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证明所需材料

小微企业证明所需材料

一、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企业成立日期,从事专业,所属行业类型、职工人数说明(缴纳社保人数、未缴纳社保人数说明),经营情况等,申请要求事项、企业联系人等信息。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工资表;

四、法人身份证

五、资产负债表(2014年)

六、利润表(2014年)

七、纳税申报表。

以上资料,加盖企业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文件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 1.说明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是招标文件所要求产品和服务内容的范围内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并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资格文件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项目有关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的合格证书,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环保局认定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认证证书、以及能够反映投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同行业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获得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经过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银行提供的反映企业资信的证明材料。 3.企业概况及其他资料 单位名称、企业等级、地址、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等; 人员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及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和职工人员构成情况;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损\益、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 企业装备及销售情况 投标企业装备情况和近两年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签章必须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后服务网点所在地(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资质文件应包括以上内容,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均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的要求制定。 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 出预中标人。 3.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两包相同)。即在最大限度 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办法。评标内容分为投标报价,投标产品技术指标、性能,财务状况、信誉、经营业绩,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四个部分,每个部分依据如下原则进行评定: (1)投标报价占45分。对项目中使用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给予加分。 (2)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占35分。对项目中使用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给予加分。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信誉、经营业绩占10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签章必须清晰, 签章不清晰不予评分)。 (4)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部分(售后服务网点所在地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占10分。 4.本次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第六部分合同条款 一.通用条款

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4: 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服务机构胶印成册的申请资料: 1.业务奖励项目 (1)中小企业科技服务机构注册承诺书(见网上申报系统) (2)中小企业科技服务机构注册信息表(见网上申报系统) (3)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业务奖励)项目申请书(见网上申报系统) (4)相关附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B.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名单;(见附表一) C.仪器设备(软件)清单(单位:万元);(见附表二) D.上年度工资表; 事业单位机构提供2013年12月工作人员工资发放表,企业法人机构提供2013年12月工作人员社保证明。 E.服务场地证明(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F.被服务企业名单(列举30家以上);(见附表三) G.上年度公共技术服务专项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除常规专项审计内容外,审计报告中需能体现机构营业收入总额和开展中小企业科技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百分比)以及上年度机构运营成本,并列出开展公共技术服务收入、运营成本明细表。 企业类服务机构提交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事业类服务机构提交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结余表”。 H.开展服务的相关材料; 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科技服务相对应的合同、协议或其他佐证材料(申报上一年度完成),同时提供部分资金收入凭证(5万元以上),资金收入凭证总额应与开展中小企业科技服务收入相对应。 I.被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供服务机构选择的参考样式); (见附表四) 2.无偿资助项目 (1)中小企业科技服务机构注册承诺书(见网上申报系统)

最新中小微企业划型认定程序及模板

中小微企业划型认定程序 一、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认定程序 1、企业自愿申请 2、材料核实 3、出具证明 三、企业申请应提交资料 1、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必须带验证码)原件、复印件; 2、企业上一个月社保缴费明细表(注:必须加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需成立1年以上)、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申请报告。具体内容应包括企业成立日期、从事专业、所属行业类型、职工人数说明(缴纳社保人数)、取得的资质荣誉,经营情况等;申请要求事项、企业联系人等信息(见附件1); 6、中小微企业划型证明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上述材料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并验看原件。 报送地点:航海路151号(航海路与人和路西南角二七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417房间,咨询电话:68186084) 附件1 企业申请报告 二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公司成立于X年X月X日,主营业务范围为XX,所属行业类型为XX业、职工人数X人(其中缴纳社保人数X人),已取得的资质荣誉包括X(没有则此项不填),20XX年度营业收入为X(万元),现因(X原因)需申请办理中小企业划型证明,望予以办理为盼! 企业联系人: 电话: 手机: 公司名称(公章) 20XX年X月X日

附件2 中小微企业划型证明申请承诺书 我公司 (公司全称)谨就中小微企业划型证明申请,做出以下承诺: 1.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隐瞒和虚假,如有隐瞒或虚假,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同意有关部门对外公开本单位的违规信息; 2.保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按期提供企业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 单位(公章): 20XX年X月X日

小企业授信业务申请提交材料清单

小企业授信业务申请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内容 有√ 无× 序 号 内容 有√ 无×一、企业基本资料二、企业主及相关人员资料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19 实际控制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20 实际控制人婚姻关系证明 3 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1 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留存授权书 4 特种行业许可证(若有)22 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 5 公司章程(若有)23 法定代表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6 验资报告(若有)24 法定代表人婚姻关系证明 7 企业变更登记说明(若有)25 法定代表人及配偶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留存授权书 8 开户许可证26法定代表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 9 贷款卡及年审证明(若有)27最大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留存授权书 10 近两年年度财务报告(报表及附注)28 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11 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三、担保类资料 12 近两年的年度增值税与所得税纳税 申报表或完税凭证 29 抵质押人及共有人主体资料 13 近一年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若不 存在明显淡旺季的,提供一个季度 即可) 30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 (同意抵质押类)* 14 经营场所电费凭证(若为生产型企 业,且用电作为主要能耗) 31 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材料* 15 出口报关材料(若有)32 抵(质)押物的评估/预评估报告* 16 经营场所证明材料(若有)33 保证人主体资料* 17 34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同意保证类)* 18 四、其他(补充在下方) 说明: 1、若当地人行不要求年检,第9项的年审证明可不提供; 2、若实际控制人即为法定代表人、最大股东,则24~27项资料可不提供; 3、附“*”项为可允许客户在业务审批同意后、合同签署前提供; 4、请及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上述所有资料,这将有助于授信的高效办理; 5、以上资料为申请授信的基本材料,银行有权保留相关资料备查,感谢合作; 6、对于老客户重新向我行申请授信的,上述材料在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不要求再次提供。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完整版)30160资料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的组织架构 1、组织架构图 2、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及权利说明 第三章:日常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 2.考勤、查岗 3.请假 4.早晚会 5.电话 6.会议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应聘手续 2.个人资料 3.试用期 4. 培训及教育 5. 定岗 6. 晋升 7. 解聘及离职 8. 交接程序 9. 员工福利 第五章:行为准则和工作纪律 1.仪表仪容 2.工作纪律 3.处事礼仪 第六章: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1.新老顾客资料 2.车辆管理 3.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会务管理制度 1.会务的概念 2.会务组织 3.会务纪律 第八章:财务管理制度 1、货物 2、回款 3、报销 4、费用申请 5、工资的发放

第一章. 总则 1.本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劳动政策,法规及长沙金汉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而 制定. 2.本手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次 序,提高工作绩效,促进本公司的经营发展. 3.本手册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均应按本手册各项规定执行. 4.员工应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企业发展,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不断的加强自身 学习,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技能,发扬团队精神,共同协作,完满的完成各项任务. 5.此制度将作为新入职员工必须熟悉和掌握,并签名确认之。 第二章. 公司组织架构 1、公司架构图 2、岗位职责(另见内容) 总经理 市场部营运 财务部保安部 行政部 财务会计 保 安出 纳

第三章. 日常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9:00——12:00 14:00——17:30 2、考勤、查岗 早上、中午、晚上须报到。 人事部或经理随时抽查,员工迟到半小时内罚款30元,早退者每早退1次罚30元,负责人包庇者同罚。 售后部的考勤: 考勤由各点负责人记录,不的弄虚作假,并及时填写考勤表。 开发部的考勤: 在公司点名报到。 处罚规定: 在一个月内连续迟到3次,累计迟到第4次后公司予以劝退。 迟到累计1小时做旷工半天处理,无故旷工(未请假也未到公司报道者)半天罚款100元,并全体通报,无故旷工一天罚款200元,超过2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请假 事假和病假1天或1天以上都需提前1天电话请示经理(特殊紧急事情除外)经理批准以后方可,半天或半天以下点负责人可以批准,一个月必须保证26天(31天的必须保证27天)的上班日才可算全勤,才给与全勤奖(迟到一次则不算全勤)。 无特殊原因(生老病死)公司活动的前1天不允许的请假。无任何说明而不到做旷工处理。 凡请假必须提前1天办好请假程序。 4、早晚会 A、早会(特殊情况须向经理说明原因,如早上派单或执行其他的工作) 市场部在公司由市场部负责人召开。 其他部门在服务网点由点负责人召开 早会的主要内容:主要布置当天的工作计划。 B、晚会 会议内容:主要总结当天的工作。 5、电话 A、任何人不得拨打私人电话,和顾客拨打电话不能长时间聊天。 B、有个人的电话或者是长途电话需经财务或者是经理批准方可 C、一经查出有拨打私人电话公司查处详单将以2倍罚款。 6、会议 A、公司的重要会议员工不得请假(除开生老病死),否则员工将停职一天学习考核过后方 可上班。 B、公司的会议员工都必须做好笔记记录。 C、不允许电话铃响,不允许未经允许私自离开会场,不允许交头接耳议论。 第四章. 人事管理制度 1.应聘手续

中小企业申报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申报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项目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1、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表格1); 2、担保公司申请补贴业务明细表(表格2); 3、社会担保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社会担保机构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最近三个月的营业税缴税单复印件; 6、新区被担保中小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合同(银行与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与企业)及借款凭证复印件; 7、对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需进行标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信托配套资助项目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集合票据配套资助项目须提供的材料 1、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信托配套资助项目申请表(表格3); 2、企业获得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有关文件及入账凭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复印件,对外公布

的集合票据发行公告复印件; 5、资金到位证明(银行凭证复印件等); 6、利息和本金偿还证明(银行凭证复印件等); 7、在发行集合票据过程中,签订的相关评级、法律、审计、担保合同和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 (二)企业申报集合信托配套资助项目须提供的材料 1、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信托配套资助项目申请表(表格3); 2、企业获得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有关文件及入账凭证复印件; 3、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融资项目贷款情况一览表; 4、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 5、信托公司出具的信托产品介绍和证明; 6、借款企业的信托借款合同复印件; 7、借款企业的担保合同和支付凭证复印件。 (三)小微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资助项目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资助项目申请表(表格4); 2、生产经营(业务开展)情况表(表格5); 3、法人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4、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实际实施计划、参与人员、经济效益等部分); 5、已签订引进关键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

小微企业证明

发挥小微企业认证的作用。在众多招标文件的评标原则和方法中,都体现了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导向。 比如,某采购中心不仅在招标文件中保留了中小企业申报函表格,还明确规定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应扣除6%,并将扣除的价格作为参加评审的有效报价;如果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联合体协议,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减免。 部分省市已取消中小企业认定。为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部分省市不再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证明材料或认定材料,取消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但多数省市仍在使用小微企业证照,因此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总结了一些以服务中小企业为目的的申请材料。 小微企业统称为小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经济学家郎宪平教授提出。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和小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千亿元。 与大企业的成熟完善相比,小微企业在管理体制、人才配置、资金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成为企业应用信息化的主要障碍。据统计,我国有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实现信息化的不到10%。由于缺乏信息支

撑,大多数小微企业的管理处于粗放、混乱的状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容易因为大中型企业的竞争而倒闭,也制约着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那么,面对日益迫切的信息需求,小微企业该从哪里入手呢?通过分析,小企业资源有限,缺乏专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分工不清。因为业务流程比较简单,业务和财务的关联度不高,重点是用简单的业务方式快速降低企业成本,获取更多利润。 迫切需要一套功能实用、界面友好、操作简单、价格低廉的管理软件,帮助企业更好地运营,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迅速提高市场竞争力。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小微企业集团蓬勃发展。他们在信息化方面最迫切的需求是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基本的管理规范,这需要小微企业专属的信息化解决方案来支撑,而不是采取粗放的管理或延续大中型企业的传统模式。随着信息技术的逐步成熟,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加入到信息技术的行列。

小微企业证明

小微企业证明的作用 在不少招标文件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中,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导向已有体现。比如,某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不但预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表格,而且还明确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部分省市已经取消中小微企业认定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办事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部分省市不再为中小企业提供类型划分的证明材料或认定材料,取消公共服务事项“中小微企业认定”。不过仍然有大部分省市在沿用小微企业证明,现为中小微企业汇总部分申请所需资料。 一、申请流程 网上提交申请——受理申请——材料审查——公示结果——验原件取证 二、申请对象 为参加政府投标享受优惠的中小企业 三、享受优惠 (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应占政府年度采购预算总

金额30%以上,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比例不低于60%;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享受6%-10%的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在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四、申请条件 1、在深圳注册的企业; 2、经常参加政府招投标; 3、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检验为中小企业的企业; 4、企业有为员工购买社保; 5、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ISO9001); 6、其他资质证书; 五、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有模板); 2、中小微企业证明信息表(系统填写打印); 3、营业执照; 4、上月购买社保清单; 5、反应质量管理制度的文件(ISO9001);

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

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 各市(区)经信委(局)(中小企业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小微企业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国家、省和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扶持政策,现将做好中小微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企业申请享受专项资金等政策扶持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 2、企业参与有关招投标活动等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 3、企业申请享受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 4、其他需要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情况。 二、认定条件 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在苏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工信部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等数据以上年度年末数据为准。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企业向所在地经信(中小企业)部门递交《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等认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苏州市经信委网站上自行下载) 2、各市、区经信(中小企业)部门进行审核,对申请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类型进行认定并出具认定函; 3、需向外省、市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向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递交已经各市、区认定的材料,市经信委经审核后并出具认定函。 四、申请材料 1、《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关企业所属行业和规模大小的证明材料(营业收入可以由税务或统计部门证明或者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从业人员数以上年度末的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提供上年度末的社会保险结算单其他证明材料。(当年新设立企业的从业人员数以上月末社会保险结算单参保人数及其他证明材料为准。) 五、工作要求 根据企业需求,各市、区经信(中小企业)部门应在受理认定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 六、认定时效 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当年度有效,下一年需重新认定。

【参考文档】中小企业证明材料-范文模板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材料样本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2.专题评审项目 "*"信息公开□ 1.同意 2.不同意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企业所在地: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市(县) 推荐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制 二零 XX 年三月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范围: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填写要求:申请企业需在计算机中安装管理中心提供的申请软件(软件及软件使用说明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材料汇总》中提供);认真按此说明规定录入相关内容,并打印出完整的申请书。 申请书可以复印,但每份需加盖红章。 本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数字一律取整数,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 本申请书填好后需连同可行性报告、推荐单位填写的推荐意见表、合同草本、齐备的附件等各一式5份分别装入5份申请资料彩皮中,与3份申请项目概要、两张软磁盘一并在有效期内寄至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三、指标说明: 1.企业法人代码: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法人代码,没有企业法人代码的企业应先办理企业法人代码本。 2.企业所在地代码(3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填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代码。 副省级省会城市辖区内的企业,需按副省级城市代码填写。 例如辽宁省沈阳市企业需按沈阳市代码填写。 此码可在基金申报光盘的说明文件中查询。 3.认证密码(6位):指企业在申请基金项目过程中,通过INTERNET网查询本企业受理、立项信息的认证密码,由企业自己填写任意6位数字和字符,并请注意在申报软盘的相应位置上填写相同的密码。 不设置“认证密码”的,将无法了解项目状态和结果。 管理中心不负责项目申请后的查询。 4.行业代码(5位):应根据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按照科技部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编制的行业分类代码规定填写。

中小企业资金支持说明

中小企业开拓资金支持说明 一、支持对象 (一)企业项目和团体项目。企业独立开展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项目为企业项目,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企业开展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项目为团体项目。 (二)申请企业项目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工商注册地在上海,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对近两年给予过资金支持,但至今仍无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2、具有从事开展国际化经营的专业人员,对开展国际化经营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三)申请团体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组织全国、行业或地方企业赴境外参加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资格; 2、通过管理部门审核具有组织企业培训资格; 3、申请的团体项目应以支持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为目的; 4、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四)已批准支持的团体项目,参加该项目的企业不得以企业项目名义重复申请同一项目或内容的发展资金支持。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企业培训 1、支持内容和标准

2、申请要求 (1)企业培训项目支持外经贸领域相关行业协会等在境内开展针对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专项培训活动,参加企业不低于30家且时间在一天(含)以上。 (2)企业培训项目应由具备资质的项目组织单位直接申请,培训项目应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厉行节约。 (3)企业培训项目只支持伙食费、会议室租金、培训资料印刷费、讲课费等必要费用。 (二)信息化建设 1、支持内容和标准 2、申请要求 (1)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信息化建设”类项目。 (2)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创建企业网站、开发企业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及企业在互联网进行的网络营销活动。

中小微企业类型说明服务流程

中小微企业类型说明服务流程 一、服务对象 依法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商注册登记,到外地参加招标采购等活动,需要出具中小微企业类型划分说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划型标准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以企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确定。 三、服务流程 1.青岛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中小企业规划发展栏目(https://www.360docs.net/doc/ba6590988.html,)或青岛市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ba6590988.html,)政务服务栏目,下载并填写打印《青岛市中小微型企业类型划分说明表》(附件1),手写无效。 2.企业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民营经济发展局递交申请材料,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划型。 四、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青岛市中小微企业类型划分说明表》一式四份; 2.外地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4.企业上一年度由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或税务机关盖章 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5.企业上一年度末法人代表签字的财务报表1份(盖单位公章); 6.企业上一年度末及最近三个月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盖单位公章);

7.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的《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说明》,包括上一年度末与企 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人数(盖单位公章); 8.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的《申报内容真实性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9.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办理期限 对提交的材料完备齐全正确,符合要求的,当日受理;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有效期限 自青岛西海岸新区民营经济发展局盖章确认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 七、受理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民营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88151066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西海岸路181号1123室 八、其它 1.青岛西海岸新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将对申请类型划分企业的有关情况进 行不定期抽查,对企业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事后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发展局。 2.申请企业保证申报的数据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追回已办理的类型划分说明表,并不再受理该企业新的办理申请。同时,将该企业失信行为信息录入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 3.《中小微企业类型划分说明表》当年度有效,下一年度需重新认定。在有效期内如企业不再符合原规模标准,应主动向注册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明。

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所需材料清单

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所需材料清单序号客户基本材料部分: 1 □小企业贷款申请书 2 □董事会等同意申请信贷的证明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原件) 3 □营业执照或事业、社会团体等机构证明(副本) 4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 □税务登记证明(副本),□免税证明(如有) 6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7 □生产经营许可证(包括□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8 □环保类许可证(如有) 9 □企业资质证书,□专利证书,□质量管理证书等(如有) 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法人代表更换文件(如有),□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签字样本(原件),□企业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个人征信授权书 11 □贷款卡(证)及□年审回执 12 □公司合同或章程,□成立文件 13 □企业分立、合并、转制(全套材料)、更名等文件(如有) 14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企业主要资产明细材料(如有),□企业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材料(如有) 客户行业分类材料部分(根据客户不同行业分类提供): 1 建筑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建筑安装企业施工安全资质证,□近几年较大型项目的施工合同、项目中标书等 2 房地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如有) 3 外贸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许可证、□允许持有外汇限额的批文(如有) 4 三资企业:□外商企业投资登记证书、□合资外方的资信调查材料(如有) 5 制造业企业:近一年前五名上、下游客户主要有效的□购销合同、□交易发票 6 租赁企业:□自有物业产权证明、□自有资产的价值明细清单及主要的购置发票、□现有物业租赁合同、□租金收入证明 客户财务材料部分: 1 □原则上近三个年度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包括重要科目、变动较大科目明细及说明,如:存货、应收应付账款、固定资产、其他应收应付款、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等) 2 □近六个月银行基本账户、主要结算账户的银行流水清单(如通过个人账户结算,需提供□个人账户银行流水清单) 3 近六个月□缴税凭证、□水电费缴费凭证 4 近六个月□进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进出口相关发票(进出口企业需提供) 5 □企业最新融资状况(在各银行授信额度、融资种类及融资金额、融资到期日、担保方式等) 固定资产贷款材料部分(若为固定资产贷款的):

企业需准备材料清单

2018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需提供资料清单 一、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 (一)各市商务局提供: 1、绩效目标申报表(2017年度及2018年度); 2、立项评审资料 3、各市资金实施方案; 4、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结; 5、各市及项目资金分配表及指标文; 6、绩效评价报告及《绩效评价自评表》; 7、相关检查、审计报告; 8、其他资料。 (二)项目单位提供: 1、项目概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含主要进出口情况、外贸队伍情况和资金来源和支出构成等情况); 2、营业执照或组织代码证; 中小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全国、行业或地方企业赴境外参加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资格证明; 3、立项申报材料及实施方案;

4、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表及填报说明、得分依据; 5、2016年四季度、2017年度及2018年第一季度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资质认证、国际会展数量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明细表; 6、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资金使用细则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8、资金使用情况明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凭证号、凭证摘要、支付金额)及与其有关的合同; 9、与项目资金有关的账簿、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凭证,并提供资金到位及支出凭证的复印件; 10、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开拓市场负担成本资料; 11、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签订合同清单(清单应列示合同主要内容)及合同原件、复印件; 12、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签订合同执行清单(清单应列示合同主要内容)及合同原件、复印件; 13、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企业员工花名册,对2018年度新增人员同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工资发放单; 14、聚集周边产品、有利于生态保护、增强企业开拓市场信心资料; 15、资金是否达到预期、是否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是否对行业发展起引导作用资料;

小型微型企业证明书

小型微型企业证明书 篇一:小微企业证明所需材料 一、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企业成立日期,从事专业,所属行业类型、职工人数说明(缴纳社保人数、未缴纳社保人数说明),经营情况等,申请要求事项、企业联系人等信息。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工资表; 四、法人身份证 五、资产负债表(XX年) 六、利润表(XX年) 七、纳税申报表。 以上资料,加盖企业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篇二: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 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各市(区)经信委(局)(中小企业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小微企业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国家、省和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扶持政策,现将做好中小微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企业申请享受专项资金等政策扶持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

2、企业参与有关招投标活动等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 3、企业申请享受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 4、其他需要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的情况。 二、认定条件 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在苏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工信部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工信部联企业〔XX〕300号)。有关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等数据以上年度年末数据为准。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企业向所在地经信(中小企业)部门递交《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等认定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苏州市经信委网站上自行下载) 2、各市、区经信(中小企业)部门进行审核,对申请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类型进行认定并出具认定函; 3、需向外省、市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向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递交已经各市、区认定的材料,市经信委经审核后并出具认定函。 四、申请材料 1、《苏州市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

中小企业贷款条件及流程

中小企业贷款条件及流程 企业经营贷款是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贷款公司申请资金的一项贷款业务。然而,中小企业要从银行贷到款是比较困难的。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有些银行惜贷,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另一方面是有些中小企业在诚信方面确实存在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真正建立起良好的诚信系统,要对企业有信用评价。 企业要顺利取得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经营实体成长性好,处于盈利状态; 2、有良好发展前景,无不良经营行为或从业记录; 3、非信贷、担保类型企业; 4、资产负债率小于50%以下; 5、净资产大于总资产的50%。 办理企业经营贷款的流程: 1、企业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 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办理登记手续; 4、银行发放贷款; 5、借款人按合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6、贷款还清,撤掉其抵押手续。 申请企业经营贷款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书 说明贷款用途、金额、期限、还款来源、还款方式 (2)、资金用途及还款来源证明 说明主要经营业绩和资金用途的经济合同,购销合同或其他经济、商务合同书 (3)、同意贷款决议 有效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贷款决议 (4)、企业简介 说明历史沿革、管理层经验、组织结构(包括员工人数)、行业及市场情况、产品介绍、技术、资产总额、销售额 (5)、企业法人简历 说明文化程度、工作经历、职务等 (6)、财务资料 1、上两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2、上两年度及近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 3、上一年度及近期税票复印件(至少提供六个月) 4、主要开户银行账号及近期银行对账单(至少连续六个月的主要结算账户流水) 5、水电费单据(提供上一年度及近期六个月的缴费单) (7)、企业法人、主要股东的资信资料及相关身份证明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 2、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的资产清单 3、贷款卡查询记录,《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详细版》 到贷款银行打印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家庭成员的个人信用报告

小微企业证明

小微企业证明 小微企业证明的作用 在不少招标文件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中,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导向已有体现。比如,某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不但预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表格,而且还明确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部分省市已经取消中小微企业认定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办事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部分省市不再为中小企业提供类型划分的证明材料或认定材料,取消公共服务事项“中小微企业认定”。不过仍然有大部分省市在沿用小微企业证明,故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本着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目的,汇总了部分申请资料。 为方便小微企业(工业和软件信息业)业务经营活动,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需要开具小微证明的企业必须注册在本辖区内,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内含企业情况简介,出具小微证明用途等,并由属地街道经济办或软件园招商处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2、上年度末的国税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营业收入)与社保局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表或明细表(从业人数)以及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5、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3-5项需携带原件,已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章) 注: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业出具中小微划型证明。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17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17 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一、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实行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51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四、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已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自1月1日起施行。 小型微利企业税率 (1)属于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属于其他企业的,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符合以上标准的企业,适用20%所得税优惠税率。 (3)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所得额在6万元(含6万元)以下,按减除50%后的余额作为应税所得额,并适用20%所得税优惠税率。 (4)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且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符合相关标准,按实际利润额预交所得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可享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证明

1、企业申请报告,内含企业情况简介,出具小微证明用途等,并由属地街道经济办或软件园招商处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2、上年度末的国税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营业收入)与社保局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表或明细表(从业人数)以及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5、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小微企业证明的作用 在不少招标文件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中,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导向已有体现。比如,某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不但预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表格,而且还明确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部分省市已经取消中小微企业认定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办事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部分省市不再为

中小企业提供类型划分的证明材料或认定材料,取消公共服务事项“中小微企业认定”。不过仍然有大部分省市在沿用小微企业证明,故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本着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目的,汇总了部分申请资料。 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划bai型标准规定》(工信部du联企业[2011]300号)需要开具小微证zhi明的企业必须注册在本辖dao 区内,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内含企业情况简介,出具小微证明用途等,并由属地街道经济办或软件园招商处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2、上年度末的国税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营业收入)与社保局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表或明细表(从业人数)以及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5、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3-5项需携带原件,已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2011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企业划型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第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第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行业划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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