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劳动合同期满而服务期未到期的处理方法

浅论劳动合同期满而服务期未到期的处理方

高某是上海某企业高管,2007年1月与该企业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1月,该企业对高某进行了六个月的专项培训,双方约定服务期为4年,即2012年7月到期。2010年1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010年7月由于该企业想另聘他人代替高某职位,遂放弃之后两年的服务期要求。高某不服,认为其应当继续任职。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产生争议。

在劳动合同订立与履行中的服务期协议纠纷,己成为颇为常见的劳动争议纠纷主题。上述案例所反映的问题,即劳动合同期满而约定的服务期未到期时,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是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从表面上,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沪高法(2009) 73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六条对劳动合同期满而约定的服务期未到期的处理进行了阐述:……用人单位依约支付相应对价后,即己完全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是否要求劳动者履行提供服务则成为用人单位的权利。基于民事权利都可以放弃的原则,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应当准许……虽然该文件是由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但对一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无疑对地方法院的相关判决是有一定的意义

与影响的。只是,如此处理是否合法与合理,笔者认为有待商榷。怎样去认识和理解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协议的性质,怎样去确认和处理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己成为此类劳动合同纠纷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一、服务期的概念

在劳动法领域,服务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有学者认为劳动关系中的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应当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也有学者认为服务期是指在法定条件下劳动者承诺的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尽管对服务期的定义不同,但这些定义中具有共性的方面:首先,服务期应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约定,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为前提。其次,服务期的约定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条件。再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联系—兼议服务期的性质

要解决劳动合同期满而约定的服务期未到期时,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放弃剩余服务期的问题,需要明确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关系。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同属劳动法的内容,均是约束劳资双方的期限。明确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联系是解决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放弃剩余服务期问题的基础。

(一)服务期的性质

要明确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联系,需要先确定服务期的

性质,即服务期是独立性的还是附属性的。对于此问题,学界有以下几种看法:有观点认为,服务期可以视为劳动合同的附属合同,服务期合同是在合同期限上对相应劳动合同的补充或限制,服务期合同没有劳动合同也难以贯彻下去。当劳动合同到期,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部分的,如果劳动合同不能续期,服务期也将无法履行。否则,服务期会具有不确定性并使该制度设计的目的落空,所以,为了服务期,允许劳动合同期限的续延。有观点将服务期视作一种特殊的民事契约关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对应的权利义务,视作平等的民事关系。

根据劳动法的立法背景以及服务期的设立目的,笔者认为将服务期视为对劳动合同的补充或限制更为合理。一方面,从劳动法的立法背景来看,劳动合同是在民事雇佣合同之上发展起来的,其目的是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地位,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如果将服务期协议认定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契约关系,则有悖劳动法的立法初衷。另一方面,从服务期的设立目的来看,由于劳动者享有人身自由权、行为自主权,这种权利在法律上具有优位性,因此在一般的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享有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当然有一定程序限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实际上提高了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水平,由此也就提高了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及其择业能力。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劳动者为自己服务满一定期限,以使自己能够在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的同时能够从中获取相应的收益,具有合理性。这

对用人单位、劳动者及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是有积极意义的。因此,法律允许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一个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不得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看出,服务期的本质就是对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解除权加以限制。这就说明,服务期协议是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具有附属性。

(二)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联系

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期限都是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履行期限的约定,服务期约定与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在法律上有着同样的性质,只是劳动合同期限是法定条款,这种期限的约定并没有特定的前提条件或要求,而服务期期限在一定意义上有着附条件约定的特点。但这并不影响服务期具有劳动合同期限的性质。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联系可以概括为,劳动合同是服务期协议的前提和基础,服务期是对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解除权加以限制,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并无本质不同。当服务期大于劳动合同期限时,相当于默认劳动合同期限的延续,否则双方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将缺乏基石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也支持了上述结论。因此,解除服务期协议实质上就是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劳动合同期满而服务期未到期的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而约定的服务期未到期如何解决,从现有法律来看,主要有如下依据:一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二是沪高法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劳动合

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第六条。笔者认为,沪高法关于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放弃剩余服务期的规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是值得商榷的。

(一)《通知》第六条存在的问题

1.《通知》与《劳动合同法》有相矛盾之处。根据《条例》规定得出,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没有约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期满但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即相当于劳动合同自动延长。这样的规定也是与上述服务期的附属性一致,否则服务期将无所依托。附服务期的劳动合同依旧是一种劳动合同,它的本质并未改变。因此,在劳动合同续延服务期满后,相关的权利义务仍然需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处理。在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的期限约定要受到劳动法的强制性保护,没有法定事由,当事人双方尤其是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其解除行为难以得到法律支持,而且还要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主要有劳动者过错解除、预告解除和裁员解除三大类,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并不属于上述任一种类,其本质就是无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对此种行为是持否定态度的,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通知》明确给予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相当于支持用人单位单方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相悖的。

2.《通知》第六条的论证存在漏洞。《通知》论证用人单位有权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思路为:是否要求劳动者履行提供服务是用人单位的权利—权利都可以放弃—所以用人单位可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但通过仔细分析可知,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前提应是与劳动者合意,即劳动者同意放弃剩余服务期,否则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意放弃剩余服务期的。实际上,关于服务期的约定,无论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而言,都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在服务期约定中,劳动者的权利是接受用人单位的专项培训,义务是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用人单位的权利是要求劳动者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义务是提供专项培训。同时,服务期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其仍受法律对一般劳动合同的限制,即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因此,在服务期内,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其完整意思应该是,用人单位可以不强制要求劳动者提供服务,但是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解除服务期。因此,在劳动者不同意放弃剩余服务期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单方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

3. 《通知》第六条违反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劳动法最重要的原则。原因如下:第一,从理论上讲,劳动者作为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与其对应方用人单位相较处于弱者的地位。第二,从实践上看,市场竞争机制制约下的用人单位均有追求最大利益的欲望,因而容易发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或事件,这就要求用法律来

抑制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第三,从劳动法产生的历史看,劳动法产生的动因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服务期协议约定之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在法律上有着同样的性质,对于用人单位在服务期协议约定期限内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同样应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之条件和程序进行认定和处理。允许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是违反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基本原则的。因此,在服务期内,没有法定事由,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放弃服务期要求的。

(二)对劳动合同期满而约定的服务期未到期的处理

服务期协议是以劳动合同为前提和基础的,在劳动合同期满而约定的服务期未到期时,无论从法律规定方面还是劳动法学理论上,剩余服务期都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放弃剩余服务期的本质是解除劳动合同。在服务期内,基于法律规定,劳动者不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同时根据劳动法的一般规定,用人单位亦不可随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在服务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均不具有劳动合同的随意单方解除权。

综上,沪高法《通知》第六条允许用人单位放弃剩余服务期要求,其论证过程不仅存在漏洞,也是对法律的违反,并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相悖,不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基础。在没有法定事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放弃剩余服务期要求。根据上述论证,文章开头的案例的解决方式较为明晰,即用人单位无权放弃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随意放弃剩余服务期,那么将承担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餐饮服务员劳动合同范本

餐饮服务员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 性别: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制订,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餐饮员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就招收/聘用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自愿受聘,甲方同意录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乙方被甲方录用后,要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约定不超过1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一年以

上,不满三年的,约定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但因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而被辞退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在试用期间,如发现隐瞒过去的不良行为或患有不适合在本单位工作之疾病及犯有重大过失、严重违反合同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第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表现等安排调动乙的工作。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听从调动,服从分配和管理,并履行本岗位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指标和任务,认真执行本合同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能在合同期内受雇于其他任何单位。未经许可,不得兼职甲方以外任何职务。 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间和转为正式聘用职工后的工资和奖金,按其工作岗位和甲方的工资标准及奖励办法发给。 (一)按国家规定,乙方每年享受元旦春节等共11天法定有薪假日。 (二)按甲方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婚、产、丧、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不含吃饭时间)。乙方应在党政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如需加班加点,

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条款 篇一: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内容 1、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者,甲方有权当即解除合同,不 做经济补偿。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乙双方可提前三天 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 3、甲、乙双方约定服务期为半年,约定服务期内,员工离职,未 提前三十日以文字形式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人员紧张和经济损失,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乙方月工资50%做违约金。 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例:触犯法律、违反婚姻政 策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可当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做经济补偿(含试用期、正式期)。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甲方有权当即解除劳 动合同,不做经济补偿(含试用期、正式期)。 6、乙方(含试用期、正式期)认可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作息时 间及休假规定(含书面文件与电子档文件)。 7、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满一年者,根据国家《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8、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培训费用与约定服务年限成正比,(培

训费用高于三千者,乙方应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培训费用五千以下者,乙方应服务期限不得少于半年;培训费用五千以上一万以下者,乙方应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培训费用超过一万不满二万者,乙方应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以此类推, 未满规定服务年限而辞职者,乙方按规定应向甲方补交培训费用,由财务按月核算,员工一次补交)甲乙双方,不另行签定培训协议。 9、保密制度: 第一保密义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甲方秘密信息。乙方不得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双方同意,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第二保密期限:聘用合同期内,自解除劳动合同后一整年内。 第三双方约定: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甲方秘密信息的各种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报价、核算方式方

服务期协议书

服务期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要求,进行人才引进,作为长期人力资源投资,同意补偿乙方自上一家单位离职支付违约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支付金额 甲方向乙方补偿乙方自上一家单位离职违约金共计人民币:(大写:)作为甲方出资招用乙方之款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泄露上一家单位的机密性文件,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争议由乙方负责。 2、乙方进入甲方公司后应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岗位说明书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履行其职责。 三、乙方的服务期限 1、乙方的服务期限为 5 年(自正式到岗之日起计算),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2、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限期满而服务期期限未届满时,劳动合同期限自 动顺延到服务期期限届满之日。 四、违约责任 1、如在服务期内,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中断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还应继续负责

赔偿。 2、违约金的计计算标准为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费用,具体计算 方式如下:违约金=甲方出资招用总费用÷本协议期限×未完成期限(计算至日)。 五、协议的终止 除非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本协议在服务期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 六、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不一致之 处,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签了,合同期限还会变吗?冯翠玲 一、专题界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这一专题主要针对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如特殊情况下期限的确定、依法顺延、合同期限和服务合同期限出现矛盾等问题引起的争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案例做出了解释和说明。 二、名词解释 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日期,即终止时间不固定的劳动合同。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这种劳动合同便可以一直存续下去。 2. 劳动合同的顺延是指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法定情形,使得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往后推移,直至法定情形消失。 3.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的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合同到期就可终止与孕妇的劳动关系吗? [案例]小王与老板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已怀孕3个月,老板以合同期满为由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小王听说《劳动法》里有专门保护怀孕妇女的条款,便向老板提出了异议,老板却拿出一本《劳动法》说:“这里面只规定了妇女在怀孕期内企业不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规定合同期满时不能终止。” [分析]《劳动法》在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原则上提出合同到期即终止。但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第34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

劳动合同培训和服务期条款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培训和服务期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培训和服务期条款 篇一:培训服务期协议 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完善甲、乙双方已签劳动合同关系中,关于乙方参加专项技术培训学习 的有关条款内容的规定,就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专项技术培训的具体问题,甲、 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在(地点)签署 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曰。 2、为提高乙方技能,作为长期人力资源投资,甲方决 定派乙方 到学习或接受培训,掌握专门技术,同意接受上述培训,

并同意在 培训期间及培训完成后按本协议条款的约定为甲方工作。 第一条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意出资送乙方参加培训,乙方学习期间,甲方 保留其原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受训结束或受训结束前根据甲方安排回到甲方单位 继续工作服务。 1.1甲方派乙方在(地点)进行 名为的专业技术培训。此培训将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受训期); 1.2培训单位为:; 1.3如实际培训期长于或短于预定受训期,所发生的费用及保证服务期应以 实际培训期为准。 1.4培训内容包括:。 1.5培训形式:(1)全脱产(2)半脱产(3)非脱产 第二条培训服务费用 (一)甲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派往受训地接受培训的下列

餐饮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2008版住宿和餐饮业劳动合同(官方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小时)。(_________年度)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_________。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日前支付工资。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八)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十二)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

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间顺延到服务期结束

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间顺延到服 务期结束 篇一: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时怎么办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时怎么办? 来源:作者:日期:20XX-11-06我来说两句(0条) 案例: 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约定,劳动者接受专项培训后应当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时间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实践中,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培训协议中,服务期一般会约定到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为止,但是,也经常会出现约定的服务期限短于或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况。服务期限不同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关系及服务期的违约责任如何处理,这是用人单位经常遇到的棘手问题。 20XX年7月,小郭大学毕业后与北京某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小郭工作努力,1年后,公司选送他到上海某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前,公司与小郭签订了培训协议,双方约定:公司出资对小郭进行为期1年的专业培训,小郭在培训结束后为公司服务5年,如果提前解除合同,小郭应当承担违约金5万元。在上海培训后小郭即回到北京公司工作。20XX年7月,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届

满,小郭提出不再续签。公司认为,虽然劳动合同期届满,但是双方培训协议还没有到期,小郭应当续签劳动合同至服务期满,否则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而小郭认为,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无权强迫;另外,培训协议是从属于劳动合同的,现在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培训协议也应随之终止。因此,自己没有违约,不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双方为此产生了争执。分析: 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时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对此,应当视情况而定。在服务期短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服务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服务期的影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在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又可以分作两种情况:第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同时终止,劳动者不必承担违约金;第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至服务期满的,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将原合同期限变更为与服务期限一致。服务期内,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在上述案例中,小郭的劳动合同先于培训协议到期,公司要求小郭按照服务期限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培训期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并无不当。小郭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服务期满,或者承担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当分摊的培训费用。 在此提醒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期限不一致时,应当尽量将两者的关系约定明确,例如“劳动合同到期而服务期限未到期时,

劳动合同服务期

合同编号: 合 同 协 议 甲方: 乙方: 2021年01月04日

劳动合同服务期 模板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能与三类人员签订服务期协议,那么劳动服务期合同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服务期合同的模板,希望能帮到你。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为: ) 因甲方公司业务需要,为提高乙方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各项培训和教育 (该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专业技能培训、专业考试的支持以及其它需公司承担费用支出的各项培训、学习等活动(以下及附件等内容均简称“专项培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专项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条甲方委派乙方参加各项、各类专项培训活动,具体专项培训的项目、内容和时间等:见双方确认的培训内容附表 二、专项培训费用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的机会,具体专项培训所产生的`费用:见双方确认的培训内容附表 三、专项培训期间待遇 第三条乙方参加前述培训、学习的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如培训机构在超过国家标准工作时间(如休息日、法定节假日 )也有安排培训课程的,不属加班,甲方无需支付加班工资。甲方按照乙方正常出勤时间支付工资。 四、乙方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培训的时间安排,准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勤;乙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旷工处理,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取消乙方的培训资格,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培训费用损失。 第五条乙方在培训期间应当认真学习,顺利完成培训课程,准时通过考试或获得相关证书,培训期满后应向公司提交书面培训总结,对培训内容、收获和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总结。 第六条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培训后,应当按照甲方的安排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并对公司其他员工承担相应的内部培训和辅导指导工作。 五、乙方服务期限 第七条乙方应在甲方最少服务个月(即服务期);乙方的服务期从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八条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满而服务期未届满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乙方服务期满。但如甲方决定不再续延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后,本协议也随之终止。 六、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本协议 第二条约定的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全部培训费用损失(标准为根据服务期的具体期限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予以扣除或另行向乙方追偿。 七、生效条款 第十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印章):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劳动合同续订 (一)劳动合同未续订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在不同的未续约阶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第一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一个月内未续订 用人单位:首先,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的权利: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用人单位:首先,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依法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如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根据有关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者的权利:在此期间,劳动者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要求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注: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满一年以后 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权利: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注意: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操作实务 1、劳动合同的续订的条件及过程: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

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服务期的解读

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服务期的解读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解读】本条是关于服务期的规定。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各地区、各企业之间情况不一样,很难划出一个统一的尺度。由各地方细化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比较好操作。 (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免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甚至参加一个普通的会议、上个夜校都被算成是本条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 (三)至于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有的反映,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因某个项目或者某种技术革新,给员工提供费用较大的培训,但脱产时间一般不会很长,更多的采取非脱产方式的专业技术培训。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必须脱产培训一定时间以上,才能约定服务期,许多接受培训的劳动者不履行约定的服务期而离职,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的损失,这样

餐饮业劳动合同范本(普通员工)

编号___________ XXX)餐饮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__ 乡镇 _________ 村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__系_ 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__月__日起至_ 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___ 年__月__日起至_ 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__ 年__月__日起至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 岗_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和劳动纪律, 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 小时, 每周工作不超过40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员工培训与服务期协议

员工培训与服务期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年龄:性别:学历: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通讯住址: 一、培训目的:为了提高乙方的技术及业务水平,由乙方自愿申请,并经甲方研究,决定派遣乙方接受培训。 二、培训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培训地点: 四、培训内容:详见附件《培训提纲》。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甲方支付,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支付给培训方的培训费、实习费、调研费、上机费、甲方购买培训所用的各种资料费、乙方赴培训地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甲方为乙方培训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薪资报酬)。 六、乙方在培训期间所享有的权利: (一)、以乙方在公司任职工作时的薪资报酬为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工资; (二)、其他待遇: 1.住宿由甲方支付费用,住宿于; 2.乙方在培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解决;

3.乙方的培训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累计; 4.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以及社会保险,乙方作为在编人员处理。 七、乙方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的作息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凡因违规违纪而受到培训方处分的,视同在甲方内的违纪,甲方将按规章制度处理。 2、乙方学习期间患有不能继续学业的疾病时,应接受甲方指令,终止学习,返回甲方,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天,向甲方简单书面报告一次培训情况,并附学校有关成绩等各方面记录。 4、乙方在培训结束后,必须进行书面培训总结,经培训单位相关主管评审后,交培训单位审核通过(包括成绩报告单、证书),并于培训结束到公司报到日交公司行政部。 5、乙方培训结束后,必须服从甲方今后对其的工作安排。 6、乙方接受培训后,需将所学知识与技能用于工作实践,为甲方创造相关效益。 7、乙方培训结束后,应按照甲方要求承担公司内部相应的培训工作。 8、乙方在培训结束后: 1)不得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不少于年,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期限的,乙方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其他约定不变。 3)乙方培训结束后,未达到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离职的,须按以下标准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1、未满半年离职,按照甲方支付培训费用100%标准承担违约金; 2、满半年不满一年离职,按照甲方支付培训费用80%标准承担违约金; 3、满一年不满一年半离职,按照甲方支付培训费用60%标准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 详解:“3+1”合同的服务期协议

详解:“3+1”合同的服务期协议 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由甲方承担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在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商业保险赔付部分的申报理赔等事务; 6.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第十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它工作的; 5.派遣其它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7.有酗酒、吸毒、赌博、自残等行为的; 8.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甲方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与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派遣人员人格尊严的; 3.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按年度管理费总额的%承担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甲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其单位经营状况、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员劳务报酬一个月以上的; 3.甲方拖延支付服务费、社保等各项费用的; 4.甲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甲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顾派遣人员生命安全的。 第十五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内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员的利益。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因

劳动合同书有期限版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期限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第四条、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其支付时间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业绩情况核定。 乙方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奖金)组成。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绩效考核制度确定。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同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五、保险福利待遇

服务期合同3篇

服务期合同3篇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要问了:我们国内的用人单位是否也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类似的3+1合同呢? 订立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这种约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要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劳动者续约。但如果双方依法签订了服务期协议,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们还是拿姚明来说事吧。假设国内的某个篮球俱乐部与姚明签订了4年期的服务期协议和3年期的劳动合同,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好比是签订了一份3+1合同。因为3年期的劳动合同履行完毕后,篮球俱乐部可以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要求姚明续签+1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然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就是为了掌握续签合同的主动权。但必须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或者强制性地续签剩余服务期的劳动合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看其是否出资招用、培训或者向劳动者提供了特殊待遇。如果未曾提供出资招用、培训或者其他特殊待遇,那就不能约定服务期。所谓特殊待遇,最主要的特征是,不是所有员工都能享受到的待遇。 拿假设中的国内某篮球俱乐部来说,如果向姚明提供的某种待遇是俱乐部的所有成员都能享受得到的,那就不是特殊待遇,强制性地续签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而如果篮球俱乐部确实提供了特殊待遇,那么姚明就要续签剩余服务期的劳动合同,否则俱乐部可以追索赔偿责任。 当然,当劳动合同期满,篮球俱乐部也可以放弃对+1期限的要求,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俱乐部不得追索姚明剩余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另外,这个+1合同继续履行期间,如果俱乐部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 各国的法律毕竟不同。姚明的3+1合同,和本市有关服务期的规定还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是,我们的用人单位在要求职工履行服务期协议时,不妨听听姚明的这段独白:一开始我向往的是一些大城市的球队,但是经过休斯敦的一年快乐时光,如果现在叫我再一次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火箭队,因为她给我带来快乐。的确,法律上的约束是需要的,更重要的还是从事业发展上吸引职工。

劳动合同期限怎么约定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bf13444620.html, 劳动合同期限怎么约定 在劳动合同中,都有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从目前的状况看来,多数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都是两年或三年。当然,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延长或缩短。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在《劳动合同法》下,劳动合同期限选择是否科学、合理,对于企业影响很大。比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的出现,企业无法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则可以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再如,如果企业与所有员工都选择一年一签劳动合同,那么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就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三种劳动合同期限,即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应该合法设置,经济设置。 根据岗位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不同的岗位,应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来说,企业应根据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结合岗位的特点以及劳动者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专业技术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1)对于保密性强、技术复杂、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可以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中长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以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带来的损失。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选择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①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②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③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 ④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性质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选择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相应的试用期。 (1)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中高级技术人员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而且他们的经验也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在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连续签订2次中长期合同(如五年),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最新餐饮服务劳动合同范本专业版

餐饮服务劳动合同范本专业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餐厅从事服务工作。 第三条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十条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第十三条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但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未到

劳动合同到期,但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未 到 吴小姐从本市某大学毕业后,与本市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吴小姐积极肯学、工作努力,一年后,企业选送吴小姐前往外国的投资公司进行培训。出国培训前,企业与吴小姐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双方约定:公司出资对吴小姐进行一年的专业培训,吴小姐在培训结束后为企业服务十年,否则赔偿培训费8万元。吴小姐如期去外国培训了一年,结束培训后即回企业工作。又一年后,双方签订的三年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此时,企业要求吴小姐按服务期约定续签劳动合同,吴小姐则不愿再与企业续约而要求终止劳动合同。 吴小姐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双方合同期满,自己不愿续签,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合法合理。虽然与企业签订有培训协议,但其效力低于劳动合同,现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培训协议也就不再有效。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公司认为:虽然吴小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但公司与吴小姐之间签订的十年服务期的培训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遵循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该协议已成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吴小姐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继续履行服务期。

看来各人都有一定的道理,那么究竟以哪份合同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其中的一项就是劳动合同期满。以上规定说明,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那么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依照协商一致的续订合同原则,双方均不得强行续签合同。 问题在于双方之间存在一个服务期问题,虽然《劳动法》对服务期没有具体规定,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对此却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以上规定明确:在企业出资培训劳动者的前提下,企业可以与劳动者作出服务期的约定,劳动者一旦接受了培训、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就必须严格履行服务期义务,否则被认为是违约行为。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进一步规定: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当初出资对吴小姐进行了培训,吴小姐承诺在培训结束后为企业服务1年,双方签订的培训与服务期协议是合法

员工服务期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 员工服务期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根据北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甲方引进和接收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以为其办理北京市落户。甲方有意引进乙方,并按政策为其申请和办理北京市落户。乙方有意接受甲方聘请,并希望甲方为其办理北京市落户安排,并同意为甲方服务一定年限。为明确双方在办理人才引进及后续聘用中的权利义务,双方签订本服务期协议。 一、引进 1、引进系指甲方引进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并为乙方办理北京市落户手续。如 甲方为乙方办理了北京市落户手续,则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不应少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 2、服务期:自______ 年月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____________ 日止, 共计______ 个月。如员工实际入职时间与上述起始时间不一致,则服务期的起始 时间以实际入职时间为准,服务期长度不变。 3、如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本服务期,则劳动合同顺延至本服务期到期日。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办理北京市落户手续。 2、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正式员工。 3、乙方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接受甲方聘用。 4、乙方承诺在甲方为乙方办理了北京市落户手续后,按照劳动合同及本服务期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应期限的服务。 5、乙方应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办理落户手续需要的全部资料和文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