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级干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推进股级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中央、省、地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发区街道、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的选拔、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四条股级干部的配备必须严格执行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和职数。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五条正股级干部党工委组织部任命管理,副股级干部由所在单位自行管理,报党工委组织部备案。

第六条股级干部任免,由所在单位考察,经党工委组

织部研究后行文任免。

第三章民主推荐和任命报批

第七条参加民主推荐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一)个人身份与拟任职位相符;(行政部门的中层干部应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应具有国家正式干部或聘干身份)

(二)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工作经历(进入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三)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新提拔的股级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六)特殊岗位的,还应符合相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八条下列人员不得提拔担任股级干部: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三)其他不符合提拔条件的。

第九条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人数不低于单位总人数的80%)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通过书面推荐和口头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出符合条件的人选。

第十条单位全体人员(不低于单位总人数的80%)对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测评内容一般包括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由参加测评人员按照测评表格和有关规定要求,对报名人选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最后取平均得到民主测评分数。

第十一条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十二条单位党委(党支部)根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报党工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第十三条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确定人选后,向党工委组织部呈报《关于××等×名同志任职的请示》及《干部任命审批表》等材料。

第十四条各单位正股级干部的任用,由党工委组织部履行手续,下发任职通知。

各单位副股级干部及下属事业单位副股级干部的任用,由干部所在单位履行手续,下发任职通知,并送党工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轮岗、交流、回避、免职、辞职

第十三条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原则上实行轮岗或交流。在重要岗位上累计任职满10年的必须进行轮岗或交流。特殊部门、行业经组织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或

交流年限。

党工委组织部有计划地对股级干部进行跨单位交流调配。

第十四条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五条实行免职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去现职:

(一)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的;

(三)工作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

(四)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十六条实行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干部辞职,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要结合实际制定考评办法,强化对股级干部的日常管理。股级干部的考核结果存入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奖惩与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股级干部政治理论、科技文化、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股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第六章纪律与监督

第十九条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要确保干部选拔的公开、公正、公平,不准事先内定人选;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推荐、考察、党组织讨论等情况;不准参加选拔人员拉选票或从事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活动;

(二)不准随意增设机构、增配干部;

(三)不准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个人不能改变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四)讨论干部的任免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到会,必须有超过应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形成决定。有关干部的任免决定,需要复议的,必须经超过应到会半数的领导班子成员同意,才能进行。

第二十条党工委组织部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 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 5、干部身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 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 镇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以正式文件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站所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

情况等,经

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 (1)民主推荐。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镇全体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2)会议酝酿。召开党委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党委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 (2)个别谈话。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考察中个别谈话对象范围是:一般为分管领导、机关中层干部、机关单位和村主要负责人、所在站所成员。

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岗位干部(同名35061)

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岗位干部 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组字〔〕号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部: 根据《莱西市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岗位竞争上岗和备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精神,现将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岗位干部备案管理工作规范通知如下: 一、备案程序 (一)竞争上岗备案程序 按照《莱西市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岗位竞争上岗和备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推荐提拔、平职交流和其他事宜备案程序 、事前沟通。备案单位与备案管理部门就推荐提拔、平职交流和其他事宜进行沟通,同意后,备案单位组织实施。沟通内容主要包括:编制和职数设置及空缺情况,民主评议推荐考察的时间、方法、步骤,拟推荐提拔、平职交流等人选的范围、资格条件等。 、备案审核。备案管理部门对备案单位上报的干部任免备案请示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民主评议推荐考察工作过程,编制和职数设置及空缺情况,拟任免人选的资格条件、理由和安排意见等。 、备案审批。备案管理部门对备案单位上报的干部任免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对同意备案的干部,行文批复,并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上加盖“中共莱西市委组织部备案干部专用章”或“莱西市人事局备案干部专用章”。

、办理任免手续。对经审核同意备案的干部,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任免时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需要报送的备案材料 (一)竞争上岗需要报送的备案材料: 、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关于竞争上岗工作组织情况的报告》(党组织正式文件); 、《关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备案请示》(党组织正式文件); 、《备案干部登记表》(格式); 、《备案干部职数审核登记表》(上报竞争上岗方案和组织情况报告时均要报送此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要参照组通字〔〕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通知》有关要求填写); 、提拔(重用)干部的考察材料; 、竞争上岗材料,包括:竞争上岗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得分及排名情况汇总表; 、有关情况说明。对在重要问题上有争议的,研究干部时意见分歧较大的,属于轮岗或任职回避的,拟提拔人选不是按竞争上岗排名顺序任用的,其它需向备案管理部门说明情况的,须附《对同志有关情况的说明》; 、党组织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复印件; 、备案单位党组织关于干部任免的文件(竞争上岗结束后报)。 (二)推荐提拔、平职交流和其他事宜需要报送的备案材料:、《关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备案请示》(党组织正式文件); 、《备案干部登记表》(格式); 、《备案干部职数审核登记表》(事前沟通和备案请示时均要报送此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要参照组通字〔〕号《中共中央组织

电业公司股级干部管理办法_0

电业公司股级干部管理办法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为科学公司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党委(党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一、任职资格条件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3、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4、干部身份;5、身体健康。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一)实行委任制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公司党委(党组)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

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党组)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党组)以正式文件呈报人事(组织)部,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股室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情况等,经人事(或组织)部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2、确定考核对象(1)民主推荐。由公司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公司的全体干部和所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2)会议酝酿。召开公司党委(党组)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模板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模板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模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县直部门和镇(街道)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实施。 第二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主要采取民主推荐考察方式。如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配。 第三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

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六条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知识,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二)理想信念坚定,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自觉服务于xx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优良,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六)大局意识强,能自觉维护和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七条提拔担任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备2年以上工龄;

股级干部任免程序文件

股级干部任免程序 1、单位党政负责人事先与部机关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初步沟通,提出人事任免初步意见; 2、经部机关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口头同意后,单位党组织制定具体的人事任免方案,报组织部干部室把关; 3、单位党组织依据把关后的人事任免方案,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工作; 4、单位党组织将民主推荐结果及初步任职方案报部机关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等工作; 5、单位党组织将人事任免的相关材料(单位编制及职数的相关材料、任免方案、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关于人事任免的请示等)报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审核,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部长办公会审议; 6、组织部干部室将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的人事任免事宜行文批复单位党组织。

人事任免的相关材料 1、单位编制及职数的相关材料; 2、干部任免方案; 3、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三份); 4、考察材料(新提拔人员,一式三份); 5、党委会研究记录复印件; 6、征求意见情况(纪检监察、综治、信访、计生、公、检、法等合计7家); 7、关于人事任免的请示(党委正式文件)。

×××同志考察材料(式样) 一、基本情况(现任职务及所分管的年度工作) 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参加工作年月,入党时间,现文化程度(何时毕业于何院校何专业),现在何单位任何职。主要简历从到大中专以上院校学习填起,起止时间前后衔接。 二、现实表现及主要政绩 可分若干方面写。要突出实绩,要有观点、有例证。能量化的尽量量化。要把握干部的突出特点,以写实为主。尤其要对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廉洁勤政情况、工作能力、政策水平、主要政绩、获奖情况、计划生育情况等,逐一表述清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要概括准确,不要模棱两可。必要时可举例说明。 四、民主推荐情况 共×××人参加民主推荐,有效票×××张,实得票×××张,占有效票的 %。 五、考察组使用建议 该同志可以作为正(副)股级干部人选使用。 考察人:××× 中共商城县×××局委员会 年月日

股级干部任职表态发言

股级干部任职表态发言 篇一:股级干部就职演讲稿,2003 篇一:股级干部竞聘演讲稿 股级干部竞聘演讲稿 薛建人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今天,当我站在股级干部竞争的演讲台上,我的感想还是很多的,因为这次股级干部竞聘,是按照天津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支行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支人事科对县支行“一整三定”方案的开展的一项工作,但我作为支行业务的骨干,我积极响应组织的号召,主动参加这次竞聘活动。 我这次竞聘的岗位是办公室主任,我的成功与否,有赖于大家的评判和选择,更离不开大家的理解和信任。希望大家多多给予支持。 下面我首先介绍一下自己的简历。我今年xx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1987年7月毕业于xx银行学校城市金融专业,同年8月参加银行工作,2000年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的学习。2001年3月担任支行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2月通过股级干

部竞聘,又担任了货币金银股股长;2006年3月,支行统筹管理后,经过组织的安排,担任了支行国库会计股股长,2007年1月任支行办公室主任至今。我竞聘办公室主任的优势和能力: 在入行20多年里,有近8年的时间是在办公室工作中度过的。在这些年中,承蒙支行各位领导的严格要求和培养以及同志们的热心帮助和支持,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己,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工作着,并逐步使自己走向了成熟。一是我具备了较强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自1993年6月加入党组织以来,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省委党校、中央党校函授学历教育,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了较高的认识,理论水平在不断提高。在办公室工作期间,我先后经历了“三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了自己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在钻研业务工作方面,我也力求精益求精,不懂的就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努力学习,成为支行业务工作的全面手。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我从99年开始,就刻苦钻研计算机知识,并成为支行的科技骨干,为支行的科技工作做出了的突出贡献。 二是具备了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我自2001年先后担任

镇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的简要汇报

镇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的简要汇报 根据《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文件精神,XX年换届以来,我镇积极稳妥地抓好干部培养考察任用工作,现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镇现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含企业服务中心)116人,镇属部门30个,其中股级干部23个,为交叉任职或多岗兼职,股级干部事业心、责任感较强,能团结和带领身边的同志一道,较出色地完成党委政府部署各项任务。 二、主要工作(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镇党委高度重视股级干部任用工作,能积极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上来,统一到推进大局发展工作上来,贯穿于各项决策部署和督查落实之中,提高新时期干部任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干部管理及效能建设规定》文件,每位领导成员都负有所分管部门股级干部培养考察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干部思想动态,积极发掘干部的潜质水平,努力推动干部管理工作迈上正常化、规范化轨道。 (二)、坚持原则,审慎任用。 依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在使用股级干部上,我们本着量才适用,稳步提升的原则,结合本镇实际和干部的思想、能力、阅历、实绩等方面,通过征求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多方意见,综合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加强干部的跟踪培养、教育和考

察,经每年年终综合考评和全体干部民主测评确实优秀的股级干部,党政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予以研究,以交叉任职的方式多岗锤炼,提升干部能力水平,促进干部健康茁壮成长。 (三)、加强管理,提高效能。 股级干部是机关单位的中层领导,担负着本部门工作落实的具体责任。 为此,我镇强化股级干部管理,严格按照《镇干部管理规定》,从股级干部考勤、评先评优、奖罚措施、年终总评等方面,以民主测评方式科学合理地评定股级干部思想政治、履职情况、农村工作、纪律作风的表现,触动干部的主动性,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股级干部自身的素质能力和水平,影响和带动全体干部积极向上、主动作为,推进和提升部署工作的扎实、有效落实。 三、存在的不足:主要是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今后,我们将以此次检查指导为契机,结合本镇实际,加强学习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手续,努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为建设新型工业县、打造朱子文化城、构建和谐新农村战略实施,提供不竭的人才梯队和强大的组织保证。

试用期干部管理办法标准

试用期干部管理办法标准 1.1 适用对象 1.1.1 新提拔的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和副科级(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统称为试用期干部。 1.2 职责和待遇 1.2.1 新提拔的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和副科级(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按同级干部管理,享受同级干部政治待遇、工资待遇和其他方面应享有的待遇。 1.3 有关情况的处理 1.3.1 新提拔的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和副科级(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将终止其副科级干部资格,自动免职;对于副科级(主持工作)的干部将自行终止主持工作正科级待遇级别,按照同级别副科级待遇执行。 1.3.1.1 所在单位发生轻微伤(主要责任人)、轻伤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次要责任人)的; 1.3.1.2 发生严重“三违”或违章指挥行为的; 1.3.1.3 跟班、带班期间,本班职工故意严重“三违”并不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 1.3.1.4 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被集团公司领导在公开场合点名批评或下发文件进行通报的; 1.3.1.5 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1.3.1.6 在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因擅离职守或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 1.3.1.7 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不论数额多少);

1.3.1.8 克扣工人工资、奖金、福利和违规套取资金,造成职工群众意见大,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不论数额多少); 1.3.1.9 在工作日和值班期间酗酒,影响正常工作,对干部队伍造成不良影响的; 1.3.1.10 对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不执行或执行不力,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的; 1.3.1.11 由于作风问题(参与黄、赌、毒活动),有损干部形象的; 1.3.1.12 打架、斗殴,发生偷盗或其它刑事犯罪行为的; 1.3.1.13 不认同集团公司企业文化,言谈举止不能自觉维护集团公司和我公司利益、荣誉和领导权威,造成不良影响的; 1.3.1.14 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 1.4 考核办法 1.4.1 公司成立试用期干部考核小组 1.4.1.1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成员党群部部长、综合办主任,监察科科长及纪委相关人员组成。 1.4.2 考核形式 1.4. 2.1 新提拔的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和副科级(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实行“考核制”,考核方式分为自我鉴定和统一考核两种形式。 1.4. 2.1.1 自我鉴定新提拔的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和副科级(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每季度写出一份不低于1500字的自我鉴定材料,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6日前上交至考核小组办公室主任处。

股级干部任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股级干部任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XX年7月以来,我局党总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施《干部任用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总支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记录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广大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贯彻执行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认同条例》的自觉性。 二、股级干部选拔使用情况 我局按照“三定”方案应有5个内置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股、基层工作股,正股职数5名。 我局现有股级干部8人,其中正职4人,副职4人。 XX年以来,我局任用正股级干部1人:同志为社区矫正股股长;任用副股级干部3人:任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同志为法制宣教股副

股长、同志为社区矫正股副股长。其中和虽然在我局工作并未满2年,但是两人在法律行业均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所以并没有违反《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我局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章办事的原则,始终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规定。 三、认真落实干部选拔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在工作中,我局充分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求全体人员参与民主推荐和投票表决,并对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组织人事干部认真执行《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股级干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推进股级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中央、省、地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发区街道、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的选拔、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四条股级干部的配备必须严格执行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和职数。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五条正股级干部党工委组织部任命管理,副股级干部由所在单位自行管理,报党工委组织部备案。 第六条股级干部任免,由所在单位考察,经党工委组

织部研究后行文任免。 第三章民主推荐和任命报批 第七条参加民主推荐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一)个人身份与拟任职位相符;(行政部门的中层干部应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应具有国家正式干部或聘干身份) (二)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工作经历(进入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三)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新提拔的股级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六)特殊岗位的,还应符合相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八条下列人员不得提拔担任股级干部: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三)其他不符合提拔条件的。

县局股级干部管理办法

周口供电公司党组 关于县局股级干部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改革,健全县级干部管理制度,造就高素质股级干部队伍,为深化县局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省市电力公司有关干部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县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局股级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股级干部是指县局所聘任的中层干部。 第四条股级干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权利与责任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六)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章体制与管理 第五条县局应根据实际岗位需要,设置股级干部岗位。建立职责明确、配合密切、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第六条职数及其管理 (一)县局本部部门股级干部职数一般为2人; (二)县局本部部门正职按正股级管理,副职按副股级管理;基层站所正职一般按副股级管理,副职一般按职工管理。 第七条股级干部任职时间从县局聘任之日算起。 第三章任职条件与资格 第八条股级干部任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4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维护企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具有比较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有关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县局有关生产经营业务;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团结合作,勤勉尽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第九条股级干部提拔任职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一般为后备干部; (三)提任正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应在同级副职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 (四)提任副职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应具有3年及以上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 (五)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要求。 -5

金沙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1

金沙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 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推进股级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中央、省、地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与管理。 第三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股级干部的配备必须严格执行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和职数。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五条县直单位(含县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设在乡镇的基层单位)股级干部的任免,由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共同考察,

县委组织部研究后行文任免。 乡(镇)股级学校中层干部及副股级学校校长的任免,由县教育局和所在乡(镇)共同考察,县教育局研究后行文任免。 第六条乡(镇)股级干部的任免,由乡(镇)党委组织考察,并征求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提出拟任免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并行文任免。 第七条乡(镇)和县直单位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及股级纪检(监察)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共同考察,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行文任免。 第八条乡(镇)武装干部的任免,由乡(镇)党委商县武装部共同考察,提出拟任免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并提名县人民武装部行文任免。 第三章任职资格条件 第九条担任股级干部的基本条件参照《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六条规定。 第十条担任股级干部,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股级干部,必须具有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事业机构的股级干部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新提拔的股级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五)特殊岗位的,还应符合相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提拔担任股级干部: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

股级干部任免规范

股级干部任免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切实提升股级干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制定工作规范如下。 一、资格条件 担任股级干部,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担任公务员岗位股级职务的,应具有公务员身份; 2、提拔副股级职务的,原则上应参加工作满两年;提拔正股级职务的,原则上应任副股级职务满两年(未设置副股级职位的,原则上应参加工作满四年); 3、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的任职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职数核定 1、市直部门(单位)内设(辖属)股级单位核定编制5人(含)以下可配备1正1副,6—10人(含)可配备1正2副,11人(含)以上可配备1正3副;副科级单位核定编制5人(含)以下可配备副职1名,6—10人(含)可配备副职2名,11人(含)以上可配备副职3名。 2、镇(街道)“五大办公室”可配备正股级副职2名;“三个挂牌办公室”可配备1正1副;“五中心”可配备1正2副;信访

办公室、老干部办公室、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可配备1正1副,其中妇联、工会正职一般应由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兼任。 拟提拔重用人选的确定应严格按照市编委确定的机构(单位),在核定的股级干部职数和人员编制限额内进行。仅核定机关编制总数、未单独核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数的,以内设机构常年实际配备人数为准。 三、任免程序 股级干部任免实行预批备案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 1、事前沟通。股级干部调整前,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带酝酿沟通表就调整职位、选拔方式、人选情况等与市委组织部沟通,经市委组织部原则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制定方案。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制定干部选拔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查把关。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拟调整职位、资格条件、选拔方式、方法步骤等。 3、组织实施。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组织实施。拟提拔任职的,原则上应采取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大单位、大系统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 采取民主推荐方式的实施步骤: ①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公布拟推荐职位、资格条件等,发放《民主推荐票》,对拟提拔重用的职位人选进行书面推荐。与会人员范围:机关全体在编人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含科级单位的副职),单位人数较少的为全体在编人员。

山东德州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管理办法

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管理,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级干部管理包括:提拔调整、交流轮岗、备案、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等。 第三条科级干部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主管,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二章提拔调整 第四条提拔调整科级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能力、注重实绩、注重公认,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第五条提拔科级干部除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提拔任科长等正科级领导职务,应当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拔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提拔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3、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6、其他应具备的资格。 干部应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或越级提拔,但必须事先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 第六条提拔调整科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七条除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科级领导职位拟任人选,一般在本机关、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采取竞争上岗方式产生。需要改善结构或充实紧缺型人才或暂无合适人选的也可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第八条采取竞争上岗方式提拔科级干部的,按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要求,主要程序有制定方案、公开职位及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备案等。 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应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总分,依照竞争上岗总分高低按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第九条采取民主推荐等方式提拔科级干部的,主要程序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备案等。民主推荐同时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会议投票推荐一般应由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人数较多的可由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个别谈话推荐应由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本单位人数较少的可由全体人员参加。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由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同时,要全面、历史地看待干部,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十条组织考察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个别谈话、书面征求意见、查阅档案、廉洁自律鉴定等方式,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由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穆棱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穆棱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党委(党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在对《穆棱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穆组干发[2004]8号)进行修订的基础上,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 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3、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 4、干部身份; 5、身体健康。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 (一)实行委任制 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

各党委(党组)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党组)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党组)以正式文件呈报组织部干部监督组,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股室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情况等,经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 (1)民主推荐。由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单位的全体干部和所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10人以下的单位必须全员参加)。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2)会议酝酿。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考察工作由党委(党组)组织考察组,

股级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股级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强股级干部的管理,规范股级干部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股级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有关法规要求,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本部门股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主要对本部门股级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对股级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技术水平、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准确定位,其中重点考察工作实际和群众公认程度。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政治思想表现,重点考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情况,开展政治学习情况。 2、工作实绩,重点考核(1)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布署情况;(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能否独挡一面,是否积极主动配合和协助领导工作。 3、工作态度,是否坚持执政为民,有无群众观念。 4、工作质量,是否坚持办事公开,是否实行办事程序公开、促进政策透明。 5、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或违反程序现象;有无被部门、群众投诉现象等。

6、廉洁自律情况,是否以身作则,自觉维护机关良好形象,是否廉洁从政,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 三、考核的方法、步骤 股级干部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重点考核股级干部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和出勤情况。定期考核采取单位自评与综合评议相结合。 (1)单位自评。单位自评是由单位对考核对象根据该股室及个人在完成年度目标和、任务情况及履职质量方面进行测评,分为班子成员测评和干部群众测评,分别量化计分。 (2)综合评议。综合评议结合单位年终社会评议进行。其中社会评议是指组织选定一定数量的社会各界的协会会员代表根据单位提供的股室的职能、履职质量等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测评,主要是测评其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单位自评和综合评议最终结果排出名次和得分,年终报组织部股级干部管理科。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股级干部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 一、前期酝酿沟通。镇党委在科级干部调整前,应事先向市委组织部沟通汇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查把关后,再按规定程序进行酝酿、研究和呈报。向市委组织部沟通汇报时,需提供工作方案及干部职数配备情况、拟调整职位、干部名册等材料,如有具体人选的应提供人选情况。 二、民主推荐。根据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组,进行民主推荐。 三、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对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实地考察、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分为书面征求意见和谈话征求意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任前审核,并认定其“三龄一历”。对考察对象在现单位任职不满一年的还要到原单位对其进行延伸考察。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班子调整建议或干部使用建议,向镇党委或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 四、酝酿提出任免调整建议方案。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汇总考察情况,提出班子调整或干部任免的建议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范围进行酝酿和征求意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分别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对拟提拔重用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双重管理的干部,还应书面征求协管方的意见。 五、研究决定。镇党委研究作出任免决定或作出推荐提名的意见。镇党委研究科级干部任免事项时,要按照市委组

织部列席下级党组织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会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会前至少提前一天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并提交干部调整呈批件。市委组织部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人列席会议,对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条件、工作程序和会议讨论情况等进行监督。 六、任前公示。根据研究决定的意见,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天。 七、组织谈话。对职务调整的干部由镇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进行谈话。 八、履行任职程序。根据研究的意见,经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有关任免职手续。 九、备案。凡列入《向市委备案的干部职务名单》的干部任免,镇党委研究决定后,在宣布任免决定的同时,要及时将备案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时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三份:⑴干部任免通知;⑵干部任免审批表;⑶提拔重用干部的考察材料;⑷镇党委会议纪要;⑸镇党委会议记录。

2019-2020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模板】

2019-2020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模板】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实施了《科级干部向局党组述职述廉述作风实施方案》,结合年度考核,扩大党内民主,开展民主评议,不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是落实干部政策法规。市直部门科级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后,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文件,切实领会干部选任工作的精神实质,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用人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着力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有力调动了科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凸显。同时,党组书记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X名副局长分管干部人事工作,X名科级干部具体承担相关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执行政策规定,为推进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严格机构编制规定。X年X月市XX局XX方案,核定行政编制X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X名。其中,局长X名、副局长X名;核定X个科室、X名科级领导职数。X年X月,根据X编办发X号文件,增设X科,核定科级领导职数X名。结合历次机构编制变化情况,目前市XX局行政编制X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X名。其中,局长X名、副局长X名,内设机构X个。 三是推进干部选拔任免。科级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后,局党组共X 次研究科级干部任免工作,其中,职务调整X次,试用期满正式任职X次,到龄退休免职X次。按照干部任免权限,提请市委组织部免职X人、任职X人。局党组结合科级领导职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免

职X人,平职转任X人,提拔任职X人,试用期满正式任职X人。目前,正科级领导职数X人、副科级领导职数X人,正科级非领导职数X人,空缺科级非领导职数X个。 四是依据标准规范执行。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中,局党组严格执行干部政策,严把资格条件关、职数关和程序关,坚持标准,突出审核把关作用,严格执行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流程,每次干部选任动议前与市委组织部及时进行沟通衔接,拟定干部选任工作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会议研究讨论、任职、备案、整理归档等各个环节,同时逐人进行干部档案、计划生育和廉政情况审查,确保了干部选任工作的质量,也得到了干部职工的公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 从总体情况看,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XX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对从事XX工作X年以上的XX干部予以交流,但干部交流使用的渠道比较窄,进得来出不去;二是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对干部的监督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始终做到以实绩选人、按程序选人,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和满意度。 一是规范任免程序。始终坚持把严格执行《条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依据。注重德才兼备,尊重群众意愿,力求考真考实,严肃组织纪律。 二是深化制度改革。始终坚持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满意度,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不断健全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能岗相适机制,优化配置、增强干部队

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择 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 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 政策,围绕选拔和任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风好、口碑好的优秀人员担任科 级领导职务的总体目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为用人导向, 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着力建 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市XXXX事业发展提供坚 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选贤任能、事得其人、人岗相适原则。 (三)公开、平等、民主、择优推荐选用原则。 (四)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原则。 (五)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充分保证此次选拔任用严密、公正,成立“XXX市XXXX局科级领导干部选 拔任用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所有程序,全程监督。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X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 (二)工作组 主任: XXXX 办公室(监察室)主任 组员: XXXX 办公室(监察室)科员 (三)考察审核组 成员:XXXX 办公室(监察室)主任 XXXX 办公室(监察室)科员 四、选拔岗位 根据XXX市XXXX局科级领导干部职数空缺和人员配备情况,此次选拔任用职位为:XXXX科科长1名,办公室(监察室)副主任1名。 五、选拔任用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工作必需的能力,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二)具备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三)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正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提任对象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提任对象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以上职务需在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四)在政工、监察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党员。 六、程序和方法 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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