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版-华为述职报告评分评价表
说明:
评价标准:
职员述职评价表
深圳市华为有限公司
8、如果1.0项个人指标全部达成,则3.0项默认为满分;
1、总分为100分;评估者可直接在“评份”栏中评估打分;
6、自行申请延期者,一旦通过审批,其人薪资调整也随之延期生效;
2、本部门人员及直接关联部门人员评分占权重65%(以下简称直关),非直接关联部门人员评分占权重35%(以下简称非直关);
3、述职评价总得分=(本部及直关评分之和×65%÷参评人数)+(非直关评分之和×35%÷参评人数);此总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核算;
4、如出现以下情况时,其评价结果为延迟或解雇:
①述职报告内容及数据弄虚作假,例如:虚报数据、捏造数据等; ②评价最终总分数低于60分(不含60分); ③参与述职报告评估的直接关联部门人员提出延期或解雇的比率占30%;
5、未做评价的默认为D项分值;
7、评价结果须达至65分时,方可评为“通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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