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价局转发山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落

太原市物价局转发山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落

太原市物价局转发山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并价行字[2007]46号

【发布部门】太原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7.04.09

【实施日期】2007.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太原市物价局转发山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

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并价行字[2007]46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现将山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晋价行字〔2007〕9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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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物价局、电力工业局关于河南省电网电价调整和实行统一销售

河南省物价局、电力工业局关于河南省电网电价调整和实行 统一销售电价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豫价工字[2000]005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电力工业局 【发布日期】2000.01.19 【实施日期】2000.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物价局、电力工业局关于河南省 电网电价调整和实行统一销售电价的通知 (豫价工字[2000]005号二000年元月十九日) 各市地物价局、电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1987年以来,我省实行的多种电价政策,对电力工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平议电量分配不合理,电价负担不平衡,不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为了理顺电价体系、平衡电价负担,规范电价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经国家计委批准,在电价调整的基础上,从2000年起在河南电网实行统一销售电价。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2381号《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河南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就

电价调整和统一销售电价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省实行统一销售电价 根据国家计委通知精神,从今年开始,取消双轨制电价政策,在全省实行统一的销售电价,即根据电力产品的特点,考虑合理的比价和差价关系,考虑合理分摊电力成本,将现有的统配电量、集资电量、地方电量的销售电价加权平均,综合成统一的分类销售电价,对同网、同类、同电压用户,实行同一销售电价。实行统一销售电价的原则是:(1)实施统一销售电价,发、供、用电三方原有的总体利益格局基本不变;(2)全省各类用户和地区,原有统配电量基数取消,同网同类同电压用户,实行同一销售电价;(3)根据现有的电力趸售管理体制,趸售电价管理体制不变。(4)逐步理顺电价的比价和差价关系。(5)对部分行业和企业实行优惠或过渡性优惠电价政策。(6)改革农村低压电价并最终实行城乡用电同价。 二、调整出厂、销售电价 为了解决部分新投产机组电价,适当疏导电价矛盾,经省政府同意,并经国家计委批准,我省省网销售电价每千千瓦时提高26元,省电网平均售电价格为每千千瓦时359元。这次电价调整的原则是,坚持向机制要活力,向整顿要空间,以清理整顿不合理加价为前提,重点解决新投产机组和电网送出工程的还贷问题,并适当考虑农网改造投资付息问题,此次电价调整的主要内容有: (一)改革公用事业附加费征收办法。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征收办法由从率征收改为定额征收。征收标准是:居民生活用电和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千千瓦时15元,大工业用电和非、普工业用电、商业用电每千千瓦时10元。合成氨用电免征公用事业附加费。 (二)降低原有发电厂上网电价。考虑银行贷款利率下调和煤炭价格降低等因素,为减轻用户电费负担,适当下调统配电厂和集资电厂的上网电价,省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千瓦时下调6.7元。

山西省太原市2021版高三上学期地理开学试卷(I)卷

山西省太原市2021版高三上学期地理开学试卷(I)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单选题 (共18题;共70分) 1. (4分) (2018高三上·吉林期中) 读我国某城市四种下垫面不同日期地表气温均值对比图,回答下列各题。 (1)推测①②③④最可能分别为() A . 裸地、植被覆盖地、城镇建筑用地、水体 B . 城镇建筑用地、水体、裸地、植被覆盖地 C . 水体、植被覆盖地、裸地、城镇建筑用地 D . 水体、裸地、植被覆盖地、城镇建筑用地 (2) 2010年3月4日,四地气温均值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可能是() A . 台风影响 B . 阴雨天气 C . 湿度较大 D . 天气晴朗 (3)同一天不同下垫面气温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是() A . 热力性质 B . 正午太阳高度

C . 地形 D . 天气 2. (2分) (2018高一下·台州开学考) 大规模的霾现象可能造成地表温度下降。其合理的解释是霾导致() A . 大气二氧化碳浓度增加 B . 到达地面的短波辐射减弱 C . 地球表面长波辐射增强 D . 高纬度地区极光现象减少 3. (4分) (2013高一上·米易月考) 在南极上空看,甲飞机沿南极圈作逆时针方向飞行;在北极上空看,乙飞机沿北极圈作顺时针方向飞行,这两架飞机的飞行方向() A . 都自东向西飞行 B . 都自西向东飞行 C . 甲机向东飞行,乙机向西飞行 D . 甲机向西飞行,乙机向东飞行 4. (2分) (2018高一上·南宁期末) 下图为海陆风示意图,其中流向正确的是() A . ①② B . ②③ C . ③④ D . ①③ 5. (6分) (2016高二上·成都期中) 雾是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大量微小水滴凝成冰晶,下图为“中国年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晋价服字〔2012〕248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各市物价局: 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履约期限等内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有关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取得国家或省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从事涉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价认字〔2011〕197号)规定,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以附表基准费率为基础,在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的咨询项目,可按附表所列的计时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单项咨询项目按附表所列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3月底前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实行部分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情况年度报送制度的通知》(晋价服字〔2011〕61号)规定要求,报送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相关情况。 六、本通知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期限为二年。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晋价房字〔2001〕332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物价局 2012年8月23日

气象参数标准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设字第124号通知的要求,为了适应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需要,由中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协作组办公室会同国家气象局北京气象中心气候资料室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建筑、气象、城建等专业部门及各有关规范编制组的意见;通过对6个城镇的试编工作,确定了编制原则、成果表现形式、全国城镇定点与气象参数的项目内容;在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又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然后修改成本稿。 我国城镇较多,各专业需求的气象参数项目较广,限于当前条件,本标准仅选取了209个城镇,每个城镇列出55项常用的气象参数及气候特征分析,供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中使用。 为使各有关标准规范的数值统一起见,本标准中的“最热月14时平均温度、相对湿度”、“三十年一遇最大风速”、“日平均气温≤5℃的日数及度日数等”及“冬、夏季太阳辐射强度”系来源于《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送审稿)、《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等。 本标准共分三章,五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参数的分类及其应用、参数的统计方法与标准及全国城镇参数定点示意图、参数表等。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满足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城镇小区规划设计的需要而提供统一的建筑气象参数,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中所选用的参数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通用的建筑气象参数。在编制有关规划、设计等文件时所用的气象参数,已列入本标准的应以本标准为准。其他未列入本标准中的各专业专用的参数,仍应按各专业的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本标准按城镇定点提供气象参数。其地名以经国务院批准的截至1985年底的行政区划资料所列为准。 第1.0.4条本标准所列的参数是根据各城镇气象台站30年(1951年~1980年)气象记录资料编制的。不足30年记录者,按实有记录资料整理编制。 第二章建筑气象参数标准的分类及其应用 第一节建筑气象参数项目分类 第2.1.1条本标准按各定点城镇分别列出了各类建筑气象参数:大气压、干球温度、相对湿度、降水、风、日照、冬夏季太阳辐射强度、地温、冻土及天气现象等10类55项(见附录二、三),并给出当地的“气候特征分析”、“全年、冬、夏季风玫瑰图”。 第2.1.2条“气候特征分析”扼要叙述该点的主要气候特点,为设计、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气候背景,其中有关数据亦可直接引用。 第2.1.3条全年及冬、夏季风玫瑰图给出了各风向的年、季平均频率分布。 第2.1.4条“太阳辐射强度”除附录三所列的城镇外,其他城镇可采用当地已有的数据或参照附录三中所列城市就近套用。 第二节各项参数的引用 第2.2.1条本标准所列各项气象参数可供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直接引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豫发改收费〔2004〕1555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豫发改收费〔200 4〕1555号)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39号令)以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 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规范收费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介机构应本着“自愿、公正、公平、有偿服务”的原则,在不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收费的6%幅度内,向建设单位收取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具体收费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含有抗震设计的在规定的幅度内调整系数为1.2;超限高层为1.3)。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按国家规定在建设工程总概算管理费中列支。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介机构审查并经设计审查部门确认的设计质量问题,原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 进行修改时,不得再加收设计费,审查机构也不得因复审再加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三、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介机构,所提交的审查结果,达不到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的,应承担完全责任,不得收取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由于审查机构失误造成建设项目直接经济损失的,审查机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属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介机构,须持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 申领《收费许可证》,明码标价,亮证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依法照章纳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予以查处。 五、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法人。凡没有与政府脱钩和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 服务机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图审查业务并收取费用。 六、本通知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山西省太原市

山西省太原市 2011年高三基础知识测试 政治试题 说明:本试卷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第I卷(选择题)和第II卷(非选择题)两部分。 2.回答第I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涂写在机读卡上。3.回答第I卷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机读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写在本试卷和答题纸上无效。 4.回答第II卷时,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写在试卷上无效。 5.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机读卡和答题纸一并交回。 第Ⅰ卷(选择题共75分) 本题共30小题,每小题2.5分,共7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818743936.html,] 题目要求的。 1.家用打印机的出现到畅销,用了11年时间;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发出来的液晶平板技术今天才渐成主流。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新开发的“高新优”产品最初投入市场销路不畅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可能是() A.商品的设计存在重大技术缺陷B.新商品没能得到消费者的普遍认可 C.商品价格过高同时没有使用价值 D.商品生产者完全不为购买者着想 2.2011年春节前,小郑在香港旅游时使用有银联标志的信用卡消费了10000元港币后,收到了“消费8444.5元人民币”的提示短信;在新加坡消费了3000新加坡元,收到了“消费15384.6154元人民币”的提示短信。小郑在香港和新加坡消费当日的人民币对港元、新加坡元各自的汇率分别是() A.84.445/100 512.82/100B.1/1.1842 1/0.1750 C.100/11.842 100/19.50D.1/8.4445 1/15.3867 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2月9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加息是央行基于对今年一段时期可能加剧的通胀压力而作出的前瞻性应对。下列与此次加息有相同作用的经济手段是() A.通过经济立法,规范市场秩序B.遏制乱涨价、打击价格垄断 C.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 D.增加商品的有效供应,调整经济结构 4.新华社2011年1月29日授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这是新世纪以来连续第8个中央一号文件。《决定》指出:“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材料中超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行() ①有利予充分发挥水价在节约用水和调节水市场中的杠杆作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豫发改收费[2005]1880号) 各省辖市及巩义、固始、邓州、永城、项城五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 根据《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国家计委第11号令)、省计委《关于公布〈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计价调[2003]1442号)、《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豫计收费[2003]92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省整治企业经营环境联席会议豫整发[2003]4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编制了《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汇总了国家和省批准的,截止2005年11月30日前的全省现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具体收费项目的执收单位(部门)执收范围、征收标准、执收时限等,应分别按照《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对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新增收费项目,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逐级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或授权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并自动进入管理目录。管理目录实行年度定期公布制度。管理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本《目录》共汇总了收费项目69项,其中属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并制定标准的24项;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省发展改革委制定标准的23项;省发展改革委立项并制定标准的22项。医疗服务价格和教育收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未列入本《目录》。 四、2005年11月30日以前国家和省批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以《目录》为准;2005年12月1日以后,我省新增或调整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项目目录 ┌────┬─────────────────────┬─────────┬───────────┬──────────────────────────────────────┬───────────────┐ │序号│收费项目│行业或业务主管部门│管理部门│批准机关及文号│备注│ │││││││ ├────┼─────────────────────┼─────────┼───────────┼──────────────────────────────────────┼───────────────┤ │ 1 │资产评估收费│财政│国家发改委│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价费字62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 │││││局豫价房字[1992]222号││

山西省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物价局 号晋价服字[2015]122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物价局 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住建局、房产局:各市物价局(发改委) 为保障物业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 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以及国家、省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号)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和相关政策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 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

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二、物业服务收费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等级 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结 合当地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规定的.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其他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 保障性住房小区的认定由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物业服务费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其中,物业服务成本或 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不包括专项维修资金 分摊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豫发改委收费[2004]1765号 关于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国清[200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实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社会化,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收费行为,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和个人委托时,对其提供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工程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造价的投资鉴证;工程造价的信息、技术经济咨询、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服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人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技术经济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提供符合业务规程、质量合格的服务,满足委托人的技术、质量、工期要求,可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附后)。具体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向上浮动幅度不超过10%,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其管理和审批权限属省发展改革委。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到当地价

太原市概括最新最新

城市篇: 一、太原市概况: 太原,古称晋阳,简称并。太原是山西省省会,位于省境中央,太原盆地北端,地处南北同蒲和石太铁路线的交汇处,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太原也是我国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中心城市,也是中国主要的重工业城市之一。全市辖一市(古交市)、三县(清徐、阳曲、娄烦)、六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总面积6988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433万。 太原是我国北方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太原旅游文物资源丰富,人文景观独特,历史文化遗存众多。现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7处。 “十二五”时期,是太原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太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抓住我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带来的重大机遇,以建设一流的新兴产业基地、一流的自主创新基地和一流的现代宜居城市为抓手,大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着力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当好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的排头兵,为实现建成一流的省会城市,努力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化大都市的宏伟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省委、省政府登高望远,要求太原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化大都市。为了实现省委的战略意图,太原提出要建设一流的省会城市。建设“一流的新兴产业基地”,以打造世界一流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打造世界一流的“以不锈钢和镁合金为主的新材料产业集群”,打造全国一流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打造“环渤海和黄河中游地区现代物流中心”、“华夏文明看山西的旅游中心”、“国际性的专业会展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构成“一流新兴产业基地”的主体;建设“一流的自主创新基地”,积极建设一批重点工程中心,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科技企业,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的自主创新基地,成为全省转型发展的引擎;建设“一流的现代宜居城市”,建设成一流新城,蓝天白云之城,青山绿水之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推动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坚持“绿色、低碳、洁净、健康”的发展理念,以加强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新鲜空气作为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以创建环保模范城为统揽,全力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解决历史形成以及城市建设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再造山青水秀新太原。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价服字〔2012〕248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物价局: 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 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履约期限等内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 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有关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取得国家或省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从事涉 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 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价认字〔2011〕197号)规定,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严格按 照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与委托人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以附表基准费率为基础,在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 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的咨询项目,可按附表所列的计时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单项咨询项目按附表所列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收费场所显着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 督。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3月底前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实行部分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情况年度报送制度 的通知》(晋价服字〔2011〕61号)规定要求,报送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相关情况。 六、本通知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期限为二年。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的通知》(晋价房字〔2001〕332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物价局 2012年8月23日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山西省气象业务站点及观测项目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山西省气象业务站点及观测项目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 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山西省气象业务站点及观测项目情况的现状及发展 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山西省气象业务站点及观测项目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 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山西省气象业务站点及观测项目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门 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山西省气象业务站点及观测项目情况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气象站地面观测业务数量,气象站高空探测业务数量,自动气象站数量,气象站天气雷达观测业务数量,农业气象观测站数量,环境气象观测站数量,气象站闪电定位监测业务数量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山西省气象业务站点及观测项目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山西省气象站地面观测业务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山西省气象站地面观测业务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气象站地面观测业务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山西省气象站地面观测业务数量占全国气象站地面观测业务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山西省气象站地面观测业务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山西省气象站地面观测业务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气象站地面观测业务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气象站地面观测业务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山西省气象站地面观测业务数量同全国气象站地面观测业务数量(2017-2018)变动对 比分析 (6) 第三节山西省气象站高空探测业务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山西省气象站高空探测业务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气象站高空探测业务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山西省气象站高空探测业务数量占全国气象站高空探测业务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山西省气象站高空探测业务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山西省气象站高空探测业务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豫发改委收费[2004]1765号【河南】

豫发改委收费[2004]1765号 关于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国清[200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实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社会化,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收费行为,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和个人委托时,对其提供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算、工程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造价的投资鉴证;工程造价的信息、技术经济咨询、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服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人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技术经济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提供符合业务规程、质量合格的服务,满足委托人的技术、质量、工期要求,可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附后)。具体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向上浮动幅度不超过10%,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其管理和审批权限属省发展改革委。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凡不按本通知规定收费的,属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针对目前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涉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进行清理。凡没有与政府部门脱钩和工商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不得从事其业务和收费。对仍行使或变相行使行政监督和管理职能的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参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活动。

山西省太原市电路板

太原电路板:电话:(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南路73号) 印刷电路 电路板的名称有:线路板、PCB板,铝基板,高频板,PCB,超薄线路板,超薄电路板,印刷(铜刻蚀技术)电路板等。电路板使电路迷你化、直观化,对于固定电路的批量生产和优化用电器布局起重要作用。 PCB在各种电子设备中有如下功能: 1.?提供集成电路等各种电子元器件固定、装配的机械支撑。 2.?实现集成电路等各种电子元器件之间的布线和电气连接(信号传输)或电绝缘。提供所要求的电气特性,如特性阻抗等。 3.?为自动装配提供阻焊图形,为元器件插装、检查、维修提供识别字符和图形。 PCB的分类 根据电路层数分类:分为单面板、双面板和多层板。 常见的多层板一般为4层板或6层板,复杂的多层板可达十几层。多层板(Multi-Layer Boards),它大大增加了可以布线的面积。多层板用上了更多单或双面的布线板。多层板使用数片双面板,并在每层板间放进一层绝缘层后黏牢(压合)。板子的层数就代表了有几层独立的布线层,通常层数都是偶数,并且包含最外侧的两层。常见的一般是4到8层的结构,不过从技术上是可以做到近100层的PCB板。 一、PCB简介 PCB是印刷电路板(即Printed Circuit Board)的简称。印刷电路板是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该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使各种电子零组件形成预定电路的连接,起中继传输的作用,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有“电子产品之母”之称。印刷电路板作为电子零件装载的基板和关键互连件,任何电子设备或产品均需配备。其下游产业涵盖范围相当广泛,涉及一般消费性电子产品、信息、通讯、医疗,甚至航天科技(资讯行情论坛)产品等领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类产品的电子信息化处理需求逐步增强,新兴电子产品不断涌现,使PCB产品的用途和市场不断扩展。新兴的3G手机、汽车电子、LCD、IPTV、数字电视、计算机的更新换代还将带来比现在传统市场更大的PCB市场。 PCB是信息电子工业最基本的构件,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中的电子元件产业。按照层数来分,PCB分为单面板(SSB)、双面板(DSB)和多层板(MLB);按柔软度来分,PCB分为刚性印刷电路板(RPC)和柔性印刷电路板(FPC)。在产业研究中,一般按照上述PCB产品的基本分类,将PCB产业细分为单面板、双面板、常规多层板、柔性板、HDI(高密度烧结)板、封装基板等六个主要细分产业。PCB行业为典型的周期性行业。从历史情况来看,其周期一般为7-8年,但随着下游需求更新速度的加快,逐步缩短为4年左右,近期景气的高点分别出现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价格听证 目录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列入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要按目录规定的听证权限分别由省、市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听证。 二、对列入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属于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的,并已由省发展改革委主持对定价原则、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进行听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时,原则上不再进行听证。对其中有若干调价方案由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的项目,是否再组织听证由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如需听证,要报告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实施。 三、对列入河南省听证目录,属于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

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听证,并将听证方案和听证结果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应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进行必要调整。对于中央和河南省定价目录中未列入听证目录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如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按规定组织听证。 附件: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 主题词:价格听证目录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30日印发

山西省太原市气象资料

近年山西省太原市气象资料 1. 土建气象条件 太原市地处山西省中部太原盆地北端,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全年气候变化受控于东南季风的进退影响,冬季干寒,春季多风沙,秋季凉爽,降雨量大多集中在7 ~ 9月份。 根据山西省气象研究所于1996年2月出版的《关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规划环境报告书》中的内容,对于该报告中太原站近三十年观测资料,可代表本工程厂址气象条件,其主要气象要素如下: 气压变化范围:917.6 ~ 934hPa 年平均气压:972.1hPa 年平均气温:9.5℃ 最热月平均气温:23.5℃ 最冷月平均气温:-13℃ 极端最高气温:39.4℃ 极端最低气温:-25.5℃ 年平均最高气温:16.7℃ 年平均最低气温:3.4℃ 最热月月平均相对湿度:72% 最冷月月平均相对湿度:51% 冬季室外相对温度:46% 夏季室外相对温度:51%

年平均降水量:459.5mm 日最大降水量:183.5mm 冬季采暖计算温度:-12℃ 夏季通风计算温度:28℃ 风荷载基本风压:0.4kN/m2 雪荷载基本雪压:0.3kN/m2 年平均风速:2.5m/s 极端最大风速:25m/s 最大积雪深度:16cm 最大冻土深度:77cm 全年主导风向为偏北风,冬季多西北风,夏季多东南风。 2. 暖通气象参数(太原地区) (1)大气压力:夏季:91.92kPa 冬季:93.29kPa (2)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 -11℃ (3)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7℃ (4)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28℃ (5)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 -15℃ (6)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 31.2℃ (7)室外风速:冬季平均: 2.6m/s 夏季平均: 2.1m/s (8)室外计算相对温度:最冷月月平均:51% 最热月月平均:72%

河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2000)

河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 (河南省物价局文件豫价房字[2000]077号)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新建商品房交易的价格行为,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商品房交易,是指具有开发经营资格的各类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向购房者销售新建商品房的行为。 第三条商品房交易的价格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质价相符、正当竞争的原则,遵守国家和省的价格法规和有关政策。 第四条商品房销售价格,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调节价。 城市建设拆迁安置房屋的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保本原则核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限价销售,利润控制在3%以下,管理费以成本为基数,控制在2%以下;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视同经济适用房进行价格管理;其它商品住房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调节价,即对成本实行监审,必要时规定开发企业的利润限制幅度,规范其交易价格行为。 非住宅商品房屋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其交易价格行为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五条商品房销售价格应以开发成本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由下列项目构成: 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征用土地所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房屋拆迁作价补偿费、临时安置过渡及搬家补助费、停业损失补偿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和有关基金、收费等; ㈡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前期工作所必须发生的费用。方要包括工程勘察、规划及工程设计、施工通路、通水、通电及场地平整费用,以及在办理报建手续时按规定交纳的有关收费等; ㈢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列入施工图预(决)算项目的主体房屋建筑安装费用,主要包括土建(含桩基)工程费、水电安装工程费及附属工程费; ㈣开发建设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费( 含区内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 :指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照明、排污、排洪、消防、绿化、环卫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以及经政府批准按规划要求建设的物业管理用房、公共非机动车车棚、公厕等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 ㈤开发建设单位管理费: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建设项目组织开发经营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宣传费、差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营销费等。 ㈥贷款利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建设项目筹措资金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应根据所在地商业银行提供的本地区建设占用贷款的平均周期、平均比例、平均利率和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㈦税金: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计算; ㈧利润:按价格构成的1-4项之和计算。国家规定利率的,按规定利率计算。 第六条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商品房成本:小区内营业性用房及设施的建设费用;对社会的集资、赞助、捐赠支出及其它与开发经营成本无关的费用;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国家规定不得进入成本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实行成本监审的商品房屋,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应在前期工程结束时,依照价格管理权限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或申报成本(附有关资料),物价部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收费 【发布部门】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3.11.18 【实施日期】2013.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依据《山西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晋价服字〔2006〕325号)规定,制定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要按照《山西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业务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服务。 二、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规定严格按《山西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执行。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

托人在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区间范围和比例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律师事务所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的检查和委托人的监督。 五、省司法厅律师管理部门每年3月底前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实行部分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情况年度报送制度的通知》(晋价服字〔2011〕61号)规定要求,将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及相关情况报送省物价局。 六、本通知从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期限为三年。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176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司法厅 2013年11月18日附件: 山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 务收费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价服字〔2012〕248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物价局: 为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 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 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履约期限等内容,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 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有关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服务并收费应取得国家或省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从事涉 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 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价认字〔2011〕197号)规定,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严格按 照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与委托人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以附表基准费率为基础,在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 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的咨询项目,可按附表所列的计时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单项咨询项目按附表所列收费标准计算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收费场所显着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 督。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3月底前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实行部分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情况年度报送制度 的通知》(晋价服字〔2011〕61号)规定要求,报送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相关情况。 六、本通知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期限为二年。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 费的通知》(晋价房字〔2001〕332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物价局 2012年8月23日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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