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几个简化账务处理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增值税几个简化账务处理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增值税几个简化账务处理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增值税几个简化账务处理的思考和建议

作者:袁中文

作者单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会计二系

刊名:

财会学习

英文刊名:Accounting Learning

年,卷(期):2014(4)

本文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aa5109826.html,/Periodical_ckxx201404014.aspx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由于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特殊性,在房屋开发过程中企业先获得对客户的预售款,待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后再结算收入。《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计提和预提土地增值税的核算、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1.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项时,不能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对于预收款,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此时,由于收入未能确认,不能将预缴的税金计入当期损益。 2. 计提和预提土地增值税的核算。预收款项确认为收入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对已缴纳的税金,计提土地增值税并计入当期损益,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取得预收款时先预缴税金,清算时再汇算清缴、多

退少补。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企业还需要预提一定金额的土地增值税,以避免低估费用和负债、高估利润。预提该部分税金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其他应付款预提土地增值税。此处不宜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因为从税法角度讲,纳税义务还没有发生,计入应交税费易引起误解。 在这里,计提是根据预缴的税款提取的土地增值税,预提是对超过预缴税款部分提取的土地增值税,实务中计提与预提往往混用。 3. 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的核算。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时,如果总税款大于计提和预提数,则对于其差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预提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如果总税款小于计提和预提数,则对于其差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预提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实际补交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思考

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思考 论文摘要: 我国自1994年1月1日实行新的增值税以来,10年来的运行结果表明:现行的增值税解决了我国长期存在的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公的问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本文通过对增值税理论的分析,现行增值税实施现状中存在着一般纳税人管户逐步减少,比重逐年下降,预示着增值税纳税人结构正在发生非正常变化。一、增值税理论分析。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三种。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也就是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中所含的税金。二、增值税制度实施现状与存在问题。三、加强增值税管理的几点意见。通过对增值税理论的分析,现行增值税实施现状中存在着一般纳税人管户逐步减少,比重逐年下降,预示着增值税纳税人结构正在发生非正常变化。提出了创建科学合理的增值税征管制度:增值税的纳税主体应是一般纳税人而不是小规模纳税人;完善增值税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调整销售额标准,扩大一般纳税人范围;加强一般纳税人管理,要严格把好“三关”即认定关、年审关和取消关;充分运用金税工程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管理手段,各方联合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各种可能出现的犯罪行为,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税务警察,加大对偷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关键词:关于; 增值税问题思考 我国自1994年1月1日实行新的增值税以来,10年来的运行结果表明:现行的增值税解决了我国长期存在的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公的问题,

为企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强化了纳税人之间的监督功能。有力地堵塞了税收流失,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加。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增值税运行中出现了一些在目前制度下难以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围绕增值税由目前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开展了很多讨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注释①)。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的管理,我认为应当重新修订两类纳税人的划分标准,调整纳税人结构,扩大一般纳税人的规模,巩固增值税改革成果,保证增值税功能的全面实现。 一、增值税理论分析 增值税是以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税种。实际上,是运用税款抵扣原则,使收入额中已含税的部分或者说以前阶段已纳税的部分,在本阶段不再征税,而只就未征过税的那部分收入额征税。由于这部分未征税的收入额相当于纳税人在本阶段或本环节新创造的价值,所以对这种增值额征收的税称之为增值税。 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在就一种商品多次课征中避免重复征税,这一特点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在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技术协作,保证税负相对公平方面有较大功效。同时增值税还有一些其它优点:(1)增值税采取了道道课税的课征方式,并以各企业新创造的价值为计税依据,可以使各关联企业在纳税上互相监督,减少乃至杜绝偷税漏税。因为上游企业漏税必然使下游企业多纳税,在经济利益原则的驱使下,下游企业必须主动监督上游企业的纳税情况。(2)增值税的课征与商品流转环节相适应,但税收额的大小又不受流转环节的多少的影响。

论增值税税制改革研究论文

学生毕业论文 题目论增值税税制改革研究作者 院 (系) 管理学院 专业财务管理 指导教师 答辩日期2014年5月日 I

摘要 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增值税至今,增值税在我国筹集财政资金、加强宏观调控、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等方面发挥了极大的积极作用。但增值税作为一个对经济交易活动的重要征税方式,在我国实施的这十几年来,所存在的问题暴露了增值税税制设计中存在的不足。鉴于此,在我国逐步融入国际经济全球化之时,对增值税税制的改革也迫在眉睫。 本文从研究增值税内涵入手,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增值税的产生发展、特征作用以及合理增值税税制的基本标准,介绍了国外增值税制度的实践和应用,并从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历史沿革剖析了我国增值税的现状,并综合国内学者以前的研究基础,以及借鉴国际增值税税制研究的理论现状和改革经验,对当前增值税税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进行实证研究,指出了现行增值税制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最后,提出了完善增值税制度的基本考虑和配套措施,包括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实行增值税转型、完善出口退税运行机制等增值税制度改革的相关措施和建议,并就增值税制改革应注意的问题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增值税;税制改革;完善对策 II

On the Reform of V AT tax Abstract 1994 years since our country begins to implement value added tax,value-added tax in our country to raise financial capital, strengthen macro-control, promote efficient resource allocation, etc has played a great positive role. But as a VAT tax on economic activity of important ways, in over a dozen years of implementation in our country, the problems exposed to the defects of the value-added tax system design. In view of this, in our country gradually into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he value-added tax system reform is imminent. This article obtains from the research connotation of value added tax, comprehensively systematically expounds the developmen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ction of value-added tax and VAT tax system the basic standards of reasonabl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foreign system of VAT of the practice and application, and from the value-added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analyz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value-added tax in our country, and the comprehensive domestic scholars previous research foundation, and draw lessons from the theory of status quo of study on international VAT tax and reform experienc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current value added tax system and perfect countermeasures for empirical research, points out the defects and deficiencie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value-added tax system. Finally, put forward the basic consideration and improve the system of value added tax of supporting measures, including expanding scope of value-added tax levy, a VAT, improve the export tax rebate mechanism such as value-added tax system reform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nd value-added tax reform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 an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to thoroughly analyzed and discussed. Keywords: Value-added tax;tax system reformation;Countermeasure III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转中华网校葛甲紫紫 一、“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进的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是货物的购进成本。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4.接受应税劳务。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照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

土增税扣除项目及税率完整版

土增税扣除项目及税率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一、扣除项目的内容 (一)转让新建房产的扣除项目:地价、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加计扣除20%,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税金+费用(提示:这里的税金主要指契税,印花税一般都计入了管理费用) 【注意】 (1)纳税人购买土地应按照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所缴纳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如果购买的土地分期开发的,要进行逐次合理的分配: 第一次分配:在开发的面积占购买的总面积之间分配 第二次分配:在已完工和未完工之间分配 第三次分配:在已销售和未销售之间进行分配 最后,结转到销售的部分可以抵扣。 2.房地产开发成本 它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开发成本也应进行合理的分配,一般而言,应按照销售面积占完工面积的比例对开发成本进行分配。 可扣建造成本=开发总成本/可售面积×已售面积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均据实扣除,即按照实际发生数进行扣除。 3.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标准扣除 它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1)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2)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注意新增内容】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按照以上方法扣除。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2项所述两种办法。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印花税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不单独扣除印花税。 特殊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的产品,可以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1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字〔1995〕15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1995-03-07 字体:【大】【中】【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规定通知如下: 一、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税金”(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2.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工业、农业、商业、运输(交通、民航)、邮电、施工企业、外商投资工业、农业、商业、交通、施工企业]、“其他营业支出”(金融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旅游、饮食服务、保险企业、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商投资租赁、旅游企业)、“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运输、(铁路)企业]、“其他营业税金”(外商投资银行)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3.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

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三、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时,再按本规定第二条第1、2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包括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五、为了提供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依据,企业应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等,在有关会计科目或备查簿中详细登记。 六、企业按规定补交应由已实现的1994年经营损益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实际补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1995年1月1日至本规定印发之日期间的土地增值税参照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增值税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增值税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本文中所指的增值税纳税人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与旧准则(制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总账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原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进行核算;新的会计科目将“应交税金”改为“应交税费”,核算口径有所增大,不仅包括原来“应交税金”的相关内容,而且包括原来记入“其他应交款”中的教育费附加等内容,增值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进行核算。 (二)增值税下各明细栏目设置的变化 过去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栏目;目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

贷:银行存款 800000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0 而新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7年5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2007年6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关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变化之后更为简单、明了,核算更清晰而且更加合理,也可以大大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试题及答案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一、单选题 1、下列应计入“应交税费”二级科目的是()。 A、待抵扣进项税额 B、进项税额 C、销项税额抵减 D、已交税金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2、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 A、进项税额 B、减免税款 C、销项税额 D、待转销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3、小规模纳税人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是()。 A、进项税额 B、抵减税额 C、待认证进项税额 D、应交增值税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4、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B、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C、进项税额 D、待抵扣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5、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为()。 A、购买方 B、销售方 C、中介机构

D、不缴纳税款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6、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 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B、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C、应交税费——地抵扣进项税额 D、抵减税款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7、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A、10% B、3% C、5% D、20%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8、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可以开具()。 A、收据 B、普通发票 C、专用发票 D、付款单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9、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个月内不得变更。 A、12 B、6 C、24 D、36

应用文-关于我国增值税转型问题的思

关于我国增值税转型问题的思考 '生产型增值税,由于对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允许抵扣,使得产品成本中包含了这部分税金,没有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从而降低投资的预期收益率,对投资起到直接而强烈的限制作用,进而阻碍 的增长或防止经济过热。特别是对于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这种作用更加突出。 收入型增值税,允许对固定资产所含税金分期扣除,但从技术上说,计算复杂、征管难度大,因此采用收入型增值税将付出额外的 成本,即纳税成本和征税成本的提高,从社会效率的角度看是低效率的,只有极少数国家采用。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一次全部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税金,相当于仅对全部消费品征税,从而将产生刺激投资的作用,资本的形成将刺激经济的增长。 3.不同类型的增值税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不同,现代国家在对外贸易中,都希望扩大出口,限制进口。因此,对本国产品的出口,为避免重复征税,要实行出口退税:在进口时,为保护本国生产商的利益,要征收进口增值税。 二、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研究 (一)从经济形势的 变化来分析:特定的经济政策必须与特定的经济运行状况相适应,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经济政策也应随之进行调整。在这个背景下,1994 年的税制改革中选择生产型增值税是毫无疑问的。 证明,生产型增值税发挥了预期的作用,在抑制非理性投资,治理经济过热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从加入WTO与对外贸易方面来分析:加入WTO使我国关税壁垒严重弱化,加上非关税壁垒的严格限制,使得这些传统措施对外贸的保护作用日 益减弱。面对加入WTO的经济挑战,国内增值税政策必须进行改革,消除现行

的生产型增值税对进出口贸易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消费型增值税对进出口贸易的保护作用。 1.在出口环节:我国自1994 年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以来,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多次调整,现今,只有除机电产品等少数产品能享受全额退税外,其余均不能得到完全退税,这使得出口产品不能完全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竞争,削弱了我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如果转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则可以对出口商品实现全额退税,有利于出口商品不含税出口,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值税转型对外贸有强烈的促进作用,由此扩大外需将大大降低对扩大内需政策的压力,配合积极 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的实施,这将对我国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 2.在进口环节: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而众多发达国家均实行消费型增值税,造成国内产品的税负高于进口产品,从而使国内企业失去竞争力。 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以在保持原税负的基础上,扩大扣除范围,提高税率。对于国内产品而言,增值税转型不会增加税负:而对于进口产品来说,无论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还是消费型增值税,其计税依据都是进口总值,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计税依据不变,税率提高,税负会增加。这就大大缓解因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对国内产品的压力。并且,这种改革完全属于一国国内税制的变动,是一种公平税负的税制改革,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又是多数征收增值税国家通行的做法,完全可以被国际社会接受。 (三)从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产业发展和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方面来分析: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的发展是一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基础产业是支撑一国经济运行的基础部门,它决定着直接生产活动的发展水平。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从而使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承受较高的税负。从实际情况看,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因资本有机构成较高,产品成本中固定资产投入的比重较大,按目前的生产型增值税征税,由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少,使得这些企业所承受的税负要高于一般企业。这样的税负结构不利于高科技行业及基础产业的发展,不利于加速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其结果将会加剧我国产业结构失衡。 三、增值税转型的可能性研究

增值税纳税浅析-开题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关于增值税税务筹划浅析 学院桂电信科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2012 年3 月5 日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1.本课题的背景、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1.1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已融入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纳税筹划越来越得到企业的关注、认可与重视。财务以及相关人员掌握纳税筹划知识与技能,对企业和个人的发展都已经非常重要。 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是很多企业有余内部缺乏纳税筹划人才,或是没有聘请外部财税专家进行纳税筹划,导致企业不看税负,升至严重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另外还有一些企业采用不合法的手段,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最终一败涂地。现实中很多企业该缴的税未缴,不该缴的税却缴了,不仅企业总体税负很重,而且存在严重的纳税风险。而纳税筹划解决的正是这些问题。它用来帮助企业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使得企业该缴的税一定要缴,不该缴的税一定不缴。可缴可不缴的税尽量创造条件不缴,从而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税负,而且降低了纳税风险,甚至实现了涉零税风险,让企业老板心里踏实,财务及相关人员工作安心高效,企业各个部门和谐运转,最终使得企业发展稳步向前。 1.2目的及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市场竞争已在全球范围内展开。而且随着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资本利润率的摊薄,企业整体税负的高低越来越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如何降低税负,增加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已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目标。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下,企业要在这大环境下立于不败之地,想着避免税收或者少缴是不肯能,而是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降低税负,使降低企业的成本。所谓税务筹划就是法律许可的条件下,企业利用税法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根据自身经营活动的特点,通过事先筹划,对各项应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做好纳税前的一系列前瞻性规划工作,相对降低企业税负。按现行税收实体法的规定,几乎每个税种都有筹划空间,只是企业之间因行业性质不同,生产经营各有特点,税收筹划的侧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017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

北京国税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合法凭证认定

北京2016年7号公告 第三十二条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扣除项目金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济业务应当是真实发生的,且是合法、相关的。 (二)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必须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凭证。 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计算与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规程所称合法有效凭证,一般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

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属于境内代扣代缴税款的,按税务机关相关规定执行。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三)纳税人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四)扣除项目金额应当准确地在各扣

除项目中分别归集,不得混淆。 (五)对同一类事项,应当采取相同的会计政策或处理方法。 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规定不一致的,以税务处理规定为准。 (六)纳税人分期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各分期项目清算方式与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分摊方法应当保持一致。 (七)纳税人支付的罚款、滞纳金、资金占用费、罚息以及与该类款项相关的税金和因逾期开发支付的土地闲置费等罚没性质款项,不允许扣除。 第三十三条除本规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原则外,扣除项目金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准予扣除。 对纳税人因容积率调整等原因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准予扣除。 (二)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1.纳税人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按视同销售处理,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纳税人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纳税人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0001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会 计处理 1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016年第70号):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 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 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2、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根据上述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 1、一般计税方法下: 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 1 + 11% *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2、简易计税方法下: 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1+5% *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 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女口: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A项目(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后),2017年7月销 售普通住宅预收房款1110万元,根据当地的规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2%则: 1、正常情况下,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不含增值税收入=1110/(1 + 11%)=1000万元 预交土地增值税税款=不含增值税收入*土地增值税预征率=1000*2%=20万元。 2、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 应预交的增值税税款=1110/(1 + 11%)*3%==30万元

关于2019年中国增值税改革的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a5109826.html, 关于2019年中国增值税改革的思考 作者:田传礼 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9年第15期 [摘; ; 要]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 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号),对增值税税率下调、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不动产进项税额允许一次性抵扣、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等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文章主要对该政策的意义、作用以及对企业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 增值税;改革;税率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9. 15. 044 [中图分类号] F810; ; [文献标识码]; A; ; ;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9)15- 0098- 02 0; ; ; 前; ; 言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在我国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背景下,税改政策文件的出台执行,将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确保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1; ; ; 增值税税率大幅下调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一直在我国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以2018年为例,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当年我国税收总收入为15.64亿元,其中增值税收入6.16万亿,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9.38%。由于增值税具有税基宽,征收范围广的特点,涉及货物、劳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等各个方面。因此,增值税税率下调对于拉动消費具有重要影响。 按照税收理论,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以纳税人在流转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增值税作为价外税,销售价格不包括增值税,企业可以通过将缴纳的增值税转嫁给下游企业乃至最终消费者,进而对居民消费产生影响。增值税率下调后,企业为了提高市场占用率,往往会降低销售价格,从而使消费者也享受到减税红利,从而拉动GDP增速。按照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也就是说最终的应纳增值税额,需要由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两个方面决定。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原材料构成不同,导致不同企业能够

增值税改革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https://www.360docs.net/doc/aa5109826.html, 增值税改革论文题目 一、最新增值税改革论文选题参考 1、从税收征管中发现的问题看增值税改革 2、增值税改革的影响分析 3、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关键在于建立严密的征扣税机制 4、关于物流业推行增值税改革的政策建议 5、浅谈增值税改革的影响 6、增值税改革应确立清晰明确的目标 7、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对水利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8、上海增值税改革试点户税负有减有增 9、我国金融业增值税改革模式研究 10、金融业增值税改革的困境 11、从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效果谈我国的增值税改革 12、增值税改革:问题与建议 13、增值税改革对融资租赁业的影响 14、增值税改革对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研究 15、议增值税改革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 16、与增值税改革联动的消费税制度创新 17、纳税人结构与增值税改革 18、浅谈企业如何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 19、关于增值税改革的影响与成效分析 20、增值税改革的制度困境与路径选择

https://www.360docs.net/doc/aa5109826.html, 二、增值税改革论文题目大全 1、以上海试点为例浅议增值税改革对融资租赁业的影响 2、我国增值税改革的税制框架设计 3、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改革的必然选择 4、增值税改革对小规模纳税人影响刍议 5、试论增值税改革及其会计处理 6、增值税改革对投资影响的实证分析 7、转轨过程中我国税收体系的基本演进及当前增值税改革的现实意义 8、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增值税改革方向 9、浅议增值税改革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10、浅议增值税改革 11、增值税改革试点引发的思考 12、浅析我国即将实行的增值税改革 13、增值税改革对上海交通运输行业税负的影响 14、我国增值税改革的“四步曲” 15、增值税改革对水运业的影响 16、基于收支流量法的我国金融服务业增值税改革 17、欧盟邮政电信服务增值税改革趋势和启示 18、增值税改革对地方税收收入影响"最小化"的对策选择 19、东北增值税改革的政策取向与风险防范 20、从东北三省增值税改革成效论增值税转型 三、热门增值税改革专业论文题目推荐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增值税会计处 理规定》解读 关于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财政部曾经发布过《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 993]83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文件。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有关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经济业务的发展变化,财政部在2016年12月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发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施行,财会[2012]13号及财会[2013]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新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 16]36号)等制定,因此适用于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新规定中既明确了增值税会计核算应该使用的会计科目与专栏,也进一步说明了这些会计科目在特定业务中如何使用。本文主要介绍科目与专栏的设置与核算记录的内容,以及一些常见业务但是稍复杂的账务处理,具体包括: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二、进项税账务处理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三、收入确认时点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致时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四、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五、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税费核算的一级科目为“应交税费”,增值税的有关科目设置在该科目下,是二级科目,共有10个。这10个二级科目有“应交增值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等专栏,各科目与专栏,及其核算或记录的具体内容见下表。 10个二级科目与专栏,主要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设置10个二级科目中的3个二级科目,即“应交增值税”科目、“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和“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不需要设置其他二级科目及专栏。 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账务处理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计算. 一、把握两个概念 (1)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二、掌握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数为35%. 三、确定应税收入 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货币收入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而收取的价款.实物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估价收入.其他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或非专利技术等的评估收入. 四、确定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能铵转移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5%以内计算扣除,否则按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10%以内计算扣除;(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支出.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5)其他扣除项目.这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企业规定的,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20%计算扣除.这条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重要,计算时千万不能遗漏. 五、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合计的比例,看其结果介于税率中哪一个层次,然后运用公式“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举例如下:某房地产公司开发100栋花园别墅,其中80栋出售,10栋出租,10 栋待售.每栋地价14.8万元,登记、过户手续费0.2万元,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迂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合计50万元,贷款支付利息0.5万元(能提供银行证明). 每栋售价180万元,营业税率5%,城建税税率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问该公司应缴纳多少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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