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1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2财务管理制度

(一)核算体制

(二)资金来源

(三)盈余分配

(四)财务控制

3合作社股金管理

1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自愿联合起来,维护和发展成员利益,自主经营,自我服务,自负盈亏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原则包括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公平交易、利润二次返还等。专业合作社形式较多,涉及到生产(包括种植、养殖)流通、消费等诸多领域。

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供销社适应新形势,迎势而上,深入实践,调查农村社会发展需求,参与农业产业化,调整产业结构,实行区域化布局。在发展专业合作社中,建立生产、加工、服务一体化,把产、供、销,贸、工、农有机结合起来。财务部门如何发挥作用,建立、健全专业合作社和会计核算办法。本人将在实践中的具体做法作一总结。

2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它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针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营运活动、分配活动而制定、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则、准则、方法等一系列规范约束性条款,统称为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盈利组织,主要体现自我服务的公益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某一产品的生产,某一行业的经营或某一服务领域共同组织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完全按照合作制原则结成的

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形成共同生产或经营,抵御市场风险,取得规模效益。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

(一)核算体制

专业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依据社章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各类专业合作社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二)资金来源

1、社员股金。社员股金是为了取得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而缴纳的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员股金按实现的利润进行分红。

2、提留的风险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以及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

3、公益金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

4、盈余积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5、银行贷款。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按照银行贷款的要求向各类商行申请贷款。

6、供销合作社投入的资金

7.其他来源,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三)盈余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由理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一般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一般盈余公积金。

2、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公益金,用于本社职工的福利设施支出。

3、对社员股金,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供销合作社的投资等按比例分红。

4、按社员提供的产品,服务交易额或交易量实行二次分配;

5、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四)财务控制

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有力手段专业合作社具有人员少经营环节多,手续制度多的经营特点,更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人员控制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人员宜少面而精,人员的数量素质应由理事会确定。厂长(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实物保管员,出纳员的任用,解聘应提交理事会确定。特别是财务人员应统一聘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确定其在合作社行政管理责任及地位。并定期考核、评审,确定奖惩是否续聘。

2、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的资金、商品物质的流通必须制定严密交接,运转手续,经手人、保管人、批准人的签字必须齐全,各负其责。

3、建立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等开支的审批制度。企业的日常开支,要区分不同性质,不同额度分别审批,属于日常零星开支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厂长(经理)签字后,厂长(经理)最后审批,属于大宗开支,非正常开支,需经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批准。

4、建立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制度。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实施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必须慎重行事,理事会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研究论证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5、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为了取得广大社员的信任,财务管理必须高度民主化,透明化,除了实行企业自身的会计报告制度外,理事会还应定期或年终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和咨询活动,确认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6、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后,应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规定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制度的更新与完善,定期了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搜集反馈意见,确保制度符合实际发展需要。坚持综合治理、财务适当先行的理念,逐步树立财务在企业运行中的核心地位。从管理资产提升到管理资本,推行创新型的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监督水平。

3合作社股金管理

专业合作社对社员入股的股金必须造册登记,按其性质不同,分为身份股和投资股管理。

(一)身份股是社员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每个入社的农户都必须缴纳,身份股的股金数额由章程加以确定,一般应不低于50元。身份股实行入股自愿,退社自由,身份股原则上不承担风险,也不参与分红。如有退还必须在会计年度结算后进行。

(二)投资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实物、技术、劳动力等折价入股,投资股的股份比例由章程确定,以技术、劳动力等入股的,其股份原则上不得大于注册资金的30%.投资股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除企业清算、歇业外,投资者可以转让,但不得退股。

(三)专业社的股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式运行,只能用于专业社的生产、经营、加工和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挪作他用和放贷。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大全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三章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3)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5 附件1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6) 第一章总则6 第二章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6 第三章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7 第四章会计科目的设置12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账簿12 第六章资产14 第七章负债21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22 第九章收入23 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26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28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29 第十三章附则30 附件2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2) 第一章总则32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任命、聘用与培养32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33 第四章财务人员的轮岗34 第五章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34 第六章财务人员业务处理及报表的上报时间安排35 第七章附则38 附件3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及控制办法 (40) 第一章总则40

第二章编制预算的原则40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41 第四章预算的内容43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和控制44 第六章预算的调整46 第七章预算的反馈、分析和预测47 第八章附则48 附件4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收款管理办法 (49) 第一章总则49 第二章认筹、退筹49 第三章解筹、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50 第四章现场财务操作流程51 第五章应收款和违约金收取53 第六章退房、换房、合同变更56 第七章销售现场工作管理58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管理60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62) 第一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三章资金调度63 第四章附则66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7) 第一章总则67 第二章现金的管理和监督67 第三章银行存款的管理和监督69 第四章备用金和业务借支的管理70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71 第六章附则71 附件7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办法 (72) 第一章总则72 第二章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72 第三章财务分析的上报73 第四章附则74 附件8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75) 第一章总则75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和归集75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76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排列编目77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79

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doc 1页)

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财务制度(试行)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现金、存款日记帐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 2、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做到库存现金不超额、不坐支、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借公款。现金必须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除零星收支采用现金外,其他一律采用转帐结算。 3、因出差等需要预领现金的必须事先经领导同意,方可领取,事后一星期内与出纳结帐。 4、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出纳有权拒绝预领和报销。 5、个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现金的,应凭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的借据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并应按时归还。 二、审批报销制度 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行政服务中心机关财务和下属分中心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凡开支一律由主任审批。 2、日常办公用品采取申报制由科室申报经领导审批后办公室统一购置,统一报销。中心购买物品实行双人采购,凡购买专控商品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实行政府采购。 3、出差人员按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由科室长、分管领导签字,经主任审批后按规定报销。 4、招待开支,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标准按规定执行(标准另行规定)。 5、因工作需要开支的业务费用及其他费用,应事先报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 6、临时工的薪水应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报中心党组研究决定方可支付。 7、报销必须由经手人和证明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并经主任审批后,方可支付。 三、会计制度 1、按照上级财务规章制度,每年初设立会计帐、表、册等,按要求进行业务登记处理、分析、编制年内的经费收支计划。 2、实行会计与出纳帐款分管的原则,出纳每月与会计办理现金存款结报手续。会计应严格审查原始根据,如有不符合报销规定,会计有权退回。 3、会计必须按照上级要求,正确、及时、完整编制月季报、年报,做到帐帐、帐款、帐表、帐物相符。并做好领导的参谋。 4、搞好年终决算报表编制,同时将上年的帐簿、报表、根据及其他资料按要求进行归档,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四、财物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的确认、分类、核算、报废申请等,按财税部门规定执行,凡属本中心固定资产的由中心财务建帐核算,实行分级管理。 1、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及窗口等大众场所的专用仪器设备(包括产权属于工商银行的电脑设备)、办公桌椅、资料柜等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管理。 2、各科室,分中心的专用仪器设备、办公桌椅、资料柜等由各科室负责管理,登记造册后交中心办公室备案。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知识改变命运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用版)

小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某公司的事。严格按照某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某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某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某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某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某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某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doc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

意。银行账 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

保安服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陕西秦龙保安服务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保安服务公司的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陕西秦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管单位是省公安厅,在治安局的监督和指导下经营保安服务业务。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创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特殊性企业。 2、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委审核同意。 3、公司下设财务室,配备专职会计、出纳、实物保管。 4、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按国家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接受工商、税务、审计部门和县公安局的审计、监督。 5、公司财会、保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财会准则及财经法规制度,实行钱、账、物分管,做到日清月结,年初预算、年终决算,账目清楚,账账、账证、账钱、账物相符,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济效益。 6、财会工作人员每季度将公司经营业务的收支报表送经理审核。

7、出纳应管好现金和银行票据,记录好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严禁白条报销、违规报销。 8、严格公司报销管理制度,报销凭证必须有三人(报销人、审核人、审批人)以上经办,接待费开支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必须报县上级领导审批。 9、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上的重大经济来往帐目必须报上级领导审批。 10、公司员工工资、保安队员工资、值勤补助、保安服装、培训、汽车燃修费开支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后开支。 11、公司聘用员工按照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购买社会劳动、医疗综合保险,员工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制,基本工资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分季度、年终考核工资,公司经理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公司完成和经济效益情况,按每季度考核情况(考核办法另附)分等次发放。 12、公司一切经济收入(支票和现金连同收款凭证)必须交公司财务记账。经营业务、管理工作临时需要少量现金时,经经理批准后,可先向出纳暂借,但经办人员须在一个月内按规定出具凭证报销,立即归还所借公款。 13、公司实物保管员必须严格实物保管制度,建立公司固定资产和库存商品账目,做到进出有账。严防被盗、被虫咬及遗失。出售物资的款项必须及时与会计、出纳结清。每季度盘存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参考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 为建立现代化公司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会计准则》、《公司财务通则》、《公司会计制度》等,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 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 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账工作,建立适合自己公司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 财务部岗位设置暂时为:出纳、材料成本核算会计、综合总帐会计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 现金管理 3.2.1 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本部门领导审核、财务部复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 3.2.2 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正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资金支出的合法、安全。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和承接业务,不得向委托人或相关方面提供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购买有价证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和盘点,对发生的财产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负债管理,保证适当的流动性,对发生的各种借款和应付应交款项,应当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及时归还或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得同其他企业或单位发生除正常业务活动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对取得的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资金用途对支出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有效的工时管理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在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销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两人签同意后方可开出。出纳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依据,必须根据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并经审核无误的凭证。 3.4建立、建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各种账目,出纳员每办理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坚持复核每一笔收付款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了确保安全,分公司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由分公司财务经理配备人员同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交给他人。 3.7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确有原因离岗时,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清楚。

3.8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都要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支票印鉴必须坚持分管的原则。任何时侯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鉴。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销售分公司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营销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doc

营销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1 营销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营销管理中心的财务管理,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和流程, 汇编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指导营销采购中心开展财务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营销采购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学习和检查,确保本制度能够贯彻执行;同时,营销采购中心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提出修正意见或补充条款,经财务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财务管理中心有权根据企业发展战略需要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补充和修正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除与财务管理中心直接有关的条款外,由营销采购中心总监负责实施,财务 管理中心的责任是监督和反馈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条营销采购管理中心业务内勤主管负责销售合同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销售价格管理、采购价格管理、客户资信管理,以及内外有关财务管理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合同和价格资料是企业重点的保密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和处理,未经审批不得私自

复印和传阅。 第二章合同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有销售行为和采购行为,都应当与客户(包括供应商,下同)签订正式合同、合约(或协议),或以订单形式双方签字确认(以下统称:合同)。 合同签订后统一上交业务内勤主管,由业务内勤主管按照有关流程上报办公室和财务管理中 心存档。 第七条合同经办人应当经过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第八条合同、合约和订单文本应当统一,文本由营销采购中心负责起草,并由营销采购中心组织、会同财务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共同审核确认,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作为 文本。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归档,正式合同和合约原件归档办公室,复印件归档财务管理中心和营销采购中心,如果原件两份其中一份归档财务管理中心。 第三章销售价管理 第十条销售价是指企业产品对外销售被客户认同(签字确认)的价格。 第十一条销售价未经客户认同后,不能通知生产管理中心安排生产,也不

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配备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责任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所按照单立帐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所由主任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本所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大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伙人律师会议审核。

第二章会计制度 第七条本所会计根据司法局规定的记帐方法记帐。 第八条本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帐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目。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 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后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十三条会计应按司法局规定的会计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帐。 第十四条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本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 第十六条本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本所的

销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5、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 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销售分公司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要负责给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分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股份公司严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二、往来账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销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销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账,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的结算,各销售分公司之间不能有任何往来挂账。

服务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服务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方法是实行预算管理,组织日常管理和进行财务分析,资金、费用和利润是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总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充实财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公司法》以及国家方针和政策。 第三条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讲究生财、聚财、用财之道,广辟财源,节约资金。 第四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采用科学的经济方法管理企业。 第二章会计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各级财会人员,在经营的各个环节上,必须切实履行总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财产物质的收发和保管、资金的管理使用、款项的收支和结算,收益的取得和分配、费用开支和报销等各种经济活动,都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手续办事,不允许手续不清、经济责任不明的管理混乱现象。 第六条对每项经济业务,以项目为单位必须填制会计凭证,按项目及时入帐,每月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帐薄必须及时登记,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不得漏帐、重帐、错帐,不得积压帐目,切实做到帐据、帐帐相符。 第八条会计报表的数字必须真实,内容必须完整,说明必须清楚,编报必须及时。 第九条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不得任意损毁。 第十条制订成本管理制度,组织成本核算,编制、落实成本计划的预算,监督考核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调动工作,要办理移交,并由财务与经营部经理负责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与经营部经理具体主持总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对工作要作研究、布置、检查、总结、组织制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计划督促执行,并参予经营决策,审查和拟定经济合同,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学习和对会计人员的考核。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doc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1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第 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2 第十二条本单位对每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章程中约定,在优先考虑本单位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价值贡献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方案;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根据本行业“人合”的特性,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本单位有贡献的员工。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债权、存货、固定资产等。 第十四条本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由会计人员及时开票入账,不得无票收款。 第十五条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某服务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服务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治理是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差不多方法是实行预算治理,组织日常治理和进行财务分析,资金、费用和利润是经营治理的要紧内容。为加强经营治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总公司的进展,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第二条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充实财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公司法》以及国家方针和政策。 第三条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讲究生财、聚财、用财之道,广辟财源,节约资金。 第四条实行统一治理,分级负责的方法,采纳科学的经济方法治理企业。 第二章会计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各级财会人员,在经营的各个环节上,必须切实履行总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财产物质的收发和保管、资金的治理使用、款项的收支和结算,收益的取得和分配、费用开支和报销等各种经济活动,都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手续办事,不承诺手续不清、经济责任不明的治理纷乱现象。 第六条对每项经济业务,以项目为单位必须填制会计凭证,按项目及时入帐,每月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帐薄必须及时登记,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晰、不得漏帐、重帐、错帐,不得积压帐目,切实做到帐据、帐帐相符。 第八条会计报表的数字必须真实,内容必须完整,说明必须清晰,编报必须及时。 第九条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不得任意损毁。 第十条制订成本治理制度,组织成本核算,编制、落实成本打算的预算,监督考核成本打算的执行情形。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调动工作,要办理移交,并由财务与经营部经理负责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与经营部经理具体主持总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对工作要作研究、布置、检查、总结、组织制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打算督促执行,并参予经营决策,审查和拟定经济合同,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学习和对会计人员的考核。 第十三条会计人员对流淌资金、固定资产、材料、商品、工资成本、利润、往来款项及专用基金等的核算,编制固定资金专用基金打算、组织流淌资金供应、制订材料定额、参与财产清点。办理销售结算、督促报销、清理债权债务、会计档案、审查各项财务开支,编制会

汽车维修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XX汽车维修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厂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本厂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 本规定。 2、财务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本厂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7)完成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3、财务部由主管会计、出纳、结算员、收银员、仓管组成。 4、本厂所有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 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 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4、会计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 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5、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厂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6、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主管会计或总经理书面报 告, 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0、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主管会计或办公室主任监交。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经主管会计审核,经总经理批准 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主管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或物品 使用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四、现金管理 1、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2、厂内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3、厂内固定资产、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超过1000元以上的必须采取转帐或电汇方式, 不得使用现金。 4、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5、出纳支付现金,可以从厂内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doc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 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汽车销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汽车销售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

销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0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整车发票管理规定 (3) 第三章货款回笼管理 (4) 第四章市场部销售费用管理 (4) 第五章内勤费用管理 (6) 第六章出差待遇 (7) 第七章票据报销规定 (9) 第八章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9) 第九章附则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苏州金龙销售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销售公司会计核算正常进行,增强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以满足公司经营决策需要。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整车发票管理规定、货款回笼管理规定、市场部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内勤费用管理规定、出差待遇管理规定、票 据报销管理规定、办公用品配置管理规定、附则八部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销售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整车发票管理规定 第四条整车发票是指公司为购车客户和经销商开具的购车发票。 第五条整车发票的开具金额应以销售合同上的实际价格为依据。由于车辆配置更改而造成销售价格变更的,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注 明原因,由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确认;对开具发票有特殊要求 的,须由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书面批准。 第六条包括接车和送车在内,所有新车必须当日发车,当日开发票,如有特殊原因要求缓开发票的,必须事前由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 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因特殊原因需换开发票的客户,需要市场部经理填写<更改发票

通知单>并写明重开发票的原因,附上原发票一并退交给销售公 司,并由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批准后,方予以换开发票。 第八条所有人员(含客户)在财务部门领取发票时,必须在<发票领取登记册>上签名备查,根据市场部要求寄出发票的,由财务人员登记 并保留寄件存根。 第九条已开具的发票经手人要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由当事人出具检查,每份发票罚款5000-10000元。 第三章货款回笼管理 第十条整车货款(包括预付款)原则上以银行汇票(或可确认的电汇)接收,市场部业务人员在收到汇票后一个工作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 寄回销售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的,业务员不允许擅自截留使用, 必须在收到现金1个工作日内,足额汇至苏州金龙公司指定帐号, 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银行汇票和现金以外的其它结算方式,事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批准后方可执行。商业承兑汇票一律 不予接受。 第十二条各市场部经理及业务人员必须确保货款按期足额回笼,具体要求如下: 1、对自行提车用户,在确认用户付清全款后,方可办理交接车手续; 2、对要求送车的客户,客户支付余款后业务员将电汇凭证或汇票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