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处方的规范书写

眼镜处方的规范书写
眼镜处方的规范书写

眼镜处方的规范书写!

验光处方和配镜处方,是验光配镜的最终结论和处理方法。从严格意义上讲,虽然验光处方并不一定等于配镜处方,但其规范的书写方式应该是一样的。

一、处方内容:

处方内容包含眼别(左眼、右眼);瞳距(远用、近用);球镜度(近视度数、远视度数);柱镜度(正柱镜、负柱镜)、轴位;棱镜(用于矫正斜视);基底(棱镜底的朝向);和下加光(近用加光)及视力(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等内容,常用的处方一般只涉及前五项。

二、常用的处方符号:

右眼、左眼分别常用R、L表示;瞳距用PD表示,RPD表示右眼单侧瞳距,LPD表示左眼单侧瞳距;球镜度用DS表示;柱镜度用DC表示;柱镜轴位用X表示;棱镜用△表示,基底同时有基底向内、外、上、下四种表示方法,具体为:B1(内)、BO(外)、BU(上)、BD(下),下加光用ADD表示,视力用V表示。

三、远用处方和近用处方:

远用处方是指看远用的眼镜处方,常用于40岁以下的人远近兼用的眼镜处方,配镜时主要体现在远用瞳距和光心上移;近用处方一般指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出现老视以后用于看近的处方(读书、写字等),近用处方一般按近用瞳距配镜,在远用处方上加上下加光,眼镜制做时光心下移。

四、处方的书写方式:

处方一般又分为单光处方和球柱联合处方。一般来说,单光处方只有一种书写方式,而复光联合处方可写成三种形式,以下举例说明:

(一)单光处方:R:-3.00DS, L:-1.00DS(近视眼)

或:R:+3.00DS, L:+1.00DS(近视或老花)

R:-1.00DC×180, L:-1.50DC×180(单性散光)

(二)球柱联合处方:

a :R:-3.00DS-1.00DC×180 L:-2.00DS-1.50DC×180

这是一个复性近视散光眼的处方,它可以根据行业中的“翻方”原则改写成另两种形式:

(1)R:-4.00DS+1.00DC×90 L:-3.50DS+1.50DC×90

(2)-3.00DC×90/-4.00DC×180; L:-2.00DC×90/-3.50DC×180 b:R:+2.00DC-4.00DC×180 L:+1.00DS-2.00DC×180

这是一个混合散光的处方,它可以写成以下两种形式:

(1)R:-2.00DS+4.00DC×90 L:-1.00DS+2.00DC×90

(2)R:+2.00DC×90/-2.00DC×180; L:+1.00DC×90/-1.00DC×180 这个处方无论怎样转换,球镜和柱镜都不能变成相同符号,因此行业上称之为混合散光,混合散光在临床应用中应以规范的负柱镜形式书写和出现,即:

R:+2.00DS-4.00DC×180 L:+1.00DS-2.00DC×180

C:R:+5.50DS+0.50DC×70 L:+6.50DS+0.50DC×110

这是一个复性远视散光的处方,它也可以写成以下两种形式:

(1)R:+6.00DS-0.50DC×160; L:+7.00DS-0.50DC×20

(2)R:+5.50DC×160/+6.00DC×70; L:+6.50DC×20/+7.00DC×110 其中处方(1),表面一看是一个混合散光的形式,但仔细推敲它是一个真正的复性远视散光处方,在验光配镜工作中,应以规范的初始形式出现,(1)和(2)只是理论上的另外两种形式罢了。但若是用综合验光仪验光,它的最初出现形式应是(1)的形式,因为综合验光仪上不具备正柱镜。

d:BE:-10.00DS-2.00DC×180/2△B1

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复性近视散光联合2△棱镜底向内的双眼屈光度处方,其附加的三棱镜可以在镜片上加工磨制,也可在眼镜装配的过程中通过移光心的方法来实现,其具体移心量可用公式P=F.C计算出来,这样复杂的处方一般不常见。

五、配镜处方的书写形式与国家检测标准的合理应用:

既然一个配镜处方可以写成三个形式(联合处方),那么我们在某些配镜处方遇到顶焦度检测时可以巧妙的应用其中一种形式来减少镜片的

顶焦度误差,达到顶焦度合格的目的,我们知道GB—10810中规定大于零度小于9.00度的镜片其球面标称值允差为±0.12D,而大于9.00D大于12.00D的允差为±0.18D,假如有一处方为以下形式的眼镜:

双眼:-8.00DS/-2.00DC×180

如果按该处方检测时,球镜顶焦度应是-7.88~-8.12为合格;如果检测结果是-8.15D,则该镜片顶焦度为不合格,但经转换处方后为:

-10.00DS/+2.00DC×90;这时最大球面标称值变为-10.00DS,如果其顶

焦度的误差0.15D,那么它就变为顶焦度合格的镜片(因为GB-10810标准中有这样一注:以绝对值最大的顶焦度为球面顶焦度标称值)

在验光配镜工作中,我们有时可能接到外来的加工处方(比如患者在医院验光来眼镜店配镜的),再比如有些疑难镜片需要到厂家定制的等等情况,如果行业中没有一个规范的书写方式,无疑给眼镜的加工制做带来不便。

最新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一、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二、处方书写规范: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录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草药、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三、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药

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I)为单位,国际单位计算(IU),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4、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 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四、处方示例(省去处方前、后记部分): (一)、(主药、佐药顺序) 1、阿莫先胶囊0.25g X 20粒x 1盒 用法:0.5g 3次/日口服或Sig. 0.5 t.i.d po. 2、维生素C片0.1gx 100片x1瓶 用法:0.2g 3次/日口服或Sig. 0.2 t.i.d po.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 1)处方内容: 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最新版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五、处方格式

处方规范书写模板

普通 普通 诊断 药品名称及剂型 规格 数量 用法 医院门诊处方格式 费别: □公费 □自费 ?农合 □医保 □其他 医疗证号: 处方编号: 姓名: 李 军 性别:?男 □女 年龄: 28 岁 门诊/住院病历号: 科别(病区/床位号): 内 临床诊断: 急性 开 具 日 期: 2014 年 3月 18日 住址/电话: 祁阳浯溪镇金盆东路125号 Rp 0.9% 氯化钠注射液 100ml x 1瓶 皮试() 头孢曲松钠 1.0 x 2支 用法:静滴 2次/日 x 2 天 50%葡萄糖注射液 20ml x 2支 地塞米松注射液 5mg x 2支 用法:静注 1次/日 阿莫西林胶囊 0.25 x 20片/盒x 2盒 用法:0.5 口服 4次/日 医 师:李x 药 品 金 额: 审核药师: 调配药师/士: 核对、发药药师: 医院门诊处方格式 费别: □公费 □自费 ?农合 □医保 □其他 医疗证号: 处方编号: 姓名: 李 军 性别:?男 □女 年龄: 28 岁 门诊/住院病历号: 科别(病区/床位号): 内 临床诊断: 急性 开 具 日 期: 2014 年 3月 18日 住址/电话: 祁阳浯溪镇金盆东路125号 Rp 复方氨基比林注射液 2ml x 1支 用法:2ml 肌注 立即 氟轻松软膏 10g x 1支 用法:外用,涂患处 2次/日 复方丹参滴丸 27mg x 150丸/瓶x 2瓶 Sig :10粒 po tid 医 师:李x 药 品 金 额: 审核药师: 调配药师/士: 核对、发药药师: 或 0.9% NS 100ml x 1瓶 皮试() Ceftriaxone 1.0 x 2支 bid x 2 天 Sig: ivgtt 40d/分 或 复方丹参滴丸 150丸/瓶x 2瓶 Sig :10粒 po tid

处方书写规范精选

2011年药学职称考试药师:处方书写的要求(1)记载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a)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b)药品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的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无论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如布包、先煎、后下)要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3)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如对乙酰氨基酚(通用名)是一种退烧药,不同药厂对它生产的制剂商品名有泰诺林、百服咛、必理通等。因此,必须使用通用名]

处方书写标准1[新版]

处方书写标准1[新版] 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 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主药、佐药、矫味药、赋型剂: 1, 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 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 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 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 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列如:医师规范处方示例,省去处方前、后记部分, (一)、主药、佐药顺序 1、阿莫先胶囊 0.25g x 24粒 Sig 0.5g 四次/日口服 2、去痛片 0.5g x 9片 Sig 0.5g 三次/日口服 3、维生素C片 0.1g x 18片 Sig 0.2g 三次/日口服 (二)、管包装示例 六神丸 30粒 Sig 5粒二次/日口服 (三)、指明用药部位 1、氯霉素眼药水 10ml x 1支 Sig 2滴四次/日点右眼 2、酚甘油滴耳剂 10ml x 1瓶 Sig 2滴四次/日点右耳 (四)、规格、数量 1、庆大霉素注射液 4万u x 2ml x 6支 Sig 4万u 二次/日肌注 2、青霉素G钾注射液 80万u x 6支 Sig 80万u 二次/日肌注 (五)、胃舒平片 0.5g x 24片 Sig 4片四次/日饭前半小时嚼碎后服 (六)、痢特灵片 0.1g x 18片

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格式 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剂人员签名。(签全名,并清晰可辨。) 基本要求: 1、处方书写要求由具有处方资格的医师书写(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未注册医师开具处方需由在本院注册执业医师签字,科主任负责把关),一般项目完整,字迹清晰,药品易辨认,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麻醉处方由具有麻醉处方资格医师书写。 2、处方应用钢笔、碳素笔、圆珠笔的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处方中修改、增加、减少之处均需医师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不得用两种文字,分子式,自编缩写或用代号,错别字)。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4、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5、西药、中成药处方,每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6、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剂量写在右下方;数量及煎服法分别注明。

7、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8、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u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9、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麻醉、精神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10、过敏性药物根据药品说明书规定,需做皮试的一定要在处方上注明“皮试”或“续用”。 11、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延长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天。 12、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对暂不能确诊的病例,可用某某症状待查。 书写示例 [示例处方1]总量法形式 R Mist.Pepsini 100ml S. 10ml t.i.d a.c R 胃蛋白酶合剂100ml 用法 10ml 3次/日饭前 [示例处方2]单量法形式 R Tab.vit.c100mg×40 S. 100mg t.i.d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一)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处方书写规范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处方书写规范 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处方书写规范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处方书写规范 1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1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17、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处方书写规范 (二)书写示例 [示例处方1]总量法形式 R 100ml Sig : 10ml R 胃蛋白酶合剂100ml 用法10ml 3次/日饭前

处方书写规范完整版

处方书写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 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处方书写规范 (3)

目前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处方书写不完整(主要是手写处方),缺项多。如诊断、患者的联系电话未写;药品的通用名、剂型、用法、用量未写;医生漏签名等; 2.部分药品的皮试未注明; 3.“精二”处方超量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 4.手写处方的字体及英文缩写太潦草,收费员看不懂; 5.造影用的药品无单独开处方; 6.超剂量、超天数的处方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 医师开具门诊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一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材除外)。 7. 处方格式不规范(标准格式请看后页) 质控科、门诊办、药学部 2009年3月20日 处方书写格式 1.标准处方格式 R 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总量 S i g.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 例1:R p:I n j.青霉素钠80万U×6支 S i g.80万U i.m.b i d(皮试) 例2:R p:头孢克洛干糖浆125m g×6袋 S i g.125m g t i d 2.简易处方格式 R 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天数 例1:R p:I n j.青霉素钠80万U i.m.b i d×3(皮试)例2:R p:头孢克洛干糖浆125m g t i d×2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医师规范处方示例(省去处方前、后记部分): (一)、(主药、佐药顺序) 1、阿莫先胶囊0.25g x 24粒 Sig 0.5g 四次/日口服 2、去痛片0.5g x 9片 Sig 0.5g 三次/日口服 3、维生素C片0.1g x 18片 Sig 0.2g 三次/日口服 (二)、(管包装示例) 六神丸30粒 Sig 5粒二次/日口服 (三)、(指明用药部位) 1、氯霉素眼药水10ml x 1支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2011年药学职称考试药师:处方书写的要求(1)记载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a)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b)药品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的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无论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如布包、先煎、后下)要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3)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如对乙酰氨基酚(通用名)是一种退烧药,

处方规范书写模板

清远友谊医院处方笺 精二 费别: □公费 □自费 □农合 □医保 □其他 医疗证号: 处方编号: 姓名: 性别:□男 □女 年龄: 岁 门诊/住院病历号: 科别(病区/床位号): 临床诊断: 开 具 日 期: 年 月 日 住址/电话: Rp 医 师: 药 品 金 额: 审核药师: 调配药师/士: 核对、发药药师: 清远友谊医院处方笺 费别: □公费 □自费 □农合 □医保 □其他 医疗证号: 处方编号: 姓名: 李 军 性别:□男 □女 年龄: 28 岁 门诊/住院病历号: 科别(病区/床位号): 内 临床诊断: 急性咽炎 开 具 日 期: 2014 年 3月 18日 住址/电话: 小市 Rp 0.9% 氯化钠注射液 250ml x 1 瓶 皮试 头孢曲松 1.0 x 3 支 地塞米松 5 mg x 1支 用法:静滴 1次/日 x 2 天 (或:用法:150ml+2.5+5 静滴) 5% 葡萄糖注射液 250ml x 1瓶 维生素C 0.5 x 4支 利巴韦林 0.1 x 5支 用法:静滴 1次/日 x 2 天 头孢氨苄胶囊 0.125 x 18 用法:2 3次/日 牛黄解毒片 27 用法:3 3次/日 医 师: 药 品 金 额: 审核药师: 调配药师/士: 核对、发药药师:

儿科清远友谊医院处方笺 费别:□公费□自费□农合 □医保□其他医疗证号:处方编号: 姓名:性别:□男□女年龄:岁月日体重千克门诊/住院病历号:科别(病区/床位号): 临床诊断:开具日期:年月日住址/电话: Rp 医师:药品金额: 审核药师:调配药师/士:核对、发药药师:

处方书写规范试题最新版本

处方书写规范试题 科室: 姓名: 一(填空.每空2分) 1、处方格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三部分组成. 2、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____________以示处方完毕。 3、处方应以蓝色或黑色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_______并注明_______。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书写还应当包括患者或者代办人_______、_______。 5.一号熏洗方主要由______、_______两类药组成。 6.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的顺序排列 二、选择题(每题2分) 1.艾司唑仑片用法是何时服用?() A、早晨服 B饭后服 C睡前服 D午间服用 2.每张处方限于()名患者的用药。 A 1 B 2 C 3 D 4 3.5.中药饮片处方可以无病名,但必须有() A 症状 B 症型 C证型 D整形 4.大处方:每张处方不能超过()元 A 100 B 200 C300 D500 5.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天。

A 1 B 2 C 3 D 4 6.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种药品。 A 1 B 3 C 5 D 7 三、简答题(每题30分) 1. 写出几个适用于熏洗方的临床诊断。 2.现有门诊患者徐长卿,男,25岁,诊断风寒感冒,处方用药风寒感冒颗粒(该药常用量一次一袋,一日3次)。请以规范的格式于下边书写一张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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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处方、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一) 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主管院长批准,通知药房,有处方权医师应将本人之签名留样字于药房。 2、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各级医师不得为自己开方取药。 3、麻醉药品处方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经院领导批准授予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 处方书写 1、处方应遵循《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字迹清楚、项目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 (三) 处方限量 1、普通药以3日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7日量,如超过7日量须经主任或院长批准。 2、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2日极限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每次处方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麻

18处方-病历书写规范

医院处方病历书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行为,防范医疗纠纷,保护医护人员的权益。 依据国家卫生部《处方书写办法》及《病历书写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书写处方和病历。 第三条:一切医嘱必须查看病人后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逐项填写, 字迹清楚,不得潦草,内容完整无误,不可乱用代号或不适用的简化 字填写。 第四条:必须按规定书写,每一医嘱均须注明日期、时间, 并由医护人员签全名。 第二章处方书写 第五条:经注册的本院执业医师具有开具处方的处方权。试用 期的医师,须经本院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第六条: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学用毒化药品、放射性 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七条: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 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天。

第八条:处方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 日用量;对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第九条:处方书写规则: (一)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二)处方字迹应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三)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四)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五)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每张处 方用药不得超过5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第十条:药品的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 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u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1)、毫升(ml )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为单位。 第^一条: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 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一、处方书写的基本原则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经所在医疗保健机构业务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授予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二、处方权的获得与取消 (一)处方权的获取: 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1、医师处方权的授予:(1)注册执业医师(2)有明确的执业地点(3)有明确的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4)根据个人申请,科主任签属意见,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主管部门批准授予处方权。(5)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应在执业地点的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2、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权的授与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中执业助理医师,根据医疗诊治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有

处方权,获取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在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3、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试用期医师、实习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责任由签名医师负责。处方签名形式为:带教医师名/实习或进修医师名。 4、执业医师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5、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处方权的取消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调离注册机构处方权自行取消。 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必须建立医师申请,取得、取消处方权的文字档案。 三、处方规格及内容: (一)处方规格 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精神药品处方用白纸绿字印制;医用毒性药品处方用白纸红字印制;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规格为130×245mm (二)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四、处方书写规则及书写示例:

处方的书写规范新规定

处方书写规定与要求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处方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 处方共有三部分: 一、处方前记包括医院全称、科别、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病人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二、处方正方处方头处方以“R”或“RP”起头,意为拿取下列药品;接下来是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等; 三、处方后记包括医生、药剂人员、计价员签名以示负责,签名必须签全名。 (1)记载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a)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b)药品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的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无论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如布包、先煎、后下)要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 一、处方内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二、处方书写规范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1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1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17.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 拉丁缩写: a.c饭前、p.c饭后 qd 1/日(每日一次)bid 2/日(每日2次)tid 3/日、qid 4/日、q2h 每2小时一次、qn 每晚睡前一次、qod 隔日一次、qw 每周一次、diw两周一次、2-3次/d 每日2-3次。 p.o口服、H皮下注射、i.m肌注、i.v静注、iv dirp静滴 三、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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