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等事业单位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2012年福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等事业单位招考教师及工作人

员公告

2012年,福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等事业单位共招考574名教师及工作人员。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12年福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等事业单位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本公告附表

二、报考对象

(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下同)新任教师岗位

1、2012届福州地区生源普通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2012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研究生。

3、2012届部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下同)普通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生。

4、2012届福建省内高等院校本专业毕业综合成绩前20%的普通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生。

5、经福州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的2012届普通全日制师范专业“特殊情况”毕业生(“特殊情况”毕业生指父母户口和工作关系均在福州或父母原为福州知青上山下乡到宁德、三明、南平、龙岩,现福州没有其他子女的毕业生)。

6、2010、2011届尚未就业,档案寄存福建省或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福州市区生源的普通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已聘用,但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除外)。

7、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尚未就业的福州地区生源普通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在福州地区参加上述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尚未就业的外地生源普通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8、报考中学德语、小学听力语言康复、羽毛球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不受以上七种对象限制,具体报考对象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

1、新任教师岗位

(1)2012届普通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师范毕业生。

(2)2010-2012届未就业、档案寄存福建省或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2012届毕业生无档案寄存关系要求)的福州地区生源小学教育及初等教育专业(小学教育及初等教育有分学科方向的,限学前教育、语文、数学、英语、艺术教育、音乐方向毕业生报考)普通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3)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系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档案寄存福建省或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的福州地区户籍人员(不含公办幼儿园在编人员)。

2、仓山区幼教教研员岗位

2012届普通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师范本科和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仓山区幼儿园在职教师岗位

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系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幼儿园教师连续三年及以上且现为在职幼儿园教师。民办幼儿园在职教师报考,还要求档案寄存福建省或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

专业对口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四)其它岗位

报考对象详见本公告附表

三、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最多可填报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或同一种岗位的三个单位(即市属、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六个单位中的三个单位)志愿。

(二)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报名办法

1、中小学新任教师网络报名。本公告附表中列入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采用网络报名办法,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e9535849.html,)。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15日。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后果责任。

2、幼儿园教师岗位报名办法

幼儿园教师岗位列入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第一、二种报考对象直接通过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办法详见中小学新任教师网络报名条款。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第三种报名对象、仓山区幼教教研员及幼教在职教师岗位均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办法(不接受报考人员委托报名)。报名现场设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156号,台江医院斜对面,市职教中心院内,联系电话:0591-83340647,87117458)。报名时间为4月5日至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由报考人员本人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签字确认报考信息→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详见中小学新任教师网络报名

条款,仓山区幼教在职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进行网络报名时须选择“委托考试模块”)。凡未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

(三)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学科招聘笔试岗位报名办法

除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外,其余岗位均参加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学科招聘笔试,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报名人员委托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时间为4月5日至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由应聘人员本人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资格审核→交报名费(每岗位80元)。5月2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材料

1、通过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报名系统提示提交报名材料。

2、通过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按报名岗位及人员类别提交报名表原件(报名表可从福州教育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e9535849.html,>上直接下载)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叁张(一张用于贴报名表,另两张相片装入自备信封,并在相片背面和信封封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后交报名现场)。此外,应聘人员按报考对象及岗位要求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要求电脑打印并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及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须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e9535849.html,/)查询本人学历证明,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打印件(有效验证期须包括2012年4月15日),并于现场报名时间内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fzedugov@https://www.360docs.net/doc/8e9535849.html,进行确认。

报考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的非应届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福州地区公办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已与民办学校(含幼儿园)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

报考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的第三种报名对象须提交幼儿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寄存证明原件(须由档案寄存单位注明档案寄存关系及是否已在何单位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还须提交缴纳社会保险费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幼儿园在职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交幼儿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任幼儿园教师连续三年及以上证明原件。公办幼儿园在编人员的现任幼儿园教师连续三年及以上证明均须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民办幼儿园报考人员提供的现任幼儿园教师连续三年及以上证明须经所在单位及档案寄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民办幼儿园报考人员同时还应提供档案寄存证明原件、所在单位工资册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羽毛球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还应提供在少体校或体工队参加羽毛球专业训练的证明(须经所在少体校或体工队及所属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除应届毕业生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外,其它人员均须于报名时间按岗位报名条件要求提供有关证书或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四、考试办法、内容、时间

(一)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考试内容

1、教师岗位

(1)笔试: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内容由省教育厅规定。参加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学科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应用)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部分岗位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详见本公告附表)。报考中学、职专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高中、职专起始年段相应学科的教材;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小学3或4年级相应学科教材。报考幼教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幼儿园中班或大班教材。

2、其它岗位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面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部分岗位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详见本公告附表)。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

(1) 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

5月5日上午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5月5日下午专业知识考试

(2) 参加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学科招聘笔试岗位笔试时间

5月5日上午

各岗位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

各岗位面试均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福州教育网另行通知。

五、聘用办法

1、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教育网公布。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参加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过福州教育网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

延递补。若所报岗位志愿出现两个或三个同时进入面试,须本人于面试资格审核时书面确定岗位志愿顺序。

2、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聘用合格成绩定为60分,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3、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在福州教育网公布)。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参考人员被所报两个或三个岗位同时聘用,按其确定的岗位志愿顺序聘用。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要求后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未达3:1的,该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5、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按《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福州教育网另行通知。

6、担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教育网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见习期内还应参加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培训不合格或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7、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8、担任教师岗位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含研究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六、加分政策

1、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招考条件的毕业生,报考福州市属学校岗位给予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区属学校岗位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

2、对符合招考条件的随军家属报考,给予笔试成绩加3分。

3、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4、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16日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正式报到时间

被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12 年8月16日。

八、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87117458、83340647。

电话开通时间为现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公务员局福州市监察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罗源县2012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

为确保我县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及新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正常运转,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精神和2012年3月22日罗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57名:其中中学教师18名(普通高中7名、职中10名、初中1名)、小学紧缺学科教师9名、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本县公开招聘普通中学教师8名、职业中学师范类教师2名、小学紧缺学科教师9名、幼儿园教师30名。

(一)岗位:

1、普通中学教师8人:信息技术2人,物理2人(其中高中1人,初中1人),英语1人,思想政治1人,化学实验员1人,生物实验员1人;

2、职业中学师范类教师2人:体育1人,音乐1人;

3、小学紧缺学科教师9人:英语2人,体育5人,信息技术2人;

4、幼儿园教师30人。

(二)对象与条件:

1、普通中学岗位招聘对象为罗源籍或罗源常住户口(户口登记或迁入时间截止2012

年3月31日,下同),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的尚未就业的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应于2012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2、职业中学师范类体育、音乐岗位招聘对象为罗源籍或罗源常住户口,年龄30周岁以下的尚未就业的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应于2012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小学岗位招聘对象为罗源籍或罗源常住户口,年龄30周岁以下尚未就业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应于2012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4、幼儿园岗位招聘对象为罗源籍或罗源常住户口,年龄30周岁以下具备唱歌、弹琴、画画的基本素质及以下条件之一尚未就业的:①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全日制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中专中职毕业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③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应于201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二、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职业中学工科类(非师范类)教师8名。

(一)岗位:罗源高级职业中学工科类(非师范类)8人,其中:会计学1人、计算机网络技术1人、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1人、软件工程1人、电气自动化技术1人、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1人、船舶工程技术1人、汽车工程1人;

(二)对象与条件:面向省内外招聘对象为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科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招聘(非应届毕业生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应于201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中小学各类招聘对象所报学科与学习专业必须对口。

201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件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三、报名事项

1、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中学师范类招聘教师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和缴费(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e9535849.html,)。

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1日0:00(系统开启)—4月10日24:00(系统关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应聘者合理规划上网时段,以便顺利报考。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职业中学工科类(非师类)教师招聘工作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10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

(3)所需材料:

①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2012年福建省罗源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之前先下载填写清楚,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e9535849.html,)等证件的原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确认后,持《报名登记表》到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面试的报考手续。招聘面试的相关事宜可登入罗源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e9535849.html,)。

③报名费:80元(应聘人员报考缴费后,不论是否参加面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④应聘人员面试报考工作由罗源县教育局组织。

四、招考及录用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职业中学招聘工科类教师除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后录用。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计算,面向省内外招聘的职业中学工科类(非师范类)教师罗源籍或罗源县常住户口考生总成绩加3分。有关考试的具体事宜以省教育厅和福州市教育局公布的考试信息为准。

(一)考试事项

1、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中学师范类招聘教师

笔试时间:4月21日全省统一进行,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详见福建省教育厅信息网)

笔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

2、职业中学工科类(非师范类)教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选确定及招聘录用有关事项:

①面试人选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聘用时,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含70分)。如进入面试的人选弃权时,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拟聘用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一样,再加试一场面试确定人选。

③体检和考核: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同一学科拟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④公开招聘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被聘用资格的,其空缺岗位,按照同一学科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⑤县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罗源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其他招聘工作有关事宜信息均在罗源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根据省政府闽政文[2008]344号文的有关规定,办理招聘审批和入编手续等。

⑥招聘录用人员择校: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考生自愿选择招聘学校。

五、受聘人员的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其人事关系实行代理制,委托县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2、受聘人员试用期内由学校、受聘人员分别与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代理协议;试用期内受聘人员报酬与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后,对符合条件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招聘过程邀请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编办、人事局等部门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罗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1-********

罗源县教育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2年连江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65名,高中教师面向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阳光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分配,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持有报到证并在报考时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连江县籍毕业生。(对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缓至办理就业前提供,但在面试审核时需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证明材料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1、高中教师:面向2010-2012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学校研究生招聘,要求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对口,本科阶段为师范专业。

2.小学教师:面向2006年及以后普通全日制学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招聘。

(1)语文、数学、英语岗位:面向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招聘。英语岗位需对应专业;语文、数学除对应专业外,初等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报考(未分学科方向的允许报考小学语文或数学学科);小学语文还允许师范类专业政教、历史及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等文科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数学还允许师范类专业物理、化学等理科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2)信息、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学岗位:面向师范类或非师范类对应专业招聘,非师范专业的必须取得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3)科学岗位:面向取得本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招聘,还允许师范类专业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教育技术及人文教育(地理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

(4)特教岗位:面向师范类对应专业招聘。

3.幼儿教师:

(1)面向2006年及以后普通全日制学校大专及以上师范类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毕业生招聘;

(2)同时面向2009年及以后普通全日制学校大专及以上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招聘(正式聘用后需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报名

1.时间:4月1~10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进入福建自考网报名和网上缴费(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e9535849.html,),每位应聘者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即3个县、市、区的应聘,报考本县的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在外网络报名不方便的人员于4月1-10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连江县教育局自考办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费80元。

4.联系人:林科长、郑老师,联系电话:0591-********

五.考试录聘办法

1.考试及录聘方式:分笔试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符合条件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直接参加面试,不必进行网上报名,于4月10日前随带相关材料到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登记;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科岗位的笔试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岗位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总成绩根据笔试、面试两者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折算后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聘人选。若出现弃权情况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年龄大者依次优先录聘。

2、笔试内容: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每位考生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由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相应学科专业)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详见福建省教育厅信息网)

3、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报考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及幼教专业教师等技能学科需另加技能或操作测试。

4、笔试时间:

中小学教师:4月21日(周六)(有变化的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拟录聘人员要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规定的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聘(体检费由个人负担)。

7、考核:拟录聘人员由教育局组织政审。

六、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

2、除特殊岗位外,录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农村学校任教,考试成绩高者可优先选择任教学校。录聘后按照全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与聘用学校签订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若有亲属参加应聘的应回避。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闽清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委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统一部署,为了做好我县今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经闽清县人民政府同意,报福州市公务员局批准,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岗位与人数计划

二、招聘新任教师对象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条件

1、闽清一中教师岗位

所有报考对象应为2012届福建省内生源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具有师范类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还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下同)。

(2)部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3)福建师大师范类本科毕业(不含分校或办学点),取得学士学位,个人专业毕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0%毕业生(以下简称10%毕业生),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2、小学教师岗位

所有报考对象应为闽清籍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各大学校内民办院校、纯属民办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2010届—2012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2)2010届—2012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可报考2012年招聘计划中的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中的任何一个学科岗位。

(3)除了(1)至(2)两点规定外,2010届—2012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其他文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可报考小学语文岗位,理工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可报考小学数学岗位。

3、幼儿教师岗位

所有报考对象应为闽清籍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2008届—2012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毕业生。

(2)2008届—2012届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等全日制师范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毕业生。

(3)2008届—2012届普通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

(4)2008届—2012届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经进修达到国民教育系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2008届—2012届学前教育方向的小学、初等教育专业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三、公开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笔试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360docs.net/doc/8e9535849.html,)和网上缴费(报名费80元)办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无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资格审查

1、所有报考对象(含免参加省统一笔试对象)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会同县监察局、县人事局负责。

2、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2012届毕业生待聘用后提交);

(2)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3)10%毕业生或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校证明1份;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5)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6)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查时间: 4月11—12日。

4、资格审查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办公楼二层,联系电话0591-22332723)。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工作按省有关招聘工作规定要求进行;面试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工作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音乐学科教师岗位的,若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参加声乐方面比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可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基础上另加3分。

(2)全省统一笔试时间:4月21日;

(3)成绩公布时间:5月10日前。

2、面试工作

(1)参加笔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含免笔试对象面试名额;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缺额可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其他免笔试对象直接进入面试。

(3)各学科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说明的为准。

(4)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在闽清教育网上发布。

四、聘用办法

(1)招聘人选确定按各学科岗位报考对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根据拟聘用学科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聘用人选。

(2)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拟聘用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综合成绩70分为合格(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对象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对象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报考闽清一中教师岗位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80分为合格。综合成绩遇到同分情况,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3)拟聘用对象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拟聘用对象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5)弃权聘用的缺额可按同一学科聘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被聘用对象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至少为五年(含试用期)。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每年5000元赔付违约金。

(7)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闽清县教育局网上公示。若在公示期间有发现拟聘用人员弄虚作假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聘人员安排办法

(1)硕士研究生、10%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聘用后,可安排在学科紧缺的城区中小学(含职业中专学校)任教。

(2)报考音乐学科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若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参加声乐方面比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可安排在学科紧缺的城区中小学(含职业中专学校)任教。

(3)报考小学学科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除了(1)至(2)点规定进行安排任教外,其他安排在上莲乡中心小学至少2名,池园镇中心小学至少3名,省璜镇中心小学至少4名,塔庄镇中心小学至少1名,三溪乡中心小学至少1名,坂东镇中心小学至少1名等农村学校任教。

(4)幼儿教师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前2名的安排城区幼儿园任教,其他安排在坂东镇中心幼儿园1名、池园镇中心幼儿园1名、上莲乡中心幼儿园1名、省璜镇中心幼儿园1名、桔林乡中心幼儿园1名、文定中心小学1名等农村幼儿园任教。

六、公开招聘组织工作

成立县2012年秋季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制定发布、笔试、面试、聘用等工作;县纪检监察参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七、本公告由闽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闽清县教育局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永泰县2012年新任教师招聘通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永泰县人民政府同意,报福州市公务员局批准, 2012年度永泰县决定招聘新任教师61名。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条件

1、中小学

1982年3月25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A、高中、职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生。(不限生源地)

B、小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生。(不限生源地)

C、特殊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的永泰生源毕业生。

2、幼儿园

A、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不限生源地)。

B、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经进修达到国民教育系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不限生源地)的人员。

C、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并从2009年9月1日起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园聘连续任教至今(须附所在幼儿园相关证明及工资册,并经永泰县教育局确认),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D、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并从1997年9月1日起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园聘(含2009年9月之前在我县公办学校其他学段代课)连续任教至今(须附所在幼儿园相关证明及工资册,并经永泰县教育局确认),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不限生源地),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招聘办法及笔试、面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15日(网上报名并缴交报名费80元);

(2)园聘代课教师需提供:a、所在学校代课年限证明;b、每年度三月份、九月份的工资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确认);c、园聘代课教师履历表;d、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e、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审核表。上述材料于3月30日前(正常上班时间)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5月5日参加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上午考“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总分100,下午考“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教育综合知识”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专业知识共有29类,应聘者应选择其中一个相应专业参加考试。考试大纲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查询。

(2)笔试地点:福州(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笔试成绩5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e9535849.html,)向社会公布。

4、面试

(1)面试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以实际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扩大数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与考人数参加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至少达70分以上才能聘用。

(3)面试资格复核:时间:5月15日—16日。复核需提交材料: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往届生)、报考相关岗位的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余报考者的相关证书、资格证明均需在招考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4)面试内容:现场编写教案、课堂片断教学(含专家提问),相关学科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具体年级、教材待市教育局通知后公布。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根据招聘的专业类别和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同专业综合成绩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实施,并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集中统一体检。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保留两位小数)。免于笔试者按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招聘计划数末位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笔试成绩相同者依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选从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报请县政府审定后,在永泰教育信息网站公告栏上公示。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违约责任

1、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专业和招聘学校的顺序从小到大,根据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名次予以聘用。

2、报到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16日到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同时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合同登记。

3、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实行人事代理,代理费由用人单位缴交,并享受招聘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4、应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按期转正,。

5、违约责任:应聘人员在永泰县服务期为五年以上。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每年5000元赔付违约金。

6、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永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91-24859326

附: 2012年永泰县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

永泰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福清市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行为道德。

3、身体健康。

4、2010—2011届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和相应专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可以报考。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和学历要求。

6、年龄在18到30 周岁之间(截止报名日)。

7、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3月25日前取得。

8、户籍截止时间2012年3月20日前,不包括入学时迁入高校的户籍。

二、招考中小学文化课教师

(一)招考学科及人数

1、中学(含中职学校)教师(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1、中学教师(含中职学校)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0—2012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福州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福清籍(福清户口)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

(2)2010—201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普通全日制师范福州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地区生源、福清籍(福清户口)的本科毕业生。

2、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0—2012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福清户口)毕业生(大专须为师范类);

(2)2012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福州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毕业生(大专须为师范类)。

(三)专业要求

毕业生报考原则上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硕士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还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未分学科方向的允许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参加本学科招考。小学数学学科岗位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学科岗位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政教、历史、地理、法学及人文教育(历史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科学学科岗位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教育技术及人文教育(地理学科方向)专业毕业生报考。政治专业可报考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报考小学语文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能兼报。

三、招考幼儿园教师(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一)招考人数90名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要求

1、2010—2012届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福州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福清籍(福清户口)师范毕业生。

2、2010—2012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的福州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福清籍(福清户口)毕业生。

暂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可先参加幼儿教师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两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能兼报中小学教师岗位。

四、报名办法

(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招考对象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日—4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毕业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e9535849.html,)。

(二)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招考对象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至4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福清市融城后埔街教育局大楼4层);联系电话:0591-******** 。

3、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入学前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成绩单、协议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加分条件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

不参加笔试对象报名之前先到福清教育局信息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e9535849.html,)公告栏下载填写《福建省福清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五、考试办法

采用笔试(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12年4月21日;笔试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2、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

(1)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符合中学教师招聘的对象实行单列招考,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编写教案、片段教学、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面试主要侧重对考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测试,面试内容为考察考生说、弹、唱、跳、绘画等方面专业技能。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六、加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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