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讲课内容

社会保险讲课内容
社会保险讲课内容

培训材料

培训内容分为九个部分:

1、丧葬费及遗属待遇。

2、养老保险。

3、工伤保险。

4、医疗保险。

5、失业保险。

6、生育保险。

7、公积金支取手续

一、丧葬费及遗属待遇

1、辽劳字〔1996〕196号文件(部分讲解,下发文件)

根据辽劳字〔1996〕196号文件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丧葬补助费;按上一年10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其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其丧葬补助费(不按年龄划分)均按本市上一年1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

2、现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讲解)

根据朝劳社发〔2009〕146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标准调整为:朝阳市城区291元/月,县(市)区政府所在镇255元/月,农村居民225元/月。

3、辽劳险字〔1992〕141号文件《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管理暂行办法》(讲解)

根据辽劳险字〔1992〕141号文件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无经济收入,其生活费用主要依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1)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周岁或虽未满6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2)母(包括养母)妻年满50周岁或虽未满5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办理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所需材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火化收据、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遗属待遇人员填写生存认定表。工商银行卡开卡底联,身份证与卡号在一起的复印件。

(3)、在校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二胎人员提供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死亡职工与遗属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费所需材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火化收据、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社区(村)出具的死者无经济来源由职工供(抚)养的证明。(3)、提供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死者无经济来源由职工供(抚)养的证明。二、养老保险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创建及改革创新历程

1、国发〔1978〕104号文件(讲解部分,下发文件)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根据辽政发〔1997〕41号文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从业人员,由本人申请,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发给退休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4、辽政发〔2001〕24号文件辽政发〔2002〕105号文件

5、辽劳社发〔2006〕81号文件

6、出生时间的认定

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7、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的条件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办理退休。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实际工作年限。但是,在计算连续工龄时,1992年6月30日以前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1年零3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1年零6个月计算。

8、根据辽政发〔2001〕24号文件规定,从事有毒有害、高空、高温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退休,?对1992年6月30日前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年限可继续按国家规定折算,折算增加的年限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最多不超过5年。

三、特殊工种

1、凌钢公司特殊工种目录(下发)

2、特殊工种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每年9月份做好上一年的特殊工种(见特殊工种明细)年检准备工作,填写特殊工种卡片。

从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有变动时,在变动的下一个月在工资库的工种和班组中做出相应调整。

3、特殊工种填报、年检存在的问题

四、工伤保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部分讲解,下发文件)

A:认定工伤的情形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B:视同工伤的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C:不认定工伤的情形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D:伤残补助金的标准

2、朝阳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补充规定—朝政发(【2004】46)号(下发文件)

3、《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187号文件(下发文件)

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即第(45)号同时(废止)。

4、职工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因(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治安)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工伤就医鉴定程序:(下发资料)

递交材料阶段:

一寸照片1张;

身份证复印件1份;

工伤认定表(或工残证)复印件1份;

本人书面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所在单位盖章;

钢城中心医院填写的申请表一式四份;

上述材料准备齐全上报人力资源部保险科;

根据上述材料由保险科填写《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转给钢城中心医院由其完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中的伤情发展经过;

将上述材料上报朝阳市劳动局工伤科;

等待鉴定通知;

参加鉴定;

等待结论及结论下发;

6、长病鉴定程序:(下发资料)

(一)、递交材料阶段:

1、一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近期所患疾病诊断书复印件2份;

4、本人书面申请、

(二)上述材料准备齐全上报办公室;

(三)根据上述材料由保险科填写《因病、因伤劳动能力丧失或致残程度委托鉴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转给钢城中心医院由其完善《因病、因伤劳动能力丧失或致残程度委托鉴定申请表》中的病情或伤情发展经过;

将上述材料上报朝阳市劳动局工伤科;

等待鉴定通知;

参加鉴定;

等待结论及结论下发;

7、工伤劳动能力或致残程度鉴定程序:(下发资料)

(一)材料准备:

收取市鉴材料:

(1)1寸照片四张;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本人申请(鉴或不鉴)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4)病历复印件;

(5)工伤认定表原件(由人力资源部装入)

(二)材料转送钢城中心医院

将上述准备的材料转钢城中心医院填写相应的病情发展经过等材料

(三)拟定市鉴通知单

(四)将复核后的名单及材料上报朝阳劳动局

(五)等待鉴定通知;

(六)参加鉴定;

8、工亡业务办理程序:(下发资料)

(一)工亡善后处理准备

1、发生工亡事故,生产技术部报告人力资源部;

2、成立以人力资源部为首、生产技术部、工会和工亡职工所在单位组成的善后处理小组;

3、提取工亡职工档案,亲属是公司职工的提取亲属档案;

4、依据档案填写《工亡职工信息表》,计算本人工资及遗属供养时限,填写《工亡待遇一览表》;

5、收齐相关文件;

(二)工亡善后处理

1、与职工家属协议善后处理事宜;

2、签署协议;

(三)工亡待遇审批与请款

1、通知单位填写《死亡职工遗属调查表》和收取证件,并对证件进行审核;

2、填写《工亡待遇审批表》与证件装袋后等待认定结论;

3、生产技术部转工亡认定结论2份,其中1份装袋审批待遇,1份用于请款时报社保局增减;

4、将上述材料上报劳动局等待审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审批后如有遗属待遇需提供领取待遇工行卡复印件报办公室;

5、审批后报保险局请款;

6、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到公司财务后通知家属,到办公室签字,到财务领取;

五、医疗保险

1、《凌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凌政发【2005】10号文件(下发文件)

2、《凌源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凌劳社发【2005】13号(下发文件)

3、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账户划拨(讲解)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按(6.5%)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

本年度参加工作或调入本市工作的职工从报到的(下月)起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职工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

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2.9%)的比例划入;

45周岁以上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3.6%)的比例划入;

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养老金或退休金总额(4.6%)的比例划入;

4、参保人员使用统筹基金时,个人承担部分的比例。在职职工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20%);退休人员承担医疗费用的(15%)。

5、参保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按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56号文件规定,每人每月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70)元。

6、CPU卡办理程序:

信息修改(实为档案信息):

1)、本人认为医保卡中的信息与个人实际信息不符,可由单位人事员去档案馆查档,如与医保卡中的信息相符,则不予修改;如与医保卡中的信息不符,可由单位按档案信息开出修改证明,由本人持修改证明到人力资源部保险科换取正式修改证明。

2)、个人持保险科出具的正式修改证明、一寸照片到医保中心三楼信息科修改。

丢失、消磁

CPU卡丢失或消磁可由本人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去医保中心挂失,不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3天后再持相片重新办理新医保卡。

六、养老保险

1、辽劳险字【1992】128号文件(涉及内容讲解)

2、辽政发【1996】1号文件

3、辽政发〔2001〕24号文件(涉及内容讲解)

1、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就是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多少所依据的(工资总额)。

2、职工个人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辽政发[2001]24号)

3、从2001年7月1日起,企业缴费部分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费纳入(个人帐户)基金。(辽政发[2001]24号)

4、职工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5、缴费年限以(周年)计算,不足(一周年)的缴费月份计算成(零点几年)。即:以实际缴费月数除以(十二)个月,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6、2001年7月份至今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规定:职工(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01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调整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并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个人帐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企业缴费部分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费纳入个人帐户基金。”(辽政发【2001】24

号)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发【1996】1号)从(1996年)开始企业缴费按规定向个人帐户(划转)。在此之前没有(企业缴费)按规定向(个人帐户)划转的规定。

七、失业保险

1、朝阳市政府9号令(部分讲解,下发文件)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确定。

2、朝政发[2008]1号(部分讲解,下发文件)

3、《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部分讲解,下发文件)

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标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一定(比例)确定。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0年)以上的,失业后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每月(624)元;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后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即每月(546)元。(朝政发[2008]1号)

其他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及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可以给予(补贴)。

失业保险金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之日)按月发放。

八、生育保险

1、朝劳社发[2008]83号文件(部分讲解,下发文件)

2、朝政办发[2009]26号文件(部分讲解,下发文件)

3、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手续:(印发资料,部分讲解)

参保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流产后,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支取凭证》,经计生办核定,签字并盖章后,携同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流产或者死亡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原件、复印件以及户口所在地证明、诊断书、药费收据及清单、病历等原件报人力资源部保险科。

九、缴费基数的核定

具体要求

按照朝阳市对我公司年检的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人事员、工资员对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认真核对,对因特殊原因做到某个人工资中的额外工资必须扣除。

保险科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doc 8页)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doc 8页)

第三章社会保险 第一节社会保险概述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1.概念及其构成要素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面向劳动者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由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目标是保证劳动者在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从而失去收入来源时,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此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社会保险包含如下构成要素:社会保险的主体是国家,是由国家依法建立的;对象是全体劳动者,以劳动权利为基础;目的是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保障其基本生活;采用的方式主要是经济手段,提供物质帮助。 2.产生背景社会保险产生的过程就是适应工业社会带来的变化和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过程,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经济背景与政治背景下产生的,它的产生标志着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 (1)社会背景社会保险产生的社会背景是人类社会进入工业社会。18世纪产业革命后,工厂机器大生产逐渐替代了手工业生产,生产方式走向社会化,城市化进程加剧,劳动者对家庭的依赖程度逐渐减弱,对社会的依赖程度逐渐增强,导致家庭规模缩小和联系分散,家庭保障功能持续弱化,这种变化使家庭成员间的相互保障及养老保障面临严重挑战。这就构成了社会保险产生的基本原因和强大推动力。 (2)经济背景社会保险产生的经济背景是社会化大生产与物质财富增长。进人工业社会以后,社会化大生产真正大幅提高了社会生产力,社会财富大量增加,使当时社会有足够的财力去考虑用社会保险这种经济手段规避劳动者存在的社会风险。社会财富的增加是推动社会保险制度产生的重大因素,它构成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 (3)政治背景社会保险产生的政治背景是社会矛盾激化与工人阶级的不懈斗争。19世纪后半期,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开始向垄断阶段发展。由于在垄断竞争中普遍存在排挤和吞并等现象,造成大量中小企业倒闭,工人阶级对疾病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障的需求日益迫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问题异常尖锐。工人阶级为争取社会保障进行了不懈斗争,社会民主运动此起彼伏,工人运动空前高涨。 3.社会保险的分类由于社会保险所承担的风险是劳动者丧失收入的风险,在实践中表现为劳动者在其全部生命周期内遇到的各种失去收入的风险,包括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风险,因此,社会保险通常分为五类,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社会保险的主要特征 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缴费等义务。劳动者在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后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任何法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2.预防性社会保险的预防性主要反映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建立上。多方筹措而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险基金,可由国家用在每个投保者身上,防范他们一旦发生社会保险立法规定范围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起到有备无患、未雨绸缪的作用。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如社会救济,则事先难以掌握,更侧重善后,应急性较强而预防性较弱。 3.补偿性社会保险给予参加者的物质帮助,主要限于收入损失补偿,即劳动者在劳动中断、收人中断时才有权获得给付。通过社会保险得到的补偿只是对受保障者收入损失一定程度的补偿,即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4.福利性从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看,因为社会保险由政府、雇主与社会其他成员的参与和责任分担,受益者所得大于所费。因此,具有明显的福利性。 5.共济性社会保险实行互助共济,按照大数法则,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统一筹集和调剂使用资金,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社会保险覆盖的范围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越强。如失业保险是全体参与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分担失业者的失业风险,工伤保险是全体参与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分担遭遇工伤事故(含职业病)的劳动者的职业伤害风险。因此,社会保险具有典型的互助共济特征。 6.责任分担社会保险的主体虽然是国家,是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但保险责任却不是由国家来单

社会保险法试题及答案范文

《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试题 (本试卷共100题,分单选题30题,多选题30题,判断题40题,每题1分,共100分) 一、单选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您将试题答案的字母填在答题卡上。) 1.《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由_ B_ 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 通过。 A. 中共中央政治局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 国务院常务会议 2. 《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根据____A____制定《社会保险法》。 A. 《宪法》 B. 《劳动法》 C. 《劳动合同法》 D. 《就业促进法》 3. 《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_____轨道。 A. 现代化 B. 法制化 C. 标准化 D. 国际化 4.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规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________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A. 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B. 充分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C. 拥有较好的生活水平和无后顾之忧的 D. 及时获得社会救助和优厚福利的 5. 我国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________水平相适应。 A. 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 B. 市场化和国际化 C. 经济社会发展 D. 现代化和公民收入 6.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________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A. 审计署 B. 民政 C. 财政部 D.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7.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________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A. 10年 B. 15年 C. 20年 D. 30年 8.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________。 A. 中止计算 B. 分段计算 C. 累计计算 D. 重新计算 9.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________组成。 A.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B. 基础养老金和统筹基金 C.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D.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 统筹基金 10.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________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

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 ·社会保险 一、什么是社保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保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就是用人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社保目前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社会保险作用就在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保、伤有所疗、失有所得。也就是让你在老病伤失的时候,能获得一定费用的补偿和救济。 如果有条件办,肯定是办比不办好的,办了就有保障,反之没有。 缴费个人只需要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三种,生育和工伤由用人单位缴。 个人缴纳养老比例为8%,医疗为2%,失业为1%,以你的工资额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 1、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缴费的全部加上用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实行个人帐户储存。劳动者在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时,可按月领取政府的养老金和享受其它的养老待遇。 2、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经办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 3、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导致不能工作,收入暂时中断,国家和社会给予必要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育状态的劳动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因繁衍后代而产生的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4、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产生背景、意义、内容、亮点、突破.

我对社会保险法的一些看法 社会保险法是一部事关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和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极为重要的法律。在此之前,尽管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已在中国实施多年,却没有一部专门的综合性法律加以规范。综合性社会保险基本法的缺失,令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险制度缺乏明确的价值取向。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对于健全和完善中国社会领域的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也造成诸多弊端,上海社保案便是一个典型例证。为此,社会保险法专门辟出一章,就社保基金的管理进行规范,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该法还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社会保险法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制定社会保险法,对于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保障全体公民共享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中,有以下几个突破性的成就: 第一,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中国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成就。 第二,体现了统筹城乡的原则。社会保险法草案在3年的审议过程中,努力的方向就是综合考虑城乡的社会保险体制,比如对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模式大体上是一致的,资金来源、筹资的方式、待遇的标准也正在朝着一个一致的方向在努力。 第三,这部法律突出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利,在保险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方面,始终以保护参保人的权利,以提供政府服务为重点,很多具体制度的设计都是要保护参保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湖北省特级教师李洪祥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为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区别于以往任何一种保障方式。首先,它是由社会向个人和家庭提供的经济保障,超出了家庭和社区的界限;其次,社会保障一般由政府主导,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加以实施,不同于私人的慈善行为或个人的自我保险行为;第三,现代社会保障除了提供实物援助以外还提供现金援助,并建立起发放这些援助的全国性社会行政体系。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等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逐渐完善。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1996年8月,国家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4年12月,国家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这些行政法规和规章的颁布,对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了促进作用。 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国家和社会以多种形式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残疾等原因而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灾民、贫民提供救助。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资助、福利设施,急需的生产资料、劳务、技术、信息服务等。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199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0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为城镇和农村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社会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仅供参考

社会保险法试题简介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25题,每题1分,共25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A、所有 B、管辖 C、境内 D、成立 2. 国家通过()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A、财政支出 B、拨款 C、税收优惠政策 D、大力发展政策 3.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 )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A、单位平均工资 B、社会平均工资 C、用工地最低工资 D、本人工资 4.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 )。 A、合作医疗制度 B、集体医疗制度 C、互助医疗制度 D、救助医疗制度 5.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A、本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B、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C、本地区最低工资 D、本行业的平均工资 6. 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后,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下列哪项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 A、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B、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C、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D、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A、六个月 B、十二个月 C、十四个月 D、十六个月 8.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 )。 A 、本地最低工资的70% B 、本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 C 、本地最低工资 D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10.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 )起计算。 A、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 B、档案转移之日 C、办理失业登记之日 D、申请之日 11.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1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之日起( )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13.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14.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 )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A、月 B、季度 C、半年 D、年 15. ( )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A、乡级 B、县级 C、市级 D、省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章工伤保险 第五章失业保险 第六章生育保险

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 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 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社会保障概论复习试题和参考题答案

社会保障 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实施对象是社会上相对贫困的人口群体的社会保障项目是( A ) A.社会救助 B.社会保险 C.社会福利 D.社会优抚 2.社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 B ) A.社会上相对贫困的人口群体 B.社会劳动者(一般是挣工资的劳动者) C.包括社会劳动者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 D.社会上一部分倍受尊重而又有光荣身份的人口群体 3.社会优抚中抚恤对象是指( C ) A.现役军人家属和在乡老红军、老复员退伍军人等 B.退出现役的军人 C.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和残废军人等 D.革命烈士家属和现役军人 10.我国生育保险制度规定正常产假为( A ) A.90 天 B.105 天 C.180 天 D.42天 12.生育保险属于( A ) A.短期性补助 B.长期性补助 C.保险性补助 D.福利性补助 16.国际上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的方法有多种。按照一个家体用于饮食支出的比例来大体测定该家体 的生活水平的测定方法是( B ) A.生活需求法 B.恩格尔系数法 C.生活形态法 D.国际贫困标准法 21.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 A ) A.社会救助 B.失业保险 C.生育保险 D.社会福利

24.医疗保险的经费主要来源于( D ) A.雇主 B.被保险人 C.国家 D.被保险人和雇主. 31.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 C )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济 C.社会福利 D.社会优抚 34.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保障( C ) A.生活幸福 B.人民富裕 C.社会安定 D.生活水平 43.“五保”不包括( D ) A.保吃 B.保穿 C.保住 D.保富 44.托儿所、幼儿园等属于我国职工福利中的( A ) A.集体福利设施 B.个人生活福利性补助 C.文化福利 D.娱乐福利 53.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不包括( C ) A.政府 B.企业 C.家庭 D.个人 56.不属于社会保险基本特征的为( B ) A.社会性 B.差异性 C.强制性 D.福利性 59.不属于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救助对象的为( B ) A.弃婴 B.产妇 C.残疾人 D.老年人 62.国家抚恤实施的主体是( C ) A.部队 B.地方政府 C.国家 D.军属 64.不属于医疗保险的是( B ) A.意外保险 B.煤矿工人的肺炎 C.疾病保险 D.意外死亡残废保险

社保法全文解读

2011新施行社会保险法全文解读 2011年03月08日来源:人社部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称《社会保险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第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并对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社会保险法》对各项社会保险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规范,将党中央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国家法律制度,必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发挥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第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社会保险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社会保险制度更加稳定、运行更加规范,使相关各方、特别是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并必将带动一系列单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从而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第三,《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为推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社会保险法》不仅对社会保险工作是极大的促进,也将对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法律上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

社会保险的含义、项目及主要内容

社会保险的含义、项目及主要内容 一、社会保险的含义及发展历程 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 律制度 2.发展历程 国际劳工组织1952年通过的第102号公约,即 《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社会保险全部 项目有9个,即医疗、疾病、失业、年老、工伤、 家庭补助、生育、伤残和遗嘱;我国早在1951 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 例》中就对养老、工伤、医疗、疾病、遗嘱、生 育等7个项目做了具体规定;1986年《国营企 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和后来相关法规又为 我国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其后,我国劳动法律 法规在全部规定的8个项目的前提下,对有关项 目进行了合并,将医疗、疾病和普通伤残合并为 医疗保险。将工伤和因公伤残、职业病合并为工 伤保险。至此,我国现行社会保险项目全部形成,

也就是我们聊天时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二、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 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 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我国养老保险的立法概况 我国养老保险立法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 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保险条例》,(期间1953、1958年进行了两次修 改)由于两次修改后的待遇不同,加上“文革” 十年的影响,全国范围内的退休金被取消,至 到1980年初,我国才开始对养老保险进行了改 革;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了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的原则,基金筹集和方式、待遇标准、基 金管理等内容。此后几年间,国家陆续的出台 了多条规定来强化改革并不断完善我国的养老

社会保险法试题及答案[1]

社会保险法试题及答案[1]

社会保险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25题,每题1分,共25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A、所有 B、管辖 C、境内 D、成立 2. 国家通过()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A、财政支出 B、拨款 C、税收优惠政策 D、大力发展政策 3.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 )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A、单位平均工资 B、社会平均工资 C、用工地最低工资 D、本人工资 4.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 )。 A、合作医疗制度 B、集体医疗制度 C、互助医疗制度 D、救助医疗制度 5.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A、本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B、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C、本地区最低工资 D、本行业的平均工资 6. 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后,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下列哪项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 A、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B、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C、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D、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 津贴 7.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A、六个月 B、十二个月 C、十四个月 D、十六个月 8.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 )。 A 、本地最低工资的70% B 、本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 C 、本地最低工资 D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 劳动关系之日起( )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10.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 )起计算。 A、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 B、档案转移之日

社会保险法(重点内容)

社会保险法(重点内容) 注:以下内容为个人对社会保险法的重点内容理解、整理,如有疏漏敬请见谅,可自行添加再次整理。 养老保险 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市居民养老保险三种(青岛将后两种合二为一为城乡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问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例:王某6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保险缴费10年,所以延长缴费五年,65岁按月领取养老金。 王某6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保险缴费8年,所以延长缴费五年,65岁仍未累计缴费至满十五年,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病残津贴的问题: 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 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养老待遇领取地: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从10年 不受年龄限制—前后都超过10年—前10年后10年—回户籍 医疗保险

缴费年限问题:青岛地区(男25年,女20年) 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国家没规定)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先行支付问题: 第一款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参保人在本市内跨区(市)流动时,个人账户随同转移。参保人离开本市时,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新的劳动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转移的,可以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失业保险 关于失业期间医疗待遇的问题:(注:失业金领取结束,不再享受待遇)《山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每月按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5%的比例享受日常门诊医疗补助金,住院时可享受并对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报销,同时发放一定数额的住院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跟缴费年限挂钩,最长不超过48个月的失业金。社会保险法规定是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生育保险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中都有“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的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有什么内容呢?想要了解更多下面请看小编 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简单概述 简单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社会保障制度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 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 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 二、主要内容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不断完善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住房保障等方面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 缴费政府给予资助

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 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国家和社会以多种形式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残疾等原因而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灾民、贫民提供救助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资助、福利设施急需的生产资料、劳务、技术、信息服务等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三)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制度 社会福利主要包括生活、教育、医疗、交通、文娱、体育等方面的福利待遇我国社会福利活动主要通过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儿童福利院等福利机构开展我国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兴办多种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试题答案(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试题及 答案 一、单选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您点击试题下面的字母进行单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________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 〇A. 中共中央政治局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〇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〇D. 国务院常务会议 2. 《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根据________制定《社会保险法》。 ●A. 《宪法》 〇B. 《劳动法》 〇C. 《劳动合同法》 〇D. 《就业促进法》 3. 《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________轨道。 〇A. 现代化 ●B. 法制化 〇C. 标准化

4.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________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A. 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〇B. 充分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〇C. 拥有较好的生活水平和无后顾之忧的 〇D. 及时获得社会救助和优厚福利的 5. 我国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________水平相适应。 〇A. 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 〇B. 市场化和国际化 ●C. 经济社会发展 〇D. 现代化和公民收入 6.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________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〇A. 审计署 〇B. 民政部 〇C. 财政部 ●D.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7.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________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〇A. 10年 ●B. 15年

2013年社会保险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3年社会保险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总共45 题共100分 通过分数:60 考生得分:88 全部显示错题显示 一.判断题(共10题,共20分) 1.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正确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停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错误 考生答案:错误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3.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错误 考生答案:正确 本题得分:0 试题解析: 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正确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5.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正确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6.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正确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7.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错误 考生答案:错误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8.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在岗职工基本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错误 考生答案:错误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9.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仅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组成。(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错误 考生答案:错误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10.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正确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二.单选题(共25题,共50分) 11.一部分职工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综合性补贴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按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2分)

社会保险制度模式、类型、主要内容

一、社会保险制度模式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 1、传统型 传统型得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个人领取养老金得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 个人领取养老金得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就是领取养老金得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与不同档次得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得养老保险制度。 2、国家统筹型 国家统筹型(universal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 (1)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得,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如今适用该类型得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得特点就是实行完全得“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得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得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就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得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得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得不足。 该制度得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得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销市场经济带来得负面影响。但该制度也有明显得缺陷,其直接得后果就就是政府得负担过重。 由于政府财政收入得相当于部分都用于了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经维持如此庞大得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与纳税人得负担。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得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2)国家统筹型得另一种类型就是苏联所在地创设得,其理论基础为列宁得国家保险理论,后为东欧各国、蒙古、朝鲜以及中国改革以前所在地采用。 该类型与福利国家得养老保险制度一样,都就是由国家来包揽养老保险活动与筹集资金,实行统一得保险待遇水平,劳动者个人无须缴费,退休后可享受退休金。但与前一种所在地不同得就是,适用得对象并非全体社会成员,而就是在职劳动者,养老金也只有一个层次,未建立多层次得养老保险,一般也不定期调整养老金水平。 随着苏联与东欧国家得解体以及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采用这种模式得国家也越来越少。 3、强制储蓄型 强制储蓄型主要有新加坡模式与智利模式两种。 (1)新加坡模式就是一种公积金模式。该模式得主要特点就是强调自我保障,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由劳动者于在职期间与其雇主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者在退休后完全从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国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养老金。个人账户得基金在劳动者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连本带息领取,也可以分期分批领取。 国家对个人账户得基金通过中央公积金局统一进行管理与运营投资,就是一种完全积细小得筹资模式。除新加坡外,东南亚、非洲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采取了该模式。 (2)智利模式作为另一种强制储蓄类型,也强调自我保障,也采取了个人账户得模式,但与新加坡模式不同得就是,个人账户得管理完全实行私有化,即将个人账户交由自负盈亏得私营养老保险公司规定了最大化回报率,同时实行养老金最低保险制度。该模式于20世

社保卡社会保险基金试题及答案

社保卡社会保险基金试题及答案 一、必答题(18题) (一)判断题(18题) 1、听取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社会保险监督权的一种重要方式。()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六条。 2、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月末无余额。() 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第十六条(财社字[1999]60号)。 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时,可以由一名监督人员进行。() 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第八条。应有两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进行。 4、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依据:《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豫劳社基金[2008]1号)第十五条。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七条。 6、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八条。 7、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计息账户,在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 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第二十九条(财社字[1999]60号)。 8、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十一条。 9、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追回。()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九十一条。 10、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是指涉及基金金额10万以下的。()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3号)第六条。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是指涉及基金金额50万元以下的。 11、社会保险基金重大要情是指涉及基金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性质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3号)第六条。 1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七条。 13、《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适用于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所有从事社会保险工作的人员,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行政人员和经办人员,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人员等。()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