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管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局管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局管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10.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理顺项目财务关系,强化资金调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集团公司《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集团公司的派出机构,在财务管理体制上,是集团公司本级分帐核算单位,由集团公司授予财务管理权限。按照“资金分帐,费用切块,源头分流,双向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项目指挥部在资金上,是集团公司的分帐单位,在资金按集团公司与项目比例分流后,负责本项目资金的拨付、调度和结算以及代扣代交集团公司货币资金及时足额的上交;在费用上,是集团公司的切块单位,负责切块费用的审批和指挥部管理费用的收支。

第二条各指挥部均应设立相对独立的财务机构,财会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会计部委派,在行政上受项目长领导,在业务上受财务会计部领导。在财务管理、资金调度等方面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统一标准规定,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调度,认真履行各项财会职责、权限。如不能履行职责,在征求项目领导意见后,可调整、撤换项目财会人员。

第三条各指挥部按规定在指挥部驻地银行开设一个工程结算帐户。实行资金的源头分流,即各指挥部都应当在收到每笔预拨工程款、工程结算款、工程备料款时(不含税金、征地拆迁费及永安设备款),当即用电汇或票汇从银行账户按代扣代交规定比例和项目部已完工程应交集团公司利润及费用的货币资金;留用的资金,形成源头分流。代扣代交集团公司货币资金和项目部已完工程应交集团公司收益及费用的比例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各指挥部按规定比例计算应交和代扣代交集团公司货币资金,应按季通过银行清交,并同时转抵代扣代交所属单位往来帐。

各指挥部欠交集团公司应交及代扣代交货币资金,集团公司按季通过银行计收资金占用费。应计交的资金占用费各指挥部不得拒付。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在该项目“财务费用”项下核算。

集团公司与各指挥部在资金分帐后,相互占用资金时,应通过银行及时结算,并应计算资金占用费。各指挥部对资金管理实行“双向负责”。即:对上负责按期完成应上交货币资金任务;对下负责整个项目资金的计划、调度、使用、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工程指挥部经费开支主要包括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两

部份。具体经费开支项目与管理、核算按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经费管理办法》(原局财[2001]134号)执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各指挥部实行人员奖金(含岗位津贴)与项目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项目指挥部人员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标准,奖金(效益工资)从项目经理备用费的节余中分配。项目经理备用费无节余的不得发放效益工资。

效益工资的发放要体现效益与贡献的原则,增加透明度,制止重复领奖现象。并按规定做好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工作。

第六条各指挥部对分包单位工程价款的拨付与结算,采用先预付后结算的方法。即每月5日内根据计划部门下达的月(季)施工计划按月分次拨付50%的工资奖金、零星材料、当地材料用款。月(季)末验工计价(或估价)扣除预拨款、领用材料款、预留尾工款、应上交款后,在一个月(或季末一个月)内通过银行清算拨付。

第七条各指挥部除报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可购置固定资产外,不承办所属单位借贷业务,不办理财务担保事项,不准搞资本性投资。所属单位投标所需银行担保函或保证金等,一律由各单位自行承办,需要临时借款的可向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审批后办理。

第八条实行财务报表“双向负责制”。即各指挥部所属分包单位的月份财务(资金)快报由项目指挥部汇总上报,季、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按各分包单位现行财务管理体制上报,并抄送集团公司项目指挥部。

各指挥部应安集团公司规定要求,真实、准确、及时编报月、季、年度财务(资金)报表和及有关财务数据统计资料,并认真编写分析说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免报或不报财务报表。集团公司对指挥部财务(资金)报表实行考评制度,考评情况将定期通报。

第九条为放活经营,强化监管,防止失误,减少损失,认真考评财务负责人实绩,各指挥部应建立重要财务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指挥部财务负责人定期向集团公司派出机构述职汇报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条集团公司对指挥部完成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实行定期考核办法,主要考核指挥部年完成产值、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现利润、上交资金、回收工程款等几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奖表彰主要依据,考核情况将定期通报。

第十一条开展责任成本管理与核算。各指挥部应按照集团公司《工程项目

成本管理操作指南》要求,严格执行责任成本核算、考核、兑现办法。认真组织和督导本项目内所属单位责任成本核算工作,真正达到全员、全面、全过程控制。

第十二条严格经济合同管理。要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严格的合同立项、审查、订立、审批、执行、考核等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要加强外部劳务分包工程用款管理,严格按集团公司《外部劳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外部劳务工程用款及预付材料款(含供应材料)的支付与结算,进行严格控制。

第十四条各指挥部所管工程项目应纳税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做到不漏、不重、不错,依法纳税。

第十五条各指挥部应负责项目竣工财务(财产)的决算和移交,并做好各项意外事项的赔偿及调概补差工作。

第十六条各指挥部应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合理有效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催收工程拖欠款,及时足额完成各项上交任务,积极偿还欠(借)集团公司款项,确保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财务指标任务的完成。认真开展经济核算,努力降低工程成本,不断完善和改进指挥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为企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十七条各指挥部确需自行制定的财务标准制度,应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问题仍按集团公司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解释。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试题

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投资评审办法、建设资金监督办法、结算办法、竣工报告编制办法等。(1-19为单选题,20-42为多选题,43-63为判断题,64-77为问答题,78-87 为案例题。 1、()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A建设管理部门 B各级财政部门 C各主管部门 D各单位

2、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内,向同极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A15 B20 C30 D45 3、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时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A在项目建设期间 B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 C项目建成交付使用 D工程完工 4、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应该()。 A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B计入待摊投资,转入其他收入 C直接冲减工程成本 D直接列入其他收入 5、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 )内上交财政。 A15 B30 C45 D90 6、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支出应列入() A建筑安装支出 B待摊投资支出 C其他投资支出 D设备投资支出 7、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 )。 A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1% B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2% C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5% D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8、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公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年后再清算。 A10,1 B5,1 C5,2 D10,2 9、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A1 B2

基建资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合理和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决策,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核算、监督和考核工作;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建设资金管理的原则是: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公开招投标原则。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全过程监督控制原则,依法实施财务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法筹集、拨(支)付、使用资金; (二)编制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三)编制项目工程的概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依据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工程成本; (五)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六)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 第五条融资计划和方案 应聘请专业机构对纳入项目投资计划中的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对贷款的结构和还款期限进行论证,提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意见和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确定贷款规模、时间、结构,切实控制融资成本,提出年度融资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融资要件准备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批复、规划选址意见、规划文本及规划批准文件、环评报告文本及环评批准文件、用地指标及预审意见、资本金到位凭证或项目已投入资金的发票和收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和工程施工合同等要件。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 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 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会计核算制度。

项目资金管理方案

项目资金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21#中试楼(疫苗新品种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建筑面积40328m ,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合同总造价 2.38亿元(其中,结构10734万,装饰 5406万,专业3577万,甲方暂估 4000万,其他 )工程合同开工日期2013年11月8日,合同竣工日期2015-6-28 ,计划竣工日期2015-6-28 。二、资金管理目标和模式 1、公司确定的项目资金管理目标 (1)、保留资金的余额,不超支 (2)、保证按合同进行相关款项的支付 (3)、按时、足额回收工程款 2、采用的资金管理模式 公司设立内部银行,资金统一管理,以收定支,项目部收款交存公司内部银行,内部银行按每次所收工程款的4%扣除管理费用,按收款的3.3%扣缴纳税金,剩余款项记入项目部内部银行,作为项目部可支配资金。 项目部收款=项目部付款+项目部存款+管理费用+税金 三、项目资金管理措施 1、及时回收工程款 项目部预算部门及时完整的向监理、甲方上报项目工程量,完成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工程款的回收提供可靠依据,及时解决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做好洽商、索赔等的确认工作,及时回收这部分工程款。 2、付款全过程控制 (1)、每月制定资金计划

由项目部各部门依照实际情况、合同约定、工程部位等提交资金计划:?材料部门:按照进料计划、材料合同制定材料付款计划;?预算部门:按工程实际部位,结合合同约定付款条款,提出分包付款计划;?劳务部门:按实际完成工 1 作量及合同约定的计划,制定劳务费支付计划;?财务部门:按月制定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招待费等支出计划,经财务部门汇总,交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报送公司财务部及公司领导审批,项目部按批准的计划具体贯彻落实。 充分考虑资金支出的特殊情况,如遇节假日或麦收秋收等分包款结算高峰时期等,应区别对付,提前安排一定量的应急性的资金支出,制定专门的资金计划。 (2)、资金支付监控在采购过程中,有针对性的收集大量材料,设备采购等资源信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集中采购,货比三家,择优采购;其次是合理线路运输,就近购料,选用最经济的运输方式,以降低运输成本,加强物资采购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管理,合理确定进货批量与批次尽可能降低材料储备,减少资金占用,达到合理降低成本控制资金的目的。 我们项目采用集团物流公司的钢筋,钢筋按每月加收60元/t计取钢筋利息,利息在2%/月。非常高,掌握好进货批量与批次可以省下不少利息。另外部分材料采用现付制,降低材料的采购成本,对于价格浮动不大的商品,适度负债赊购材料,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 (3)、按公司现定严格分包合同的签订,分包合同付款比例应低于总承包合同支付比例,根据当时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市场竞争情况,严格分包款项的审批程序,尽量压低分包付款比例,适当延长分包元老派支付周期,以保证项目资金流的畅通。与分包谈合同时,尽量采用自己的合同模板,如果采用分包的合同模板,必须严格控制付款条件,因为谈合同的有的是分包的业务员,如果付款条件苛刻,

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地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控制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根据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文,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中大审计[2002]3号关于中山大学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1.1 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申请报告,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编制控制误差率在±20 %以内。 1.2 建设项目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设计招投标规定,组织设计招标工作,通过设计招标和设计方案竞选优化设计方案。 2、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的控制 2.1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也包括使用单位提出的新增工程,即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工程项目等。 2.2预留金的约定,在工程合同价款中按预算控制价的8%-10%约定预留金,作为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预留金不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支付。 2.3 工程变更程序 2.3.1提出变更要求 (1)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

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须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包括变更的概况、变更理由、变更后的设计图纸、变更预算书及对合同价的影响等)。 (2)发包人提出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提出工程变更文件。使用部门提出变更,必须书面申请,并附工程变更文件给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3)设计院提出变更,需同时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 (4)除瞬间会危及建筑或人身安全和突发项目的变更外,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均需先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签收、初审,并按有关权限和审查批准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发布变更批示。 2.3.2工程变更审查 (1) 除瞬间会危及建筑或人身安全和突发项目的变更外,未经投资估计、预算、审批的工程变更一律不得发出。擅自发出工程变更而影响项目投资控制的,由发出人自行负责。 (2) 瞬间会危及建筑或人身安全和突发项目可以采取口头通知变更,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3) 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后,在监理合同业主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及时送各校区基建办公室或工程管理科。 (4) 各校区基建办公室或工程管理科配合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变更文件的内容和变更预算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权限的,审批后向承包人发布变更批示;超越审批权限的,报处“投资控制小组”审批。 2.4 工程变更审批权限

施工项目资金管理

施工项目资金管理 1.施工项目资金管理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运动的规律,进行的资金收支预测、编制资金计划、筹集投入资金(施工项目经理部收入),资金使用(支出)、资金核算与分析等一系列资金管理工作。 2.施工项目资金管理的要点 (1)项目资金管理应保证收入、节约支出、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 1)保证收入是指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发包人收取工程预付备料款,做好分期核算、预算增减账、竣工结算等工作。 2)节约支出是指用资金支出过程控制方法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等各项支出进行严格监控,坚持节约原则,保证支出的合理性。 3)防范风险主要是指项目经理部对项目资金的收支和支出做出合理的预测,对各种影响因素进行正确评估,最大限度地避免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风险。 (2)企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资金。为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独立性,承包人应在财务部门设立项目专用账号,所有资金的收支均按财会制度由财务部门统一对外运作。资金进人财务部门后,按承包人的资金使用制度分流到项目,项目经理部负责责任范围内项目资金的直接使用管理。 (3)项目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批。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合同、承包造价、施工进度计划、施工项目成本计划、物资供应计划等编制年、季、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4)项目资金的计收。项目经理部应按企业授权配合企业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资金计收。资金计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开工项目按工程施工合同收取预付款或开办费。 2 )根据月度统计报表编制“工程进度款估算单”,在规定日期内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结算。如发包人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且超过合同支付的最后限期,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人出具付款违约通知书,并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3)根据工程变更记录和证明发包人违约的材料,及时计算索赔金额,列入工程进度款结算单。 4)发包人委托代购的工程设备或材料,必须签订代购合同,收取设备订货预付款或代购款。5)工程材料价差应按规定计算,发包人应及时确认,并与进度款一起收取。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xxxx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xx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质量保证金)支付申报、审核、审批和支付程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权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批支付比例 第二条严格基建工程项目的付款及审批制度,基建工程的进度款和结算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支付。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未到支付节点需要提前支付的,必须报分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申报审批支付程序 第四条申报审批程序 (一)施工单位申报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对已完成且合格工程量的,填报《工程款支付申报表》(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原件)报送工程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本期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审查核算,填写审核意见和核算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加盖公章),报送基建办项目组审批。 (三)建设单位审核 审核原则:以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价款为主要审核内容,严格控制拨付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 1、项目组审核 项目组复核监理单位审核手续,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与形象进度,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和项目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分管工程部领导审签,加盖印章。 2、全过程审计单位审核 全过程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进度的实物工程量、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计量情况、工程预付款的抵扣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基建办负责人审签 施工单位将签章齐全的本期价款结算单提交项目管理组,项目组提交基建办部门负责人审签。 4、财务管理部门支付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适应施工管理的需要,加强工程项目的资金周转,保证项目资金合理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 3.1依据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之《项目法管理制度》 4管理内容 4.1基本原则 4.1.1资金管理原则:集中管理、先收后支、以收定支、有偿使用。 4.1.2基层单位按收回工程款的70%,享有自主支配权。基层单位的全部费用支出(含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均应在工程回款70%内进行支用。 4.1.3基层单位必须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办理,不能直接以收抵支。 4.1.4工程项目收回的银行承兑汇票,原则上付款也仅能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 4.1.5超额度使用资金时,公司将超出部分金额转为内部贷款,比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在收取工程款后直接还贷并在年终考核基层单位利润指标时调减利润。 4.1.6未经批准,各基层单位间不得相互拆借资金。 4.1.7合作项目的工程资金按相关合同或约定的比例进行付款。 4.2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4.2.1公司总经理对资金使用有最终决定权。 4.2.2基层单位要以单项工程为核算对象,建立货币资金收支备查账。 4.2.3物资部依据《物资管理制度》实施采购工作。 4.2.4成本合约部需督促基层单位及时签订合同,保证基层单位付款比例核定的准确性。 4.2.5相关职能部室应及时反映项目专业技术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资金的流向制约工程的整体经营管理,并纳入到年终的绩效考核。 4.3工程项目资金的回收管理 4.3.1工程款回收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4.3.2工程项目收取的资金(包括支票、汇票、其他现金等价物)应全部存入公司银行帐户存储,统一管理。不得隐瞒、滞留、以其他名义转出。 4.3.3公司依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全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 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 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部门

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规 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政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帐务设置和帐务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 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对工程项目的资金控制及其措施分析

对工程项目的资金控制及其措施分析 在经济市场中,一个项目的成功与否,最终还是要反映到其经济效益上。而且随着市场化竞争的日趋激烈,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管理的要求将不断增加,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挑战也将越来越严峻,而对项目运作起支撑作用的资金,其管理及控制的水平对工程项目的成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待于我们做深入细致地探讨。 一、有效地对工程项目进行资金控制措施。 1、设资金管理的机构,建立专门的资金归口管理制度,各单项部门相应成立资金管理小组;对资金管理职责、资金筹集、使用、审批、日常管理方面要做出详细明确的规定,使资金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健全资金管理的制度。 2、充分发挥结算中心在资金管理中的监督、控制与协调功能,项目的结算均通过结算中心统一办理,结算中心通过全盘的监控以便充分了解整个项目资金状况,从而挖掘资金的使用潜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通过招标竞选,选取优化的施工设计方案,使预算误差率控制在更小的范围内,减小的预算风险;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进度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发包单位提出的新增工程等各种变更,要严格按变更程序执行;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须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包括变更的概况、变更理由、变更后的设计图纸、变更预算书及对合同价的影响等;工程变更均需先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签收、初审,并按有关权限和审查批准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发布变更批示。未经投资估计、预算、审批的工程变更一律不得发出;严格按照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后审核并提出意见进行预算控制。 4、以现金流量为中心,以资金监控为重点,遵循这一资金管理的指导思想,严把现金流量的出入关口:把好资金支出的审批关口;盘活存量资产,减轻现金流量的需求压力;利用企业的信用扩大融资渠道,合理利用银行票据,降低企业融资的成本,加快资金的结算速度,节约人工劳务成本。 二、针对工程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对工程资金内部控制的认识。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 试行

分发部门:密级: 川蓝集发[2004]125号 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编制说明 本管理办法及流程主要通过编制项目资金支出总控计划来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总体管理、预测和控制。项目资金总控计划依据项目施工总控计划、项目概算,并结合项目资金支出控制模型,按项目实施过程,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编制。形成从拍地成功到项目交付为止的项目运作期间的资金支出计划。项目资金总控计划应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特别是财务中心应对合同中涉及资金支出的支付条款上进行介入,加强总体控制,并将支付条款作为招标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体现在招标结果上。资金支出总控计划是一种额度控制。若项目建设、销售策划、销售回款无重大变化,则不得突破;若按合同规定达到工程进度,但未按合同支付或少支付的部分,应每月动态调整以后各月的资金计划,结转到以后各月支付。项目资金总控计划通过对支出项目的支付时间、比例的计划,配合销售回款计划,从项目总体上控制现金支出节奏。 通过对项目现金流的管理、控制,将使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节约项目资金投入量,从而达到现金流连续和提高资金时间价值的目的。

正式项目 项目 施工 制 现金流量 第二章 项目现金支出控制模型 主 出控 拍

第三章 项目现金支出管理及流程 业务流程 责任部门 项目进度及支出控制计划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业务流程 工作要求 项目进度及支出控制计划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责任部门业务流程工作要求项目进度及支出计划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控制内容

业务流程 开发环节 控制内容

开发环节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职责及人员交接制度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9.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和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财务部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a)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 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b)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c)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d)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XX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

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 第八条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项目原则上不得开设银行帐户,远离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应报公司批准,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帐户使用情况。 第十条对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其帐户由公司统一管理,并委托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银行帐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一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二条项目单独开设的银行帐户,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予以注销,预留银行印鉴章交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第四章工程款回收管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投标及合同评审程序,慎重承接垫资工程。确需垫资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建三财字[2002]123号《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工程款回收的原则: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加强与业主的联络,及时取得业主资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时回收各种款项。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图文稿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公布 财政部|2016-05-06 1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 2016年4月26日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 基本建设是指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正确处理资金使用效益与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四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 (二)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 (三)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 (四)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五)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下同)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本部门或者本行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三)按照规定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根据批准的项目概(预)算做好核算管理,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好核算资料档案管理;(四)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资料;(五)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六)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 按照规定实行代理记账和项目代建制的,代理记账单位和代建单位应当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制度

项目资金使用制度 1.为了加强项目部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备用金 2.1项目部借支备用金,用作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 2.2备用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3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2.3.1 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3.2 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2日内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2.3.3借款人到公司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2.4备用金的管理

2.4.1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2.4.2 财务部办事处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3招待费 3.1、招待费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个人。 3.2、招待权限,副总经理招待餐费500元以内(不含酒水),招待其他内容的,须征得董事长同意。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招待的,必须先申请,请示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招待。 3.3、招待费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并在发票后注明时间、经办人及证明人。 3.4、招待过程中发生的无票支出,由总经理同意后,财务统一办理。 3.5、项目部的招待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 4差旅费报销只能包括车船费。办事乘坐公交车,只报销公交车票。偏僻地区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需先申请经理同意,并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5项目部的车辆,报销车辆使用费,车辆使用费包括油费和修理费用等,车辆使用费需先申请,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会计核算制度。 1.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国投煤炭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使用效益为主要目的,通过新建、扩建、和更新改造等形式实现的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和部分简单再生产。 2 职责 2.1资产财务部是公司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筹措项目资金,协助配合或参与基本建设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以及工程结算、竣工验收与决算等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活动实施 财务监督。 3 管理要求 3.1 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核算的管理

体制,即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由投资公司资产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并在资产财务部内分别以热电、水电、煤炭等项目设置各子公司账套分项目核算。 3.2 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3.2.1 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是指为满足企业建设项目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筹措的大额长期性资金,包括各股东出资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通过融资借入的项目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长期债务性资金。 3.2.2公司股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为企业权益性资本,应按照股东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3.2.3债务性融资应根据项目特点、投资需求、建设期限等具体情况确定建设资金的筹措规模与形式,合理安排债务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的重大融资业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委托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统一组织融资业务: 3.2.3.1 该融资业务总融资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的; 3.2.3.2 该融资业务涉及的项目跨行业、跨子公司,需由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进行协调或审批的; 3.2.3.3 该融资业务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到国投集团的实际控制力或会计收益的。 3.2.3.4具体应按照《国投集团成员企业重大融资业务指导意

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 法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工程 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材料采购款的及时支付,保证地质园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和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及为项目建设资金提供配套服务的协议银行。 第三条为明确资金管理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应与施工单位、银行共同签定《******工程施工单位资金监管协议》(见附件1),以此规范建设资金的使用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称“监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工程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项目经理、财务总监和财务部长为成员,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资金监管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建设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并督促执行; 2.按照相关规定,监督各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使用情况,确保各项工程款用于******建设项目; 3.监督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效益、避免资金浪费; 4.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按投资计划到位。

第六条财务部承担建设资金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有关建设资金管理规定,负责制定并严格执行建设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发现资金安全及资金管理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化解或解决,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2.负责对承建施工单位资金流向进行监管,确定施工单位大额资金额度,大额资金额度需报总经理批准; 3.负责建设资金账户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资金账户的管理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应在监管小组提供的监管服务银行开设资金账户,用于工程款的来往结算业务,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银行开设账户后,由其财务部门报**公司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组织施工单位、银行签订“工程款使用三方监管协议书” (见附件2),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第十二条未经核准、备案的帐户,**公司不对其拨付资金。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帐户的开立和使用方面出现的争议,应及时报**公司建设资金监管管理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开户银行应依法为施工单位帐户存款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部门、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项目和本办法及**公司、主办银行与施工单位协议约定的除外,不得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开户单位的帐户存款。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doc

3财务人员管理规定1 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管理,保证财务工作的统一性,更好地做好财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在业务上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二、财务人员的聘用应坚持凭证上岗原则,上岗前必须按省规定取得会计证。 三、公司财务部经理由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部其余人员分工由财务部经理提名,总裁决定,公司聘任。 四、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分支机构和根据需要配备财务人员的直属部门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主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聘任派驻,其余会计和出纳人员由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和分支机构协同财务部择选,报公司财务部审查备案。未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五、财务人员的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或供销部门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的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 六、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有关财务政策,贯彻有关规章制度。无特殊情况在每月12日抽取半天时间

集中各财务部门负责人交流工作一次。 七、各级财务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积极、细致的工作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本单位(部门)利益。 八、财务人员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部门)的会计信息,法律规定或单位负责人同意除外。 九、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所在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布置的财务工作,不得擅自越权处理事务,遵守员工守则,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得无理抗拒。违反规定者,由公司财务部提议作出处理,直至提请主管财政机关吊销会计证和追究法律责任。 十、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及分支机构对派驻的财务人员工作不得刁难,不得隐瞒经济事项,如致使财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经整顿无效,由公司财务部接管财务工作。 十一、财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因受到开除、辞退或调离财务工作岗位等错误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经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查证属实,作出处理的单位必须自查实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纠正。 十二、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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