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篇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保障措施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涉及国土、农田、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为推进全省高标准基本建设协调进展,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优势,省上成立基本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省基本农田建设的具体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国土资源厅厅长担任主任,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发改委、水利厅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国土资源厅、发改委、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项目所在县(区)成立基本农田建设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国土、水利、农业等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

2、落实资金计划。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以及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开发部分等土地专项资金,向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和示范县(区)倾斜。积极试点探索“以奖代拨、以补促进”模式,保障基本农田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3、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首先抓好项目立项审批和规划设计评审工作。依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计划任务,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按

照基本农田建设程序要求,做好项目可研以及规划设计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其次抓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对重大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企业担负施工,要求中标企业使用当地村民劳动力施工。一般工程项目,凡当地村民有能力、有

条件施工的,通过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组成农民施工企业,参与工程项目建设。三是抓好信息管理。加快建设土地整治规划与实施管理数据库建设。加强对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库、维护和更新的组织领导,严格规范数据的检查和汇交,保障成果质量。依托“一张图”和国土资源监管平台,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全面全程监管,实时报备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确,现势性强。

4、加强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深入基层,巡回检查,及时指导。县(市、区)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常驻工地,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达不到质量标准或随意变更规划设计的,要及时处置,必要时暂停有关项目的安排。同时要通过简报的方式,定期反映和交流项目进展信息,推广先进经验。各级政府要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年度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优罚劣。

5、强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后管护。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已建成和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及时划界,设立标志、上图入库,实行永久保护。要充分利用农田地分等定级、土地质量评估等成果,对建成的高标准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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