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1.法的本质:意志内容的一般性、客观性、统一性。

2.法的效力:关于人、地域、时间的效力。

3.按照法的效力和地位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4.按法律规定的内容分为实体法(民法、刑法)和程序法

5.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公平、公开的原则)

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期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权责统一

6.有法可依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

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

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切实保证。

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是依法办事

7.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原则:法律适用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8.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2年11月1日施行。

9.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是:人身安全第一原则、预防为主原则、权责一致原则、社会监督、综合治理原则、依法从重处罚原则。

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安全生产法的排除适用范围: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不适用于安全生产法。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项职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定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特征:独立性、服务性、客观性、有偿性、专业性

4.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5.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形式: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6.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

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

8.班组长是生产经营作业的直接执行者,负责一线安全生产管理。

9.从业人员的权利: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10.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第三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1.矿山安全法1993年5月1日实施,是我国唯一的矿山安全单行法律,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2.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3.矿山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观看的部门,而不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4.消防法1998年9月1日起实施,2008年10月28日修订,2009年5月1日实施,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单位:

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前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7.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7年11月1日实施。

8.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9.突发事件包含以下特征:具有明显的公共性或社会性

突发性和紧迫性

危害性和破坏性

需要公权介入和社会力量

10.突发事件后采取的措施:救助性措施;控制性措施;保障性措施;保护性措施;调用急需的物资、设备、设施和工具;组织公民参与救援;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的经济性管制;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的措施;防止次生事件和衍生事件的措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1.刑法的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2.刑事责任的归责要素:主管恶性、客观危害、刑事违法。

3.行政处罚的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权利保障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

4.行政相对人的权利:陈述权、申辩权、复议权、诉讼权、索赔权。

5.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听证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不是独立程序。

6.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2004年7月1日施行。

7.行政许可分为: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和登记。

8.行政许可的原则:许可法定原则;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许可便民、效率原则;保障被许可人合法权利原则;许可监督检查原则。

9.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实施。

10.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11.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2002年5月1日实施。

12.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13.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4.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章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1.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公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确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核心内容。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适用于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和主体及其行为范围。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国防科技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不设年检。

7.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完成审查和发证工作的时限是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如遇假期自动顺延。

8.《行政许可法》关于法律责任追究的原则是有过必罚,过罚相当。

9.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原则是:谁发证,谁管理,谁处罚。

10.刑事处罚是追究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

11.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于2000年11月7日国务院发布,2000年12月1日施行。

12.煤矿安全工作格局: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

13.煤矿安全监察机关的职责:行政处罚权、安全检查权、建议报告权、事故调查处理权。

14.事故调查组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衣规,注重实效的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15.煤矿采矿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是设去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

营业执照由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管理

煤矿矿长资格证的颁发管理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

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的颁发管理机关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颁发管理机关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16.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且矿长必须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17《特别规定》中规定对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再担任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

18.瓦斯突出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是煤矿安

全生产的世界性难题。

1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0.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21.2011年3月2日国务院重新修订发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2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23.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24.危险化学品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25.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2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27.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8.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8种。

2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在2003年3月11日公布,2003年6月1日实施。2009年1月24日修订,2009年5月1日施行。

30.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一级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31.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3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33.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察。

34.2007年4月9日公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6月1日实施。

35.有责必究是事故调查处理的一项重要原则。

3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确定的重要原则:政府领导、分机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这项原则的核心是确立有关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处理的领导权。

37.事故调查组的属性:法定性、临时性、专业性、建设性。

38.是否同意事故调查报告的决定权属于组成事故调查组的有关人民政府。

39.《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负有行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设定了资格罚,财产罚和治安管理处罚三种行政处罚。

40.工伤保险补偿实行无过错补偿的原则。

41.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第六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1.注册安全工程师在3年内必须参加累计不少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

2.国家对安全培训实行的是:综合管理、专项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

3.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

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

5.2009年9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6.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

第七章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1.安全标准是在生产工作场所或者领域,为改善劳动条件和设施,规范生产作业行为,保护劳动者免受各种伤害,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的准则和依据。

2.安全标准的作用:安全标准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标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规范

安全标准是安全监管监察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

安全标准是规范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

3.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2006年成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标准化组织,目前设有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粉尘防爆、涂装作业、防尘防毒等七个分技术委员会。

4.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

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包括:综合管理安全标准系统、井工开采安全标准系统、露天开采安全标准系统、职业危害安全标准系统。

6.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体系包括:通用基础安全生产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标准。

7.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程序: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行业标准的备案。

最新安全生产法-总结1

安全生产法-总结1

1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1.1法的概述、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一、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规范一般可以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区别:(1)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其适用和遵守要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2)在一定的国家中,只能有统治阶级的法律规范;(3)除习惯法之外,法律规范一般具有特定的形式,由国家机关用正式文件(如法律、命令等)规定出来,成为具体的制;(4)法律规范是一般行为规则。 ●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3个要素构成。假定是指适用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法的本质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一般性、客观性、统一性 ●法的效力:人的效力(属人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我国)、地域的效力(全国范围内生效、局部地区有效、在国内有效在一定条件下其效力还可以超出国境)、时间的效力(自法律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法律另行规定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到达一定期限时生效)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生效施行。 ●法通常不具有溯及力。 ●法的特征: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电厂班组近段时间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我谈一点学习上的一些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 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台的《新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 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 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 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 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 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

新《安全生产法》情况总结

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情况总结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了解安全防范知识,()公司按照()下发的通知要求,开展了一系列以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为重点的宣贯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认识和把我安全生产的 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巩固和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方式、方法,以正面宣传为主,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二、具体活动时间安排 1.广泛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月15日,全面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并将该法的重点内容发给每一位员工,提升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召开宣贯会议 12月16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召开专题会议,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员工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 3.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

12月25日,组织部分员工进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通过知识问卷的形式加深大家对该法重点内容的认识和了解。 三、主要工作内容 1.统一组织全体员工以新《安全生产法》为内容进行了一次全 面系统的培训,使广大干部、员工对新法有了新的认识。2.针对各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组织各岗位人员进行了有重点、 分层次、有针对性的专题安全培训。 3.丰富学习形式,使用ppt课件,提高大家的学习热情。将新 旧两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对比学习,通过培训后的考试测评成绩看,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通过此次宣贯,全体员工对新《安全生产法》有了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还将深入学习、深刻理解,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布置安排工作,确保()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4年12月25日

学习安全生产法总结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_学习安全生产法总结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安全法的学习能力。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一)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 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企业要想寻求更大发展,获得更广阔的市场,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作为一名项目经理,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正确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从基层施工多年的经验来看,抓好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从总体形势来看,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比较稳定,但基层的安全环保工作依然严峻,综合管理能力还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基层领导正确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率领全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环保工作,将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举措落到实

处,务求实效,不断夯实基层HSE管理,全面提高基层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思想认识 近几年,集团公司、公司对安全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环保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安全是否决性指标,经营是计划性指标,节能降耗是约束性指标”,从发展惠及员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环保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保障安全设施的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完善HSE行为准则、HSE检查及考核标准、HSE奖惩管理办法,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促使HSE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组织完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HSE职责,并将责任目标和工作压力层层传递下去,直至每一名岗位员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专业路分管,职能部门监控,党政工团齐抓,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局面。同时,建立完善HSE奖惩约束机制,把HSE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与有效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严考核,硬兑现,促使责任由全员共担。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文档2篇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文档2篇Learning the new safe production law 编订:JinTai College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本文档根据心得体会内容要求和针对主题是读书学习群体的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文档 2、篇章2: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体会文档 篇章1: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文档 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我感觉有以下四点新意: 一是树立了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新的《安全生产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发展决不要带血的gdp,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建立健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

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体现了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 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新《安全生产法》重新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十二字方针。同时,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这是新《安全生产法》在体制机制上的重大创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保障。 三是赋予了安监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利。新《安 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心得.doc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心得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心得通过这次学习交通运输部和中交集团下发的安全法规和制度的学习,沿德八标全体职工深深的体会到近几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领域事故频频发生,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安全事故主要集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和触电。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是高空、井下作业、露天、劳动密集型作业有关,还与近年来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有关。以下谈谈发生事故原因几种情况。一、施工人员素质低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大多是农民工从业人员,普遍只经过基本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违规操作从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安全事故。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野蛮施工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关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为抢工程进度,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而亡。三、材料机具质量不合格塔机吊钩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索落下,砸伤地面工作人员。安全网质量差,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造成地面人员伤亡。四、防护设施不全临边不搭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搭设低于施工作业层面高度,作业面没有实行全封闭。针对以上分析,为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班组安全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二、建立安全施工规章制度与奖惩办法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项目安全施工制度,编制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并发布、执行。“三类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生产安全部最少设三人,其中一人为电工。同时项目必须保证每 5000 万元工程量配一名持证安全员。安全员日志作为安全员日常安全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个专职安全员必须认真填写。记录时间从工程开工时起到竣工验收时止,逐日记载,不许中断。三、规范建筑业分包及完善安全法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施工企业在目前已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总结范文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总结范文 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课程中主要学习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观点,安全生产 制度管理,安全生产检查,特作业人员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伤亡事 故管理等相关知识,本章主要从管理和制度层面上对安全生产进行了学习。 新安全生产法修改后的突破和与之前的不同: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 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 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 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 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 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 到最高的境界。 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人防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 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 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 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积 极推行一周安全提醒,学校利用周前会议和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强调 安全事项。通过公开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 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编写、发放“雨季防雷电知识宣传材料”,让员工了解雷雨天在建筑物附近和室内以 及室外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加强雷击伤害事故防范措施,提高岗位员工自我保护能力,防 止雷击伤害事故的发生,大大提高了他们防雷避电知识水平。 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在区卫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根据安全生产、“平安医院”创建的部署要求, 紧密结合我院实际,广泛动员全体职工的力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深入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保障了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 我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结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6篇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6篇 Experience document of teachers' learning new safety p roduction law 编订:JinTai College

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6篇 小泰温馨提示: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本文档根据心得体会内容要求和针对主题是安全的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 2、篇章2: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 3、篇章3: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 4、篇章4:教师学习公共安全心得体会文档 5、篇章5:教师学习公共安全心得体会文档 6、篇章6:教师学习公共安全心得体会文档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下面是带来的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篇章1:教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文档 新《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 况的报告 县安监局局长 ***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向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监督、关心、指导下,我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等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不断强化责任、完善制度、严格监管,有力保证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县连续4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三大高危行业连续4年零事故、零死亡。县政府2012、2013年连续两年被省安委会授予“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14年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荣誉称号,2015年在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获得第1名,被市政府授予“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县安监局2012、2013年连续两年被授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2014、2015年连续两年被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红旗单

位”荣誉称号,2015年在全市安监系统目标考核中获得第1名的好成绩。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迈入了全省先进行列,我局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一、主要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全县通过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2015年,我县实现“四个全下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67%、5.13%、1.48%、1.08%。除交通事故外,全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也持续下降,从2012年10起,到2013年8起,到2014年3起,到2015年只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成效显著,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以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是落实?安全生产法?的灵魂所在。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抓“三大主体”,促责任到位。强化领导责任,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全县会议、“四大家”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已成常态。去年全县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6次,组织各地、各部门参加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8次,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县委主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知识点总结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1.规范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 2.法的分类:(1)创建和表现形式:成文法(国家依法制定)和不成文法(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社会主义法属于成文法,(2)法按照法律地位和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3)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也称为主法和助法。(4)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5)效力范围:特殊法和一般法。 3.社会主义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核心是依法办事。 4.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从发的不同层级:上位法和下位法(2)从同一层级法的效力上分为普通法和特殊法(3)法的内容上分为:综合性法和单行法。 5.《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一致;社会监督;综合治理;依法从重处罚。 第二章中法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的配置:(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2)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业人数少于300人,可不设专门机构,但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 5.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6.行政责任包括: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

2021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

2021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 培训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传授其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正确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基于认知心理学理论可知,职场正确认知的传递效果才是决定培训效果好坏的根本。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1 为树立牢固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分析客运行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由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处牵头组织客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培训”。2019年_月__日-__日,做为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我有幸和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___一齐参加了此次培训学习。培训工作共五天,前两天为法规解析和理论知识学习,后三天为应急预案编制的实际操作。 市交通运输局邀请了_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__、__应急办副主__等专业人士向参培人员讲解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和发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务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等资料。专家们经过实际发生的案例来对应法规讲解,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主线是红线、高压线、保障线、职责线。经过学习我们明确知晓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企业的主体职责包括哪些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有哪些为什么要编制应急预案以及怎样根据应急处置流程来分解任务。

这次专业知识的培训对我们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尤其是后三天应急预案的编写对我们更是一次有跨度的提升。之前我们在各自的企业也都在做,可是没有一个企业能够系统的、规范的对应急预案进行编制,也没有足够的重视应急预案的应用,编写一份预案也就是三、四个小时的事儿,写出的预案可操作性不强。可是在这次的实操中我们按照国标导则进行编制,基本上都是在一天半才能完成一份预案的编写,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应急预案不是停留在纸上的东西,它必须要和实际工作相结合,仅有把文字的描述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把预案变成常态化并推进到演练的实质上,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有了有效的应急响应,才能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给我们带来的损失。 经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我们对相关法规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也将把此次学到的知识做为今后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并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全面提高防范突发事件风险和快速处置的综合本事,做到防在未发之前,抗在第一时间,救在关键环节,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加稳固。 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2 为了让每一位员工加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_组织了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在培训中,中心领导首先为我们指出了在_维护工作中关于基站维护、登高等需要注意的各种安全事项,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整合版47页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整合版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高频考点 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政策 考点 1 依法治国总目标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考点 2 安全生产红线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 2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3.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的区分是相对的、可分的。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总结:上位优于下位;特别优于一般;综合单行相对 【例题】某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了《某省安全生产条例》,随后省政府公布实施了《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下列关于两者法律地位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免费获取更多安全精品资料,请关注公众号[安全生产管理]。 A.《某省安全生产条例》属行政法规 B.《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属于地方性法规 C.《某省安全生产条例》与《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D.《某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可以对《某省安全生产条例》没有规定的内容作出规定

【答案】D 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口诀:核辐射起火,特警四路救援。 【例题】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B.民营企业安全生产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C.外商独资企业安全生产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D.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答案】D 考点 2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1 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应由董事会决策的,那么董事长就是主要负责人。 2.一般情况下,主要负责人是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异地或者国外,总经理(厂长)成为主要负责人。 3.董事长或者总经理长期缺位(因生病、学习等)时,由其授权的副职或者其他人主持全面工作,其授权的副职或其他人为主要负责人。 【例题】某股份公司董事长由上一级单位总经理兼任,长期在外地。该公司的总经理在党校脱产学习一年,期间日常工作由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协助其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此期间对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主要责任人是()。A.董事长 B.总经理 C.常务副总经理 D.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 【答案】C 考点 3 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案例考点)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法培训总结范文3篇

安全生产法培训总结范文3篇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下面整理了安全生产法培训总结,供你参考。 安全生产法培训总结范文一全国人大会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根据公司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分厂高度重视,从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2月31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宣贯学习,现将宣贯学习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认识和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巩固和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方式、方法,以正面宣传为主,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二、宣贯学习工作内容 在宣贯活动期间,通过专题会、生产调度会、安全例会、班前班后会的方式,以新《安全生产法》修正案、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新《安全生产法》解读,作为重点学习材料,通过集中宣讲和利

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的形式进行深入宣贯学习。期间出版了专题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板报7版;悬挂横幅1条;组织参加集团公司新《安全生产法》视频专题宣贯学习1次,为在今后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宣贯学习体会 1、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之十大亮点。 2、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3、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全体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法有了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严格依照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安全是电力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电力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电力企业要想寻求更大发展,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生产优先,以人为本的正确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以下是我看完新《安全生产法》的几点心得: 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从总体形势来看,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比较稳定,但基层的生产安全工作依然严峻,综合管理能力还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基层领导正确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政策(低频考点) 1、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2、重特大突发事件,不论是自然灾害还是责任事故,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安全基础薄弱、应急救援能力不强等问题。 3、要加快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现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 4、五项制度性改革 (1)加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2)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 (3)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4)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5)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的概念、特征、分类(重要考点) (一)法的概念 1、广义的法: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和总和 2、狭义的法: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这些法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 (二)法律规范 1、规范一般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2、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 3 个要素构成。 (三)法的本质 法的最本质的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更不是超阶级的共同意志。具有一般性、客观性、统一性。 (四)法的效力 1.对人的效力 属人原则(国籍)、属地原则(地域) 我国采用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 2.空间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全国)、地方性法规(局部)、国际性法律 3.时间效力 法律一般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通常不具有溯及力。但是法不溯及既往并不是绝对的,如《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五)法的特征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在202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我通过对《安全 生产法》修改前后内容的对比发现,这次的修改幅度确实很大,新法由原来的97条修改 为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称得上是一部符合实际 需要的安全生产法,下面我简单谈一下我读完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体会: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 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四是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违法成本太低,不足以震慑企业, 是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原因之一。新《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 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确立了有错必罚原则,对 安全生产所有违法行为,均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凡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 单位,罚款的“起步价”从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也就是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 50万,较大事故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事故500万至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也就是说“封顶价”从原 来的500万元翻番至2000万元,大大地加大了安全生产事故成本,使生产经营单位不敢 出事故,出不起事故。 为了吸取“蚌埠5.12”事故的教训,学习会议纪要的精神,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A、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但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除外 第一,罚款额度增大。原来有时候处罚1万、2万的标准,现在提高到5万、10万, 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的处罚额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 亡事故,可以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处罚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威慑的力还是很大的。 第二,强制手段加强。原来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最后发现这个企业半年、一年 以后还在生产,还在运行,因为有企业给他供电,有企业给他供水,还有企业给他供应能源,还有企业给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矿山里的还有。这回《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执法的 效果,规定安监局可以下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包括供应民爆物品。这对 保

安全生产法班会活动总结

安全生产法班会活动总结 六月份是国家安全生产月。安全,要重视,更是要去做一些活动让大家都是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下面是带来的三篇安全生产法班会活动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法班会活动总结1 根据陕西省教育安全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的通知》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陕教法〔20XX〕31号文件)精神,临渭区育红小学多举措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此次学习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是学习取得成功的保证。安全知识学习作为落实学校年度安全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学习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体教师素质,确保安全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学校领导对学习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制定了学习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责任到人,学习过程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有了领导的支持和合理的学习计划做基础,整个学习过程中,全体教师积极响应,学习热情很高。 二、内容详实,形式多样。 1.12月13日班会,班主任下载了《安全生产法》有关视频、动画片等让学生观看,初步学习一些常见安全标志,向学生宣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然后又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安全,借着“安全周”这个平台把安全这颗种子,播撒到学生、老师、家长们的心中,为学生撑起安全保护伞。 2.12月15日,肖师恒副校长和安全处成员及保安对校园安全进行了大排查。对楼梯楼道、教室、灭火器、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夯实校园安全防范基础,保障师生在校安全。 3.为了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学校还利用官微、张贴横幅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宣传安全知识和安全提醒内容,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安全工作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通过这些活动,大力宣传普及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长期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本次学习工作虽说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许多进步,但离学校的目标还有差距。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的做好今天和明天的工作,在本次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1.学习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还有一定差距,更须加强实际操作的学习。2.学习时间短,内容形式还有待充实。3.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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