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说明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说明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说明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业务办理说明

一、业务类别和申报材料要求

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单位办理如下业务,需向电力监管机构提出申请。

1.新申领许可证业务,即申请单位未曾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者持有的许可证已过期,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取得许可证。

2.换发许可证业务,即申请单位持有其他主管部门(如地方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换发许可证。

3.许可证延续业务,即申请单位持有由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有效期将届满,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许可证有效期延续。

4.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即申请单位持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类别或者许可证等级。

5、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业务,即已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

办理第一至四类业务的单位,提交本文第三部分列出的申请材料。办理第五类业务的单位,提交本文第四部分列出的申请材料。二、关于同时办理的规定

1.办理新申领许可证业务的单位在申报时,可同时申请承装、承修、

承试三个类别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申请多项类别的,每一类别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2.办理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的单位在申报时,可同时申请变更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类别、等级。申请变更多项业务类别、等级的,每一类别、等级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3. 办理换发许可证、许可证延续业务的单位在申报时,如果原许可证中载明的许可作业类别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多项的,申请时,每一类别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三、办理第一至四类业务的单位需填报的申请材料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

2.附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机构设置图、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附件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复印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附件三: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任职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附件四: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6.附件五:安全人员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7.附件六: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表、资格证

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附件七:在册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人员表、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9.附件八: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表、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0.附件九: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地资产核查报告

11.附件十:各专业试验室、户内试验大厅情况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地资产核查报告

12.附件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净资产审核报告

13.附件十二: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工程合同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程收入审核报告14.附件十三:主要设备及机具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主要设备机具资产状况实物核查及资产财务状况报告(附购置发票复印件)15.附件十四:合并证明材料

16.附件十五:合并前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17.附件十六:分立证明材料

18.附件十七: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分立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19.附件十八:分立前单位持有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0.附件十九:申请换发许可证、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许可证延续业务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四、办理第五类业务的单位需填报的申请材料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2.附件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附件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材料的格式要求和申报方式

1.除特殊要求外,申报材料中时间、数量、数字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申请单位在填写各格式文本时,如填写内容较多,可自行附页。格式文本若为打印件,打印用纸为国际标准A4型,字型采用小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

3.复印用纸为国际标准A4型,需要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的,在右下方适当位置加盖印章。

4.申请单位按照本文第三、四部分准备的各份材料应分别编制标注页码、分别装订。装订要求为竖装,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

5.各附件单独做目录,注明附件内容

6.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施行前,申请单位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材料,并在国家电监会行政许可电子政务网站上报送电子数据格式的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施行后,申请单位可采用上述方式报送申请材料;也可申请取得国家电监会认证颁发的数字证书,通过国家电监会电子政务网站填报、提交电子数据格式的申请材料。

六、办理第一至四类业务的单位申请材料的填报说明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表》为格式文本。

2.《申请表》封面上编号栏由电力监管机构填写。

3.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慎重填写“法定代表人声明”,该声明要求申请单位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申请表》基本情况中“单位名称”、“法人执照(证书)编号”、“住所”的填写应当与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登记内容一致。

5.“单位类型”的填写:企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栏中载明内容一致,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

6.“注册资本(开办资金)”的填写:企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栏中载明内容一致,事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开办资金”栏中载明内容一致。

7.“单位代码”的填写:与申请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载明的代码一致。

8.“申请性质”的填写:

(1)办理新申领许可证业务的单位是合并后的新设单位,且合并前单位已持有许可证的,填写“合并后新申请许可证”。

(2)办理新申领许可证业务的单位是分立后的新设单位,且分立前单位已持有许可证的,填写“分立后新申请许可证”。

(3)办理新申领许可证业务的单位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填写“新申请许可证”。

(4)办理换发许可证业务的单位,填写“申请换发许可证”。

(5)办理申请许可证延续业务的单位,填写“申请许可证延续”。

(6)办理申请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的单位,填写“申请许可事项变更”。

9.“许可证送达方式”的填写:申请人申请获得批准后,如希望通过邮寄方式获取许可证,填写“邮寄”;如希望前往电力监管机构处获取许可证,填写“自取”。

10.“申请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的填写:填写申请办理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如填写“一级承装类”等。

11.申请单位应在“申请表附件材料明细”中填报各附件材料的页数或者份数。对于附件一至十四、十六、十七,填报各附件材料的页数。对于附件十五、十八、十九,填报许可证的份数。另外,申请单位根据本次申请的情况,对无需提供的附件材料,请在相应的页数(份数)栏目空白处用“/”表示。

(二)附件一:企业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设置图、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附件二:提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复印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四)附件三:提供《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表后附盖单位印章的任职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为格式文本。

(五)附件四:

1.提供《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表后附表中各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为格式文本。

2.“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指各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填写《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时,按照电力专业类工程技术人员、其他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电工类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的次序填写,并按表中的填写顺序,附表中各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六)附件五:提供《安全人员表》,并按表中的填写顺序附各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安全人员表》为格式文本。

(七)附件六:

1.申请承装类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表》,表后附表中各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表》为格式文本。2.“注册建造师”指取得人事部统一印制、省(直辖市、自治区)人事

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项目经理”指取得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以及有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3.2008年2月28日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废止,届时,所有在此前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向原许可机关申请重新核定许可证。

4.填写《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表》时,按照电力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力专业一级项目经理、电力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力专业二级项目经理的次序填写,并按表中的填写顺序,附表中各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八)附件七:

1.申请承装类、承修类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在册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人员表》,表后附表中各人员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册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人员表》为格式文本。

2.“在册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是指,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统一印制、电力监管机构颁发、并经其注册有效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持有人。

3.鉴于各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状况差别较大,各电力监管机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可认定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企业颁发的电工作业岗位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为有效证件,允许申请单位采用这些证件替代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提出申请。电力监

管机构应将认定的证书名称、发证机关等内容向社会公布。4.2007年1月1日起,申请单位不得再采用替代证件提出申请,届时,所有在此前凭替代证件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向原许可机关申请重新核定许可证。

5.填写《在册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人员表》时,按照高压电工、其他作业类别电工的次序填写,并按表中的填写顺序,附表中各人员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九)附件八:

1.申请承装类许可证的单位,提供《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表》,表后附表中各人员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表》为格式文本。

2.“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是指取得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岗位类别”栏填写“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等。

3.填写《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表》时,按照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的次序填写,并按表中的填写顺序,附表中各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十)附件九:申请承试类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其中是自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是租赁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提供由电力监管机构资质管理单位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实地资产实实、帐实、帐帐核查报告。

(十一)附件十:申请承试类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各专业试验室、户内试验大厅的《专业试验室、户内试验大厅情况表》、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地资产实实、帐实、帐帐核查报告。《专业试验室、户内试验大厅情况表》为格式文本。

(十二)附件十一:提供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单位净资产审核报告。

(十三)附件十二:申请一级至三级各类许可证的单位,提供《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并按照表中的填写顺序,附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合同复印件,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程收入审核报告。《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为格式文本。

(十四)附件十三:提供《主要设备及机具表》,表后附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主要设备机具资产技术状况、成新率核查及设备机具实实、帐实、帐帐核查报告(附购置发票复印件)。《主要设备及机具表》为格式文本。

(十五)附件十四、十五:

1.申请性质是合并后新申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合并证明材料、合并前各方持有的许可证。

2.合并方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合并证明材料”指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合并批准文件。合并方是股份有限公司,但不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合并证明材料”指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合

并方股东大会合并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合并的批准文件。合并方不属于前述情况的,“合并证明材料”指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合并方股东大会合并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

(十六)附件十六、十七、十八:

1.申请性质是分立后新申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分立证明材料、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分立前单位持有的许可证。2.分立前单位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分立证明材料”指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分立批准文件。分立前单位是股份有限公司,但不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分立证明材料”指分立前单位股东大会分立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分立的批准文件。分立前单位不属于前述情况的,“分立证明材料”指分立前单位股东大会分立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

3.“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业绩证明材料”指,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持证单位在分立时,按照管理规定由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分立后各单位承继原单位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业绩的情况,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及收入证明材料,并经电力监管机构认可。

(十七)附件十九:办理换发许可证业务、许可证延续业务、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的申请单位,提供其已经取得的许可证。

(十八)前文所称“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指得到电力监管机构资质

管理单位认可的机构,机构名单将予以发布。需要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审查、核查报告的,报告出具时间距申请受理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十九)附件材料中各格式文本的每一页右下方需加盖单位印章。

七、办理第五类业务的单位申请材料的填报说明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变更申请表》)填写说明

1.《变更申请表》为格式文本。

2.《变更申请表》封面上编号栏由电力监管机构填写。

3.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慎重填写“法定代表人声明”,该声明要求持证单位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变更申请表》基本情况中“单位名称”、“法人执照(证书)编号”、“住所”的填写应当与持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登记内容一致。

5.“单位代码”的填写:与持证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载明的代码一致。

6.“许可证送达方式”的填写:持证单位申请获得批准后,如希望通过邮寄方式获取许可证,填写“邮寄”;如希望前往电力监管机构处获取许可证,填写“自取”。

7.“申请变更事项”的填写:持证单位的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时,填写“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

8.持证单位在“申请表附件材料明细”中填报各附件材料的页数或者

份数。对于附件一,填报许可证的份数。对于附件二,填报各附件材料的页数。

(二)附件一:提供持证单位的许可证。

(三)附件二:企业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程报建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流程

工程报建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流程申办必备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份, 建筑单位在发证机关领取施工许可申请表后,应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加盖公章,并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有效。 二、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单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备案证和房屋产权单位(个人)的同意装修证明; 2、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3、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支队); 4、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银行对账单。 5、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招标办)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6、未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须提供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7、质量、安全监督受理表(建筑工程质监、安监站)。 8、进济施工单位提供进济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通知单(企管站)。 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原件1份)。 一、工程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的工程立项批文(红头文件),内容包括工程地址、建筑面积、投资数额及资金筹备情况等。 2、向市行政审批大厅施工许可窗口提供工程立项批文,窗口办公人员审批通过后发给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3、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济南市建筑市场监管及信用平台”主页面后,填写信息情况。附加扫描“工程立项批文”。网上审批通过后可以打印《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建设方盖章后送至大厅1号窗口备案,即可准予发放《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登记证》,工程报建完成。

电力施工资质种类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9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5、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50万千瓦以上;

武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武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作为建筑大省,湖北省建筑业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总产值过万亿,这催生出来了大量优秀的湖北本土建筑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建筑企业的开展业务的前提,湖北武汉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北武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办理公司表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申请材料有:

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

电力设施承装类资质标准 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一条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电力承装承试资质要求

第一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一级: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得,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得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与完善得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得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得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得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得安全生产组织与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得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级: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得,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得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与完善得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得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得人员3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6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9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0人以上,特种电工1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3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2人以上,安装工长12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得安全生产组织与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4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得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级:取得三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得,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得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与完善得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工程4项; 2、110千伏线路200公里或者10千伏线路400公里;

28号令及标准、承装承修承试资质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保障电力安全,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电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除电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第五条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分类与分级 第六条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第七条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第三章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 第八条申请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提出。 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 第九条申请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任

电力安装工程公司需要资质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330KV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220KV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2)33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22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3)220KV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个。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220KV以上送电线路400公里或110KV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2)22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110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3)220KV以上电缆线路40公里或110KV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7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5KV以上送电线路200公里及2座相同电压等级的新建变

东莞市基坑开挖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基坑工程施工许可指南 1、《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用地批准书及红线图; 注: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业主私章; 3、土地权属证明 注: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业主私章; 4、已办理监督登记的《东莞市建筑工程监督登记表》(原件2份); 5、加盖市住建局公章的基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承接业务记录表》复印件; 6、加盖市住建局备案章的保函复印件; 7、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监理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合同由法人或被委托人签字,盖公司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合同第一部份及第三部 份应填写完整,加盖合同双方的骑缝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应采取企业注册地或广东省(东莞市)工商管理部门监制格式;委托书应由法定 代表人签名、盖企业公章。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施工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合同由法人或被委托人签字,盖公司公章,合同竣工日期不得早于办理施工许可时间,否则不予受理;合同应当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省建设 厅制),并含人工费总额专门条款,协议书与专用条款应填写完整。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采取企业注册地或广东省(东莞市)工商管理部 门监制格式,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盖企业公章。 9、立项文件:

(1)发改部门立项项目:提供发改部门立项文件或其他项目审批部门的立项文件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2)非发改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提供《外商投资项目企业(出资方)信息登记表》及项目合同、章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企业(出资方)营业执照(加盖公 章); 注:外商投资项目企业(出资方)信息登记表收取原件,其他资料均为收复印件核对原件。 (3)招标工程还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标人公章); 注: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如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须提交拟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报价审核意见备案证明复印件;施工单位、合同价款、 工程承包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否则将不予通过办理。 10、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勘察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章); 11、基坑工程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注: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超出有效期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12、基坑专项方案: 深度不超4米且地质条件相对简单的建筑基坑工程: 施工单位应提供基坑的专项施工方案(原件2份,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加盖施工、监理企业法人公章及总监执业资格注册章)。并提交加盖施工图审查备案章的图纸,包括:建筑总平面图、对应地下室建筑平面图、基础平面图(注:上述图纸中,道路及场地的标高应标注清晰,并注明±0.00与绝对标高的关系)及承台大样图(基础选型及承台厚度等数据应标识明确,基坑不能超出建筑红线范围)。 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建筑基坑工程:应提供专家论证审查通过的基坑设计文件(包括计算书、图纸和文字资料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监测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13、社保机构的基坑工程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证明》,地税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费缴费凭证; 注:均为收复印件核对原件。 14、施工企业与网络服务商签定的视频监控系统合同(必须与电信公司签定)和视频监控布点 平面图(需加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审核意见)。 15、《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联系表》。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第一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 第一条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所有电压等级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5年内承担过下列工程2项以上,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2.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个。(四)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六)具有不少于16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七)具有不少于15人的电力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一级资质项目经理; (八)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6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30人;(九)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5人、安装工长不少于20人、专职质检员不少于3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3人;(十)具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3人; (十一)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十二)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22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建筑施工许可证详细办理流程

建筑施工许可证详细办理流程 建筑施工许可证详细办理流程【篇一】 【篇二】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 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四、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电力承装修资质及承包范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管理,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市场秩序,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称许可机关)负责辖区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 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第五条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第二章分类与分级 第六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业务。取得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业务。取得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业务。第七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取得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第三章申请 第八条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机关提出。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单位,在取得许可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营业范围。 第九条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申办对象: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一次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变更、中止、恢复、修改、补证的,按照《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杭政办〔2006〕53号)办理相关手续。 非住宅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装修装饰(二次装修装饰)的,按照《杭州市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2号)的规定,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居民私房修建翻建工程可以不申 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申办资料: 一、新办施工许可证;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施工许可申请表后,应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并由法人代表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申领时提供申请表一份。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中,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栏,应由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组织设计栏,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

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其它资料栏由城建档案馆加盖竣工档案承诺书专用章。 (三)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国土局)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勘测红线图(选址意见书附图); ------------------------------------------------------(规划局)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附合施工要求;-----------------------------(房管局、国土局) 4、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开户银行) 5、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 ---------------------------------------------------------- -----------------(审图单位) 6、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或施工交易单,及项目经理、总监刷卡确认单(原件);------------------------(招标办、交易中心)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标准》

关于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的通知 资质办[2010]6号 各派出机构: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现印发你们。 由于各地情况有一定差异,本标准仅作为工作参考。各单位可以参考本标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施工机具设备标准,明确设备机具的具体种类、规格、型号和数量,作为许可申请审查的条件。 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 设备参考标准 一、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 (一)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 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搅拌机、起重车、运输车、液压搬运车、电动(手扳)葫芦等; 2. 杆塔组立和架线设备:抱杆及配套件、牵引机、张力机、光缆张力机、绞磨机、放线滑车、高空作业车等; 3. 绝缘油、气施工设备:滤油机、干燥空气发生器、6装置施工设备、真空泵等; 4. 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压接机、电气焊接工具、弯管机、弯排机、台钻、切割机等;

5. 测量及试验设备:测距仪、经纬仪、全站仪等定位测量装置,其他必备的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 6. 其他设备:发动机、发电机等动力设备,电缆施工工具,必要的安全工器具等。 (二)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机具设备: 1. 起重设备和运输工具: 搅拌机、起重车、运输车、液压搬运车、电动(手扳)葫芦等; 2. 杆塔组立和架线设备:抱杆及配套件、牵引机、张力机、光缆张力机、绞磨机、放线滑车、高空作业车等; 3. 绝缘油、气施工设备:滤油机、干燥空气发生器、6装置施工设备、真空泵等; 4. 压接、焊接和切割设备:压接机、电气焊接工具、弯管机、弯排机、台钻、切割机等; 5. 测量及试验设备:测距仪、经纬仪、全站仪等定位测量装置,其他必备的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

建设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二、提供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特殊专业工程除外); 3、提供施工图纸; 4、资金已落实证明; 5、施工企业《交易证》; 6、施工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填写表格: 1、《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直接发包交易成交登记表》(一式三份)。四、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即办。 五、联系方式: 窗口电话: 1. 合同备案 1 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2 直接发包工程项目:交易成交单、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规划总平面图1份 5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备案表2份

6 项目基本信息表(书面2份、需提交电子表格Word文档) 7 外地进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需提交进城备案证明 8 监理合同(全部合同四份)、签订监理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监理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名单及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总监业绩证明 9 地质勘测合同(全部合同)、签订勘察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0 设计合同(全部合同)、签订设计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1 施工合同(全部合同四份)、签订施工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2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3 图纸审查合格证、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 14 商砼合同1份、招投标代理合同(三份合同)、签订代理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安全生产条件申报 1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一式二份 2 建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需备案登记签字. 复印件,核对原件) 3 中标通知书(交易单) 4 安全生产责任书 5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井架、施工用电、塔吊、模板等专项安全方案 6 项目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图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情况登记表 7 城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告知 8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清单

电力承装承试资质要求

第一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 令狐采学 一级: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级: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东莞市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情况流程

工程开、竣工办证手续情况说明 第一前期阶段资料办理:前提具备条件必需具备国土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一步: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东莞市规划局办理)-资料齐全25天办成 1、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图纸及电子报批手续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经规划部门确认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和 用地总平面图)的复印件各1份 3、设计院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3套及电子文件(含总图,建筑平、立、剖面 图、面积计算图、建筑三维效果图); 4、实施电子报批的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校核意见书》 5、提交用地红线图、规划红线图及国土证原件。 第二步:办理相关单位(设计、监理、勘察、施工承接业务登记)-市建设局办理-资料齐全施工单位业绩15天办成 1、设计单位承接业务登记(含勘察单位办理承接业务登记),勘察单位提供地 质勘察报告。 2、设计单位办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出具东莞市建设局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 凭证) 3、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后由施工、监理单位办理承接业务记录。 第三步:办理镇区安全质量监督登记——镇区城建办办理——资料齐全15天完成 1、去镇社保局办理工程项目社保手续并交纳工程社保费用 2、去所属村委会派出所办理工人暂住证及劳务调配费用手续、市容卫生费(各 镇街不同)

3、建设单位交纳基础设施费用(按报建合同价的4-5%交纳) 4、施工单位提交商品混凝土合同。 5、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支付保函或银行保函。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履约保函。 7、施工单位单位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的各项工程专项方案:(1、施工总设计方 案。2、模板方案3、脚手架方案。4、施工用电方案。5、安全文明施工方案。6、临时设施规划方案。7、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或降排水方案。8、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如高大模板、外脚手架方案需报市建筑科学研究所进行专家论证) 8、办理视频监控合同——镇区电信局办理 9、镇区安全监督部门来施工现场核查安全前提条件是否具备开工。 第四步:办理施工合同公证-镇区所属公证处办理——资料齐全20天完成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乙两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外商投资批准书及股东营业执照原件 4、建设单位的章程、 5、建设单位交纳合同公证费用。 第五步:办理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市建设局办理——资料齐全20天完成 1、建设单位提供劳务分包合同、支付保函 2、施工单位提交履约保函。 3、提交公证后的施工合同密封件 2

电力承装承试资质要求完整版

电力承装承试资质要求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第一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一级: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330千伏以上架空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项。 (四)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70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50人以上; (七)电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

(八)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2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70人以上,特种电工20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5人; (九)专职预算、质检人员各3人以上,安装工长20人以上; (十)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职安全监督人员5人以上; (十一)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十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级: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承担过下列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1.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220千伏架空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架空线路500公里; 3.220千伏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电缆线路80公里。 (四)最近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您可以借鉴一下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以下材料除1、8交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验核原件,交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处;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图纸需参照大厅提供的样本叠好提交):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内容应填写齐全,在“申请单位”一栏填写申请声明:“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声明建设用地未处被查封状态,现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需建设单位法人鉴字盖章)(审批大厅建委窗口: 2、已审核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质监费按工程中标价的‰计取)(交中标书原件,在审批大厅市建委窗口领表 3、已审核的《建设(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审批大厅建委窗口或市建委安监科: 4、开工申请报告(需有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议书(仅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办理)(市建委开发科或旧改办: 6、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统一票据[由南宁市建安工程劳保办(或各城区、开发区劳保代办点)开具,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统一缴纳入市劳保办账户(详看《建安工程劳保费缴款登记表》,从“南宁建设信息网”下载)](市劳保办: 7、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及条款(施工单位到保险公司办理,要求: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覆盖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按工程中标价费率计算,赔付金额最低标准为意外伤害保险10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万) 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统一缴纳入市财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名称:南宁市财政局;账;开户银行:工行城建支行),到账后到市财政局委托的工行(东葛路76号创宁大厦一楼)开据缴款凭证。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交纳,保障金超过80万的,按80万交纳,需交缴款凭证第四联原件;施工单位按南府发[2007]51号《关于完善我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意见》规定办理《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书》,建设部门出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函》核定企业交存数额]和项目资金证明(提供的资金证明需是最近三个月之内开具的;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9、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在证件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抵押登记记录)(市国土局窗口: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正本、附件及附图)(市规划局窗口: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标准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标准 一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三)5年内承担过下列工程2项以上,且工程质量合格: 1. 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者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2. 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者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3. 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或者跨越塔标高100米以上的跨越工程1个。 (四)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六)具有不少于16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七)具有不少于15人的电力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一级资质项目经理; (八)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6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30人; (九)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5人、安装工长不少于20人、专职质检员不少于3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3人; (十)具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3人; (十一)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十二)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取得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22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二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三)5年内承担过下列工程2项以上,且工程质量合格: 1. 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400公里或者11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2. 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者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3. 22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40公里或者110千伏以上电缆线路80公里。 (四)3年内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五)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六)具有不少于12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7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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