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30种重大疾病主要包括哪些

保险30种重大疾病主要包括哪些
保险30种重大疾病主要包括哪些

保险30种重大疾病主要包括哪些

目前人们对重大疾病风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那么保险30种重大疾病主要有哪些呢?下面大家就随着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险30种重大疾病主要包括哪些

晓丽在一家外资公司当销售,平时工作认真勤奋,很受领导赏识,收入每月6 000元,由于和父母住在一起,每个月都能有近4000元的结余。对于这部分结余,晓丽不知该如何打理,然后特地去保险公司咨询专家。

后来专家建议她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但是她不知道保险30种重大疾病主要有哪些,对此,专家介绍30种重大疾病主要: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死;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6.终末期肾病;

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 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脑动脉瘤开颅手术;27.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8.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29.严重重症肌无力;30.终末期肺病。

30种重大疾病保险的推荐

招商信诺推出的“悠享康健”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就深受广大民众的喜欢,该保险覆盖了30种重大疾病,一经确诊,一次性全额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大病保险金可以直接用于治疗;并且无理赔记录,最高返还所缴保费的125%,同时可以先领取,后看病,确诊就赔,1次性全额赔付保险金。

此外,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罹患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额的20%,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后不幸身故,支付100%保额的身故保险金;15年交费期可保到70周岁,保障期长;同时可免费提供全球医疗专家的复诊及治疗建议,月缴,年缴2种方式均可,电话投保,不需体检,保单就可送上门。

朋友们一定要对自己的健康加以重视,不要等到自己患上重大疾病时才后悔莫及,最重要的是要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保障需求,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重大疾病保险。

看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排行

看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排行重大疾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而目前保险市场上很多重疾险都对常见的十大重大疾病提供了保障,有很多人想购买,但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重疾险产品,不知如何选择,下面本文为大家介绍一下招商信诺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排行。希望能在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提供帮助。 十大重大疾病包括哪些疾病 一般所说的十大重大疾病包括:1、急性心肌梗塞;2、严重Ⅲ度烧伤;3、主动脉手术; 4、瘫痪; 5、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6、脑中风后遗症; 7、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8、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9、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10、恶性肿瘤。 招商信诺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排行一:安享康健重疾保险B款 “安享康健重疾保险”不仅完全覆盖保监会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还另保障35种重疾。此外,该保险还具有以下特点:1、覆盖60种重疾。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首次确诊60种重疾中任何一种可赔付基本保额(其中第41种重疾为埃博拉病毒感染;第50种"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仅在被保险人18周岁前提供保障);2、覆盖10种轻症疾病。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首次确诊10种轻症疾病中任何一种可赔付基本保额的20%,合同继续有效;3、期满返还。生存至满期且无危重疾病理赔,超额返还所交保费110%(保险期间20年)/128%(保险期间至70周岁)/150%(保险期间至100周岁)。仅产生轻症理赔依然享受保费返还;4、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身故,赔付基本保额或无息退还已交保费;5、第二

医疗意见。可为您咨询世界顶尖级医疗机构所组成的咨询网络,向您提供专业书面医疗建议。保障期内均可使用该服务;6、投保简单。不需要体检,电话即可核保,方便简单。 招商信诺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排行二:悠享康健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悠享康健”覆盖了30种重大疾病,不仅完全包括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所涵盖的疾病,还有20种重大疾病如:严重的多发性硬化、严重的Ⅰ型糖尿病、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等这20种重疾是十种重大疾病保险不能保障的内容,由此可见,“悠享康健”比十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更全面。这款保险只要投保人一经确诊,就会获得招商信诺一次性支付的全额重大疾病保险金,大病保险金可以直接用于治疗;并且无理赔记录,最高返还所缴保费的125%,同时投保人还可以先领取保险金,后看病,只要确诊就赔偿,1次性全额赔付保险金。此外,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罹患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额的20%,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后不幸身故,支付100%保额的身故保险金;15年交费期可保到70周岁,保障期长;同时可免费提供全球医疗专家的复诊及治疗建议,月缴,年缴2种方式均可,电话投保,不需体检,保单就可送上门。 招商信诺十大重大疾病保险排行三:康健无忧第二代重大疾病保险 招商信诺康健无忧第二代重大疾病保险专门针对社会中坚力量的中青年人士设计,全面囊括30种重大疾病,不需体检,无社保范围限制。同时还可获得以下保障:1、一旦确诊一次性支付保险金;外加长达3年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2、附加身故保障。保障期内身故,支付身故保险金;3、保费返还。保障期内未发生理赔,返还110%保险费,即可提供保障又能积累财富;4、缴费期短,保障期长。交10年可保20年,轻松无负担;5、投保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前 言 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 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2 使用原则 2.1 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

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2.2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 2.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本规范规定的疾病种类应当按照本规范 3.1所列顺序排列,并置于各保险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种类之前;同时,应当对二者予以区别说明。 2.4 保险公司设定重大疾病保险除外责任时,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疾病、达到的疾病状态或进行的手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不能超出本规范 3.2规定的范围。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的疾病名称、疾病定义、除外责任和术语释义应当符合本规范的具体规定。 3.1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名称及疾病定义 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3.1.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

重大疾病保险知识问答

重大疾病保险知识问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

前言 为深入宣传和普及重大疾病保险知识,便于消费者了解重大疾病保险,并结合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我们编写了《重大疾病保险知识问答》,以通俗化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介绍重大疾病保险的相关知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定的参考。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 2007年3月

目录 一、重大疾病保险常见疑问与解答 1、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2、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保障功能? 3、重大疾病保险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4、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哪一类健康保险产品? 5、重大疾病保险是否能够满足被保险人全面的健康保险需求? 6、重大疾病保险归属为疾病保险,为什么会有手术方面的 保障责任? 7、本次我国保险行业对哪些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进行 了统一和规范? 8、在这次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制定工作中,为什么要 确定必保疾病? 9、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要注意什么?

10、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后要注意什么? 11、如何申请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国外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疾病定义制定情况 三、我国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制定工作情况 一、重大疾病保险常见疑问与解答 1、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2、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保障功能?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健康无忧系列重大疾病保险15种轻症60种重疾

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 1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2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 轻度脑中风 4 冠状动脉介入手 5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6 主动脉内手术 7 脑垂体瘤、脑囊肿和脑血管瘤 8 较小面积Ⅲ度烧伤 9 严重头部外伤 10 轻度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11 颈动脉内膜切除手术 12 单眼视力丧失 13 单个肢体缺失 14 早期运动神经元病 15 早期原发性心肌病 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 多个肢体缺失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 深度昏迷 13 双耳失聪 14 双目失明 15 瘫痪 16 心脏瓣膜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 严重脑损伤 19 严重帕金森病 20 严重Ⅲ度烧伤 21 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 语言能力丧失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 26 严重多发性硬化

27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感染 28 重症急性胰腺炎 29 肌营养不良症 30 系统性红斑狼疮-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31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32 1型糖尿病 33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4 严重克隆病 35 因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感染 36 严重冠心病 37 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38 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39 植物人状态 40 重症肌无力 41 溃疡性结肠炎 42 肾髓质囊性病 43 全身性硬皮病 44 肺源性心脏病 45 慢性肾上腺功能不全 46 主动脉夹层 47 感染性心内膜炎 48 嗜铬细胞瘤 49 严重克-雅二氏病 50 胰腺移植 51 肝豆状核变性( Wilson病) 52 丝虫病所致象皮肿 53 坏死性筋膜炎 54 严重哮喘 55 严重心肌炎 56 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57 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58 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59 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60 骨髓纤维化

平安附加智悦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7)条款

阅 读 指 引 平安附加智悦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7)产品提供重疾保障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产品,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 被保险人就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投保人就是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受益人就是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 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 下面我们举例说明本产品提供哪些保障 例子:王先生为妻子李女士(30岁)投保平安附加智悦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7)(简 称智悦重疾17),受益人为李女士,同时还投保了主险平安智悦人生年金保险(万能型,Ⅱ)(简 称智悦人生Ⅱ)及平安附加智悦人生一年期定期寿险(简称智悦定寿)。李女士在保险期间内发 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智悦重疾17条款约定,我们按照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当时的智悦重疾17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智悦人生Ⅱ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105%两者的较大者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例中王先生为投保人,李女士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平安人寿为保险人。 保险金 领取人 给付金额 领取条件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妻子李女士 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当时的智悦重疾17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智悦人生Ⅱ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105%两者的较大者 等待期后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我们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共45种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智悦定寿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主险合同身故保险金中“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与主险合同部分领取的差额”部分均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除以主险合同与智悦定寿合同身故保险金额之和的比例相应减少。 主险合同身故保险金按照减少后的保单账户价值及减少后的“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与主险合同部分领取的差额”重新确定。 智悦定寿合同身故保险金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后的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及减少后的主险合同身故保险金重新确定。我们不再承担减少部分所对应的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如果智悦定寿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主险合同终止。 以上举例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利益以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为准。 条款目录 平安人寿[2017]疾病保险076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平安重疾种类大全

中国平安重疾种类汇总 一、30种重大疾病简表: 1)以下重疾由中国保险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的疾病: 1、恶性肿瘤(常见的恶性肿瘤有:鼻咽癌、肺癌、食管癌和贲门癌、胃癌、原发性肝癌、大肠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要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肾脏移植、心脏移植、肺移植、肝移植、骨髓移植) 5、冠状动脉搭桥术 6、终末期肾病(尿毒症)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 11、脑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辨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症)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以下重疾由中国保险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范围之外增加的疾病: 26、严重多发性硬化 27、严重Ⅰ型糖尿病 28、恶性葡萄胎(女性) 29、系统性红斑狼疮(女性) 30、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二、加强版平安福新增15种重疾 1、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2、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植物人状态 4、终末期肺病 5、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6、经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 7、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8、严重弥漫性系统性硬皮病 9、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10、严重肾髓质囊性病 11、胰腺移植 12、严重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 13、象皮病 14、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15、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三、中国平安承保的8种轻度重疾 .疾病种类参考治疗康复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 随着生活环境的不断恶劣,人们的健康危机也愈发严重,而且重大疾病已经开始趋于低龄化,但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已经不能满足民众的健康保障需求于是,选择民众纷纷将目光投入到重大疾病保险中来。所谓重大疾病保险就是以重大疾病为保障对象,当被保者患有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给付赔偿金。而市面上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有很多,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介绍。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 据了解,重大疾病保险根据不同的方式来划分,可以分为不同险种。 一.按保险期限划分 1、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这类重疾险时为被保者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保障。而一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年数来确定,如:10年、20年、30年等,也可以按照被保者的年龄来确定,如:保障至50周岁、保障至60周岁等。而到达约定期限时,保险合同将自动解除,即便被保者未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也不会返还保费。 2、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这类重疾险顾名思义,能够为被保者提供终身保障。而

保障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保障至被保者死亡为止,另一种是保障到被保者达到极限年龄为止,如100周岁。这类险种一般具有返还功能,如果被保者没有患有重大疾病,那么当被保者身故或到达极限年龄时,保险公司将返还全部已交保费,可以当作遗产留给子女。 二.按给付形态划分 1、按比例给付型 这种重疾险爱你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经常发生且治疗费用昂贵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例如:按照基本保额的80%给付赔偿金。而对于不经常发生且治疗费用较低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低,例如:按照基本保额的20%给付赔偿金。 2、提前给付型 这类重疾险的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者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者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在了解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后,消费者就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以及经济能力来选择合适的险种。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疾病有哪些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疾病有哪些 虽然重大疾病保险已经被人们所熟知,但是也有朋友并不是很了解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保障哪些疾病,对此,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就一定要弄清楚其中的要保障的疾病,下面就向大家介绍重大疾病保险疾病的相关内容。 “乐康无忧”返还型住院医疗保障计划,兼具保险保障和保费返还双重功能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疾病有哪些在保险行业中,重大疾病保险疾病的定义是由保监委和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一共罗列了重大疾病二十五种,其六种患病机率最高的重大疾病是必需保障的,这六种疾病分别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终末期肾病。如果针对人群为成年男性价格的保险产品所保障的疾病没有包含这六种病症的话,就不能作为重大疾病保险。 除了保监委所规定的二十五种疾病之外,保险公司还可以根据情况选择一些自己认为是重大疾病进行保障,也就是说很可能保险公司所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会超过二十五种。在选择的时候,弄清重大疾病保险疾病都有些是十分必要的,只有了解了这款保险产品所保障的疾病种类,才能知道最有可能患上的重大疾病是否在保障范围内。 由于普通人的潜意识里会认为,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

围越大越好,保障的范围越大,对被保险人就越有利。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很多保险公司和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会利用人们的这种想法,大力的去推荐保障范围大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而这些保险范围大的保险产品相应的保费价格就高了。可能有些人会说,花多一些的钱,买更多的保障是合适的,但是有没有想过这些保障范围内的疾病,有多少机率可以患上呢? 据资深保险人士指出,重大疾病保险的出险病种,一般只有常见的大概十种疾病,这十种常见的疾病所出险的数量占到了重大疾病保险出险数量的95%。其他的疾病的发病率非常低,可能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没有机会患上了。而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产品的时候,会把保险产品所保障的疾病需要的成本全部计算进保费里,也就是说保障疾病的种类越多,其保费负担也就越重。花更多的钱去保险一种或者几种不可能患上的疾病是否合适呢?相信这个问题只在投保人自己可以想明白。当然,如果经济能力允许的话,还是可以选择一些保障疾病种类多的重大疾病保险。 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疾病的案例 王先生在亲戚的介绍下,购买了一款重大疾病保险,缴费时间是2000年,保额是十万元,由于王先生常年在外地打工,所以只是委托亲戚办理了相关手续,而这款具体是做什么的,王先生并不怎么清楚这款保险是干什么用的。到了

平安康盛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安康盛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保发[2002]207号, 2002年10月经保监会核准备案)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年龄为16周岁至50周岁的男性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二类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本公司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保险责任终止。 (三)保险费豁免 给付上述"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豁免本合同的以后各期保险费。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对于本公司已给付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有哪些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有哪些 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保险。而重大疾病保险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保险。那么,对于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来说,重大疾病似乎离人们的生活很远,但是事实上人们患的重大疾病的概率高达70%。下面大家一起来详情了解下吧。 “悠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计划,涵盖原位癌和30种重疾保障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之定期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主要可以被分为两种,一种是定期保险,这种类型的保险是在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的前提下,给予被保险人经济上的帮助。但是,定期保险只是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被保险人需要的保障。其担保费用一般采用的方式是均衡的方式。这种重大疾病保险根据保险条款,其最多保障的期限也就是30年。重大疾病保险虽然说是主险,但是在一定的程度上面这种保险也可以称之为消费型的,如果没有理赔的话就不能够得到保费的。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之终生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的另外一种就是终身保险,这个保险具有终生制的特点。终生保险主要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就为被保险人提供被保险人所需要的重大疾病保障,这个义务一直要等到被保险人离开这个世界为止。另外一种就是被保险人在当初购买保险的时候就和保险公司商量好了合同约定的

年限。比如预定的是被保险人下次周岁的时候,保险公司就需要在被保险下次周岁的时候给予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和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这个时候保险合同才会终止。购买这种终生类型保险的时候,一般会附加购买一些其他的意外险。因为这种保险都是含有身故保险的责任,所以它的风险概率也是比较大的,花费的费用率也是相对比较高。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之额外给付保险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同时,还需要相应的购买其他的保险。比如投保人购买了投保终身寿险或者是购买养老保险的时候,这两种保险都是属于消费型的保险。这种保险被保险者需要交纳保险条款中规定年限的保险金,等到年限到了被保险者就可以拿回保险金额。并且这种类型的保险是如果没有发生理赔的话,保险金是不会退还的。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之提前给付保险 这种类型的保险和前面介绍的保险是具有一样的特色的,都是需要同时购买其他的保险的。购买这种保险大多数都是限定在需要同时的投保终身保险,也就是说这也是一种消费型的保险。该保险就是被保险人附加的重疾一旦发生了理赔,其主险的保额要相应减去理赔的数额。对于为什么这种保险分类是提前支付,根据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了解到,只

平安福80种重疾20种轻度重疾

平安福80种重大疾病和20种轻度重疾 第1类:与恶性肿瘤相关的疾病 1.恶性肿瘤 2.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第2类:与心脏或脑血管相关的疾病 3.急性心肌梗塞 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5.脏瓣膜手术 6.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7.脑中风后遗症 8.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9.主动脉手术 10.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11.严重肺源性心脏病 12.艾森门格综合征 13.严重的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14.严重冠心病 15.风湿热导致的心脏瓣膜疾病 第3类:与器官功能严重受损相关的疾病 16.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7.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8.双耳失聪 1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20.双目失明 21.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肾功能损害 22.语言能力丧失 23.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24.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5.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26.终末期肺病 27.胰腺移植 28.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29.严重肾髓质囊性病 30.严重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 31.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32.严重弥漫性系统性硬皮病 33.肺淋巴管肌瘤病 34.肺泡蛋白质沉积症

35.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36.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37.严重小肠疾病并发症 38.严重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9.严重克隆病 40.骨髓纤维化 41.严重哮喘 42.小肠移植 43.胆道重建手术 第4类:与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 44.良性脑肿瘤 45.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46.深度昏迷 4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48.瘫痪 49.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50.严重帕金森病 5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52.严重脑损伤 53.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54.植物人状态 55.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56.开颅手术 57.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 58.克雅氏病 59.丧失一眼及一肢 60.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61.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62.脊髓小脑变性症 第5类:其他重大疾病 63.多个肢体缺失 64.严重的1型糖尿病 65.严重Ⅲ度烧伤 66.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67.象皮病 68.经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69.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平安和人寿重疾对比

相知多年值得托付 寄语: 首先感谢给予我向你们讲解这份计划及对比的机会。 保险是人类文明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虽然无法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却可使造成的损失减至最低限。我将从条款切入,尽可能的中立评价两家公司的产品,协助你们做出最合适的选择。 我愿用我所学协助你们做好更贴切的金钱运用,储蓄、消费、保险、投资和理财规划,以达到均衡、美满、富裕、没有遗憾的人生。

pk 国寿福 平安福17版 平安福18版 分析 保险期间 终身 终身 终身 选定同一投保条件,选择 所有保障范围 缴费期限 20年(30年) 20年(30年) 20年(30年) 被保险人 30岁 30岁 30岁 投保人 30岁 30岁 30岁 重疾保额 30万 30万 30万 保费 10092.85(8433.50) 10773.12(8518.48) 12517.76(9981.18) 相同保额,平安福费率 高。 等待期 180天 90天 90天 若在期间发生,平安只退还现金价值。对客户来说 买了保险不能理赔已经很惨了,平安还要再割一刀。文末有条款截图。 保障内容如下 重大疾病保障 80种重大疾病保障30 万 80种重大疾病保障30 万 80种重大疾病保障30万 相同。详细病种不同。文末 有详细。

特定重大疾病30种特定保障6万20种特定保障6万20种特定保障6万 最多赔付3次 特定疾病保障次数优势,但 病种少,且高发特定疾病没 有。文末对比病种。 疾病身故30万30万30万相同 意外保障(高残,身故。平安为全残) 一般意外:30万 自驾车意外:60万 客运交通意外:90万 (客户可选) 保至75周岁 一般意外:30万 交通意外:60万 (必须投保15万以上) 保至70周岁 一般意外:30万 交通意外:60万 (客户可选) 保至70周岁 年缴1500左右,三者性价 比都较低。可年缴2000 左右投保百万身价,满期退 还保费,最长可保至80周 岁。 癌症无惧无无 第一次癌症保障30万 (重疾赔付) 第二次癌症保障30万 (首次发生生存5年后) 第三次癌症保障30万 (第二次发生生存后5年) 恶性肿瘤转移和复发的几 率,即使在5年后也是 10%,每年额外缴纳2千 多的平安福,远不如直接买 一份单独的防癌险在第一 次癌症就赔付到位来得实 在。真获得这个赔付,一定 是倒霉到家了。 豁免功能 投保人患80种重大疾 病、身故、高残,则豁免 后期保费 投保人患80种重大疾 病、身故、全残,则豁免 后期保费 投保人患80种重大疾病、身 故、全残,则豁免后期保费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给付型的四大类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给付型的四大类 根据保险期间的不同可分为定期型和终身型,根据给付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提前给付型和额外给付型。根据投保条件的不同可分为独立主险型和附加特约型,根据保费流向的不同还可分为消费型和返还型。其实给付型可分为四大类,下面就来看看。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的附加给付型 这类产品通常作为寿险的附约,保险责任也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高残两类,其主要特点是这类产品有确定的生存期间,生存期间是指自被保险人身患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开始至保险人确定的某一时刻止的一段时间,通常为30天、60天、90天等,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且在生存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且存活超过生存期间,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再给付死亡保险金。此种产品的优势在于死亡保障始终存在,且不会因重大疾病保障的给付而减少死亡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的独立主险型 这类重大疾病保险包括死亡与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两者相互独立,各自的保额为单一保额,如果被保险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死亡保险金就会为零,如果被保险人未患重大疾病,则给付死亡保险金。例如:投保人购买了10万元的这种独立主险型的重大疾病保险,如果发生重疾,则赔付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如果未发生重大疾病,则赔付10万元的死亡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的提前给付型 这类产品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险人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的按比例给付型 这种类型的重大疾病保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常发生费用花费较大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例如80%,这种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都比较昂贵,如恶性肿瘤费用平均可达8万~10万元,脑中风平均治疗费用可达6万以上,其他疾病还如瘫痪、糖尿病、失明、肝病等。 其实这类重大疾病保险与独立主险型重疾基本相同,还有些公司是将重疾险分成三组,分别进行理赔,决定因素还是看投保人自身的经济实力与需要保障的程度。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50种疾病名细表

保障范围广,40种大病全面承保 40类重大疾病不仅包含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所列25种;还包含我公司以往重疾产品承保的病种;更增加了客户普遍关心的其他病种。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6.终末期肾病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心肌病 27.严重重症肌无力 28.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29.严重脊髓灰质炎 30.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1.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32.终末期肺病 33.严重克隆病 34.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5.持续植物人状态 36.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37.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38.严重冠心病 39.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 染 40.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10种轻症提前给付,不减少死亡、高残保额 人性化设计,保险责任创新;10大轻症提前给付20%,不减少死亡和高残保障金额;彰显央企责任与实力,减少理赔纠纷,消除销售顾虑。 1.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包含原位癌) 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4.特定脑中风后遗症 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6.特定面积Ⅲ度烧伤 7.主动脉介入手术 8.严重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9.特定年龄视力受损 10.严重头部外伤 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患轻症疾病,给付基本保额的20%(最高以10万元为限),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重疾保额减少为基本保额的80%。 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平安重大疾病保险条款(20180529095238)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注册号:C00001732612018052803051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可承保下列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 自保险期间开始且保险单载明的等待期满之日起(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至保险期间终止之日止,被保险人经符合本保险合同释义约定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保险合同释义规定的重大疾病(以下简称“重大疾病”)的,保险人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其患重大疾病的,无等待期。 (二)特定部位原位癌保险金责任 自保险期间开始且保险单载明的等待期满之日起(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至保险期间终止之日止,被保险人经释义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保险合同释义约定的特定部位原位癌(以下简称“特定部位原位癌”)的,保险人按特定部位原位癌保险金额给付特定部位原位癌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三)特定部位恶性肿瘤保险金责任 自保险期间开始且保险单载明的等待期满之日起(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至保险期间终止之日止,被保险人经释义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保险合同释义约定的特定部位恶性肿瘤(以下简称“特定部位恶性肿瘤”),保险人按特定部位恶性肿瘤保险金额给付特定部位恶性肿瘤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期间开始前、或自保险期间开始且保险单载明的等待期满之日内(续保除外),被保险人经任何医疗机构确诊罹患重大疾病、特定部位原位癌或特定部位恶性肿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险费,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保养发[2009]105号,2009年9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提示: 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请注意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投保范围 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参保成员的配偶与子女也可参加本保险。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第四条保险责任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投保人为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本保险的或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投保人返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所交保险费,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等待期期间依前款约定外,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该被保险人退还其对应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重大疾病保险话术

一.开场白(关系构建,来电目的) 二.产品呈现3点内容: 1. 保障30种国内外高发的重疾(重点:让客户了解什么 是重大疾病,我们为什么需要它。卖点:先拿钱在看病) 2..保障10种轻症,先拿大病的一半(重点:跟市面上 的保险作对比,商业保险不赔轻症这个服务可以赔→解释轻症 疾病的定义→定额给付) ↓ 延伸到卖点:保费豁免:①双重理赔(市面上保险赔完服 务终止,这个服务赔完轻症不交钱还可以再理赔)②双重返还 (对比市面上保险有理赔发生不退还保费,这个服务还可以退) 3. 寿险功能(重点:解释寿险定义保障内容,引发家责) 三.总结内容,互动检查,确保客户内容清楚 四 .费用:对比市面上重大疾病费用昂贵,这个服务对于客 户来讲费用很便宜,更好的地方是可以110%超额返还。规划资 金的同时拥有高额的保障 ↓ 扣款方式→合同→抛卖点要单!

1.第一点内容您请留意,往后只要是我们感觉到身体不

舒服去医院做检查,首次确诊了合同所约定国内外高发的30种重大疾病中任何一种,那我们自己一分钱都不需要花,这个服务是一次性提前给到我们15W作为治疗费用,检查出来就拿15W,X先生在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单位医社保都有正常在交对吧。很多客户反映大部分医保和商业保险都是要等到看完病拿着发票再是报销,这样就会存在一个问题,如果说我们真的生病了,让我们一口气拿个10几万出来还是有一定压力的。这个服务就是帮我们客户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需要任何发票药品清单,也不需要我们提前垫付,看病前理赔金就先打到我们卡里面去。所以第一点内容您就记住6个字,先拿钱再看病,清楚吧? 好的,什么样的病叫重大疾病呢?像我们年轻客户经常在外面吃饭应酬,餐具消毒不合格容易传染急性亚急性重症肝炎,这是肝部的问题,进年来高发的癌症内疾病,覆盖了我们身体道,呼吸道,直肠道等180多个器官,还有长期吹空调引发的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人到中年血脂,血糖血压升高引起的急性心梗,冠动脉搭桥,心脏瓣膜手术等等都是包含在里面,节约您的时间我就不一一举例了,这些您肯定都听过,也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些重大疾病,能够理解吧??

平安附加智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A.)合同”.............,对.“平安附加智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后10天内您提出退保,不会给您带来损失………………………………………………1.3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您有退保的权利…………………………………………………………………………………6.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6.1 本附加险合同对主险合同的宽限期进行了重新约定…………………………………………4.3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8) 保险条款有关于重大疾病的释义,请您留意…………………………………………………8.1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7.3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平安附加智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条款 (平保寿发[2006]30号,2006年4月经保监会核准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订立 “平安附加智富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合同”(以下简称“本 附加险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投保人提出申请, 经我们同意而订立。 1.2 合同生效 如果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与主险 合同相同。 如果您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本附加险合同,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以 批注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同主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 1.3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次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认 真审视本附加险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撤销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 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身份证明。 如果您在犹豫期内提出撤销本附加险合同,且我们已收取本附加险合同 保障成本的,若主险合同继续有效,我们会在收到解除本附加险合同申 请书之日将本附加险合同所收取的保障成本无息退还至主险合同的保 单价值,主险合同的保单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 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附加险合同即被撤销,我们自始不承 担保险责任。 1.4 保险期间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附加 险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 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主险合

平安附加智胜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附加智胜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类型:附加险 所属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缴费方式:随主险, 险种类别: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 18-55岁 保险责任 收起↑ 90天等待期之后(因意外伤害发生重疾,无等待期),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属于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可以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轻松应对30种(女性)/28种(男性)重大疾病。 重疾保险金:保单账户价值105%与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两者取大 给付重疾保险金的影响: (1)附加险合同终止; (2)主险基本保险金额、主险保单账户价值均按重疾保险金与主险保额等比例减少: 主险基本保额=原基本保额×(1-重疾给付金/主险保额) 主险保单账户价值=原保单账户价值×(1-重疾给付金/主险保额) (3)若主险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主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收起↑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8.10);(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8.11)、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8.12),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8.13)的机动车(见8.14);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8.15);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见8.16),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8.17)。 发生上述情形,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将已收取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日之后的保障成本无息退还至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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