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x号)和中组部、省组部、市组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专题培训班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展集中排查,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完善党员档案,妥善处置失去联系党员,从源头上治理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等问题,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进一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排查对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主要为:

(1)渔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2)社区人户分离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党员,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3)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

(4)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

(5)机关和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三、主要任务

1、核查党员信息。以支部为单位,逐人开展"五核查",具体为核查党员名册、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核查党员档案、核查党员现实表现情况,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党员台账和电子信息资料。

2、排摸四类党员情况。同步开展生活困难党员、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和参教信教党员排摸,准确掌握相关数据。

3、查找失联党员。采取直接联系、人际查找、部门查找、网络社交平台查找等多种方式,联系查找失联党员,做到"三个清楚",即失联人数清楚、失联时间清楚、失联情形清楚。

4、规范组织管理。对排查出的失联党员,区别党员失联原因、本人态度和现实表现等不同情况,视情给予转出组织关系、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补转组织关系、补办保留组织关系手续、补办停止党籍手续等处理。

5、开展组织处置。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组〔2016〕5号),严格不合格党员认定程序,深化完善不合格党员处置措施,推动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党员管理"十条红线"的具体要求。探索与发展党员工作相挂钩的联动机制。

6、健全党员档案。市委组织部将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制度,我区也要结合实际进行完善。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结合此次集中排查,扎实推进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明确规范化标准,做到"整乡推进、整县提升".

7、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等相关制度,形成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长效机制。四、方法步骤和工作安排

根据要求,在集中排查中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步骤:集中排摸、联系查找、登记造册、规范管理、组织处置、分析总结。各地要认真制定具体细化方案和措施。区级主要抓好面上工作安排:

1、组织学习。深入领会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和中组部、省组部及市组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专题培训班相关精神,了解掌握全区面上准备情况。

2、专题培训。区级层面于春节前举办专题培训班,7个镇、街道组织委员及区属有关单位党(工)委分管领导参加。各镇、街道要提前完成动员部署,在党员春节返乡之际集中开展排查工作。

3、组织指导。各地各单位于2月15日前上报实施方案,逐一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前期部署中碰到的问题进行指导。

4、督促检查。结合阶段工作特点,开展若干次随机抽查,加强督导。

5、汇总分析。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做好两次汇总分析,其中4月中旬汇总分析全区失联党员总体情况,8月初汇总分析全区失联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

6、建章立制。在排查工作后期,总结梳理全区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发展党员全程记实等方面经验,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长效制度。

五、时间进度

2、集中排查和规范处置阶段(3月—7月)。3月底前后,开展一次针对失联党员排查进度的工作督查;4月15日前,收集整理各地各单位《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汇总整理后报市组部;4月底前,指导开展党员档案"示范达标"行动;5—6月,开展排查工作专项检查;7月,掌握了解规范管理和组织

处置情况。

3、总结巩固阶段(8月)。8月初,总结梳理从严管理党员队伍工作经验,收集整理各地各单位集中排查工作综合报告、全区失联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8月5日前,形成我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综合报告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委组织部。

六、有关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坚持讲政治、敢担当、有作为的标准要求,以真实、准确、完整、严肃为原则,变"在册"找人为"见人听声看视频"找人,做到工作到点、责任到人、进度到日,杜绝弄虚作假,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任务。

2、强化工作保障。分级成立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小组,区级层面由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牵头负责,配备相应的工作力量,镇、街道层面及区属有关单位党(工)委要配备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3、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利用公安、人力社保、卫生计生、教育、国资等部门信息资源,拓展排查渠道,增强排查效果。

4、严格把握政策。合理把握工作尺度,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一些把握不准的问题,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同时,严明排查工作纪律,排查工作不作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操作规程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操作规程(参考) 一、主要任务 成立工作组(5-9人)。召开工作组部署会议,明确分工。重点抓好以下5项任务: (一)核查党员信息 3月7日开始,3月15日完成。这是做好后四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依据花名册和村居实际底数,核查本党支部每一名党员情况,核查方法按照《实施方案》“五核查”进行。 1.核查党员名册。 核实党员基础信息。花名册中没有的党员要进行身份核实,重点查阅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志愿书。填写《不再花名册党员初审信息台帐》和《党员花名册多余人员信息台帐》,这两个表格于3月11日前已工作区为单位报组织办审核。同时核实外转党员是否落实到位。 现场确认。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1),一式三份,二寸照片3张,本人签字按手印,并在本单位党旗下照相现场确认。原则上本人必须现场确认。对外出流动、能够联系到的党员,要尽可能让他们回来填写,确有困难无法回来填写的,可通过邮寄、传真、发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填写;对失联党员,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及时补充填写,经多方努力仍然无法取得联系的,要登记造册,待取得联系后再填写。年老体弱、文盲或文化程度较低党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上门服务,帮助填写表格,但要由本人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各党支部可以签订承诺书。 2.核查党员档案。重点审核转入、档案不齐或丢失、身份

存疑的党员。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看入党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有没有违规入党或假党员情况,对没有党员档案、档案材料缺失、党员身份存疑的记录下来。注意把握两个问题:一是档案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不再审核;需要核查的由党支部申请,党工委派人或协调配合核查。 二是对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如何处理。根据中组部有关答复意见,对建国前党员,因为受当时条件的限制,党员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只要组织关系一直没有中断,就不需要再补填入党志愿书或补办入党手续;离退休党员和60岁以上的农村、社区党员,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建国前党员来处理。无档案的,所在的党组织要认真进行甄别。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一般由入党时的党组织出具证明,经县以上组织部门审核,补齐材料,方可承认党员资格,材料一并存入党员档案。 3.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看党员与支部保持联系情况,是否属于流动党员,组织关系顺不顺;是否属于失联党员,失联时间有多长。对这两类党员进行重点登记,初步掌握流出时间、原因和去向。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失联党员”是指流出后不知去向,连续六个月以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 确定失联党员,关键看是不是流出后不知去向,是不是达到连续6个月以上不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联系,时间计算截止到排查工作开始的时间,也就是以排查开始时间为准往前倒推6个月,看看有哪些党员没有与党组织联系。 总的原则: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

社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社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通过这次的社区党员组织学习记录,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再加强学习,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提高落实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标准、重点和程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下面是管理资源吧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社区党员组织学习记录,欢迎大家阅读。 社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1一、洁美家园行动组织开展以改善社区环境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活动。组织志愿者广泛参与卫生大扫除、清洗乱涂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果皮、纸屑)等活动;组织志愿者植树种草、认养绿地、美化绿化小区。

二、区域文明和谐创建组织开展以创建“文明和谐文体路”、“文明进步路”为试点区域,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组织志愿者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员、督导员、保洁员。 三、保护母亲河行动组织开展以保护闽江流域为重点的保护母亲河志愿者行动,组织志愿者为沿岸植树造林、清理垃圾、绿化美化,开展保护水源地、节水减排、控制排污等宣传教育活动。 四、便民助民服务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健康义诊、免费体检、家电维修、修复破损路面、更换路灯、护栏、下水管道等便民、助民活动。 五、扶贫济困服务组织开展以贫困居民为主要对象,以因病、因灾致贫居民为重点对象,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帮助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脱贫解困服务。 六、困难帮扶服务组织开展以孤寡老人、残疾困难居民、刑释两劳人员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敬老爱老助老、心理健康辅导、经济困难资助、生活照顾、推荐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服务。 七、关爱未成年人行动组织开展青少年道德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组织志愿者帮助辅导学

活动方案之党员排查工作方案

党员排查工作方案 【篇一:组织找党员工作方案】 中共大滩乡委员会 关于开展“组织找党员”活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县委乡镇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做好乡 镇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全面掌握全乡党员现状,为我乡党委换届奠 定组织基础,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近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组织 找党员”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组织找党员”活动的对象 “党组织找党员”是指依据现有党员信息库和党员花名册,清理调查 所有党员现状情况。一是乡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半年以上)而 未转来组织关系及调离所属单位而未转走组织关系的;二是流动党员;三是与所在党组织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四是“五种情况”的党员。 二、“组织找党员”活动的方法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组织找党员”排查工作,根据各村实际,按区域 及党员分布情况划片分组,采取将支部干部分成2人以上的调查小组,进社入户,逐个调查 的“地毯式”的工作方式进行摸底排查。通过找党员、找家属、打电 话等形式,进行登记造册,并填写“组织找党员”信息卡,全面了解 党员的生产生活情况、身体情况;流动党员要摸清流出(入)时间、流出(入)地点、联系方式及在外生产生活情况,同时征求流动党 员能否按时参加党代表选举大会。调查结束后,将汇总后相关信息 及卡、表、册上报乡党委。 三、“党组织找党员”活动的时间安排 集中“组织找党员”的时间:(5月24日—5月28日) 1、动员部署阶段(5月24日—5月25日) 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明确任务和要求,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及时 做好本支部“组织找党员”活动。 2、登记造册阶段(5月25日—5月26日) 各支部根据区域及党员分布情况,进行分片分组,上门入户进行登记,填写《组织找党员信息卡》,对各种情况党员进行登记造册、 汇总,并于5月26日将各类卡表上报乡党委办。 3、建立信息库(5月27日—5月28日)

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总结

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总结 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总结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XX县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XX县委组织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彻底摸清情况,我局对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认真开展了梳理排查,现就我局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领会精神 我局支部高度重视,及时认真组织学习了武直委发【2018】35号和武委组办【2018】163号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抓好我局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确保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二、认真自查,建立台账 为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的梳理排查工作。我局支部对照文件所列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认真自查。一是通过查

阅党员人事档案,核实了局党员身份信息,重点核实了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及党员档案存放情况,二是对我局的所有党员进行了清查,我局共有在职党员21名,离退休党员干部12名,当前我局不存在流动党员和失联党员,党员党费均按时按费加纳,三是建立健全了局机关支部党员管理台账,并进行了审核备案,四是对近年来党组织关系结转的情况进行了排查,今年我局机关支部接受流动党员组织关系2名。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有2名同志转出。 三、梳理分析与管理 支部及时核实党员基本信息,与本人档案、户籍、学籍等有关资料进行对比、印证、确保准确无误后,建立健全本支部党员台账,台账与现有党内统计数据相一致,没有出现重登、漏登现象。同时党员档案都按照要求制定专人负责管理,资料齐全,特别是预备党员档案都归类另外存放。

党员管理制度 (2)

2015党员管理制度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表格(表格一及其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表格说明 为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准确掌握工作情况,提高科学化水平,此次排查设计了一套工作表格。表与表之间有一定的关联,按照各个环节要求,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是这次排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现就表格填报说明如下。 一、《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是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基础表格,是生成其他表格的直接或间接依据,直接影响到其他表格的数据填写和统计,填写对象为2015年9月30日前入党的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登记表由党员本人填写,经党支部、总支部党委审核后,归入党支部工作档案。 二、《党员名册》(表二)、《外出流动党员名册》(表三)、《外出流动党员情况汇总表》(表四)(依据《外出流动党员名册》(表三)填写生成)、《经排查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五)和《经排查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六)、《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汇总表》(表七)(依据《经排查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五)和《经排查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表六)填写生成)以党支部为单位填写,同时上报机关党委(总支)一份存档;只设机关支部的,由支部自行填写。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将汇总后的上述六表、排查情况报告刻录成光盘后随同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1月30

日前报机关工委组织处。

表一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表人签名: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党员本人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真实。 2、姓名填写党员本人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正在使用的姓名全称。 3、民族填写党员本人归属的、国家认可的、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 4、籍贯填写党员本人祖居所在地的当前国家政区名称。 5、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离婚、复婚。 6、入党日期指按党章规定该党员加入中共的日期或被追认为中共党员的日期。 7、转正日期指该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日期。 8、参加工作时间指经组织、干部、人事、劳动部门审定的该党员参加工作起始时间(军人填写入伍日期)。 9、入党时所在支部指该党员入党时所在党支部的名称。 10、转正时所在支部指该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所在支部的名称。 11、照片为2寸免冠正面照片。 12、学历指由国家认可的在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正式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 13、学位指党员本人完成一定学历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位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一、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1) 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 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 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⑼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名单 1.南京大学21.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东南大学22.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3.三江学院 4.南京理工大学2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5.河海大学25.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南京农业大学26.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7.中国药科大学27.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8.南京邮电大学28.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9.南京林业大学29.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1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30.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1.南京工业大学3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12.南京师范大学3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3.南京财经大学33.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14.南京医科大学3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15.南京中医药大学35.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16.南京审计学院36.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17.南京体育学院37.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18.南京艺术学院38.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党总支) 19.南京工程学院39.南京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

党支部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制度

党支部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

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 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 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党员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时,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信件有两种:一种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通常叫做接转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一种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通常叫做接转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调入单位的党组织根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党组织必须熟悉接转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做好这项工作,以防止组织关系的误转、漏转而造成差错。 (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严肃对待,严格手续,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的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有以下基本要求: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复员、转业以及其他原因,经党组织批准,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2.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一律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能自造简化字,不得涂改;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完整填写介绍信中每项规定填写的内容。党费交至的月份及接转组织关系的期限要大写;介绍信、证明信及其存根均要注明有效期限,最长不应超过三个月。每张介绍信上只限一人。介绍信和证明信必须盖支部的章印,设立总支部的加盖总支部章印。如果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更,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但应另附名单,并另附的名单上加盖党组织或支部书记的章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 为切实掌握全镇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按照县委组织的要求,楚村镇认真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做好思想动员和组织准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镇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上学习了省委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精神,对全镇排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责任人、认定范围、开展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各支部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立即开展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 二、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召开专题会议,向全镇各党支部发放了《党员集中摸排情况登记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等五类表格和填表说明,强调此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党支部特别是村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真正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对个别暂时联系不上的党员进行了入户,想尽一切办法确保联系到每位党员,真正实现活动主体全覆盖。 三、认真摸排,集中归档。各党支部根据党员花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组织生活等记录对本地党员组织关系进行

“拉网式排查”,查找有价值线索,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同时,每个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党员排查工作,通过电话联系、入户走访、询问亲友等方式,对失去联系的党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摸底排查。对已经联系上的“失联”党员,按照其工作单位、居住地等情况理顺组织关系,并对其加强教育,明确告知其党员义务,要求其认真履诺。对再次“失联”超过6个月的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路线实践活动有关加强基层建设党组织建设的要求,神泉乡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开展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 我乡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把自查要求通知到本乡20个党支部,并按照“不漏一个党支部,不漏一名共产党员”的工作要求,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认真核实各党支部所属全体党员身份信息;查清各支部的流动党员去向;并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台帐,确保信息核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倒底、不留死角。针对各党支部流动党员工作地不固定、联系方式更换频繁等复杂情况,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耐住性子,千方百计取得联系方式,主动对接,积极做好《流动党员信息表》填报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做好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离退休(联

合)党支部。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对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

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报告doc

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报告 篇一: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表格 附件1 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填报人:联系电话: 1 《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 1、本表由党支部填写,报基层党委(总支)汇总后,上报旗直机关工委。 2、“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指的是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前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经联系查找后重新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党员。 3、“职业”一栏,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②非公有制企业离职人员;③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⑤高校毕业生;⑥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⑦组织关系在人才中心人员;⑧其他。 4、“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的是党员最近一次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至联系查找结束时的时间。 5、失去联系情形: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外出务工经商; ②单位改制或破产;③毕业后去向不明;④工作单位改变;⑤

出国(境);⑥居住地改变;⑦其他(具体原因在备注栏中注明)。 6、党组织类别: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国有企业;②非公有制企业;③农村;④党政机关;⑤学校;⑥其他事业单位;⑦街道社区;⑧社会组织;⑨其他。 2 附件2 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填报人:联系电话: 3 《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 1、本表由党支部填写,逐级汇总,由各基层党委(总支)上报至旗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指的是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结束时,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 3、“职业”一栏,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②非公有制企业离职人员;③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⑤高校毕业生;⑥街道社区人户分离人员;⑦组织关系在人才中心人员;⑧其他。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操作规程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 操作规程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操作规程(参考) 一、主要任务 成立工作组(5-9人)。召开工作组部署会议,明确分工。重点抓好以下5项任务: (一)核查党员信息 3月7日开始,3月15日完成。这是做好后四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依据花名册和村居实际底数,核查本党支部每一名党员情况,核查方法按照《实施方案》“五核查”进行。 1.核查党员名册。 核实党员基础信息。花名册中没有的党员要进行身份核实,重点查阅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志愿书。填写《不再花名册党员初审信息台帐》和《党员花名册多余人员信息台帐》,这两个表格于3月11日前已工作区为单位报组织办审核。同时核实外转党员是否落实到位。 现场确认。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1),一式三份,二寸照片3张,本人签字按手印,并在本单位党旗下照相现场确认。原则上本人必须现场确认。对外出流动、能够联系到的党员,要尽可能让她们回来填写,确有困难无法回来填写的,可经过邮寄、传真、发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填写;对失联党员,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及时补充填写,经多方努力依然无法取得联系的,要登记造

册,待取得联系后再填写。年老体弱、文盲或文化程度较低党员,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上门服务,帮助填写表格,但要由本人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各党支部能够签订承诺书。 2.核查党员档案。重点审核转入、档案不齐或丢失、身份存疑的党员。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看入党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有没有违规入党或假党员情况,对没有党员档案、档案材料缺失、党员身份存疑的记录下来。注意把握两个问题: 一是档案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不再审核;需要核查的由党支部申请,党工委派人或协调配合核查。 二是对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如何处理。根据中组部有关答复意见,对建国前党员,因为受当时条件的限制,党员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只要组织关系一直没有中断,就不需要再补填入党志愿书或补办入党手续;离退休党员和60岁以上的农村、社区党员,也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建国前党员来处理。无档案的,所在的党组织要认真进行甄别。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一般由入党时的党组织出具证明,经县以上组织部门审核,补齐材料,方可承认党员资格,材料一并存入党员档案。 3.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看党员与支部保持联系情况,是否属于流动党员,组织关系顺不顺;是否属于失联党员,失联时间有多长。对这两类党员进行重点登记,初步掌握流出时间、原因和去向。

2017年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情况汇报

2017年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情况汇报【一】 根据中共青阳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村认真开展了排查工作,现就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 为抓好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我村成立了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支部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人,确保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开展排查 村党总支将此项工作与当前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做到不漏一个党支部,不漏一名共产党员。各支部认真核实本支部所属全体党员身份信息,重点对入党时间,转正时间,是否存在假党员等,对近年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情况进行排查,查是否规范完整的填写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按要求对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编号管理并存档等,确保了信息真实、准确。经排查,2013年至2015年来,我村转出党员0人,转入党员4人。现我村共有党员122人,流动党员17人,每位转入转出的党员也都按照要求填写了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三、梳理分析与管理 各支部及时核实党员基本信息,与本人档案、户籍、学籍等有关资料进行比对、印证,确保准确无误后,建立健全本支部党员台账,台账与现有党内统计数据相一致,没有出现重登、漏登现象。同时,

各支部党员档案都按照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资料齐全,特别是预备党员档案都归类另外存放。目前,我村共有预备党员4名。 2017年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情况汇报【二】 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我乡按照中共芦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组织关系开展梳理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乡全体73名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自查。全乡各党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排查,主要核实党员身份、入党时间、转正时间以及流动党员的去向等信息。 一是全面覆盖,上门上户,核实全体党员身份信息。充分利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平台,将全乡727名党员名单全部调出,一一对应分发给24个党支部,确保信息核实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倒底、不留死角。 二是千方百计,主动对接,核查流动党员基本情况。针对各党支部流动党员工作地不固定、联系方式更换频繁等复杂情况,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耐住性子,千方百计取得联系方式,主动对接,积极做好《流动党员信息表》填报工作。 三是措并举,稳步推进,自查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为契机,乡党委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自查工作。一查是否按规范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二查是否规范保管党员介绍信存根;三查是否及时帮助接收的预备党员转正,四查是否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台账。

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总结

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总结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总结 为切实掌握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部署要求,公司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确保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彻底摸清情况,为开展“两学一做”做好思想动员和组织准备,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这次组织关系排查,是面向全体党员的一次集中排查,工作面广量大、点多线长,公司党委立即行动、精心组织,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部署要求,2月29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相关精神,制定了公司《关于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实施方案》,并以党支部为单位,重点对党员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党员档案是否齐全、是否属于流动、失联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是否收到回执、是否能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排查。

2、认真排查,有序推进。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了由纪监审部、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3月10日至3月17日,公司抽调4名同志系统化学习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业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审核党员档案材料,通过查阅党员档案,对出生时间、参工时间、学历、入党及转正时间、批准单位、志愿书编号、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入党材料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工作。同时,根据上级规定,将公司所有党员档案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3、真抓实干,效果显著。公司党委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接转、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完成了核查党员信息、查找失联党员阶段工作,公司全部党员无一人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无“口袋”党员,按时上报了《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党员登记表》,补齐党员档案材料2份,找回党员档案5份,组织公司231名党员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对党员的基本信息进行了登记入库。通过集中排查,全面提升了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为公司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精选-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范文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19〕x号)和中组部、省组部、市组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专题培训班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展集中排查,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完善党员档案,妥善处置失去联系党员,从源头上治理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等问题,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进一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排查对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主要为: (1)渔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 (2)社区人户分离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党员,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3)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

(4)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5)机关和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三、主要任务 1、核查党员信息。以支部为单位,逐人开展"五核查",具体为核查党员名册、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核查党员档案、核查党员现实表现情况,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党员台账和电子信息资料。 2、排摸四类党员情况。同步开展生活困难党员、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和参教信教党员排摸,准确掌握相关数据。 3、查找失联党员。采取直接联系、人际查找、部门查找、网络社交平台查找等多种方式,联系查找失联党员,做到"三个清楚",即失联人数清楚、失联时间清楚、失联情形清楚。 4、规范组织管理。对排查出的失联党员,区别党员失联原因、本人态度和现实表现等不同情况,视情给予转出组织关系、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补转组织关系、补办保留组织关系手续、补办停止党籍手续等处理。 5、开展组织处置。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组〔2019〕5号),严格不合格党员认定程序,深化完善不合格党员处置措施,推动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党员管理"十条红线"的具体要求。探索与发展党员工作相挂钩的联动机制。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若干问题解答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若干问题解答 1、在组织关系排查过程中,能否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查找失联党员?在什么范围内比较合适? 按照中组部要求,不公开发布、不作新闻宣传报道。 2、如何把握排查的时间节点? 《方案》要求4月20日前把报表报上来,就是因为排查的主体工作,摸排不包含处置工作,应该在4月底前完成。但是并不是要求所有的排查工作都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完成的是主体部分,按照要求把相关的数据情况报上来,之后失联党员也可以继续排查。 3、排查的数据如何与党内统计的数据相衔接? 党统截至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排查的截至时间是2016年4月底,数据是动态变化的。经过排查失联党员大幅度增长完全是正常的,如果追求数据的平衡,12月底的数据和4月底的数据相差不大,反而是不正常的。 4、对排查前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在这次排查中取得联系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做组织处置?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

21号),“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对党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不正常,以及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不能简单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予以处置。” 5、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党员要求退党的,党组织首先要弄清党员退党的原因,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对于超过六个月不与党组织联系的,经组织查找取得联系,要求退党的,按同意退党还是自行脱党处理?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该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失联后经排查取得联系的党员,如果党员主动要求退党,应按退党除名的方式予以处置。处置具体程序:本人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要查明党员提出退党的原因,做好思想工作,对仍坚持退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后,报基层党委备案。 6、怎样调查核实党员失联期间的表现? ①对失联期间已经纳入其他党组织管理的,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与有关党组织核实党员失联期间的各项情况,党员本人能够出具真实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汇报,并得到有关党组织核实的,予以确认。

怎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怎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 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

2018年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总结

2018年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总结 2018年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总结 XX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围绕“四个自我”(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我局及社区共X个党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近期的深入走访和摸排,顺利完成了排查摸底阶段的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精心组织实施,深入走访摸排,夯实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基础 (一),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全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立即行动,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了《**县住建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宣贯全县会议精神,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同时以政策为导向,在全系统掀起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教育热潮,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政策文件,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了对本次处置工作的认识,端正了思想动机,掌握相关政策。为了更好的让广大社区党员知晓和了解本次活动的要求和工作流程,我局在社区工作地点和所辖小区内张贴和发放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运行图》和《致广大共产党员的一封公开信》,让分散在各个社区角落的党员们知道如何找到组织,如何回家。 (二)深入清理,摸清底数。局属各支部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所属党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清查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党员、教育实践活动中民主评议为“差”的党员(简称“三不一差”

党员)情况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情况,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为了更好的掌握我局党员动向和具体情况,我局将所辖党员科学分为了“五种情况”,即:对于合格党员,认真填写《排查清理信息登记表》予以确认;对于不愿登记的党员,由本人书面提出相关问题,并由本人签字、压盖手印,确定为问题党员;对于失联党员,通过认真走访和多方查找,确定长期无法联系的,由各党支部书记明确失联时间,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对于死亡党员,经党支部书记确认后提出注销申请;对于去向不明确党员,由党员本人说明及书写已转入外地或外部支部名称,并由各支部书记签字及盖章予以确认,报上级党委进行核实,明确是否已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三)逐一分析,开展“双找”。对于以上党员“五种情况”,局属各党支部因势利导,分别做出处理意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局针对社区党员问题多发的状况,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社区,多次召开社区7个党支部工作调度会议,听取社区支部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过深入了解,问题主要集中在对社区对失联党员的查找确认上,为了能更大限度的缩小失联范围,我局对初步列为失联党员的群体采取了以下工作方法,尽全力查找。具体做法是:一是查找其关系网,找到其亲属及朋友,与党员本人取得联系;二是通过查询公安、社保信息,找到联系方式;三是通过实地查访,多方询问,通过捎口信、交叉联络的方式,辗转找到本人进行确认。通过近期认真细致的查找,我局将社区失联党员由以前的50余人缩少到了40人,统计出死亡党员15人。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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