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解读

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解读
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解读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它哲学的主要标志。《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论述的中心是实践问题,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概述了自己的新的世界观。

1“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观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事物,而不是把他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的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

这是对马克思以前的旧唯物主义哲学家的批判,他们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只是从客体或直观的方面去理解,机械地反映认识对象。旧唯物主义它只是像照镜子一样,直观地消极被动地反映客观世界,不需要任何中介就可以直接形成关于事物的感觉、观念、思想。一切旧唯物主义者把人和客观世界的关系,仅仅理解为一种直观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他们不懂得人们的认识对象同时又是人们的实践对象、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反映客观事物。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在实践基础上统一起来的。而唯心主义虽然看到了、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但是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把意识的能动性无限夸大了。

黑格尔将“绝对精神”当作哲学研究的对象,他认为世界的本质是一种“思想客体”或叫“精神客体”即绝对精神。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他坚决抛弃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把自己的哲学对象规定为“自然界和人”,即为“感性客体”。但是,费尔巴哈不懂得人的活动本身就是对客观对象进行变革,即不懂得实践的意义。

马克思认为对事物的现实感性认识不能只从客观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更应把它们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实践是主体与客体、主观和客观相结合,是联系主观和客观的媒介与桥梁,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手段,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人可以凭借其感官真实感觉实践活动的整个客观过程。哲学作为一种认识活动必须把实践放在重要的位置。

2.“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

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以前的哲学家都远离实践,在思想的空中研究哲学。马克思认为这是一种纯粹经院式的哲学研究方式,脱离人的实践活动来研究哲学问题没有任何意义。离开实践的检验,去争论能不能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就像中世纪的哲学家争论“一个针尖上可以站多少天使”这类的问题一样荒谬和无聊,那是毫无现实意义的争论。

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问题,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证明自己的认识是否是真理,除此别无它途。只有那些能够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认识才是真理,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真理。离开实践谈思维的真理性问题是毫无现实意义的。

从马克思的实践观中我们可以看出,思维与真理、现象与本质统一于实践。是否是真理,只能通过实践来检验。但是否能由此得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论断,是值得探讨的。

首先,社会实践是指改造社会的有意识的活动。社会实践可类似科学实验那样,预先设定好预期性目标,经过反复多次的实践、再调整、实践,社会实践的预期性目标能够得到实现,就类似于科学实验的成功。但是社会实践和科学实验毕竟有着质的不同。科学实验是它反映了人们对于自然界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的一种验证;而社会实践的本质是人类以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为对象来满足自身需要,创造自已历史的感性历史活动。

顾名思义,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社会实践就是有着预期目的及准则来实地的干一番;但社会实践及预期和目的,不等同于自然界里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社会实践及其准则、目的只是作为人们在社会里面的一种设想模式、规划、准则与为之目标达成活动的行为实施,它只是一种设想、预期和目的达成的有为活动。既然如此,它怎么能够代替了包括自然界里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的真理的广度呢?

其次,实践检验真理具有不确定性。实践具有历史局限性,它对认识真理性的检验是一个过程。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总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历史局限性使社会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也许在此时得出的真理性结论,经过历

史的发展、时代环境等一系列不确定因素的发展与影响,若干年后,可能会被认为是谬误。

再次,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认识的过程是一个辨证的过程。人们先从实践中获得感性认识,直接感受到事物的表象和外部联系,再通过表象的积累和思维的加工,使感性认识上升到对事物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的理性认识(即认识的第一次飞跃)。而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所以,认识的第二次飞跃就是从认识到实践,即将已有的理论作为实践的指导,同时在此过程中检验理论。其实质就是将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

理论若不和实践联系起来,就会变成无对象的理论。同样,实践若不以理论为指南,就会变成盲目的,错误的实践。实践在理论的指导下检验理论,理论在理论的实践中指导实践。实践检验与理论指导是两个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体。两者互为前提,并统一于整个有机体中。这两方面不能孤立的存在,失去任何一方也就使另一方失去了存在的条件。抛弃理论指导实践这一前提而单一的强调实践检验理论,这样的做法是不科学的。

因此,我认为,实践与其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还不如说成是检验真理的一个必要过程。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解读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讲:《提纲》第一条——第三条解读 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向认为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具有重大的意义,认为费尔巴哈是他们与黑格尔之间的“联系环节”。但是,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赞赏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可是他们永远也不会成为彻底的费尔巴哈信徒。他们在摆脱黑格尔唯心主义之后,立即用批判的武器克服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局限性。正如他们从黑格尔的辩证法中摄取了它的“合理内核”一样,他们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中摄取了它的“基本的内核”,并且,也正如他们摈弃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的外壳”一样,他们也摈弃了费尔巴哈唯心主义的历史观和宗教的伦理杂质。 要着重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费尔巴哈哲学的区别,理解这一著作何以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 在《提纲》第一条中,马克思先是指出从前一切哲学(包括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的根本问题在于,不是从感性的人的活动,不是从实践,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客体和一切对象,从而不能真正理解人与世界的真实关系。根本原因在于它们都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而唯心主义虽然知道从主体的、能动的方面去理解“本体”,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但是它们把主体能动性只理解为抽象的理性或绝对理念,把整个人类世界和人自身看作是精神的展现。唯物主义也罢,唯心主义也罢,它们的共同毛病是着眼于理论的抽象去理解人的存在和社会的本体,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的人的活动”,从前一切哲学的根本缺陷在于,没有深入到生活实践的层面,没有追随到理论活动背后的人的实践活动那里,被理论遮住了视线,从而看不到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人的原初活动——“对象性的”、“革命的”、“批判的”实践活动。马克思确立起“感性的人的活动”的世界观、生存论及本体论地位,指出理解“对象、感性、现实”要从实践出发,理解人的生存与发展要从实践出发,理解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人类生活的一切方面都要从实践出发。从而确立起“改变世界”的新哲学的“实践本体论”。人的存在及其发展和人类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的可能根据都在实践本体中。 费尔巴哈以前的旧唯物主义热衷于追溯一个先于人、外在于人而存在的物质世界,把整个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则被看作不依赖于人的活动的客体,运动、变化、发展是物质自身具有的属性。而唯心主义则把外部世界的存在视作思维本身,黑格尔认为存在就是单纯的直接性,而直接性就是思维,所以外部世界就是思维自身之内的观念客体。费尔巴哈不满于上述对客体的理解,提出用感性来规定客观事物,以人的感性来对抗黑格尔的思维直接性,坚持了唯物主义立场。费尔巴哈知道对自然界的理解不能离开人,不能离开人的感性直观,他把脱离人的感性直观的自然界视为抽象的东西,这比起他以前的自然观把自然与人的感性分离开来的做法,无疑是前进了一大步。 但是费尔巴哈只是在与感觉相对应的意义上理解感性客体,也就是把感性客体看作是直观的对象。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对这一世界的单纯直观,另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感觉,这两个局限导致他把对象看作预成的、先在的,而不是把对象看作是在人的感性活动作用下生成和发展的。他没有弄清人的感性活动本身就是客观的对象性的活动。马克思曾多次提到“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等等,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在《提纲》中,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石实现了从抽象认识论到历史认识论的转换,这种历史认识论是建立在大工业生产基础上的哲学认识论。在《提纲》写作之前,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再次研究了古典经济学,在这次研究中,马克思着眼于改造现实生活进程的工业的社会历史意义,

《海伦凯勒》读书心得5篇最新范文

《海伦凯勒》读书心得5篇最新范文 《海伦凯勒》主要讲述了美国盲聋女学者海伦·凯勒的一生。她的眼睛瞎了,又失去了听力,可她凭着超人的毅力,学会了讲话,并且学会了五中语言文字,为人类做出来重要的贡献。她受到许多国家和人民的奖赏和赞扬,一生永远无数的鲜花与掌声。那么海伦凯勒自传读书心得怎么去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海伦凯勒自传读书心得范文5篇,希望可以分享给大家提供参考和借鉴。 《海伦凯勒》读书心得范文一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在她出生十九个月的时候,因为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与视力,所以她成了一个又聋、又哑、又盲的重度残疾儿。她不像正常人一样学习、生活、可她凭着自已的意志一次又一次地向病魔挑战,克服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考上了大学,成了一位出色的演说家。 海伦凯勒是个非同一般的女孩,她有着拼博到底的勇气;有着惊人的意志;还有那为盲人福利奉献一生的理想。虽然她的生命中承受了那么大的打击,可是她却有向命运之神挑战的决心!失去视力的她虽然不能感受雨后彩虹的缤纷,也无法欣赏皎洁明月的清辉,她无法用自已的双眼去领略大自然的美,但是她却用心去体会,用心去感受 海伦自幼就有一个伟大的愿望,那就要建立一个盲人基金会。考取大学后,她就一直在为创造基金会奔波,在她的生命里最美好就是助人。和海伦凯勒相比,我是渺小的。我没有她惊人的意志,没有她那美好的憧憬。在我身上,更多的是

独生子女的缺点:脆弱,怕累, 碰到困难总想躲避。 读了《海伦凯勒》我完全进入了她的世界,这个世界给予我的是无比的震撼,我,不,不止是我一个人,是所有的人都应该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精益求精的精神。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话对海伦很合适。 读书虽苦,但乐在其中。 在人生的旅途上,尽管人人盼望欢乐,无人喜欢忧伤,但它们却像孪生姐妹,永远在生活的舞台上相伴共生。我们学习知识也是如此,为了那眼花缭乱的数字迷宫而呕心沥血,为了那令人头疼的作文而费尽心思。这些表面看来确实很辛苦,然而辛苦的另一端,迎接我们的则是一串快乐的音符。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耕耘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没有含辛茹苦的耕耘,哪能领会到甜入心田的收获?知识的海洋原来不是风平浪静的,要想获得真知,就必须扬起奋发的风帆,努力拼搏,这一定是很苦的。在它面前,我们是畏难怯步,还是搏击进取?前者当然不会在事业上有所成就,更不能领会到学习的乐趣:而后者则会领略到知识的芬芳,迎来梅花扑鼻香。的丰硕成果。想一想你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吧,哪一点不是经过辛勤的劳动所获得的!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渴望的是获得知识,付出点代价算得了什么。,当然求知是辛苦的,但我们把心血得来的知识用在建设祖国的大业上,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作出贡献,岂不是非常快乐? 《海伦凯勒》读书心得范文二 《海伦·凯勒》这本书记述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贝卡利亚留下的宝藏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1404000126 刘美青法1401 切萨雷·贝卡利亚,1738年3月15日生于米兰。在写出《论犯 罪与刑罚》这本书时,贝卡利亚还只是一名26岁的意大利青年,当这本书中一系列振聋发聩的批判和一系列鼓舞人心的刑法原则被广泛传播时,整个欧洲都为之惊叹。 不以任何实在法为基础是贝卡利亚刑法学说的特点,它不是根据任何现存的刑法体系和原则去探求它的精神并解释其条文的,他的学说跳出了当时存在的刑法所限定的框架,用一种全新的角度去认识犯罪与刑罚。 他在第47章中总结出了一个公理——“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来说,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我们从最后的总结出发,可以更清晰地看出文章的发展脉络。 刑罚起源于需要有些易感触的力量来阻止个人专横的心灵把社会的法律重新沦入古时的混乱之中。1而惩罚权则起源于人们为了保护自己而交出的最少一部分自由,这也决定了一切除了保护人们自由 1参见《论犯罪与刑罚》【意】切萨雷·贝卡利亚著,黄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P173 “需要有些易感触的力量来阻止个人专横的心灵把社会的法律重新沦入古时的混乱之中。这种易感触的力量,就是对触犯法律者所规定的刑罚。”

的惩罚都是擅权而非公正。这使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需要一个能做出终极判决的司法官员对具体事实做出单纯的肯定或否定,且严酷的刑罚违背了公正和社会契约的本质所以不应使用酷刑。 他认为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法的权力,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2贝卡利亚并不认同“法律的精神需要探询”这一观点,他认为一旦采纳了这一公理将使法律的堤坝让位给汹涌的岐见。因为一旦法律被任意解释,稳定性将荡然无存,法律的威严扫地,与立法的初衷背道而驰。但他并不是片面地反对解释法律,法律的含混性使得法律难以被大多数人理解,这样会使人民处于对少数法律解释者的依赖地位而无法掌握自己的自由,这就是贝卡利亚认为法律应该是公开的原因。 衡量犯罪的唯一和真正的标尺是对国家造成的损害,所以贝卡利亚将犯罪分为叛逆罪、侵犯私人安全的犯罪和扰乱公共秩序和公民安宁的犯罪。虽然一切犯罪包括对私人的犯罪都是在侵犯社会,但是由于侵犯私人的犯罪并非试图直接地毁灭社会,所以他将它们做了区分。贝卡利亚通过日常生活、几何学等更易理解的对象说明他的逻辑推理思路,进而得出结论:刑罚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残折磨一个感知着,也不是要消除业已犯下的罪行,它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所以刑罚应该和实施刑罚的方式建立对应关系,从而更加有效和持久地达到刑罚的目的。 有的国家将秘密控告合法化,并将其视为必不可少的东西,贝卡 2参见《论犯罪与刑罚》P226“第四个结论是: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力,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解读

马克思于1845年春在布鲁塞尔写成的批判费尔巴哈的11条提纲,其论述的中心是实践问题。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概述了自己的新的世界观。 《提纲》在马克思生前未曾发表过。最早发表于1888年,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序言中称这个文件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并作为该书的附录首次发表。它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一起被公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唯物史观创立的基本标志。 《提纲》是马克思主义形成时期的主要著作之一。他紧紧围绕着旧唯物主义的基本缺陷——直观性和受动性,完成了对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的批判,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或者说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即实践观点。 其一: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理论出发点,确立了完备的实践观。马克思克服了由于过于强调劳动的能动意义而导致的对人的抽象理解,同时也认识到了旧唯物主义的单纯受动性原则及其缺陷,强调指出实践是能动性与受动性、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人既受自然必然性支配,同时又以能动的感性活动改造环境,实现人与环境的辩证统一。从而确立了完备的实践观,为新唯物主义找到了合理的理论出发点。 其二,马克思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直观反映论,把实践观点引入认识论,把认识论建立在实践观点之上,确立了能动反映论的基本思想,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单纯从经验出发,人的认识活动理解为消极被动的照镜子式的直接映现活动,完全否认了人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否认了认识的能动性、辩证性。马克思从实践观点出发,指出认识活动,第一,是主体以其实践理念(目的),即价值理念和理论理念对客体进行选择的主动活动,不是主体消极被动接受客体作用的、受自然必然性盲目支配的活动;第二,是主体对客体进行建构的能动活动,不是主体对客体直接的映现、单纯的模写;第三,是一个由感性到理性,再由理性到实践的循环往复的无穷发展过程,由现象到本质、由一级本质到二级本质……的逐步深化的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动作。 其三,马克思立足于实践观点,批判了费尔巴哈的抽象人性论以及由此导致的抽象的宗教观。 其四,马克思最后要求,理解人类历史应立足于社会实践来,强调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提纲》提出的科学实践观,从根本上揭露了从前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在内的根本缺陷,从而为唯物史观乃至崭新的科学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生长点和立足点。实践的观点是唯物史观最基本的、首要的观点。《提纲》第一次建立起完备的实践概念,初步完成了对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批判与综合,马克思在《德遗志意识形态》中进一步把实践观点贯彻于历史观,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一)篇名与出版情况简释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1845年春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写的。原题名为:关于费尔巴哈。原文写在1844~1847年的笔记中。马克思生前没有公开发表。 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的遗稿时,发现了这篇手稿。恩格斯指出,“这是匆匆写成的供以后研究用的笔记,根本没打算付印。但是它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件文件,是非常宝贵的。”他称这些笔记是“十一条关于费尔巴哈的提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论犯罪与刑罚》一书,长期以来被人们尊奉为刑法领域里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对罪行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在学习刑法之时,我便深受此书的启发;如今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再次品读,更是另有一番收获。 本书包含的刑事诉讼法思想主要体现在第六至十三章以及第二十二章的内 容中。其所包含的无罪推定、逮捕羁押法定、陪审制度、审判公开、证人作证、公开控告、反对刑讯逼供等刑事诉讼思想,对当时以至后世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产生了重大且深远的影响。下面我将挑选自己最有感触的几个要点来进行重点阐述,并且结合我国当前刑事诉讼制度建设进行一些思考。 一.犯罪嫌疑与证据 作者将证据分为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据,并分别说明了不同证据的证明能力。对于完全证据,作者这样阐述:“那些排除了无罪可能性的证据,我称之为完全的。这种证据,只要有一个,就足以定罪”。①此处完全证据类似于现在证据分类中的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其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简单,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 对于不完全证据,作者认为:“不能排除无罪可能性的证据,则是不完全证据。这种证据要变成完全的,需要有足够的数量”。②即不完全的证据不仅在质上要求“确实”,而且在量上要求“充分”。确实而充分的证据一旦对犯罪事实的证明达到“排除了无罪可能性”的程度,则犯罪事实就是确实的。不完全证据类似于现在的间接证据,即不能单独直接证明,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如果仅有一些不完全证据时,怎么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可靠性呢?贝卡里亚给出了用不完全证据衡量犯罪嫌疑可靠性的公式,概括而言,如果多个不完全证据只能相互印证,那么该事件的或然性就减小,由此形成的证据链条便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因为此时所有证据有依赖于一个关键证据的价值,这一证据如果出现缺陷,会导致所有证据出现缺陷;相反的,如果多个不完全证据相互独立,那么这种证据越多,该事件的或然性就越大,因此可以排除对该事件的合理怀疑。因为此时一个证据的错误并不会影响其他证据,还是有充分的理由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同时,贝卡里亚对其所使用的“或然性”“确实性”做出了一定解释,认为“伦理的确实性,严格说,只不过是一种被称为确实性的或然性”,判断某一事件具有确定性,所依据的是朴实的良知和普遍的伦理认识。虽然刑事诉讼是一种回溯性的、重构已然事件的过程和步骤,需要通过寻找证据去发现是谁实施了该已然事件,但是人为的对过去的重建本身就具有或然性。 对于案件事实的“或然性”还是“确实性”,学界也有着争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一)款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可见,立法规定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此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 ① 【意】贝卡里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第24页 ②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全文及自己解读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全文 一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它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所以它在《基督教的本质》一著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做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卑污的犹太人活动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所以,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二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及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三 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把社会分成两部份,其中一部分高出於社会之上(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 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四 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的,想像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致力於把宗教世界归结於他的世俗基础.他没有注意到,在做完这一工作之后,主要的事情还没有做哪。因为,世俗的基础使自己和自己本身分离,并使自己转入云霄,成为一个独立王国,这一事实,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於世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从他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后用排除这种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从在世俗家庭中发现了神圣家族的秘密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受到批判,并在实践中受到革命改造。 五 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 六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於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十八世纪启蒙运动前,整个欧洲笼罩在死寂的黑暗之中,恣意、狂暴和残酷的刑罚使人们饱受野蛮、残忍的封建专制折磨之苦,随着启蒙思想不断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包括统治集团中的一些有志之士对旧的刑事制度产生了厌恶、怀疑和不满,刑法改革的思想条件和社会条件日益成熟。 1764年,26岁的意大利青年切萨雷·贝卡里亚发表了《论犯罪与刑罚》,立刻引起了轰动。他在《论犯罪与刑罚》中以巨无畏的勇气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当时的旧刑事制度,深刻地揭露了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将启蒙运动所创导的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引入刑事政策领域,使人类对犯罪与刑罚的认识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论犯罪与刑罚》共四十二节,在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刑法思想,包括刑罚权的根据,犯罪的概念、分类,刑罚的目的、种类,适用刑罚的原则,刑罚的确定性、必定性、及时性,预防犯罪以及刑事诉讼中的反对通供、诱供等。这里,仅按通常的刑法总论的纲目体系中的一些主要思想作一阐述。 一、贝卡利亚的犯罪观: 1、犯罪是特定环境下趋利避害的必然结果。 关于犯罪的原因,在《论犯罪与刑罚》中,贝卡利亚未作专门的论述,而是分散于各节的论述中。综合这些论述,贝卡利亚是从机械唯物论的立场出发,竭力说明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因素和条件与犯罪之间的必然性联系,认为犯罪是在特定环境下趋利避害的必然结果。

贝卡利亚将犯罪的根源归结为社会制度所造成的人们的政治、经济等地位的不平等,这在他当时所处的年代是难能可贵的。但是,其仅以一种被动的反映论来解释犯罪的原因,认为犯罪是行为人在这种特定政治、经济等环境下出于趋利避害目的的必然结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学说的不足。客观环境作用与人的犯罪选择,不是一种简单的对应关系趋利也只是促使人步人犯罪的因素之一。人之所以犯罪有一个长期、渐进而又复杂的演变过程,不是简单地以特定情境下趋利避害所能概括的。 2、犯罪是对社会契约的违反。 贝卡利亚提出人类社会调整原则的三个源泉是神明启迪、自然法、社会的拟定契约。神明启迪是指神学教义;自然法实质上是指道德;社会的拟定契约是指人定的世俗法。宗教和道德的任务是根据行为内在的善或恶来确定正义与非正义的界限,而人定法的任务则是确定政治上的正义与非正义的关系,即“行为对社会的利弊关系”,“它的力量足以在不肩负上天特别使命的情况下,正当地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贝卡利亚运用“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的理论说明犯罪的本质属性的问题,他认为犯罪是社会契约即法律的产物,它属于人定法 的管辖范围,在自然状态下是无所谓合法与非法之分的,唯有在社会 状态下,随着国家和公共权利的出现,才产生了判断合法与非法的法 律标准。罪刑只是国家的法律所要惩罚的不服从而已。这一结论被意大利的思想家菲兰杰里概括为一句话,即“犯罪只不过是对契约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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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凯勒读后感(共9篇) 本文是关于海伦凯勒读后感(共9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小学生海伦凯勒读后感300字:隐形的翅膀 《海伦·凯勒》这本书记述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许多教益。 书中介绍了美国盲聋女学者海伦·凯勒的一生。她的眼睛瞎了,又失去了听力,可她凭着超人的毅力,学会了讲话,并且学会了五中语言文字,为人类做出来重要的贡献。她受到许多国家和人民的奖赏和赞扬,一生永远无数的鲜花与掌声。 一个盲聋残疾人,为何能取得如此的的成就?如果海伦屈服于不幸的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可怜而又无知的人。然而,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以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走完了自己光彩的人生道路,成为一个知识渊博受人尊重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的意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平时,有些人总是以条件差困难多为不能取得成就的理由。但是,和海伦相比,我们的这些条件又显得多么好呀!一个人只要有一个远大的目标,并且为这个目标不懈努力的奋斗,就会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 小学生海伦凯勒读后感300字到这里就结束了,更多文章请关注精品作文网。 暑假奇遇读后感:读海伦凯勒有感 《海伦凯勒》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的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许多教益。 这本书记叙了美国聋盲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一岁半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这对一般人来说是不可想象,不可忍受的痛苦。然而,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帮助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用手指“听话”并掌握了五种文字。24岁时,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着名的哈弗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此后,她把毕生精力投入到为世界盲人利益的事业中,曾受到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报告材料文档

《论犯罪与刑罚》 贝卡里亚是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在其《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他所提出的罪刑法定、罪刑相称、刑罚人道主义原则成为近代刑法的基本原则;他所主张的客观主义的犯罪论、双重预防的刑罚目的观和实现刑罚有效的刑罚及时性、公开性、确定性原则以及他所倡导的死刑废除论对后世刑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贝卡里亚的犯罪观 (一) 经济上的不平等是犯罪的原因。贝卡里亚认为犯罪的根源是社会制度所造成的人们在政治、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行为人出于趋利避害的目的必然犯罪。从贝卡里亚对盗贼和杀人犯及其行为的推论的描述中可得到充分说明。“我应该遵守的算是些什么法律呀!它在我和富人之间设置了一条鸿沟,富人对我一毛不拔,反倒找借口让我尝受他所没有尝过的痛苦。这是谁定的法律?是富人和权势者。他们对于穷的阴陋的茅舍从来不屑一顾,他们眼看着儿童们在饥饿中哭嚎,妇女们在伤心落泪,却连一块发了霉的面包也不肯拿出来。我们要斩断这些给多数人造成灾难并为少数懒惰的暴君服务的绳索!我们要向不平等的根源开战!……” (二) 犯罪是对社会契约的违反。贝卡里亚接受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认为“犯罪”是社会契约即法律的产物,罪是国家的法律所要惩罚的

不服从。贝卡里亚指出:“人们牺牲一部分自由是为了平安无忧的享受剩下的那一份自由,为了切身利益而牺牲的这一份份自由总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国家的君权,君主就是这份份自由的合法保存者和管理者,但是,实行这种保管还不够,还必须保护它不受每个私人的侵犯,这些个人不但试图从中夺回自己的那份自由,还极力想霸占别人的那份自由,需要有些易感触的力量来阻止个人专横的心灵,把社会的法律重新沦入古时的混乱之中。这种易感触力量就是对触犯法律者规定的刑罚。”又指出:“法律只是社会契约的复仇者,而不是行为内在恶意的复仇者。” (三) 衡量犯罪的标准是它对社会的客观危害性。贝卡里亚指出:“我们已经看到,什么是衡量犯罪的真正标尺,即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同时,主张量刑也应根据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程度来决定。刑罚的轻重应以行为对社会危害的大小标准来确定。首先,贝卡里亚批判了以犯罪时所怀意图作为衡量犯罪标准的观点,他说:“这种标尺所依据的只是对客观现象的以使印象和头脑中的事先意念,而这些东西随着思想、欲望和环境的迅速发展,在大家和每个人身上都各不相同。”其次,贝卡里亚批判用被害人的身份来衡量犯罪严重性的观点。最后,贝卡里亚认为罪孽的轻重程度也不是衡量犯罪的标准。 二、贝卡里亚的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刑罚人道主义主张

海伦凯勒读后感600字作文5篇

海伦凯勒读后感600字作文5篇 海伦凯勒读后感600字作文1 放学回家后,我一口气便把语文书上的《海伦·凯勒》这篇课文读完了,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思路万千,心想:小海伦这种对对生活的无比热爱以及在困难面前不抬头的精神是如许值得咱们学习呀! 这篇课文次要讲述了海伦在一岁半的时候,蒙受了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极大不幸当前,在沙利文老师的鼓励和指点下,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刻苦地学习的故事。 里的这一句话使我很感动。“她心中充满了史无前例的喜悦,感到生命有了新的开始”。这句话是说:只管海伦双眼失明,双耳失聪,但她在沙利文老师的鼓励下,使她获得了微小的力量和决心,她不再是一个与有声有色的世界隔绝的人了。 想想小海伦惊人的毅力,相比之下,我真是差远了。记得有一次,寒假里奶奶带我去爬山。当时天气热极了,达36c0多,我心想天气那么热,还去爬山?再说如果到了山顶,那还不累趴下呀!可奶奶坚持要去,说要锻炼我的毅力。无法下,我只得随她而去。 来到山脚下,向上一望,啊!那么高,我可爬不下来。还没爬,我便畏缩了。奶奶见了,拉着我一步步向上爬。可刚爬了一会儿,我的腿就软了。头上的汗珠一串串往下淌。

我扶住栏杆,缓缓地坐下,赶紧擦汗。就这样,停停爬爬,爬爬停停,直到最后也没有爬下来。再看不起奶奶那么大岁数都爬了下来。 自从看了《海伦·凯勒》当前,我才知道,爬山这点大事算什么?这一读一比,使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用本人的智慧和意志英勇地去面对。在困难面前,要想办法,不能畏缩。 如今我一定要多锻炼毅力,养成在困难面前不屈服的精神。 海伦凯勒读后感600字作文2 今天,我又怀着崇敬的心境读了一片大家都很相熟的:《海伦·凯勒》,我真打心眼儿佩服她。 记叙了海伦在一岁半的时候就生了一场重病,导致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她并没有放弃生的宿愿,反而愈加致力学习,后来考上哈佛大学成为一名著名女作家的故事。中写道:“她不分昼夜,像一块干燥的海绵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她拼命摸读盲文,不停的书写单词和句子,她是这样的如饥似渴,以致小小的手指头都摸出了血。”这段话让我非常感动。盲文只管是凸出来的,但并不向刀子一样锋利,柔软度还是有的,摸摸那些字都把手摸出了血,可见她是读了多少书,比常人多了多少知识啊! 咱们大多数人都有一双美丽的眼睛,能看见五彩斑斓的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读了《论犯罪与刑罚》,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它勇敢地揭露了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依据人性论和功利主义的哲学观点分析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并且从《论犯罪与刑罚》中我们可以看到以贝卡里亚为代表的刑事古典学派的影子。这一派概括起来有3个基本点:(1)罪刑法定主义。这条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自由”思想,基本内容是:法无明文规定的不为罪,也不处罚;法律条文的解释应当严格,不能适用类推和扩张解释;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刑法对罪和刑要有明确规定,不能规定不定期刑。(2)罪刑相适应。这条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平等”思想,基本内容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身份等级差别,犯同样罪受同样处刑;刑罚的轻重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3)刑罚人道主义。这条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博爱”思想,基本内容是:废除或限制死刑;废除残废刑;建立以自由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适用轻刑;改良监狱。 书中提出了刑法三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化原则;并且呼吁废除刑讯和死刑,实行无罪推定;此外,贝卡里亚在书中否认了法官拥有解释法律的权利。时至今日,书中的许多论点仍有现实意义。接下来,我将对书中的一些部分诉说我的观点和看法。 (一)罪刑法定 1.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本书明确提出了“罪刑法定”原则,第三篇写道:“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只有代表根据社会契约而联合起来的整个社会的立法者才拥有

这一权威”“超越法律限度的刑罚就不再是一种正义的刑罚”。此外,在逮捕一篇中作者提到:只有法律才能确定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受刑罚。因而,法律应指出:应根据哪些嫌疑. 而羁押罪犯,强制他接受审查和刑罚。并且证明嫌疑的证据也应该由法律来确定,而不是由法官来确定。因此每个公民都应当有权做一切不违背法律的事情,除了其行为本身可能造成的后果外,不用担心会遇到其他麻烦。 2. 对法律的解释 要使抽象的法律规范正确地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法官在此过程中担任着判决的角色,那么其是否有权对法律进行解释呢?贝卡里亚对此的回答是: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利,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法官对任何案件都应进行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大前提是一般法律,小前提是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结论是自由或者刑罚。由此可见,法官唯一的使命就是判定公民的行为是否符合成文法律而无权进行法律 解释。否则,法律的精神可能会取决于一个法官的逻辑推理是否良好,对法律的领会如何;取决于他感情的冲动;取决于被告人的软弱程度;取决于法官与被害者间的关系;取决于一切足以使事物的面目在人们波动的心中改变的、细微的因素。倘若如此,人们得到的将不是持久稳定的而是飘忽不定的法律解释。 3.刑罚的公开性、明确性 明确性原则要求立法者必须具体地并且明确地规定刑罚法规,以便预先告知人们成为可罚对象的行为,使国民能够预测自己的行动,并限制法官适

读海伦凯勒有感

读《海伦·凯勒》有感学习了《海伦·凯勒》这篇课文后,我就被感动了,就被故事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的坚定信念和顽强的意志力所震撼了! 这篇文章真的是感人肺腑。这个故事讲述了海伦的坎坎坷坷。在海伦一岁半的时候,一场灾祸使她丧失了人的本能——双目失明,双耳失聪。这使小海伦与有声有色的世界隔绝了,但是,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沙利文老师的精心指导下,海伦学会了用手指“说话”,并且,还学会了阅读、书写和算数。海伦·凯勒,由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走进了知识的殿堂,她就像一棵干渴已久的小草,允吸着知识的雨露甘霖。同样,在萨勒老师的教导下,海伦也学会了说话。功夫不负有心人,1900年,海伦终于考上了大学,从那以后,她决心像沙利文老师那样,把爱倾注在残疾人身上。 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却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惊讶的啊!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人们极其多的道理。她吃的苦是我们这些正常人无法想象的,无法体会的,我们身体健全,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但许多人却虚度光阴把心思用在追逐打闹上,而又有谁能像海伦·凯勒那样惜时如金地学习呢?谁能像她那样勇敢地面对困难;谁能像她那样热爱生活、关心他人;谁能像她那样不达到目的决不罢休呢? 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学习,学习她那种不屈不饶的奋斗精神,她并没有因小时候耳聋、眼盲而退缩,而是勇敢地向前进。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我们要做生活的勇敢者!(徐思敏) 《海伦·凯勒》有感 海伦·凯勒,因为一场疾病使她坠入了黑暗与寂静的深渊。从此,一切事物从她的视觉和听觉中消失了。 海伦·凯勒的一生是一个奇迹。她的奇迹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用自己的勤奋﹑刻苦和她的老师日日夜夜辛勤劳动换来的。那些奖项﹑作品里蕴含着她们师生二人多少心血与汗水啊!她把毕生的精力致力于慈善事业,她寻找一切机会进行募捐,利用一切机会到各地演讲,用亲身经历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热爱生活。 海伦·凯勒,一个87年在无光﹑无声﹑无语中度过。就是这样一人,克服了常人不能想象的困难,考取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凭着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艰苦卓绝的奋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海伦·凯勒,一个既看不见又听不到的女子居然能取得那样的成就,作为一个身体健全的人,我们该如何珍惜自己的每一点呢? 海伦·凯勒的著名散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了我一个很好的答案:“我们应该好好利用自己的眼睛,珍惜我们拥有的一切。” 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那样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在顺境里珍惜大好时光,面对逆境勇往直前。(黄天骄)《海伦·凯勒》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习了《海伦·凯勒》这篇课文。 海伦·凯勒,一岁半时生了一场大病,从此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然而,正是这位又盲又聋的女孩以优异的成绩从哈佛大学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毕业,成为了一名学者!谁会想到海伦·凯勒是怎样努力地学习,怎样刻苦地练习说话!是啊,我们只看到了她成功的一面,却没有看到她是怎样学习的。要考上哈佛大学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谈何容易!连正常人都很难考上的大学,更何况是一个又聋又哑的残疾人!可是,海伦·凯勒却做到了!她凭着自己不屈不挠、刻苦努力的精神考上了哈佛大学! 盲人认为光明是最好的,聋人认为声音是最好的……当自己失去了什么,才认为那是最好的,才会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它。其实每一样东西都是宝贵的,但只有失去的时候才会认识到它的可贵。健全人是无法感觉到失去光明的痛苦,失去声音的痛苦……因为他们都没有失去过。海伦·凯勒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珍惜我们拥有的一切,热爱美好的生活,用“心”去体味生活。 海伦·凯勒一个在无边无际的 黑暗和死一般的沉寂中度过八十七 年的孤独岁月,却拥有不屈不挠的 奋斗精神,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 值得我们学习。(顾佳丰)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讲解

《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讲解 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写作的背景 (一)它适应了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需要 19世纪30-40年代,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完成了工业革命,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和经济危机的爆发,无产阶级队伍不断壮大,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日益高涨。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需要科学的理论作指导。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理论正是应无产阶级斗争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 工业革命的影响 1、使用机器为主的工厂制取代了手工工场,促进生产力的飞跃发展。 2、工业革命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思想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3、工业化和城市化也产生了新的社会问题。比如:贫富分化,城市人口膨胀,住房拥挤,环境污染等弊端 4、出现了两大直接对立的阶级:工业资产阶级与工业无产阶级。从根本上说,后来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正是工业革命的产物。 (二)它是肃清工人运动中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思想及其世界观影响的需要 当时支配和影响工人运动的理论是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思潮,其世界观是资产阶级的。工人运动要摆脱其影响,就需要有科学的世界观及其指导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就是在反对资产阶级世界观及其思潮中产生的。 (三)它是马克思哲学理论研究的结晶 马克思批判继承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批判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创立了辨证唯物主义,形成了新的世界观。《提纲》正是马克思批判德国古典哲学创立马克思哲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 链接: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 1841年发表的《基督教的本质》转变为唯物主义者,创立自己的“人本学”体系。在批判宗教神学和唯心主义斗争,他对哲学基本问题作了唯物主义的回答,形成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 (1)我们所属的物质世界是唯一现实的;(2)意识和思维是物质的,即人脑的产物;(3)物质是本原的、第一性的,精神是物质的最高产物。 链接: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 恩格斯从分析黑在1820年《法哲学原理》一书序言中的提出的著名哲学命题出发,揭示出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并进而阐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 (1)现实的属性仅仅属于必然的东西 (2)现实性不是一切事物永远固有的属性 (3)现存的都是会灭亡的 (四)它是马克思亲身参与工人运动实践的产物 费尔巴哈远离当时的革命实践,当工人运动风起云涌时,他被德国当局赶到乡下,因而它只能是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而没能把唯物主义原则在社会历史中贯彻到底。马克思则不同,他亲身参加了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在革命实践中逐步转变了立场,自觉站到了无产阶级的一边。《提纲》正是他参加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实践的历史经验的总结。 二、主要内容 (一)逐条解释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内容讲解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内容讲解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内容讲解 一、写作背景 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是在1845 年春天旅居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时所写的一份研究提纲。马克思生前没有发表这篇文章。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翻检了马克思遗稿,在马克思的笔记本中发现了这一研究提纲,1888 年恩格斯出版《路德维希· 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单行本,《提纲》作为附录第一次公开发表。 《提纲》是为适应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需要,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的。19 世纪30 — 40 年代,西欧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日益高涨,大规模的工人运动不断涌现。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迫切需要科学的世界观来指导,当时流行的费尔巴哈哲学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反映。为了批判费尔巴哈哲学,科学地论证无产阶级世界观,马克思写了这个研究提纲。 二、中心思想 《提纲》全面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特别是把唯物主义发展到最高形式的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和不彻底性,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作为认识的基础、标准和目标,阐明了实践在认识论中的伟大作用,提出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的

基本观点。 《提纲》把实践的观点使用于社会历史的研究,彻底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唯心史观,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观点。《提纲》提出环境的改变和人们活动的一致的基础就是革命的实践,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提纲》还用实践的观点阐明新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的根本宗旨和历 史使命就是改造世界。 三、内容讲解 《提纲》全文共11 条,近1500 字,各条在形式上相互独立,但在内容上却彼此关联,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全文可分为三个部分。 (一)《提纲》从总的方面批判了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论述了实践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阐明了新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第1 一2 条)第一条,揭示了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是不了解实践的意义,不能说明主观能动作用。分三层意思:第一,指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理解,而不是当作实践去理解。第二,批判唯物主义片面的夸大意识的主观能动作用。第三,批判费尔巴哈把实践偏狭地理解为犹太人的利已主义的日常生活行为, 并加以否定 第二条,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错误观点,

我最崇敬的人海伦凯勒初中作文600字

我最崇敬的人海伦·凯勒初中作文600 字 我最崇敬的人海伦·凯勒初中作文600字 曾有过这样一个人,她一岁半时突患猩红热,连日的高烧使她昏迷不醒,当她苏醒过来的时候,眼睛烧瞎了,耳朵烧聋了,连那一张小巧的嘴也不会说话了,她坠入了黑暗的世界,可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生活。她就是——海伦·凯勒。 她辛勤学习,努力的打破自己内心的黑暗,最终她变成了一位有文化、有修养的大学生,她的一生是多么的坎坷,可她却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就像是暴风雨中坚强的花朵,面对这残酷的命运没有一点的屈服,反而是与命运做起了抗争,最后,她终于成功了…… 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最使人感兴趣的就是拿破仑与海伦·凯勒。”是啊,海伦·凯勒的故事确实是很吸引人,那么坚强,那么勇敢的面对自己的命运,不向命运低头,而现在的我们呢?海伦·凯勒世纪盲哑聋于一身的残疾人,但她却用自己的生命创造了奇迹,这正是她成为我最崇敬的人的原因。 海伦·凯勒虽然命运坎坷,但她却并没有向命

运低头,而是更加刻苦,那么现在的我们呢?每天有多少人在糊弄作业?每天有多少人在抄作业欺骗自己?海伦·凯勒做为一位残疾人都能这么刻苦,那我们身体健全的人呢?并不是说那一张卷纸的分数就是你努力的定义,也许你真的努力了,可是却没有取得到好的成绩,那么你不是差的,至少你付出了努力,即使失败了也没有遗憾了不是吗?可那些平时学习不知道努力,考试时怨天尤人的同学,拜托你们多学习一下海伦·凯勒的刻苦精神好吗?如果你付出了努力,你就可以拿到非常棒的分数。学生是有好有坏的,难道你们真的甘愿去衬托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吗?海伦·凯勒用自己的成绩证明了自己,我相信我们也一定可以的! 因为她的坚强、她的努力,她成为了非常着名的女作家、教育家,也正是因为她的诸多作品,我的心灵深深受到了触动! 海伦·凯勒,我最崇敬的人! 辽宁铁岭清河区聂家满族乡中学初二:赖禹莲 我最崇敬的人海伦·凯勒初中作文600字

读贝卡利亚之《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读贝卡利亚之《论犯罪与刑罚》有感贝卡利亚是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26岁时出版《论犯罪与刑罚》,被推崇为现代刑法学的鼻祖。贝卡利亚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抨击了封建社会以罪刑擅断、司法专横为主要特征的刑法制度,阐述了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宣告了近代刑法学的诞生。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用简短的篇幅论述了刑罚的起源、刑罚的目的、衡量犯罪的标准、刑罚与犯罪相对称、刑罚的适用手段、死刑等系列的刑法思想,对刑法的发展具有深刻意义。透过《论犯罪与刑罚》,我们可以发现贝卡利亚的思想。 首先,“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贝卡利亚深受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影响,认为个人只有通过同意才能受社会约束,应当签订契约,个人对社会负责,社会对个人负责,需要限制国家的刑法权。认为法律的最大目的,是使最大多数人获得幸福。本书以社会契约论为蓝本,提出了“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要求法官、特别是刑事法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官唯一的责任就是判断是否违反法律。他指出:“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他还积极呼吁法律必须以文字的形式加以规定,而且尽可能的具体和详细,使刑法被大家所了解和熟知。同时,贝卡利亚认为刑罚的行使又必须在一定的限度内,因为他的刑法思想是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刑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市民社会公民自由和权利,而不再是中世纪及以前那样镇压被统治阶级。所以刑罚要改变,由过去的把犯罪人当成奴隶、动物对待,转而提升为人,在处罚的同时亦尊重和保障他们的权利,不对其违反义务范围外的权利和自由构成侵害,这就要求刑罚要以必要为限度。 其次,“罪刑均衡”思想。“罪刑均衡”思想也是《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的亮点,书中指出,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应当是平等的。在刑事犯罪中,衡量犯罪的真正标准就是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在定罪量刑时,重点考虑的是行为人在客观上的行为,也就是对人的客观行为进行刑法上的评价。一般来说不考虑人的主观因素,但不是完全不考虑,也会考虑到故意、重过失、轻过失、无辜等情形。正是通过对犯罪行为人进行刑法上的评价后,将其犯罪行为与相应刑罚充分对应,从而展现刑罚与犯罪的均衡。贝卡利亚用一句话言之:“犯罪的动机愈强烈,阻止人们犯罪的阻力就应当愈强大,这就是说,刑罚同犯罪应当相当均衡。” 再次,“刑罚人道主义”思想。贝卡利亚在本书中还体现出了浓厚的“刑罚人道主义”思想。该书在死刑一节中提出了“死刑在良好的管理制度下是否是真正有益的和公正的呢?人们所拥有的杀害同类的权力又是什么权力呢?”两个问题,并用了大量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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