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

1.A企业9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产品40000元,款已收到存入银行

(2)收到某单位归还上月所欠货款35000元,款存入银行

(3)销售产品20000元,本月未收到货款。

(4)收到甲单位预付货款25000元,款存入银行

(5)预付第四季度财产保险费1200元

(6)支付本季度借款利息共3200元(七月份1000元,八月份1050元)

(7)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广告费30000元

分别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计算9月份的收入和费用。

2. 某企业2009年1月份发生如下表所示经济业务,分别以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确认本月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

1.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不管款项是否收到,都应当确认收入;(赊销)

2.凡是当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款项是否支付,都应当确认费用;(赊购办公用品)

3.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已经收到,也不应当确认收入;(预收货款不能确认

为本期收入)

4.凡是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当确认费用;(订报刊、杂志)(预

付保险费等其他款项)(预付全年租金)

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 研究生课堂资料1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制。主要确定收入与费用入账的时间。 某期间,企业销售一批产品,可能会遇到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在售出产品的当期取 得了现金收;其二,尚未取得现金收入,但随着产品的出售,已取得向购货方收取货款的 权力。由于会计核算是分期进行的,那么该批售出的产品是否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呢?同样,对于费用的发生,还有实际支出现金和暂未支出待以后支出两种情况。此时,也有一个是 否在当期确认费用的问题。如何确认收入或费用,一般可能有两种标准:一种是以是否 收到或支出现金为标准。这就是收付实现制或现金制;另一种是收入或费用以应归属期为 标准,即权责发生制或应计制。所谓权责发生制,具体讲就是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 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处理;凡 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而收付实现制是指:凡是在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费用,不论是否属于本期,都应作 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即使收入取得或费用发生,没有实际款项的收付不作为 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只要收到或支出了款项,就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而只要没有实 际款项的收入,则一律不作为本期的收或费用。和应计制比较,现金制处理方法比较简单。而且对各期损益的确定不够合理,一般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正确划分并确定各个会计期间的财务成果,《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必须以 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的基础。 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可见,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将影响到各个期间收入、费用和盈亏的确认。而由于权 责发生制比较真实、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故广泛用于经营性企业,而 收付实现制处理方法相对简单,显然对各期收益的确定不够合理,仍主要用于不需明确收 益的行政事业单位。 案例: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说明: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 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 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为了

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

如何理解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时间:2012-5-16 14:18:30 来源: 会计核算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权责发生制。这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先举个例子,本月我们公司卖岀一批产品,客户说下个月给钱,给了我们承诺了。我们不能因为这个月没拿到钱,下个月才拿到,而确认为下个月的收入。正确的做法就是将它确认为本月的收入。同理,对于费用方面也就是如此,不论是否有现金支付,都要按其影响向各个会计期间的情况,而确认期归属。 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 ),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 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 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而不是以现金的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按照权责发生 制原则,凡的是本期已经实现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1.会计上对当期收入”的确认:凡是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已经实现的收入,不论是否收到款项(钱),会计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凡是不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的收入,即使收到了款项(钱),会计也不能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 2.会计上对当期费用”的确认:凡是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支付了款项(钱),会计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费用增加了。凡是不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的费用,即使款项(钱)已经支付了,会计是不能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费用增加。 3.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执行范围 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处处可见。如本期销售岀一批产品,期末款项尚未收到,但在会计处理上应把它作为本期营业收入。再如,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是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尽管固定资产在本期尚未毁损,不必更新,但它的一部分价值已在本期消耗掉,因此要将这部分价值以折旧的形式提取岀来,记入本期费用。为了贯彻权责发生制,会计制度中还专门设立了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和递延费用”科目,专门核算某些本期发生但尚未支岀的费用和本期已支岀但尚未发生的费用。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按照我国现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核算中,绝大部分收支项目都实行了权责发生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 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3)投资收益; 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5)金融机构往来支岀; 6)固定资产修理、租赁、低值易耗品购置、安全防卫等大宗费用支岀; 7)无形资产摊销; 8)固定资产折旧; 9)各种税金。

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

如何理解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时间:2012-5-16 14:18:30 来源: 会计核算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权责发生制。这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先举个例子,本月我们公司卖出一批产品,客户说下个月给钱,给了我们承诺了。我们不能因为这个月没拿到钱,下个月才拿到,而确认为下个月的收入。正确的做法就是将它确认为本月的收入。同理,对于费用方面也就是如此,不论是否有现金支付,都要按其影响向各个会计期间的情况,而确认期归属。 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而不是以现金的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的是本期已经实现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1. 会计上对“当期收入”的确认:凡是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已经实现的收入,不论是否收到款项(钱),会计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凡是不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的收入,即使收到了款项(钱),会计也不能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 2. 会计上对“当期费用”的确认:凡是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支付了款项(钱),会计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费用增加了。凡是不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的费用,即使款项(钱)已经支付了,会计是不能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费用增加。 3. 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执行范围 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处处可见。如本期销售出一批产品,期末款项尚未收到,但在会计处理上应把它作为本期营业收入。再如,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是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尽管固定资产在本期尚未毁损,不必更新,但它的一部分价值已在本期消耗掉,因此要将这部分价值以折旧的形式提取出来,记入本期费用。为了贯彻权责发生制,会计制度中还专门设立了“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和“递延费用”科目,专门核算某些本期发生但尚未支出的费用和本期已支出但尚未发生的费用。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按照我国现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核算中,绝大部分收支项目都实行了权责发生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 2)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3) 投资收益; 4) 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5)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 6) 固定资产修理、租赁、低值易耗品购置、安全防卫等大宗费用支出; 7) 无形资产摊销; 8) 固定资产折旧; 9) 各种税金。

ACCA 权责发生制(accruals basis)解释-泽稷教育

权责发生制(accruals basis) 很多同学对权责发生制(accruals basis)不理解,这就造成了做很多题目的时候会没有概念,当然就会做错,其实很多人在实务做财务的时候,也不理解权责发生制,这就导致财务报表中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会有很多问题,今天就来举例说说权责发生制,其实一旦理解,就非常简单,不管是做题和工作都会顺利很多。 我们先来看看书本上是如何定义的: “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The effects of transactions and other events are recognised when they occur(and not as cash or its equivalent is received or paid)and they are recorded in the accounting records and reported i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the periods to which they relate.” 上面是权责发生制中文和英文的定义,当然这个同学们看下就行了,书本上百度上都可以查的到,下面呢,举例跟大家说说。 费用-我跟银行借钱,需要付利息的吧,这是finance cost,比如说,2016年整年的利息是120块,这是发生的数(也就是每个月按照合同我要付给银行10块的利息,那一整年就是120块),但是我在2016年底的时候,因为手头上现金不足,所以2016年只付给银行80块,还有欠着40到2017年再还,所以这边,2016finance cost发生数是120,这就是权责发生制,以发生为基础,这120块的利息费用虽然没有全部支付出去,但是在利润表中需要确认120块的利息费用,这边又可以和现金流量表联系起来了,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的流进和流出为基础的,2016我实际的cash outflow只有80块,所以cash flow表中,在税前利润的基础上要先加回120块的发生费用,调回到现金基础,再减去80块的实际付出去的利息费用,这就是以现金的进和出为基础了。 对于费用,再举个例子,再啰嗦两句,例如,我公司的空调坏了,所以我要找修空调的师傅过来修理,空调师傅是12月31号过来帮我修好空调的,但是空调师傅在12月31号这天没有给我任何的发票,所以我也没有付任何相关的费用,那我这笔修理空调的费用要不要确认在12月的帐中呢,答案是:要!!这就是以权责发生制来编制报表,因为修空调这件事情是发生在12月的,有同学可能会问都不知道多少钱,怎么确认,这时我们呢要做一个estimation了,这边呢又牵涉到provision和accruals的概念和区别了,这个以后再做分享。

权责发生制例题

权责发生制例题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1、某企业 6月份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本月份应分摊财产保险费2100元; (2)支付本月工资费用30000元; (3)预付下半年度的房屋租金1800元; (4)销售产品一批,售价95000元,其中通过银行收回货款70000元; (5)支付本季度借款利息3300元; 要求按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计算本月的收入、费用。 业务号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收入费用收入费用 1 2 3 4 5 合计 2、三月份 (1)收到上月产品销售货款5000元。 (2)销售产品78000元,其中54000元已收到存入银行,余款尚未收到。(3)预收销货款32000元。 (4)支付第一季度借款利息共计3600元。 (5)支付本月份的水电费2400元。 (6)本月提供劳务收入2600元,尚未收款。 (7)预付二季度房租3600元。 (8)年初已支付全年财产保险费14400元,由各月平均负担。 (9)上月预收货款的产品本月发出,实现收入23000元。

(10)预计下月发生大修理支出8000元,本月应负担2000元 3、某企业2001年1月份发生下列业务,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1)生产车间生产产品领用材料50000元,生产管理部门领用材料10000元,行政管理部门领用材料6000元。? (2)购买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买价4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元。货款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另外用现金支付采购费用500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要求:编制有关分录反映并结转材料采购的实际成本。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与联系

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是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用的是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在本期之中有同时发生的说法麽? 这种说法从某种角度来说是正确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 案例一: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说明: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以下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两种确认基础的差异,及各自的特点。 资料: 某企业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 (2)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 (3)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 (4)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 (5)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 (6)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7)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 (8)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要求: (1)比较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异同; (2)通过计算说明它们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 (3)说明各有何优缺点。 参考答案: (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的异同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就是说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 而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它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就是说按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 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 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收付实现制必然将会被权责发生制所取代。 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是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用的是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在本期之中有同时发生的说法麽? 这种说法从某种角度来说是正确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 案例一: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说明: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以下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两种确认基础的差异,及各自的特点。 资料: 某企业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 (2)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 (3)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 (4)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 (5)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 (6)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7)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 (8)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要求: (1)比较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异同; (2)通过计算说明它们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 (3)说明各有何优缺点。

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亦称应计基础、应计制原则,是指以实质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而不是以现金的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 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的解释为:权责发生制英语为:accrual basis;accrual accounting basis。会计记账方法,按收入和支出权责的实际发生时间来记账,并不考虑是否已收到或支付款项。与此方法相对的另一种记账方法为现金收付(cash basis)记账法。 权责发生制原则概述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权责发生制的实践依据 在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中,经济业务的发生和货币的收支不是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着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由此而产生两个确认和记录会计要素的标准,一个标准是根据货币收支是否来作为收入确认和费用确认和记录的依据,称为收付实现制;另一个标准是以取得收款权利付款责任作为记录收入或费用的依据,称为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执行范围 按照我国现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核算中,绝大部分收支项目都实行了权责发生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3)投资收益;(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5)金融机构往来支出;(6)固定资产修理、租赁、低值易耗品购置、安全防卫等大宗费用支出;(7)无形资产摊销;(8)固定资产折旧;(9)各种税金。 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执行结果 由于银行业经营范围的特殊性,其收入依赖于贷款和投资的质量,具有明显的弹性,而其支出中的绝大部分直接面向存款户和维系业务经营正常运转,具有明显的刚性。因而,影响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主要方面在于收入,源头在于贷款和投资质量。 在收入方面,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国有专业银行,诸多众所周知的原因,使其信贷资产结构单一,质量不佳。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没有考虑新旧制度转轨时贷款

权责发生制之利弊分析

权责发生制之利弊分析 摘要:经济环境作为一个动态环境.并不是一层不变的,该环境是不断发展且变化的,而相应的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环境对于会计信息的要求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在这种变化过程中.权责发生制随之出现。在会计信息的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已成为当前企业财务发展的一个客观要求。下面文章就权责发生制利弊进行详细研究和分析。 一、权责发生制的含义 权责发生制就是指通过权利与责任的发生来明确收入与费用归属期的一种制度。其主要是指在本期内已收到、已发生或者应该负担的所有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者付出。均应当作本期的收入与费用处理。相反,凡是不属于本期内的收入以及费用,即便其款项在本期已收到或者付出,也不会当作本期收入与费用处理。权责发生制是会计要素中明确计量上的一个基本要求,其主要是饵决收入与费用的确认时间和确认量问题。 权责发生制的实践依据为基于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这两个前提。来对不同会计期间内费用、资产、收入以及负债等相关会计要素归属进行正确且合理地划分,利用一些比如待摊、应收、预提或者应付等项目来记录因此所成为的资产或者负债等相关会计要素。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由于其经营并不是一次,而为多次,因此。在其损益记录上应该分期实施。每一期所得到损益计算情况均应该为可将所属本期内真实经营情况反映出来。 二、权责发生制的利弊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收付实现制自身的局限性与不足也越来越突出。而这也使得其在会计中逐渐被权责发生制所代替.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权责发生制更能客观地反映在每一个会计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与收付,在计算经营业绩上更为合理和科学,在很大程度上可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安全性以及真实性。但随着经济环境变化速度的加快,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参与经济活动的各方对于会计信息要求也日益增高,在这种形势下,权责发生制的弊端也开始显露出来,下面文章分别从资金支付、资产存货估算、所有者自身的利益、成本结算以及财务分析这几个方面就权责发生制的利弊进行研究和分析:第一,资金支付。利:在权责发生制中,其会计对象除了现金资产以外,同时还包含了亏损、收入、盈利、费用以及负债等方面的计量,而这种在会计对象的扩展也打破了以往收付实现制在明确资金支付上所显露出来的各种局限性,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所采取的核算方式也能更加准确且合理地反映出物权转移。弊:不能对非交易性经济活动实施明确。 第二,资产和存货估算。利:通过计量对象的不断扩展,可使会计主体所开展的经济活动和资金的运转以及风险等各种情况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从而为一些特定主体提供各种动态负债信息以及资产信息,简而言之,就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可对物资转移做出更为准确且科学的反映。弊: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最终所反映的会计信息为净利润,而非现金流量,尽管在传统的会计处理中。在收入以及费用上实施了相应的配比,但却不能对所持有的这些资产利得情况实施确认,同时也未将现金流动的实际情况反映出来。在这种情况下,现金流动和账面收益处于分割状态,而账面也会被作为调节利润的一种工具为管理人员所操作,最终误导信息的使用人员。 第三。所有者自身的利益。利: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所反映出来的会计信息,对于经营活动决策人员而言.具有更加明显的实效性和可靠性等特点,可确保决策人员所做判断的准确性,通过这种正确引导而获得最大化经济效益。弊:在权责发生制中,所反映为对会计主体自身经济效益产生影响的各项交易活动,在非交易范围内所有事项均不予以受理,而这也使得那些已形成为权利与义务但却未产生实际交易的各种活动得不到相应的确认,长期下

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的收入确认

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的收入确认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武汉会计咨询网上公布相关会计实务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的收入确认等内容总结如下: 众所周知,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是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两个最基本方面,而应纳税所得额作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则是企业所得税当中的最为基本及最为重要的部分。这点我们可以从其在税法和实施条例中所占的篇幅比例上得到验证。本期我们将重点探讨收入确认的部分。 总的来说,对于企业收入的确认,新税法规定了一个明确且最基本的总体原则——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也就是说,除新税法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外,企业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需要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对于企业的实际操作和把握而言,只需要特别注意和关注新税法中对于不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特别情形以及虽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而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而这些特别情形也是税法和会计上有差异的部分。 由于这部分所涉及的内容较多,下面的介绍将主要集中在对新旧税法中收入的确认有重要变化和调整的部分。以下分别具体地来看一看: 无论是原内资所得税条例,还是外资所得税法,对于应计的收入总额都采用正列举的方法,主要强调的是企业的哪些收入类型应计入收入总额。而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则调整和改变了原税法的表述方式,改为对应纳税所得额中的收入做了总括性的规定,然后在扣除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之后,作为应计税的收入额。这里面,应强调和注意以下几点: 收入总额中应包括货币形式的收入和非货币形式的收入 将货币形式的收入确认为收入比较容易理解。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税法规定了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生物资产、无形资产等,也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定为企业收入总额的一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税法中“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含义及其区别 从字面上看,许多人认为不征税和免税的含义和结果是一样的,都是没有对涉及项目进行征税,但在税法上却是有很大差异的。“不征税收入”作为新税法中新设概念,是指在税法原理下永久性不征税的项目,不属于列入税收优惠的范畴。而“免税收入”则属于国家应征税的收入,属于国家出于特殊的考虑给予一项特殊的税收优惠范畴。了解这两者的本质不同,最重要的就是可以在实际操作时正确把握这两项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的不同扣除处理方式,也就是说,对于“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由于收入不需征税,则自然相关的成本费用也不得税前扣除。而“免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由于收入是应征税但享受给与的税收免税优惠,则相关的成本费用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收入总额确认的特殊情形和需注意的部分 如前所述,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原则,但税法还会存在与会计确认收入有差异的部分,且会有不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的特殊情形。以下进行具体说明: (1)不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的特殊情形包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收捐赠收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 (2)销售货物收入确认时间与会计处理的差异 会计上,“商品所有权的风险转移”是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的重要条件,需要考虑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的可能。而从税务角度看,这是企业的经营风险,不能由国家来承担。所以,税法对收入的确认就不能以“风险转移”为必要条件。 会计上确认收入的第二个条件是“不再保留继续管理权”,继续控制的商品,不能确认销售收入。而从税务角度,不论是否控制商品,只要商品所有权发生变化,就应确认收入。

会计借贷实例

会计例题 【例4-1】明光工厂2000年3月1日接收到新华 集团公司的追加投资500万元,款项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5 000 000 贷:实收资本 5 000 000 借银行存款贷借实收资本贷 ⑴5 000 000 ⑴5 000 000 【例4-2】3月3日,明光工厂从银行取得借款 20万元,银行通知款项已经划入银行存款户。 借:银行存款200 000 贷:短期借款200 000 借银行存款贷借短期借款贷 ⑴5 000 000 ⑵200 000 ⑵200 000 【例4-3】3月3日,明光工厂购入新机器设备 10台,共计38万元,已安装完毕,价款已开支 票付讫。 借:固定资产380 000 贷:银行存款380 000 借银行存款贷借固定资产贷 ⑴5 000 000 ⑵200 000 ⑶380 000 ⑶380 000 【例4-4】3月5日,明光工厂以银行存款62 000 元交纳税金42 000元和分配利润20 000元。 借:应交税费42 000 应付股利20 000 贷:银行存款62 000 借银行存款贷借应交税费贷 ⑴5 000 000 ⑷42 000 ⑵200 000 ⑶380 000 ⑷62 000 借应付股利贷 ⑷20 000 【例4-5】明光工厂的应付账款到期,向银行 借款41 000元直接偿还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41 000 贷:短期借款41 000 借应付账款贷借短期借款贷 ⑵200 000 ⑸41 000 ⑸41 000 【例4-6】3月6日,明光工厂销售产品取得销售 收入95 000元,款项已全部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9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5 000

权责发生制练习题

练习题一 根据下列经济业务内容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原则计算企业本月(7月份)的收入和费用。然后填入表中。 (1)销售产品5000元,货款存入银行; (2)销售产品10000元,货款尚未收到; (3)付7-12月份的租金3000元; (4)收到6月份应收的销货款8000元; (5)收到购货单位预付货款4000元,下月交货; (6)本月应付水电费400元,下月支付。 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A公司2012年3月发生经济业务: (1)购买商品20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10000元,余未尚支付。 (2)销售产品100000元,收到货款50000元,存入银行,余款尚未收到。 (3)预付下半年度房屋租赁费50000元。 (4)本月支付短期借款利息15000元,其中已预提5000元。 (5)本月分配的工资费用与实际支付的工资均为100000元; (6)收回外单位前欠应收账款20000元。 要求:分别按照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原则分析A公司2012年3月份的收入与费用的情况,填入下面表格:

2某会计师事务所是由张新、李安合伙创建的,最近发生了下列经济业务,并由会计做了相应的处理: (1)6月10日,张新从事务所出纳处拿了380元现金给自己的孩子购买玩具,会计将380元记为事务所的办公费支出,理由是:张新是事务所的合伙人,事务所的钱也有张新的一部分。 (2)6月15日,会计将6月1-15日的收入、费用汇总后计算出半个月的利润,并编制了财务报表。 (3)6月20日,事务所收到某外资企业支付的业务咨询费2000美元,会计没有将其折算为人民币反映,而直接记到美元帐户中。 (4)6月30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数总和法,而本月前计提折旧均采用直线法。(5)6月30日,事务所购买了一台电脑,价值12000元,为了少计利润,少缴税,将12000元一次性全部记入当期管理费用。 (6)6月30日,收到达成公司的预付审计费用3000元,会计将其作为6月份的收入处理。(7)6月30日,在事务所编制的对外报表中显示“应收账款”60000元,但没有“坏账准备”科目。 (8)6月30日,预付下季度报刊费300元,会计将其作为6月份的管理费用处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该事务所的会计在处理这些经济业务时是否完全正确,若有错误,主要是违背了哪项会计假设或会计原则。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区别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区别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区别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通俗的的说,就是收益与支出要配比。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 通俗的的说,就是以前款的实际收付确定收入或支出。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属于会计的什么?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属于会计核算确认的不同方法。 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

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目前,我国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对企业会计人员来说,重点是:会计应用权责发生制,税务应用收付实现制,两者产生差异,对所得税影响很大,需要注意。 计提是按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来计量? 什么是计提,为什么要计提? 就是费用是本期的,但本期没有支付,累积到以后某个时间来支付 这个费用虽然没有支付,但因为是本期的,所以需要在本期入账这个过程就叫做计提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 就是不管你是否支付,费用是哪个期间受益的就计入哪个期间 什么叫收付实现制? 就是不管你的费用支出是哪个期间受益,你在哪个期间支付就计入哪个期间,不支付就不入账 所以,计提是按权责发生制来计量的。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可不可以同时使用? 完全不可以,会计处理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通常是企业都是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用的是收付实现制。

会计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收付实现制的涵义

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涵义 谨慎性原则即稳健性原则,是指某些经济业务有几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选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最小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即所谓“宁可预计可能的损失,不可预计可能的收益”。 会计谨慎性原则的优点 1.有利于进一步挤去资产和利润中的水分,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2.有利于做出准确的经营决策; 3.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小股东的利益; 4.有利于企业近期少交所得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5.有利于对其他基本会计原则的适应性进行修正。 重要性原则的定义及特点 重要性的基本特征是:①重要性概念的核心是不能遗漏或错报重要的会计信息,判断重要性的标准是看其是否会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②重要性概念是从信息使用者角度提出的,主要的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等;③重要性的判断不能脱离企业所处的环境,不同的企业或同,企业在不同时期,判断重要性的标准可能不完全相同;④重要性的判断不能忽视其本身的性质。有些信息,虽然从量的标准尚未达到重要性,但其性质严重,在本质上已经符合了重要性要求,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将其披露。 重要性原则的性质 重要性原则是财务会计的一个限制性因素或修正性惯例。它被称为“承认质量的起端”或“确认的门槛”。位于会计信息质量层次结构的最基层。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两大最主要的质量特征,它们对其他质量特征具有普遍的指导或约束作用。因此要认识重要性原则的性质,就必须把握好其与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关系。 1.重要性与相关性的关系。两者有着本质的、内在的联系,重要性直接服务于相关性,为保证信息相关把好最初的质量关。重要性与相关性有许多共同点,如两者都受会计目标的影响,都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下定义。但两者又是有区别的:相关性是一种质量上的要求,而重要性是一种数量上的要求;相关性原则的核心是信息使用者对信息是否感兴趣(与决策是否相关),而重要性原则的核心是对信息使用者起不起作用(对决策是否重要)。重要的信息肯定相关,但相关的信息却可能因为金额太小而不重要。

权责发生制原则与谨慎性原则

摘要:权责发制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准则中处于核心地位,但二者在实际执行中又往往相互矛盾,在收入的确认上,前者不考虑应收能否实现,而按后者则必须考虑。我国在这两个原则的运用中,应改权责发生制原则指导下的谨慎性原则,为优先执行谨慎性原则。关键词:会计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谨慎性原则;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谨慎性原则以其对企业经营活动和企业最终经营成果的重大影响力,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特定环境使两个同时成立又相互矛盾的原则在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中同时发挥作用,国有商业银行应切实注意和解决好这对矛盾。一权责发生制是以应收应付作为标准来界定财务收支期间的一种方法。它是现代企业必须遵循的最可行的原则。企业收入支出期间的准确界定,对于收入归集、成本的分配以及最终财务成果的形成和计税所得的确认至关重要。为了使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企业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只能在所有企业间选择惟一的收入和支出确认原则,按照收入和支出实际发生的时间确认收支期间。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确认收支期间,虽然简便易行,但它无法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因而只能适应单纯计划经济和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企业经营核算的需要。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多种信用形式并存的今天,实践反复证明,权责发生制是惟一的选择。谨慎性原则是指企业在处理未来不确定的经济事项时必须持谨慎态度。凡是没有绝对把握实现的收入,不能人为虚拟入账;凡是可以预见的,并且应列入本期成本的支出,都应列入本

期损益。所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面对的都是一个有风险的市场,其经营活动都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在处理未来不确定的经济事项时,必须持谨慎态度。人为虚拟收入,下甩支出,必然形成泡沫经济,带来虚假繁荣。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就其自身而言是严谨的科学的,应当为企业所遵循。但是,如果将这两个原则置于客观实际,尤其是置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所处的客观环境,人们就不难看出,这两个同时成立的命题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确定企业收入和支出时,严格以应收应付为界限,而忽略其实现的可能性。如一笔贷款到了正常结息期,若贷款户的存款账户资金充足,即可正常收取利息,如果贷款户无力支付利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现行有关规定,贷款逾期半年之内的,应将应计利息通过“应收利息”科目挂账,以确保银行收入和税赋的正常实现。这种挂账,必然使银行形成虚收和虚假利润,并且面临巨大风险。谨慎性原则的核心是稳健经营,它强调对于可以预见的损失和费用,都应予以记录和确认,而对没有十分把握的收入则不能予以确认和入账。比如,对于某一贷款户欠交利息,在表内挂账还是表外登记,应主要取决于该笔利息在短期内能否收回。能够收回的,则可以列入表内挂账,相应增加利息收入,对近期无望收回的,应本着谨慎性原则,列入表外登记,防止形成虚收。[!--empirenews.page--] 显而易见,在财务收支的确认,尤其是在收入的确认上,权责发生制要求严格实行应收应付制,不考虑是否存在虚收现象,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必须稳

从财务案例分析权责发生制

本文由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来百度文库! 从财务案例分析权责发生制 某公司的运费供应商前去财务部结算运费,说是前几年的费用还没结清,发票也未开具。经过了解,运费供应商的运费结算清单丢失了,这个需要财务核对以前是否结算。几年前的费用,2017年才来结算,从会计学的角度分析,违背权责发生制的计量基础。; 说到权责发生制,大家并不陌生。权责发生制是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基础。顾名思义,权责发生制就是以权利与责任发生的时间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而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支付作为确认的基础,两者的定义维度不相同。权责发生制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权责发生制的产生同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有很大关系,权责发生制符合会计信息及时性的要求,当期发生的当期确认,从不“拖拉机”,也满足可比性原则。试想不同期间的成本费用在同一个期间确认,这样还有可比性么,预算准确性和精准度高么?此外权责发生制符合收入费用的配比原则,更加准确反映财报信息。但是当下出现很多因为发票未及时开具的跨年度费用,没有发票就不确认,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另外从法律角度上分析,对超过诉讼时效的,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对债权人也是一种潜在的风险。那么如何解决类似上述案例中的问题呢? (1)财务部门可以制定制度固化相应的缺失环节,强化权责发生制的遵循,比如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当期取得发票,当期确认。必要时纳入绩效考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和问责。 (2)通过应付账款——暂估款确认未开票的成本费用等,待取得发票后冲销暂估款,但是最好别跨年度。 (3)财务部定期跟踪统计已发生业务,但未开具发票的情况,及时反馈相关业务部门。 1

权责发生制例题

会计核算方法七,设置科目属第一。 五读复习迎考试,胜利通过笑开颜。 二、利用口诀理解记忆账户记账规则 一、最基本的口诀——读书口诀 收入增加贷方看,减少借方来结转。 借增贷减是资产,权益和它正相反。 借贷记账法下的记账规则是基础会计学习的入门规律,是需要同学们深刻记忆和理解的最基本知识点之一。为便于初学者理解,提高其学习兴趣,我编写了以下口诀,并命名其为“记账规则之歌”。资产、成学习会计培训从业考试口诀快速记忆法本类账户一般都是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负债、所有者权益账户(二者合并称为权益)一般都是借方登记减少,贷方登记增加;损益类账户则需要区分是费用类还是收入类去分别登记,收入与费用之间的登记也是相反的。我们一般把账户区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五大类。 成本资产总相同,细细记牢莫弄乱。 登记账簿要仔细,成本核算讲效益。 一读课前预习先,从师二读课堂间。 复式记账最神秘,填审凭证不容易。 如果问你某项内容是否属于会计核算方法,只要对照上面的口诀便一目了然。 记账规则之歌 温故知新读三遍,四读再把习题练。 损益账户要分辨,费用收入不一般。

会计科目简表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类及损益类期末无余额(结转)

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亦称应计基础,是指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 编辑本段权责发生制的简介 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而不是以现金的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已经实现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会计上对“当期收入”的确认 凡是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已经实现的收入,不论是否收到款项(钱),会计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凡是不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的收入,即使收到了款项(钱),会计也不能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 会计上对“当期费用”的确认 凡是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支付了款项(钱),会计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费用增加了。凡是不属于当期(指本月、本年)的费用,即使款项(钱)已经支付了,会计是不能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费用增加。 编辑本段权责发生制的实践依据 权责发生制的实践依据是,在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中,经济业务的发生和货币的收支不是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着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由此而产生两个确认和记录会计要素的标准,一个标准是根据货币收支与否来作为收入和费用确认和记录的依据,称为收付实现制;另一个标准是以取得收款权利付款责任作为记录收入或费用的依据,称为权责发生制。编辑本段权责发生制的特点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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