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财采20103号

内财采20103号
内财采20103号

内财采…2010?3号

内江市财政局关于规范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限额内采购的通知

市级各单位:

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内府办函…2009?149号)的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适用范围内的采购项目由“单次采购金额在3万元以内协议供货”调整为“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内协议供货”,现将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内协议供货的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协议供货程序

(一)现代化办公设备及耗材、家用电器的协议供货程序

1、单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内(不含1万元)

采购单位确定采购项目的品牌、型号、配置、价格和服务,在协议供货商中进行再次询价采购,将结果填入《内江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一式三份),同时在计划表内注明协议供货供应商和协议供货产品价格,并签字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经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核后,下达采购计划, 采购单位凭返回的《内江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与协议供货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协议供货合同经采购中心审核后实施。

2、单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

采购单位确定采购项目的品牌、型号、配置、价格和服务,在招标确定的三家以上(含三家)的协议供货商中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将协议供应商的书面报价回函存档备查,同时填制《内江市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单位二次询价情况表》(一式三份)和《内江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一式三份),在计划表内注明确定的协议供货商和协议供货产品价格,并签字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经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后,下达采购计划。采购单位凭批复的《内江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与协议供货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协议供货合同经采购中心审核后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采购

单位向市政府采购中心书面报告,经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报市财政局审批后执行。

3、单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不含10万元)

采购单位确定拟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品牌、型号、配置和服务,并填制《内江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一式三份)报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市财政局下达集中采购计划后,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针对采购单位的需求在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商中进行网上二次询价确定中标协议供应商。协议供货商凭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协议供货合同,协议供货合同经采购中心审核后实施。

(二)办公家俱的协议供货程序

1、单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内(不含1万元)

采购单位确定采购项目的品牌、型号、配置、价格和服务,在协议供货商中进行再次询价采购,将结果填入《内江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一式三份),同时在计划表内注明协议供货供应商和协议供货产品价格,并签字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经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核后,下达采购计划, 采购单位凭返回的《内江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与协议供货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协议供货合同经采购中心审核后实施。

2、单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不含10万元)

采购单位在招标确定的三家以上(含三家)的协议供货商中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将协议供应商的书面报价回函存档备查。

采购单位填制《内江市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单位二次询价情况表》(一式三份)和《内江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一式三份),在计划表内注明确定的协议供货商和协议供货产品品牌、型号及价格,并签字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经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后,下达采购计划。采购单位凭批复的《内江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与协议供货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协议供货合同经采购中心审核后实施。

二、二次询价价格确定原则

无论是采购单位组织二次询价,还是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二次询价,其最终的采购价格均不得高于经招标确定并在网上公布的协议供应商的中标价。

三、执行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

四、其他管理要求

采购项目的验收及采购款的支付等其他协议供货事项仍按照《内江市财政局关于2009-2010年市级单位政府采

购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采…2009?16号)执行。

附:1、《内江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

2、《内江市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单位二次询价情况表》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规范协议供货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市人大、市纪委、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采购中心,本局各科室、

各协议供货单位

内江市财政局办公室2010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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