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与邀请招标的优缺点

招标与邀请招标的优缺点
招标与邀请招标的优缺点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优缺点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对不特定的对象公开发布的招标公告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相比,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于竞争较为激烈,所以对招标人的益处是比较明显的,因此在公开程度、竞争的广泛性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适用范围较为广泛。

而邀请招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很灵活,有其自身特点:(1)招标人在一定范围内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与公开招标不同,邀请招标不须向不特定的人发出邀请,邀请招标的特定对象也有一定的范围,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

(2)邀请招标不须发布公告,抬标人只要向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即可。接受邀请的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其他人无权索要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3)邀请招标所需要花费的招标成本相对较低,对招投标双方来说是双赢的方式。公开招标由于投标人众多,一般

耗时较长,需花费的成本也较大,对于采购标的较小的招标来说,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另外还有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由于有资格承接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等,最好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虽然邀请招标在潜在投标的选择上和通知形式上与公开招标有所不同,但其所适用的程序和原则与公开招标是相同的。

一公开招标

1优点:为承包商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同时招标单位也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和保证工程质量。

2缺点:投标单位良莠不齐、招标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容易被不负责任的单位抢标、

3适用:全部使用国有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制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大、工艺或者结构复杂的较大型建设项目。

二邀请招标

1优点:所需时间较短,工作量小、目标集中,且招标花费较省;被邀请的投标单位中标率高;

2缺点:不利于招标单位活得最优报价,去的最佳投资效益;投标单位的数量少,竞争性较差:招标单位在选择邀请人前所掌握的信息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招标单位很难了解

所有承包商的情况,常会忽略一些在技术、报价方面更具竞争力的企业,使招标单位不易获得最合理的报价,有可能找不到最合适的承包商。

3适用: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占控制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必须经国家计委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实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公开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投标,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以有平等的机会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对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由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两种招标方式主要有以下不同之处: 一、发布招标信息的方式不同 公开招标是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发布;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发布。二、潜在投标人的选择的范围不同 公开招标方式针对的是所有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潜在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的是招标人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招标人事先知道潜在投标人的数量。 三、公开性和透明性的程度不同 公开招标的目的是在极可能大的范围内寻找合乎要求的投标者,因此招标人从发布公告到签订合同都要严格遵循一套复杂和严密的程序,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以及时间要求,大大增加了公平性;邀请招标的“人情标”较多,对于邀请哪个潜在投标人竞争、邀请多少家投标人甚至可以由招标单位的领导指定或由招标经办人说了算。 四、竞争性的程度不同 公开招标的竞争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得也比较充分,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邀请招标中招标人只要向三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标书即可,故投标人的数量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不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 五、招标程序有所不同 公开招标的程序复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该发布招标公告,而邀请招标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发布招标公告。《

采购方式及其各自优缺点

采购方式及其各自优缺点 所谓采购方式是指企业在采购中运用的方法和形式的总称。从企业采购的实践来看,经常采用的采购方式主要有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两种。 一.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是由需方提出采购招标条件和合同条件,由许多供应商同时投标报价。通过招标,需方能够获得价格更为合理、条件更为优惠的物资供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也称竞争性招标,又可以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工具发布招标公告,凡对该招标项目感兴趣又符合投标条件的法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规定的证明文件由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核准后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1.公开招标的优点 (1)公平。公开招标使对该招标项目感兴趣又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者都可以在公平竞争环境下,享有得标的权利与机会。 (2).价格合理。基于公开竞争,各投标者凭其实力争取合约,而不是由认为或特别限制规定售价,价格比较合理。而且公开招标,各投标者自由竞争,招标者可以获得最具竞争力的价格。 (3)改进品质。因公开投标,各竞争投标的产品规格或施工方法不一,可以使招标者了解技术水平与发展趋势,促进其品质的提高。 (4).减少徇私舞弊。各项资料公开,办理人员难以徇私舞弊,更可以避免人情关系的影响,减少作业困扰。 (5).了解来源。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可以获得更多投标者的报价,扩大供应来源。 2.公开招标的缺点 (1).采购费用较高。公开登报、招标文件制作和印刷,以及开标场所布置等,均需要花费大量财力与人力;如果发生中标无效,则费用更大。 (2).手续繁琐。从招标文件设计到签约,每个阶段都必须经过充分的准备,并且要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不允许发生差错,否则会造成纠纷。 (3).可能产生串通投标。凡金额较大的投标项目,投标者之间可能串通投标,作不实报价或任意提高报价,给投标者造成困扰和损失。 (4).可能造成抢标。报价者因有现货急于变现,或基于销售或业务政策等原因,而报出不合理的低价,可能造成恶性抢标,从而导致偷工减料、交货延期等风险。 (5).衍生其他问题。事先无法了解投标企业或预先没有进行有效的信用调查,可能会衍生意想不到的问题。如倒闭、转包等。 (二)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投标,也可以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有限竞争性招标。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根据自己积累的材料,或权威的咨询机构提供的信息,选择一些合格的单位并向其发出邀请,应邀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意向,购买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1.邀请招标的优点。 (1).节省时间和费用。因无须登报或公告,时间和费用比较节省。已知供应商,又可以节省资料搜集及规范设计等时间和费用,工作量可以大幅度减少。 (2).比较公平。因为是基于同一条件邀请单位投标竞价,所以机会均等。虽然不像公开招标那样不限制投标单位数量,但公平竞争的本质相同,只是竞争程度较低而已。 (3).减少徇私舞弊现象。邀请投标虽然可以事先了解可能参加报价的单位,但仍须通过

邀请招标条件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相关规定

邀请招标条件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相关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邀请招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

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其货物采购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 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之一。所谓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招标的一种形式,是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方式。近年来,各地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广泛应用到邀请招标方式,各地政府采购机构在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时,也较为普遍地使用了这种方式。但是,邀请招标毕竟不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在竞争程度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其过程和结果也不能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操作中容易产生不规范行为。为了防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邀请招标过程中通过限制供应商数量从而限制有效竞争,有必要根据邀请招标的特点、适用条件及其优缺点对邀请招标普遍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从中找出完善邀请招标管理制度、办法、操作程序的对策和措施。 邀请招标的特点及其适用条件 公开招标虽然是最能体现充分竞争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方式,但是,正是由于最充分也造成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存在着程序环节多,采购同期长,费用较高等缺陷。邀请招标则可以弥补这些缺陷。与公开招标方式相比,邀请招标这种采购方式的特点主要有:一是发布信息的方式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直接向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函,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二是采购人在一定范围内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三是竞争范围有限,采购人只要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邀请标书即可;四是招标时间大大缩短,采购同期较短,招标费用也相对较低;五是公开程度与公开招标相比较,不如公开招标。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邀请招标只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即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急需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公开招标与不公开招标都不影响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数量的情况下,可以适用邀请招标。二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即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的项目总金额不成比例,即采购一些价值较低的采购项目,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情况,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来达到经济和效益的目的。从这些规定和含义中可以看出,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概括起来就是两名话,一

邀请招标下供应商不投标的问题研究

邀请招标下供应商不投标的问题研究——以招标方的视角 摘要: 三一作为我国工程制造行业的领头羊,不仅在生产销售方面有着巨大领先,在采购成本控制方面同样有着同业无法比拟的优势。三一在采购招标方面的管理制度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目前三一施行的主要是邀请招标,通过需求部门或者专家评委拟定邀标单位,在招标部的主持下统一开标。总的来说已经是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各方面的因素都有考虑,但是仍然有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本文通过对三一的多个项目招标过程中的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和研究。文章在吸纳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参照三一的相关制度规定,总结归纳了邀请招标下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即邀请招标下供应商不投标,针对这一问题,深入探讨其存在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即对内减少人为操作因素,完善招标制度体系;对外调动供应商积极性,建立供应商管理库。 据“牛鞭效应”可知,一旦一个体系的始端没有做到完美契合,往往会使得这个负效益不断扩大传递,如果能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将对邀请招标的效率及招标的效果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国内目前没有针对邀请招标下这一问题的相关研究,本文的研究内容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与探索。 关键词:邀请招标;不投标;三一 核心观点:对内,减少人为操作因素,完善招标制度体系;对外,调动供应商积极性,建立供应商管理库。 研究意义:一般制度规定邀请招标供应商少于四家时无法开标,但在邀请招标情况下,供应商很多都表示不投标,还有部分临时决定放弃投标,使得招标员的工作十分繁杂且有时会导致开标日无法正常开标给双方都带来不便,进而使得招标效果受到限制。如果能有效解决供应商不投标的情况,将对招标的效率和效果起到一定的作用,且国内目前没有针对邀请招标下这一问题的相关研究。

招标有五种基本的形式

招标有五种基本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一、公开招标(Open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两种邀请招标存在一定的差异。可以用于邀请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邀请招标操作规程

邀请招标操作规程 一、签订委托协议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委托代理协议应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时限、采购方式和协议履约地等内容。 二、提供采购需求书 (一)采购人对采购价格、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市场调查或论证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详细、准确、完整、可行的采购需求书、采购计划批复等相关资料。采购需求书须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和采购预算等。 (二)提供的采购需求书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国家行业法规与技术规范、国家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不得规定以下内容: 1.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 2.设定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条款; 3.以某一品牌特有的技术指标作为技术要求; 4.其他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 三、组织招标 (一)发布采购预备招标公告 1.下列条件之一的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要求保密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期间,可以发布预备招标公告,就采购标准是否含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潜在供应商意见。 (1)对可能存有影响公平竞争的内容和不合理条款; (2)国家或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3)政府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金额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进行预备招标公告的其他采购项目。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进行预备招标公告。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上发布预告。预备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背景及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技术和商务要求;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在预告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公正、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 (二)编制邀请招标文件 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书依法编制邀请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符合要求的采购需求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编制的招标文件提交采购人确认。 属于地级以上市的重点项目或者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其招标文件的编制、提交确认时间可以再延长十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投标邀请函、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须知、合同书范本、投标文件格式共五部分。 3.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列示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扶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公共政策内容。 4.邀请招标文件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规定下列内容: (1)以特有企业资质、技术商务条款或专项授权证明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2)指定品牌、参考品牌或供应商; (3)以单一品牌产品特有的技术指标或专有技术作为重要的技术要求;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参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招投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她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就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她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她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询价: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议标,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就是采购人与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与竞争性,因而不属于招投标法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 议标的程序 1、招标委员会确定议标日程 2、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议标,参加议标人员为双方的技术,经济与法律专家。所涉及的问题如标书中的商务、技术、法律与其她方面问题。 3、议标的结论要用完善、准确的措词以书面形式记载,以便纳入

邀请招标的规定

邀请招标的规定 1.邀请招标的条件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中心根据供应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中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适用条件:与公开招标相比,邀请招标的供应商范围较小、公开程度较低、竞争不够充分。采用邀请招标限制条件是:一是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按照上述规定,邀请招标适用于专业性较强且潜在供应商较少或项目标的较小而公开招标的经济效益不高的政府采购项目。 2.邀请招标的条件:5种情形 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十三号令)、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二十七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邀请招标的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二、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十三号令) 第四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当向商务部备案,邀请招标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二十七号令)

邀请招标流程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 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适用范围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 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注意事项 邀请招标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招标项目资格能力要求的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 邀请书。 特点 邀请招标能够按照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供应状态,有针对性地从已知了解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具有与招标项目需求匹配的资格能 力、价值目标以及对项目重视程度均相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有利于投标人之间均衡竞争,并通过科学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实现招标需求目标,招标工作量和招标费用相对较小,既可以省 去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程序(招投标资格审查)及时间,又可以获得基本或者较好的竞争效果。 但是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竞争开放度相对较弱;受招标人在 选择邀请对象前已知投标人信息的局限性,有可能会损失应有的竞争效果,得不到最合适的投 标人和获得最佳竞争效益。有些招标人甚至利用邀请招标之名行虚假招标之实。为此,依法应 当公开招标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项目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认定后,方 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浅谈在邀请招标下选择最低价中标单位的优缺点

浅谈在邀请招标下选择最低价中标单位的优缺点 摘要:该文介绍了《招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最低价中标法的使用,以及邀请招标的特点、缺点和针对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邀请招标投标中标竞争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idding Law” promulgated and implemented since the lowest bid method of use, and to invite the tender characteristics, weaknesses and countermeasures against the problem. Keywords: invitation to tender, the tender, the successful competition. 《招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化,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为核心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已经建立起来,要求最低价中标。所谓最低价中标法,简单地说,就是在招标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同时,也创造一个有利于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市场,防止建筑腐败。相比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或选择性招标,即由招标单位按照邀请招标流程选择一定数目的企业,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招标竞争。一般都选择3-10个之间参加者较为适宜,当然要视具体的招标项目的规模大小而定。 如上所述,公开招标在其公开程度、竞争的广泛性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但公开招标也有一定的缺陷,比如,由于投标人众多,一般耗时较长,需花费的成本也较大,对于采购标的较小的招标来说,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往往得不偿失;另外,有些项目专业性较强,有资格承接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等,也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招标的方式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缺陷,同时又能够相对较充分地发挥招标的优势。邀请招标则不仅在一定程序上能够弥补上述缺陷,而且又能相对充分发挥招标优势,特别是在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的情况下作用尤其明显。 一、邀请招标的特点 1.发布信息的方式为投标邀请书; 2.采购人在一定范围内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3.竞争范围有限,采购人只要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邀请标书即可; 4.招标时间大大缩短,招标费用也相对低一些;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

1.什么是招标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有哪些方式? 招标投标方式是采购的基本方式,决定着招标投标的竞争程度,也是防止不正当交易的重要手段。总体来看,目前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有关采购法律、规则都规定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种招标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是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3.什么是公开招标? 是指由招标人依照本法规定,通过公开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有平等的机会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其特点是:(1)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其针对的对象是所有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数量上并没有限制,具有广泛的竞争性;(2)公开招标应当采用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示其招标要求,从而保证招

标的公开性。这种公告方式,可以大大提高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对招标过程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起到较强的抑制作用。 4.什么是邀请招标? 是指由招标人预先确定一定数量的符合招标项目基本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由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其特点是:(1)招标人邀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数量上是确定的,但这些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数量上也有一定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7条的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2)邀请招标的招标人要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一定数量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只有接受投标邀请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可以参加投标竞争,其他法人或组织无权参加投标。值得指出的是,我国不少领域把所谓的议标当做招标方式的一种,产生了不少问题。通过考察分析,所谓的议标实际上就是一对一的谈判采购,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较易产生不正当竞争和不正当交易行为,难以保障采购的质量,与招标所要遵守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原则背道而驰,大量犯罪行为也因此而产生。根据这些特点,招标投标法未承认所谓的议标是一种招标方式。 5.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有何异同? 如果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这两种招标方式作一比较的话,不难发现

房地产项目实行大包或扩大劳务分包的优缺点

房地产项目实行大包或扩大劳务分包的优缺点 一.优点: 1.实行项目大包或扩大劳务分包可以加快房地产项目开发的速度。 楼房只有盖成了才能卖钱,以目前固安县政策环境看,房地产开发前期、建设过程中每平米投入的总费用只占到房价的1/3~1/2,从国家政策大环境看,如何在房地产调控过程中钻空子, 2.降低公司管理成本上的投入。 从一些发展的比较好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成功案例来看,实施大包或扩大劳务分包可以减少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人员的投入,引进专业队伍,减少管理的压力;比如实施大包或扩大劳务分包 3. 4.可以提高商品房的品质,树立企业品牌。 (1)选择综合实力强的分包方,利用他们自身的优势,能弥补公司目前在现场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从而减轻公司在项目管理方面压 力,使公司投入少量的人员去做项目管理,集中人员、精力去解 决项目前期方面存在的问题。 (2)综合实力强的分包方通过发挥自身优势能全面提升生产出的商品房的质量,好的商品房质量能产生广告效应,(即1个购房人,可 能会带来潜在的10个客户,如他的亲戚、朋友、同事等都可能成 为客户)。 (3)打造企业品牌,必须有好的商品房品质和先进的设计理念,当企业品牌建立起来后,赚钱效应会蜂拥而至,如北京的珠江地产,

先后开发的珠江绿洲、珠江罗马帝景、珠江国际城,楼房的售价 比同地段的其他房子至少高出20%~30%。 5.可以缓解公司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流动资金需求压力。 房地产项目建设实施公开或邀请招标,通过中标选择的分包方在项目建设阶段存在垫资情况,垫资作为合同条款出现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书中,确保通过招标选择到总体实力雄厚的建筑分包方,可以分担开发商资金和管理上的压力,垫资额度总建设资金的30%~60%左右,可以极大的缓解公司在建设中资金的缺口压力,降低公司筹措资金的成本投入。 6.可以降低建设过程的风险。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国际大环境、国家新的政策的出台往往对建筑市场影响极大,我的一个朋友在2004年做的北京数码大夏项目亏损了3000万元,其中材料,尤其是钢筋一项就亏了1500万元多,主要原因是2003年签合同时钢筋1t售价2600~2800元左右,到2004年4月份,钢材价格1t涨到4200~4500元。通过大包或扩大劳务分包可以把人、材、机价格浮动造成的建筑成本增加部分地或全部地转嫁给分包方,降低企业自身开发建设的风险。 7. 二.缺点: 三.综述

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区别

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区别: 简单的说邀请是针对性的,公开是全范围的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或选择性招标,即由招标单位选邀请招标流程择一定数目的企业,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招标竞争。 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的优点 公开招标的优点在于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选择投标商,竞争性更强,择优率更高,同时也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避免招标活动中的贿标行为,因此,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2、公开招标的缺点 公开招标由于投标人众多,一般耗时较长,需花费的成本也较大,对于采购标的较小的招标来说,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另外还有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由于有资格承接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等,最好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的区别: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招标有四种典型的形式

招标有四种典型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 一、公开招标(Open 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

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 可以用于邀请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 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文件中至少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标准等事项。谈判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

邀请招标采购程序

邀请招标采购程序 (一)招标 1、招标公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必须在政府及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招标项目的名称、工程概况等;(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的资格要求及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4)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及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等。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在政府及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5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布投标邀请书。 2、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5)投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6)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0)工程报价方式、投标担保金额、招标文件售价、履约担保金额等其他事项。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文件发售。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招标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二)投标 1、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投标文件送达的撤回。投标人的投标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的需要合理确定。但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之后送达的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联合投标。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议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区别

议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区别 1.什么是招标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 组织。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有哪些方式? 招标投标方式是采购的基本方式,决定着招标投标的竞争程度,也是防止不正当交易的重要手段。总体来看,目前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有关采购法律、规则都规定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种招标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是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3.什么是公开招标? 是指由招标人依照本法规定,通过公开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有平等的机会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其特点是:(1)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其针对的对象是所有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参加

投标的投标人在数量上并没有限制,具有广泛的竞争性;(2)公开招标应当采用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示其招标要求,从而保证招标的公开性。这种公告方式,可以大大提高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对招标过程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起到较强的抑制作用。 4.什么是邀请招标? 是指由招标人预先确定一定数量的符合招标项目基本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由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其特点是:(1)招标人邀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数量上是确定的,但这些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数量上也有一定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7条的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2)邀请招标的招标人要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一定数量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只有接受投标邀请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可以参加投标竞争,其他法人或组织无权参加投标。值得指出的是,我国不少领域把所谓的议标当做招标方式的一种,产生了不少问题。通过考察分析,所谓的议标实际上就是一对一的谈判采购,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较易产生不正当竞争和不正当交易行为,难以保障采购的质量,与招标所要遵守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原则背道而驰,大量犯罪行为也因此而产生。根据这些特点,招标投标法未承认所谓的议标是一种招标方式。

几种招标方式的区别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 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 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 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王岳 【关键词】药品、招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法律责任 【点击次数】1151 【阅读次数】1062为了推进我国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规范医疗机构的购药行为,遏制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药品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在此精神下,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规章:《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上述规章明确了近几年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将成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主要方式。 如何正确界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概念 一、招标采购究竟包含哪些采购方式 招标投标作为大额采购的一种主要交易方式在国外已有多年的历史。但关于招标的方式长期以来国内各方面的意见很不一致,但归纳起来实际采取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明确规定招标人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公开招标亦称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这种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招标信息采用公告的形式吸引所有潜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参加投标。邀请招标亦称选择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这种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招标信息的发布不是采取公开的方式,而是招标人选择一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在明确了招标的两种法定方式的同时,实际上已经将议标这一采购方式排除在招标的范围之外。之所以这样规定,就在于我国实践中广泛应用的这种议标方

什么是邀请招标

什么是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Restricted Tendering)或选择性招标(Selective Tendering)、空间招标、限制性招标,邀请招标作为法定的采购方式之一,是公开招标方式的一种衍生形式,是指采购单位不发布采购信息,根据招标内容确定一批供应商,作为邀请投标对象,并将招标公告直接送往这批供应商,而其他供应商无从知道招标信息的一种招标方式。因此,是一种不公开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具有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数量有限等特征,同时具有招标费用少、周期短、招标评标工作量小、满足采购人及时性等优点。因此,在实践中,不少地方经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但由于这种方式过度地限制了供应商数量,价格的自由竞争不能得到充分体现,将一些条件优越的供应商排斥在外。笔者认为,这种方式被普遍采用主要存在有以下动机:过多地强调采购人及时性、特殊性要求,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人从部门利益出发,搞“暗箱操作”;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谋取私利,内定供应商,另邀请几家供应商作陪衬;实施地方保护主义,限制外地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即由招标单位选择一定数目的企业,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招标竞争。一般都选择3-10个之间参加者较为适宜,当然要视具体的招标项目的规模大小而定。由于被邀请参加的投标竞争者有限,不仅可以节约招标费用,而且提高了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会。然而,由于邀请招标限制了充分的竞争,因此招标投标法规一般都规定,招标人应尽量采用公开招标。 这种招标方式与公开招标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允许招标人向有限数目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或承包)发出投标邀请书,而不必发布招标公告。因此,邀请招标可以节约招标投标费用提高效率。 按照国内外的通常做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对市场供给情况比较了解,对供应商或承包情况比较了解。在此基础上,还要考虑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一是招标项目的技术新而且复杂或专业性很强,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中选择;二是招标项目本身的价值低,招标人只能通过限制投标人数来达到节约和提高效率的目的。因此,邀请招标是允许采用的,而且在实际中有其较大的适用性。 成都律师https://www.360docs.net/doc/a57085308.html,/chengdu 征地拆迁律师https://www.360docs.net/doc/a57085308.html,/fangdichan/fangwuchaiqian/ 交通事故律师https://www.360docs.net/doc/a57085308.html,/jiaotongshi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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