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最新)

某市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最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XX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X发〔201X〕42号)和《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XX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意见行动计划》(X 发〔201X〕49号)的文件精神,根据《XX省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X发改资环发〔201X〕266号)和《XX市落实生态环境部约谈问题整改和201X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X发〔201X〕21号),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坚持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减量等量替代工作作为加强宏观调控、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途径,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统领、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机制,在保障全市能源供应安全前提下,推动全市煤炭消费减量化,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兼顾。统筹把握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目标任务,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推进总量控制和减量替代工作有序开展。以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深化节能改造、整治燃煤锅炉、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等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减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坚持煤炭总量控制与清洁能源发展相同步。以削减存量和严控增量为抓手,压减高耗煤产业用煤需求,严格控制新增煤炭消费项目。优化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加快推进散煤治理,大力增加清洁低碳能源供给,着力保障关乎民生的重点领域、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能源需求。

3.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煤炭消费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格局。

(三)控制目标

到202X年,在实现能源消耗总量目标的前提下,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比例下降到80%,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5%以上。我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之一,各县(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均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较上一年度负增长。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压缩煤炭消费总量

1.有序化解过剩产能。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煤炭行业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

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新增、核增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提高煤炭先进产能占比。制定年度化解钢铁、煤炭、电力等行业过剩产能计划,全面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201X—2020年,积极稳妥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年内完成鸿泰煤业、燕龛煤矿、X煤三矿裕公井3家煤炭企业205万吨去产能任务。加强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阶梯电价,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机制。(责任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煤炭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严格规范准入,严格执行环保、质量等产业政策,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并按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X〕30号)要求,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法、环境保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淘汏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能耗、环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产能工作。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和开发区管委会,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县区项目及开发区管委会的核准和审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煤炭局、市发改委)

3.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工程。建立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

能源消费“双控”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自评汇报

能源消费“双控”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自评汇报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豫政办〔2017〕81号)、《河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豫政 办〔2017〕52号)、《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豫政办〔2017〕82号)和省节能减排办《河南省“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考核实施方案》(豫节减办〔2017〕3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 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7年度能耗“双控”和碳 排放强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目标完成情况满分 25分自评得分25分 2017年川汇区政府各级各部门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区委、区政府深入 实施振兴川汇方略为统领,按照国家、省节能降碳工作部署,坚持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以及碳排放强度作为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抓手,着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着力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着力推进重点领域能效提升,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主要通过推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强 化降低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以及碳排放强度能力提升和监督检查,努力营造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节能降碳工作成效明显。 2017年度,我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为 3 %,实际完成万元生产总值 能耗降低率为 9.87 %,超额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进度的31.5%。2017年我区能源消费总量为661万吨标准煤,较2016年增 加19万吨,未超出2016年度662.6万吨的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区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为18%,年均下降3.89%,2017年 度我区碳排放量为1292.76万吨,碳排放强度为0.652,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 放降低率为5.41%,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十三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 标进度的30%。 1.年度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依据区统计局反馈信息,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值; 2. “十三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进度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依据区统计局 反馈信息,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值; 3.年度能耗总量控制目标,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依据区统计局反馈信息,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值; 4. “十三五”能耗总量控制目标进度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依据区统计局反 馈信息,已完成。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最新)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全市“十三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推动我市能源发展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统筹兼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利用水平的地区差异,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相衔接,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机制,优化配置能源资源,保障合理用能,拓展清洁用能,激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淘汰落后用能,确保民生用能,提高用能效益和全社会用能管理水平,实现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能源发展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政府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强化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有效机制。 保障供给和合理控制相结合。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能需求,尤其要重点保障关乎民生的重点领域、基础产业和公共服

务单位等方面的能源供应;同时,要引导和控制能源消费,多渠道多层面限制各领域不合理用能,综合提升用能水平。 合理配置和兼顾效益相结合。统筹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和能源利用效益水平,合理配置能源资源,优化布局全市能源基础设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大力增加清洁低碳能源供给,提高能源利用整体效益。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末,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28%。到X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约1339万吨标准煤以内,较X年增加142.6万吨标准煤。 按照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征、能源消费水平、能源利用技术和区域发展定位,将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见表1。 二、主要任务 1.优化产业布局、结构。优化发展布局、鼓励资本运作、加大政策支持,不断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态。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推动传统制造业加快向附加值高的产业链环节延伸,推动低能耗产业加快发展。制定适应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重点产业节能准入机制,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科学引导全市产业合理发展和布局。 2.淘汰落后产能。依据国家相关产业和环保政策要求,以电力、石化、钢铁、水泥、陶瓷、玻璃、造纸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引导

“上大压小”:老政策迎来新原则,容量替代转向煤炭等量替代

“上大压小”:老政策迎来新原则,容量替代转向煤炭等量替代。 据了解,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发布的《行动计划》确定了十项具体措施,所以也被称为“国十条”,其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便是重要措施之一。《行动计划》明确:“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由于我国有一半左右的煤炭用于发电,所以煤电行业成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的主要对象,煤电企业的发展受到其直接影响。《行动计划》对于煤电项目发展,做了诸多限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其中,“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也被认为是对“上大压小”政策的重新定义。 据了解,此前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称,鼓励各地区和企业

关停小机组,集中建设大机组,实施“上大压小”;鼓励通过兼并、重组或收购小火电机组,并将其关停后实施“上大压小”建设大型电源项目。对于“上大压下”的落实,《意见》规定,“新建电源项目替代的关停机组容量作为衡量其可否纳入规划的重要指标。”同时明确,替代关停机组容量较多并能够妥善安置关停电厂职工的电源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 另外,对于“上大压小”的关停容量比例,《意见》也做出详细规定:对于企业建设单机30万千瓦、替代关停机组的容量达到自身容量80%的项目;单机60万千瓦、替代关停机组的容量达到自身容量70%的项目;单机100万千瓦、替代关停机组的容量达到自身容量60%的项目;单机20万千瓦以上的热电联产项目,替代关停机组的容量达到自身容量50%,并按所替代关停机组和关停拆除的供热锅炉蒸发量计算可减少当地燃煤总量的,可直接纳入国家电力规划,优先安排建设。 可以看出,此前的“上大压小”是“容量替代”原则,而新近颁布的《行动计划》确定的则是“煤炭等量替代”原则。虽然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压缩落后产能的目的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但“上大压小”的参考指标和侧重点都已悄然发生变化。(来自:中国能源报)

煤炭消费用途

(1)动力煤 从世界范围来看,动力煤产量占煤炭总产量的80%以上。世界10 大煤炭公司主要生产动力煤,其比重约占该10 大公司煤炭总产量的82%;美国动力煤产量占其总产量的90%以上;我国动力煤产量也占到煤炭总产量的80%以上。 在国外,动力煤绝大部分用来发电,工业锅炉也有一些用量。全世界约有55%的煤炭用于发电,煤炭需求的增量部分基本上都在电力部门,但中国例外,在中国实施工业化的进程中,各行各业都需要大量的煤炭(动力煤)。 从动力煤的品种来看,以长焰煤和不粘煤储量最大,分别占全国动力煤总储量的21.70%和20.35%;褐煤和无烟煤也占有相当的比例,而贫煤和弱粘煤则相对较少,仅为全国动力煤总储量的 7.66%和2.49%。 我国动力煤的主要用途有: 1) 发电用煤:我国约1/3 以上的煤用来发电,目前平均发电耗煤为标准煤370g/(kW·h)左右。电厂利用煤的热值,把热能转变为电能。 2) 蒸汽机车用煤:占动力用煤2%左右,蒸汽机车锅炉平均耗煤指标为 100kg/(万吨·km)左右。 3) 建材用煤:约占动力用煤的l0%以上,以水泥用煤量最大,其次为玻璃、砖、瓦等。 4) 一般工业锅炉用煤:除热电厂及大型供热锅炉外,一般企业及取暖用的工业锅炉型号繁多,数量大且分散,用煤量约占动力煤的30%。 5) 生活用煤:生活用煤的数量也较大,约占燃料用煤的20%。 6) 冶金用动力煤:冶金用动力煤主要为烧结和高炉喷吹用无烟煤,其用量不到动力用煤量的1%。 (2)炼焦煤 我国虽然煤炭资源比较丰富,但炼焦煤资源还相对较少,炼焦煤储量仅占我国煤炭总储量27.65%。

炼焦煤类包括气煤(占13.75%),肥煤(占3.53%),主焦煤(占 5.81%),瘦煤(占4.01%),其它为未分牌号的煤(占 0.55%);非炼焦煤类包括无烟煤(占10.93%),贫煤(占5.55 % ),弱碱煤(占1.74%),不缴煤(占13.8%),长焰煤(占12.52%),褐煤(占12.76%),天然焦(占0.19%),未分牌号的煤(占13.80%)和牌号不清的煤(占1.06%)。 炼焦煤的主要用途是炼焦炭,焦炭由焦煤或混合煤高温冶炼而成,一般1.3 吨左右的焦煤才能炼一吨焦炭。焦炭多用于炼钢,是目前钢铁等行业的主要生产原料,被喻为钢铁工业的“基本食粮”,是各国在世界原料市场上必争的原料之一。

6.安徽能源替代管理办法

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 法 发布日期:2018-05-28 作者:管理员来源:安徽节能网阅读:117次字体:[大] [中] [小]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范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安徽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以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煤制品(水煤浆、型煤、煤粉等)为原料或燃料,进行生产加工或燃烧的直接消费煤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用煤项目)。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应当实行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制度。 第四条煤炭减量,是指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提高煤炭等能源利用效率直接减少煤炭消费;煤炭替代,是指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代替煤炭消费。 第五条用煤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内容。新上耗煤项目,在报请节能审查时,应先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再报请项目节能审查。不符合替代标准的,节能审查机关不予进行节能审查。 第六条煤炭减量替代途径主要包括: (一)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以及企业关停、转产减少的煤炭消费。 (二)实施集中供热、耗煤设备节能技改或拆除淘汰燃煤锅炉等设备减少的煤炭消费。 (三)改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的煤炭消费。 (四)其他符合要求的煤炭消费减量途径。 第七条煤炭替代实行差别政策。对煤炭开采与洗选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新增耗煤(电力行业除外),实施煤炭消费量1.5倍减量替代;其他行业用煤项

2018年浙江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

附件 2018年浙江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两个高水平”建设要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8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与2015年煤炭消费量持平略下降,在2017年基础上削减440万吨以上,总量控制在1.38亿吨以内。其中,省统调发电用煤削减260万吨,各设区市地方用煤削减180万吨(见表1、表2)。 表1 2018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分类控制表 单位:万吨

表2 2018年各设区市煤炭削减任务表 单位:万吨、% 注:设区市煤炭削减比例分二档,2017年规上企业用煤量(不含发电、供热)低于100万吨的设区市煤炭削减3%,其余设区市削减7.5%。 二、基本原则 (一)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淘汰落后耗煤企业、产能、设备为重点,明确淘汰、

压减任务,倒逼经济转型升级,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求,确定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考核要求。 (三)省市共担、条块结合。采取统调电煤省级统筹、地方耗煤属地负责的方式分块推进。 (四)鼓励先行先进,实行差别化政策。鼓励企业提前关停、淘汰燃煤设施和工艺,优先支持集中用煤、高热值煤和煤耗先进的设备(工艺)用煤,并根据先行先进情况,给予差别化补贴。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控制统调电厂用煤 2018年全省统调燃煤机组发电用煤控制在7880万吨以内,具体如下: 1.千方百计增加外来电。在保证2018年省外来电计划电量1351亿千瓦时基础上,2018年后5个月,增加灵绍直流和皖电东送来电各30亿千瓦时、四川水电和福建来电各10亿千瓦时,确保增加省外来电80亿千瓦时,力争增加省外来电100亿千瓦时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浙江能源监管办。 2.全力增加天然气机组发电。多方争取增量气源,推进天

我国计划于2020年将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

我国计划于2020年将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 时事政治:公务员考试网为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准备了最新新闻事件:我国计划于2020年将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帮助国考考生了解最新新闻动态,从而积累申论热点,预祝考生备考成功。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信息欢迎访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制定并出台了《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 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快燃煤发电升级与改造,努力实现供电煤耗、污染排放、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三降低”和安全运行质量、技术装备水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三提高”,打造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的煤电产业“升级版”。 2020年煤炭消费比重降到62%以内 行动计划明确,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东部地区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中部地区新建机组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除空冷机组外)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东部地区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行动计划强调,在执行更严格能效环保标准的前提下,到2020年,力争使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62%以内,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 2020年前淘汰落后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以上

2017、2018国家发改委煤炭去产能实施方案

附件2 2017年煤炭去产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更加科学有效做好2017年煤炭去产能工作,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17年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 坚持落后产能应退尽退、能退早退,2017年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实现煤炭总量、区域、品种和需求基本平衡。多方开辟职工安置途径,妥善安置职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推动企业债务和资产处置,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二、进一步明确产能退出标准 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为指导,以国发〔2016〕7号文件为依据,进一步强化市场化、法治化方式,严格不安全产能退出标准,加快落后和不达标产能退出,引导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一)加快退出长期停工停产的“僵尸企业”。对于长期停工 —1—

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目前仍停工停产且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以及经复工复产验收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等要求的,纳入2017年去产能范围;对于未经验收擅自复工复产的,纳入2017年去产能范围。 (二)加快退出违法违规和不达标的煤矿。达不到安全、环保、质量、技术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煤矿,原则上纳入2017年去产能范围。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组织生产的煤矿,超层越界生产或建设拒不退回的煤矿,纳入当年去产能范围。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关闭退出。 (三)加快退出安全保障程度低、风险大的煤矿。 1.按照国发〔2016〕7号文件规定,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要在事故发生当年内淘汰。 2.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纳入2017年去产能范围。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煤矿。晋陕蒙宁等4个地区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冀辽吉黑苏皖鲁豫甘青新等11个地区15万吨/年以下(不含15万吨/年),其他地区9万吨/年及以下(含9万吨/年)的煤矿,纳入2017年或2018年去产能范围,涉及保障—2—

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最新)

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最新)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XX市XX—XX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下达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我区XX—XX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一)全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根据《XX市XX—XX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XX年、XX年和XX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8.33万吨、8.27万吨和8.2万吨。 (二)各镇(街道)及开发区(产业园)煤炭消费压减任务。根据各镇街煤炭消费占比、煤炭消费压减成效、地区生产总值对煤炭的依赖程度、产业布局调整、绿色发展水平以及空气环境质量等因素,将全区煤炭消费压减任务落实到6个镇街和XX开发区、蓝色产业园。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耗煤项目审批管理,控制煤炭增量消费。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对于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一是严格按照《XX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XX发改环资〔XX〕671号)规定,由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替代比例落实替代源、编制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审批部门组织审查并负

责监督落实。二是严格按照《XX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XX发改环资〔XX〕93号)规定,结合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要求,审查项目节能报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是严把环评审批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须包含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由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主管部门出具核定意见。 (二)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减少煤炭存量消费。以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减少煤炭低效消耗。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 (三)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减少燃煤污染。在完成全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的基础上,在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四)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到XX年,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560万平方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供热试点。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地区,根据本地区供热资源条件,结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能等其他清洁能源替代。XX年底前,对全区具备条件的村庄接通天然气,完成以气代煤年度工程,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

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技术方法与政策体系研究

美国能源基金会资助项目 《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技术方法与政策体系研究报告》 摘要 一、实施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势在必行 1、煤炭消费是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 我国煤炭消费的总量、分布、结构及技术水平等因素均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首先,煤炭消费增长迅速导致巨大的污染物排放负荷。目前我国煤炭消费量占全球煤炭消费总量的50%,远超美国(13.5%)、欧盟(7.7%)、日本(3.2%)等其他经济体,巨大的煤炭消费量导致我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气汞排放量高居全球首位。其次,煤炭消费空间分布不均衡引发区域性复合型大气环境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三区十群为代表的重点区域,单位面积煤炭消费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左右、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左右;由于污染物排放密集,加之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速、重化工业快速发展,各种污染物相互作用并远距离传输,以PM2.5、O3、酸雨为特征的区域复合型污染呈加剧态势。第三,煤炭消费结构不合理加剧了城市煤烟型污染。目前我国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量仅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50%左右,远低于美国90%的水平,大量的煤炭消费集中于工业锅炉、炼焦炉和建材窑炉,复杂的排放源构成使得我国成为全球

大气污染控制体系最为庞大、构成最为复杂、减排难度最大的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城市煤烟型污染。最后,煤炭利用与污染控制技术水平较低导致污染物排放绩效偏高。目前我国燃煤锅炉运行热效率在60%左右,比先进国家低15%~20%,并且基本没有脱硝措施,脱硫和除尘技术水平也偏低。原煤煤质差、动力煤入洗率低,也影响了我国的燃煤污染控制效果,目前我国原煤平均入洗率仅为51%,低于发达国家水平(55%~90%)。 2、煤炭消费控制是改善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的必要条件 相关研究指出,要使我国8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至少要使我国二次颗粒物的气态前体物和一次颗粒物的排放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40%~50%。对于污染物排放集中、灰霾污染严重的华北地区,则需要更大力度的减排。如果按照“十一五”以来每五年主要污染物减排10%左右的速度,需要20年才能实现上述目标,显然无法应对当前空气质量快速恶化的严峻局面。同时,随着烟气治理技术的推广,末端治理措施的减排空间逐步压缩,如果仅依赖工程技术手段,要在煤炭消费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实现各种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过半的目标,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必须从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入手,实施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为解决区域空气污染问题创造条件。

江苏省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江苏省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抓手,也是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确保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控制煤炭消费、实现持续削减作为控制能源消费、调整能源结构的“重中之重”,纳入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设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承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体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大力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确保“263”减煤目标落实到位。省各有关部门要系统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工作,建立和完善耗煤项目准入和淘汰体系,及时掌握煤炭消费动态,指导和督促地方切实落实减煤举措。 (二)总体目标。 —1 —

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量减少3200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整治燃煤锅炉。 2017年底前,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余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除公用热电联产外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建立全省统一编号的燃煤锅炉清单,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限期实施关停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逐级落实责任主体。(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等参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需要参与的其他部门,由牵头部门确定,下同) (二)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去产能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钢铁、水泥、电力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力度。鼓励企业提前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耗煤产能。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鼓励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该地区项目的环评、核准和审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2 —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政策研究——煤炭的真实成本2012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政策研究——煤炭的真实成本2012 汇报人:滕飞副教授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 课题执行单位: 清华大学、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社科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2014年11月4日

10.74 11.72 12.9 14.2 15.8 17.81 20.33 22.29 24.34 26.58 29.02 31.29 33.7 8.1 9.5 10.6 10.4 10.7 13.3 14.6 9.8 8.9 10.8 9.2 7.8 7.7 3 6 15 16 11 10 8 4 5 6 7 3.9 3.7 7 7 8 8 7.5 7.5 0 5101520 25303540 0% 5%10% 15%20%25% 30%2001 200220032004200520062007 20082009201020112012 2013Year 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与能源消费增长率(2001-2013) Total Domestic Production GDP Increase Rate Energy Consumption Yearly Increase Rate Government's expected GDP Increase

生态 污染雾霾

课题总体研究思路 影响机理分析 分析煤炭开采、运输、转化和利用过程中对 环境、水、安全、健康、温室气体等主要领域的影响; 明确协同效益核算的边界与范围; 实物量核算研究 识别及确定实物量核算的指标; 在实物量核算指标的基础上,确定核算方 法; 整理收集数据,进行主要影响的实物量核算; 货币量核算研究 在实物量核算的基础上,确定价值量和货 币量的核算方法; 将有关影响的实物量核算指标转换为货币量和价值量,并进行加总分析; 煤炭真实成本研究 在情景组不同情景的 基础上,综合不同领 域协同效益的实物量和货币量核算研究结果,测算煤炭总量控制情景的量化协同效 益; 3

关于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4]29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 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广东省的珠三角地区。 本办法所称煤炭减量,是指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提高煤炭等能源利用效率直接减少煤炭消费。 本办法所称煤炭替代,是指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煤炭消费。 第二章 目标与方案 第三条 重点地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负总责。具体目标是: 到 2017 年,北京市煤炭消费量比 2012 年减少 1300 万吨,天津市减少 1000 万吨,河北省减少 4000 万吨,山东省减少2000万吨。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人民政府要于 2015 年 6月底前,研究提出煤炭消费减量目标,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 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备案。 第四条 重点地区人民政府要制定煤炭减量替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煤炭减量年度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市(区)县和重点耗煤行业、企业。 第五条 工作方案要提出煤炭减量具体措施和相应的削减数量,主要包括: (一)淘汰效率低、煤耗高、污染重的项目,重点是电力、钢铁、水泥、炼焦等行业落后产能项目。 (二)节能重点工程,余热余压利用、燃煤电厂升级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项目。 (三)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燃煤锅炉改造和分散落后锅炉淘汰项目。 (四)“煤改气”、“煤改电”项目。 (五)焦化、煤化工、工业窑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项目。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务院《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国制造2025》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启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专项2016年度项目,并发布本指南。 本专项总体目标是:以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全面实施节能战略为目标,进一步解决和突破制约我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领域的工艺、系统、装备、材料、平台的自主研发能力,取得基础理论研究的重大原创性成果,突破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并实现工业应用示范。 本专项重点围绕煤炭高效发电、煤炭清洁转化、燃煤污染控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工业余能回收利用、工业流程及装备节能、数据中心及公共机构节能7个创新链(技术方向)部署23个重点研究任务。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2016—2020)。 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2016年首批在7个技术方向启动16个项目。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下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 各申报单位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1.1)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申报内容须涵盖该二级标题下指南所列的全部考核指标。鼓励各申报单位自筹资金配套。对于应用示范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 煤炭高效发电 1.1 新型超临界CO2、CO2/水蒸汽复合工质循环发电基础研究(基础研究类) 研究内容:研究煤粉在超临界环境下化学能释放、能量传递及转换机理,揭示燃烧室内压力、温度及成分的时空分布规律;研究超临界CO2及CO2/水蒸汽混合工质的热力学性质、流动特性、传热特性及膨胀做功规律;开展适用于超临界CO2及CO2/水蒸汽复合工质的汽轮机通流结构对热耗的影响研究;开展新型发电系统集成优化、运行特性与控制方法的技术基础研究。 考核指标:获得超临界CO2及CO2/水蒸汽复合工质的燃煤高效低污染发电原理和方法;完成概念设计,系统效率超过50%。 实施年限:5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1.2 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示范类) 研究内容:开发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气固流动与传热、超超临界水循环安全性、热力系统及水系统交联优化等关键技术;开展锅炉概念设计方案、分离器、换热床等关键部件的研究及整体匹配;开发SO2、NOx、颗粒物等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开展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的动态特性、自动控制及仿真研究;完成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本体设计及研制;建设660MW等级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示范工程,完成168h连续运行。 考核指标:锅炉效率≥92%;供电煤耗<300gce/kWh;SO2排放≤35mg/Nm3,NOx 排放≤50mg/Nm3,颗粒物排放≤10mg/ Nm3。 实施年限:5年

关于印发《关中地区2015-2017年燃煤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中地区2015-2017年燃煤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发改环资〔2015〕848号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 《关中地区2015-2017年燃煤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统计局 2015年6月29日 关中地区2015-2017年燃煤消费减量 替代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陕政发〔2013〕54号)、《陕西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4〕124号)、国家发改委等部委《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2014〕2984号)、《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发改环资〔2015〕1015号)有关要求,有效控制关中地区燃煤消费总量,减少大气污染,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方案所称燃煤减量,是指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直接减少燃煤消费;燃煤替代,是指利用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地热能、可再生能源、电力以及兰炭等清洁燃料替代燃煤消费。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以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坚持总量控制与燃料替代相结合,强化标准与技术改造相配合,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协调,全面形成政府调控、企业施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分区域、分阶段推进燃煤消费减量替代各项工作,显著改善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工作目标 1.加大燃煤削减力度。到2017年,关中各市区燃煤消费总量较2014年减少800万吨。其中,2015年减少300万吨。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核心防治区域内,除热电联产及20蒸吨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外,基本 实现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到2017年,关中地区天然气消费量比2014年翻一番,达到65亿立方米;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00万千瓦,电力消费达到850亿千瓦时以上;兰炭等高效清洁燃料得到推广使用;地热能、生物质成型燃料比例显著提升。 3.全面提升燃煤品质。到2017年,关中地区县以上城镇燃煤质量得到全面提升,达到灰分不高于16%、硫分不高 于1%。 (二)实施范围 包括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等六市一区。西咸新区参照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减煤工作。 三、具体任务

能源消费“双控”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情况汇报

能源消费“双控”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市将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环节,强化节能执法监察,健全长效节能机制,全市节能工作进展顺利。XX年,我市圆满完成潍坊市政府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71.9万吨,同比下降13.9%(比去年同期减少煤炭消费 11.6万吨),超额完成煤炭消费控制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节能目标管理 一是分解落实节能目标任务。与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及重点用能单位分别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措施。市政府印发了《**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将煤炭消费控制工作分解落实到镇街和重点企业,并纳入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强化能耗数据分析,定期测算节能目标和煤炭削减任务完成进度,密切关注影响完成任务完成的重点因素和潜在障碍,及时落实有效措施。 二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各重点用能单位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按期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12家重点耗能企业按要求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聘任了能源管理负责人,并在潍坊市经信委进行了备案。在全市积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除“十三五”新增的3家重点用能企业外,有11家重点用能企业建成能源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其中9家企业通过

能源管理体系评价,2家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进能源利用效率提高。 三是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大企业的节能技改力度,广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中化弘润多功能和TMP循环水系统整体优化项目、中联水泥1#、2#原料立磨粉煤灰掺加设备节能改造项目、英科医疗烟气余热利用节能改造项目等预计可形成年节约1.2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四是依法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制定印发了《**市XX年节能监察工作意见》,组织对益能热电、惠泽新材料、海化盛兴、诺迪维铸造、奥普利金属和多路驰橡胶6家企业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与潍坊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中化弘润、中联水泥、明祖山水泥开展了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对中联水泥、中化弘润和振兴化工3家企业开展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等节能专项监察。 二、主要减煤措施 一是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积极开展清理整治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行动,拆改工业用燃煤锅炉594台,其中改电(气)245台,预计年减少工业煤炭消耗15万吨。 二是实施节煤改造项目。中联水泥高热值粉煤灰配料替代原料项目,可使吨熟料煤耗降低10千克/吨左右,预计年可减少煤炭消费2

2020削减煤炭消费量工作方案

2020削减煤炭消费量工作方案 为确保完成“到20xx年底,全县净削减煤炭消费量67万吨”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削减煤炭与优化产业结构相结合。把调整钢铁产业结构作为净削减煤炭消费量的重要途径,以削减煤炭消费逐步倒逼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以压缩炼铁产能推进煤炭消费总量削减。逐步淘汰钢铁、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实行煤改气,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二)突出重点与统筹协调相结合。突出淘汰燃煤锅炉、锅炉能源置换、淘汰落后产能等重点工作。各部门间相互协调,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妥善做好资产处理、能源替代、人员安排、技术服务等工作,尽量减少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 (三)环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削减煤炭及压减炼铁产能任务,推动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促进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到20xx年底,全县净压炼铁产能88万吨,削减煤炭消费量66.7万吨; (二)到20xx年底,淘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7台,削减煤炭消费量0.2万吨,完成净减煤炭消费量66.9万吨; 1 / 4

(三)到20xx年底,完成削减煤炭消费量67万吨; (四)实行煤改气削减煤炭。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煤改气。 三、重点工作 (一)严格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严控高耗能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采取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石化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耗煤建设项目必须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常规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二)压减炼铁产能。对燕山铸造有限公司采取断水、断电、人员撤离等措施,关停两座380立方米炼铁高炉,实现20xx年净压减炼铁产能88万吨,年净削减煤炭消费量66.7万吨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三)加快燃煤设施改造。县××区全部采用集中供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系统。到20xx年底,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7台,完成削减煤炭消费量0.2万吨;到20xx年底,完成削减煤炭消费量0.3万吨,完成市定削减煤炭消费量任务。(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 (四)实行农村用能改造。结合农村地区“四清四化”综合整治要求,加大罐装液化气和可再生能源炊事采暖用能供应,推广使用洁净煤、型煤和生物质能等,鼓励开发使用太阳能、地热等清洁能源; 2 / 4

吉林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

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2016-2020年) (发布稿) 吉林省能源局 2018年7月

目录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1) (一)基本现状 (1) (二)存在主要问题 (4) (三)面临形势 (5)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6) (三)主要目标 (7) 三、主要任务 (9) (一)优化产业结构,形成集约化合力 (9) (二)提高能源效率,增强减量化潜力 (11) (三)促进源头提质,激发清洁化活力 (13) (四)发展清洁能源,注入替代化动力 (14) 四、环境影响评价 (15) (一)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整体影响 (15) (二)规划实施对大气环境和公众健康的长期影响 (16)

(三)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6) (四)规划对环境影响的总体评价 (17) 五、保障措施 (17) (一)加强组织领导 (17) (二)落实工作责任 (17) (三)完善政策措施 (18) (四)加强统计监测 (18) (五)强化责任考核 (18)

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应对气候变化、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和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基本现状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为主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经济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大关。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显著下降,煤炭消费总量总体持续下降。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1.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高。201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063亿元,年均增长9.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5.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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