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助…2011?1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

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加强

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省、市(县)属高校、各省属中职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类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提供了制度保障。我省多数高校和部分市县已经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少数高校、部分市县以及中职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滞后,不能适应当前学生资助工作需要。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加强学生资助工作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级各类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长更为关注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是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指导、督

促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协调、配合金融机构办理助学贷款的重要职能部门。各地、各学校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成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苏教人…2006?24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苏教财…2007?49号)精神,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并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制度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尚未成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市县教育局、省市属高校和省属中职校,2011年1月底前必须成立学生资助专职机构(正式行文确定机构名称,指定分管领导、机构负责人,刻印机构公章),在现有编制内调剂专职工作人员,安排办公场所、设备和业务经费。

二、明确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一)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免费发放教科书工作;

2.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3.组织实施中职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免学费工作;

4.负责辖区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部分中间环节审核工作;

6.负责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审批和上报备案工作(仅限苏北部分区县);

7.负责宣传国家、省和本级学生资助政策;

8.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配合做好有关资助资金的统计发放工作;

9.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二)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组织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初审和上报工作;

3.组织实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工作;

4.组织实施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和贷学金资助工作;

5.组织实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6.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审批、上报备案和资金拨付工作;

7.负责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工作;

8.配合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辅导、学业指导和就业引导工作;

9.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面向本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配合做好有关资助资金的统计发放工作;

10.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三)中职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组织实施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免学费工作;

3.组织实施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工作;

4.负责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5.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面向本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配合做好有关资助资金的统计发放工作;

6.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三、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的督查与考评

(一)2011年1月底前,各市县教育局、省市属高校和省属中职校对本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报送《江苏省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自查报表》(格式见附件)。

(二)2011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主要包括资助机构建立、专职人员落实、业务经费安排、办公场所和设备配备等情况。督查结果以省教育厅名义在全省通报。

(三)从2010年度起,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纳入当年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与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评优表彰和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四、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市、县(市、区)属中职校参照省属中职校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直属中职校。各地、各校将机构建设情况自查报表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同时将电子表格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chenzhb@https://www.360docs.net/doc/7511138076.html,。

附件:江苏省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自查报表。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学生资助健全机构加强工作通知

抄送:教育部办公厅,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财政厅,有关金融机构。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1月5日印发

附件:

江苏省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建设情况自查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2011 年 1 月 14 日项目填报内容备注

教育局/学校分管领导

姓名张晓元

职务副校长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138********

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信息

机构全称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助学金发放小组

详细地址徐州市两山口欣欣路东1号

邮政编码221000

联系电话83107258

传真号码83107358

机构性质

□独立、法人□独立、非法人

√非独立(挂靠)□尚未建立机构

批准成立机构的上

级部门名称

非独立机构不填批准成立机构的文

件名称及文号

非独立机构不填

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人员与经费安排等情况

编制性质□新增编制□内部调剂非独立机构不填编制人数非独立机构不填目前在岗人数 3 人,其中:非专职人。

负责人姓名尹加平

负责人职务教务处主任

负责人电话/手机号136********

专职人员姓名谢守魁丁刚指本机构编制内人员非专职人员姓名含兼职、代岗等年度总经费(万元)仅指公用经费

办公用电脑(台) 3 台式和移动电脑

尚未成立独立机构的市县/学校

拟完成该任务的最后期限

对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的总体自评价

√优秀□良好□合格□不满意

注:各市县教育局、省市属高校和省属中职校填写本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寄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210024;在信封注明“机构建设自查报表”),并将

电子表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chenzhb@https://www.360docs.net/doc/7511138076.html,。

填表人(签字):局/校分管领导(签字):联系电话:8310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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