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告知制度

标题 “首问”告知制度
一、为提高“中心”办事效率,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塑造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告知制是指申办人在咨询、办理业务时,在岗接待的首位工作人员对申办人 ……""163…… 更多相关 “首问”告知制度2016年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情况的小结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或简单生硬地对待申办人的请求和询问。 四、对于申办人申请办理的事项,承办人要当场确定是否受理,并对申办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五、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要尽可能告知承办部门,或指引申办人到中心综合窗口咨询。 六、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七、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办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 八、申请事项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明确或情况特殊的,承办人要在第一时间请示有关领导,并将请示结果告知申办人。 九、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照本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