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一辩辩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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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一辩辩词:

主席好,对方辩友好!感谢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了学术明星的走红是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结合的胜利,但是利弊相较而言的话,我方认为学者明星化是将学术娱乐化、庸俗化,使严谨的学术被戏说、被商业化,对于学术发展无疑是弊大于利。

首先让我们从学者的角度加以分析。学者有三大特性,其一是严肃性。做学问是严肃的事情必须具有严肃的态度。学术明星化,为了迎合大众,把严肃的学术变为“时尚史学”,标新立异。诸葛亮唱空城计,你非得说他唱卡拉OK啊?诸葛亮在那儿隐居,你非得说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把时髦语言掺进史学中,就是一种庸俗化,对于学术的发展岂不是弊大于利?其二是长期性。钻研一门学问或者从中取得一定的成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充满了"质疑——研究——结论——再质疑"这样一个反复的过程。"学者明星化"很明显就是把这一种"长期性工作"修饰成了"短期性的效益",对于学术的发展岂不是弊大于利?其三是团队性。几乎所有的学术成功背后都有一个团队的努力。而"学者明星化"往往是突出个人,忽略集体,结果总会造成公众对于个人的崇拜,而忽视了个人背后的集体。正所谓“一人出色万众失色”,限制学术发展。大众接受的不是学术而是非理性的追捧,对于学术的发展岂不是弊大于利?其次让我们从明星的角度加以分析。第一、娱乐性。《百家讲坛》制片人万卫也曾透露,不少主讲人逐渐悟出,在电视上讲课和在学校讲课完全不同。在电视上讲课就像说单口相声,学术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要有娱乐精神。听《百家讲坛》,就是听一个故事,听一个开心,而在大学课堂里仅仅一个故事和开心就够了吗?很多学问是要静下心来思考的,无论讲还是听,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第二,短期性。很多明星都是昙花一现。事实上,正面或者花边的新闻,只是宣传手段的区别,炒作境界的高低,不能掩盖明星需要吸引眼球的本质。而这点恰恰又是和做学术矛盾的。第三,个性。要出名就要有个性,长得天仙漂亮,是个性。丑到令人发指也是个性。这样的浮躁和做学问能划做等号么?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假设"学者明星化利大于弊"那么这个现象必然愈演愈烈。那么"学者"的"三个性"同"明星"的"二个性"的矛盾必然越来越突出。这会导致社会性的恶性循环。而一旦认可弊大于利,把么人们对待学者和明星的态度就会更加的理性,心态会更加的客观,更加包容,两者会回归到各自的领域正常发展,整个社会的浮躁风气也会有所收敛,这对于社会的发展无疑是具有积极和肯定意义的。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学者明星化对于学术发展弊大于利。

可供参考:

1. 演绎史学的错误会误导大众

上海评论家葛红兵在著名的人文网站天涯社区发表了《如此易中天,可以休矣》一文,引发了很大反响。葛红兵如是说:易中天《品三国》,实际不是品,是嚼,而且是混嚼。把《三国演义》和《三国志》混起来,正着混、反着混,这样讲课,是有些问题的。更主要的问题是,他对三国的品,品了微言,讲了细节,但没有阐发“大义”———合乎我们这个时代的有时代气息的“大义”,品三国,如果只讲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君臣之间的背叛,兄弟之间的杀戮,国与国之间血腥争夺,那就没有什么意思。其实品三国,应该是品一点中国人的国家观念,中国人的忠义观念,应该品出一点天、地、人、神的大义来,应该有反思,有批判,有褒扬。否则品的只不过是那个勾心斗角的智慧,那个对人的角力的崇拜……这样的三国,能给读者什么呢?只能是把中国人庸俗化,把政治庸俗化,把中国人的人生哲学庸俗化。

2.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委员、研究员李治亭则认为,史学运用中有几种错误倾向:史学商业化,为了迎合大众,把严肃史学变为“时尚史学”,标新立异,贩卖假货。他觉得:“热是热了,但纯粹是文字游戏,品位低下,简直是媚俗之作!诸葛亮唱空城计,你非得说他唱卡

拉OK啊?诸葛亮在那儿隐居,你非得说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啊?这么说话没有任何意义啊!把时髦语言掺进史学中,就是一种低俗化!”

3.对大多数观众来说,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再去翻书实在是件苦差事,但如果有人把可读的替你找好了,还领着你读,把书里枯燥的东西掰开揉碎了,还加上调料再喂给你吃,那还不好吗?但前提是吃的东西必须是健康有营养的.

4.明星化不适合学术研究,更不用普及。1、出发点根本不是学术普及,2、一人出色万众失色,限制学术发展了大众接受的不是学术而是非理性的追捧。

5.学者在通过电视媒介进行文化普及的过程中,也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而不应一味迎合观众、迎合市场,更不能讲述未经学术和实践检验过的知识;作为电视媒体,不能只注重满足观众猎奇心理,为了提高收视率,过多选择权术谋略、宫廷争斗、稗官野史、揭私探秘等方面的内容。学科领域可以更广泛,角度选择可以更多样,从而能给公众展现更科学化、立体化的思想与知识谱系;作为观众,则应注意在学习中提高,不要迷信盲从专家学者的一家之言。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专家、媒体、大众在文化知识交流沟通方面的良性互动。

6.他们一个不小心,就从“布衣学者”变成了日进斗金的“明星”。面对这些大红大紫的学者,同时也引发了很大的争议,人们在发问:他们到底是明星,还是学者?

7. 不难发现,专家们如果正儿八经在那儿讲述学术报告,很难吸引这么多听众的兴趣,他们是走了一条“戏说”与“正说”的中间路线而发红,关键是在讲法上的“娱乐性”。从节目形态看,学者明星更像是在表演,他们手舞足蹈,加上故事技巧、悬念设计,在“文化”马甲的包裹下征服了观众。

8.有人认为有了很好的社会效应,才有利于学问的传播,但前提是不能丢失学者的性质及风范。学者明星化的背后,到底是一种文化审视?还是文化媚俗?

9.目前,历史故事里的帝王意识、权术谋略、宫廷争斗、揭私探秘乃至明哲保身的庸俗哲学,在电视荧屏上得到大肆张扬。所谓的“百家讲坛”似乎成了“俗家讲坛”或者说“通俗演义”更准确。《百家讲坛》制片人万卫也曾透露,不少主讲人刚上节目都不合要求,经过培训后,他们逐渐悟出,在电视上讲课和在学校讲课完全不同。在电视上讲课就像说单口相声,三五分钟就要抖个包袱,学术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要有娱乐精神。《百家讲坛》的娱乐化倾向,肯定不能把节目定位于学术讲座。因为这些节目的重心在演讲技巧,而不是学术分量,主讲人是名人但不是专家,如果钱钟书先生上这类节目,肯定“见光死”。

10.听《百家讲坛》,就是听一个故事,听一个开心,而在大学课堂里仅仅一个故事和开心就够了吗?很多学问是要静下心来思考的,无论讲还是听,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有时还是很痛苦的过程。

11.随着电视传媒业的飞速发展,现代传媒正制造着一个巨大的世俗神话,电视明星成为受众共同的精神“图腾”。然而,许多观众在获得电视娱乐化的满足之后,却是更加严重的心灵空洞化和无聊化。为了掩饰这一内在的空洞,娱乐神话则需要通过更具吸引力和迷幻感的产品来维持,以外部的信念狂热,掩盖着内在空洞的事实。对于电视文化形成强烈心理依赖,催生出偶像崇拜的意志迷狂。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对依赖媒介生存的电视知识分子曾提出过批评,他认为,“电视不利于表达思想,它必须在‘固有思维’的轨道上运作”,“他们借助电视对于公众的号召力,利用大众对专业领域的缺乏了解,赢得他们难以在专业领域得到的认可。”

12.“学者明星化”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隐藏在“学者明星化”背后的问题,如“知识阶层市侩化”,即学者明星屈从于商业模式迎合并制造一些虚假的大众文化需求。本来学术乃天下之公器,不应只停留在书架上、故纸堆里,也不应是少数人的专利。在与大众对话的同时,也应接受民众的审视与评判,学术才更有生命力。反过来说,整个社会大众学术文化素养的提高,也才会更好地推动学术发展。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让学术走向大众也是一种

潮流,但在这股潮流中,一些传统文化在所谓的“普及”中早已面目全非,一些学者对文化的态度是“玩味”、“猎奇”,而不是审视。不少学者明星正越来越多地具备和娱乐明星一样的特征:出入媒体机构,到处演讲,出书、签名售书,担任各种社会职务,而学术含量越来越低,有时甚至打着文化的幌子追名逐利,误导大众。

13.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学者、媒体、大众之间似乎达成了一种“默契”:在文化失范的状态下,大众对“文化”的需求日趋功利、浮躁,媒体把准这个“脉”并投其所好,把学者媚俗化无限放大,逐步“恶性循环”,而把符合时代进步的历史观、价值观抛到九霄云外。如此看来,要避免“娱乐至死”,防范“学术泡沫”,首要的就是力戒浮躁。学者无论是冷坐书斋还是走向大众,关键要做好真正的学问,给公众展现更科学化、立体化的思想与知识谱系,拒绝“学术失身”与“学术泡沫”;大众也不应以“娱乐精神”作为自己接受文化的惟一标准;而媒体,最重要的是如何坚守自己的文化立场,坚守正确的文化导向,而不是一味地迎合市场与消费。

学者明星化利大于弊结辩

谢谢主席!

首先我来反驳对方辩友在辩论中的错误观点:对方辩友将明星误解成娱乐明星,以对娱乐明星持有的怀疑态度进行了整场比赛,而“明星”是一个中性词。明星以他们为人熟知的特点,因为大家的猎奇心理,自然会受到各界的关注,这与明星化现象无关,而这恰恰能使学者在社会监督下更加严于律己;

面对普通大众,学者不可能传授给我们深奥的学术性内容,而是学术思想、文化,充其量是学术的皮毛,而这些正是我们这些缺乏传统文化滋养的当代人所能够也是应当接受的,而学者之所以是学者,必然是做了长时间的冷板凳,干出了学术成果的,因此普及质量不是问题,即使有,也只是个别只求名利,没有实学的假学者的问题,而他们显然无法比真学者对社会的影响更积极,这里对方辩友企图说明少数人的影响不一定小,这一点我们承认,但在与多数人的影响相比之下,这种影响又算得了什么呢?

对方辩友认为学者不搞学术研究,是对人才的浪费,然而,就好比为一个病人做手术,是让专家做好,还是让一个实习医生做好呢?自然是更专业的人。因为他们更能应用于专业相关的知识,何况,学术乃天下之公器,有必要让一部分学者走出书斋,推广他们的学术文化,努力创造一个学术文化素养的氛围,从而更好地推动学术的发展;

学者的品质会因媒体而被一点点蚕食吗?我们承认确实有一部分明星学者的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但就像学术腐败,这与明星化无关吧,但它依然存在,这又怎么解释?这是他们自身的缺陷在作祟,没有良好品质的人不管成不成明星,这种坏品行迟早会暴露他们;

对方还认为,不够优秀的学者成为明星,会引起同行的嫉妒和效仿,甚至说转移学术界的工作重心,但是人各有所长,只有一部分人有能力把话说清楚,还让听众爱听,而且,我们都不是学者,不应对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主观臆断,我方倒认为明星化激励了更多真正的学者潜心研究,以让大众知道他们的成果呢?

那么,学者明星化后由种种原因无法继续搞学术,是否荒废了学者的本职呢?当然不是。学者已经有学术成果,由学者的定义,那么他们的学者身份不再改变,而明星化过程中,学者的任务就是普及文化而不再是研究,而且对方也认为,明星学者往往不是学者中最优秀的,能写能说者终究是少数,不会对学术的发展有减慢作用,因此这算不上弊端;

即使是学者个人有一定的牺牲,明星化后有学者想回归,但我们今天的辩论标准是对社会的

影响而非个人。下面我来重申我方观点:

学者明星化过程中普及了文化,提升了社会大众的文化素养,让大众窥见了学术的形态,使学术不再神秘,实现了学者更高的自身价值,这是普通的学者著书立说和学术交流所无法做到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学者都应明星化,因为人应尽其才;

学者明星化推动了社会各产业的发展:文化上更容易产生百家争鸣的局面,促进学术繁荣,也让一些学者走出狭小的书房,宣传自己的思想;经济上能推动传媒产业、印刷业的发展,虽然个别学者可能因自身禁不住诱惑掉进利益的深渊,但这一点对个人的弊端显然无法与社会发展的益处相提并论,请对方辩友不要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啊;

学者明星化顺应了历史潮流:历史不拒绝普及,学术也不应成为少数人的专利,历史证明,一个文化素养高的民族具有更强的凝聚力和对祖国家乡的归属感、认同感。比如列强入侵、日本侵华多少中华儿女正是因为受革命思想的感染而毅然保家卫国?同样的道理,今天的我们更多的接受学术思想和文化,就更能充实自己,吸收经验,为国家的繁荣贡献力量,而学者明星化恰恰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机会,纵有一点弊端,放在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大背景下,我们有理由坚信:学者明星化利大于弊!

谢谢主席,很荣幸今天在此与对方辩友和大家一起探讨“学者明星化”的利弊问题。我方的观点是学者明星化弊大于利。明星学者分为两类,A类是钱学森、袁隆平等在自身领域取得重大学术成就推动学术发展而被大众所熟知的明星学者;B类是类似易中天、于丹通过媒体的宣传、包装打造的明星学者。对于A类而言,其好处是毫无疑问的,它包含的意思是一个学者在自身领域取得顶尖成就被大家认可是利大还是弊大,但这是显而易见,毫无讨论意义的。学者明星化是一个是时事性命题,所以今天我们讨论的是B类学者明星化的利弊问题。现在让我们来明晰几个概念:学者,是指在学术上有一定成就的人,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学术和传播学术知识。明星是指通过现代媒体参与较多的社会活动被社会、大众所熟知的人。学者要成为明星学者要通过媒体的宣传、包装,有纵多的粉丝、支持者,有一定的出镜率这三个标准来体现。学者明星化是指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通过媒体的包装,为吸引大众的关注而涉足超出其本职工作范围的一种趋势。学者明星化无疑会给学者带来名利双收,带动文化产业的大力发展的利处,但是综合学者、大众、社会效应三方面考虑我方坚持认为学者明星化弊大于利。

首先,对于学者而言,明星化阻碍其自我的提升。一方面,学者们在其正当工作范畴之外的曝光率不断增涨,私生活都得不到保障,何谈静下心来做学问;另一方面,明星化要求学者有一定的出镜率,这势必会导致其用于学术研究的时间、精力的大大缩减,心态失衡,难以冷静等,随之将给他们的本职工作——学术研究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其次,对于大众而言,当大众的社会期待与学者的行为不符时,势必导致广泛的不利影响。电视是“大众”传媒,不是大学课堂,也不是社科院,它的性质要求学术在传播过程中有一个通俗的、娱乐化、大众化的必然形式,一方面,学者明星化破坏了学术严谨性。在电视上讲课就像单口相声,娱乐性为主导,而将学术性次要,这对于求真求实的严谨学术的传播无疑是充满弊端的。另一方面,学者明星化会导致对学者的高度崇拜,进而使一些充满强烈个人主义色彩,极具争议似是而非的观点被奉为真理。如今大众逐渐抛弃了潜心专研经典书籍、课堂文化、学术讲座而热衷于快餐式的学术文化,如此粗糙的、没有深度、营养不良的、以娱乐为主导的快餐文化,大众难道不会消化不良吗!

再次,对于社会效应而言,学术是严谨的,如此娱乐化势必导致社会的轻浮之风。当越来越多学者不再乐于静下心来做学问,而是热衷于出现在大众的眼前,出席各种商业活动,凭

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娱乐大众,追逐名利时,我不得不为学术发展倍感揪心啊!

最后,我方强调,每个人、每种职业,只有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才能保证自己及社会的稳定、和谐地发展和运作。明星化学者的过分越位,必将使社会不和谐,带来许多弊病,造成不良后果。而这些后果,足可以掩盖其所能带来的益处。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学者明星化,弊大于利。

辩论赛反方能力比学历更重要一辩稿1

辩论赛反方能力比学历更重要一辩稿1 能力的基础是学识素养.他源于教育训练又高于书本知识.能力的最佳体现还在于实践,既能发现问题,又能解决问题.并能以其智慧创造出来.我相信,虽然学历是一个人求职的敲门砖,在找工作的时候,有学历也许会助你一臂之力.但是有学历并不代表有能力,学历只是获得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能力才是个人价值的体现.因此我方认为学历对我们来说固然重要,但能力则是更加重要. 两个观点: 第一:个人能力不是由学历所所决定.一个人的学历只能说明他曾受过什么样的教育以及受教育的经历,至于学历和能力是不是名实相符,就需要靠时间验证了.打个比方说,学历好比产品的”外包装”,我们知道,一种产品在未使用前,人们只能通过厂家的广告宣传了解其特点,使用效果.实质到底如何?只能等到使用之后才能得出结论.同样这种情况也能说明学历与能力的重要性.如果学历比作”外包装”的话,那么能力就是”质量”,质量有了保证产品的价值才能得到提高,也就是说一个人有能力才是他综合素质的提现。有些有学历的人,其综合素质却名不符实.相反学历低的人,并不一定没有能力.著名桥梁学家林元培在上海设计了杨浦,南浦,徐浦,卢浦四座大桥,这些都成为上海的代表性建筑,但他却只有中专学历.爱迪生8岁上学,但仅仅读了三个月的书,就被老师斥为”低能儿”而撵出校门.后来他却成为了举世闻名的美国电学家和发明家,被誉为”发明大王”.一生公有约两千项创造发明,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恰恰说明了学历只能表示一个人具有某一学习经历

或者说具有某一专业知识的可能性,他并不代表一个人在具体岗位上的能力.能力的具备并不依存于学历. 第二:能力是个人价值的体现,是生存的基础.企业用人的关键是要看能力而不是学历.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学历的重要性,虽然走入社会面试时经常碰到一句话”你是那所大学毕业的,什么学历?”但学历不是唯一的考量依据.在众多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看来,一个人才是否对企业忠诚,是否具备适应环境能力,是否具备学习能力远远要比他的学历更重要.学历虽然在求职的开始阶段会为应聘者提供一些优先的机会,但是如果没有能力也是徒然.因为任何职位招聘都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而试用期则恰恰是在考察面试者的能力.很多用人单位招聘时常常要求有相关经验,其看中的也是求职者所具有的能力.据相关数据统计超过半数的企业招聘没有对应聘者的学历有要求,而是对应聘者都有能力的要求,可见用人单位也走出了”唯学历”的误区.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不再盲目追求高学历,而是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人,实现企业人力资本效益最大化,也就是说那些有一技之长的技能人才是在以市场经济为企业真正需要的能力型的员工。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能力比学历更重要.

辩论一辩稿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城市交通问题主要是管理问题。首先,我们来再次明确以下的几个定义。城市交通问题包括了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和交通污染等方面。而“管理”是指通过组织、调度和运用各种人力、物力,以有效率的方式达成组织目标。其次,关于辩题的理解,今天我方认为,我们来讨论设施问题还是管理问题哪一个是主要,其标准显然是看谁能更高效、快速、经济地解决城市交通问题。而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城市交通问题主要是管理问题,下面我方将从三个方面来论述我方观点。 第一:以中国城市现状为例,与还有巨大提升空间的管理水平相比,城市交通设施的扩建已经接近了一种饱和状态。2013年,中国超过10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已有七个,而实际上他们只能承载200-500万的合适人口,但目前这些城市承载着远远超出土地面积承受能力的住房、交通设施建设,若再一味扩建交通设施,那本就十分拥挤的生活空间,将会被压榨得所剩无几。因此我方认为,今天,单纯凭借不断增加交通设施,已经不能有效解决城市交通问题。而通过有效管理,将有限的资源最大化,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管理的落后,使现有交通设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才造成从表面上看设施供给不足的假象。让我们用数据来说话: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铁路运输业累计投资22688亿元,年均增长 46.0%;城市公共交通业累计投资7543亿元,年均增长37.1%;然而,中国每年因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的人数居世界首位,而且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正是管理的滞后,使城市里往往是东边堵车西边闲,不能有效地利用和优化现有的道路设施,造成堵车或事故。 其次,群众对交通需求的不合理膨胀,也是由于管理不能对需求进行有效的引导。 另外,我国设施结构的失衡与布局不合理——现有城市交通设施尚有很大可供挖掘的潜力,改善管理可以使现有设施的利用率大大提高,从而解决城市交通的安全和畅通问题。 不可忽略的是,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金有限,道路设施无论是建设还是维护都耗资巨大,一味追求交通设施的扩大来解决现有需求的矛盾,显然与国情不符,而管理投入少,见效快,可谓投入点滴得涌泉相报,更能使现有的交通设施得以充分利用。

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辩论稿

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辩论稿 一辩: 我不赞同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我方认为过多的使用互联网对人们的健康和社交不利。科学家对一些实验对象在开始使用互联网及之后的一两年进行了人格评估,发现:人们花在网上的时间越多,与亲人的沟通越少,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就越少,同时感到孤独和沮丧。 二辩: 可是正因为网络的的丰富多彩,有许多中学生受到不良网站的影响,沉溺于虚拟时空不能自拔,荒废了学业;而且有人将大量时间用于网上聊天,游戏等方面,没有时间用于学习,与朋友交往,甚至连睡觉的时间都浪费了,就会逃课,熬通宵,成绩一落千丈。并且中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上网会分散我们的精力,浪费时间。 三辩: 中学生上网首先的一大危害就是会影响视力。据统计,经常上网的学生中近视的比例大约占60%。第二大危害就是电脑所释放出来的辐射,具有相当强烈的危害。 四辩: 一个高三学生在网吧玩电脑游戏,最后因为兴奋过度猝死。他的生命体征全无,属于典型的因兴奋过度而引发心脏

病的死亡。这不是一个给我们一个很好的警示吗?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辩论稿 五辩: 青少年上网会浪费很多时间,导致学习成绩下降,不要说上网可以帮助学习,如果上网真的能帮助你们提高成绩的话,为什么国家还要投入那么大的人力和物力去完善我国的教育机构呢?即使网上可以学到知识,那么你们为什么还要每天背着书包来学校上课呢?干脆回家上网自学不是更好吗?省得每年还要家长花上千元来供你们上学! 总结: 上网,这一新兴网络,是给人们带来了一定的利益,但它的弊始终是大于利的。首先,是主观的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打击,大量的辐射带来视力下降,网络上的许多不良的网站,无时无刻的不再催残着我们的心灵。其次,客观的电话费的猛增,时间的不断浪费,甚至是通宵玩乐,睡眠不足已经成为很普通的问题了!当然,还有着许多别的问题,金钱的大量“挥霍”,这一切的一切都归功于“上网”的功劳。所以,上网对于我们来说是弊大于利。

辩论赛一辩陈词

辩论赛一辩陈词 辩论赛一辩陈词没有固定的格式,大致上就是阐述己方观点,进行论证,总结几部分。 提供一个辩词范本: 我方观点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何谓“不拘小节”?这是一个很泛化的概念,为了使讨论更有针对性,我们自然需要对其给出一个合理的界定。正本清源,“不拘小节”一词出自《后汉书·虞延传》,商务印书馆的解释是形容待人处世不拘泥于小事,不为小事所约束。多指不注意生活小事。在这里有两个词需要对方辩友尤其要注意:“拘”和“小节”。首先,“拘”在这里是拘泥的意思,形容被束缚其中。很明显,不拘泥并不等于不注重,不遵守。不束缚于小节,让我们做事的眼界更宽阔、更灵活。其次,“小节”是指无关大局的细枝末节,非原则的琐事。它的外延非常之广,小到生活琐事:衣着起居;大到自身利益:生死攸关。大科学家爱因斯坦整日蓬头垢面,可谓不拘小节;大文豪李白豪放不羁,当称不拘小节;伟大的雷锋同志,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不在乎己身利益,更是不拘小节啊!此外,“小节”不等于“细节”,“细节”是构成事物的要素,不可或缺。小节是事物发展的次要矛盾,把握事物的发展更应看方向和主流。 那么,成大事者为什么不拘小节呢?我方认为原因有三: 第一,从“成大事者”的主体特点看。成大事者,决非普通的成才。他必然在某领域取得了杰出成就,并对社会产生较大并持久的积极影

响。纵观古今之成大事者,可以发现他们身上共同的特征:(1)具有长远的眼光,对事物发展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预见力;(2)他们善于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能够明晰“小节”的地位作用,不会拘泥于无原则的琐事上;(3)成大事者往往性格独特,不拘小节。小平同志的人才思想中就提到:要用人唯贤,不拘小节……包括一些有怪脾气的人(邓小平文选第二卷),这就从客观上肯定了人才与不拘小节的关系。第二,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欲成大事,必需洞察方向、把握大局。正所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只有心无旁骛,才能专心致志。若拘于小节,将精力和时间过度的投放在非原则的琐事之上,“眉毛胡子一把抓”,必然对成大事产生阻碍作用。 第三,从理论层面判断:事物的矛盾可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方向”、“大局”是事物的主要矛盾,对事物的发展起主导作用;“小节”是次要矛盾。处理问题不能舍本逐末。要知道,解决主要矛盾的同时,次要矛盾也能迎刃而解。 综上三点所述,我方一致认为: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辩论赛四辩陈词格式: 四辩总结陈词,既是对本方观点的再一次申述、总结,又是一个最终的升华、点睛。写好总结陈词可以注意以下几点: 1、与其他选手全面分析、讨论辩题,了解其他辩手的观点 2、全体辩手根据辩题和讨论情况,制定一个总体的功防策略,每个人负责一个或者几个重点问题。 3、四辩在顾全大局的前提下,要照顾本方观点,同时加以升华。

中学生使用手机弊大于利一辩辩词

各位老师,大家好,我是反方一辩,我们的题目是中学生携带手机弊大于利。 随着时代的发展,方便、快捷的通讯工具——手机进了千家万户,在大街上可以看到人手一机的情景,当中,也不乏有些中学生,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手机也进入了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校园,在每个班级中,拥有手机的学生不占少数,调查结果显示,有57%的中学生拥有手机。手机流行于校园,其中的危害也就日益显现出来,受其直接影响的就是携带手机的学生。 中学生在校园内特别是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影响非常不好。请对方辩友想象一下,一堂精彩的课,大部分同学都沉醉于老师的讲课中。突然,课堂上响起莫名的手机铃声,同学们瞬间陷于一片笑声中。那么这堂课还能好好上吗?可见手机的存在,不仅会严重扰乱课堂纪律,会给整个教学造成很坏的影响,还会影响同学们的学习。让我们再把目光放在那些上课时低着头一直看着桌子下的同学,看看他们桌子里已经调成静音了的,闪烁着的手机。谁还能否定手机的弊端?手机就如一种毒品,把同学们的魂都几乎快要勾走了。这些沉迷于手机的同学,假如他们不能及时悬崖勒马,在手机弊端的泥沼中越陷越深,等待着他们的是无尽的深渊。 政治课上我们已经不厌其烦的多次温习过的“中学生是有着自控能力差、辨别是非能力不强等一系列特点的特殊人群。”,中学生有着自己的特点,有着自己的劣根性。虽然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说着中学生只要正确使用手机,弊端便不复存在,但是这只是对方辩友的美好幻想罢了,现实是大部分中学生在老师的教导中仍然熬夜看手机,不厌其烦的玩手机游戏,依然在用手机发着一些无聊的甚至于低俗的信息。中学生就是这样的一个群体,能正确认识的只有少部分人。加大监管力度?这不正是已经承认了手机带来的弊端已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所以,才要加大监管力度呀!手机作为通讯工具,进入中学生群体,在最开始是怀着最美好的愿景,校方、社会并未持反对意见,然而,事实怎么样呢?现在,在中学生这个群体中,手机已经变成了手雷,引起了轩然大波,甚至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成为教育者头痛的难题,不正是手机在初中生这个特殊的群体中造成的弊远远超过对方所想象的利所引起的吗? 如今手机已成重要的交流方式之一,但是,这样的交流为我们带来了什么好处?再请对方辩友想象一下,一个大家庭的亲友聚会,本来应该是热热闹闹,欢天喜地,现实却是:人手一台手机,大家都低着头,用着各自的手机,在手机世界中畅游。没有一个人与他人侃侃而谈,全场一片寂静。中学阶段正是培养人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的一个重要阶段。能在手机交流软件上如他人聊得十分投机,在现实中见到熟人都一片陌生的人,这样的人能融入社会吗?手机带来的交流,是畸形的交流,是在各自的世界里,带着面具的交流。这些人甚至只有在网络世界里才能展现真正的自我。 手机固然是一种潮流,可谁又能说明潮流就是绝对正确的?中学生使用手机日益频繁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社会潮流,但绝不是历史潮流,社会潮流不一定是正确的,所以我们才要举行这场辩论赛。为的就是辨明真理。而我们之所以要针对这一社会潮流展开辩论不正是因为这一潮流带来了问题,不正是因为它暴露了大量的弊端么? 再次,我再次重申我方的观点:中学生携带手机弊大于利。

辩论赛 反方辩稿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对方辩友、大家好!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 感谢对方辩友刚才的精彩陈词,但我仍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所提出的“爱情的开始在于培养”的观点没有抓住根本。所谓“爱情”是指男女之间相爱的感情、情谊。即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而非单个人的事。古往今来,爱情都是两个人的事,需要双方能够彼此契合,相互包容拥有能够产生爱情的条件。结合这些事实,我们可以发现爱情产生的条件往往取决于寻找,由此我们不难得出爱情的开始在于寻找。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来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所谓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互相倾慕的,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由此我们可以认为爱情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男女双方基于共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彼此相互爱慕,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生活伴侣的一种高尚的情感。所以爱情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条件,如果需要达成产生爱情的这些条件,你必须通过寻找这个行为才能获得,所以爱情的开始在于寻找。 第二、爱情作为人类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高尚情感,它无法凭空产生。而且爱情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所以爱情的产生需要你寻找到的一个对象为前提条件。这和孤掌难鸣是一个道理的。只有你一个人爱着对方,那叫做爱情吗,不,那只是单相思,并不是爱情。所以你如果想要抚掌击节的话,那首先就需要有两只手掌。爱情也一样,当你去寻找到一个和你有着共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共同的生活理想的人,爱情才开始产生。 第三、有些被人认为是爱情的情感,其实它并不是爱情。爱情虽是所有人都可以拥有的情感,但这并不等同于你对某个人的感情就是爱情。例如:古代的“娃娃亲“,在还没出生之前就被自己的父母决定了未来的人生伴侣,这种娃娃亲最后往往酿成悲剧。为什么现在社会提倡的是自由恋爱,而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说明爱情是需要寻找的。这种不经过寻找而认为只要培养就能产生爱情的想法是错误的,真正的爱情就是需要你去努力寻找才能找到。如果不去寻找是难以产生爱情的。爱情不会突然出现在一个人的眼前,只有你去寻找了,才有可能产生爱情。(忽视寻找难以产生爱情)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爱情的开始在于寻找,谢谢!

人性本恶 辩论赛反方一辩稿

在座的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我方认为:人性本恶。 开宗明义,人性本恶中的本,无论是本来,原本,还是根本,在字典里都是事物的开始的时候最初根源的意思。虽然大家对善恶的标准都有自己的评判和思想,但归根到底恶指的就是本能和欲望的无节制地扩张,而善则是对本能的合理节制。我们说人性本恶正是基于人的自然倾向的无限扩张的趋势。早在两千年前,所谓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东方荀子的性恶论与西方原罪说便遥相呼应。而到近代,从马基雅维里到弗洛伊德再到鲁迅,无一不主张人性本恶。对方辩友身为祖国的花朵面对这样的真知灼见,至今未能幡然醒悟,真是让我痛心疾首啊!所以我方坚持认为:人性本恶。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这一伟大的思想。 第一,人性是由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组成的,自然属性指的就是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这是人的天性,是与生俱来的;而社会属性则是通过社会生活、社会教化所获得的,它是后天属性.我们说人性本恶当然指的是人性本来的、先天的就是恶的. 第二,各大学术门类的研究均已证明人性本恶。人类学上,人类在诞生之初,就已经把本恶的人性充分地显示出来.研究表明,周口店猿人就已经懂得用火来把同类的头骨烤着吃,这种生猛烧烤,是何等凶残啊!秦的暴政到日本侵华战争到今天的利比亚混战。可见,千万年以来人类都还是保留有人类的劣根性啊!教育学上,有研究表明,等孩子长到两岁时,以殴打他人撕咬玩具为表现形式的暴力行动达到顶峰。此外社会学,管理心理学,生物学,哲学等方面的研究都众所皆知了。 第三,人有理性悟性和可塑性.人性可以通过后天教化加以改造.当人的自然倾向无限向外扩张的时候,如果社会属性按照同一方面推波助澜,那么人性就会更加堕落;相反,如果我们整个社会倡导扬善避恶,那么人性就有可能向善的方向发展。所以在现实中,法律,教育,道德才愈加重要。但我们不是改变人的自然属性而是塑造人的社会属性。 而对方辩友言下之意人类所有的道德教化都是多此一举了!心痛之余我不禁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人性本善,那么我们要道德法律、交通规则干什么呢?个人修养、社会教化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我方要尖锐指出:人性本善是某些不愿直面真我的人夜郎自大自欺欺人的最大借口。是普天下最大的谎言!!所以我方坚持真理:人性本恶。

经典一辩稿

经典一辩稿 93人性本恶,人性本善 (正方一辩)吴淑燕:大家好!哲学家康德主张,人不分聪明才智,贫富美丑,都具有理性。康德所主张的理性,便是孟子所说的良心。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所以“见孺子将入于井”,每一个人都会有恻隐之心。而佛家说,一心迷是众生,一心觉则是佛。正因为人性本善,所以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方主张人性本善,便是主张人性的根源点是善的,有善端才会有善行。我方不否认在人的社会当中当然会有恶行,但是恶行的产生都是因为外在环境所造成的,所以恶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如果硬要说恶是因不是果,也就是如果说人性本恶的话,那么人世间根本不可能产生真正的道德。虽然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极力主张在人性本恶的前提之下人类如何形成道德。但是想想看,如果人性本恶,人类一切外在道德规范都是人类作为利己的最大手段。当道德成为手段时,道德还是道德吗?也就是说,人一旦违反道德不会受到任何处罚的时候,人就不会去遵守道德的约束了。深夜两点,我走在路上看到红灯,如果人性本恶就一定会闯过去,因为为了方便嘛。但事实上却不是如此,仍然有很多人会遵守交通规则。而根据人性本善的前提假设,霍布斯认为必须有一个绝对的权威,无所不在地监督着每一个人履行道德规约。因为如果人性本恶,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去遵守道德规约。但是,事实证明:人还是有善性,(时间警示)人还是有道德,人还是会有利他的行为。如果人性本恶,那么我们只有两种选择:第一个是活在一个“老大哥”无时不刻不在监督我们的世界当中;第二个是我们人类活的社会将是彼此不会互相信任。如果这样子的话,我们今天看到一个老太太跌倒了有人把她扶起来,人们便说这个人居心不良;而我们在这次辩论会当中所建立起来的友谊全部都是虚假的装腔作势。但是我们会发现,在人类历史社会当中,没有一个绝对权威的君主曾经产生过,但是舍己为人的事实却不断地在发生。而在生活当中,为善不为人知的生徒小民更是比比皆是。泰丽莎修女的善行,大乘佛教中所说的“众生有一人不得渡,则已终身不作佛”的慈悲宏愿,难道不是人性本善的最佳引证吗?(时间到)谢谢!(掌声)。 主席:谢谢吴淑燕同学。接下来我们请反方第一位代表姜丰同学表明立场和发言,时间也是3分钟。(掌声)。

文化遗产商业化弊大于利 一辩稿资料

文化遗产商业化弊大于利一辩稿

精品资料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当今社会生活中,如何对待文化遗产已经成为了一个受人关注的议题。而商业化则为其中方式之一。商业化指以盈利为目的,将文化遗产与现代商品服务相结合的过程和结果。其初衷表现为趋利性,从而导致其为了逐利难能确定自我满足的平衡点。而我们所说的文化遗产则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和建筑群,以及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传的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今天基于商业化对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的影响这个标准,我方认为文化遗产商业化弊大于利。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其一:从文化遗产的自身特点来看,商业化会导致文化遗产的发展重心产生偏移。宽窄巷子的清代韵味被盆栽冰淇淋、土耳其烤肉串所取代;丽江古城的民族特产、宋元特色被各具情调的酒吧以及千篇一律的义乌小商品市场占领。商业化出于其逐利性,将文化遗产打造成了休闲旅游产业链,文化特点被灯红酒绿所掩盖,精神内涵也淹没在喧嚷嬉闹之下,本来各具特色的文化遗产最终只能被迫趋同相似。 其二:从文化遗产实体来看,商业化的肆意干涉会损害其外观,挤占文化工艺的生存空间,造成不可逆转的结果。黄山西海景区海拔2100米处,建有21个宾馆和招待所,近万张床位,为了供水就地拦截山上溪流泉水,修筑水库,改变了黄山的生态环境,甚至造成了一些黄山松的死亡。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商业化后,大机械工厂生产出的简单样式得到热卖,而传统的纺染织绣技艺却因成本较高而不得不淡出市场。无论是生态的人为损坏还是传统工艺被挤占发展空间,商业化打着保护的大旗,实则让文化遗产被迫的卑躬屈膝,看似是修缮改进,其实是让文化遗产像利益低头,变成一副迎合受众的模样,这样对于文化遗产本质的损害是无法挽回的。 其三:从文化遗产的呈现来看,企业会将商业噱头包装成文化精神内涵,导致大众关注点产生偏差。欧阳修钟爱的会峰阁在电视剧琅琊榜播出后,为博人眼球而毅然改名琅琊榜。商家将电视剧中的虚构故事包装为此处的传统精神内涵,抹杀了会峰阁原本的文化价值。如此,在商业化的宣传之下,浮夸的广告语被当作精神内涵,拍照留念被当作领悟文化。这样的引导偏差会导致文化遗产的原有价值被掩盖甚至被扭曲,一切的宣传推广只能让文化传承变了味道。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文化遗产商业化弊大于利。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1995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辩词

1995国际大专辩论赛决赛辩词 -------------------------------------------------------------------------------- 辩题正方:南京大学: 知难行易 反方:辅仁大学: 知易行难 主席:欢迎收看中国中央电视台和新加坡电视机构共同主办的‘95国际大专辩论会。今天将要进行的是人们期待已久的大决赛,也可谓本届辩论会的高潮。 在过去的6夭当中,8支辩论队伍分别进行了四场初赛和两场半决赛,各队都有出色的表现,可谓精彩纷呈。 从表面上来看,辩论赛仿佛是一种高级的智力游戏,然而它所引发出来的知识与智慧,特别是辩手们表现出来的个性的风采和整体的青春魅力,我认为都超越了辩论本身。当然,既然是辩论,就总有胜负之分,所以今天坐在场上的两支队伍都是“过关斩将,志在必得”。双方只要稍一留意就会发现这中间有一个很有趣的巧合,从我这个角度来说,正好是男左女右,一边是“长袖善舞,中帼不让须眉”,另一边也是“好奇勃发,好男要跟女斗”。过去我们都说“龙虎斗”、“龙虎斗”,看来今天要改成“龙凤相争”了。 现在我来介绍一下今天的辩论双方。坐在我右手边的是正方——南京大学队。她们的4位辩手分别是:一辩钟婳婳同学,社会学系三年级;二辩邬建敏同学法律系四年级;三辩韩璐同学,经济系二年级;四辩杨蔚同学,中文系一年级研究生(掌声)。那么坐在我左手边的是反方~辅仁大学队。如果您看过过去几场比赛,对这几位辩手您可能也相当熟悉了。他们是:一辩顾振豪同学,法律系法学组三年级;二辩林立书同学,法律系财经法学组三年级;三辩刘伯彦同学,大众传播系新闻学三年级;四辩林正疆同学,法律系财经法学组三年级。(掌声) 我们今天的评判团由海内外的知名李者组成,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这5位成员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江平教授(掌声)。哈佛大学中国历史及哲学教授、美国人文社会科学院院士杜维明教授(掌声)。中国文艺理论学会会长、华东师范大学王元化教授(掌声)。那鲁大学东亚语言与文学系主任孙康宜教授(掌声)。上海戏剧学院余秋雨教授。(掌声) 各位观众,知难行易与知易行难是传统文化意义上的经典命题,历代的诸位贤哲们都为此发出过深深的感叹,也留下许多著名的论断。在现实生活当中,知与行究竟孰难孰易,每个人根据自己的人生体验都会做出不同的回答。希望今天的8位辩手在这个问题上也会做出令人信服的论述。作为正方的南京大学队的辩论立场是:“知难行易”。而作为反方的辅仁大学队的辩论立场是:“知易行难。”双方的立场由抽签而定。 首先我们欢迎正方一辩钟婳婳发言,时间3分钟。

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弊大于利一辩陈词

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弊大于利 谢谢主持人,尊敬的评委,观众,大家晚上好! 感谢对方辩友的发言!首先,我方认为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是有利的,但我们必须看到其弊是大于利的!!对方一辩放大了外来文化的利处!外来文化的引进,其本身就蕴藏着一个巨大的文化、政治危机。对方辩友的逻辑,无非是认为外来文化有利有弊,我们只要取其精华, 弃其糟粕就万事大吉了。可对方辩友,您一直都是在用一个假设的理想语境,来取代对现实问题做具体分析。并且用种种表面的利来掩盖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造成根本性伤害的事实。这是不顾实际情况的想当然,所以我方认为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弊大于利! 文化是人类创造的一切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本民族特点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民族文化反映该民族历史发展的水平,也是本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文化根基所在.我国民族文化是经过长期探索、积累而流传下来的,是我们民族的魂。 外来文化近年来已经深刻冲击到现代的年轻人,许多人盲目的崇洋,却淡化了本民族的事物。拿节日的例子来说,现在圣诞节,情人节等节日比我们很多的传统节日都盛大。对于孩子们来说,孙悟空、猪八戒就是没有小日本的圣斗士、机器猫、蜡笔小新看着来劲,哈里波特在一夜间让全中国的孩子们为之神魂颠倒;好莱坞文化扩张的趋势咄咄逼人,而我们的文艺界仍然沉迷在国际大奖的幻梦之中,效法、模仿、生吞活剥,花掉社会巨额财富,生产出的却是一堆文艺垃圾,

美其名曰:“人民艺术家”、“名导”。从这些例子来看,外来文化对我国的民族文化是一种侵略性的行为,外来文化吞噬着我国的民族文化。 我方认为,从民族文化发展整体上、根本上,是弊大于利的,主要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外来文化与民族文化的区别超越了文化本身。民族文化是一个特定民族的精神支柱。大量的外来文化涌入必将对主流文化和民族特色文化造成强大的冲击。长期的文化渗透必将导致文化的变迁跟替,不利于民族文化的继承性,不利于民族形成共同的目标,不利于社会整体的凝聚力,影响社会运行。这其中又何尝不是蕴藏着对下一代的争夺?任何民族都不想成为第二个消失的鲜卑族吧! 第二:从文化的内涵来看,不同的民族文化间有根本性差异。外来文化终归是别人的东西。它是在与本民族不同的政治经济基础上建立的彼此相异的核心价值体系,这也造就了文化根基的不可融合性。外来文化那些与本民族文化相矛盾的文化因子,显然是无法促进民族文化发展的。就像西方文化崇尚“技术改变世界”,而中华文明却倡导“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您能说这两种迥异的价值观一种促进了另外一种的发展吗? 第三:民族文化发展的关键促进因素上看。发展的动力系统有内因和外因。而我们知道,事物的发展,外因只是条件,内因才是根本。所以从发展的角度看,关键还是本民族文化的发展,即本民族内部自己的发展,才是根本动力所在。当然了,我方是肯定优秀的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我们决不赞许闭门造车、闭

辩论赛辩词写作格式

辩论如何写好一辩陈词 一辩承担为本队开篇立论的职责。应该通过平实、生动、富有层次的语言,确立本方辩题的概念内涵、内在联系、基本形态和逻辑框架,并辅之实例加以论证。你的陈述要在评委和观众面前强化本方立场的优势,避免概念模糊或错误、条理不清、语言干瘪。当然,作为先锋,你的气势和自信是必不可少的。 立论准备 辩题确认后,队员就可以根据辩题,共同商量,研究确立一个最有利于本方论证的具体的总论点。这个总论点也就是己方的底线。所谓最有利于本方,就是指底线不仅观点正确,旗帜鲜明,而且用之攻能破对方任何的立论,用之守能抵挡对方的任何攻击。能不能确立这样一个底线是一次论辩赛准备的成败关键。 为了要确立这样一个总论点,首先要对辩题进行严格的审题,也就是要对辩题字面上的每个词或词组逐个进行概念分析,即通常所说的"破题"。这种分析要同时站在双方的立场审视。尤其是要分析出哪些词或词组对对方立论具有潜在的有利因素,可能成为双方首先争论的焦点,因为一般的论辩赛双方都会抓住辩题中的某个词项解释入手开始辩论,有时会出现整个论辩赛始终围绕这种解释来进行。因此,尽量设法站在一定理论高度,对辩题做出有利于本方观点的界定,以获得大多数听众的"公认",是极为重要的一环。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下面举一例。1990年第三届亚洲大专辩论会有一辩题为《儒家思想是不是亚洲四小龙经济快速成长的主要推动因素》。南京大学持反方。为了说明儒家思想不是主要推动因素,南大对"儒家思想""亚洲四小龙经济快速成长""主要""推动因素"四项词组进行了剖析,发现辩论双方争论焦点肯定会在"主要因素有多个,儒家思想是其中之一。"于是,南大把"主要因素"界定为必须是具有总揽全局功能这一点上。这样一来,南大总论点的方向便明朗了:儒家思想只是四小龙取得经济快速成长的背景条件,而并非是一个主要推动因素,推动四小龙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因素是四小龙做得尤为突出的能总揽全局的正确而灵活的战略和政策。 在立论准备停当,各辩手便可分头撰写自己分工的辩词。 确立立场的两个基本原则是: (一)弱化我方命题,强化对方命题。确立立场不仅应确立我方对辩题的理解,还须限定对方对辩题的理解,也就是必须明确指出对方应该论证的内容。尽可能扩大我方立论范围,从而给我方留下较大的加旋余地。其主要方法有两种:一是对辩题中的主要概念作限制性解释。如在南大队对台大队"人类和平共处是一个可能实现的理想"论辩中,正方南大队一辩开头就指出:"人类和平共处""是和战争相对而言",消除了战争也就实现了人类和平共处。这样就把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排除在外,为本方以后论述打下了较好基础。另一个方法是对辩题加条作。如1986年亚洲大专辩论会北大队对香港中文大学队的比赛中,辩题是"发展旅游业利大于弊",北大队是反方,正方中文大学队举出许多例子论证许多国家由于具备某些条件,发展旅游业获得了成功。北大队马上指出,正方的立场并不是"在一定条件下"发展旅游业利大于弊,所以中文大学队跑题了。这实际上是要正方证明"在任何情况下"发展旅游业都利大于弊,当然使正方无从论证,陷入被动。 (二)尽量选择逻辑性强、不易受攻击的立场。其主要方法是"高立论"。在任何一个细节上都和对方纠缠不休往往会丧失本方的优势,到最后仍是"一笔糊涂帐";不如干脆对一些显而易见的事实、众所周知的观点予以承认,接着立即指出:这些仅仅是问题中一个方面,但我们应该讨论的是更重要的东西,把争论上升到更高层次,使对方精心准备的材料无从发挥,在我方熟悉的阵地上与其交锋,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如在北大队和澳门东亚大学队的比赛中,辩题是"贸易保护主义可以抑制",北大队是正方。具备一点经济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当今世界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而新加坡更是饱尝贸易保护主义之苦。东亚大学队开始就大谈"贸易保护主义是否严重"这一层次上与对方纠缠,显然要占下风,而且很可能引

当今社会是否能实现男女平等辩论赛反方一辩稿

一辩稿 尊敬的评委,主席,对方辩友,台下的观众,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 建国60多年以来,我国在实现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妇女的整体权益不断提高。此外,上世纪中叶起世界各地不断爆发女权运动,女性在多个方面取得了和男性同样的地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新世纪,妇女的发展依然面临着许多的矛盾和问题。 但是,我方认为,一味地追求所谓的男女平等是不切实际的,不可行的,是无法实现的。首先,正本清源,所谓男女平等,在宪法中是指男女之间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及男女权利、机会和责任的平等。这种平等是没有倾向性的,不是单一的,片面的指男人和女人的权利相同,既是男女平等。而是要从责任和权利两个方面对等,达到综合层面上的相契合才叫男女平等。 下面,我方将从现实层面和理论层面就此展开论述。 从现实层面来看,很多时候,我们所追求的平等,只是表面意义上权力的相同,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以所谓的同工不同酬来看,其实这不是针对女性的歧视,认为女性能力不足而给予了比男性更低的工资待遇。更深的来看,女性由于生理上的一些原因,可能每个月总有几天没法正常的上班,亦或由于需要照看孩子需要照顾家庭,无法像男性一样在工作中废寝忘食,三过家门而不入。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出于商业的角度来看,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将男性和女性的工资区别对待。如果清一色一样的工资,我试想请问对方辩友,台下的观众,您每天在公司8个小时,而您的同事虽然工作的时候和你一样努力,但是,每个月总有几天不能全心工作,由于家庭朝九晚五,一个月下来,收入一样,对您是公平吗 再者,假设今天真的如对方辩友所描述的,一切的机会和权利平等了,是不是在战争中,为了平等,我们要抽签决定是男人先上还是女人先上最后,我们来看一看,其实,男性和女性在被大自然塑造之初就有了生理

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辩论赛反方辩词

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辩论赛反方辩词正方一辩: 谢谢主席!一场精彩的辩论赛必须在明确辩题的基础上进行。我方明确指出,生理健康是指人的身体没有缺陷和疾病,各种器官的作用和能力正常。 而心理健康指的是:人的思想,感情,能力,性格,意志,道德品质没有缺陷,情绪稳定,性格开朗,能克服困难,能抗拒各种压力,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际交往能力,协调能力,有社会责任感。偏执,自我封闭,抑郁等都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现。 在人的一生中,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都很重要,但无论从个人到家庭,从集体到社会,大量的例子都生动地证明心理健康比生理健康更重要。 第一,从心理健康的作用和影响来看。心理健康可部分弥补身体缺陷,生理健康却很弥补心理缺陷。众所周知,著名音乐家贝多芬,在完全耳聋情况下,靠着坚强的信念和顽强的意志,完成了许多不朽的传世名作。现代医学表明:70%的病人只要消除恐惧和忧虑,自然痊愈,98%的病人只要心情愉快,病情就会明显好转。 第二,从社会现状来看。 (1)中央电视台11月22日报道:北京一所中学4名少年模仿电影电视绑匪形象,用公用电话跟被害者家长联系,索取赎金,不顾被害同学的苦苦哀求,杀害了同班同学,原因很简单:当时没想那么多,留下活口就可能被告发。4名少年的生理健康是健康的,然而心理被严重扭曲,盲目模仿,不能正确处理自己与他人,自己与社会的关系,造成了惨痛悲剧。 (2)《中国青年报》11.19报道,黑龙江大庆市人力三轮车夫王强被迫向一只被撞死的狗磕头,为什么?狗主人有权有势,为找回面子,不顾他们的尊严,心理不健康!

此外,我们还经常看到,下岗工人身强力壮,精神沉沦;劣质奶粉,黑心棉屡屡危害人类;一些扫黄打黑的干警愉快地陷入恶势力精心设计的温柔梦乡。 据统计,我国中小学生心理障碍患病率在37.8%以上,大学生在29%以上,全世界抑郁病患者人数己达2亿,比20世纪70年代整整翻了一番。那么成人呢?其他心理疾病呢?看来,这只是冰山一角,引入深思。 第三,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 未来社会,竞争更加激烈,精神压力更加巨大,心理健康问题将日益突出。但由于我国心理咨询业的严重滞后和长期以来人们的漠视,使得心理健康问题可能成为人人头疼的社会病。 所以,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心理健康比生理健康更重要。 反方二辩: 谢谢主席! 听了对方辩友的陈词,我发现对方带着傲慢与偏见。首先,我方并非无视生理健康的重要性,而且我们也重视生理健康,但重视不等于更重要。生理不健康,将对个人造成危害,可心理不健康,将会对个人,甚至全社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与伤害。贩毒团伙个个身强体壮,可贩卖的毒品足以毁灭一个民族。孰轻孰重,结果显而易见。 众所周知,英国著名的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全身瘫痪,吃饭走路甚至说话都靠机器,生理缺陷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但这并不能阻止他统一相对论,不能阻止他出书立作,不能阻止他获得人们的尊重,甚至不能阻止他得到爱情。那他靠的是什么?是对方辩友一直推崇的生理健康、身体健全吗?不是!他靠的正是完善的心理,坚强的意志,超人的毅力。而与此相反的,诗人顾城,海子,天才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的陨落,不正是因为他们心理的残缺、封闭、不健全所造成的吗?假如他们更注重心理健康,那么“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

经典一辩稿.docx

感谢你的观看 感谢你的观看高调行善利大于弊 感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今天的辩题是“高调行善利大于弊”,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高调行善的定义,即“高调地帮助他人或者做好事,即在做好事的同时,使大众了解到自己的善行”,我方认为“高调行善利大于弊”,理由有以下三点: 1、高调行善是一种双赢。高调行善不仅达到了行善的目的,帮助别人之外,还能够为行善者带来良好的声誉,比尔盖茨在得到事业上的巨大成功后,用六年时间,投下其总资产的一半创立世界最大的慈善组织:比尔盖茨与冯琳达基金会,至今该组织已挽救无数生命,同时也为比尔盖茨立起一座丰碑。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巴菲特等人身上,他们捐出巨额资金,帮助了无数人,也为自己带来了世界的美誉。正是由于这种美誉宣传,更多的人会选择他们的产品,使得他们获得更多的利益,从而能够帮助更多的人,这样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行善不是比短期行善更好么? 2、高调行善宣传力度更大,更具有号召力。高调行善由于其高调的特点,能够为大众所知,从而能为我们树立光辉形象。走进南大校园,“逸夫楼”扑面而来,而这种情况也发生在你的家乡,我的家乡。邵逸夫先生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投身慈善事业后,高调地以自己的名字为所捐各种设施命名,当我们在逸夫楼前走过,在楼中上课时,我们便能感受到邵先生一颗热爱祖国的心,这种高调为我们树立了榜样,触动了许许多多的人,带动了更多人行善。 3、高调行善所引发的社会舆论能够激起民众对于行善的敏感度,从而促进对于行善的监督,保证行善的实施力,实际帮助了更多的人。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慈善机制尚未完善,监管不够科学,不够透明。从“诈捐门”到“郭美美事件,慈善团体公信力严重下降。在这种慈善危机中“高调行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一问题。由于善款受到各方监督,弄虚作假之事便难以进行,如陈光标式的高调行善将善款数目标清,将去路说明,这无疑是更有公信力的,同时也使更多的人得到了帮助。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高调行善是一种双赢,能带动更多人行善,并且透明力度大,能使更多的人得到帮助,由此,我方坚决认为高调行善利大于弊。 谢谢大家!

辩论赛网络购物弊大于利辩稿

前言 网络商场包罗万象,商品种类繁多,购买方便快捷,向消费市场散发着难以抵挡的诱惑。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06年,我国网络购物的用户规模从375万人增加到4310万人,与此同时网络购物交易额也由6亿元增长至312亿元。艾瑞咨询:2012Q3电子商务交易规模1.99万亿.随着水果蔬菜、衬衫、电器、建材甚至钻石都已经搬到网上来卖,会有更多的细分垂直行业掀起新的网络销售,电子商务也开始由第一波的互联网概念真正走向了关乎人们衣食住行的商务行为。 调查: 在我们的调查中,不少被访者认为网上购物既方便又齐全,但也有被访者反映了网上购物的商品信息不齐全,很多商品都是拿官方杂志的图片混淆消费者等问题。 个案一:小方,女,28岁,江门台山人,自由职业者 “我觉得网上购物弊大于利。大部分网店都是标榜韩国等海外的官方图片,以漂亮的效果图混淆消费者,而商品却是仿制品,这就让我们消费者买得不安心,很多理性消费者都会选择小额消费。” 个案二:黄先生,男,40岁,江门人,某服装店老板 “网上购物不能看到实物,衣物等物品也不能试穿,黑心卖家还会以次充好,把瑕疵品卖给买家。一方面,交易不安全,在实体店买卖都是现金交易,而在网上购物却要款到发货,根本不确定卖方是否能诚信交易;另一方面,维修困难。当你在网上购买了数码产品,使用出现故障了,你是否能得到联保的保修服务。” 个案三:小陈,男,22岁,江门人,五邑大学学生 “我曾在网上购买50元充值卡,买回来后发现却是30元充值卡,一直也联系不上卖家,所以在网上购物存在很大风险,经营者多用虚拟网名注册,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住所等信息无法予以确认,很多网上交易又是跨省市的异地交易,给受理和查处带来困难,使消费者的损失难以被追回。” 网络购物的弊端分析 我们在看到网上购物优点的同时更要认清它在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以便尽早地找到解决方案以促进网上购物的良性发展。可以说,现阶段我国消费者对网上购物状况的评价是“痛并快乐着”,而这其中痛的指数要高于快乐指数。 第一、交易对象认定的模糊性。明确交易对象对于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这关系到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在传统购物环境下交易对象非常明确,商店里挂的营业执照就表明了经营者的身份。一旦出了问题可以直接到原购物地点追讨责任。但是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只有通过经营者网站中提供的信息了解对方,但是至于信息是否真实、对方到底是谁根本不清楚。 第二、知情权难以保证。知情权是消费者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重要权利。然而上网购物时,消费者获取信息的范围是有限的,它并不像传统购物时能看到、摸到真实立体的商品,并向售货员详细打听有关商品的基本情况。此时的消费者只能从网上提供的内容中获取有关商品的部分信息,看到的充其量也就是一张或几张关于商品的平面照片。因此,网上购物的消费者一般对商品信息的了解都是缺失的。 第三、格式合同的制约。由于网上购物的特殊性,格式合同不可避免地成了消费者和经营者达成合意的必要环节。现在的问题是经营者往往利用特权制定一些又长又复杂甚至危害消费者权利的条款,有时为逃避责任还会使用一些模棱两可的语言,一旦出了问题会以此为自己辩解。消费者有时为了图省事不会仔细阅读每一条款,有时就算读了也很有可能领会不到其中的微妙之处,有时即便发现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但为了及时买到所需商品也无所顾忌,因此,有时一个“我同意”的点击会给消费者带来了购物后一系列的麻烦。 第四、交货延迟。付款后不能按期收到货物的事屡见不鲜,有时付款后收不到货物的情况也会出现。 第五、退货困难。网上购得的货物想要退掉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经营者往往找种种理由拒绝退货。有时甚至直接在格式合同中明文规定某些商品不得退货。对于在退货范围内的商品,通过经营者的规定

反方辩论赛总结陈词

反方辩论赛总结陈词 本次辩论赛,我们在赛前将详细和较周全的活动方案、比赛原则等告知参赛队员,使参赛队员赛前做好了充分的辩论准备,为辩论赛精彩顺利的进行打下基础。 各位评委,各位辩友,大家好: 非常荣幸能够代表反方作最后的陈词。刚才,双方辩友都围绕各自的主题展开了精彩激烈的辩论,但是在正方辩友的辩论中我方有两点感受: 1、正方观点过于理想主义。正方辩友列举了一系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未及时施行救助而造成的严重后果,但他们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现状,没有考虑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和强行救助所带来的后果和风险。 2、错误地理解了我方本意。我们双方的辩题中都有实行救助四个字,所不同的是实行救助的定语“应强行”和“不应强行”,正方错误地将我方不应强行施以救助的概念偷换成了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不施以救助,由于概念性的错误,使得对方的辩论显得南辕北辙。 反观我方,观念已经极为清楚,即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施以救助,但不能强行施以救助。这不是否认人性的关怀,而是立足于现实的考虑。在这一点上,我方已经在法律层面和实际层面都占有了先机。

在此我想简要总结一下我方观点: 其次,对方辩说肢体有残疾的兵就弱兵。试问难道只是有肢体残疾的兵就是弱兵了吗?他身体可能确实是弱的,但此弱非彼弱,二战世界著名的“轮椅上的总统罗斯福”,带领美国人民战胜法西斯,捍卫了正义!又说“霍金”目前在世最伟大的科学家,他们强的不是躯体,而是伟大的精神! 一、强行救助缺乏法律依据。孙志刚事件发生以后,20XX 年,国务院推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标志着彻底废除了原来的强制救助收容遣送回原籍的救助制度,开始实施对流浪乞讨人员自愿救助制度,这是一个中国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重大历史进步。试想,如果再确定一个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知道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每一次强制是否都真的是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已经成年的孙志刚尚且死于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保证未成年的孙志刚能在强制救助中能幸免于难?我方认为强制性救助制度是非常可怕的制度设计。 二、强行救助缺乏财力支撑。众所周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救助是需要强大的财力保障的,无论是解决这些孩子的衣、食、住、行,还是管理、教育、医疗、遣送都需要钱,而现在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我们乡镇长班的学员最清楚,就是一个入不敷出的吃饭财政,乡镇政府仅用21%的财力却供养了占71%的财政供养人口,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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