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复习题 (参照华东政法大学)

民法总论复习题 (参照华东政法大学)
民法总论复习题 (参照华东政法大学)

民法总论复习题(参照华东政法大学)

1.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

[A] 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B] 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 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旧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D] 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参考答案] A(0.33分) B(0.33分) C(0.33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的回答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故本题应选ABC。

2. 何某有一幢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幢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何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哪一原则?

[A] 自愿原则[B] 等价有偿原则

[C] 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对民法基本原则的理解问题。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讲信用、守诚信的原则。本题中,何某隐瞒真实情况,以欺诈的方法与张某进行交易,违背了诚信原则,而非其他原则。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3. 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原则的有:

[A] 赵某在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的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的行为

[B] 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的移转抵押财产占有的抵押合同不能产生抵押权设定的法律效果

[C] 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上签字

[D] 周某(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吴某的手中购得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A选项违反了自愿原则。本题B选项未违反自愿原则,只是当事人达成的移转抵押财产占有的合意不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问题,因其与物权法定内容不符。本题C选项属格式合同问题,不存在违背自愿原则的问题。本题D选项是知假买假的问题,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但该行为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4. 下列行为中,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

[A] 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B] 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

[C] 丙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

[D] 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

[参考答案] A(0.33分) C(0.33分) D(0.33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禁止权利滥用原则问题。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应以不违反法律规定和不损害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为限度。本题中,A选项甲的抛弃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违反了禁止权利滥用原则;B 选项中乙拒绝接受遗赠不存在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C选项中丙的行为严重损害他人利益,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选项中丁的行为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当然亦属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5. 张某购买一套商品房,该房共有两间浴室,最大一间面积为10平方米,现张某拟在该浴室内安装一个特大的浴缸,该浴缸占地面积为8.6平方米,开口面积为9.8平方米,装满水后重量达到4吨左右。经检测,该浴缸的安装将危及该楼的安全。请问,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中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A] 公平原则[B] 平等原则

[C]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 自愿原则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对民法基本原则的理解问题。张某对其所购买的商品房享有房屋所有权,但该所有权的行使应当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他人利益,否则即构成权利滥用。本题中,张某所拟安装的浴缸将危及整幢大楼的安全,属于滥用其权利的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6. 张家为其孙子张明的出生日期犯愁。由于是超生,张明出生时没敢报户口。其母记得是8月27日傍晚出生,邻居家李婆婆说记得清清楚楚是8月28日那天下午,当时一声雷响,乡医疗所传来孩子响亮的哭声,而乡医疗所的接生记录簿上却记载着孩子出生于8月29日,乡医疗所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依法张明的出生日期应为:

[A] 8月27日[B] 8月28日

[C] 8月29日[D] 8月30日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主要是考查对《民通意见》第1条的理解问题,《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

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该条只是规定了以什么时间为出生时间的标准问题,而没有规定在什么时间都有的情况下,出生时间的认定问题,这就涉及各种标准的效力问题。本题中,因未申报户口,应以出生证的证明效力最高。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7. 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B] 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C] 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D] 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自然人死亡后毁坏死者遗体的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认定的问题。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但侵害死者人格和尸体的,其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依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王某毁坏张某的遗体,必然导致对张某墓地的毁损,故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墓地损失。故本题应选C。

8. 王某和刘某结婚后,生有一子王甲,后王某和刘某离婚,经法院判决,王甲随刘某生活。王某有一所住所在某区1号,刘某也有一所住所在某区6号。离婚之前,王某和刘某为王甲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某区7号。王甲虽然随刘某生活,但经常居住在其姥姥家,其姥姥家在某区8号。问王甲的住所在何处?

[A] 某区1号[B] 某区6号

[C] 某区7号[D] 某区8号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未成年人的住所问题。未成年人以监护人的住所为住所,故王甲的住所为某区6号,因为刘某为王甲的实际监护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9. 甲村公民孙某将其户口从甲村迁出,欲落到乙村,还未落到乙村,经朋友劝说,往深圳打工。深圳打工十个月,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北京某大医院治疗已达1年零4个月。依法孙某应以何处为住所?

[A] 甲村[B] 乙村

[C] 深圳[D] 北京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自然人的住所问题。依据上述法条规定,本题正确选项为A。

10. 甲、乙为同胞兄弟,父母双亡。乙为未成年人,甲在县城工作。他们有一叔丙,住在乡下。甲、丙均不愿为乙的监护人。乙的监护人为:

[A] 甲[B] 丙

[C] 甲和丙[D] 甲或丙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中涉及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问题。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具有法定监护义务,而叔叔不具有法定监护义务。故在兄甲、叔丙均不愿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兄甲应为监护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11. 周某和吴某于1990年结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周甲。1994年,夫妻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周甲随母吴某共同生活。周某离婚后未再婚。吴某与王某再婚后,与周甲一起生活。期间,吴某对周甲的活动控制很严,外出(包括上学和放学)均进行护送和接送,严禁周某接近周甲。由于周某看望周甲遭到吴某的阻止,双方发生纠纷。对本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周某因离婚而丧失了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

[B] 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但因周甲与吴某共同生活,吴某有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

[C] 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吴某也无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

[D] 周某是否丧失监护人资格以及是否有权探望周甲,取决于周甲是否同意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父母对子女的监护以及探望权问题。依《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其监护人。依《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题中,周某并未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离婚不是理由。周甲作为未成年人,不具有同意的意思能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12. 高甲、高乙、高丙系同胞兄弟,高甲与高乙均系某船务局员工,高丙系中学教师。高甲一直未婚,2004年,因精神分裂而生活难以自理,船务局口头通知高乙作为高甲的监护人。后因高乙搬家,离高甲住所比

较远,照顾不太方便,高丙遂提出变更监护人,由其照顾高甲。高乙不同意,为此引起纠纷。高丙诉至法院。在法院作出判决前,高甲将邻居家赵丁的孩子打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经查,高甲每月生活费仅500元,无力支付该医药费。该损失的承担人是:

[A] 高乙[B] 高乙和高丙

[C] 高丙[D] 赵丁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指定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17条第2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根据《民通意见》第17条规定:“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本题中,高甲属于精神病人,其所在单位某船务局口头通知高乙作为其监护人,指定成立,高乙为高甲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本题中,高甲无力承担该赔偿责任,故应由高乙负赔偿责任。本题答案为A。

13. 董红系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董军的亲弟董强,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董军征得董红口头同意后,将董红的片酬3000元以董红的名义赠与董强。对董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下列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 有效。理由是董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 有效。理由是董军已征得董红的同意

[C] 无效。理由是董军未征得董红母亲的同意

[D] 无效。理由是董军处分董红的财产不是为了董红的利益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管理问题。监护人负有保管和管理被监护人财产的义务,对于被监护人财产的经营和处分,监护人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题中;董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为其监护人,其父将其财产处置虽然征得董红的同意,但该同意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因此,其父将董红的财产赠与其弟董强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本题的无效不是未征得董红母亲的同意,而是该赠与行为不是为了董红的利益。即使征得其母的同意,该行为也是无效的。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14. 甲为一精神病人,乙为甲的监护人。乙的下列行为哪些为合法行使监护职责的行为?

[A] 为防止甲外出惹事,将甲的双脚戴上脚镣的行为

[B] 对甲未患精神病时赠与他人的财产予以撤销的行为

[C] 对丙所欠甲的债务以自己的名义请求返还的行为

[D] 对甲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的行为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监护人的职责问题。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管理和教育的职责,但管理和教育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习惯。将甲的双脚戴上,脚镣,违反了管理和教育的本质,是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故A选项错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负有保护和管理的职责,但甲未患精神病时所实施的赠与行为为有效民事行为,监护人无法定情由无权予以撤销,故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监护人履行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职责,无论是诉讼行为还是非诉行为,应以被监护人的名义进行,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故C选项错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予以修缮等改良行为,为合法行使监护职责的行为,故D选项正确。15. 某甲出差将6岁儿子某乙托邻居某丙照看。一日,某乙将隔壁小孩打伤,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A] 某丙承担,可责令某甲适当赔偿

[B] 某甲承担,若某丙有过错,某丙负连带责任

[C] 某甲承担,若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丙承担

[D] 某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监护职责的委托问题。依《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可知,本题中,某甲将自己的儿子委托给邻居某丙照看,双方对监护责任的承担未进行约定,若某丙尽到了监护义务,则由某甲承担责任;若某丙未尽到监护义务,则某丙与某甲一起负连带责任。故本题应选B。

16. 甲乙结婚后,甲因车祸成为植物人,甲之母疑乙有婚外情,遂代替甲向法院起诉与乙离婚。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鉴于乙可能有婚外情,甲之母可以甲之监护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甲乙之离婚诉讼

[B] 鉴于甲已成为植物人,乙虽为其监护人,但不能代替甲提起离婚诉讼,所以,甲之母可以代替甲提起离婚诉讼

[C] 若甲之母通过变更监护人之诉而成为甲之监护人,可以代理甲提起离婚诉讼

[D] 若甲之母通过变更监护人之诉而成为甲之监护人,可以代理甲参加乙提起的离婚诉讼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问题。本题中,甲成为植物。人后,依《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应由其配偶乙担任其监护人。监护人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代理其从事包括诉讼行为在内的行为。甲之母不为甲的监护人,不能以甲的监护人的身份从事活动,故A选项错误。甲成为植物人后,乙为其监护人,自然不能代理甲提起与自己的离婚之诉了。但若乙损害甲的利益,甲的其他亲属可以提起变更监护人之诉,从而维护甲的合法利益,故B选项错误。C选项中,虽然甲之母已经为甲的监护人,但由于离婚行为属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为不得代理的行为,故甲之母仍然不能提起离婚诉讼,故C选项错误。但若乙提起离婚诉讼,为了维护甲的利益,甲之母得代理甲参加诉讼。此时,其参加诉讼并非为了代理甲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是在诉讼中维护甲的利益,属于监护人的职责,故D选项正确。

17. 刘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

[A] 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 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 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 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问题。宣告失踪的效力主要是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和失踪人的义务履行问题。人民法院指定代管人时,在通常情况下应考虑失踪人与代管人的生活紧密程度,如不存在特殊情况,应指定配偶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配偶对失踪人的财产管理存在明显不利时,应从其后顺序的亲属中指定财产代管人。本案中,失踪人刘某的妻子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的财产,由其管理刘某的财产存在明显不利。故应由刘某的父母作为财产代管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18. 1995年6月17日余某离家出走,生死不明。余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余某死亡,最早应是哪一天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A] 1997年6月17日[B] 1997年6月18日

[C] 1999年6月17日[D] 1999年6月18日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申请的时间计算问题。本题中,余某非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故适用4年的法律规定。该4年期间应自1995年6月17日的次日起算,至1999年6月17日届满。故余某的利害关系人最早应在1999年6月18日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因为1999年6月17日是4年期间届满的最后一个期日,不能在这个期日提出申请,而最早只能在其次日提出申请。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19. 1991年5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199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 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宣告死亡

[B] 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冯敏与王慧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C] 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D] 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宣告死亡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的条件问题。宣告死亡除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外,必须要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失踪人的近亲属以及与失踪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人。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本题中,冯敏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4年,但其妻只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而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而冯某所在单位与冯某之间只存在劳务关系,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其单位不具有申请人的资格,故人民法院只能判决离婚,不应判决宣告死亡。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20. 张某于1994年失踪,其妻王某于2000年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张某为宣告死亡人的判决。不料,张某并未死亡,而是流落他乡,并于2004年死亡。张某死亡时,留有1996年修建的房屋三间,2003年彩票中奖2万元。王某在张某死亡后,改嫁郑某,郑某于2002年死亡。王某现独身。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张某所修建房屋三间属于张某、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B] 张某所修建房屋三间不属于张某、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C] 张某彩票中奖2万元属于张某、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D] 张某彩票中奖2万元不属于张某、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答案] A(0.5分) D(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问题。张某于2000年被宣告死亡,其与其妻王某的夫妻关系终止,但在2000年之前所取得的财产仍然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张某于1996年修建的房屋三间仍为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

财产,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改嫁,后虽然发现张某并未死亡,但其与王某的夫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故张某于2003年所得彩票中奖款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应选AD。

21. 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得养鸡场一个。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改嫁他人,并搬出刘某所留房屋。该房屋一直出租给张某居住。不料,刘某于数年后返回家乡,并对财产返还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经查,在刘某被宣告死亡期间,王某所得租金为2万元;刘某父母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为1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王某应返还2万元房屋租金给刘某

[B] 王某只需返还房屋给刘某,无需返还房屋租金

[C] 刘某父母应返还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1万元

[D] 刘某父母只需返还养鸡场,无需返还所得,收入

[参考答案] A(0.5分) D(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自然人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财产返还问题。刘某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依据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人应将所取得的财产返还。返还包括原物和孳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孳息,故应予以返还,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养鸡场的所得属于劳动所得,应归刘某父母所有,故刘某父母只应返还养鸡场,而不应返还收益,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应选AD。

22.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两间房屋被其父亲继承,一辆小货车由其妻子继承。其妻改嫁王某,王某在使用小货车运输过程中出现车祸,车毁人亡,货车被送至李某处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费被扣留。此时,张某回到家乡。经查,两间房屋一直出租给赵某居住,租期已过,赵某一直继续占用。因返还财产引起纠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 张某有权请求赵某返还两间房屋

[B] 张某有权请求其父亲返还房屋租金

[C] 修理费属于张某夫妻共同债务,张某有义务偿还该修理费

[D] 张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小货车,但应支付修理费

[参考答案] A(0.5分) B(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问题,根据《民通意见》第40条规定,赵某承租张某父亲继承的张某的房屋,租期已过却一直占用,属于非法占有,张某有权请求赵某返还房屋,A选项正确。返还财产包括返还原物和孳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法定孳息,故张某父亲应将房屋租金返还张某,B选项正确。张某之妻应将小货车返还给张某,现小货车被李某留置,因李某并未取得小货车的所有权,故张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请求李某返还小货车。由于李某扣留货车系行使留置权,故张某虽有权请求其返还小货车,但李某有权拒绝返还。支付修理费是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张某与李某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故张某无需支付修理费,D选项错误。如果张某愿意支付修理费,则属于代为履行,张某有权请求张某之妻返还修理费。根据《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张某之妻已再婚,虽其配偶又死亡,但其夫妻关系不得认定自行恢复。故在张某被宣告死亡期间张某之妻使用货车产生的修理费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C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

23. 有关法人独立财产的特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法人财产与其出资者的财产彼此分离

[B] 法人财产与国库财产彼此分离

[C] 法人财产与法人工作人员的财产彼此分离

[D] 法人财产与法人代表人的财产彼此分离

[参考答案] A(0.25分) B(0.25分) C(0.25分) D(0.2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法人的财产问题。只要理解了法人财产的独立性,本题就能正确选择。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D。

24. 下列为法人的是:

[A] 某大学法律系[B] 某机关财务科

[C] 某公司市场部[D] 某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对法人概念的理解问题。法人是指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组织的独立性、财产的独立性和责任承担的独立性。依此,某大学法律系、某机关财务科、某公司市场部均不具有独立性特征,不为法人。某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性特征,为法人。应予以注意的是,分公司、分厂、分行不为法人。故本题答案为D。

25. 下列法人中,设立无需登记的是:

[A] 企业法人[B] 自然人自愿组建的事业单位

[C] 机关法人[D] 社会团体法人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法人的设立问题。不同的法人,其设立方式不同。企业法人的设立需经登记,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其取得法人资格。自然人自愿组建的事业单位,需经登记,自登记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社会团体法人,依《社会团体登记条例》规定,除民主党派以外,应经登记,否则,不仅不能取得法人资格,而且违反公法的规定。机关法人的设立无须登记,自设立完成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故本题答案为C。

26. 青岛某公司为开拓业务,在北京设立一家办事处。一天,办事处负责.人王某在出外因公办事时驾车不慎致人损害,须赔偿5万元,则该5万元应:

[A] 由王某承担,因为是他致人损害

[B] 由办事处承担,因为王某是办事处的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视同办事处的行为

[C] 由办事处承担,因为办事处是独立的企业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

[D] 由青岛某公司承担,因为办事处是其分支机构,王某的行为视同公司的行为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及法人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依《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本题中,王某属于法人的工作人员,其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应由法人承担。同时,办事处虽为法人的分支机构,但该分支机构既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在诉讼上,也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故王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的行为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故本题答案为D。

27. 2000年,童某、陈某和姜某三人共同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儿童制衣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章程中载明三人的出资分别是30万元、30万元和40万元。但实际上,三方的出资都没有交足,总共只有价值50万元的生产设备和5万元的流动资金,公司的注册是陈某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出资证明办理的。公司成立后,一直运行正常,也与其他的企业签订了大量的合同,其中多数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但是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一直都没有真正赢利。2001年,该企业因对市场估计失策,导致严重亏损。该市布料厂前来追讨公司所欠的50万元的债务,后起诉到法院。下列有关该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该公司依法具有法人资格,因为其已经取得公司登记

[B] 该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为其取得登记系采取欺骗手段

[C] 应由童某、陈某和姜某对市布料厂的债务承担补足出资额的责任

[D] 应由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市布料厂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参考答案] A(0.5分) C(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法人的成立和出资不足时股东的补足责任问题。依照《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自登记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成立后,发现出资低于公司章程所定数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虽然低于注册资本的实际数额,但已达到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应认定公司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如果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低于法定资本的最低要求且未形成实质营业的,虽然经过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也不能认定该法人成立,在此情况下,应由出资股东对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C。

28. 某国有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于1991年8月10日由其厂长李某出面向民营企业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1992年2月10日,该国有企业向出借人还款20万元,余款一直未还。1992年5月10日,该国有企业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上作出决议,罢免李某的厂长职务,并组成三人领导小组。同年6月15日,经群众举报,李某被当地检察机关以有贪污受贿的嫌疑为由逮捕。1992年10月5日,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国有企业偿还欠款及其利息。法院到拘留所向李某调查有关情况,李某承认,该国有企业曾向该民营企业借款50万元,还过一部分钱,至于已还多少,记不清了,可查该企业的账。该民营企业提出调解方案,李某表示同意,并在法院送达的调解书上签字。当法院依该民营企业的申请强制执行该国有企业的财产时,该国有企业提出异议:李某已被罢免,已不是该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在调解书上签字已不具有法律效力。本案调解书的效力如何?

[A] 有效

[B] 无效

[C] 效力未定

[D] 可撤销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案涉及法定代表人的问题。本案中,李某为某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该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并不是国有企业的权力机关,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的权力机关为厂长或经理,而不是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只是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机构,其无权罢免李某的厂长资格。所以,罢免李某厂长资格的决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李某尽管已被检察机关逮捕,但根据我国《刑法》的无罪推定原则,在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并不为罪犯,因此,也不当然丧失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李某在拘留所时仍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在调解书上签字为执行职务的行为,故对该企业具有效力。本题正确选项为A。

29. 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的问题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机关的代表人

[B] 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C] 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

[D] 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而不是源于法人的授权

[参考答案] B(0.5分) D(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问题。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履行职责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故B选项是正确的。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来源于法人和法人章程的规定,而不是来源于法人的授权,这也是法定代表人与代理人的区别。故本题D选项是正确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通常情况下是行政正职负责人,依《企业法人登记条例》规定,没有行政正职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常务副职负责人,未设常务的,主持行政工作的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故本题C选项可以排除。至于法人机关,通常包括意思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法定代表人只是法人执行机关的代表人,不是意思机关和监督机关的代表人。故A选项可以排除。本题正确选项为BD。

30. 甲公司司机赵某在送货途中,在一个路口拐弯时采取制动措施,因雨天路滑,汽车侧滑,将骑自行车的林某撞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路人王某冲赵某说了一句:“你会不会开车!”赵某遂下车将王某暴揍一顿。林某花费医药费2000元,王某花费医药费1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医药费,赵某负连带责任

[B] 王某有权请求赵某赔偿医药费

[C] 林某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医药费

[D] 林某有权请求赵某赔偿医药费,甲公司负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B(0.5分) C(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法人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本题中,赵某在送货途中致林某损害,系在执行法人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应由赵某所在法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赵某将路人王某打伤与执行职务无关,应由赵某承担责任,甲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C。

31. 刘某为蓝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又为该公司的董事长,同时,蓝天有限责任公司又为宏字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且由刘某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欠某银行贷款达1000万元,为了逃避债务,刘某将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转到蓝天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致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清偿银行贷款。对该1000万元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A] 只能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B] 只能由蓝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C] 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蓝天有限责任公司负连带责任

[D] 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刘某负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撕开法人面纱”的问题。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控股股东为蓝天有限责任公司,而非刘某。宏宇有限责任公司逃避债务,应由其股东负连带责任。故本题选项为C。

32. 村民李某为了盖房子,雇请了张某作为泥水工。一日,张某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将手中的工具刀从二楼外墙上掉下,恰好将在路边玩耍的邻居王某的儿子(9岁)王甲砸中,王甲因此花费医疗费1万,元。为该医药费的承担,当事人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应由王某承担,因其未尽监护职责

[B] 应由李某承担,因其为雇主

[C] 应由张某承担,因其为致害人

[D] 应由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雇主责任问题。本题中,张某系受雇于李某,因其对损害发生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不应由二者承担连带责任。王某的儿子已经9岁,在自己家路边玩耍符合农村习惯,不能认为王某未尽到监护职责,故本题应选择B。

33. 周某承包了某音乐茶座,经营中周某聘请吴某为音控师。某日,郑某与其朋友数人到该音乐茶座唱歌时,不慎将5张歌碟损坏,音乐茶座的工作人员王某与郑某等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就在音乐茶座门外发.生争吵、抓扯。吴某闻讯持刀将郑某刺伤后逃逸。郑某花费医药费若干,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郑某的损害应由吴某负赔偿责任,周某不承担责任

[B] 郑某的损害应由王某和周某负连带责任

[C] 郑某的损害应由周某和吴某负连带责任

[D] 郑某的损害应由周某负赔偿责任,吴某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雇员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本题中,周某与吴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吴某为音乐茶座的音控师,在郑某等人损坏歌碟时,参与要求赔偿系履行职务的行为,故其在此过程中致人损害应由雇主即周某承担赔偿责任。参与要求赔偿虽存在致人损害的危险,但携刀刺伤郑某只有吴某存在故意时方为可能。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规定,吴某应对郑某的损害负连带赔偿责任。故C选项正确,

AD选项错误。郑某受伤虽与王某争吵有关,但王某却非致害人,故王某不承担侵权责任,B选项错误。

34. 市民甲因工作繁忙,为收拾家务,特雇用钟点工乙,每天定点上门收拾屋子。一日,在乙擦甲家之窗户玻璃时,被楼上住户丙家窗台上不慎掉下的花盆砸伤。为此,花去医药费5000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乙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B] 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 乙有权请求甲和丙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D] 乙请求甲承担责任,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参考答案] A(0.5分) B(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损害的赔偿问题。甲乙系雇佣关系,不为《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故D选项错误。依《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规定,AB选项正确。甲、丙之间的关系系不真正连带的侵权赔偿责任,即任何一人承担责任后,全体债务归于消灭。连带责任实行法定主义,不真正连带责任并非连带责任,故C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

35. 张某系某市邮政局职工,一日,张某在负责运送邮件的过程中,被王某驾驶的大货车撞上,张某受重伤。经查,张某系正常行驶,王某因疲劳驾驶,致使货车失控,应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全责。王某驾驶的货车隶属某县运输公司。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张某有权请求王某赔偿其全部损失

[B] 张某有权请求某县运输公司赔偿其全部损失

[C] 张某有权请求工伤保险赔偿

[D] 张某有权同时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

[参考答案] B(0.33分) C(0.33分) D(0.33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雇员损害赔偿责任问题。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规定,本题答案为BCD。

36. 某甲下班后,约了几个朋友到“鱼香沸腾”餐馆就餐。就餐中,因琐事与邻桌某乙等人发生争执,被餐馆服务人员劝阻。某乙离开后不久,带了一批人,手持木棍,将某甲等人打伤。餐馆领班见状,赶紧拨打110报警。但在110警员到来时,某乙等人已逃之天天。后一直未能找到某乙等人。某甲等与餐馆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某甲等人有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理由是违约责任

[B] 某甲等人有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理由是侵权责任

[C] 某甲等人有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理由是公平原则

[D] 某甲等人无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场所主人的安全保障义务问题。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本案中,餐馆已经尽到了应当注意的义务,对某甲等人遭受某乙等人殴打并无过错,故不应承担责任。故本题答案为D。

37. 甲公司为张某家装修新房,派丙、丁两人具体施工。房子装修好了之后,丙踩在丁的肩上安装灯泡,丙对丁说:“准备好了,你转圈吧。”丁不明所以。丙说:“笨!灯泡是螺旋口的,你不转圈,我怎么能拧上呢?”丁大笑,丙跌落受伤,花去医药费500元。对此损害,应如何承担?

[A] 由张某承担

[B] 由丁承担

[C] 由甲公司承担

[D] 由丙和丁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法人责任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丙、丁为甲公司工作人员,其在从事公司交办的工作过程中遭受损害,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故C选项正确。

38. 吴某购票进人某公园游玩时,被一歹徒抢走手机及随身携带的手包,损失2000元,并在与歹徒搏斗过程中受伤,花去医药费200元。吴某虽大声喊叫,但没有公园管理处的人员出现。后歹徒逃之天天。吴某报案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公园赔偿其各项损失。经查,该公园已雇佣保安进行巡逻,但事发时保安已走远,无法听到吴某呼喊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吴某所受损失应由歹徒承担,与公园无关

[B] 吴某的财产损失应由歹徒承担责任,人身损害有权请求公园承担责任

[C] 吴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均有权请求公园承担责任

[D] 吴某有权请求公园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问题。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可知,公园对其经营的场所雇用了保安进行巡逻,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的职责,但就公园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如此也无法保证每一个角落都能够安全,吴某因此遭受损害,应向直接侵权的歹徒追偿,公园对此不负责任,故

本题正确答案为A。

39. 吴某到甲银行办理存款及汇款手续,当吴某将部分钱款交给营业员清点时,犯罪嫌疑人上前抢夺吴某的钱袋,并开枪行凶后逃离现场,吴某中弹身亡。因为赔偿引发纠纷。经查,甲银行安装了电视监控系统,但未按规定安装紧急报警装置或联防警铃、探测报警等技术设备,其电视监控系统当日未安排专门人员值守。值班保安系乙保安公司派出,在犯罪嫌疑人窥视吴某填单时,保安或为客户守护点钱或回答客户关于如何汇款到外地的银行业务。案件至今未破。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 甲银行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 甲银行应与犯罪嫌疑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甲银行应与乙保安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甲银行应与乙保安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安全保障义务问题。本题中,吴某遭受抢劫和伤害系因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所致,但甲银行在此过程中存在过错。从硬件方面,甲银行未按约定安装报警装置,虽然安装了电视监控系统,却未安排专人值守,未能尽到预见、防止和减少损害发生的作用;从软件方面,其保安人员对于营业场所内的异常现象疏于注意并加以制止,反而从事一些与其职责无关的行为,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起到应有的预防作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甲银行应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乙保安公司派出的保安在为甲银行工作期间,其行为属于甲银行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应由甲银行承担责任,乙保安公司与甲银行不构成连带或者按份的责任关系,故CD 选项错误。

40. 南昌建筑安装公司从邻省的安电设备制造厂购进了2000只电源开关,但回来一检测,发现有1/3的质量不合格。经双方协商,安电设备制造厂同意全部退货。但是南昌建筑安装公司却一直没有收到2000只电源开关的退货款,几经催讨都没有结果,于是安装公司以安电设备制造厂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但此时安电设备制造厂已经被另一省的光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所兼并,成为其一个生产分厂。原制造厂领导以制造厂已经不存在为由,不归还欠款;而光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认为,此债务属原制造厂,与公司业务没有任何关系,也拒绝承担责任。对此债务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由安电设备制造厂承担,因为它是合同中违反合同一方

[B] 由安电设备制造厂领导承担,因为合同是他同意签订的

[C] 由光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承担,因为它承受了原安电设备制造厂的债权债务

[D] 应该消灭,因为原合同一方已经不存在了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法人合并后的债务承担问题。依《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安电设备制造厂虽然是与南昌建筑安装公司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且其存在违约事实,因违约而形成的债务本应由安电设备制造厂承担,但安电设备制造厂已经被光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兼并,安电设备制造厂的债权债务由光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概括承受,故其对南昌建筑安装公司的债务应由光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承担。故本题答案为C。

41.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该协议经过了丁、戊、己、庚的同意。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己、庚公司向乙公司请求偿还债务而发生纠纷。现问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效力如何?

[A] 该协议无效

[B] 该协议有效

[C] 该协议可撤销

[D] 该协议效力,未定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法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在法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上,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协议的,依照该协议;没有协议的,应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达成了协议,且该协议经过债权人同意,对债权人具有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42. 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企业法人:

[A] 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 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C] 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 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话动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清算法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清算法人仍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其民事权利能力受到以清算为目的的范围的限制,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民事活动。法人的主体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为办理了注销登记方为消灭。故本题答案为D。

43.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行为的是:

[A] 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乙代为招待的行为

[B] 甲为一香客,甲赴寺庙进香的行为

[C] 甲殴打乙致伤的行为

[D] 甲赠与乙1万元的行为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问题。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效果的行为,须具备三要素:(1)其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2)依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3)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要件。乙代甲招待朋友的行为,因其不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故不为民事行为;甲进香亦不产生民事法律后果,不为民事行为;甲殴打乙致伤,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故不为民事行为,而为事实行为;甲赠与乙1万元,发生民事法律效果,故为民事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44. 甲家的鱼池与乙家鱼池相连,因暴雨甲家鱼池中的鱼进入乙家鱼池中,这一法律事实属于:

[A] 事件

[B] 事实行为

[C] 民事行为

[D] 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对上述相关概念的理解问题。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事实行为是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且发生法律后果的合法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应为A。

45. 甲与乙签订了委托合同,甲委托乙进行买卖,由甲给付报酬,甲据此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该授权行为属于:

[A] 单方法律行为

[B] 双方法律行为

[C] 有偿法律行为

[D] 实践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法律行为的分类问题。单方法律行为是仅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是由行为人双方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相对应,是指具有对价的行为,有偿法律行为均为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与诺成性法律行为相对应,是指除了意思表示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作为成立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甲的授权行为仅需甲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46. 甲因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连续三次均差一分而落榜,愤而弃其书于垃圾堆。清洁工人乙于清洁垃圾时发现该套书,喜拾之给其儿子丙学习之用。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甲所为意思表示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B] 甲所为意思表示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C] 甲所为意思表示于完成时发生效力

[D] 甲所为意思表示于乙拾到时发生效力

[参考答案] B(0.5分) C(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意思表示的分类问题。意思表示区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发生效力;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发生效力。抛弃的意思表示系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发生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

47. 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邀请朋友唱歌

[B] 去宾馆喝茶

[C] 签订承揽合同

[D] 要约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对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问题。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仅由一方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是无须他人的同意就能发生法律效力。应予以特别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之一种,不具有法律意义的道义行为或其他行为不属于单方行为。本题中,邀请朋友唱歌、去宾馆喝茶为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不为单方法律行为;签订承揽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要约为单方法律行为,一旦要约人发出要约,就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该效力表现为要约人不得在要约的期限内擅自变更要约,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D。

48.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票据行为是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B] 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C] 显失公平不发生在无偿民事法律行为中

[D] 民间借贷合同行为是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的理解问题。票据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不安抗辩权仅适用于双务合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不属于诺成性合同;显失公平只发生在有偿民事法律行为中,不发生在无偿民事法律行为中。故本题答案为C。

49. 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与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无权获得奖金

[B] 学校获得全部奖金

[C] 王某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

[D] 王某无须经其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获得奖金的效力问题。依据《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王某无须经过其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50. 下列民事行为中;哪些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

[A]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C] 误将赝品作为真品出卖的行为

[D] 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的行为

[参考答案] A(0.33分) B(0.33分) C(0.33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意思表示不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情况,其与意思表示不自由是有区别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主要有虚假行为、伪装行为、隐藏行为、错误和误传。意思表示不自由主要有受欺诈、受胁迫、乘人之危。本题中,A选项恶意串通属于伪装行为,其损害他人利益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但其表现出来的意思是不真实的。B选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亦为伪装行为,当事人掩盖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但其以合法形式表现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C选项误将赝品作为真品出卖,属于错误,显然也是不真实的意思表示。D选项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的行为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只是因为该行为违反法律而否认其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51. 某市家政服务中心推出一项新的服务:奶妈服务。甲因妻子刚生了小孩,却没有奶,特与该家政服务中心达成协议,由家政服务中心提供一名奶妈乙给甲之小孩哺乳,甲支付乙一定报酬。对甲乙之间协议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乙间协议有效,为租赁合同

[B] 甲乙间协议有效,为买卖合同

[C] 甲乙间协议有效,为雇佣合同

[D] 甲乙间协议无效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为无效协议。乙系提供劳务,故为雇佣合同。故本题答案为C。

52. 下列行为中属于有效行为的是:

[A] 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接受奖励的行为

[B] 年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与他人签订的转让专利的行为

[C] 某建筑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出租建筑设备的行为

[D] 某粮油公司超范围经营烟草的行为

[参考答案] A(0.5分) C(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而言,其接受报酬、赠与的行为为有效行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而言,其签订合同的行为与其年龄不相适应的,为可撤销行为;对于法人而言,其超范围经营,只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经营、特许性经营和限制性经营的,才为无效行为,否则为有效行为。本题中,出租建筑设备不为特许经营的范畴,而经营烟草为特许经营的范畴。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53. 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是:

[A] 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

[B] 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的行为

[C] 通过当事人追认以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D] 通过享有权利的第三人追认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对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的理解问题。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不同的,它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和确定无效。其含义就是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故正确选项应为A。

54. A公司委托王某去某市B公司购买机械表1000只,王某见B公司还有电子表可供应,在B公司说

明电子表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后,就在购销合同上添加了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王某付款后将机械表和电子表运往A公司途中,2000只电子表被海关以走私品没收。A公司收到机械表后,发现不好销,遂以合同无效要求退货。下列论述正确的有:

[A] 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无效

[B] 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可撤销

[C] 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效力未定

[D] 该购销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依《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同时依《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另依《民法通则》第60条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题中,2000只电子表为走私品,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55. 下列民事行为中,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A] 12周岁的张某与他人订立的购买一台价值2000元随身听的合同

[B] 刘某以在王某的家里放炸药为要挟,迫使王某同意订立为其提供低价运输服务的合同

[C] 甲国有企业与乙外企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由于甲企业董事长收受1000万元回扣,价值8000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5000万元转让给乙企业

[D] 赌博合同

[参考答案] C(0.5分) D(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问题。本题A选项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B选项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D选项均属无效民事行为,C选项因损害国家利益而无效,D选项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本题答案为CD。

56. 甲因农业生产而急需用钱,但又求借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借给甲3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两头耕牛代偿。甲表示同意。甲乙之间的行为:

[A] 因乙欺诈而可撤销

[B] 因乙欺诈而无效

[C] 因乙乘人之危而无效

[D] 因乙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乘人之危的认定和效力问题。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和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意思表示。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依《民法通则》为无效民事行为,但依《合同法》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依据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在合同领域,乘人之危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应无疑问,借贷行为属于合同行为,故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故本题答案为D。

57. 甲乙订立合同,将甲所有的平房两间出售给乙,价款为58万元。为了少缴税费等原因,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印制的《房屋买卖契约》时,将上述房屋的买卖价格定为30万元。随后,双方另外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明确两间平房的买卖价格为58万元,乙应向甲预付购房款30万元,甲收到预付款后2日内向乙交付房屋钥匙,其余28万元房款在一年内付清。该契约还载明:交至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房价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之用,不作为双方买卖房屋的正式契约,无任何法律效力。乙在付清预付款后,拿到了房间钥匙,余款经数次给付后,尚有15万元没有付清。甲多次催讨不得,遂诉至法院,要求乙付清余款。乙则主张,双方之间存在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获得房产部门的批准,为无效合同。甲多收的13万元款项为不当得利,要求甲如数返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 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C] 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 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 B(0.5分) C(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的效力问题。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本案中,甲乙双方为逃避国家税收,相互勾结,串通一气,将58万元的成交价只报30万元,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故意,甲乙签订的价格为30万元的合同属于典型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应为无效。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合同。乙应按照该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但甲乙双方因存在少交税费的问题,应依照法律规定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补缴税费。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

58. 甲贸易市场与乙公司签订协议,由乙公司以支援市场建设为由向甲贸易市场捐赠4000万元,甲贸易市场将一栋大楼作价2000万元出售给乙公司。后因双方履行协议发生纠纷。经查,该大楼价值6000万元,按照甲贸易市场与乙公司之间的协议,双方向国家少交土地增值税等税费达数百万元。甲乙之间协议

的效力如何?

[A] 有效

[B] 无效

[C] 可撤销

[D] 效力未定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问题。甲贸易市场与乙公司以捐赠和买卖协议为外在形式,意在掩盖其偷逃国家税费之非法目的,依据《民法通则》第58条和《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应为无效的合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59. 刘某到郊区办事,因夜色已晚;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车,心中十分着急。恰好此时,王某驾驶一辆出租车正要收工回家。刘某急忙拦住王某的车,要求王某送其回城。王某以已经收工为由不愿承载。刘某表示可以出双倍价格,王某勉强同意,但对刘某说:“如出意外,概不负责。”刘某表示同意。在回城途中,由于下雪车辆行驶缓慢,王某心中着急,急速超车导致车轮打滑,撞向路边,刘某头部碰伤,花去医药费500元,为此,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刘某应付给王某双倍价格

[B] 刘某无须付给王某双倍价格

[C] 王某应承担刘某医药费

[D] 王某无须承担刘某医药费

[参考答案] A(0.5分) C(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依《合同法》第53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为无效条款。本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充分尊重人的生命和健康价值。本案中,虽然刘某同意了王某表示的免责条款“如出意外,概不负责”,但该条款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为,造成刘某受到伤害的原因是王某的超车行为,该行为就王某而言存在过错,因此,王某以事先有约定为由拒付医药费是不成立的。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车费之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60. 甲向乙购买50万元的毒品,预付定金20万元,后因乙未向甲交付毒品,双方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应双倍向甲返还定金40万元

[B] 乙应向甲返还定金20万元

[C] 乙应向甲返还30万元

[D] 预付定金予以追缴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问题。依照《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因损害国家利益而导致的无效民事行为,双方约定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追缴。预付定金为约定取得财产,故应予以追缴。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61. 钱财为新世纪化肥厂的采购员,其受该化肥厂的委托持空白合同书和空白支票前往河边编织袋厂采购50万条编织袋。钱财发现该编织袋厂的编织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编织袋厂亦观察到钱财不想购买该厂的编织袋,但又不愿意放弃这一大单生意,于是,对钱财许以高额回扣,每条编织袋回扣高达40%。钱财心中一想,这单买卖自己能挣25万元,便与河边编织袋厂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款项。河边编织袋厂按合同约定将编织袋送往新世纪化肥厂。新世纪化肥厂验货时发现编织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便拒绝收货,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新世纪化肥厂提出的下列请求,依法应予以支持的是:

[A] 主张撤销合同

[B] 主张解除合同

[C] 主张合同无效

[D] 主张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合同的无效问题。钱财与河边编织袋厂恶意串通,损害新世纪化肥厂的利益,因此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论是撤销合同还是解除合同,以及违约责任,均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的,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6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建筑某住宅楼。合同签订后,乙公司进行了施工,并经验收合格。甲公司以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不具备相应资质为由拒付工程款;为此引起纠纷。经查,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尚未取得相应资质,但在工程竣工之前已经取得了相应资质。甲乙公司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为:

[A] 有效

[B] 无效

[C] 效力未定

[D] 可撤销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无效合同的补正问题。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根据该条规定,甲乙公司所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对于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欠缺,可通过取得相应资格获得补正。该解释第5条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据此,本题答案为A。

63. 李某为给病危的父亲治病急需用款10万元,王某表示愿意借给,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须以其三居室住房代偿,李某表示同意,此行为属于:

[A] 无效的民事行为

[B]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 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D] 有效的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 B(0.5分) C(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可撤销的民事行为问题。王某借款的行为构成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依《合同法》规定,因乘人之危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

64. 某手机厂为纪念2008年北京奥运会特制纪念手机2008个,每个售价2万元。其广告宣传:限量发行,纪念手机上镶有进口钻石。后经证实,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机成本约1000元。为此,购买者与该手机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如何处理?

[A] 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B] 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C] 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

[D] 按有效合同处理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受欺诈所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手机厂将人造钻石谎称为钻石进行销售,构成《民通意见》第68条的欺诈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欺诈而签订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受害人有权申请撤销该合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65. 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较满意。3个月后,李某从父亲生前的一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取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返还邮票。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属于欺诈的民事行为

[B] 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C] 李某有权主张撤销合同

[D] 李某无权主张撤销合同

[参考答案] B(0.5分) C(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及其撤销问题。本案中,李某对邮票的价值发生了重大误解,依法,刘某与李某之间的买卖行为属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李某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此行为;但在被变更或撤销之前,该行为为有效行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66. 杨某的单位今年又盖了一批房屋,杨某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照房屋面积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进新居时铺上。但到时杨某未能分到三居室房屋。杨某购买地毯的行为:

[A] 是无效行为。因为杨某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B] 是可撤销行为。因为杨某对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 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意义不是重大的

[D] 是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对重大误解的理解问题。重大误解是指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但依大陆法系的理论,重大误解不包括动机误解。本题中,杨某的误解属于动机误解,不为重大误解,该购买地毯的行为为有效行为。故本题答案为D。

67. 柳河村村长甲早已垂涎乙祖传的字画一幅,多次向乙询价购买,均遭乙严词拒绝。村民丙为取得马路边一块宅基地而讨好村长。其知道甲早已想得到乙祖传的字画后,未经甲同意,夜间独闯乙家,将乙暴打一顿,并告诉乙:“下次甲再来买字画时,再不卖给他,小心你的狗命!”第二天,甲恰好又来找乙询价购买,乙同意甲提出的以2万元价格出卖。当天,货款两清。后甲将此字画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古

画收藏家丁。半年后,丙意外死亡。乙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受丙胁迫为由要求撤销半年前与甲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请求丁返还字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甲乙间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B] 甲乙间买卖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C] 甲无权请求丁返还字画

[D] 甲有权请求丁返还字画

[参考答案] B(0.5分) C(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因胁迫而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问题。依《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胁迫手段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撤销合同。本案中,村民丙为讨好甲,暴打乙,并以乙的生命安全相威胁,致使乙产生恐惧的心理,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将祖传字画卖给甲。尽管该胁迫来源于第三人,但该胁迫与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丙的行为是乙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与甲订立买卖合同的原因,该合同为因胁迫行为而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本案中,虽然甲乙之间的买卖合伺被撤销后,甲应返还从乙处取得的该幅字画,乙返还甲支付的2万元款项,但甲已将该古画卖给了善意第三人丁,构成不能返还的情况。丁对该字画的取得为善意取得,其对字画享有的所有权应受法律保护。乙无权要求丁返还该字画。同时,因甲与乙的买卖合同被撤销,甲就成为无权处分人,甲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所取得利益就构成不当得利,对该不当得利,甲应当返还于利益受损人乙。故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

68. 刘某从甲家具公司购买发票上称为橡木的沙发一组。一年半后,经友人告知,该沙发其实为橡胶木,一字之差,价钱相差甚远,经鉴定,果然如此。刘某遂要求甲家具公司退货赔款。对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 本案中,甲家具公司实施了欺诈行为

[B] 本案中,刘某与甲家具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C] 本案中,刘某请求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已过,刘某只能主张违约责任

[D] 本案中,刘某有权主张甲家具公司退一赔一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相关问题。依《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本题A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依《合同法》第54条规定,B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依《合同法》第55条规定,C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D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69. 有关显失公平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显失公平只适用于有偿财产行为

[B] 显失公平适用于政府定价的财产行为

[C] 显失公平以合同订立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D] 显失公平以合同履行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参考答案] A(0.5分) C(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显失公平的法律适用。显失公平只适用于有偿财产行为,无偿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均不适用显失公平,故A选项正确。对于政府定价的财产行为,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显失公平只适用于的市场价格的财产行为,故B选项错误。是否显失公平以合同订立时的市场价格为准,故C选项正确,D 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C。

70. 梅子在2002年时被拐卖到某地被迫与虎子登记结婚,2003年,梅子向村委会提出要撤销婚姻,但最终不了了之。2004年3月,梅子被公安机关解救,送回家乡。2005年1月,梅子的父母提出撤销婚姻,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梅子的父母有权主张撤销梅子与虎子的婚姻

[B] 梅子有权主张撤销其与虎子的婚姻、

[C] 虎子有权主张撤销其与梅子的婚姻

[D] 梅子主张撤销婚姻的期间已过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可撤销婚姻问题。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题中,梅子被拐卖被迫与虎子结婚,属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梅子主张撤销婚姻的期间应自被解救后算起,故梅子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间未过,D选项错误。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10条第2款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因此,本题中仅有梅子有权主张撤销婚姻,梅子的父母和虎子均无此权利,故AC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71. 甲乙两厂签订一份供货合同,双方约定:若厂长变更,该合同即解除。这是一种什么行为?

[A] 附条件法律行为

[B] 附期限法律行为

[C]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 无效的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问题。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确定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满足以下要件:将来的事实;不确定的事实;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合法的事实。条件与期限的区别在于条件的成就与否是不确定的,而期限是必定要到来的。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因行为人意思瑕疵而由法律赋予行为人以撤销权的民事行为。本题中,甲乙双方所作约定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要求。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72.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A] 肯定解除条件

[B] 肯定延缓条件

[C] 否定解除条件

[D] 否定延缓条件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肯定解除条件的理解问题。解除条件是指在民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肯定的解除条件是指用肯定性语言所附的解除条件。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属于肯定的解除条件。故本题答案为A。

73. 下列期限中为不确定终止期限的是:

[A] 合同在3个月后失效

[B] 房屋于10月1日完工后半个月内交付

[C] 船舶到港后合同有效

[D] 农历立春日后10天内交货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不确定期限的理解问题。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其期限特征可分为确定期限和不确定期限,所谓不确定期限是指期限事实的发生虽已确定,但其发生时期不确定。本题中,船舶到港后合同有效为不确定期限。船舶到港是肯定的,但船舶何时到港是不确定的。其他选项中所附的期限均为确定期限。故本题答案为C。

74. 胡某有二层楼房一幢,二层于1993年租予内侄子李某夫妇居住。1995年,胡某考虑到自己年老多病,身边又没有其他亲人,遂与李某签合同约定,以李某对其生前悉心照料,死后料理好后事为条件,胡某将在房产证书上把李某列为共有人。1995年年底,胡某到房产部门更改登记,将李某列在了共有人一栏,房产部门据此重新更换了房产证。但是自李某夫妇被列为共有人之后,对胡某的态度越来越差,开始经常与胡某争吵,1997年10月的一天,李某甚至将胡某赶出家门。胡某为此极度痛苦,后悔万分。后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李某的楼房共有人的资格。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胡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胡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 胡某有权主张取消李某楼房共有人资格

[D] 胡某无权主张取消李某楼房共有人资格

[参考答案] A(0.5分) C(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问题。本案中,胡某与李某间所签的合同是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它以扶养人先履行对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为条件,然后遗赠人的转移财产的法律行为才生效。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本案中,胡某与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胡某将李某列为楼房共有人的目的即是为了让李某对其生前悉心照料,死后料理后事,只有李某履行了这一义务,胡某才愿意将李某列为共有人。而李某却没有依约对胡某悉心照料,已经违反协议,胡某当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即不再将李某列为共有人。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

75. 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 甲代替乙招待乙的朋友的行为

[B] 传达室的张大爷将甲寄给乙的信送给乙的行为

[C] 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D] 公司的售票员向旅客卖票的行为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对代理的理解问题。本题中,A选项为道德行为,不具有法律意义;B选项为传达行为;C选项为代表行为;D选项为代理行为,这种代理属于职务代理。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76. 下列行为中,可适用代理的有:

[A] 代理合同订立

[B] 代理税款缴纳

[C] 代理订立遗嘱

[D] 代理专利申请

[参考答案] A(0.33分) B(0.33分) D(0.33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代理的适用范围问题。代理的适用范围尽管很广,但受以下限制:(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不得代理;(2)被代理人无权进行的行为不得代理;(3)双方当事人约定由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不得代理。依照上述条件,遗嘱不能代订。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77. 立新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到奖券一张。王某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五张奖券,他自己把这几张奖券收了起来。后来百货公司抽奖,这几张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到彩色电视机一台,该电视机应当:

[A] 归立新学校所有

[B] 归立新学校所有,但应当给王某以适当补偿

[C] 归王某所有

[D] 归立新学校与王某共有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问题。代理行为是为被代理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该民事行为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应由被代理人承受。本题中,王某作为立新学校的代理人,其所购买的电教器材应归立新学校,其购买电教器材所得奖券为购买电教器材的附属权利,该奖券也应归立新学校所有。该奖券所得奖品自然归立新学校所有。当然,如果立新学校事先放弃或事后放弃奖券的权利,奖券所得的奖品可归王某所有。故本题答案为A。

78. 甲委托乙为自己的代理人,授权乙代为购买一台冰箱,乙亲自购买了一台冰箱。他们之间的代理关系属于何种代理?

[A] 委托代理

[B] 一般代理

[C] 单独代理

[D] 特别代理

[参考答案] A(0.33分) B(0.33分) C(0.33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代理的分类问题。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相对应,是指代理权基于委托而产生的代理;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相对应,是指代理权范围及于代理事项的全部,而特别代理是指代理权被限定在一定范围或一定事项的某些方面的代理;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相对应,是指代理权属于一人的代理。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79.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电脑,乙已为购买电脑付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发现自己急需的电脑通过其他的途径很容易获得,便电话告知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些论述是正确的?

[A] 该委托代理的终止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B] 甲如取消委托,应以书面形式为之

[C] 取消委托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D] 甲取消委托给乙造成损失,甲应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 D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委托的取消问题。依民法原理,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是代理人和本人的相互信任,取消委托和辞去委托均属单方法律行为。一旦一方当事人作出这种意思表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代理关系即行终止。由于取消委托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故不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其形式除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均可。一方取消委托或辞去委托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80. 委托授权行为与代理合同最本质的区别在于:

[A] 委托授权行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出具委托书,而代理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B] 委托授权行为可以事后以追认的方式实施,而代理合同只能是事前订立

[C] 委托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而代理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D] 委托授权行为是诺成性法律行为,而代理合同是实践性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委托授权行为的性质问题。委托授权行为属于单方行为,而代理合同属于双方行为,这是委托授权与代理合同的本质区别。委托授权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代理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委托授权既可以事先授予,也可以事后追认;代理合同一般是事先签订。委托授权行为是诺成性行为,代理合同也是诺成性行为。故本题答案为C。

81. 下列不属于民法上的指定代理的有:

[A] 人民法院为在一次车祸中失去父母的8岁的刘某指定其外祖父为其监护人

[B] 为失去妻子而有精神病的王某,所在单位指定其父亲为其监护人

[C] 未成年人张某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为其指定其已经与其母亲离婚并且分居的父亲为其监护人

[D] 在一次诉讼中,人民法院为没有诉讼能力又没有法定代理人的陈某指定其单位的同事为其诉讼代理人[参考答案] A(0.33分) B(0.33分) C(0.33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指定代理的问题。指定代理与监护人的确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指定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故本题D选项符合指定代理的特征。监护人的确定是指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在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有权机关在近亲属中予以指定。近亲属一旦指定为监护人,就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而不是指定代理人。本题AB选项均属监护人的确定问题,而不属指定代理问题。本题C选项中未成年人张某的父亲为张某的当然法定监护人,也不存在指定监护人的问题。张某的父亲为张某的法定代理人应无疑问。故本题答案为ABC。

82. 甲委托乙将自己的私房三间卖掉,乙按照甲开出的价格寻找买主,但一直未成交。这时因乙离婚,自己原来的住房被判给其妻,乙便将甲的房子卖给自己。后甲同意了乙的行为。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属于:

[A] 无效民事行为

[B] 有效民事行为

[C] 如果乙降低了原价格卖给自己,便为无效民事行为

[D] 只有乙以高于原价格卖给自己,才为有效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自己代理的行为效力问题。自己代理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民事行为,该行为原则上无效;但是,如果被代理人事后同意该行为的效力,该行为就转化为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该行为自然发生效力。故本题答案为B。

83. A市甲饮料厂以生产的“山泉”矿泉水著称,多年来一直销路不错,产品占领本省相当部分市场。1989年,该厂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山泉”商标,并取得了“山泉”商标的专用权。由于本市还有“野泉”、“灵泉”等矿泉水生产厂家,竞争十分激烈。某饮料厂为获得竞争优势,一直给予其业务员以较高的权利,内部规定签订标的价格为5万元以下的合同无须申报批准。2000年,业务员张某持全权委托书与外地乙商场签订了50万元的“山泉”矿泉水买卖合同,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 该买卖合同中,价格超过5万元部分为无权代理,应取得甲饮料厂的同意方为有效

[B] 该代理行为为有权代理,买卖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C] 乙商场在该合同中有权催告甲饮料厂在一定期限之内认可合同,也可以单方面撤销该合同

[D] 甲饮料厂有权对该合同作出追认,但要在乙商场撤销该合同之前

[参考答案] A(0.33分) C(0.33分) D(0.33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企业的内部规定与全权委托书的效力冲突问题。本题中,业务员张某持全权委托书与外地乙商场签订50万元的合同,该合同虽然与甲饮料厂的内部规定相冲突,但该内部规定对外不具有效力,因此,业务员张某的代理的行为为有权代理行为,该合同为有效合同,而不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故本题答案为ACD。

84. 张某和李某受甲鞋店委托,去外地买一批皮鞋,期间,张某与某乡办鞋厂勾结,购进一批劣质皮鞋,李某并不知情。张某得了好处后,送了一条高档香烟给李某,李某因为张某是其师傅,也未多问。此案中,应由谁负连带责任?

[A] 张某、李某和乡办鞋厂

[B] 张某与乡办鞋厂

[C] 张某与李某

[D] 李某与乡办鞋厂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依《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本题中,张某与某乡办鞋厂存在共同损害被代理人甲鞋店的故意,他们对甲鞋店的损失负连带责任无疑。本题的难点在于,李某并不存在损害甲鞋店的故意,但李某对于该合同标的物的瑕疵存在过失,依《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李某应对鞋店的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85. 北方某市甲商场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在暖气没有来临之前以及在暖气停止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对普通家庭大为有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销量大减。甲商场遂主张乙为无权代理,其所订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现拒绝追认并拒付货款。丙公司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乙代理甲商场购买浴室暖风机的行为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B] 乙代理甲商场购买浴室暖风机的行为为无权代理行为

[C] 甲商场应当付款

[D] 甲商场有权拒付货款

[参考答案] B(0.5分) C(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无权代理及其后果问题。本案中,乙并无购买暖风机的代理权,其自行决定以甲商场的名义签订合同构成超越代理权的行为,为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因无权代理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被代理人可以追认而使之有效,也可以拒绝追认而让其无效。本

案中,甲商场接受丙公司的履行,并实际对外销。售暖风机,可认定为甲商场追认了行为人乙的代理权,乙代理甲商场与丙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由效力未定的合同转为有效合同。因此,甲商场应受该合同的约束,享受该合同的权利和承担该合同的义务。甲商场以乙未经其授权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其追认以后不具有效力。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

86. 张某开一家小商店,某日,张某因急事需要离开,遂叫来店看望自己的好友王某代为看店。恰好赵某到商店购物,王某将店里挂着的一套西服卖给了赵某。不料,该西服是张某的弟弟准备结婚用的,张某赶紧找到赵某,要求退衣还款,赵某不同意,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买卖行为无效

[B] 王某的行为是表见代理,买卖行为有效

[C] 西服买卖显失公平,赵某应该退衣还款

[D] 西服买卖乘人之危,赵某应该退衣还款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特定关系中表见代理的认定及法律后果问题。因特殊关系的存在,使他人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本题中,张某仅委托王某照看商店,并未授权王某出售西服,但王某以商店营业员的身份与赵某签订合同,赵某有理由相信王某有代理权。根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与赵某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本题正确答案为B。

87. 王某因装修房屋与用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5万元,包括室内装修、墙面粉刷、洁具、灯具安装等内容。王某交付工程款,甲公司出具了发票。甲公司派业务员李某和张某具体负责王某家的装修工程。王某后又与李某、张某达成协议,为其安装中央空调(未包括在王某与甲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之中),工程款为7万元。该款由李某、张某出具收条,款项未人公司账户。工程竣工后,甲公司为造价5万元的工程部分出具保修单。因王某家中央空调出现质量问题,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为此引起纠纷。对该中央空调装修部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 甲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C] 甲公司应与王某分担责任

[D] 甲公司应与李某、张某对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表见代理问题。根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可知,甲公司虽然派李某和张某具体负责王某家的装修工程,但在王某安装中央空调上,甲公司既没有将该内容订入装修合同,也没有对该部分工程款出具发票和工程保修单,王某没有理由相信该部分工程已经由李某和张某代理公司作出决定,从而公司应当对该部分工程负责,即李某和张某的行为并未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不应对该工程负责。故本题答案为A。

88. 关于复代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但其代理行为的后果并非直接归属被代理人,而是经由原代理人而转归被代理人

[B]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原代理人可以不事先告知被代理人而将其代理事项转托他人代理

[C] 法定代理人无条件地享有复任权,而委托代理人原则上不享有复任权

[D] 指定代理人原则上不享有复任权,如要转委托必须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参考答案] B(0.5分) C(0.5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复代理的相关问题。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复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原代理人可以将代理事项转托他人,而不必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法定代理人无条件地享有复任权,委托代理人原则上不享有复任权。因为法定代理发生的基础不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而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法定代理权具有概括性,范围甚广,法律不允许代理人任意辞任,而且,被代理人往往无同意的意思表示,因此,法定代理人无条件地享有复任权。委托代理的基础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因此,委托代理人原则上不享有代理权。指定代理人原则上不享有复任权,因为指定代理的基础是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对指定代理人的信任,而且代理行为仅限于特定事务;但是,如果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可以在取得指定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机关同意的情况下转委托代理事务。故本题答案为BC。

89. 甲委托乙将一批香烟运往A市,途中乙患急症入院抢救,乙将香烟托付给司机丙运输,并请护士打电话将情况告知甲。甲当即表示丙不可靠,不能将货物(香烟)托付给丙。但此时丙已开车上路。结果途中遇雨,部分香烟被淋湿报废,乙对此:

[A] 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甲将香烟托付给他

[B] 应和丙共同承担责任

[C] 对损失没有责任,因为情况紧急,为保护甲的利益

[D] 应和甲共同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转代理中的责任承担问题。在转代理关系中,原代理人负选任义务和指示义务,如果

原代理人尽到了选任义务和指示义务,则原代理人对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如果原代理人未尽到选任义务和指示义务,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则应对被代理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如果再代理人也存在过错的,则原代理人与再代理人一起对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本题中,乙因自己生病,为了甲的利益将甲委托事项转托于丙,符合转代理的规定,转代理关系成立。在该转代理关系中,乙不存在选任和指示上的过错,同时,丙对损失的造成也不存在过错,故该损失应由被代理人甲承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90. 某商场派业务员某甲在重庆市购买一批三峡牌电风扇,某甲因某种原因又私自委托某乙去买,某乙买了三江牌电风扇。某商场将该风扇用于销售两周后,认为这种电扇不好销,坚决不要,拒付货款,与供货方发生纠纷。根据民事法律规定,谁负有支付货款的义务?

[A] 某商场

[B] 某甲

[C] 某乙

[D] 某甲与某乙

[参考答案] A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转代理后果的承受问题。本题中,甲为商场业务员,享有代理权,其擅自转委托乙从事代理行为,系违反代理人义务的行为。但对于甲的转委托行为,商场通过接受其行为后果的方式予以追认,即接受了供货方的履行行为,因此,转委托已经成立。故商场应当依法承受乙代理行为的后果,即向供货方支付货款。故本题答案为A。

91. 下列关于债权的描述,正确的有:

[A] 债权具有相容性,在同一个标的物上可以存在数个债权

[B] 债权具有平等性,数个债权人对同一个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普通债权时,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发生的先后顺序而有效力上的区别

[C] 债权一般具有期限性,但也可以设定无期限的债权

[D] 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故债权人不得请求对债务人的人身进行限制

[参考答案] A(0.33分) B(0.33分) D(0.33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对债权的性质理解问题。债权具有平等性、相容性,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均无疑义。债权是有期限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设定无期限的债权,设定无期限的债权与未约定债权的期限是不同的,未约定期限的债权是允许的,设定无期限的债权是不允许的。故C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D。

92. 关于债权和请求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债权和请求权有一定区别

[B] 债权的请求权消失,债权仍可能存在

[C] 债权和请求权一般不可分离

[D] 债权和请求权其实就是一回事

[参考答案] A(0.33分) B(0.33分) C(0.33分)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对债的概念的理解问题。债权为请求权之一种,请求权除债权以外,还包括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身份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债权的请求权消灭,但债权仍可作为自然债权存在,债权和请求权一般不得分离,但存在债的转移和债务承担问题。故本题答案为ABC。

93. 甲于1997年6月5日向乙借款1万元,于同年7月5日向丙借款1万元。现甲只有1万元的财产,应如何偿还乙丙之债权?

[A] 该1万元应还乙,因为先借先还

[B] 该1万元应还丙,因为后借先还

[C] 该1万元应平均还乙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D] 该1万元如何分配,需由乙丙抓阄决定

[参考答案] C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债权的平等性问题。依我国法律,既不实行先借先还,也不实行后借先还,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94.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则:

[A] 第三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B] 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C] 债务人和第三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D] 债务人和第三人应当按照过错大小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B [您的答案] [得分] 0

[详细解答] 本题涉及债权的相对性问题。债权债务关系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在合同关系中,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只能要求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95. 赵某盗窃了钱某的一辆价值20000元的摩托车,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孙某。孙某在使用摩托车过程中被钱某发现,钱某到公安局报案。在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经李某说合,赵某与钱某达成协议,由赵某付给钱某3000元,钱某到公安机关撤回举报。钱某收到3000元后,没有撤回举报,后赵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刑满释放后,赵某诉至法院,要求钱某返还不当得利3000元。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单选题(每题1分) 1、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D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民(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某市国家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中学生刘小东在暑假时到其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其邻居答应等假期结束时将给其1000元报酬。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小东才13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决定报酬的金额为由拒绝给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 A.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B.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 C、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 D.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金额应由其和其邻居共同协商 3、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A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甲向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4、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一经结婚即须辞职”的条款无效,是采用了下列何种民法解释的方法?D A.当然解释 B.目的解释 C.体系解释 D.合宪性解释 5、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A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B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7、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C A.无效 B.有效 C. 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可撤销 8、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D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民法总论期末练习题(试题附答案)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 C) A 指导功能 B 补充功能 C 惩罚功能 D 约束功能 2、下列现象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D) A 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 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济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济业务 C 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适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 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有限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3、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一栋大楼即将建设,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一心想得到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D) A 自愿原则 B 等价有偿原则 C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4、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不包括(B ) A 家庭暴力 B 在愚人节时与某人开玩笑 C 某企业与职工签订工伤概不负责的协议 D 串通投标的行为 5、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原则的有(A ) A 赵某在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的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的行为 B 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的移转抵押物占有的抵押合同不能产生抵押权设定的法律效果 C 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上签字 D 周某(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吴某的手中购得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 6、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B )

A 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B 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 C 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 D 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 7、孙某在本市闹市区有一处商业门面房,李某多次与其商谈转让事宜。当孙某得知即将兴建的平安大道将从自己的房屋位置通过,就将该房转让给李某。孙某的行为违反了下列民法的哪一基本原则?( A) A 诚实信用原则 B 等价有偿原则 C 公序良俗原则 D 自愿原则 8、甲知其新房屋南面临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面高楼建成,乙德尔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D) A 平等原则 B 自愿原则 C 公平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二、多选题 1、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 AC) A 地位平等 B 意思自由 C 平等协商 D 等价有偿 2、具体体现诚实信用原则的民法制度有(ABCD ) A 先契约义务 B 后契约义务 C 缔约过失责任 D 合同履行 3、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有( ABCD) A 欺诈行为 B 赌博 C 以债务人的人身作为抵押的合同 D 以继续通奸作为房屋赠与的附条件合同 三、判断题1、对 2、错 3、对 1、先契约义务体现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2、射幸行为都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3、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一、选择题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模拟试题

民法总论期末考模拟试题(体验版) 一、单项选择题 1.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答案:C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2.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解析: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3.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答案:A A.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 C.某甲借给革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 D.某甲在某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解析: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适合A的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 1.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答案:AD A.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D.宣告死亡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失踪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解析:宣告死亡须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为3个月。 2.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BD 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 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D. A矿场与B公司的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 解析: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予以限制的属于法定条件,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法律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被剥夺继承,否则应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3.期待权包括下列哪些权利?答案:BCD A.已具备全部要件,从而被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 B.以附停止条件和附始期法律行为所设定的权利 C.由既存债权产生的将来债权 D.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 解析:已具备了权利能力和法律行为的全部要件,但当事人尚未实际享有权利,当事人实际享有权利有待于某种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关系 2.请求权 3.权利能力 4.宣告失踪 5.委托授权行为 6.诉讼时效 二、判断题 1.在我国,判例是作为民法的正式渊源存在的。() 2.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 ) 4.在中国,任何法人的成立都需要经过登记。() 5.自然人甲乙之间签订一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的借款合同,该合同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合同。(?? ) 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一年后,得知甲仍在世间。死亡宣告撤销后,甲和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7.法人的权利能力因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而不同。() 8.人格权属于绝对权,债权属于相对权。() 9.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说:“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则王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0.实践性法律行为成立不以交付实物为要件,诺成性法律行为成立以交付实物为要件。(?? )三、填空题 1.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2.以法条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相关条文为依据对法律进行的解释在民法解释学上称为____________。 3.在物的分类中,凡可进行实物分割而不会改变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物称为____________。4.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的,视为。5.法人因分立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6.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7.法人以其所在地为住所。 四、单项选择 1、我国自然人从(? )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年满18岁起?? B.年满16岁起?????? C.年满10岁起?????? D.出生时起 2、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为(? )。 A.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表人??? C.指定代理人???? D.委托代理人 3、被撤销死亡宣告者的配偶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双方的夫妻关系(? )。 A.自行恢复????????????????????? B.不得认定自行恢复 C.视配偶意见决定是否自行恢复??? D.视被撤销死亡宣告者的意见决定是否自行恢复 4、自然人在战争中下落不明,其家属要申请宣告死亡,必须在(? )。 A.下落不明满4年后??????????? B.下落不明满2年后 C.从战争结束时起满4年后??? ?? D.从战争结束时起满2年后 5、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发生在时效期间的(?????? )。 A.任何阶段??? B.最后六个月??? C.最后三个月??? D.前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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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 1、依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民事权利分为(A)。 A 绝对权与相对权 B 财产权与人身权 C 请求权与形成权 D 主权利与从权利 7、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 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C ) A 附停止条件的民事行为 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 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 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8、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一年后,丙死亡,同时乙 得知甲仍然在世,经电话联后,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 宣告。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C) A 视为自行恢复 B 经甲同意自行恢复 C 并未自行恢复 D 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10、甲在某风景区建有别墅,与邻居乙约定不得在别墅前兴建房屋, 以免妨碍眺望。后乙将其房屋出售于内,丙欲在房屋上加盖一层, 甲提出异议,请求停工,对甲的请求应如何认定和处理?(C)A属因相邻关系产生的合法权利 B属私人协议,不具有合同效力 C不予支持 D甲乙约定只具有债权效力,不足以对抗第三人丙 11、以下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的是(A)。 A 人的死亡 B 发现他人丢失的东西 C 甲与乙订立合同 D 甲把乙打伤 13、刘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谓宣 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 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 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C)。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 ( 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14、以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C)。 A 甲借乙钱,到期未还 B 甲将乙打伤 C 甲将其生产的赌博机卖给乙 D 甲外出不在,乙自愿 帮甲修好门窗 15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 果二、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将其和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联系起来的具体生活情况。 2 、自助行为 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其护法权益,在情况紧迫而又不 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和自由施加 扣留、拘束及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 3、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 4、支配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 同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5 、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 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民法总论练习题参考答案

法硕《民法总论》练习题参考答案 )。,少答或多答均不给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正确答案 、甲将自己的一条金项链卖给乙,甲怕乙后悔,当即请在公证处工作的朋友丙到场作证。他们 的行为属1 A )。于( B. 多方法律行为A. 双方法律行为 实践性法律行为 D. C. 要式法律行为 个月之内其弟大学毕业不分回当地工作,就把房租给他。这一法律32、某甲向某乙租房,某乙说:如果A 。)行为是( B.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A.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 D.不是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法律行为C.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 3、李某,年龄已满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现无钱,月底向甲催讨,甲表示:月底归还,但届期甲未还钱。乙74、甲向乙借款3000元,约定当年6月底时,乙就要求甲还钱,甲不允,该民事权利最终的二年诉讼时效起算,乙同意。 但至10保证年底归还”C )日应为(。 日月A.次年的11 1当年的7月日B. 11月1日C. 当年的借款时D. A (5、诉讼时效期间是由:) A法律直接规定的 B当事人约定的 既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C D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 B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6. 实体权和胜诉权D. 起诉权胜诉权 A.实体权利 B. C. (其实目前的观点是抗辩权发生说,并不消灭胜诉权。如果对方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那么原 告是可能胜诉的。因此,本题消灭的胜诉权应理解为是在对方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前提下) C )、下列关于复代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有(7. A.复代理人由原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选任 B.复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C.复代理人以原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代理权

2012民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题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学期民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不属于我国民法渊源的是(C) A.宪法 B.地方性法规 C.法院判例 D.国家政策 2.在民法解释时,应当首先考虑运用的方法是(A)。 A.文义解释 B.论理解释 C.社会学解释 D.比较法解释 3.抗辩权的作用在于(B)。 A.支配特定物 B.对抗请求权 C.对抗支配权 D.即是请求权 4.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是(B)。 A.奶牛产的牛奶 B.存款所得的利息 C.羊身上取得的羊毛 D.宰猪而获得的猪肉 5.下列不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是(A)。 A.甲误将乙当作丙而与乙订立合同 B.甲擅自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 C.甲将乙托付保管的自行车私自买给丙 D.12岁的甲把父亲送给自己的手机赠与给同学乙 6.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C)。

A.甲打伤乙的行为 B.甲约乙去看画展 C.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服装的合同 D.甲、乙共同盗窃 7.下列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D)。 A.领导和下属的关系 B.个体工商户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 C.庄某和李某之间的朋友关系 D.甲、乙之间的买卖关系 8.所有权属于(A)。 A.绝对权 B.相对权 C.请求权 D.形成权 9.(A)主要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权利 10.(B)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A.民事法律规范 B.民事法律事实 C.民事法律关系 D.民事权利 11.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D)。 A.开始生效 B.开始无效 C.失去效力 D.继续有效 12.买方的经办人和出卖人互相串通,抬高价金,由后者会给前者一定的回扣,这一行为的性质属于(C)。 A.欺诈 B.显失公平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题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2.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3.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 A.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 C.某甲借给革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 D.某甲在某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二、多项选择题 1.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D.宣告死亡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失踪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2.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 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D. A矿场与B公司的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 3.期待权包括下列哪些权利? A.已具备全部要件,从而被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 B.以附停止条件和附始期法律行为所设定的权利 C.由既存债权产生的将来债权 D.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 4.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是哪些? A.法律后果不同 B.适用条件不同 C.期间弹性不同 D.条文表述不同 5.下列选项中哪些应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A.某甲与某县政府商定,某甲赠给某县政府一台轿车,但实际上此台轿车归某乙所有B.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确能证明的发病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 C.某甲把一幅古画真品错当成复制品卖给某乙 D. 11岁的某丙接受了从英国来的叔叔送给他的一台电脑,价值1.5万元

民法总论练习题及答案一

《民法总论》复习题 一、选择题 1、依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民事权利分为 ( A )。 A 绝对权与相对权 B 财产权与人身权 C 请求权与形成权 D 主权利与从权利 2、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是( D )。 A 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 B 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 C 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 D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3、某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在广州,在北京、上海、南京设有三个办事处,则此公司的住所为( B ) A 北京 B 广州 C 上海 D 南京 4、王家为孙子王晓过生日,却为确定出生日期犯愁。王晓的母亲记得儿子是8月28日晚出生,医院的接生记录簿上记载的是8月29日,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是9月1日。依照有关法律,王晓的出生时间应以哪一日期为准? ( D )A 8月28日 B 8月29日 C 8月30日 D 9月1日 5、李某年龄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 C )。

A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6、公民甲的户籍在上海,最近这两个月在北京培训学习。依照法律规定,( D )。 A 上海与北京都是甲的住所 B 上海与北京都不是甲的住所 C 上海是甲的居所,北京是甲的住所 D 上海是甲的住所,北京是甲的居所 7、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C ) A 附停止条件的民事行为 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 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 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8、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一年后,丙死亡,同时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电话联后,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 C ) A 视为自行恢复 B 经甲同意自行恢复 C 并未自行恢复 D 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9、下列不属于形成权的是(C )。

民法总论试题2

民法总论试题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司法考试网点击数:31592 更新时间:2006/2/11 11:10:33 热 一、单项选择题 1.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答案:C 解析:见《执行民法通则意见》第51条规定;"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quot;《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答案A 解析: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

意思表示。 3.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 A.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 C.某甲借给革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 D.某甲在某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答案:A 解析: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适合A的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 1.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D.宣告死亡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失踪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答案:AD 解析:宣告死亡须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为3个月。 2.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 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民法总论A卷试题答案

试题名称:民法总论 层次:年级:专业:学号: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每个题目只有一个正确选项,请填写在规定的位置。每题2分,共20分。) 1. 乙委托甲到外地采购复印机,但甲却利用乙交给的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购买了打印机。甲的这种代理行为构 成( A ) A.表见代理B.滥用代理权C.越权代理D.隐名代理 2. 甲被宣告死亡,其配偶乙与丙再婚后丙死亡。现甲返回住所地,经本人申请撤销了对甲的死亡宣告。因甲、乙 均为单身,双方的夫妻关系( D ) A.自行恢复B.经甲同意后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D.不能自行恢复 3.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 营范围并无销售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 )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4. 甲见丙的门口栓着一条狗,就上前挑逗,恰逢乙路过,该狗窜上将乙咬伤。经查,该狗是丙为丁代养的。对乙 的伤害,应由( A )负责赔偿。 A.甲B.丙C.丁D.丙、丁 5. 医疗行为致害责任适用( A ) A.过错推定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加害责任原则 6. 在民法解释上,仅依法律文句的文义解释不足以表示立法的真意而扩大该条文文句含义的解释,称为( C ) A.文义解释B.体系解释C.扩张解释D.反面解释 7.下列事物中,不属于民法上的物的是( B ) A.黄金B.月球C.货币D.石油 8. 甲明知道做空的汽车刹车装置有时不起作用,但在出卖给乙时并没有告知。一日,乙在驾车送货因刹车不灵导 致翻车事故。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C ) A.自愿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 C.诚实守信原则 D.公平原则 9. 因下列情形而受损害的,不属于免责事由的是( D ) A.病人同意作手术B.参加拳击比赛而受伤C.乘客跳火车自杀D.儿童误入高压变电室致残10. 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 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A ) A.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B.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 C.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万元债权D.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二、多项选择(每个题目至少有一个正确选项,请填写在规定的位置。每题2分,共10分。) 1. 在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的构成须包括以下要件(ABCD ) A.损害事实的存在B.损害与行为间有因果关系C.行为具有违法性D.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 2. 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应包括(ABCD ) A.一般伤害所应赔偿的费用B.丧葬费C.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必要生活费D.死亡赔偿金 3. 在民法的适用上,应当遵循的规则包括(ABCD ) A.特别法优于普通法B.强行法优于任意法C.后法优于前法D.例外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4.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ACD ) A.受害人同意B.紧急避险C.不可抗力D.正当防卫 5. 下列属于民法法律部门的子部门的是(ABC ) A.合同法 B.婚姻法 C.继承法 D.反不正当竞争法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分。) 1. 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表见代理:又称表示代理,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 其实施民事行为的一种代理。 3. 民事权利能力: 第 1 页共4 页

[训练]民法总论期末考试模拟试题

[训练]民法总论期末考试模拟试题民法总论期末考模拟试题(体验版) 一、单项选择题 1( 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答案:C A( 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 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 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D 2( 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 A( 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 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 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 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解析: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3( 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 答案:A A( 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B( 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 C( 某甲借给革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 D( 某甲在某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解析: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适合A的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 1( 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答案:AD A( 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B( 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 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D( 宣告死亡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失踪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解析:宣告死亡须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为3个月。 2( 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BD A( 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 B( 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 C( 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D( A矿场与B公司的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解析: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予以限制的属于法定条件,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法律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被剥夺继承,否则应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3( 期待权包括下列哪些权利, 答案:BCD A( 已具备全部要件,从而被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

第一编+民法总论习题(含答案).

第一章民法概述 名词解释题: 1民法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个选项属于“私法”范畴?((考研 A行政法B组织法 C婚姻家庭法D刑法,程序法 (二多项选择题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在罗马法典编纂方面最富成效和影响力,该《民法大全》由哪几部分组成?( A查士丁尼法典B学说汇纂 C法学阶梯D查士丁尼新律 关于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从法律发展史上看,先有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后有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B现代社会,各国既有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又有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C形式意义上的民法能涵盖民事生活全部,有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就不需要实质意义的民法 D实质意义上的民法不能否认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后者可以对前者归纳整理并予以体系化 对于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人身关系都具有固有性 B等价有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关系 C侵害人身利益的情形下刑罚保护手段更严厉,所以可以代替民法保护手段 D人身关系具有非财产性,所以与财产关系没有联系 下列选项中不可以作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A习惯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C某学者关于名誉权保护的专著 D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简答题 简述民法调整人身关系的必要性和特点。(考研 参考答案 名词解释题: 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体现的是人们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答案:C 本题考查公私法的划分。私法主体能够自由作出决策,不同于刑法、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A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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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2016 ─ 2017 学年第 2 学期 民法总论课程试卷 试卷类型 A (注明A、B卷) 考试类型闭卷(注明开、闭卷)注意:1、本课程为必修(注明必修或选修),学时为 4 ,学分为 4 2、本试卷共 10 页;考试时间 120 分钟;出卷时间: 2017 年 6 月 3、姓名、学号等必须写在指定地方;考试时间: 2017 年 7 月 4 日 4、本考卷适用专业年级:法学2016 任课教师:吴世彬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总分得分 阅卷人 (以上内容为教师填写) 专业年级班级 学号姓名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详细内容见《南 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考试纪律规定》。 2、所有考试材料不得带离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 在座位的左上角。 4、考场内不许抽烟、吃食物、喝饮料。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答题卡内。) 1.王大力孤独一生,只有一只贵宾犬果果与其为伴。王大力对果果感情颇深。一天,王大力带果果去市场买菜,果果不慎走失。王大力很是着急,便在市场路边的树上贴了一张寻狗的纸条:将我走失的贵宾犬果果找到并带回给我的人将得到15000元的报酬。7岁的小学生李小明拾到了果果并将其交还给王大力,但对寻狗纸条一事毫不知情。请根据所学民法知识回答,有关本案下列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李小明拾得狗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B.李小明拾得狗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C.李小明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D.李小明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看到纸条,该纸条内容对其不发生法律效力 2.甲、乙为夫妻,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2017年春节期间,甲、乙驾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驾驶失误摔下悬崖,行人戊路过时发现并报警。经查,甲乙均已死亡但死亡先后无法确定,甲、乙共有房屋四间。各方对此四间房屋的继承发生了争议,该遗产房屋四间应如何处理( ) A.由丙独自继承 B.由丁独自继承 C.由丙、丁平分遗产 D.由甲、乙所在村所有 3. 当事人宋小宝因诉讼时效问题咨询律师赵本山。关于赵律师的答复,依照民法总则,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将房屋租给乙,租期届满后乙拒绝搬出房屋。甲要求乙返还房屋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3年之规定 B .人民法院在审查民事起诉时,发现当事人起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后应予受理,审理后确认超过诉讼时效的,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C .甲向法院起诉儿子乙,要求乙给付拖欠多年的赡养费,则乙一般只能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乙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甲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D .甲故意将有瑕疵的电脑卖给乙。乙以欺诈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则甲对乙撤销合同请求权不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赔偿损失请求权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4.刘安东2010年3月外出打工后杳无音信,2015年12月刘安东之妻孙薇申请法院宣告刘安东死亡。法院于2016年1月发出寻找刘安东的公告,并于2017年3月作出宣告刘安东死亡的判决。刘安东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 ) A .2015年12月孙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刘安东死亡之日 B .2017年3月人民法院宣告刘安东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 C .2010年3月刘安东杳无音信之日 D .2016年1月人民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刘安东的公告之日 5. 盛大普通合伙企业是由自然人王明与通达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李伟设立)各出资50%设立的,在经营期间欠绿源有限责任公司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 盛大普通合伙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 答题卡 1 2 3 4 5 6 7 8 9 10 得 分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单选题(每题1分) 1、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D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民(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某市国家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中学生刘小东在暑假时到其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其邻居答应等假期结束时将给其1000元报酬。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小东才13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决定报酬的金额为由拒绝给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 A(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B(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 C、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 D(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金额应由其和其邻居共同协商 3、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A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甲向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D.

4、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一经结婚即须辞职”的条款无效,是采用了下列何种民法解释的方法,D A.当然解释 B.目的解释 C.体系解释 D.合宪性解释 5、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A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B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7、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C A(无效 B(有效 C. 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可撤销

民法-民法总论考试试题及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民法-民法总论考试试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7小题.每题1.0分,共7.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中甲被宣告死亡,妻子乙改嫁,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被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其配偶在其被宣告死亡期间再婚的(不管再婚的婚姻状况,包括再婚后又离婚、再婚后配偶又死亡——作者注),都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与乙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唯有B 项符合题意。 第2题 甲、乙合伙经营鸭绒业务,甲提供厂房,乙提供鸭绒。双方请求丙以技术性劳务人伙,丙未予明确答复,但丙提供了技术性劳务,并参与了当年的分红,分红比例4:4:2。第二年因经营亏损,负债高达10万元。对该债务承担发,生分歧,丙认为自己不是合伙人,拒绝承担该债务。为此,诉至法院。该债务应如何承担? A 甲、乙、丙对该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B 甲、乙、丙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甲、乙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 甲、乙对该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据此,丙的合伙人身份没有任何问题。 第3题 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各出资50万元组建了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建筑材料,聘请营销专家陈某担任经理。这里谁负“有限责任”? A “大木采石场”对合伙企业债务 B 大木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C 李某和“大木采石场”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D 陈某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法人的财产有限责任,是债务与责任相分离的。它的主要特征是:(1) 法人独自以自己的名义承担责任,其债务不能转移于国家、创立人、其他法人或者法人成员;(2) 法人仅以自己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如果法人的独立财产是由其成员的出资形成的,法人的成员也仅以其出资的财产为限承担清偿法人债务的责任。 因此从通常意义上理解,在公司法人中,只有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因此本题选C 。 A 项“大木采石场”是合伙企业,应当以企业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不是有限责任;B 项大木有限责任公司本身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是公司的所有财产,因此也不属于有限责任,所以应当排除;D 项陈某是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对公司的债务对外不承担责任,如果由于陈某在经营过程中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失,也是由公司先赔偿,然后再由公司向陈某追偿,所以陈某的经营活动对外也不承担责任,应当排除。 第4题 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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