背离上级政府意愿的事,导致土地二次开发没法达到预期的目标。

4 漕河泾高科园土地二次开发相关主体的利益博弈

4.1 园区开发总公司与企业之间的博弈

园区开发总公司是园区二次开发的管理实施者,而企业是二次开发的行为主体。因此二者在土地二次开发的过程中就会因利益的差异而进行博弈。具体表现在,开发总公司由于没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就只能通过市场手段来回购企业土地进行再开发,而要淘汰企业由于不愿被淘汰往往要价很高,使的开发总公司难以承受而阻碍二次开发的进行。在这些企业中,又尤其是以园区东区遗留下来的老国有企业为难题,例如上海金星电视机厂、上海第一仪表厂等。这些企业基本上都属于衰落阶段,经济效益不好,而且也不符合漕河泾园区的产业定位,但是由于这些企业有国企的帽子再加上其盘子太大,使得开发总公司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对其实施土地再开发。这些企业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也就将其空闲的厂房和仓库出租用来做商业,擅自转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这也使得漕河泾工业园的经营混乱,难以管理。

3期上海市工业园区土地二次开发中各方利益剖析119

针对这些状况,开发总公司就只能先针对于园区的中小型企业进行二次开发。通过回购的方式取得他们的土地,进行整修再开发,然后重新招商来完成二次开发。例如对于淘汰企业MTC公司,开发公司就通过回购其1350平方米的厂房拍卖,经过整修后又卖给了其他企业而完成了二次开发。对于一些中型企业,由于开发公司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回购他们,就往往是通过合作经营或者购买其股权的方式进行再开发。比如最新的案例是一个生产彩色阴极射线管用平板荫罩的企业,大概占地5000亩,由于有一定的化学污染,如酸雨、重金属、废水排放等,所以不能够再在园区内进行生产。不过这家企业当初租赁土地的期限是25年,也就是要到2008年才结束,而其占地又太大,于是就只能采取了合作经营的方式对其进行二次开发。企业已于2007年7月23日就停产了,生产全部移到了安徽省。安置人员及清偿银行贷款的资金缺口由开发总公司暂时垫付,然后由开发总公司将其土地改建并出售,利用所得再把垫付款项填上而完成该片土地的二次开发。对于东区老国企的问题,至今没有任何办法,因为这不是开发公司可以独立完成的任务,它需要市政府、发改委、经委、规划、财政等多个部门联合起来,才可能完成。

4.2 开发总公司与当地街道部门的博弈

对于漕河泾开发总公司而言,园区的产业发展和升级是其目标所在,而对于当地街道而

言,税收和就业是其工作的核

心。而二者管理的范围在空间上

又存在一定的重合,因此就会由

于利益不同而导致二者行为上

的差异进而阻碍二次开发的顺

利进行。这种现象在老国有企业

聚积的东区最为突出。老国企出

于盈利的目的而希望将其停用

的厂方和仓库出租出去进行商

业活动。而在工业用地上搞商业

既不符合园区规划,又不符合漕

河泾高科技园区的产业导向,因

此这种行为很难得到开发总公司的许可。但是,这种做法却正好迎合了当地街道对于税收和就业的需要,因此,同为管理部门的街道政府就会支持这种做法,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这些商业企业发放临时经营许可,使其合法经营。这便导致了漕河泾高科园内出现了大量的卖场、酒店与工业企业混在一起的混乱局面。

4.3 上级政府与开发总公司之间的博弈

从产业的发展与升级来看,漕河泾高科园与上级政府的目标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各自的思路和自身的利益不尽相同,二者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博弈。

首先是土地的使用支配权的归属问题。无论是上海市政府还是漕河泾开发区都有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进行土地二次开发的内在需求。但是从事二次开发工作,从一开始就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包括提前与企业解除协议的违约金、土地回收整理资金、职工的安置补偿资金等等,对于这笔资金的来源没有明确的规定。作为园区二次开发主导者的开发总公司并不愿意提供这笔资金,因为根据现行的土地政策,他们回收整理后的土地要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再供向市场,而这种方式的土地再出让的利润就归上级政府所有了。所以开发总公司认为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应当由市储备中心出资来做这个前期投入,而如果要开发总公司来做,就应当将收回的土地交由他们来进行支配。对于上级政府来说,由于不是园区的直接管理者,他们很难直接参与到具体地域的土地二次开发中来,同时也不会愿意把藏有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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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土地支配权完全交给园区来行使,一来这不符合国家政策,二来也不符合自身利益。这样就会使土地二次开发工作停滞下来,也就正好给了当地街道政府部门寻求自己利益的机会。其次,由于市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开发总公司的工作思路并不一致,也会导致分歧。作为高科园的开发总公司,其思路是发展高科技企业,维持园区的产业竞争力。因此在土地再开发的各环节中,它始终要关注产业问题,无论是企业的淘汰还是招商,都要以自己的产业导向为指导。他们主导的土地二次开发,是一个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土地二次开发。而上级政府最关注是经济发展,对于产业发展虽然也关注,但毕竟不是最终的着眼点。漕河泾园区曾经就出现过由经委牵头搞的“拯救国有企业”、“建设都市型园区”的活动,把一些老厂房、仓库都搞成了商业区,使得开发总公司更加难以管理。可见是否搞高科技产业,并不是上级政府关注的核心所在。

5 不同利益博弈结果分析

工业园区由于产业的生命周期演进必然会存在要淘汰劣质企业,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土地二次开发问题;城市发展因为受制于土地的有限供给,也并然会产生土地二次开发的需要;企业面临市场的变化,自身竞争力的变化,也不可避免的要面临土地二次开发。但是在土地二次开发的过程中各个主体的利益大小是不同的,因此他们之间就会产生博弈,其结果可能会推动更可能会阻碍二次开发的进行。

面临淘汰的企业在二次开发的过程中会失去土地的使用权,丧失其利益,因此他们会对二次开发的主导者提出许多苛刻的要求来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比如要求高价回购土地,要求安置其职工或巨额补偿。国有企业更会利用其特殊身份对二次开发的主导者不予理睬,同时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会把自己闲置的资源利用起来,这样也就妨碍了二次开发的主导者的整体把握。当地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会对企业的这种做法大开方便之门,和企业结成利益同盟阻碍二次开发的顺利进行。上级政府出于对整体利益的把握,是支持二次开发工作的,但是由于着眼点不同和自身利益的考量,它和二次开发的主导者——园区开发总公司并不是完全的利益联盟。一方面它会和开发总公司一起去推进园区的土地二次开发,另一方面它也会出于经济发展的目的做着和当地政府一样的事情。园区开发总公司是园区土地二次开发的直接主导者,也是利益交汇的核心所在。漕河泾的开发总公司是一个行使着部分行政职能的企业,因此它在用市场手段处理二次开发的问题时也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面对淘汰企业,既是希望能够以最小的成本获得其土地,又不得不接受企业提出的各种条件;面对地方政府,既希望他们能与自己合作进行土地开发,又不得不面对他们的违规操作;对上级政府,既希望能够得到足够的支持,又希望可以获得足够的权力以按自己的思路进行二次开发工作。这各个主体及其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就是土地二次开发能否顺利展开的关键所在。因此,促进工业园区的土地二次开发工作的核心就是要理清各个主体之间的利益瓜葛,对各方的利益进行均衡并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才可能扫除二次开发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使工业园区的土地二次开发在一个明朗的关系下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王文革.城市土地配置利益博弈及其法律管制[J].国土资源, 2005 ,(9):28-30

[2]莫俊文,赵延龙等.城市土地置换开发收益及分配研究—以兰州市南河道周边土地置换开发为例[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04 ,(5):28-29

[3]吴红兵.关于工业用地置换模式探讨—以株洲市石峰核心区区域城市更新规划为例[J].株洲工学院学报,2006,(3):122

3期上海市工业园区土地二次开发中各方利益剖析 121 [4]张干,夏艺.重庆城市土地置换问题研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 2004 ,(12):604

[5]张建坤.重组土地收益分配体系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与资产—谈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改革土地价税费体系[J].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2 ,(10):24

[6]朱青.我国城市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研究[J].武汉大学,2005

[7]蒋华.高校土地置换政策分析[J].高教发展与评估, 2006 ,(3):20

[8]潘扬彬,郑庆昌.城市化过程中征地博弈分析[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 2006 ,(9):16-18

Benefits Analysis on Land Reuse of Industrial Park in Shanghai——the

Case of Caohejing High-tech Park

ZHU Shao-peng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62)

Abstract: The land reuse of industrial park is a process of re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In this process, park administration is not only the leader, but also the participant of the benefits redistribution. Because of asymmetric information and the status difference, the benefits of different participants have changed during the land reuse. Every participant game for their own benefits, it affects the smooth process of the land reuse. So how to distribute the benefits of every participant is the key to make the process of land reuse go on wheels.

Key words: land reuse; park administration; government; game

收稿日期: 2007-08-15

作者简介:朱少鹏(1981-),男(汉族), 安徽合肥人,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

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科技绿洲一期项目简介

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科技绿洲一期项 目简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简介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是国家级开发区上海漕河泾开发区与松江区政府继2006年联手合作成功运作松江高科技园之后,于2009年再次实施漕河泾开发区品牌与功能的延伸、辐射和拓展的又一力作;同时,它是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市政府“区区合作,品牌联动”战略的成功实践。 园区由松江区和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新经济园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合作开发。园区地处九亭镇南部,北靠姚北公路,西接九新公路,东临沪亭南路,南至沪杭高速入城段绿化带及新桥镇界河。园区规划占地面积约1580亩,可规划建设各类建筑总面积约18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科技绿洲、高科技总部园、低碳经济示范园等项目及服务配套设施。 松江高新产业园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科技绿洲”(一期)项目。项目位于园区规划地块北部,占地面积约150亩,规划建筑规模约18万平方米。 “科技绿洲”品牌为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创立,是我国首个新一代、园林式的高科技园区。松江高新产业园“科技绿洲”项目将成为漕河泾“科技绿洲”松江分区,使这一品牌在松江地区得到进一步延续和拓展。 本项目将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国内外知名企业和优质的中小型企业等高科技、高品质、高成长、高效益的企业。本项目设置能源中心,形成一个集中冷热源;采用冰蓄冷技术,高效利用夜间的低谷电力进行制冰,利用蓄冰进行空调,减少电力消耗费用,降低白天的空调负荷;同时既为客户避免了设置空调系统的硬件投资。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部分局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部分局规范性文件废止、 失效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沪规土资法[2015]28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4.24 【实施日期】2015.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部分局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的通知 (沪规土资法〔2015〕288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规土局、各派出机构: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对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经2015年4月24日第3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经清理,下列局规范性文件即日起废止 1.《关于继续征收城镇个人使用国有土地地租的通知》(沪土〔1989〕办字第192号); 2.《关于城镇个人使用国有土地地租减免、注销规定》(沪土发〔1990〕155号);

3.《关于加强租赁房屋开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沪房地财〔1995〕498号); 4.《关于同意调整产品出口型企业土地使用费收费标准工作方案的批复》(沪房地资金〔2004〕561号); 5.《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规综〔2008〕533号); 6.《上海市关于加强外国的组织和个人来华测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测管〔2006〕2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地图市场管理的通知》(沪测管〔2005〕8号); 8.《上海市关于加强涉军测绘管理工作的意见》(沪测管〔2008〕30号); 9.《上海市郊县土地划界编丘办法》(沪土〔1989〕市管字第63号); 10.《上海市地籍档案管理办法》(沪土〔1989〕档字第150号); 11.《关于解决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确权若干历史问题的意见》(沪土发〔1990〕216号); 12.《关于本市市政道路、国有河道内部登记的通知》(沪土发〔1993〕61号); 13.《关于本市铁路用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沪土发〔1993〕181号); 14.《关于加强地籍图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土发〔1994〕80号); 15.《关于对地籍调查中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沪房地籍〔1997〕114号); 16.《关于做好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采石坑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沪房地资环〔2001〕371号); 17.《关于贯彻实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通知》(沪房地资矿〔2002〕543号); 18.《关于开展本市地质资料清理和保护工作的通知》(沪房地资矿〔2002〕602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属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产总公司 机构职责:198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4400万平方米(直管公产1800万平方米)直管公有住宅房屋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内六区直管公房统一进行经营和修缮管理,按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制定租金使用计划,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地址:和平区睦南道50号 邮编:300050 联系电话:23022825 单位名称:中国房地产杂志社 机构职责:1984年3月经市建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国房地产杂志的编辑、发行和局修志编史工作。 地址:和平区南海路和安里6号 邮编:300050 联系电话:23285501 单位名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供热办公室 机构职责:1992年3月经市局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房管系统民用建筑集中供热管理。贯彻执行国

家、市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负责房管系统供热单位的资质审查;负责制定房管系统供热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供热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技术交流,同时负责房管系统热价管理。 地址:河西区围堤道55号 邮编:300201 电话:23110364 单位名称:天津市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责:1993年8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报房屋拆迁信息;草拟本市房屋拆迁的规章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监证委托合同;检查指导房屋拆迁活动;对房屋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对全市房屋差遣有关数据及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工作;处罚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行为。 地址:和平区彰德道10号 邮编:300042 电话:23110542 单位名称: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

(完整word版)开发区超自主体制典型案例4——上海漕河泾开发区

开发区超自主体制典型案例4——漕河泾开发区漕河泾开发区是中国面积较小的国家级开发区,也是公司开发模式的成功典型。分析这一案例,有助于理解开发区体制设计的规律。 一、概要 漕河泾开发区全称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其前身为上海漕河泾微电子工业区。1984年初,上海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新兴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以发展微电子技术为突破口,决定在漕河泾地区建立微电子工业区。1988年6月,国务院批准其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991年,又被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漕河泾是全国最早同时享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区优惠政策的开发区。 开发区位于上海市区的西南部,总规划面积5.984平方公里。该区位于教育科研机构稠密的智力区,周边的学校有交通大学、华东化工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等理工科高校4所,徐汇区附近有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医科大学、上海中医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近百个,其中较著名的有:中科院上海分院、中科院上海生物工程研究中心、中科院上海微电子研究开发基地、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华东测试技术研究所、工微所、能源所、激光所、光电所、航天803研究所、航天第八设计部、机械部21所、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广播电视研究所等。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该开发区的主攻方向。目前,开发区内形成了微电子、光电子、计算机及软件、新材料、航天航空等高新技术产业群,研究开发、金融数据、科技创新等功能中心;拥有中外高科技企业800多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300多家;经市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186家,占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16%。 2001年,该开发区销售收入200亿元,税收超过10亿元,利润超过20亿元,出口超过10亿美元,新增外资1.3亿美元。这对一个小型开发区是极为难能可贵的。在外经贸部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年投资环境的综合评价中,漕河泾开发区名列第四。仅在天津、大连和广州等大型开发区之后。其中,行政管理、社会及环境、技术创新环境等三项指标均列第二位。即将创建完成的质量和环境双优园区、数字园区、国际园区等三个园区将更会进一步改善开发区环境。 二、管理体制 1.体制框架

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附件一:地块其他拟定出让条件 建设项目名称:新城一站21A-02A、22A-04A、25A- 04A、26A-02A地块。 建设项目位置:青浦区赵巷镇,东至崧泉路,南至沈家桥界泾港,西至汇金路,北至秀源路。 总体指标 一、建筑规模:以审定的方案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2872.8平方米。 二、总用地面积:78389.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可建用地面积:6355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总计容面积:242872.8平方米。 地块1指标(21A-02A) 一、建设工程性质:商业服务业用房、商务办公用房及相关配套用房。 二、规划用地性质:商业办公综合用地(商业服务业用房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小于40%,商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60%)。 三、建设用地面积:21309.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计容面积:85239.2平方米。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4.0。 六、建筑密度:不大于50%。 七、建筑限高: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八、规划管理要求:

1、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室外地面标高高于周边道路中 心标高0.3米(具体应结合实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2、退让道路规划红线控制:退让东侧规划一路和北侧秀源 路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8米; 3、后退绿线要求:退让南侧盈港东路绿化带控制线不小于 3米; 4、建筑面宽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及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5、建筑层高控制要求:商业建筑层高按规范要求的上限执行,其他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技术规定 执行; 6、建筑退界控制: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 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7、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及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8、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地块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在基地东 侧规划道路和北侧秀源路,并应符合《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技术准则》的要求,最终根据审定的设计方案确定; 9、其他设计要求: (1)建筑风貌应采用现代风格,并与青浦地域风貌相吻合, 建筑色彩按《青浦一站大型居住社区城市色彩规划》的要求执行,最终根据审定的设计方案执行; (2)地块沿东侧规划道路、南侧盈港东路和北侧秀源路的 建筑贴线率均不小于80%。

拓展“漕河泾”开发函 打造“大上海”产业飞地――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共建工作

拓展“漕河泾”开发函打造“大上海”产业飞地——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共建工作近年来,盐城市多家园区积极与上海开展合作共建,其中以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盐城分区最具代表性,该园区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规划面积 10.5平方公里, 2011年6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正式设立。这一沪盐共建园区的设立和开发,凝聚了沪苏各级领导和社会各方不尽的关怀和期望,同时也表明了沪盐合作的内在动力和发展机遇。 一、高标杆合作,追随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合作共建。 位处苏北的盐城谋求园区合作经历了执着艰难的探索。早期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与苏南先进开发区挂钩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在此基础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盐城实际,充分调研论证,提出了要与国际接轨先要接轨上海,于是瞄准国家级开发区标杆——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积极谋求全方位实质性合作。从08年开始,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不断增进交往和沟通。先是签署了一般性的合作协议,再又订立紧密型的合作共建,直至现在确定的漕方为主的共建开发。目前共建园区开其中漕方控股共建园区成立以来,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总公司领导多次分别带队来盐城分区考察指导,特别就盐城分区的规划、建设、招商及科技绿洲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对接指导,使分区成为“漕河泾”品牌下“一区五园二分区”核心成员。这样,“漕河泾”开发品牌得以在盐城落地生根。 二、高起点规划,坚定贯彻科学发展新理念。漕河泾盐城分区坚持高起点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委托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高起点编制 10.5平方公里的园区建设规划, 2011年6月下旬通过了盐城市规委会的评审。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多次派出工作组赴盐城进行实地调研,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听取规划编制情况汇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力求共建园区规划与漕河泾开发区产业发展、与盐城大市区发展布局和盐城开发区规划相衔接。同时,明确专

综合验收技术标准试行-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综合验收技术标准(试行) 0.总则 (2) 0.1 目的和依据 (2) 0.2 适用范围 (2) 1.相关定义 (2) 1.1 开工时间 (2) 1.2 竣工时间 (2) 2.技术标准 (2) 2.1 规划土地验收 (2) 2.1.1 建筑工程部分 (2) 2.1.1.1 合同(划拨)主体 (2) 2.1.1.2 用地范围 (3) 2.1.1.3 用地面积 (3) 2.1.1.4 土地价款 (3) 2.1.1.5 土地用途 (3) 2.1.1.6 建筑总面积 (4) 2.1.1.7 容积率 (4) 2.1.1.8 建筑密度 (5) 2.1.1.9 绿地率 (5) 2.1.1.10 城市建设管理要求 (5) 2.1.1.11 建设用地和建筑工程的规划性质 (5) 2.1.1.12 平面布置 (6) 2.1.1.13 建筑间距 (6) 2.1.1.14 建筑层数 (6) 2.1.1.15 建筑高度 (6) 2.1.1.16 停车泊位 (6) 2.1.1.17 建筑立面、造型及室外设施 (7) 2.1.1.18 施工基地内临时建筑是否按规定拆除并已进行现场清理 (7) 2.1.1.19 住宅、办公、商业(娱乐)建筑面积比例 (7) 2.1.1.20 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7) 2.1.1.21 工业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7) 2.1.1.22 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投资强度 (7) 2.1.2 市政道路桥梁部分 (8) 2.1.3 市政管线部分 (8) 2.2 地名验收 (8) 2.3 地矿验收 (8) 2.4 城建档案验收 (8)

0.总则 0.1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全市规土管理综合验收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管理办法》、《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标准。 0.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市和区(县)规划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规划竣工、土地、城建档案、地名、地矿等事项进行综合验收的管理工作。 1.相关定义 1.1 开工时间 是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时间,同一项目分期建设的,以最早一期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时间为准。 1.2 竣工时间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规划批准的要求,完成基地内建筑、道路、绿化、公共设施等建设后,符合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条件,申请综合验收的时间。 同一项目分期建设的,以最后一期申请综合验收的时间为准。2.技术标准 2.1 规划土地验收 2.1.1 建筑工程部分 2.1.1.1 合同(划拨)主体 综合验收申报人申报的法人(组织)证明材料应与出让合同载明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808号文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物价局 京国土房管拆[2003]808号 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物价局,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为规范本市房屋重臵成新价评估行为,合理确定各类房屋的重臵成新价,根据建设部?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和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物价局对原?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北京市住宅楼房估价技术规范?作了修订,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房屋重臵成新价的评估。 ????二、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房屋拆迁时,需要对被拆迁房屋重臵成新价进行评估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三、平房、中式楼房重臵成新价评估的分值,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八个城近郊区为227元/分,其他远郊区(县)为182元/分。 ????四、本标准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市物价局1996年11月 1日?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的通知?(京房地评字〔1996〕573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1997年1月7日?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有关拆迁问题的通知?(京房地拆字〔1997〕第018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市物价局1999年7月6日?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楼房估价技术规范〗的通知?(京房地评字〔1999〕655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房屋重臵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目录 ?? ??第一章总则 ????1-1 〔立法目的和依据〕1-2〔适用范围及重臵成新价定义〕1-3 〔估价技术路线〕?1-4 〔未列入的项目〕 ???? 第二章平房、中式楼房重臵成新价评估 ????2-1、〔估价路线、部件及分值〕 ?2-2、〔标准间〕 ?2-3、计算公式: ????(1)砖木结构房屋 ?(2)砖混结构房屋 ?(3)中式楼房 ????2-4、房屋部件计分表 ????(1)屋面计分表(2)屋架计分表(3)墙身计分表(4)门窗计分表 ????(5)顶棚计分表(6)地面计分表(7)装修计分表?(8)设备计分表(9)附属物计分表????2-5、柱高差率表 ????2-6、砖木结构房屋成新评定说明 ????2-7、砖木结构房屋成新折余率表 ????2-8、房屋格扇、护墙板和钙塑板、三合板顶棚成新评定说明 ????2-9、房屋格扇、护墙板和钙塑板、三合板顶棚折余率表 ????2-10、块料面层成新评定说明 ????2-11、房屋暖气、卫生设备或新评定说明 ????2-12、砖混结构房屋完损等级和成新评定说明及折余率表 ????2-13、砖混结构房屋使用年限折余率表 ????2-14、砖混结构房屋装修设备完损等级和成新评定说明及折余率表 ????2-15、附属物据实估价表

上海国家级开发区(10个)

上海国家级开发区(10个) 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于1983年,是上海市最早成立的两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1986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闵行开发区在临港成功扩区,规划面积为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现代装备工业和先进制造业。已形成了以机电产业(轨道交通、电站设备)为主导,以医药医疗产业(血制品、常用药物)和轻工产业(食品、饮料)为辅的三大产业。目前,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常生产的企业中,曾经和现在是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占企业总数的40%以上。2007年,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亿元,上缴税金亿元。 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1983年开发建设, 1986年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平方公里,是全国最早的国家级开发区之一,是全国唯一以商贸中心为特征,兼具旅游居住和外事活动功能的国家级开发区。开发区现有的12幢经济楼宇中,共有1400家企业或机构入驻,其中,服务业企业或机构有817家,占总数的58%;制造企业的总部或代表处583家,占总数的42%。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是1988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新建浦江高科技园。目前已形成信息(微电子、光电子、计算机及软件、移动通信)、新材料、航天航空、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五大产业集群,研究开发、技术创新、网络运行、金融数据和服务贸易五大功能中心。目前,园区正在积极推进,创建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在2006年商务部关于5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投资环境综合评价体系中,漕河泾开发区总指数列第五,发展与效率指标列第一,技术创新环境指标列第二,是全国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最好、经济拉动力最强、示范效应最明显的开发区之一。2007年,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亿元,上缴税金亿元。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总规划面积平方公里,分为北区和南区两部分。金桥北区位于浦东新区中部,主要发展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居住和综合配套服务。金桥南区位于浦东新区东南部,发展出口加工、保税物流、研发设计和维修服务。2002年金桥(南区)海关监管区一期平方公里通过国家海关总署等八部委联合验收,正式封关运行。目前,金桥出口加工区形成了以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及零部件、现代家电、生物医药与食品加工为主导的金桥高科技产业,构筑了上海规模最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也是全国开发速度最快、投资强度最大、科技含量最高、产出效益最好的开发区之一。2007年,金桥出口加工区引进合同外资亿美元,占全市总量的38%。实现工业总产值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亿元。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

上海地区园区及产业分布情况

上海地区园区及产业分 布情况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上海地区园区及产业分布情况 (一)、浦东新区: 1、金融贸易区 2、外高桥保税区(自由贸易区) 3、金桥出口加工区(先进制造业基地) 4、张江高科技园区(国内微电子产业核心基地) (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半导体照明、软件产业、网游动漫) (二)、金山区: 1、金山科技园区 2、化学工业区(石油、精细化工) 3、金山工业区:(A·青蒲区:印刷、电子、纺织新材料;B·南汇工业园:光电、半导体芯片、交通运输、电气机械、精密仪器等关键零部件) 4、金山嘴工业区:(化学制品制造及精细化工、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轻访、电子、塑料、新型建材) (三)、奉贤区: 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输配电、电子、医药) (四)、崇明区: 崇明县工业园(自由贸易、中转航运、出口加工、生态农业、海岛旅游) (五)、宝山区:

宝山工业区(精品钢延伸业、国际物流业、造船港机业、都市和楼宇经济) (六)、闵行区: 1、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光电子、微电子设计、计算机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工程、航空航天、新能源、电子仪器仪表) 2、漕河泾出口加工区(计算机、新型电子元器件、通信及网络设备为主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 3、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用设备制造业、饮料、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莘庄工业区(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汽车配件和机电工业、新材料) 5、紫竹科学园区(微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数字技术、软件技术、纳米科技、生命科学) (七)、嘉定区 嘉定工业区(汽车零配件、光学仪器、电子、精密机械包装新材料) 另有服务业区、高科企业孵化园、出口加工区、江桥工业园以研发配套、孵化和总部经济为主。 (八)、闸北区 以研发和总部经济为主。 (九)、徐汇区 徐汇区工业园区(信息技术、现代生物医药、纳米新材料) (十)、长宁区: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国房[2005]313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5.06.23 【实施日期】2005.06.2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通知》(2006)(发布日期:2006年8月17日实施日期:2006年8月17日)修改 【失效依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规划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等7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5年6月23日深国房[2005]313号)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 行。 编号行政许可事项

1 土地使用权出让 2 特定土地使用权转让 3 房地产预售 4 临时用地 5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核准 6 城市房屋拆迁 7 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 8 矿产资源勘察许可初审 9 采矿许可 10 地图的编制出版初审 一、行政许可内容 准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合同内容变更。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第十三条、第十八条; (五)《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1994年6月18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企业名录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企业名录 上海圆通微波电子有限公司 爱可声语音导览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微开半导体研发(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新茂半导体有限公司 上海莱迪思半导体有限公司 泰科电子系统集成(上海)有限公司中颖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扬智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百利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英业达(上海)有限公司 百资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杰科测绘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信联创作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十条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班特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衍扬电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智邦大陆科技有限公司 京都一来(上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明友电脑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广电应用软件有限公司 马克麦特(上海)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冠网数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亚士帝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安克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大西洋机电有限公司 保强电脑(上海)有限公司裕杰(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源笙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华润矽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飞懋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万科仪器有限公司 奥尔特(上海)电子有限公司 海港保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固纬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五丰电液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恩德斯-豪斯仪表有限公司上海达金兴业渔具有限公司 精技机电(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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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业园区土地二次开发中各方利益剖析——以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为例 0703_03

第2卷第3期中国城市研究(电子期刊)V ol.2 No.3 2007年 09月 E-JOURNAL OF CHINA URBAN STUDIES Sep., 2007 上海市工业园区土地二次开发中各方利益剖析 ——以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为例 朱少鹏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200062) 摘要:工业园区的土地二次开发是一个利益重新分配过程,在此过程中,园区管理部门既是再开发的主导者又是以“经济人”的身份参与利益重构的参与者。由于信息和地位的不对称使得不同主体在土地二次开发过程中利益发生了变化。各利益主体可能为了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进行博弈,从而影响到二次开发的顺利进行,因此处理好各方利益就成为了二次开发顺利开展的关键。 关键词:土地二次开发;开发总公司;政府;博弈 中图分类号:F287.2文献标识码:A 随着上海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其土地价值的认知程度也越来越高。传统的建立在增加土地供应上的粗放式发展模式越来越难以支撑上海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如何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就成为了上海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但是,土地的二次开发会牵动各方利益的得失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围绕其产生的矛盾也层出不穷,剖析各方在此过程中的利益博弈关系,对土地二次开发也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土地的二次开发是以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为目标,依据土地价值的变化规律,通过盘活低效存量土地,淘汰劣势企业,实现产业升级和提高土地利用率的。 1 研究成果综述 众多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土地二次开发的过程进行了剖析,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是通过分析在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同主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来阐述土地开发中如何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是从土地二次开发的效果来进行分析,主要是通过土地再开发与提高利用效率和优化配置相结合,以达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工业园区的土地二次开发是运用地租理论结合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及城市功能转型的契机,将土地回购再开发利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当地政府、上级政府、园区管委会或开发公司与淘汰企业等各方的各种利益会发生重大变化。摸清各利益的变化原因和变动方向,将有利于二次开发的顺利进行进而对于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功能发挥起到更大的作用。 2 工业园区土地二次开发各方利益的构成 土地二次开发的过程,是各方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并且二次开发过程中利益的分配格局与初次开发有很大不同,初次开发中主要是农民与当地政府的博弈,而二次开发中利益方要多很多,且二次开发中利益的构成也更加复杂,其主要来源如下:

上海开发区有很多,国家级的开发区有十个,下面就分别介绍下:

上海开发区有很多,国家级的开发区有十个,下面就分别介绍下: 1、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于1983年,是上海市最早成立的两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1986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闵行开发区在临港成功扩区,规划面积为13.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现代装备工业和先进制造业。已形成了以机电产业(轨道交通、电站设备)为主导,以医药医疗产业(血制品、常用药物)和轻工产业(食品、饮料)为辅的三大产业; 2、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 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于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境内,总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机械电子信息、光机电、精密机械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2007年,闵行出口加工区实现进出口总额8.17亿美元,实现工业总产值35.68亿元,利润总额4.44亿元; 3、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1983年开发建设,1986年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0.652平方公里,是全国最早的国家级开发区之一,是全国唯一以商贸中心为特征,兼具旅游居住和外事活动功能的国家级开发区; 4、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于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是全国国家级开发区中唯一以金融贸易区命名的开发区。目前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三家全国性金融市场机构,集聚了上海石油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金融要素市场机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黄金交易所等机构的业务部门也汇聚于此。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 5、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是1988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目前已形成信息(微电子、光电子、计算机及软件、移动通信)、新材料、航天航空、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五大产业集群,研究开发、技术创新、网络运行、金融数据和服务贸易五大功能中心。目前,园区正在积极推进,创建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在2006年商务部关于5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投资环境综合评价体系中,漕河泾开发区总指数列第五,发展与效率指标名列第一,技术创新环境指标列第二,是全国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最好、经济拉动力最强、示范效应最明显的开发区之一; 6、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成立于1992年,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分为技术创新区、高科技产业区、科研教育区、生活区等功能小区。园区以集成电路、软件、生物医药为主导产业,集中体现创新创业的主体功能。目前,园区构筑了生物医药创新链和集成电路产业链的框架。建有国家上海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国家863信息安全成果产业化(东部)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网游动漫产业发展基地等多个国家级基地; 7、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 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上海首家出口加工区。该区坐落于松江工业区内,由A区和B区组成,运作实行全封闭管理。A区于2000年设立,规划面积2.98平方公里,以电子信息制造产业为主。B区于2003年设立,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为IC产业配套的出口型企业以及其他以出口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 8、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启动,规划面积为10平方公里,是中国开发最早、规模最大的保税区,也是目前全国15个保税区中经济总量最大的保税区。上海外高桥

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科技绿洲”一期项目简介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简介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是国家级开发区上海漕河泾开发区与松江区政府继2006年联手合作成功运作松江高科技园之后,于2009年再次实施漕河泾开发区品牌与功能的延伸、辐射和拓展的又一力作;同时,它是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市政府“区区合作,品牌联动”战略的成功实践。 园区由松江区和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新经济园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合作开发。园区地处九亭镇南部,北靠姚北公路,西接九新公路,东临沪亭南路,南至沪杭高速入城段绿化带及新桥镇界河。园区规划占地面积约1580亩,可规划建设各类建筑总面积约18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科技绿洲、高科技总部园、低碳经济示范园等项目及服务配套设施。 松江高新产业园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科技绿洲”(一期)项目。项目位于园区规划地块北部,占地面积约150亩,规划建筑规模约18万平方米。 “科技绿洲”品牌为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创立,是我国首个新一代、园林式的高科技园区。松江高新产业园“科技绿洲”项目将成为漕河泾“科技绿洲”松江分区,使这一品牌在松江地区得到进一步延续和拓展。 本项目将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国内外知名企业和优质的中小型企业等高科技、高品质、高成长、高效益的企业。本项目设置能源中心,形成一个集中冷热源;采用

冰蓄冷技术,高效利用夜间的低谷电力进行制冰,利用蓄冰进行空调,减少电力消耗费用,降低白天的空调负荷;同时既为客户避免了设置空调系统的硬件投资。 项目共由三种建筑形态构成:独栋总部、办公大楼及商业裙楼。以“科技、生态、低碳”为核心理念,建筑与周边道路呈45度角,避免兵列式呆板布置,体现了与自然共和谐的理念,保障了合理的栋距、拓宽了景观视界,并减少日光西晒,人性化的设计为客户创造舒适的办公环境。 整个基地绿化率高达30%,由外围区域、中央步行街及屋顶花园三部分组成。基地外围景观由北侧50米宽的绿化带和建筑与建筑之间形成的隅型绿化共同组成,从而形成人性化尺度、强调私密性的景观空间。 整个松江园区天然水系达万平米。科技绿洲南部是600多米的天然河道,河宽20多米,沿河将设置艺术型庭园、酒吧、亲水平台等。 松江高新产业园“科技绿洲”面向跨国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以及新经济明星等“四高”(高技术、高增长率、高附加值和高影响力)企业度身打造,并期望引入众多高科技、有发展潜力的新型中小企业。同时,因为科技绿洲项目身处松江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内,因此,服务业、金融业、贸易业和第三产业也是我们引进的重点。产业园区的发展离不开制造业的支撑。研发类制造业等,高科技的、产业先导型的、无污染的制造业企业也同样是我们欢迎的。 科技绿洲项目可租可售。租价和售价仅相当于市中心同品质物业的1/2-1/3。成本低廉,环境优雅,远离市区的嘈杂和环境污染。面积选择灵活,可大可小,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一栋、一个层面、或一个层面的一部分空间。总部楼最小单层面积1000平米左右,最大单层面积3000平米左右。整栋总部楼,最小体量在3000平米左右,最大的体量有一万多及两万多平米。办公大楼最小办公面积在100平米。

漕河泾开发区

开发区超自主体制典型案例4——漕河泾开发区 漕河泾开发区是中国面积较小的国家级开发区,也是公司开发模式的成功典型。分析这一案例,有助于理解开发区体制设计的规律。 一、概要 漕河泾开发区全称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其前身为上海漕河泾微电子工业区。1984年初,上海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新兴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以发展微电子技术为突破口,决定在漕河泾地区建立微电子工业区。1988年6月,国务院批准其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991年,又被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漕河泾是全国最早同时享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区优惠政策的开发区。 开发区位于上海市区的西南部,总规划面积5.984平方公里。该区位于教育科研机构稠密的智力区,周边的学校有交通大学、华东化工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等理工科高校4所,徐汇区附近有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医科大学、上海中医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近百个,其中较著名的有:中科院上海分院、中科院上海生物工程研究中心、中科院上海微电子研究开发基地、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华东测试技术研究所、工微所、能源所、激光所、光电所、航天803研究所、航天第八设计部、机械部21所、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广播电视研究所等。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该开发区的主攻方向。目前,开发区内形成了微电子、光电子、计算机及软件、新材料、航天航空等高新技术产业群,研究开发、金融数据、科技创新等功能中心;拥有中外高科技企业800多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300多家;经市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186家,占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16%。 2001年,该开发区销售收入200亿元,税收超过10亿元,利润超过20亿元,出口超过10亿美元,新增外资1.3亿美元。这对一个小型开发区是极为难能可贵的。在外经贸部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年投资环境的综合评价中,漕河泾开发区名列第四。仅在天津、大连和广州等大型开发区之后。其中,行政管理、社会及环境、技术创新环境等三项指标均列第二位。即将创建完成的质量和环境双优园区、数字园区、国际园区等三个园区将更会进一步改善开发区环境。 二管理体制 1.体制框架 漕河泾开发区设立于1984年初,从这个设立的时间看,市政府的初衷是建设类似北京电子城式的主体型工业城。由于中央加快开放的决定,在上海闵行开发区和红桥开发区批准之后两年,漕河泾赶上了车,调整了战略,成为载体型开发区。 1988年7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将上海市漕河泾微电子工业区开发公司更名为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公司下属企业包括:创业中心、新和物业公司、西区公司、新谷酒店管理公司等全资实体公司,西区发展有限公司等控股公司,以及上海新兴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等参股公司。 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统一负责开发区的基础建设,资金筹集和运用,土地开发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经营,创造投资环境,吸引目内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创办企业,促进技术、产品贸易及综合业务发展,行使市政府授权开发区的管理职能。这种体制是典型的公司代行政府职能形式。例如在项目审批权的安排上,根据上海市政府特批,开发区发展总公司享有对区内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自行审批的权力,为此专门设立了漕河泾开发招商中心项目审批办公室。这一安排,使开发区总公司有了管委会的重要招商职能,使其具有了超自主体制的特点。由于开发区区域小,位于城市市区内,大市政的条件较好,土地征用问题易解决。工商、税务、人事、科技等职能没有授予,但在体制设计±,招商服务中心的全程代理给予了解决。为提高公司的非经济事务的协调能力和园区管理能力,其行政级别为厅局级。 上诲市没有为漕河泾开发区制定专门的开发区条例,但有统一的《上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为开发区的地位和职能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这是上海所有开发区体制安排的特点。 2.政策安排 漕河泾开发区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通行政策,包括中央财政将开发区新增税收全部返还开发区所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的 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规土资综规[2015]70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9.30 【实施日期】2013.11.0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7)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 补偿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规土资综规〔2015〕704号) 各区县规土局,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关于规范性文件到期清理的要求,我局对《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沪规土资征规〔2013〕773号)进行了评估。经局长办公会审

议通过,决定继续实施该规范性文件。现予重新发布,有效期至2017年9月30日。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5年9月30日 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2013年11月9日沪规土资征规〔2013〕773号文发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综规〔2015〕704号)重新发布)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除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外,还应当包括拟征地范围涉及房屋补偿的宅基地产数、建筑面积和非居住房屋产数、建筑面积等情况。 拟定征地房屋补偿方案时,征地房屋补偿范围应当按征地批准范围确定;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已征未拆地块的,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确定房屋补偿范围。 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前,应当将涉及房屋补偿范围的建设项目批文的文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的范围、房屋情况、补偿资金和房源准备等情况报市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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