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产品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控制程序

CCC产品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控制程序
CCC产品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控制程序

CCC产品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控制程序

1.目的

用以证实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控制要求做出规定,以确保使用时其测量的准确性,并与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

2.范围

适用于所有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配备、使用、校准、贮存等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由品质部负责对本公司检验试验仪器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4.工作程序

4.1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配备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配备必须满足计量对象的精密度和准确度的要求。

依据本公司的实际需要,由品质部所需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精度、规格、适用性进行确认后,由品质部提出采购申请,并报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部执行采购。

4.2 检测设备台帐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的规定

4.2.1 对于在用的检测设备和新采购的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均须做好台账的登记,详细记录检测设备的属性。

4.2.2 对于重要的检测设备须建立设备档案,归档资料包括说明书(设计原理图),检定或校准证书等。

4.3检定/校准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并满足检验试验能力。

用于确定的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或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对自行校准的,则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检定/校准计划由品质部每年编制《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按规定要求进行校准或检定。

《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中所有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必须按计划的时间校准或检定,新购买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应在使用前安排送检,应严格按照规定检定周期送检。

所有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均由品质部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检定。

经校准/检定的在其易见位置粘贴检定标识。

品质部保存好检验试验设备校准/检定记录,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4检验试验仪器设备使用

生产部对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编制操作规程,检验人员应能按操作规程要求,准确地使用仪器设备。

在有效期内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并保持计量检定标识的完整、清晰。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按规定正确、合理地使用,不得随意调整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当发现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失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应对已计量的结果进行追溯。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在搬运(如送检时)中应按要求控制,如:轻拿轻放、不受挤、压、震、潮或倒置,必要时还应有专门的保护措施。应根据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特点加强贮存中的防护,如:防尘、防潮、防震、防高温、防腐蚀等要求。

4.5维修和报废

当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理,并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上标识。

经维修仍不合格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由品质部填写报废申请,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予以报废,并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上标识。

4.6运行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未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有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要采取的措施。

为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品质部在对成品检测前须对检测设备做好运行检查,每次对产品检测前进行检测设备的运行检查,并将检测结果记录于《检验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1.0 目录 1.0 目录 2.0 目的 3.0 适用范围 4.0 职责 5.0 控制程序 5.1 设备的购置 5.2 设备的验收 5.3 设备的存放与使用 5.4 设备的管理 5.5 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5.6 仪器设备及标准品的报废 5.7 设备记录及档案管理 6.0 定义 7.0 相关文件 8.0 记录表格 2.0 目的 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明确管理要求并严格实施,保障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0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研发分公司所有检测设备(包括辅助设备,下同)的管理。4.0 职责 4.1 技术负责人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 4.2 检测室负责检测设备的采购、更新、报废申请的提出;技术负责人负责申请的技术审核; 质量负责人负责停用、降级、封存申请的批准;主任负责采购和报废申请的批准; 4.3 设备管理员负责检测设备周期检定/校准/维护保养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检测室负责期 间核查计划的制定;技术负责人负责计划的审核;主任负责计划的批准;

4.4 设备管理员负责检测设备校准计划的实施和证书的确认,负责设备档案及相关记录的保 存;负责设备变更申请的提出,技术负责人负责申请的审核;质量负责人负责申请的批 准。 5.0 控制程序 5.1 设备的购置 5.1.1 检测中心根据自身的试验需要,合理配备开展样品检测(包括样品制备、环境 控制和数据处理与分析)所需的全部设备。保证检测中心的所有重要和关键设 备都是自有设备,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各检测室提出技术规范的要求 (包括名称、型号、生产单位、不确定度及购置理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拟 购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性能进行评审、论证,提出评审意见,报主任批准。 5.1.2 获得批准后,由采购联系供应商,索取合同书,检测室确定技术指标、运输、 安装、调试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等,最后由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签 订合同、退货或更换。 5.2 设备的验收 5.2.1 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必要时通知供货 商参加,按仪器使用说明书或装箱单检查有无缺件或损坏。 5.2.2 根据合同规定,技术负责人组织供货商、技术人员及设备管理员对仪器进行安 装、调试、测试,设备管理员安排进行检定/校准,当确认仪器设备符合规定 的技术条件后,相关人员要做好验收记录。 5.3 设备的存放与使用 5.3.1 分析检测中心所有投用设备均以标签、唯一性编码的标识方式来表明其校准状 态,包括上次校准日期、有效期、指定维护人等信息。检测员必须经过培训, 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程序,方允许开机操作。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 程或设备使用说明等规定。主要设备由经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最 新版本的操作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都应使设备操作人员易于取得。 5.3.2 当防护措施需配置设施或有区域隔离、房屋设计等方面的要求,或检测设备的 储存和使用有环境条件要求时,设备负责人要提出配置申请,由技术负责人组 织实施。对易引起误操作或对测量结果可能产生影响的操作过程,技术负责人 要组织编写详细的设备操作规程。 5.3.3 检测中心对关键设备和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设备都应制定校准计划,并按时执 行,保障设备有利于实验室试验活动的进行。检测员在开展检测工作前,要先

质量检验(检测)过程控制程序文件

质量检验(检测)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过程中产生的自制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原辅材料及最终的成品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满足顾客的要求,而对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监控作出具体的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最终产品及所需的自制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原辅材料实物质量的监控过程中符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要求。 3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HZK526《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Q/HZK611《外部供方评定控制管理 Q/HZK504《合同评审和协调程序》 Q/HZK517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 Q/HZK509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Q/HZK527 顾客财产控制 Q/HZK512 检验和试验设备控制 Q/HZK515 检验、测量和试验控制 Q/HZK520 产品防护控制 Q/HZK518 不合格品控制 Q/HZK519 事件、不符合预防措施及改进控制程序 Q/HZK443 外购外协件、原材料检验规定 Q/HZK417 紧急放行追回程序 Q/HZK442 外购外协件、在制品、成品抽样检验规定 Q/HZK428 质量检验记录管理办法 Q/HZK666 改进控制程序 Q/HZK53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4 职责

4.1技术质量管理部(质保部)负责过程中产生的自制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原辅材料及最终的成品符合规定性的技术标准和满足顾客的要求控制。 4.2综合运行管理部(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负责生产制造过程、物资采购过程中按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技术图纸、工艺、原辅材料标准等)的自制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原辅材料及最终的成品符合规定性的技术标准和满足顾客要求的过程控制。 4.3技术质量管理部(各项目开发室)负责提供产品过程中产生的自制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原辅材料及最终的成品符合规定性的技术标准及检验(检测)细则(规定)。 4.4技术质量管理部(质保部计量室)负责过程中产生的自制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原辅材料及最终的成品符合规定性的技术标准和满足顾客的要求控制的检测量具和测量设备,并做到符合周期鉴定要求。 5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5.1质量检验工序控制把关的正、负都会直接反映在产品(零部件)实物质量上。如何按程序文件标准和技术、质检文件要求控制、把关,我们质检线的管理人员、进(出)厂检验人员都必须认识到这一职能的责任,控制/和把关严不严格看你这个检验员的技能和思想品质,以及对本职工作的认真程度和态度,我们要以预防为主,预先走入到工序过程的严格控制之中,这样才能从工序过程中了解产品生产的质量状态、在生产过程中预防质量问题的产生,切实把质量工作从质量检验(检测)位移到质量控制的过程中,检验员要做产品质量的检验员,更要做产品质量的宣传员和生产技术的辅导员,真正把产品质量控制好。 5.2我们的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员实际上是一个X光的检验医生岗位,是专门检查工序(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岗位,是要按相关程序文件(标准)规定的步骤一步一个脚印认真实际地走的,决不能跨大步,要仔细仔细再仔细。 5.3产品(零件)实物质量检验过程说句简单的话就是对在制造工序过程中或成型产品中按技术(标准)文件中对产品(零件)质量规定(要求)发现不合格的问题,并提出问题,还要跟踪改进情况,符合标准(技术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后才可放行。 5.4合格、不合格是质量检验员要讲的常用术语,决不能讲可用或不可用的话,对产品(零件)产生的质量问题要提出改进的建议供生产/技术参考。 5.5学习—学习—再学习。我们有很多质量检验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标准、规定、办法“见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在产品量产前对影响产品质量 的因素和首件产品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和确认,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范围适用所有新项目,新产品开发设计,供方提供产品

等的首件新产品验证,设计、工艺变更后的首件检验以及每日批量生产前首件验证。 2.1在新开发产品首次上线生产时的首件检验。 2.1.1 新产品的内部首检。 2.1.2 新产品交付顾客前的外部首件检验(顾客有要求现场验证的情况)。 2.1.3 供应商(外包、外购)提供的新产品首件检验。 2.2 因后续设计、工艺更改等变化导致先前首检失效的首件检验。 2.3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每个生产班次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及换工装、调整机床等改变工序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的首件检验。 三、定义 )即工Process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3.1 P-FAI(序首检,是对工序的制程因素及其结果的验证。)即首件检验。是3.2 FAI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指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批量生产前的首个零(部或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检查、考核,以确定零部件是否满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足技术要求,是否具备批量的、公司提供技术要求产品制造过程外包:(技术协议、3.3

图纸等)、必要时提供零部件(或原材料、半成品),要求供应商按技术要求进行相应工序加工的过程。 3.4外购:产品不是由组织(公司)设计的,通过选型向外界直接购买。 (四)职责 4.1营销部门(或新产品项目组) 4.1.1负责对客户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外来文件的审核、传递、归档。 4.1.2负责对客户所提供的图纸、验收准则等存在分歧的沟通协调处理。 4.1.3 负责提供产品的所有图纸、原材料清单、技术标准、关键零部件清单等检验准则,编制内部首件检验计划。4.1.4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新产品的首件验证及对产品制造过程外包的首件验证,对其它新产品的首样验证要求供方提供相关资料。 负责发起并组织顾客现场验证的首检工作(顾客 4.1.5 有要求的情况),并为迎接外部首检做工作安排,制定外部首检计划。 4.1.6参与并推动和促进首检工作。 负责跟踪产品交付后客户使用情况,整理和传递4.1.7 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并组织落实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关闭。4.1.8

产品检测控制程序

产品检测控制程序 1目的 为规范TLC产品认证过程中的产品检测,加强对检测有效性的控制,特制定此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TLC各检测分包机构对申请产品认证组织进行产品的型式试验。 3职责 3.1受理部负责安排检测任务并将认证合同相关信息传递给分包检测机构; 3.2分包检测机构负责安排产品检测工作,汇总检测资料,对检测的全过程负责; 3.3评审部负责处理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异常信息; 3.4评审部负责评定产品检测报告。 4程序 4.1受理部根据产品认证合同的约定,按照企业自愿、就近安排、兼顾均衡的原则,及时向相应产品检测分包机构下达委托检测任务,明确产品检测实施的时间、依据标准及相关要求。 4.1.1下达委托检测任务时主要考虑该机构的检测能力、检测任务情况及其业绩和组织要求等情况。 若申请企业对受理部安排的检测机构不满意或认为其不能公正地进行产品检测,可向受理部提出,有正当理由的受理部应无条件给予更换。 4.1.2若由于检测机构或组织的原因无法按要求实施检测,检测机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回受理部。 4.1.3下达委托检测任务时应将必要的产品信息包含其中,在《产品检测委托书》中应明确检测产品、依据标准、检测时间要求等相关内容,以利于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得到全面的信息。

4.2检测机构按其在TLC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进行检测,并考虑从相关渠道获得的信息,如果检测机构对受理部传递的相关信息有疑义,应及时与TLC受理部进行沟通,以达成共识。企业送检样品应具有代表性(若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方为多家时,组成样品的各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供方,应为采购量最大的供方),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时将进行核对。企业报TLC的产品描述中的关键元器件及材料、供方信息等内容应至少包含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的产品描述信息。 4.2.检测机构按照TLC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进行检测和判定,保留检测原始数据,根据检测结果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并注意样品的保管;组织按TLC下达的“检测收费通知单”要求分别向TLC及检测机构交纳产品检测费用。 4.2.2当在组织处检测时,如果组织的检测设施在效率及质量上优于产品检测机构的设备,检测组可在比对的基础上加以利用,但应保留比对的数据和相关记录。 4.2.3第一次检测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应及时将检测报告报送TLC评审部,必要时对不合格项目的情况进行说明,评审部负责通知组织进行整改,一个月后向检测机构重新提交样品进行检测,如果再次检测仍不合格,则本次产品认证结论为不合格,组织一年后才能重新提出产品认证申请。 4.2.4检测机构对检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涉及产品一致性的问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评审部,以便评审部及时处理,具体要求可参照4.5条的要求。 4.3检测报告经检测机构批准后将以下记录报送评审部: a、产品检测报告; b、不合格项目的原始数据及相关记录; c、采用组织检测设施的比对记录。 4.4评审部对检测机构报送的资料进行评定,资料齐全且满足认证要求的,评定为通过; 若发现检测报告中存在问题,评审部应及时采取措施:涉及组织

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控制程序

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控制程序 (HBQY-CX-07) 1 目的 加强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正常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所有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控制。 3 职责 3.1 养护科负责工程养护活动中使用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 3.2 信息中心负责机电系统管理使用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 3.3 路政支队负责路政管理活动中使用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 3.4 办公室负责环境保护管理活动中使用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 3.5 安全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中使用的监测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 3.6 各单位(收费站、路政大队、养护中心)负责本单位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鉴定、维护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计量检测仪器设备主要包括: 4.1.1 工程养护使用的经纬仪、检测工具等; 4.1.2 机电系统管理中使用的计重系统、检测工具等; 4.1.3 路政案件勘查使用的皮尺等。 4.1.4 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过程中使用的仪器仪表等。 4.2 各科室和单位应配备与监视、测量任务相适应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以满足监视、测量工作的需要。 4.3 使用 4.3.1 仪器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应按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重要仪器设备由专人操作,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操作使用规程。 4.3.2 使用中发现经校准或鉴定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偏离校准状态而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维修。使用人员要对此设备测量的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记录,必要时用其他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重新测量。

4.3.3 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调整仪器设备,以防止操作或调整不当造成仪器设备失准或损坏。 4.4 维护和校准 4.4.1 设备使用人员负责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当监视、测量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4.4.2 需送外鉴定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由各科室和单位负责按规定周期送到法定的计量鉴定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保存鉴定证书。 4.4.3 无需送外鉴定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应按自校准规程定期自校,并保存自校记录。 4.4.4 新购置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4.5 维修后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须经重新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4.6 监视、测量设备应贴标识,标明其校准状态,如“合格”、“禁用”等。 4.5 仪器设备保管 4.5.1 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存放仪器设备的库房应有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 4.5.2 仪器设备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应注意防护,防止损坏或失效。 4.5.3 仪器设备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4.6 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计算机软件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确认,必要时定期进行再确认。 4.7 管理处各有关科室按各自职责对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生产过程检验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规定和明确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的方法和依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工厂所有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 3 职责 3.1 质检部门 归口本程序,对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对不合格品分析,提出改善建议和/或制定改进措施,监督、跟踪结果。阵列法 3.2 技术部门 制定过程的有关作业指导书,指导员工规范操作,参与不合格的分析和过程质量之改进工作。 3.3 生产部门 执行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的要求,参与对不合格的分析,提出改善建议和/或制定改进措施,有效主动实施改进措施。 4 工作流程与要求 4.1 过程检验和试验的策划 4.1.1人员安排和培训 质检部负责人应安排合适人员进行进料检验和试验,必要时应对相关人员予以培训、考核。 4.1.2检验和试验时间/频次的确定 所有的定单在开始生产时,质检员对生产的前1-2个产品都要进行首件检验和试验。 首件检验和试验通过后,依下列规定进行巡检和试验: ——装配工序 质检员人员对各工序随机进行巡回检查,每次抽取(5-20PCS)进行外观、

结构、功能、颜色等检查; ——特殊情况 如果是新产品刚投产或工艺不稳定或新员工上岗之前,检验和试验频次应高于上述一般要求。 4.2 检验和试验 4.2.1 首件检验和试验 当每个质检员开始生产或中途转换生产岗序后,质检员按照《生产过程巡查检验规范》和样板进行检验确认。 当首件产品确认不合格时,质检员应立即通知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同时按生产过程控制的有关程序处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2.2 巡检和试验 质检员按照《生产过程巡查检验规范》等文件对生产线进行检验和试验。 检验和试验完毕,检验员将检验和试验的具体内容填写于相应之《生产过程质量巡查记录表》中,并对检验和试验结果进行合格与不合格判定,交主管审核。 4.2.3 生产线全检 生产部门根据产品工艺安排QC检验工位,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全检,检查结果记录在《生产过程质量巡查记录表》内,当生产发生异常时,作业员及时通知生产现场的主管,按照生产过程控制的有关文件处理。 4.3 不合格品的处置 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实施。 4.4 过程产品的交付 作业员将检查合格的过程产品流入下一工序。 材料的摆放和搬运应遵循产品防护控制管理规定。 5 表格记录 《生产过程质量巡查记录表》 《不合格品返工/返修通知单》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修订记录 分发表 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 对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最终产品检验提供依据,确保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或流入下道工序及交付给客户。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来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及试验的控制。 3.0 定义 无 4.0职责 4.1品管部 负责对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做好标识,记录及存档,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的分析,按相应要求填写检验报告。 4.2仓库 负责库存产品的清点及标识、摆放。 4.3 生产部 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自检和互检。 5.0:程序 5.1来料检验 5.1.1检验和试验 IQC接到通知后先核对来料的名称、规格、编号等。主要原材料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否则不予收货。本公司对以下辅助材料可予免检:A)五金工具类 B)常用包材 C)特殊工艺用料 5.1.2报告和判定 IQC检查员核对检验完毕后,须如实的在《进料检验报告》中记录其检验结果,品质主管对《进料检验报告》签名审批其检验结果。若来料不合格,品管主管审批《进料检验报告》的记录及对不合格样品作出判定。 5.1.3来料处理 依据以上对来料检查的结果, IQC必须对来料的质量状态进行适当的标识, 并由仓库将来料转移至适当的区域, 以免出现混乱;来料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1.4来料紧急放行 因生产停工待料而IQC来不及对来料进行检验,或试验时间长暂无法判定结果

的来料生产又急用。须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并由IQC检查员在来料现品票上粘贴“紧急放行”标识, 注明来料编号/数量/检查日期/紧急物料放行单编号/检验者签印; 通知货仓发料给生产部,生产部在使用时做好自检互检, 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必须依标识全数追回或做挑选。 5.2过程检验 5.2.1首件检查 1)可连续生产的设备刚开机、设备运行条件(标准成型条件)不变、生产稳定 后,生产组长会同IPQC检验员对其生产的首件产品进行首件判定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下列条件应进行首件检验: a 正常生产的过程, 刚开始时; b 设备更换、维修后; c 用新工艺或更改工序后; d 用新材料或更换材料后; 2)首件检验合格时,由IPQC检查员在首件样品上标记并通知生产组长或操作员 可继续正常生产,且将确认后的样品放于生产工位以备查对,记录检验结果在《首件检验报告》相应栏目内。 3)首件检验不合格时,IPQC检查员通知生产组长或技术人员并指出不合格部位, 要求改善及改进,直至首件检验合格方可继续正常生产。 4)IPQC检查员须将《首件检验报告》交由品质主管审批,审批后将之归档存放。 5.2.2生产操作员自检/互检 1)生产部操作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对自己工位生产的部品进行自检并填写《QC 检验日报表》,将不合格品拣选出,不得流入下工序。 2) 生产部操作员应对来料和上道工序的组件及半成品进行互检, 将不合格品 拣选出放置在不良品区域,由当班的管理人员处理。 5.2.3巡检 1)首件检查合格,生产部正常生产时, IPQC检查员每4小时按各工序的检验规范及各工位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各工位进行巡检检查。 2)如巡检检查中发现严重品质问题,则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3 成品检验 5.3.1检验和试验 5.3.1.1 FQC依照成品检验规范、参考图纸、客户样品或技术样本等对产品进

仪器设备的管理程序

1.0目的: 为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受控条件下的完好状态,保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特编制本程序。 2.0范围:所有用于检测、数据处理、环境监测、安全监控和抽样用的仪器、设备(包含测量软件)、量具、器具(包括固定和固定控制之外)的采购、验收、使用与维护保养、修理、降级与报废以及仪器设备的标识和档案管理。 3.0职责 3.1检测部负责人: 3.1.1提出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 3.1.2组织仪器设备的验收; 3.1.2组织对仪器设备实施维护; 3.1.3组织编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3.1.4提出降级报废的处理意见。 3.2检测员应: 3.2.1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要求熟练地操作仪器设备; 3.2.2做好仪器设备使用时的各种记录。 3.3仪器设备管理员应: 3.3.1协助所设备处实施仪器设备的采购; 3.3.2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3.3.3负责仪器设备的溯源或校准; 3.3.4负责粘贴仪器设备管理标识。 3.4设备部门处应: 3.4.1按照采购计划的要求协助仪器设备的采购; 3.5技术负责人应: 3.5.1批准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检查的作业指导书; 3.5.2发现仪器设备存在缺陷时负责组织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追溯。 3.6技术负责人应负责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4.0程序 4.1仪器设备的配置与采购 4.1.1各检测部负责人应协助技术负责人提出试验室仪器设备的配置要求。配置应当满足承检标准和承检能力的要求。配置要求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a)测量仪器设备的测量参数范围要求; (b)测量仪器设备的测量参数准确度要求; (c)仪器设备的准确度应与被测参数的允查相适应:

1.计量仪器的检定误差: U ≤(1/3 ~ 1/10)T 2.不能按计量检定规程检定的检测仪器应做复现性试验,试验结果的离散性应满足: 3σ〈 T/3 ( T:含义同上,σ:试验结果的标准差)。 (d)测量仪器设备的测量稳定性要求; (e)测量仪器设备的分辨力(灵敏阈)要求; (f)仪器设备的测量范围与灵敏阈应满足所执行的标准要求: 1.有非线性段的仪器应避免在非线性段使用。 2. i 〈 T/10 ( i :灵敏阈 T:被检参数允查)。 (g)测量仪器设备的自动化要求; (h)测量仪器的量值溯源性要求; (i)测量仪器设备的价格和维护要求; (j)对供货厂商的售后服务与培训要求; (k)其它要求。 4.1.2仪器设备管理员应根据各检测部提出的要求和提供的供货厂商制定出详细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各检测部负责人确认后,由技术负责人报试验室主任批准。 4.1.3采购仪器设备时应考虑法律和法规对产品的要求。 4.1.4采购的仪器设备应由各检测部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时应事先编写验收细则,验收细则应包含验收的项目、技术指标的详细要求、验收方法和验收后可否投入使用的结论。 4.2仪器设备的使用 4.2.1如验收达到要求后应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及时制定检定/校准计划对仪器设备安排检定/校准。检定/校准执行《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 4.2.2如经验收或检定/校准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应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商所设备处办理包修、包换、包退。 4.2.3经检定/校准合格后的仪器设备,应由各检测部负责人组织编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运行文件。操作规程和运行文件应包括: (a)为保证仪器设备安全、有效使用的操作规程(其中应当给出校准产生的修正因子);(b)使用限制条件(如环境温度和湿度等); (c)仪器设备的期间检测方法和记录; (d)仪器设备的验证(如无法溯源时); (e)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方法和记录; (f)仪器设备的档案; (g)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4.2.4对初次添/配置的大型贵重且操作技术复杂的仪器设备,应安排操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应执行《员工培训与考核程序》。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加强成品质量管理,规范成品出货检验流程,保证出货品的产品品质 2 范围 适用于入库前完成品、外发加工成品检验 3 原则 程序流畅,责任明确,全面细致,真实准确 4 作业控制 4.1 成品检验的内容 4.1.1 包装检验:核查包装内产品、防护措施、包装材料、储运标识等 4.1.2 入库检验:核对待检品,做好检验准备、允收批处理货拒收处理 4.1.3 出货检验:安排出货检验,核对出库单内容、数量等 4.2 检验前作业 4.2.1 生产部门开立“入库单”送交仓库品管 4.2.2 检验前需核对设备器具是否仍在有效校准/检定周期内 4.3 检验作业 4.3.1 检验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上岗训练 4.3.2 检验须依照成品检验标准执行 4.3.3 检验结果须填入成品检验报告 4.3.4 检验结果未获得当班班长确认,产品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4.4 检验后处理 4.4.1 成品检验合格的入库作业 4.4.1.1 验收合格后,由品管员填《成品检验报告》 4.4.1.2 在“入库单”上确认合格,办理入库作业 4.4.2 成品验退作业 4.4.2.1 验退时,仓库主管依据成品检验报告上的判定将验退原因记载于“入库单”上。检验不合格品,按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2.2 送验部门在收到退货通知后两天内,取回处置,并填写“异常处理单” 4.4.2.3 退货批须保持批的完整性,不得混批后送检 4.4.3 成品报废作业 4.4.3.1 进判定为报废品、无使用价值时,由相关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 4.4.3.2 主管审核同意后,转仓储办理出售或丢弃 4.4.3.3 仓储部寻找合适供应商出售报废或予以丢弃 4.5 来料包装检验 4.5.1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完好无缺,没有受潮、受挤压变形 4.5.2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注明有供应商名称及P/N。对照A VL检查供货商是否在A VL记录中,P/N是否正确,若有不同之处或无法判断供应商及有关内容,则将缺陷记录于MR单4.5.3 若外包装有损坏或受潮,应检查受损部位的物料有无发生破损、变形、受潮等现象。一旦发现问题,报告有关工程师处理 4.6 外观要求 外观要求及缺陷的判定,如下表所示

设备和仪器管理程序

1.0.目的: 通过对设备和仪器的有效管理和控制,确保设备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使设备

处于良好使用状态,确保产出产品的品质符合设计标准及HSF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和测试仪器的管理和控制。 3.0.权责: 3.1.品保课负责对所有测量设备制订管理制度,并将所有的测量设备登录成《监视和测量设备总览表》和《监视和测量设备履历表》、制造课负责对所有生产设备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保养规定,设备动态卡的登录,并做成《设备模治具管理总览表》。 3.2.各部门主管负责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处理违章操作事件。 3.3.各部门主管负责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在辖区内的应用指导,协助调查、分析和处理设备事故。 3.4.使用单位主管负责本部门操作人员正确执行操作程序和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5.制造课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负责外发维修,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3.6.品保课对测量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及保养,并负责定期测量设备校验工作的进行。 4.0.定义: 生产设备:指公司直接用于生产制程的机器设备以及配套的工艺装备。 测量设备:指公司用于技术参数检测之设备、仪器等。 5.0.作业内容: 5.1.新增加设备: 5.1.1.需增加设备时,由相关使用单位填写请购单,注明所需设备规格、型号、用途,呈报最高管理者批准。 5.1.2.请购单批准后,由采购员依《采购管理程序》进行采购工作。 5.2.设备的验收建档: 5.2.1.开箱验收: 5.2.1.1.外包装是否完好。 5.2.1.2.合格证、保修卡、说明书、图纸等资料是否齐全。 5.2.1.3.对清单查验随机器配件、附件是否齐全。 5.2.1.4如是环保设备或HSF测试仪器,需验收是否属环保的设备和仪器。5.2.2.安装调试验收:

过程检验控制计划

1 目的: 1.1 增加全员对“三检”作用的认识; 1.2 加强操作者和检验员的工作互动,降低检验风险; 1.3 预防和减少不合格品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和质量成本; 1.4 加强产品品质管理,确保过程品质稳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生产过程的检验动作。 3职责: 3.1 技质部: 3.1.1负责对生产车间报检的首件产品进行FAI首件检验; 3.1.2在生产线抽样进行IPQC巡回检验; 3.1.3 对生产线半成品按频率进行温度、发热时长等性能的检验; 3.1.4对生产成品进行外观及包装方法的FQC最终检验; 3.1.5当检验不合格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2 生产部: 3.2.1生产车间按照首件检查的要求进行首件检验,对于首件检查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及对策制定; 3.2.2生产车间按照自检检查的要求进行自检检验,对于自检检查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及对策制定; 3.2.2对于首检不合格品、自检不合格品、半成品性能检验不合格品、巡回检验不合格品、最终检验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 定义: 4.1 “三检”:指产品实现过程中涉及的首检、自检和巡检; 4.2 首检: FAI(First Article Inspection),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影响质量的六要素(5M1E)任一条件发生改变时的基本动作; 4.3 首件:一般指5M1E发生改变时,刚生产的前3件; 4.4 自检:指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按频率对产品进行的自我检查,但外观的自检指全数检查; 4.5 巡检:IPQC(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的检验方式之一,一般采用抽样检验,检查内容分为在规定检验频率下对各工序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对各工序的操作人员的作业方式和方法进行检查、对技术要求中的内容进行检查; 4.6 半成品性能检验:指检验员在生产过程中按频率对半成品进行温度、发热时长等性能方面的检验;

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控制程序

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控制 程序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一、目的 为保证所有仪器设备均能满足使用要求,满足量值溯源。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保证检验检测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开展检测工作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校准,维护、修理、报废等管理工作。 三、职责 3.1质检中心:负责对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校准,和保养、定期维护和期间核查,使用记录,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仪器检定、维修和申请报废工作。 3.3财务资产部:负责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和登记建档。 四、工作程序 4.1仪器设备的购置 4.1.1各部门根据的检测需要,提出合理有效的仪器设备配置方案,汇总给质检中心。 4.1.2质检中心提出仪器设备购置申请,填写《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明确仪器设备名称、型号 规格、精度、用途、参考价格等;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部汇总。 各申购部门有义务为质检中心提供技术上的支持,采购过程应满足《采购及委外加工控制程序》的要求。 4.2仪器设备的验收 4.2.1所购仪器设备到货后,应在合同规定期内进行验收,无验收期限规定的应在一个月内验收完 毕。 4.2.2仪器设备由质检中心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收集与验收工作有关 的证明材料(保修卡、售后服务保证等),必要时与供应方签订仪器设备应用技术培训协议。验收工作的有关资料及仪器调试报告汇总,交财务资产部存档。 4.3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4.3.1质检中心负责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购置日期、启用日期、使用 状态、制造商名称、标识、系列号、验收报告、检定(校准)证书、维修记录、使用说明书原件、操作规程(复印件交仪器使用者使用)、购置资料(如保修卡、售后服务保证等)、仪器设备报废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 4.3.2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最新版说明书(包括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要方便相关操作人员取 用。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验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确保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投入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料、制程及最终成品的检验。 3 职责 3.1仓库 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及储存,并负责对来料送检以及储存时间超过3个月的半成品、成品出货前进行送检。 3.2 生产部 负责在制品的生产控制、检验,生产的半成品/成品的送检。 3.3 品质部 负责进料、制程、成品检验,品质稽核及品质检验标准的制订。 3.4 技术部 负责制订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接收标准,检验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3.5 采购 负责原材料不良时与供应商的联络与处理。 4 名词术语 4.1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4.2 进料检验:对采购的原材料、配套件和委外加工件入厂时的检验。 4.3 制程检验:指为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而对各道工序加工的产品及影响产品质量 的主要工序所进行的检验。 4.4 最终检验:是指在生产全部工序结束后,对其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 4.5 特采:质量不完全合乎标准的原材料或器件,其缺陷不对最终产品质量产生决定性影响, 经技术部和相关部门评估风险后,或征得客户意见,同意采用选别、让步接收等方法进行处理。 4.6 原材料:指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原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委外加工 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等。 4.7 在制品:从一个生产工序转给另一个生产工序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 成本的自制半成品。

4.8 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成品,仍需进一步加 工的中间产品。 4.9 成品:指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可供销售的产品。 4.10 紧急放行: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就发放生产部使用。 5 作业程序 5.1 进料点收、送检: 委外/供应厂商交货时仓管直接带供应商将货交至“暂收区”,并需随货附《送货单》,仓库依本公司《物料需求单》之规格、数量点收,核对无误后在供应商《送货单》上盖本公司“暂收专用章”交还送货供应商做暂收动作,填写《来料送检单》转品质部检验。 5.2 进料检验: 5.2.1 IQC接到《来料送检单》后,应于“暂收区”抽取待检物料,并依原材料的相关检验标 准、《承认书》或厂商《出货检验报告》等进行抽样检验及相关性能测试。 5.2.2 品保人员于检验时应将结果填写于《IQC日报表》及《来料检验报告》。 A.判定合格,即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合格”标签,并在《来料送检单》上签字转仓库 办理入库手续。 B.若判定不合格,开立《材料不良通知书》经过相关部门会签后,根据《材料不良通知 书》的决议,退货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不合格”标签,特采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特采”标签,并在《来料送检单》及检验报告上注明特采。检验完成后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或退货手续。 5.2.3 正常情况下工作日内当天进料16:00前收到《来料送检单》,当天完成检验,16:00 后收到《来料送检单》,需在次个工作日上午下班前处理完毕。 5.2.4对于RoHS材料,IQC须依《订单通知单》注明的RoHS需求,对材料进行检验。 5.2.5若进料为RoHS材料,采购应要求供应商提供《ICP测试报告》,IQC应核对相应材料的ICP 测试报告是否合格,必要时品质部将材料委外检验,并要求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5.3 制程检验: 5.3.1 生产部在每批生产前均需制作首件,填写《首件确认记录表》通知品质部和PIE工程师 确认。 5.3.2 品质部以BOM、《IPQC检验作业指导书》等为依据对生产部在制品进行检验或测试。 a.首件检验:生产部每条生产线开始生产或更换产品品种,或调整工艺后生产的第一件 产品,经生产自检合格后,由IPQC根据相应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填写《首件确认记录表》;如不合格应要求返工或重新生产,直到检验合格,品质部签字确认后才能批

仪器仪表控制流程

仪器仪表控制流程图 管理处办公室使用部门

1 目的 对监视和测量用仪器仪表进行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2 范围 适用于对服务提供和服务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用的仪器仪表的管理。 3 定义 无 责任人职责 品质管理部负责公司标准检测仪器仪表(母表)的管理。 负责公司仪器仪表的管理,及组织对各部门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测、校验。 管理处负责本管理处仪器仪表的购置、使用、管理。 管理处使用部门负责使用、搬运、调试、维护及日常检查。 5 方法及过程控制 5.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各项目如需增添、更新仪器仪表时,按《采购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5.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初次校准 5.2.1对新购入的涉及安全、健康和贸易结算的仪器仪表由品质管理部寻找有 资格的国家计量检定部门(能够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以下同),报品质管理部审核后,报送检定,并由检定部门出具鉴定结果证书;其它仪器仪表每年由品质管理部组织各管理处,以公司通过专业机构检测的标准仪器仪表(母表)为标准进行检测。仪器仪表应按公司《仪器

仪表台帐》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 5.2.2仪器仪表分类说明: 每年需要外送专业机构检定仪器、仪表:计量保证器具,列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作为公司检定标准表。 每年需要进行内部检定仪器、仪表:通用的、有准确度要求的仪表,指用于客户服务的仪表,有万用表、兆欧表、钳形表、压力表、泳池水质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 每年需要进行功能性检查仪器、仪表:精度要求不高的,对服务质量影响较小的仪器仪表,如:直流电阻仪、红外线测温仪、温湿度计等。 5.2.3检定合格后,由各管理处在《仪器仪表台帐》上进行编号登记,并报品 质部备案,具体编号方法如下: 5.2.3.1仪器仪表的编号形式:XX – YY –ZZ-VV 5.2.3.2上述编号中“XX”为各管理处简称的汉语拼音字头(大写)。 其中:假日广场-- JR 世贸广场--SM 城市花园—CH 都市花园--DH 万科新城—XC 美树丽舍—MS 水晶城--S J 东丽湖—DL 5.2.3.3上述编号中“YY”为该仪表所安装设备系统简称的汉语拼音字头(大 写)。其中:供电系统--GD 消防系统—XF 自动喷淋系统--PL 供水系统—GS 中央空调系统—KT 供暖系统—GN 生活热水系统—SH 电梯部分—DT 5.2.3.4上述编号中“ZZ”为该仪表具体类型简称的汉语拼音字头(大写)。其 中:温度计—WD 电压表—DY 电流表—DL 温湿度计—SD 电能表—DN 水流量表—SB 兆欧表(摇表)—YB 5.2.3.5上述编号中“VV”为仪表的具体序列号,以阿拉伯数字表示,暂设为 两位数,以01为起始号。 5.2.4检定后由管理处工程部对经检定的仪器仪表进行标识(应包括检定状 态、有效期限及检定部门/人等),然后使用。 5.3 仪器仪表的周期检定 5.3.1管理处工程部对所有仪器仪表应制定周期检定频度并在《仪器仪表台 帐》中进行登记。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2012.04.16 日期:日期: 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验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确保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投入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料、制程及最终成品的检验。 3 职责 3.1仓库 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及储存, 并负责对来料送检以及储存时间超过 3个月的半成品、成品出货前进行送检。 3.2 生产部 负责在制品的生产控制、检验,生产的半成品 /成品的送检。 3.3 品质部 负责进料、制程、成品检验,品质稽核及品质检验标准的制订。 3.4 技术部 负责制订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 /成品接收标准,检验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3.5 采购

负责原材料不良时与供应商的联络与处理。 4 名词术语 4.1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4.2 进料检验:对采购的原材料、配套件和委外加工件入厂时的检验。 4.3 制程检验:指为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而对各道工序加工的产品及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工序所进行的检验。 4.4 最终检验:是指在生产全部工序结束后,对其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 4.5 全检:质量不完全合乎标准的原材料或器件 , 其缺陷不对最终产品质量产生决定性影响, 经技术部和相关部门评估风险后,或征得客户意见,同意采用全检等方法进行处理。 4.6 原材料:指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原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委外加工 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等。 4.7 在制品:从一个生产工序转给另一个生产工序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成本的自制半成品。 4.8 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9 成品 :指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可供销售的产品。 4.10 紧急放行: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就发放生产部使用,但生产部必须进行全检。 5 作业程序 5.1 进料点收、送检:

检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1)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规定定期校准和检查,以满足检验和试验析能力,确保产品符合认证的要求。 2 X围 适用于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 3 职责 技检部 A) 负责送仪器设备到外部校准机构校准; B) 负责对偏离校准状态的仪器设备的追踪处理; C) 负责对检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4 程序 4.1 仪器设备的采购及验收 技检部根据确定的检验试验要求来配备检验和试验设备,所配备的设备,其量程、精度、数量等应满足生产批量时的检验要求。进厂后应对设备实施验收,并制订相应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规定使用的步骤、方法等。若检验员无操作能力或技能,技检部应按操作规程和检验和试验的要求对检验员进行培训。 4.2 检验仪器、设备的初次校准 A) 经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由技检部负责送国家计量部门校准或检定,合格后方能发放使用。并对合格仪器贴上表明其状态的唯一性标识,便于使用和管理人员方便识别;技检部负责对该设备编号,建立《检验仪器设备一览表》,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校准周期、校准日期、放置地点等; B)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标准。对自行校准的,由技检部编制《内部校准规程》,以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 C) 技检部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护。 4.3 仪器设备的周期校准 4.3.1每年底技检部编制下年度《仪器设备校准计划》,根据计划执行周期校准。对需

外校的设备,由技检部负责联系国家法定仪器检测部门进行校准,并出具校准报告; 4.3.2 校准合格的设备,由校准人员贴校准合格标识;部分功能或量程校准合格的,贴《限用标签》,标明限用的X围;校准不合格的,贴“不合格标签”,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 检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和监视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4.4.2在使用检验仪器设备前,应按规定检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4.4.3使用者在检验仪器设备的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4.4.4检验仪器设备的校准、修理、报废等应记录在仪器设备一览表内。 4.5 运行检查 4.5.1 运行检查的检查对象为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所用到的仪器设备,其目的就是为了判断该仪器能否用于进行产品检测和质量判断。 4.5.2 运行检查的方法:用“样件”检查,即对例行检验或确认检验合格的产品取一台作为样件,一旦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或设备功能失效时,技检部应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必要时对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A)停用该设备,启用同类已校准的设备; B)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的调整,使其满足要求; C)必要时对已检产品追回重新进行检测; D)必要时调整运行检查的频次。。 4.7 对检测人员要求 技检部对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具备操作能力后方可上岗。 5 相关文件 无 6 质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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