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015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015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015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1.现金管理的首要目的是( )。

A.规范开户单位对现金的收支和使用

B.减少使用现金

C.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

D.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A B C D

答案解析:《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2.对本条例负责解释的主管部门是()。

A.开户银行B.中国人民银行

C.银监会D.国务院

A B C D

答案解析:开户单位支付现金,不能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应遵循“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3.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这里的单位包括()。

A.外籍自然人

B.村办企业

C.自然人

D.无工作能力的自然人

A B C D

答案解析:细则规定第二条,企业包括:国家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4.出纳收款后,必须在相关的凭证上加盖()。

A.款已收印章B.收款日期印章

C.现金付讫印章D.现金收讫印章

A B C D

答案解析:出纳收付款后,必须在相关的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印章。

5.某企业每天的零星现金支付额为6000元,根据银行规定,该单位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应为( )。

A.6000元B.12000元

C.18000元D.30000元

A B C D

答案解析:见《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6.应每日清点一次的财产是()。

A.现金B.银行存款

C.应收账款D.贵重物品

A B C D

答案解析:见《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7.关于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开户单位收入现金一般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B.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C.开户单位对于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D.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A B C D

答案解析:开户单位支付现金,不能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应遵循“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8.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 )。

A.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

B.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

C.在开户银行开户的,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

D.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必须以现金支付

A B C D

答案解析:见《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十四条规定。

9.凡有现金收入的单位,其现金收入应于当日及时交存( )。

A.财务部门B.出纳员保管

C.开户银行D.单位保险柜

A B C D

答案解析:见《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一)规定。

10.必须逐日结出余额的账簿是()

A. 现金总账

B. 银行存款总账

C. 现金日记账

D. 应收账款总账

A B C D

答案解析:《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1.因采购地点不确定,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应在书面申请上签字盖章的人是()。

A.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B.本单位负责人

C.总会计师D.董事长

A B C D

答案解析:见《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四)规定。

12.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的是( )。A.开户银行

B.国家政策性银行

C.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

D.各级财政机关

A B C D

答案解析:《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13.现金盈亏账务处理中,下列各项登记在“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借方的是()。A.现金的盘亏数

B.现金的盘盈数

C.现金盘亏的转销数

D.尚未处理的现金净溢余

A B C D

答案解析:“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借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亏数、毁损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盈数;贷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亏及毁损数。

14.下列有关现金使用限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现金使用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定

B.现金使用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C.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超过5天但不得超过30天的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D.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情况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定

A B C D

答案解析:见《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15.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列》的规定,不能使用现金的是()。

A.工资及工资性津贴

B.各种符合国家规定发放的奖金

C.结算起点以上的支出

D.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A B C D

答案解析:见《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这里的单位包括()。

A.外籍自然人B.个体工商户

C.联营企业 D.国家企业

A B C D E

答案解析:细则规定第二条,企业包括:国家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2.关于现金管理中现金使用的限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B.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0天

C.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D.开户单位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A B C D E

答案解析:见《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及细则规定第五条。

3.下列关于库存现金清查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库存现金应该每日清点一次

B.库存现金应该采用实地盘点法

C.要根据盘点结果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D.在清查过程中可以用借条、收据充抵库存现金

A B C D E

答案解析:A、B、C均为正确的库存现金清查步骤,D在清查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借条、收据冲抵现金。

4.以下项目中属于现金使用范围的有()。

A.支付本单位职工津贴500元

B.支付个人劳务报酬380元

C.支付给个人采购农副产品款项2500元

D.支付职工困难补助费800元

A B C D E

答案解析:见《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六条规定。

5.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

A.开户单位应该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

B.执行现金的盘点制度

C.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

D.现金保管制度

A B C D E

答案解析:见《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及其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等。

6.某投资公司业务人员到贷款企业催收到期贷款本息,将该贷款企业当日收回的销售货款5

0万元现金收回并乘火车回公司。此案例中的相关行为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

有()。

A.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转账结算

B.实行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

C.开户单位支付现金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

D.一个单位只能在一家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基本结算账户

A B C D E

答案解析:该贷款企业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贷款本息的做法不正确,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开户单位支付现金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的规定。该投资公司业务人员携带现金的做法不正确,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的规定。

7.某单位出纳会计张某签发现金支票3000元到开户银行提款,在该现金支票上的签章应为()。

A.预留银行的该单位财务专用章

B.经授权的出纳人员张某的印章

C.该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印章

D.预留银行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A B C D E

8.凡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

监督。这里的金融机构包括()。

A.中国工商银行

B.交通银行

C.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

D.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中外合资银行

A B C D E

答案解析:细则规定第二条,开户银行包括:各专业银行,国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

9.库存现金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 )。

A .收付合法原则

B .钱账分管原则

C .收付两清原则

D .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A B C D E

答案解析:库存现金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收付合法原则、钱账分管原则、收付两清原则、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10.库存现金清查结果若是盘盈(长款),则该长款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计入的账户有( )。

A .营业外收入

B .管理费用

C .其他应收款

D .其他应付款

A B C D E

答案解析:现金盘盈(长款),找到退还单位(或个人)时,偿还款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无法查明原因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开户银行据开户单位5~7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核定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 )

对 错

2.使用现金结算的起点为1000元,需要增加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 )

对错

3.企业因特殊情况可坐支现金,但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对错

4.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次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

对错

5.企业应配备专职的出纳员,办理库存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总账。()

对错

6.企业收到现金,出纳应根据实收现金填写一式三联的现金收款收据,并在第二联回执联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交款人作为收执,剩余的第一联存根联和第三联留存企业,并交会计人员审核。()

对错

7.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包括所有单次、单笔支付现金额度过大的业务。()

对错

8.白条抵库是指支出现金时没有发票或收据等正规付款凭证,只是用白纸写了一个收条或欠条作为现金库存。但该“白条”是出纳据以登记现金支出的记账的依据。()

对错

9.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对错

10.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对错

11.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

对错

12.现金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在报经有关领导审批之前,无需编制分录,等相关管理机构批准后,再根据财产盘盈、盘亏的数字,编制会计分录。()

对错

13.开户银行依照现金管理条例和银监局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对错

14.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对错

15.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对错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 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银发[2001]430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近年来,为维护支付结算秩序,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支取进行经济犯罪活动,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对于加强现金管理,作用十分明显。但近期,违规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又开始突出。少数金融机构违规进行大额现金支付,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大额现金交易逃废银行债务、偷逃国家税款,甚至引发一些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以及存款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利用大额现金支付进行的经济犯罪活动,促进银行转账结算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的管理各开户银行应继续严格执行已经颁布的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各项规定。为了便于企业生产和经营,对于企业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经人民银行批准,开户银行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可为开户单位办理现金收支。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企事业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行政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单位转账结算起点以上的支付,必须使用转账结算。 二、严格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管理2002年2月1日以前,各开户银行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工作。在大中城市银行开户的单位,可保留3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在县及县以下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可保留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可保留10天以下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各开户银衍可按以上标准,重新核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并监督开户单位认真执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如需调整,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超库存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回笼。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督促金融机构对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形成制度,对于违规的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三、加强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取大额现金的管理开户行不得为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将经营性资金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提供方便,并为其通过储蓄账户办理结算。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督促开户银行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资金从其个人储蓄账户及时划入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结算,并不得为其通过储蓄账户支取大额现金提供方便。各商业银行必须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落实该规定。 四、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除继续执行人民银行已经颁布的有关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外,对于居民个人一次性支取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大额现金的,或一日数次支取累计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单独登记并于次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五、严禁公款私存各开户银行应继续执行严禁公款私存的有关规定。对于单位付给个人小额劳务报酬等,如附有完税证明,开户银行可以为其办理转入个人储蓄账户的业务,否则,不予办理。 六、加强对银行卡存取现金的管理凡是单位持有的具有消费结算、转账结算(包括自动转账、自动转存、代发工资、代缴费用等)、存取现金和一卡多户等功能的银行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入资金的,必须从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中转入,不得缴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款存入。开户银行对持卡人持有的单位银行卡一律不得支付现金。对于转入单位持有的银行卡中的转账支票,收款人必须写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不得将发卡的开户银行作为收款人。 七、加强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大额提取现金的管理企业单位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银行不得为企业单位签发和解付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因生产经营需要,个体经营者缴存汇票或本票保证金后,银行可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但每张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不含30万元)。同一开户银行一日内不得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不含两张)以上的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如果签发的每张现金汇票本票的金额超过30万元或一日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以上的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须经开户银行上级行批准并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八、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额现金支取的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金融期货公司等,是开户单位,不是开户银行。鉴于以上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上的特殊性,开户银行为其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必须报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保留超过开户银行为其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为防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坐支现金和违规支付客户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于当日营业结束前上缴开户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单位客户办理股票交易、债券、保险以及期货交易业务,必须采用转账结算;对个人客户从事上述业务应委托开户银行收取或支付现金。证券机构不得将客户转账进来的资金通过有关账户转为现金支付。证券机构不得将单位转入的资金通过股市投资后再转入个人储蓄存款账户、不得为其支付现金。

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

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 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党总支及上级关工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作用, 极大地调动学生家长的积极性配合学校政教处、团委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为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和谐校园作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1、以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 2、以办好家长学校,努力提升家长教育水平为重点。 三、主要工作 1、协助政教处和团委开展以“寻找身边活雷锋”为主题的学习雷锋活动,举办“我 们身边活雷锋”事迹展和“校园的春天”学生摄影作品展。 2、协助政教处和团委开展“缅怀烈士事迹,争做生活主人”活动,争取条件组织学 生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办一期缅怀先烈板报,并利 用多种形式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和中国建党86周年。 3、协助政教处和团委办好学校“学生心理咨询室”,并积极参与活动,关心关爱中 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本年度拟聘请心理专家,为学生心理咨询员、班主任、中层以上 干部举办一次学生心理知识讲座。 4、进一步加大对贫困生和学困生的帮扶力度,并建立贫困生档案,积极配合学校努 力实现“零辍学”。继续做好对长阳淋湘溪小学两名贫困的帮扶工作,资助他们顺利完成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根据上级关工委的要求,做好有关上学难的社会调查,并形成专题 报告。 5、继续办好**七中家长学校,力争我校的家长学校办出特色,争创省、市级示范家 长学校,为提升家长的教育水平作出奉献。本年度继续实行分校授课,全年各分校组织四 次多形式的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完成上年度关于家庭教育问卷调查报告。 6、向郑琦同志学习,关心红领巾事业。本年度配合政教处在初中部开展“告别不良 行为,争做文明小市民”活动,聘请司法部门同志为学生做法纪专题报告,并通过家长学 校的定期活动,形成教育活力,让学生的生理和心理都能健康发展,最终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和校风。

2020年最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范文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0年最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年最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开户银行包括各专业银行,国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企业包括国营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部队、公安系统所属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现金管理,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和其他单位可以有所区别(见第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银行要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查。当地人民银行要协同各开户银行,认真清理现金结算帐户,负责将开户单位的现金结算户落实到一家开户银行。 第四条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应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部队、公安系统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和现金管理工作检查事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由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检查情况报开户银行。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帐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 1.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是:(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向银行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企业,银行最多可以根据企业1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来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包括企业每月发放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库存限额一经核定,要求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 3.现金收支的规定 企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各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几项规定: (1)企业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3)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5)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银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

2017版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7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三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四条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1 第二章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八\条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十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減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第十一条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关工委工作计划【六篇】正式版

Making a comprehensive plan from the target requirements and content,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to complete a certain item, are the guarantee of smooth implementation.关工委工作计划【六篇】 正式版

关工委工作计划【六篇】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计划资料适用于对某个事项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目的为完成某事项而进行的活动而制定,是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社区关工委工作计划 一、加强关工委队伍建设 社区关工委定期组织政治和业务上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认识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是我们关工委工作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 二、充分发挥老同志作用 调动社区内老同志的积极性,尊重、关心、爱护老同志,发挥老同志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五老”特点和优势,切实履行“指

导、推动、协调、配合”的职能,组织开展好老少共建活动,以便更多的老同志发挥优势,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办好事、办实事,充分发挥“五老”的作用。 三、继续开展“献爱心”、“五教”互助活动 1、把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开展“送温暖”、“手拉手”、“扶残助困”志愿者爱心活动。 2、继续开展学雷锋小分队,老年志愿者活动,开展“五小公民”活动增强青少年创新意识和提高道德素质。 3、认真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和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守法、懂法、不违法,同时做好矫正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5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5 (1988年9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三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四条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关工委2018年工作计划与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工作计划汇编

关工委2018年工作计划 小学关工委XX年工作计划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系统的战略工程,必须有长远的规划和宏伟的目标。七桥小学关公委继续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针,按照“新起点,新高度,新经验,新贡献”的要求,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向前推进。我们在认真总结上期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期工作计划。 一、加强关工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学校对关工委成员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对工作好的予以肯定,对工作中不足之处给予指出,并对关工委成员作适当的调整,以增强关工委的战斗力,使关工工作正常运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全面加强学生教育。 1、向学生反复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使他们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 2、利用黑板报、专栏及各种形式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安全卫生教育、《守则》、《规范》、《礼仪常规》及学校规章教育。 3、继续加强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4、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 5、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歌咏比赛活动。 6、加强校外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协助有关部门清除校园周边的文化垃圾,杜绝青少年进入网吧,严禁他们玩不健康的游戏。 三、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充分发挥少先队模范作用和班主任、教师的主导作用。认真上好品德课,班会课,坚持开好晨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民道德歌》,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倡导人人争做好人好事。 四、关爱儿童,为儿童做实事 关爱儿童是关工工作的出发点,为少年儿童做实事是我们的主要任务之一。 1、班主任、教师定期家访,为困难学生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控流保学。 2、做好留守学生的摸查工作,并把留守学生名册按时上报。 第1 页共6 页

现金管理制度.doc

现金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第一篇: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篇一: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学校经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履行社会集团控购物资审批制度。 二、学校经费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一切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 三、学校公款不准私人借用,退教职工确有困难由工会互助“一日捐”活动来解决…… 四、各项费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内部借款必须办理手续,经校长批准方可支付。财务人员不得发放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超过规定限额可用现金转帐支票形式代替。学校购买物质,1000元以上的只能用支票或托付转账方式支付。 五、学校现金一律存入财政专户(财务室保险柜存留现金不得超过500元),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转借公款或公款私存等现象。不以任何名义套取、挪用和坐支现金,对违纪者,除退赔资金外,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凡领取现金或缴纳现金必须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七、现金帐登记要及时,做到日清月结,帐钱相符。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二: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现金的使用、保管进行控制,确保现金资产的安全,杜绝违法乱纪行为,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的原则 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实行钱账分管。明确规定现金的收付、结算、登记等工作,由报账会计和出纳分开管理,实行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 二、使用现金的范围 1、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过限额部分原则上应以转帐结算凭证(转帐支票、汇票或信汇)支付; 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三、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银行结算起点定为500元。超过500元现金支付,需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转帐。 四、派人到外地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科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五、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银行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六、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七、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在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八、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科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篇三: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工作认真细心,不出差错,态度热忱。 1、每天做一次现金日记帐,做到准确无误,及时向学校报告现金使用情况,便于学校掌握及统筹安排。 2、现金日记帐与现金必须相符,随时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3、当天现金数额超过5000元以上必须存入银行,现金管理人员不得让大额现金停留自己家里,出现差错自己赔偿。 4、现金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给他人借款,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同意签字后才能借款,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银行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行现金管理,规范大额取现,防范操作风险,提高支付服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银行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凡在我行辖内各分支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金融期货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和开立个人账户的个人客户(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在我行各经办行办理大额现金支取业务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条开户单位只能在一家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并在规定范围内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一般存款账户不能办理现金支付。临时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支付。专用存款账户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现金支出。 第三条开户单位银行账户取现必须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使用范围,具体包括:(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5)收购单位向个人支付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不够方便;(9)经我行审批同意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在市场购买物资或异地采购。 专用存款账户是单位存款人因特殊需要开立的账户,支取现金只能用于社会保障支取、房屋拆迁、破产清算、个人证券期货、劳务报酬、农副产品采购等特定用途的个人现金支出。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称个人账户包括个人储蓄账户、个人银行卡账户,也包括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但不包括以个体工商户名义开立的账户。个体工商户取现及审批程序同单位结算账户。 第五条我行各营业机构要专门建档保存现金管理及大额取现文件规章制度。客户在我行开立账户时,临柜人员应告知客户我行现金管理有关制度。 第二章大额取现审批 第六条大额取现指开户单位和个人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或分笔取现累计超过以下取现金额标准的取现业务: (一)单位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或当日累计提现5万元以上(含5万元); (二)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次性或当日累计提现2万元以上(含2万元); (三)签发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注有“现金”字样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 (四)个人账户一次性或当日累计提现5万元以上(含5万元)。 第七条各行受理开户单位大额取现审批,必须遵循“依法合规、快捷高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88 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 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开户银行包括:各专业银行,国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 企业包括:国家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 部队、公安系统所属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现金管理,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和其他单位可以有所区别(见第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银行要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查。 当地人民银行要协同各行开户银行,认真清理现金结算账户

,负责将开户单位的现金结算户落实到一家开户银行。 第四条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应当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部队、公安系统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和现金管理工作检查事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由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检查情况报开户银行。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 3 天至 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第六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户单位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动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大额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20

大额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把握大额现金流通使用规律,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实现路径,总结大额现金管理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我国实际出发,补齐大额现金流通使用管理领域监管短板,加强大额现金流通使用情况分析和信息共享,规范大额现金使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大额现金交易监测网络,优化现金流通环境,节约社会资源,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大额现金管理对优化社会治理、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按照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非法需求的要求,坚持重引导、抓关键、强管理、促服务的工作理念,结合实际,在规范管理、统计分析、制度创新、部门协同、监督检查等方面先行先试,在实践中深入研究构建大额现金管理机制,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新路径。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长远,循序渐进。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全面验证大额现金管理措施。广泛推开实施基础好、争议小、易操作的措施,积累经验。探索实施基础尚不太完善、争议大、难操作的措施,研究化解症

结。 坚持顶层设计,因地制宜。人民银行总行统筹协调,统一原则,统一步骤,集中领导。试点地区基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大额用现情况,积极创新,分步实施。 坚持多方参与,协同监管。集合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力量,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形成沟通顺畅、协作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工作方针。 规范与引导相结合。明确对已有但相对分散、弱化的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的统一管理措施,以及对尚存空白的特定行业、特定用途大额用现情形的监测管理措施,加强对单位和社会公众大额用现的宣传引导,推广合理用现理念,鼓励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 业务与信息相结合。坚持大额现金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方向,统筹考虑业务需求与信息系统技术需求,通过建设大额现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支撑与共享,减少银行业金融机构人工工作量,提高数据信息的准确性。 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管理的直接责任,在提升现金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内控与尽职审查。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管理要求,施行管理措施,加强检查评估。 二、主要任务 ()全面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

对中国梦的理解

对“中国梦”的理解 中国梦的提出背景 “振兴中华”这句话,最早是孙中山先生提出来的。他在1894年兴中会成立章程中写道:“是会之设,专为振兴中华”。我们党成立以后,承担起领导人民振兴中华的神圣使命。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都对民族复兴作了大量论述。改革开放初期,“团结起来,振兴中华”这个口号,是最响亮的一句话。周恩来同志的“为中华崛起而读书”,为人们所熟知,一直是青年学子奋发向上的励志警句。 中国梦,民族复兴,为什么能够凝聚中国人民,凝聚中华民族? 外国人往往不理解中国为什么会发展得这么快,中国人搞发展的劲头为什么这么大。这首先要看看中国的历史。中国在历史上曾经很辉煌,而近代以来又很悲惨,受尽屈辱,这个反差太大了。习近平同志说,每一个中国人想起那段历史都会感到心痛。所以,中国人总有那么一股民族复兴的心结和劲头,这是一种精神动力。实现中国梦必须要有中国精神,一个重要的精神力量就是爱国主义。每个人的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强盛息息相关。用中国梦来凝聚人民、激励人民,非常准确,非常有力量。 中国历史上的辉煌时期,首推汉唐。汉朝距今已有2000多年,现在世界上还把中国的语言文字称作汉语,把中国学称作汉学,可见它的影响。在唐朝的时候,发展得最好的时期,是又强大又可亲的形象。强大而可亲,这是毛泽东同志说过的话,是治国的理想境界。当时是时清海宴、文怀远人、和睦万邦的景象。 中国的衰落,是在明朝中叶以后。邓小平同志讲过这段历史。他说:“如果从明朝中叶算起,到鸦片战争,有三百多年的闭关自守,如果从康熙算起,也有近二百年。长期闭关自守,把中国搞得贫穷落后,愚昧无知。”明朝中叶大约是在1500年前后的时候。1449年发生土木之变,明英宗被瓦剌军俘虏,被认为是明朝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历史学家黄仁宇写的《万历十五年》这本书,也描绘了明朝衰落的情景。他从大历史观的角度认为,这不但是明朝的转折时期,也是中华民族的转折时期。当时西方已经过文艺复兴,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起来了。特别是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开始资本主义全球化进程,西方世界发展速度加快。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讲了这个历史。这正是在明朝中叶的时候。斯塔夫里阿诺斯在他著名的《世界通史》里,把世界史划分为1500年以前的历史和1500年以后的历史,也说明这是个重要历史转折时期。明朝初年郑和下西洋,比哥伦布早了近100年,但是二者的目的和理念完全不同。这样,中国就开始落后了。 到了清朝康熙时期,国家看起来还很强大,但实际上是落日的辉煌。当时,英国已经过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

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关工委年初工作计划

关工委年初工作计划 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不会写?放心,小编已经为您整理了几篇模板,供各位参考! 篇一:关工委20XX年工作计划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县教育系统关工委的领导下,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常态化,发挥老同志的优势作用,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全面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推进主旋律教育,推进学校的整体工作。 学校关工委是在校党总支和校长室的领导下,以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在职同志参加的,广泛团结热心教育的自愿者参与的,全面关心青少年成长的群众性工作机构,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紧密结合。 学校关工委针对学生的实际,坚持以德育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旋律,加强对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中华民族文化、中国革命理论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身心健康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配合本校相关部门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爱党爱国教育。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学生,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学生。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学生,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学生,抵制各种错误和腐败思想对学生的影响。学校关工委要通过校会、班会、校园广播、橱窗、报告会、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2.开展“文明伴我行”专题教育活动。把“文明伴我行”专题教育活动富有成效的开展好。 3.积极组织好三月份的学雷锋做好事以及植树节的活动。 4.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为增强成未年人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预防未成人违法犯罪,认真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年到学校做1-2次法制报告。 1.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优势,继续做好、做实“一帮四关爱”活动。重点对弱势群体倾注更大的关爱,如单亲、离异家庭,特困家庭的子女、 残疾儿童、留守青少年以及学习和行为上有偏差的青少年等。

国家现金管理制度(下)

4.现金坐支坐支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必须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坐支现金,并按月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在申请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内同时申请坐支,说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额,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也可以专门申请批准。允许坐支的单位主要包括: (1)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销售兼营收购的单位,向个人收购支付的款项。(2)邮局以汇兑收入款支付个人汇款。(3)医院以收入款项退还病人的住院押金、伙食费及支付输血费等。(4)饮食店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找零款项等。(5)其他有特殊情况而需要坐支的单位。 5.现金管理“八不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守“八不准”。这八不准是: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7)不准发生变相货币;(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开户银行如有违反现金管理“八不准”任何一种情况,开户银行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6.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监督管理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1)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开户银行要从实际出发,本着既要保证单位日常零星现金支付的合理需要,又要减少现金的使用的原则,合理核定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2)柜面管理开户银行的柜面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当开户单位送存或支付现金时,要对凭证上写明的款项来源和取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进行逐笔审查。凡不符合规定的现金支出,银行予以拒绝付款;凡不符合规定的现金收入,应查明原因,反映给有关部门核实处理。(3)现金管理检查开户银行有权深入开户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同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是否超过库存现金限额,账面库存金额和实际库存现金是否一致;是否有用白条或其他单据顶替库存现金及公款私借问题;是否有擅自“坐支”和账外保留公款情况;现金收入是否正常,现金支付有尤扩大使用范围,有无假造用途套取现金等情况;是否存在携带大额现金外出采购问题;有无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有无出租借账户;有无发行变相货币,用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开户银行检查人员要编制现金管理执行情况检查报告表,对现金管理检查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并及时向银行领导进行汇报。开户银行对发观的开户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另外,开户单位的主管部门也要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所属单位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情况通知开户银行。三、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处罚开户单位如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按规定,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1)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30%处罚;(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3)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10%~30%处罚;(4)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10%~30%处罚;(5)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10%-30%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以罚款: ①保留账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10%-30%处罚;②对现金结算给予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③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④开户单位不采取转账结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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