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概要(批前公示)

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概要(批前公示)
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概要(批前公示)

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概要(批前公示)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科学指导新区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目前该规划阶段性成果已形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杭州湾新区总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2010年11月28日,共计31天。在此期间,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我局将依法予以研究和处理,并将修改情况附于审批材料上报市政府。

用地布局规划图

一、基本情况

杭州湾大桥通车大大拉近了上海与浙江东部地区的时间距离,推动沪浙一体化进程。宁波

杭州湾新区位于杭州湾大桥桥头地区,在长三角结构中也由“边缘”转为“门户”,成为沪

浙沟通的核心地区,这一区域地位的改变推动该地区各类要素的流动和集聚将日益频繁。

2009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陆域面积235平方公里,海

域面积350平方公里,将成为宁波乃至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新平台。并提出该地区将建设成

为国家统筹协调发展的先行区、长三角亚太国际门户的重

要节点区、浙江省现代产业基地和宁波大都市北部综合性新城区。

区位图

二、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特点

总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省海洋经济大平台建设和宁波城市发展战略部署,提升宁波杭州湾新区功能地位,创新发展方式,探索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友好、文化鲜明的新区发展模式。规划重点是对功能定位、空间布局、支撑系统、分区指引作深入的研究分析。

在总规编制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生态特色,基于杭州湾特有的生态环境,做好可持续发展的保护开发;二是注重新区与余慈地区的统筹发展,既关注自身发展又做好区域合理分工;三是注重新区城市化与产业集聚的联动,特别关注产业提升与导入和新城开发建设时序安排的关系;四是尊重现状和挖掘地域文化,科学安排新城用地结构和规模,结合水资源等环境特色做好城市设计。

三、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2010—2030年。其中,近期:2010-2015年;远期:2016-2030;远景:2030年以后。

规范范围:东至水云浦,南至七塘公路,西至湿地保护区西侧边界,北至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填海区域和四灶铺水库。规划面积242平方公里。远景展望至宁波与嘉兴的海域分界线,海域面积350平方公里。

海域范围图

2、城市定位、职能与规模

结合省海洋经济大平台建设和宁波市域城市发展部署,在综合研究了城市发展条件和区域特征基础上,规划提出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发展定位为:宁波北新城,生态杭州湾。定位突出新区在对接上海、服务宁波、引领余慈地区发展的重要作用。其发展目标是“国家统筹协调发展的先行区,长三角亚太国际门户的重要节点区,浙江省现代产业基地,宁波大都市北部综合新城区”。

这一城市定位体现了三个“强调”、五个“突出”。一是强调新区是对接上海的前沿,承担起“南上海”的区域服务职能;二是强调新区在宁波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承担起提升宁波区域地位、完善宁波职能体系、改善市域空间结构的功能;三是强调新区引领大余慈北翼发展,成为余慈地区“一湾四城”城市发展的品质示范区。同时,突出城市综合功能的发展,实现新区从区到城的转型;突出生态,实现新区生产生活生态协调;突出智慧创新,吸引高素质人才,成为宁波智慧城市建设的试验区和先行区,打造智慧城市;突出新区产业转型,布局智慧、高新、商务、休闲功能;突出新区文化提升,体现大桥文化、围涂文化、越窑文化等文化特征。

根据城市定位,规划明确杭州湾新区的城市职能为三个层次:一是国际性、区域性服务职能,包括国际体育休闲旅游基地、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高端商务总部研发基地和高端休闲居住职能;二是省级、市级产业职能,包括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市级教育研发中心职能;三是地方性服务职能,包括新区综合管理与服务、生活居住职能。

规划近期2015年,宁波杭州湾新区常住总人口为20万人,远期2030年达到55万人,同时新增城镇就业岗位需求约为35万个。同时充分考虑宁波杭州湾新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将城镇新增用地的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规划2030年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93平方公里以内,2015年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应控制在50平方公里以内。

3、产业定位与策略

规划立足于区域产业特色,结合省《杭州湾产业集聚区规划》,规划在杭州湾新区形成四大装备制造业、三大高新技术产业和二大特色产业,形成三大产业板块。四大装备制造产业即汽车制造及相关产业、海洋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三大高新技术产业即海洋高科技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光电子产业;二大特色产业即智能家电产业、纺织服装产业。

在发展策略上,通过做优做强汽车制造、海洋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装备制造产业;培育壮大海洋生物高科技、电子信息、光电子等高新技术产业;巩固提升智能家电、品牌服装等特色产业;整合淘汰化纤印染等污染产业四个发展策略,实现以科技创新引领,构筑新区高层次的产业结构。

在此基础上,规划提出新区应当优先考虑发展汽车、高端金属新材料、海洋生物及海洋工程装备、风能利用、智能家电、物流、高端服务业(金融服务、总部经济、研发、检测、工业设计等)等产业的发展。

产业用地布局规划图

4、空间布局

规划通过对杭州湾新区独有的海塘文化和水文化进行分析梳理,提出了“理水成网、筑湖成城、塑塘成廊”的规划理念,着力打造以水环境为特色的生态新城。

按照生态家园保护性开发理念,规划确定主要横江、纵江两侧绿地,高速公路、铁路等重要基础设施两侧防护绿带,以及为确保生态安全而设置的带状结构性绿地,共计四横、七纵十一条生态廊道为宁波杭州湾新区重要的生态廊道。

规划科学划分空间管制分区,明确禁建区、限建区、已建区和适建区不同发展策略。空间结构为“两带、三轴、三区”,两带为公共服务带和生态休闲带;三轴为区域服务轴、新城综合轴、产业服务轴;三区为湿地休闲区、商务新城区和智慧产业区。

规划特别注重工业产业布局与城市发展关系,规划杭州湾新区的工业板块形成“一轴五片”的用地布局结构,总用地约为25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7.25%,凸显新区产业发展平台优势。

规划还强调了农业生产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八塘横江和高速公路南侧,以及十塘横江以北新围垦地区主要布局耕地,发展农业生产,同时发挥重要的生态调节和景观塑造功能。基本农田的面积为57.73平方公里,占总规划面积的23.9%。

公共服务中心体系的规划也是本次规划的特点之一。按照城乡统筹和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的要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约为1152.7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93%,人均用地达到23.05平方米/人。形成“一带、三轴、多心”的结构。即在八塘和九塘之间,结合丰

富的河湖水系资源,重点打造串联新城中心区和产业区的公共服务带。以公共服务带为核心纵向延伸出三条功能差异化的公共服务轴,包括区域服务轴、新城综合轴、产业服务轴。结合各片区功能,形成多个片区中心,实现全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和全覆盖。包括一个新城中心,即新城综合服务中心;二个专业中心,即会议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四个邻里中心以及多个社区中心。

空间结构规划图

5、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按照建设生态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要求,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滩涂水网等可供进行绿化建设的空间资源,确定与城市用地布局相适应的多级园林绿地结构。同时完善城市功能组团分隔,营造自然与人工的立体绿化网络,满足城市对绿地的各种功能要求,使杭州湾新区成为绿地分布合理、景观优美、功能齐全、特色突出的生态绿化城市。

规划形成“一脉、三区、六廊、九园、多心”的绿地系统布局结构以及“一核、一带、两廊、五区、多节点”的景观风貌结构。在景观建设中,提出了“亲水、造园、塑路、营城”等四大策略。

景观系统结构图

6、综合交通规划

构建安全、绿色、便捷、集约的新区综合交通体系是本次规划对交通的总体目标。

在对外交通通道上,形成高速公路两条,分别为沈海高速和杭甬高速复线,在现有2个高速出入口基础上新增3个出入口。根据《宁波市余慈地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设置轨道交通线路2条,分别是S2线和L3线,在规划范围内共规划有轨道交通站点14个,充分做好与常规公交的衔接,形成桥头堡和越林湖两个主要的公交枢纽。同时布局5条城市道路,分别与余慈地区或直接连通高速公路与上海、宁波、杭州发生联系。

在区内路网上,主要形成“四横七纵”的方格网格局。“四横”是:滨海一路、滨海二路、十塘大道、十一塘大道。“七纵”是:潮升路、杭州湾大道(进场大道)、兴慈八路、兴慈七路、兴慈五路、兴慈三路和兴慈大道。

综合交通规划图

7、水系保护与利用

为体现新区“百米见水,千米现湖”的新城景观特色,规划构筑以骨干河网为支撑、景观水系为脉络、水库湖体为点缀的水系规划。形成“四纵三横”的骨干河网。四纵是:四灶浦江、陆中湾江、三八江、建塘江;三横是:八塘横江、十塘横江和十一塘横江。水库湖体建设形成2大水库和3大湖体,2大水库为:四灶浦水库和慈西水库(建塘江水库与陈家路江水库整合而成);3大湖体是:越秀湖、越林湖以及越溪湖。整个杭州湾新区的水面率控制在11%左右。

规划提出,通过实施环境治理、生态建设、综合功能协调等水系保护策略,以及城市蓝线的控制,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循环利用保障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水系利用规划图

8、城乡统筹

按照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发展趋势,本次规划对城乡统筹发展也作了充分研究。按照“人口向规划居住区集中、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原则,完善城乡空间结构,推进一体化布局。同时对基本农田保护、土地集约利用、村庄环境整治、乡村经济发展进行了统筹考虑,提出通过“开发、整治、集中”等措施开展村庄整治。

城乡土地利用规划图

9、规划实施与区域协调

本次规划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及时评估、动态调整的规划和建设原则,对规划的实施进行了统筹安排,明确了近期开发、起步区建设和远景发展时序,并重点突出了区域协调的原则。

一是体现区域空间的协调。在城市定位和职能分工方面,在大宁波“一体两翼”格局中,杭州湾新区是北宁波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余慈“一湾四城”格局中,杭州湾新区更多承担的是区域性服务职能,是区域服务和城市职能综合发展的现代化新城区。

二是体现产业分工的协调。在环杭州湾层面,杭州湾新区要在众多新城中找准定位,以服务创新为突破口,重点发展面向区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型产业及体育休闲产业,建设以高品质服务和生态环境为特色的综合性生态新城,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在大余慈地区层面,杭州湾新区主要体现面向区域的服务职能,重点发展高端商服务、国际性体育休闲、高科技产业、装备制造业以及特色民营经济职能。

三是体现交通基础设施的协调。除了高速公路与轨道交通的对接,还将规划形成5条南北向的区域交通通道,分别是:潮升路连接梁周公路;杭州湾大道连接芦庵公路;兴慈八路连接余慈大道;兴慈五路连接浒崇公路;兴慈大道与余慈东线相连。

四是市政基础设施的协调。重点协调水资源的供给。协调宁波及慈溪市,合作建设慈西水库和四灶浦水库,提高区域水资源调蓄能力,保障曹娥江引水工程的稳定运行。与慈溪市协调,近期保障新区优质生活用水,远期慈溪市向杭州湾新区供水规模不小4万吨/天。规划期末中水利用达到40%以上,中水管网对接工业用水管网。同时也包括了给排水、电力、

电信、燃气、环卫、城市安全等的协调。

余慈地区用地规划图

按照“战略高度、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的规划编制要求所编制的《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是指导杭州湾新区发展的重要依据,在该规划的指导下,我们将认真做好规划深化和完善工作,严格规划管理,促进杭州湾新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分期建设规划图

宁波市洪塘地段(JB15)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洪塘地段(JB15)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5)《江北西区分区规划》;(审批稿) (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7)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洪塘北街道东片地段位于江北区,东自规划机场路,南以北环西路为界,西至广元路,北抵规划的余北快速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92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杭州湾新城版块分析

杭州湾新城版块分析 杭州湾新城简介 宁波杭州湾新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部,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居于上海、宁波、杭州、苏州等大都市的几何中心,是宁波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门户地区。全区规划陆域面积35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50平方公里,现辖1个镇,拥有常住人口17.7万余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是中国沿海地区十分难得的战略要地,两小时交通圈内可覆盖中国人口最密集、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生活水平最高的地区;周边同时拥有四大国际空港和两大东方大港,依托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和正在规划的杭州湾跨海二通道、杭甬高速复线、宁波至新区城际铁路等大型交通设施,可直接与周边城市群实现“同城化”发展。

杭州湾新城发展历程 2001年11月,随着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的立项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前身——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启动开发。 2005年06月,国务院批准在慈溪经济开发区内设立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 2009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快开发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的战略决策。 2010年2月23日,在整合原慈溪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上,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开启了新区发展新的历史进程。 2010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列入全省14个产业集聚区之一。 2011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宁波杭州湾新区列入浙江省九大海洋经济集聚区之一。 2014年2月18日,宁波杭州湾新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的立项建设,2001年11月,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前身——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启动开发。2005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慈溪经济开发区内设立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2009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快开发建设宁波杭州湾新

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宁波杭州湾新区(以下简称“新区”)的洪涝、台风灾害等突发事件,保证新区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宁波市防洪条例》和《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宁波杭州湾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611-2012)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区范围内在遭遇洪涝、台风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科学决

策的原则,做到遵循规律、依法防台、及时预警、快速响应、公众参与、科学调度、保障有力。 1.5 防御重点 1.海塘、堤防、水库、泵闸等水利工程安全; 2.危房、简易房、工棚及海塘外人员转移; 3.海上船舶进港避风,沿海生产作业的防御工作; 4.高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户外广告牌、铁塔电杆、行道树等设施的防御工作; 5.工厂企业、学校、旅游景区、地下工程设施、建筑工地等场所的防御工作; 6.低洼地、设施农业等其他需要重点设防区域的防御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新区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新区的防汛防台工作;新区各部门、庵东镇、有关单位和行政村等基层组织负责本单位或本区域内的防汛防台具体工作。 2.1 指挥机构 1.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新区防指”),是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领导下的防汛指挥决策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新区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上级防指的通知、指令,决定启动(结束)防汛防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实施评估报告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实施评估(批前公示) 一、评估的目的意义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现版《总规》)2006年8月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是指导宁波城市发展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自2004年编制完成后,《总规》在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引导城市有序建设等方面开始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通过本次总规实施评估研究,系统、全面地分析城市规划实施的成效,分析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背后的原因,有利于全面客观的认识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找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需要调整的方向,为新形势下的规划建设提供指导。 二、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 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评估 (1)城市发展方向评估 根据现版《总规》,三江片的发展重点是近期向东,中远期向北。从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的分布情况来看,实际的发展方向有所变化。由于南部地区(鄞州中心区)与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其用地增量大大高过东部新城建设,使整个三江片的近期发展方向显现为以向南、向西发展为重点。现版总规提出的“中远期重点发展北部”的要求也由于庄桥机场尚未搬迁的现实受到制约。而镇海片、北仑片沿海岸线发展的态势十分明显。 (2)空间布局评估 现版总规提出了“两带三片双心”组团式的结构。从《总规》实施情况来看,整体空间结构与《总规》的要求较为吻合。近年来,随着镇海新城南区及北仑西片区的发展建设,三江片、北仑片与镇海片在原来独立发展的基础上呈现相向发展的态势。特别是沿甬江、宁镇公路、通途路一带,连片发展的趋势明显,这也使得组团间生态绿地的保持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双心结构随着东部新城门户区、航运中心、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也在逐步形成之中。 2、阶段性目标落实情况 (1)近期规划目标实施情况评估

宁波杭州湾新区“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0)

宁波杭州湾新区“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0)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宁波市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工作要求,围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培育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群体,为宁波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作出贡献,结合宁波杭州湾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突出新区产业发展导向,引导优势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带动和培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单项冠军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强,提升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专精特新高成长——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小巨人)的梯次培育路径,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到2022年宁波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达到5家,到2025年达到6家;到2022年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达到11家、示范企业达到4家,到2025年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达到15家、示范企业达到5家;到2022年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达到5家、冠军企业达到1家,到2025年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达到15家、冠军企业达到3家;到2022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家,到2025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保持在1家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单项冠军培育计划清单。以关健核心技术为标准、以市场占有率为导向,以高成长、创新型、科技型、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为重点,加强梳理排摸,建立分类分级、动态跟踪管理的企业梯队培育清单。 (二)推动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主攻行业细分领域,向专精特新发展。加强培育企业的监测、指导和跟踪服务,鼓励企业建立现代化生产管理体系,深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指导服务工作。 (三)培育企业做强做大。鼓励企业加大以核心产品、核心技术产业化为重点的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促进企业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转型。引导和支持培育企业成长为市级单项冠军企业、省级“隐形冠军”、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 (四)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单项冠军企业发挥技术、人才、资金、品牌、营销等资源优势,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制造。鼓励单项冠军企业与本地产业链配套企业集聚集群发展,建设专业园、配套园。

宁波市甬江东岸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甬江东岸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07年3月13日经市政府批准。为监督规划的有效实施,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布。——宁波市规划局 一、规划编制目的意义 甬江东岸片区位于江东核心区北侧,主要包括甬江以东,通途路以南,曙光北路以西约117.52公顷的用地范围。该片区是早期宁波城市工业集聚区,目前已趋于衰落,从现状土地使用情况来看,约有34.54%的用地已完成拆迁储备。 当前,为促进城市化战略由重视平面扩张向优化空间组织结构、提升功能的方向转变,实现城市内涵发展,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的区域发展战略。按照“中提升”发展战略,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应由从满足生活住房为主向产业集聚、提升服务为主转变,城市建设面临新的选择。为了深化新一轮的宁波城市总体规划和江东分区规划,落实市委、市政府“中提升”的战略要求,强化该片区公共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引导下一步规划建设的合理实施,特编制甬江东岸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的基本思路 1、提升公共功能,塑造空间景观特色 规划区作为城市核心区的外延部分,在城市功能方面,应以完善和提升核心区公共功能为主导,并且在功能选择上与城市核心区之间保持有机延续,体现城市功能整体性。在空间景观方面,应充分利用规划区濒临甬江的区位优势,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滨水区空间景观,并且与三江口核心滨水区保持空间景观的呼应与渗透。 2、强调文化内涵,构筑甬江文化序列 三江百里文化长廊对甬江文化作了整体定义,重点突出城市商业文化和港口文化。规划区所辖区段是三江百里文化长廊的标志性地段,是近代文化的集中体现处。规划在此段岸线的改造中,将文化功能与商业功能结合起来,以公建用地为主,可以设置商业设施、文化设施、或以工业为题材,反映工业变迁的博物馆等设施,来延续城市的商业文化,同时体现源远流长的港口工业文化。两岸区域相互呼应,打造宁波的甬江公建带,强化商业氛围,共同演绎甬江文化序列中近现代工业文化的经典篇章。 3、创新功能培育,开拓新兴产业模式 按照“中提升”发展战略,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应由从满足生活住房为主向产业集聚、提升服务为主转变,重点完善和加强六大方面功能,开发建设十大功能区块。其中作为十大功能区块之一的科技文化创业区块以加强科技创新功能为主导,是宁波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支撑。规划区作为科技文化创业区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功能上应延伸科技园区的研发功能,并着重培育新的城市功能,逐步扩展形成集工业设计、标准检测等科技应用推广服务为主的创意文化产业基地。 三、规划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在功能定位上,以完善城市功能为出发点,除了考虑对三江口核心功能的延续和补充外,充分考虑相对于周边区域的各大功能,选择在规划区内需要补充、能够补充的功能,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Ningbo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5年修订)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现将总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编制目的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宁波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重点地域。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 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 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 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 六、城市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95万,城市建设用地420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 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 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75%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两翼为由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组成的北翼和由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组成的南翼;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

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11934620.html, 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 作者: 来源:《硅谷》2011年第15期 2003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 流,抢抓机遇,全力以赴构建环杭州湾产业带,打造长江三角洲“金南翼”,充分发挥环杭州湾地区接轨上海、扩大开放的先导作用的战略决策,使环杭州湾地区真正成为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聚集区,成为长江三角洲极具活力的现代化城市群。 环杭州湾地区(以下简称杭州湾)地处浙江省东北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南翼,包括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舟山六个设区市城市,陆域土地面积4.54万平方公里, 占全省的43.8%,占长江三角洲十五城市土地面积的45.3%;,杭州湾地区常住人口2436万人(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占全省的53.0%,占长三角29.6%;人口城市化水平达到 50.87%,比全国平均高出三分之一以上。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杭州湾六市均进入了50个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城市。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的统计数字,这一区域的萧山、绍兴、鄞州、慈溪、余杭、余姚、海宁、嘉善、桐乡、上虞、平湖、海盐、嵊泗等13个县市均列全国县(市)社会经济综合百强。杭州湾是浙江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也是长三角重要的组成部分。 杭州湾地区拥有良好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经济资源,经济总量大,发展水平高。2003年 杭州湾六市生产总值合计达6466.7亿元,占浙江省11个市GDP汇总数的64.9%;占长三角十五城市GDP比重接近30%,所占份额比1978年的15.7%增加约14个百分点,同期长三角北 翼江苏沿江八市(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下同)所占份额提高约9个百分点,杭州湾增加份额明显大于江苏八市。人均GDP高出全省四分之一,是全国平均 水平的3倍。 杭州湾各市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环杭州湾各市经济增长速度一直名列全国前茅。1979-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0%,与浙江省原有经济基础比较差、改革开放以来增长速度较快的浙西南地区平均速度相当,比全国平均速度9.4%高出4.6个百分点,也高于长三角十五城市11.7%的平均增长率,其中比上海的9.7%高4.3个百分点,比长三角江苏八市的12.7%高出1.3个百分点。 目前环杭州湾沿岸各市县已拥有一大批成规模的产业集群,如嘉善木业、海宁皮革经编、萧绍平原的化纤纺织,直到慈溪家电、嵊州领带、余姚塑料和宁波服装。这些产业在全国乃至全球市场上占据了强势地位。以化纤产业群为例,在全国同行业销售收入前30名企业中,集聚于杭州湾区域的就有8家,使这里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化纤产业带之一。发达的化纤产业群又为杭州湾沿岸的纺织业提供了强大的上游产业链,仅绍兴一个县,纺织面料就占了全国总产量的15%以上。

宁波杭州湾世纪城销讲说辞

宁波杭州湾世纪城销讲说辞 大家中午好,欢迎参观杭州湾世纪城售楼部。我是这里的置业顾问 温宝昌。下面我为大家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区域沙盘讲解说辞 首先介绍的是区位规划,可以看到,宁波杭州湾新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 的北部,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南岸。地处上海,杭州,苏州,宁波等 大都市的几何中心,是宁波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门户地区。 宁波杭州湾新区全区规划陆域面积陆域面积约23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 约350平方公里。现辖1个镇常驻人口20余万人。金黄色板块就是我们杭州湾世纪城项目的位置。可以看到整个新区地理位置极其优越,是中 国沿海地区十分难得的战略要地!两小时交通圈内可以覆盖中国地区人 口最密集,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生活水平最高的地区。 新区周边同时拥有四大国际空港,上海浦东,虹桥,杭州萧山,宁波栎社,和两大东方大港,舟山港和洋山港。依托于杭州湾跨海大桥和正在 规划的杭州湾跨海二通道,杭甬高速复线,宁波至新区城际铁路等大型 交通设施,可直接与周边城市群实现同城化发展! 发展历程: 2001年11月,随着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的立项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前身——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启动开发。 2005年06月,国务院批准在慈溪经济开发区内设立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 2009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快开发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的战略决策。 2010年2月23日,在整合原慈溪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上,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开启 了新区发展新的历史进程。 2010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列入全省14个产业集聚区之一。 2011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宁波杭州湾新区列入浙江省九大海洋经济集聚区之一。 2014年2月18日,宁波杭州湾新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宁波杭州湾新区提出了“一城四区”“十三五”发展目标,“一城”即宁波杭州湾国际化滨海名城,“四区”即先进制造集聚区、科技 创新试验区、健康休闲生态区、产城人融合示范区。围绕“一城四区”,宁波杭州湾新区提出了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柱、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以 现代农业为基础的“6+4”产业新体系。“6”即六大先进制造业(汽车产业、通用航空产业、智能电器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命健康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业),“4”即四大现代服务业(旅游休闲业、体育产业、专业服务业、新型金融业)。 (一)智慧产业区迎接礼貌用语 地理位置 突出我们的位置优越 发展历程交通概况亮点信息发展目标 东部智慧产业区

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

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 发布时间:2008-2-21 来源: 宁波市规划局规划编审处浏览次数:20638 一、分区规划编制背景 镇海撤县建区后,城区发展主要为以城关为中心的县域发展模式。进入21世纪,这种模式难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在宁波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背景下,镇海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进入新一轮城市建设和发展时期。 根据新一轮宁波城市总体规划的布局结构,镇海行政区域范围分别位于三江片(包括镇海新城南区和北区)和镇海片(包括镇海老城和澥浦片),为了解决长期困扰镇海发展的环境、空间等问题,协调镇海各功能区块的发展,在征得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决定从整个行政区域范围内,统盘考虑,立足总体规划的框架,在总体规划修编的同时,开始镇海区分区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以深化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科学指导镇海区的城市建设,取得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分区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为宁波市镇海区行政区范围,计入规划填海面积以及镇海新城南区部分江北区范围(世纪大道以东 4.18平方公里)后为236.8平方公里,包括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镇海片”的全部范围和“三江片”的部分范围。 规划期限与总体规划一致,规划期限为2004-2020年。 (二)分区职能与发展目标 1、分区职能 承担宁波市作为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以及浙江省对外开放窗口和高教、科研副中心等重要职能。 依托临海、临港资源、教育科技资源、自然风景和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以发展大型临港工业、无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科研和教育等第三产业为产业发展主导;建设成为以新城为载体的宁波中心城北部商贸商务中心、以老城为载体的浙东生产性港口物流中心、以宁波化工区为载体的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同时大力发展旅游产业。 2、分区发展目标 建设教育科技发达、生态环境良好、产业结构多样化、产业技术现代化、交通物流畅通、具有江南水乡特色、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型现代化园林城区。 (三) 分区规模 1、人口规模 至2020年,人口规模为42万人,其中镇海片人口为15万。 2、城市用地规模 至2020年,规划总用地236.8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62.45平方公里。 (四)布局结构 用地结构呈组团式发展,整个分区分为6个次分区和九龙湖旅游区。次分区分别为老城次分区、滨海产业次分区、镇海新城南区次分区、镇海新城北区次分区、机电工业次分区、澥浦次分区。除镇海新城北区次分区和机电工业次分区外,其他5个次分区之间均设置大型生态绿化带。九龙湖旅游区将单独编制总体规划。 1.老城次分区 包括镇海老城、部分蛟川街道和镇海经济开发区,是以生活居住、商贸办公、一二类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功能区,主要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为浙东生产性港口物流中心和宁波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配套,强化服务功能;加强与中心城区的交通联系,重点改造沿江地带,保护镇海老城历史文化风貌,开发旅游服务功能,降低居住密度,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2.滨海产业次分区 包括宁波化工区和后海塘片区,宁波化工区充分利用临海和现有产业的优势,发展大型临港工业,建设成为上下游产业一体化的国家级石油化工基地,重点开拓沿海产业空间,规划用地以二、三类工业和仓储用地为主。后海塘片区依托港区建设浙东生产性港口物流中心,发挥海铁联运优势,打造宁波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 3.镇海新城南区次分区 依托宁波大学等院校,沿宁镇路主要布置高教用地,核心区为商业、办公、开敞绿地等,主要为大学城和周边居住

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6.5事故调查报告

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6.5” 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6月5日6时30分左右,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茂热电公司)在进行煤仓清理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49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遇飞,市委副书记、市长袭东耀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妥善做好家属安抚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责任追究,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黎伟挺,副市长陈伸朝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教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监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询问人员、查仅资料、检验检测、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事故场所情况 事故发生在众茂热电公司主厂房5#锅炉煤仓内,煤仓整体呈锥状,

深度为10.71米。顶部位于主厂房28米输煤皮带层,呈长方形,长10.35米,宽5.55米,西北角有一个0.6米正方形人孔,人员可通过此孔下方钢爬梯进入煤仓。煤仓底部位于主厂房16米除氧层,分为3个煤斗,依次为1#煤斗、2#煤斗、3#煤斗,底部均设有捅煤孔。3个煤斗落煤口分别与1#、2#、3#称重给煤机连接,通过给煤机将原煤送入5#锅炉炉脸。煤仓设计容积240立方米。事故后经清理,原煤仓中剩余存煤24.7吨。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众茂热电公司。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热电路1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44957892T;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杭州湾新区;法定代表人:王益鸣;注册资本:6000万元整;成立日期:2002年12月03日;营业期限:2002年12月03日至2022年12月02日止;经营范围:电力生产、蒸汽生产;煤炭批发、零售。煤制品、粉煤灰及其产品的制造,批发、零售;集中供热经营管理、发电供热设备维修;供热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除轿车)的批发、零售;污泥焚烧。持有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1041710-00650),有效期2010年4月27日至2030年4月26日。 2.浙江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盛环保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7045170678;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761号;法定代表人:许蠢;注册资本:2008万元;成立日期:1998年07月28日;经营范围:环保工程治理;环保工程设计及设备安装;环保技术咨询;

最新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 文本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对宁波城市发展和建设起到了有效的指导作用,经过近十年的实施,规划目标基本实现。为指导和适应新世纪宁波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把宁波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城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第二条规划依据 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涉及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国家近期有关城市规划的政策、规定和宁波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经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20》及其他相关规划。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立足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合理安排城乡空间;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使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承载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相协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坚持现代化的原则,建立相应的现代化设施建设标准;处理好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营造兼具江南水乡与现代港城的城市个性,形成江、河、湖、港、桥融为一体的城市风貌特色。 第四条规划重点

进行城市环境容量分析(土地、水、环境),清晰城市发展门槛限制条件,科学、合理地预测城市规模;明确宁波在全国和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的地位,确定用地发展方向和功能布局;研究城市综合交通设施,统筹安排路网场站;研究并确定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布局。 第五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市区、中心城三个层次。市域即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365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城镇发展战略、城镇体系结构、都市区空间形态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发展城镇等。市区为宁波市市区行政区域,也是城市规划区范围,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中心城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的重点地域,控制范围600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期限 总体规划期限为2004年至20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04年至2010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第七条成果组成 本规划由总体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黑体字为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八条法律地位 本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将作为宁波城市发展与建设的技术性行政法规,凡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空间资源利用的一切行为均应遵守本规划。 二、城市发展目标

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doc

附件: 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 发展规划 二○一○年十二月 —4—

目录 前言 (9) 一、现实基础与重大意义 (11) (一)现实基础 (11) (二)重大意义 (14)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17) (一)指导思想 (17) (二)基本原则 (18) (三)战略定位 (19) (四)发展目标 (21) 三、空间布局与功能分区 (24) (一)区域空间结构 (24) (二)功能分区 (27) 四、“十二五”开发建设重点 (29) (一)规划控制区 (29) (二)重点规划区 (30) (三)“十二五”开发建设区 (31) 五、产业发展 (35) (一)重点发展五大先进制造业 (36) — 5 —

(二)加速发展五大现代服务业 (42) (三)联动发展运动休闲产业和现代生态农业 (46) (四)提高产业准入标准 (47) 六、城镇建设与城乡统筹 (51) (一)城镇建设导向 (51) (二)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52) (三)合理引导居住空间 (54) (四)强化四大配套功能 (54) (五)公共设施配套 (55) 七、基础设施建设 (57) (一)综合交通 (57) (二)给水和排水 (59) (三)防涝排涝 (60) (四)电力能源 (60) (五)通信管道 (61) 八、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62) (一)注重保护湿地资源 (62) (二)加强环境保护 (63) (三)发展循环经济 (64) (四)积极发展低碳经济 (65) (五)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66) — 6 —

九、要素保障 (66) (一)土地资源保障 (66) (二)水资源保障 (69) (三)能源保障 (70) (四)环境容量保障 (70) (五)资金保障 (71) 十、机制创新 (71) (一)协调机制 (71) (二)推进机制 (72) (三)人才引进培育机制 (73) (四)绩效考核机制 (74) 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产业导向目录(2010) (75) —7 —

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汛防台

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汛防台 应急预案 宁波杭州湾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6月

目录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1.4 工作原则 (1) 1.5防御重点 (2)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 2.1 指挥机构 (3) 2.2 庵东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5) 2.3 其它防汛工作机构 (5) 3 预防、预测与预警 (7) 3.1 预防 (7) 3.2预测 (7) 3.3 预警 (8) 4 应急响应 (10) 4.1 应急响应级别 (10) 4.2 应急响应启动 (10) 4.3 Ⅳ级应急响应 (10) 4.4 Ⅲ级应急响应 (11) 4.5 Ⅱ级应急响应 (12) 4.6 Ⅰ级应急响应 (14) 4.7 信息发布 (15) 4.8 应急响应结束 (16) 5 保障措施 (17) 5.1人员、队伍保障 (17) 5.2 电力、信息保障 (17) 5.3 治安、交通保障 (17) 5.4 资金、物资保障 (17) 5.5 生活、卫生保障 (18) 6 善后工作 (19) 6.1救灾救济 (19) 6.2 灾后修复 (19) 6.3 总结评估 (20) 7 附则 (2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宁波杭州湾新区(以下简称“新区”)的洪涝、台风灾害等突发事件,保证新区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宁波市防洪条例》和《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宁波杭州湾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611-2012)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区范围内在遭遇暴雨洪涝、台风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科学决策的原则,做到遵循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doc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20xx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宁波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宁波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建设水平,逐步把宁波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重点加强中心城及外围组团的规划统筹,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杭州、舟山等周边城市的合作,共同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做好市域城乡空间管控,加强对所属县、市的规划引导。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要统筹规划,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9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2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

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港口、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要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预留好各类设施用地并加强规划控制,保障建设实施。要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重点提高城市应对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发展。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绿色住区建设,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引导城市转型发展。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 六、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要在市域范围内加强各类生态功能区的分级分区保护,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整体生态安全格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情况的介绍(20170613)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情况介绍 一、新区基本概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位于宁波市域北部,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规划陆域面积35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50平方公里,现托管1个镇(庵东镇)及23个行政村,常住人口约22万人。新区是浙江省15个产业集聚区之一和9大海洋经济集聚区之一,区内设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国家级湿地公园,正在创建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 新区的前身是慈溪经济开发区(慈溪出口加工区),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1年11月,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立项开工,慈溪市委、市政府开始研究谋划开发这一区块,把慈溪经济开发区由慈溪市城区迁入杭州湾新区,正式启动了新区的开发建设。这个阶段由慈溪市自主管理和开发。第二阶段,2005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慈溪经济开发区内设立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同年9月,宁波市批准成立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宁波市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宁波委托、慈溪统筹、开发区相对独立”的运作机制。第三阶段,2009年11月,为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企业大项目”建设战略,省委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快开发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决策,对新区功能定位、规划范围和管理体制作了重大调整,在整合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慈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上,设立了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于2010年2月23日正式成立运作。 目前新区实行“三不变、两独立”体制,原则上保持慈溪市行政区划不变、司法管辖不变、汇总统计不变,实行财政收支独立和开发主体独立;新区管委会在区内行使宁波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相关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当于县级社会行政管理权限,管委会所属行政管理职能机构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 二、新区成立以来开发建设成效 新区成立以来,持续不断地推进产城人融合和创业创新,经济社会持

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概要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科学指导新区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目前该规划阶段性成果已形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杭州湾新区总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2010年11月28日,共计31天。在此期间,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我局将依法予以研究和处理,并将修改情况附于审批材料上报市政府。 用地布局规划图 一、基本情况 杭州湾大桥通车大大拉近了上海与浙江东部地区的时间距离,推动沪浙一体化进程。宁波 杭州湾新区位于杭州湾大桥桥头地区,在长三角结构中也由“边缘”转为“门户”,成为沪 浙沟通的核心地区,这一区域地位的改变推动该地区各类要素的流动和集聚将日益频繁。 2009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陆域面积235平方公里,海 域面积350平方公里,将成为宁波乃至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新平台。并提出该地区将建设成 为国家统筹协调发展的先行区、长三角亚太国际门户的重 要节点区、浙江省现代产业基地和宁波大都市北部综合性新城区。 区位图 二、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特点 总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省海洋经济大平台建设和宁 波城市发展战略部署,提升宁波杭州湾新区功能地位,创新发展方式,探索经济繁荣、社会 和谐、环境友好、文化鲜明的新区发展模式。规划重点是对功能定位、空间布局、支撑系统、 分区指引作深入的研究分析。 在总规编制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生态特色,基于杭州湾特有的生态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对宁波城市发展和建设起到了有效的指导作用,经过近十年的实施,规划目标基本实现。为指导和适应新世纪宁波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把宁波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城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第二条规划依据 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涉及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国家近期有关城市规划的政策、规定、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经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20》及其他相关规划。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立足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合理安排城乡空间;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使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以及防灾减灾能力相协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坚持现代化的原则,建立相应的现代化设施建设标准;处理好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营造兼具江南水乡与现代港城的城市个性,形成江、河、湖、港、桥融为一体的城市风貌特色。

第四条规划重点 进行城市环境容量分析(土地、水、环境),清晰城市发展门槛限制条件,科学、合理地预测城市规模;明确宁波在全国和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的地位,确定用地发展方向和功能布局;研究城市综合交通设施,统筹安排路网场站;研究并确定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布局。 第五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市区、中心城三个层次。市域即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365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城镇发展战略、城镇体系结构、都市区空间形态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发展城镇等。市区为宁波市市区行政区域,也是城市规划区范围,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中心城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的重点地域,控制范围600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期限 总体规划期限为2004年至20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04年至2010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第七条成果组成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黑体字为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八条法律地位 本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将作为宁波城市发展与建设的技术性行政法规,凡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空间资源利用的一切行为均应遵守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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