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

银监发〔2009〕60号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经营行为,防范相关业务风险,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均衡的信用卡营销激励机制,严禁对营销人员实施单一以发卡数量作为考核指标的

激励机制。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发卡营销行为规范机制,在营销过程中必须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营销人员必须充分告知申请人有关信用卡的收费政策、计罚息政策,积极提示所申请的信用卡产品的潜在风险,并请申请人确认已知晓和理解上述信息。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适当方式积极为客户提供信用卡账

单通知和还款提醒服务。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规范发卡营销的市场竞争行为,积极维护良好、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不得以赠送礼品、换取积分、提高授信额度等为条件强制或诱导客户注销他行信用卡。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机构在发卡营销过程中获取的客户个人信息负有保护信息安全的义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实行严格的文档管理和客户信息保护制度,妥善管理信用卡申请表等重要文档,对信用卡申请表应实行统一印制,统一保管,统一编号,

严格领用,防范仿制。

五、持卡人激活信用卡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扣收任何费用,持卡人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方式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扣收费用的除外。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审慎原则向学生发放信用卡。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附属卡除外)。向经查已满18周岁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时,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方应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信用卡前必须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已书面同意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否则不得发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向学生家长或其他有关管理人告知学生申请领用信用卡的相关信息。

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和还款能力进行尽职调查,申请人应拥有固定工作,或稳定的收入来源,或提供可靠的还款保障。申请人不能满足上述条件但确有必要发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发卡适用范围做出明确规定,建立相应

的发卡管理机制。申请人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方应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信用卡前必须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已书面同意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否则不得发

卡。

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经查在他行已有信用卡授信,但客户个人偿还能力与各行累计授信额度存在较大差距的申请人,应严

格控制发卡。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本机构特约商户的管理,就信用卡欺诈、套现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责任与特约商户进行必要约定,对特约商户实行持续监测和定期现场检查。对涉嫌协助持卡人套现的特约商户应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情节严重的应立即停

止该商户收单资格。

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机构合作管理的特约商户,由为此类商户提供清算和结算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管理主体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与合作的非银行机构就信用卡欺诈、套现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责任,以及损失承担责任等事项进

行明确约定。

经查发现特约商户有涉嫌套现行为的,承担管理主体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暂停或停止为该商户提供清算和结算服务。

十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涉嫌上述信用卡违规操作行为的特约商户信息(含单位和个人信息)记入负面名单,并积极向中国银行业协会报送。中国银行业协会应加强与会员单位的协调沟

通,积极推进负面名单共享。

十二、对特约商户的管理主体机构因管理不力或违规提供清算和结算服务造成所管理商户套现活动频繁,在社会上广泛散播套现宣传信息,或与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有涉案关联的,监管部门将视情况追究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人员责任,视严重程度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限制、暂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发卡业务,以及实施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等审慎性监管措施。

十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实施催收外包行为。实施催收外包行为的银行业务金融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催收外包机构选用标准、业务培训、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选用的催收外包机构应经由本机构境内总部高级管理层审核批准,并签订管理完善、职责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不得单纯按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方式支付佣金。

十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持续关注催收外包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管理、业务流程、工作情况、投诉情况等,确保催收外包机构按照本机构管理要求开展相关业务。

对因催收外包管理不力,造成催收外包机构损害欠款人或其他相关人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相应的外包风险管理责任。监管部门将视情况追究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人员责任,视严重程度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限制、暂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发卡业务,以及实施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等审慎性监管措施。

十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用卡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实行独立经营核算的信用卡中心的管理,理顺内部管理流程,落实信用卡中心和当地分支机构的投诉管理责任,做好当地信用卡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因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不当导致当地投诉处理缺位、延误,客户正当权益受损,甚至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监管部门将视情况追究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人员责任,视严重程度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限制、暂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发卡业务,以及实施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等审慎性监管措施。

请各银监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2009年8月31日前按照本通知

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13〕37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进一步推进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深入落实利率风险定价、独立核算、贷款审批、激励约束、人员培训、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机制”,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调整信贷结构,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将任务合理分解到各分支机构,优化绩效考核机制,由主要负责人层层推动落实。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信贷资产流转、证券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将盘活的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 各银监局应于每年一季度末汇总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的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报送银监会。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应于每年一季度末

将当年全行的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报送银监会,同时抄送相关机构监管部门。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投入和考核力度,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各银监局应对辖内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含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和总行营业部)实行按月监测、按季考核,并针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细化考核要求,确保全辖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四、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测指标体系。将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3项指标纳入监测指标体系,按月进行监测、考核和通报。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 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和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主要 考察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及其它金融服务的比例。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主要考察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有效贷款需求 的满足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进内部机制体制,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 五、继续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在全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且当年全行小微企

中国银行长城国际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长城国际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满足国内居民对国际信用卡日益增加的需求,总行决定由香港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卡司)提供电脑系统和业务技术支持,并授权国内分行(以下简称开办行)扩大发行长城国际信用卡(以下简称长城国际卡)。为规范业务操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长城国际卡系中国银行一级法人所有的金融产品,总行零售业务部负责审批各分、支行开办长城国际卡的有关业务。 (二)总行零售业务部对国内分、支行和中银卡司之间因本业务而发生的各种纠纷拥有最终仲裁权。 (三)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国内分行与中银卡司在中国大陆地区合作办理长城国际卡的各项业务,原使用中国银行BINNUMBER的国际长城卡将换发新的长城国际卡。 二、长城国际卡的属性和业务流程 (一)长城国际卡的属性 1.定义;长城国际卡是由中国银行发行的,供持卡人在中国银行及其所参加的国际组织所属会员银行的分支机构和特约商户中使用的信用凭证。 2.功能:长城国际卡可在世界范围内办理取现和直接购货业务。 长城国际商务卡不论每张卡享受的信用额度多少,每日可提取的现金最高额为港币2,000元或美元250美元。长城国际商务卡在中国境内不得取现。 3.清算货币:持卡人可选择美元或港币作为清算货币。 4.种类:发行万事达和威士(VISA)系列的国际个人信用卡和国际商务卡,使用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的BINNUMBER。长城国际卡按清算货币分为美元卡或港币卡,按发卡对象分为商务卡和个人卡,按有效期分为短期卡(有效期

六个月)和长期卡(有效期两年),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商务卡不设短期卡。 (二)长城国际卡的业务流程 1.中国银行国内分行负责发展客户,受理并审批客户办卡申请,将已批准发卡的客户申请表等资料寄送中银卡司。开办行留存申请表原件,寄送清晰、完整的复印件予中银卡司。 2.中银卡司在电脑系统中建立客户档案,负责打卡并将打制好的信用卡寄回开办行。开办行通知客户领卡。 3.中银卡司负责处理持卡人日常用卡交易的授权请求、与收单银行的清算等工作。 4.中银卡司每月将持卡人的月结单经由国内开办行寄送持卡人,持卡人在开办行办理还款业务。开办行收妥持卡人的还款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贷记中银卡司,并通知中银卡司已作还款处理。 5.开办行与中银卡司协同处理其他事项。 三、长城国际卡的发卡 (一)发行长城国际卡的条件和审批制度 1.发行长块国际卡开办行的条件。 (1)地处外向型经济较发达地区,有较多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外驻华机构和外贸、外事企业及有相当数量具有稳定外汇收入且有申领国际卡需求的国内居民。 (2)已发行人民币长城信用卡,具备发行、经营与管理信用卡业务的专门机构,并配备较高政治觉悟、较好的专业业务基础知识,具有一定外语和电脑知识的业务人员和营业场所。(3)能在电脑系统中建立长城国际卡保证金、备用金账户,并进行业务处理;符合发行长城国际卡的其他技术、业务、管理要求。

北京银监局关于加强辖内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

北京银监局关于加强辖内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 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北京营业机构、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辖内各村镇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辖内各外资银行: 近年来,辖内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总量快速增长,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个人住房消费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担保机构的担保责任保证不足,银行放宽借款人购买非住宅项目的贷款标准、住房抵押贷款登记管理不审慎、以及借款人多头分贷款引发的套利和风险等问题,增加了银行的风险,不利于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为加强贷款管理,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二手房贷款应严格实行先抵押后放款。为防范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降低部分担保机构超出自身担保保证能力过度担保给银行带来的风险隐患,银行在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中,必须严格执行“抵押在先、放款在后”制度。银行在办妥二手房贷款所对应房产的抵押登记、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前,不得向借款人发放二手房贷款。以房屋抵押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抵押贷款、个人循环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类的其他个人贷款,应比照二手房贷款实行“抵押在先、放款在后”的制度。 二、严禁向非住宅项目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在向各类非住宅项目发放个人购房贷款时,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中关于购买“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1倍等有关规定。严禁对购买实际用途为个人住宅、但规划用途为商业或工业等非住宅项目的借款人比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降低首付比例和给予利率优惠。对以“商住两用房”名义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5%,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业性用房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三、严防多头贷款引发的套利和偿付风险。银行应强化对个人住房贷款的

银监局主要是做什么的

银监局主要是做什么的 现在银监会。 银监会全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CBRC)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银监会的成立与职责明确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人民银行职责专业化的过程,两者正是在这一期间进行职责分工的明确与细化。央行监管职责的剥离与银监会的设立,实现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微观监管的分离,是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大环境密不可分的,是金融监管与调控的对象-金融业、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化、专业化、技术化的必然要求。 [编辑本段]主要职能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03年3月中国首次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构成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一司、银行二司、非银行司、合作管理司、银行管理司,中央金融工委现有人员组成(银行业协会也将有可能从人民银行并入银监会),将统一由监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负责制定有关银行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负责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内控的监管,重视其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促使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自建国50多年来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于一体的时代的结束。 是不是属于国家单位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_1

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银行业信息系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原则包括:(一)健全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定期演练和评价应急预案,持续改进本机构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协调机制。(二)明确职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本机构各部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以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为目标,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全面加强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并一2 一 制定有效的问责制度。 (三)预防为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对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有效地识别、分析和控制,并对风险指标动态、持续监测,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四)处置高效。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反应快速、报告及时、措施得力、操作准确,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以下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一)本规范所称重要信息系统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撑关键业务,其信息安全和系统服务安全关系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权益或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甚至影响国家安全的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面向客户、涉及账务处理且时效性要求较高的业务处理类、渠道类和涉及客户风险管理等业务的管理类信息系统,支撑上述系统运行的前置机、客户端、机房、网络等基础设施也应作为重要信息系统的一部分。(二)本规范所称业务服务时段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所承载业务对客户提供服务的时间。 (三)本规范所称突发事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为之提供支持服务的电力、通讯等系统突然发生的,影响业务持续开展,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应对的事件。 (四)本规范所称信息系统应急管理是指贯穿于整个信息系统一3 一 生命周期中,通过风险防范、应急响应、应急保障以确保信息系统能够满足业务发展战略对业务连续性要求的管理。 (五)本规范所称业务影响分析是指分析业务功能及其相关信息系统资源、评估特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对各种业务功能的影响的过程。

辽宁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的通知

辽宁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经营性物业贷 款业务的通知 辽银监办发〔2014〕461号 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辽宁省分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沈阳分行,邮储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联社,沈阳市联社,沈阳农村商业银行,盛京银行,各外埠城商行沈阳分行,沈阳各村镇银行、各外资银行:2011年,我局下发了《关于经营性物业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辽银监发〔2011〕29号),就防范和消除经营性物业贷款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提出相关要求。但近两年来,我局在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银行机构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隐患和违规现象,一些违规问题还相当严重。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管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违规问题表现形式 (一)授信调查审查不尽职 有的银行未对经营性物业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企业财务报表进行认真测算和分析,即向借款人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约定用于偿还股东借款,导致信贷资金实际被借款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用于项目资本金减资。有的银行不遵守信贷

政策,向未经过竣工验收的经营性物业项目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项目改造。 (二)资金支付使用监控不力 有的银行过分依赖抵押权,将第一还款来源与第二还款来源倒置,致使贷款用途调查流于形式,发放大量虚假用途贷款;有的银行对资金用途审查不严,受托支付管理简单粗糙,大量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于偿还关联方借款和工程款,而是回流到借款人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账户,造成贷款挪用;有的银行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置换负债性资金,实际被用于“借新还旧”,置换即将到期的甚至已经出现逾期的他行贷款,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被人为放大和延长。 (三)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有的经营性物业出现经营困难,第一还款来源不足迹象明显,但贷款银行未及时调整贷款风险五级分类,隐匿贷款风险。个别经营性物业贷款已出现逾期状况,不能按时落实还款计划,风险苗头显现,一旦商业物业和房地产行业风险集中爆发,第一还款来源及第二还款来源都可能落空。 二、监管意见与要求 (一)对照开展自查,有效落实整改 辖内各银行机构要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风险排查,对本行存量经营性物业贷款进行自查,摸清此类贷款风险底数,对于排查发现的严重违规问题和重大风险要及时向属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报告。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对已出现第一还款来源不足等特征的经营性物业贷款要按照

中国信用卡市场研究报告

中国信用卡行业市场研究与预测报告 北京汇智联恒咨询有限公司 定价:两千元 【目录】 第一章全球银行卡市场发展概述 第一节市场规模与特点 一、市场规模与增长 二、新技术应用 第二节基本特点 第三节主要国家与地区 一、美国 二、欧洲 三、日本 第二章中国银行卡市场现状与特点 第一节市场现状 第二节产品结构 一、市场区域 二、持卡群体 三、发卡机构 四、银行卡产品 五、市场营销 第三章信用卡发展概述 第一节信用卡的含义 第二节信用卡消费功能和特点 第三节信用卡的分类 第四节信用卡的盈利来源 第五节信用卡在中国的发展

第四章中国银行卡市场分析 第一节国际银行卡市场分析 一、市场规模状况 二、市场结构状况 三、市场发展趋势 第二节国内银行卡市场分析 一、发卡市场分析 二、受理及交易市场分析 三、品牌格局分析 四、支付渠道分析 五、网络建设状况分析 六、大中城市银行卡发展状况 七、中小城市银行卡发展状况 八、中国银行卡市场发展趋势 第五章中国商业银行信用卡市场现状 第一节发行规模状况 第二节主要发行银行竞争状况 第三节盈利状况分析 第四节持卡消费状况分析 一、信用卡客户集中度分析 二、信用卡消费地区差异分析 三、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分析 第五节中国信用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节信用卡主要发行行风险控制分析 第七节信用卡市场新趋势 第六章中国信用卡产业分析

第一节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概况 一、主要银行信用卡发行情况 二、国内信用卡市场回顾 三、中国各银行信用卡的市场份额 第二节信用卡风险管理分析 一、信用卡业务面临的风险及原因分析 二、信用卡风险管理的意义 三、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经济分析 四、国内信用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国内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建议 第三节信用卡消费分析 一、国内外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分析 二、中国信用卡消费面临的障碍因素 三、促进国内信用卡消费健康发展的建议 四、中国信用卡信贷消费市场完善的对策 第四节信用卡竞争分析 一、高端市场成为国内信用卡竞争重阵 二、中国信用卡市场显现无序竞争 三、信用卡市场的竞争策略 四、国内信用卡业将走向品牌竞争 第五节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信用卡产业存在的问题 二、中国信用卡市场存在的不足 三、中国信用卡业务存在的服务问题及原因分析第六节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未来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二、发展中国信用卡市场的建议 三、中国区域性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建议 四、发展中国信用卡消费信贷的措施

2019年中国信用卡业务数字化转型专题研究

2019年中国信用卡业务数字化转型专题研究

CONTENT01 02 03 04信用卡再迎爆发期,成各银行竞争大战场融合与竞争,信用卡打造泛生活金融生态拥抱金融科技,赋能信用卡数字化服务数字化时代背景下,信用卡业务发展展望

PART 1 信用卡再迎爆发期,成各银行竞争大战场

5 信用卡在经受互联网金融冲击后,拥抱数字化再迎新发展198519952003200820122020 20152018信用卡4.0(2015~ ) 信用卡1.0(1985~1994)信用卡2.0(1995~2002)信用卡3.0(2003~2014)以准贷记卡为主:1985年,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推首张“准贷记卡”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 1995年,广发银行参照国际标准推出信用卡1995年我国开始进入互联网时代1993,金卡工程2002,中国银联成立2015, 大数据元年互联网金融?准贷记卡为主的萌芽期:我国信用卡以1985年中国银行首张“准贷记卡”诞生开始,由于信用体系未建立,该阶段发展较慢。 ?准贷记卡向贷记卡转变的启动期:1995年广发银行推出我国首张参照国际标准的信用卡,信用卡实现向贷记卡转变,到2002年独立的、国际化的清算机构“中国银联成立”,信用卡实现跨地、跨行使用,从脱机支付向联机支付发展,信用卡进入启动期。 ?产业链布局逐渐完成进入加快发展期:2003年信用卡元年金卡工程启动,到个人信用体系建立,信用卡产业整体布局逐渐完善,形成发卡行、收单机构、特约商户、持卡人、清算机构、征信体系等多主体的产业链,且随着各种新兴支付技术的应用,加快信用卡转型和发展。?新技术加速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新时期:2015年大数据发展,银行机构受互联网金融冲击,信用卡发展一度受影响,但随着数字化向银行业渗透,银行意识并逐渐紧密金融服务与消费场景的联系,重塑人、支付、消费、金融的关系,在获客、支付、风控、服务以及管理等方面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未来,随着AI 、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成熟,信用卡产业将沿着移动化、智能化、场景化的方向加速前进。 2003年,信用 卡元年;金卡工程启动2007-2009美国 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金融危机,我国加强监管2009,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2010移动支付元年2012年,移动 互联网元年金融科技:2016年,二维码受官 方承认,支付宝推出;2017 年,“信用卡新 规”各行疯抢市场2018年,银保监会成 立,加强监管5G +AI : 2019-2020,数 字银行、智能银行、智慧银行…… 2002年, 中国银联成立,提出并完成联网联通“314”计划1993年,提出“金卡工程”2006 年,人民 银行上线个人征信系统2002

银监发【2011】8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急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银监发[2011] 86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 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商业银行客户信息管理行为,有效保护商业银行客户信息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中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环节的客户信息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商业银行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高度重视客户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开展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计算机、手机、电话、掌上电脑、电视、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由客户自助发起提交银行或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交银行处理的资金划转行为)时,严格执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商业银行对于以上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应明确统一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持续具各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明确风

险管理责任。 三、商业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加强电子资金转移和支付环节的身份识别管理。从客户银行账户扣划资金时,原则上应由账户所在银行完成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交易的安全认证;对于由第三方机构完成安全认证的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应至少在首笔业务前由账户所在银行通过物理网点、电子渠道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并与客户约定双方相关 权利与义务。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和安全认证方式采取差异化的风险控制策略,谨慎设置交易限额。 四、商业银行在开展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过程中,应不断加强客户信息安全的内部控制与管理。未经客户对本机构授权,不得直接或间接将客户名称、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通信地址及其他客户敏感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机构。 五、商业银行在开展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过程中,应加强对合作商户和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方准入管理,与之明确约定相关商户、商品及资金用途等信息共享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防范套现、欺诈等风险。 六、商业银行应做好相关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保障业务安全、稳定和持续运行,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商业银行应加强相关风险提示与公众知识普及, 帮助公众提高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交易的安全意识。 八、商业银行应按照《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定期

信用卡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信用卡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1979年10月,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与香港东亚银行签订了为其代办"东美VISA信用卡"协议,代办东美卡取现业务。从此,信用卡在中国出现。 1985年6月,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我国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标志着信用卡在我国诞生。 1987年2月,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在国内首家推出A TM服务,打破了国内存取款必须到银行的传统做法。 1987年3月,中国银行加入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成为国内该组织的第一家会员。国际支付组织开始进入中国卡市场。 1988年6月,中国银行发行外汇长城万事达卡(国际卡),该卡可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多家商户使用,中国信用卡开始真正走向世界。 1993年,江泽民总书记提出实施以银行卡联合发展为目标的"金卡工程",以改善用卡环境,实现设备共享、资源共享和市场共享。 1997年10月30日,由人民银行组织和发起,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邮政储汇局共同参与的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 1998年12月24日,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系统正式投产运行。 1999年3月26日,由人民银行牵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共同参与的CFCA(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工程正式启动。 1999年7月,首家具有中介性质的个人征信公司--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2000年7月1日起,上海正式启动"个人联合征信"制度。 2000年6月29日,CFCA正式运行。 2002年1月10日,首批银联卡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五大城市推出。 2002年3月26日,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正式成立。 2002年5月17日,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 2002年6月25日,银联公司正式成为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的会员。

中国银监会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作用和关系

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划入的职责(一)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二)原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二)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四)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五)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六)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七)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详细请点击https://www.360docs.net/doc/7214879737.html,/zwgk/2005-08/12/content_22121.htm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九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经营管理资料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亦称资金平衡表,它使反映金融机构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得一种会计报表。金融机构同其它工商企业一样,业也有其每个年度得财务报表,既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的结构由三大类组成: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者的关系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以上报表和资料,是金融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的以上报表和资料是监督管理机构的重要信息来源。相对于现场检查来说,根据金融机构报送的报表和资料的稽核,检查,简便易行,具有节约人力和费用,能及时发现问题和弊端等优点,所以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金融机构进行经常性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金融监管部门正是通过金融机构报送的报表和资料的综合分析,了解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二者关系:中国银监会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的一个,还有中央银行等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

中国信用卡行业市场调研报告

2011-2015年中国信用卡行业市场调研及 未来前景预测报告 我国的信用卡市场经过各家商业银行几年的艰苦努力,有了较大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一定的规模,主流是好的,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和银行业务发展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无论是从持卡人数量占人口总数的百分比,还是从信用卡的消费金额占全国总消费金额的百分比来说,和经济发达国家相比远远不够。信用卡市场不仅在我国有广阔的市场,而且我们还要打入国际市场,因此信用卡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中国报告网发布的《2011-2015年中国信用卡行业市场调研及未来前景预测报告》共十六章。首先介绍了信用卡相关概述、中国信用卡市场运行环境等,接着分析了中国信用卡市场发展的现状,然后介绍了中国信用卡重点区域市场运行形势。随后,报告对中国信用卡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最后分析了中国信用卡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预测。您若想对信用卡产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信用卡行业,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本研究报告数据主要采用国家统计数据,海关总署,问卷调查数据,商务部采集数据等数据库。其中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部分行业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及市场调研数据,企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国统计局规模企业统计数据库及证券交易所等,价格数据主要来自于各类市场监测数据库。 第一章信用卡产业相关概述 第一节信用卡的特性与类别划分 第二节信用卡的盈利模式 一、年费 二、商家返佣 三、利息 四、分期付款 第三节信用卡的交易使用方式 一、POS机刷卡 二、RFID机拍卡

三、手工压单 四、网络支付 五、电视、电话交易 六、预授权 第四节信用卡的定位 一、信用卡与货币的异同 二、信用卡与现金、支票的异同 三、信用卡与票据的异同 四、信用卡、借记卡和普通银行卡的异同第五节信用卡的相关问题 一、收费问题 二、安全问题 三、还款及欠款问题 第二章全球信用卡市场环境评述 第一节全球宏观经济指标分析 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 二、主要经济体经济发展透析 三、次贷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 第二节全球政策环境分析 一、国际信用卡组织 二、世贸组织对银行业个人业务的规定 三、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下的信用卡业务第三节全球信用卡市场社会环境分析 一、全球化与收入分配差距 二、主要国家基尼系数 三、发展中国家的个人收入两极分化分析 第三章全球信用卡产业运行态势分析 第一节全球信用卡产业运行总况 一、全球信用卡产业发展历程

中国银监会公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 颁布时间:2010-02-12 15:42发文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 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 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 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 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

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 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我国信用卡业务发展趋势分析

XXXXXXXXXXX毕业论文 专业 姓名 准考证号 论文题目我国信用卡业务 发展趋势分析 2009年9月17日 注:准考证号、姓名要规范填写并准确无误

目录 摘要 前言 一、信用卡业务专业化,呈独立趋势 二、中资与外资“亲密接触” 三、信用卡业务外包趋势 四、拓宽渠道,加强营销 1.与其他行业联手拓展渠道、加强营销力度也是发卡行广泛 采用的措施之一 2.信用卡广告大战铺天盖地 3.争降门槛主动出击 4.促销手段五花八门 五、信用卡的用卡环境变化 1.持卡人结构发生变化, 2.金融监管环境发生变化 3.用卡环境发生变化 结论 图表目录 图表: 2001-2012年中国银行卡发卡量及预测趋势图

我国信用卡业务发展趋势分析 摘要 据VISA国际组织对中国信用卡市场的调查显示: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中高收入人群的比例都将呈现日益增长的趋势,他们将成为未来中国信用卡市场的主力军。目前,这部分信用卡潜在的目标人群保守估计为3000万到6000万之间,预计2010年可能超过2亿人。近年来,我国信用卡市场虽然已经初见雏形,但与境外成熟信用卡市场相比,整体还处于培育的阶段。中国境内的信用卡发行者,不论中资还是外资,都将有机会分享到这块潜力巨大的利润大饼。可以说,国内信用卡市场正在进入一个黄金发展时期。 关键词:信用卡增长、信用卡收益、业务发展

近几年,中国信用卡进入了几何级数的增长阶段,2007年中国信用卡市场发卡量达9976万张,较2006年增长69.95%。2008年3季度信用卡发卡量为13145.67万张,同比增长72.9%。而到信用卡发卡量为14232.9万张,同比增长57.7%,增速较2007年回落24.3个百分点。中国信用卡市场的成长令世界瞩目。目前,中国的个人信用卡持卡人数量已接近3000万,超过40%的信用卡持卡人持有一张以上的信用卡。事实上,中国信用卡市场仍未脱离跑马圈地时代,从2003年国内信用卡起步至今,每年的发卡量均增长80%以上。但是中国信用卡行业的整体实现盈利将到2013年,当年的利润规模约达130亿元人民币。呈井喷式增长的中国信用卡市场看起来很美,但庞大的发卡数据并非意味着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国际知名咨询机构麦肯锡最新公布的一项调研称,中国信用卡市场实现整体盈利可能需要等到2013年。最近几年,中国银行卡产业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领导下,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的进展,中国正在成为最具发展潜力的银行卡产业大国。 图表 2001-2012年中国银行卡发卡量及预测趋势图 单位:亿张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2012 61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 的通知 银监发〔2012〕61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解决近年来案件信息报送中遇到的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银监会决定对《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0〕111号)中案件定义进行修订,并对案件进行分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件定义及分类 (一)案件定义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中第三条案件定义修订为:“本规程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二)案件分类 在上述案件定义的基础上,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

a.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一类案件。 b.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二类案件。 c.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且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也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为第三类案件。 二、适用案件定义及分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案件定义及分类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指作案时,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第二条规定的人员。 (二)案件定义中“…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规定”指《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国银监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通〔2007〕27号)。 (三)案件分类中第二类及第三类案件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中的“法”、“规”指除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适用于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 三、部分特殊案件及例外情况统计归类的说明

中国信用卡市场调查报告

中国信用卡市场调查报告 麦肯锡:中国信用卡市场可能走向全线亏损 调查背景:麦肯锡公司继去年后对中国信用卡市场展开了第二次调研活动。 据麦肯锡预测,中国的零售信贷市场将呈指数增长,而仅仅信用卡,2013年利润将达到130亿~140亿元,成为仅次于个人住房贷款的第二大零售信贷产品,愈发成为银行的核心业务和主要利润来源之一。消费者对信用卡的态度、信用卡使用习惯、信用卡的获取渠道、对积分计划的偏好以及在各银行大肆发卡的背后,还有哪些隐忧,是本次调查和问卷的主要内容。 调研方法、范围:调研在上海、北京、广州、武汉和成都五个城市与2000多名消费者进行了面对面的问卷访谈。这些消费者中包括信用卡持有者、准贷记卡持有者和潜在信用卡使用者等群体。 主要结论:中国信用卡业务的高速崛起为各大银行带来了巨大商机。但与此同时,国内信用卡发卡商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信用卡发卡商是否具有平衡风险与收益的能力是其成败与否的关键。如何扭亏为盈,避免中国信用卡市场走向整体长期亏损,战略转移已刻不容缓。

信用卡客户高度集中 截至2005年中,中国各大银行中个人存款总量已超过了8万亿元,个人金融前景看好,消费者也日趋接受信用卡的消费方式。随着中国消费者心理从传统的“量入为出”、“赚多少,花多少”渐渐步入“信用卡时代”,中国信用卡市场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两年来,国内信用卡业务迅猛增长,国内的信用卡发卡量由2003年的300万张到2005年的1200万,翻了两番。目前,持卡人数已达到700万,人均持卡1.7张,在我们采访的持卡人群中有18%拥有三张以上信用卡。 麦肯锡的2005年中国信用卡市场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国内95%的信用卡用户家庭年收入超过了32000元,属于中高收入阶层。数据表明,拥有住房按揭的被采访者中70%收入超过32000元,而约95%的信用卡用户属于这个阶层。信用卡的拥有不仅集中于中高收入阶层,同时此类客户又在地域上高度集中。中国前50大城市的中高收入阶层中35%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大城市。 出于经济效益和风险管理等因素的考虑,国内信用卡发卡机构的眼光目前集中在这些沿海城市中高收入人群上。麦肯锡2005年调研结果显示,信用卡用户对发卡商的潜在价值贡献与其消费习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是否拥有汽车、住房贷款,手机使用费高低,和对常规飞行里程计划的感兴趣程度等等都是识别高价值客户的重要标识。就客户最频繁使用的信用卡(主卡)而言,无贷款买车的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国别风险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0]45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开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一○年六月八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国别风险可能由一国或地区经济状况恶化、政治和社会动荡、资产被国有化或被征用、政府拒付对外债务、外汇管制或货币贬值等情况引发。 转移风险是国别风险的主要类型之一,是指借款人或债务人由于本国外汇储备不足或外汇管制等原因,无法获得所需外汇偿还其境外债务的风险。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国家或地区,是指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或经济体。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国别风险管理时,应当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为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或经济体。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重大国别风险暴露,是指对单一国家或地区超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净资本25%的风险暴露。 第六条本指引所称国别风险准备金,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吸收国别风险导致的潜在损失计提的准备金。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国别风险,在计提准备金时充分考虑国别风险。 第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国别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时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信息,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信用卡市场调查报告

信用卡市场调查报 告 1

中国信用卡市场调查报告 麦肯锡:中国信用卡市场可能走向全线亏损 调查背景:麦肯锡公司继去年后对中国信用卡市场展开了第二次调研活动。 据麦肯锡预测,中国的零售信贷市场将呈指数增长,而仅仅信用卡, 利润将达到130亿~140亿元,成为仅次于个人住房贷款的第二大零售信贷产品,愈发成为银行的核心业务和主要利润来源之一。消费者对信用卡的态度、信用卡使用习惯、信用卡的获取渠道、对积分计划的偏好以及在各银行大肆发卡的背后,还有哪些隐忧,是本次调查和问卷的主要内容。 调研方法、范围:调研在上海、北京、广州、武汉和成都五个城市与多名消费者进行了面对面的问卷访谈。这些消费者中包括信用卡持有者、准贷记卡持有者和潜在信用卡使用者等群体。 主要结论:中国信用卡业务的高速崛起为各大银行带来了巨大商机。但与此同时,国内信用卡发卡商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 2

战。信用卡发卡商是否具有平衡风险与收益的能力是其成败与否的关键。如何扭亏为盈,避免中国信用卡市场走向整体长期亏损,战略转移已刻不容缓。 信用卡客户高度集中 截至中,中国各大银行中个人存款总量已超过了8万亿元,个人金融前景看好,消费者也日趋接受信用卡的消费方式。随着中国消费者心理从传统的”量入为出”、”赚多少,花多少”渐渐步入”信用卡时代”,中国信用卡市场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两年来,国内信用卡业务迅猛增长,国内的信用卡发卡量由的300万张到的1200万,翻了两番。当前,持卡人数已达到700万,人均持卡1.7张,在我们采访的持卡人群中有18%拥有三张以上信用卡。 麦肯锡的中国信用卡市场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国内95%的信用卡用户家庭年收入超过了3 元,属于中高收入阶层。数据表明,拥有住房按揭的被采访者中70%收入超过 3 元,而约95%的信用卡用户属于这个阶层。信用卡的拥有不但集中于中高收入阶层,同时此类客户又在地域上高度集中。中国前50大城市的中高收入阶层中35%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大城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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