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BZ-200、400、500、630/1140(660) BKD9-1000A/1140(660)~

KBZ-200、400、500、630/1140(660) BKD9-1000A/1140(660)~
KBZ-200、400、500、630/1140(660) BKD9-1000A/1140(660)~

建筑疏散宽度计算

建筑-疏散宽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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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防火规范-2015版 5.5.18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5.5.18的规定。 表5.5.18 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 楼梯的最小净宽度(m) 建筑类别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 走道 疏散楼梯单面布房双面布房 高层医疗建筑 1.30 1.40 1.50 1.30 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1.20 1.30 1.40 1.20 5.5.19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5.5.20 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100 人不小于0.60m计算,且不应小于1.0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0m。 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场、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0m时,可增加1.0倍,但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应减少一半。?2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0-1的规定计算确定。 表5.5.20-1 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观众厅座位数(座)≤2500≤1200 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 疏散部位门和走道平坡地面?阶梯地面 0.65 0.75 0.85?1.00 楼梯0.75 1.00 3 体育馆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0-2的规定计算确定。 表5.5.20-2 体育馆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观众厅座位数范围(座)3000~50005001~10000 10001~20000疏散部位门和走道平坡地面0.43 0.37 0.32

商业等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

商业等建筑疏散宽度的计 算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商业等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 1 GB50016-20145.5.21(人员密度是楼层,百人按总层数)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1-1的规定计算确定。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

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表5.5.21-1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2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3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m2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m2计算。 5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6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的人员密度不宜小于0.75人/m2。

商业建筑疏散宽度计算

2疏散宽度的计算 目前,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是《建规》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以下简称《商规》)以及人《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建规》条文如下: 5.3.17.5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2确定。 表1和表2与《商规》第4.2.5条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5.1.5条及第5.1.8条已经统一。 依据《建筑》5.3.17.5条,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计算公式: B(m)=S'(m2)×K2×b(m/100人)×a(人/m2) 式中:B为商店营业厅疏散总宽度(m) S'为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m2) K2为面积折算值(常量)0.7 b为疏散宽度百人指标(m/100人)地下与地平高差10m以内不小于0.75(m/100人),高差10m以上,不小于1(m/100人)。 a为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m2)地下二层0.80(人/m2),地下一层0.85(人/m2),地上一二层0.80(人/m2),地上三层0.77(人/m2),地上四层0.60(人/m2)。 很显然,式中K、b、a三个数可以从条文中查到,但Sˊ怎样确定。 3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 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在建筑设计中,往往在设计阶段还没有商店的平面布置,因此不能准确的得到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但可以参照《商规》进行估算。 《商规》条文: 第3.1.1条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 第3.1.2条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的规定。 第3.4.1条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的比例数可按第3.1.2条的规定。 第3.4.2条商店的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 第3.2.2条普通营业厅内各售区面积可按不同商品种类和销售繁忙程度而定。营业厅面积指标可按平均每个售货岗位15m2计(含顾客占用部分);也可按每个顾客1.35m2计。 根据以上各条文,我们可以得出营业厅建筑面积=营业面积+(辅助面积-办公部分面积)。而办公面积=3~3.5/15×营业面积=1/5营业面积(取小值)。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营业厅建筑面积,营业厅建筑面积可按表4确定。

疏散宽度的计算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商店建筑的建设不但在数量上逐年递增, 而且在规模上也呈现出了 越来越大的发展趋势。然而在商店建筑设计中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问题, 常常给建筑设计者及消防审核人员带来困扰。多年的工作实践, 使我们感到以往的计算方法以不符合目前商店建筑的实际, 笔者推荐一种新的计算方法,特作如下分析与探讨。 1 以往计算方法所存在的问题 根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 88 (以下简称“商规”) 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J 16- 87 (以下简称“建规”) 的规定, 多层(建筑高度24 m 以下) 商店建筑中营业厅的疏散宽度计算, 首先根据“商规”第4. 2. 5条中的换算系数来确定人数, 再根据“建规”第5. 3. 12条中的疏散宽度百人指标确定疏散宽度。简化成公式(1) : D = S ×a×b/100 (1) 式中:D ——最大一层营业厅的疏散宽度,m; S ——最大一层营业厅面积,m; a ——换算系数, 根据“商规”第4. 2. 5 条确定,即第一、二层a= 0. 85, 第三层a = 0. 77,第四层及以上各层a= 0. 6; b ——疏散宽度百人指标, 根据“建规”第5. 3.12 条,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 第 一、二层b= 0. 65 m/百人。 当第二层营业厅面积为1 000 m2 时,D = 1 000×0. 85×0. 65/100= 5. 225 m。需要设三部开间尺寸为4. 2 m 宽的楼梯, 每部楼梯的面积约为36 m2, 三部共108 m2, 相当于营业厅面积的10. 8 %。 根据公式(1) , 1 000 m2 的营业厅, 容纳人数为850 人, 平均每人占1. 176 m2, 除去柜台所占面积约300 m2 左右, 即700 m2 的顾客活动空间容纳人数为850 人, 平均每人仅占0. 82m2。这个密度对20 世纪80年代的商场是合适的。因为当时商场的数量少、购物的人相对集中。目前执行的“商规”就是编制于20 世纪80 年代,“商规”中的各项规定符合当时的国情, 但现在的商场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数倍于那个时代, 购物人群已分散于 各商场中, 商场内人员的密度已大大降低。其次, 20 世纪80 年代的商场多为营业、仓储、辅助分设, 而现在仓储式的商场越来越多, 柜台的尺寸也在加大, 柜台所占用的空间及面 积也越多, 同时仓储式的商场中大多数的顾客为推车购物, 所需用的空间的面积也加大。可见包括柜台在内每人1. 176m2 的密度显然不符合今天商场的功能需求, 因此以往的计算 方法应作调整。再次, 目前商场越建越大, 仍按以往的计算方法计算疏散宽度, 带来的问题是楼梯数量过多, 宽度过宽, 楼梯间占用的面积过大, 占营业面积的10 %以上, 显然也不

安全疏散宽度计算方法

安全疏散宽度计算方法 安全疏散宽度计算是指建筑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 散门、安全出口等的各自总净宽度,在影、剧、礼、体等场 所中,分平坡地面和阶梯地面;在除影、剧、礼、体之外的 公共建筑中,分每层来计算。根据《建规》 5.5.20 、 5.5.21的规定,可分为两个步骤:计算需要疏散的人数;计算在规 定时间内疏散以上人数时,各疏散口和疏散通道的宽度。 1、计算疏散人数=疏散建筑面积人员密度 疏散宽度计算步骤: (1)计算疏散人数 = 建筑面积人员密度; 人员密度确定方法: ①参考建规表 5.5.21-2 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 ②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 1.0 人 /m 2 ,其他 0.5人/m 2 。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有固定座位的场所, 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 1.1 倍计算。 (2)计算疏散宽度 = 疏散人数百人宽度指标; 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 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 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 5.5.21-1的规定计算确定。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 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 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百人宽度指标取值时容易陷入的误区: 比如建筑高度为 4 层的二级耐火等级办公楼,在取值时 一二层百人宽度指标取0.65m/ 百人,三层百人宽度指标取0.75m/ 百人,四层百人宽度指标取 1.00m/ 百人,这种取法是错误的。根据建规表 5.5.21 ,表中给出的层数为建筑层数,

(完整版)有关体育建筑计算疏散宽度的规范摘要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摘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50016-2006 体育馆的观众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 人。 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和疏散净宽度指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100 人不小于0.6m 的净宽度计算,且不应小于 1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 在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 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院、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22 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 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m 时,可增加1 倍,但不得超过50 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应减少一半; 2 剧院、电影院、礼堂等场所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的规定计算确定; 3 体育馆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的规定计算确定; 4 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作为观众厅的疏散门。 表体育馆每 100 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度( m )

注:表中较大座位数档次按规定计算的疏散总宽度,不应小于相邻较小座位数档次按其最多座位数计算的疏散总宽度。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体育馆观众厅的疏散门数目设置要求和每个疏散门的疏散人数限制。有关防火设计要求在《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中还有进一步规定。 1 对于体育馆观众厅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要求一般不能超过400~700人。 1)根据对国内一部分已建成的体育馆调查,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体育馆观众厅内人员的疏散时间,依据容量规模的不同按3~4min控制。 另据对部分体育馆的实测结果是:对于2000~5000座的观众厅,其平均疏散时间为3.17min;5000~20000座的观众厅其平均疏散时间为4min,故将一、二级耐火等级体育馆观众厅人员的疏散时间定为3~4min,作为安全疏散设计的一个基本依据。 2)体育馆观众厅容纳人数的规模变化幅度较大,由三四千人到一两万人。观众厅每个疏散门平均担负的疏散人数也应相应有个变化幅度,而这个变化又与观众厅疏散门的设计宽度密切相关。 从调查情况看,体育馆观众厅疏散门的平均宽度最小约为1. 91m;最大约为 2.75m。据此宽度和规定人员从观众厅疏散出去的时间可概算出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分别为(1.91/0.55)×37×3=385(人)和(2.75/0.55)× 37×4=740(人),其中37为楼座阶梯地面的每股人流通过能力。因此,规范将一、二级耐火等级体育馆观众厅疏散门平均疏散的人数定为400~700人。具体设计时,设计者可按上述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容量规模,合理地确定观众厅疏散门的数目、宽度,以满足规定的控制疏散时间的要求。 [例]一座容量规模为8600人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体育馆,如果观众厅的疏散门设计为14个,则每个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为8600/14=614(人)。设每个出口的宽度为2.2m(即4股人流所需宽度),则通过每个疏散门需要的疏散时间为614/(4×37)=4.15(min),超过3.5min,不符合规范要求。因此,应考虑增加疏散门的数目或加大疏散门的宽度。如果采取增加出口数目的办法,将疏散门数目增加到18个,则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为8600/18=478(人)。通过每个疏散门需要的疏散时间则缩短为478/(4×37)=3.22(min),不超过3.5min,符合规范要求。

疏散宽度计算公式

疏散宽度计算公式

公共建筑类型较多,且在建筑设计中有些建筑类别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不能够在规范上找到明确的依据,或无法明确套用哪个规范,现根据个人分析及参阅相关文献总结几种常见建筑类型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将根据个人经历,添加相关建筑类型的计算方法以供参考及讨论) 一、商店 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 《建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以及地方文件要求。 《建规》条文如下:(具体条文可参见下一节“餐饮”) 5.3.17.5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确定; 注: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 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在建筑设计中,往往在设计阶段还没有商店的平面布置,因此不能准确的得到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可参照《商规》进行估算。 《商规》 第3.1.1条: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 第3.1.2条: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1.2的规定。 第3.4.1条: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的比例数可按第3 1-2条的规定。 第3.4.2条:商店的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 第3.2.2条:普通营业厅内各售区面积可按不同商品种类和销售繁忙程度而定。营业厅面积指标可按平均每个售货岗位15m2计(含顾客占用部分);也可按每个顾客1.35m2计。

楼梯疏散宽度规范

6.3.1 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梯段最小净宽是根据使用要求、模数标准、防火规范的规定等综合因素加以确定的。这里需要说明,将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梯段最小净宽定为1.00m的原因是:①为满足防火规范规定的楼梯段为1.10m,一般采用2.70m或2.60m(不符合3模)开间楼梯间,楼梯面积较大。如采用2.40m开间楼梯间,每套可增加1.00m2左右使用面积,但楼梯宽度只能做到1m左右; ②2.40m开间符合3模,与3模其他参数能协调成系列,在平面布置中不出现半模数,与3.60m等参数可组成扩大模数系列,有利于减少构件,也有利于工业化制作,平面布置也比较适用、灵活;③据分析,只要保证楼梯平台宽度能搬运家具,2.40m是能符合使用要求的;④参照国内外有关规范,1999年经与公安部协调,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规定了“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净宽可不小于1m”。但其他的住宅楼梯梯段最小净宽仍为1.10m。 4.1.6 商店建筑的公用楼梯、台阶、坡道、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梯段最小净宽、踏步和最大高度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表4.1.6 楼梯梯段最小净宽、踏步和最大高度 楼梯类别梯段最小净宽(m)踏步(m)踏步最大高度(m) 营业区的公用楼梯 1.40 0.28 0.16 专用疏散楼梯 1.20 0.26 0.17 室外楼梯 1.40 0.30 0.15 2 室内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且不宜小于0.10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0m;当高差不足两级踏步时,应按坡道设置,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6.7.2 楼梯梯段宽度在防火规范中是以每股人流为0.55m计,并规定按两股人流不应小于1.10m,这对疏散楼梯是适用的,而对平时用作交通的楼梯不完全适用,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商场、剧场、体育馆等)主要楼梯应考虑多股人流通行,使垂直交通不造成拥挤和阻塞现象。此外,人流宽度按0.55m计算是最小值,实际上人体在行进中有一定摆幅和相互间空隙,因此本条规定每股人流为

建筑疏散宽度计算

来自防火规范-2015版 5.5.18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5.5.18的规定。 表5.5.18 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 楼梯的最小净宽度(m) 5.5.19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5.5.20 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100人不小于0.60m计算,且不应小于1.0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0m。 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场、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0m时,可增加1.0倍,但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应减少一半。 2 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0-1的规定计算确定。 表5.5.20-1 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3 体育馆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0-2的规定计算确定。 表5.5.20-2 体育馆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注:本表中对应较大座位数范围按规定计算的疏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对应相邻较小座位数范围按其最多座位数计算的疏散总净宽度。对于观众厅座位数少于3000个的体育馆,计算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时,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应小于表5.5.20-1的规定。 4 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作为观众厅的疏散门。 5.5.21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1-1的规定计算确定。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表5.5.21-1 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每100人最小 疏散净宽度(m/百人)

疏散宽度计算

商店的疏散楼梯宽度 本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本层营业厅的面积S(㎡)×面积折算系数K1×疏散人数换算系数K2(人/㎡)×疏散宽度指标A(m/百人) 营业厅建筑面积S: 含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 不含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候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 该场所的工作人员通过商场内的疏散楼梯疏散时,应计入其人数。 面积系数K1:地上50%—70%,地下不应小于70%。 疏散人数换算系数K2:-2F为0.8,-1F—2F为0.85,3F为0.77,4F及其以上为0.6。 多层商店建筑疏散宽度指标A:(耐火等级为一二级):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10m的为1;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10m的为0.75; 1F—2F为0.65,3F为0.75,4F及其以上为1。 高层商店建筑疏散宽度指标A=1.0 注意:商店中疏散楼梯、疏散门、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应不小于1.4m 餐饮建筑的安全疏散宽度计算 根据《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一级餐馆每座1.3㎡,二级餐馆每座1.1㎡,三级餐馆每座1.0㎡,餐馆的餐厨比例宜为1:1.1。 可以计算营业部分面积S(㎡)以及就餐最大人数M=S(㎡)/1.3(1.1)或通过布置厨房与餐桌,图面表达出就餐的人数M。 本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M×疏散宽度指标A(m/百人) 多层餐饮建筑疏散宽度指标A:(耐火等级为一二级)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10m的为1;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10m的为0.75; 1F—2F为0.65,3F为0.75,4F及其以上为1。 高层餐饮建筑疏散宽度指标A=1.0 注意:餐饮建筑中疏散楼梯、疏散门、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应不小于1.4m

疏散楼梯宽度计算标准

假设我们做一个21000平方米的商场,耐火等级一级。 地下是2000,一二层各是3500,三层为7000,四层为5000 那么,它们的疏散宽度应该怎么计算呢?? 1.根据2006低规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m2) 楼层位置 地 下二层 地下一 层、地上 第一、二层 地上第三 层 地上第四层及 四层以上各层 换算系数 0.8 0.85 0.77 0.60 2.再根据,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 人的净宽度, 一、二级地上一、二层0.65 地上三层0.75 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各层1.00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不超过10m 的地下建筑0.75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超过10m 的地下建筑1.00 3.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答,地下的商场疏散宽度为,2000X0.7X0.85X1.0/100=11.9M 一二层商场疏散宽度为,3500X0.5X0.85X0.65/100=9.67M 三层的商场疏散宽度为,7000X0.5X0.77X0.75/100=20.21M 四层的商场疏散宽度为,5000X0.5X0.6X1.0/100=15M 那么地下的商场>11.9M 三层以下的包括三层都要>20.21M 四层的商场只要>15M就好了(注意:是大于不是大于等于!) 楼主的帖有实战意义。只是对于面积折算系数的考虑显得不够合理。 特别是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取50%显然过于紧张,消防从严取最小值是很难通过的。 取最大值对于消防有利,但同时也导致疏散宽度难以满足~经济效益也不甚合理。一般情况下取中间值60%。 另外:就一层的地下室一般不会超过10m的。地下室每100 人的净宽度指标取0.75比较合理。当然特殊情况也有超过10米的。 由以上的推理,得出这个题目的计算: 地下的商场疏散宽度应为:2000X0.7X0.85X0.75/100=8.925M;一般取整数即9.0米。 一二层商场疏散宽度应为:3500X(0.5~0.7)X0.85X0.65/100=(9.67~13.54M)取0.6的中间值为:11.61M 三层的商场疏散宽度应为:7000X(0.5~0.7)X0.77X0.75/100=(20.21~28.30M)取0.6的中间值为:24.26M 四层的商场疏散宽度应为:5000X(0.5~0.7)X0.6X1.0/100=(15.0~21.0M)取0.6的中间值为:18.0M

疏散宽度计算公式

公共建筑类型较多,且在建筑设计中有些建筑类别得疏散宽度与疏散人数得计算不能够在规范上找到明确得依据,或无法明确套用哪个规范,现根据个人分析及参阅相关文献总结几种常见建筑类型得疏散宽度与疏散人数得计算。(将根据个人经历,添加相关建筑类型得计算方法以供参考及讨论) 一、商店 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得计算依据: 《建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以及地方文件要求、 《建规》条文如下:(具体条文可参见下一节“餐饮”) 5。3.17、5商店得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与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得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得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得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确定; 注:营业厅建筑面积得确定: 依据《建规》5.3、17。5条得条文说明,“营业厅得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得场所,以及营业厅内得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得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得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在建筑设计中,往往在设计阶段还没有商店得平面布置,因此不能准确得得到营业厅得建筑面积。可参照《商规》进行估算。 《商规》 第3.1.1条: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与辅助三部分。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 第3。1.2条:商店建筑得营业、仓储与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1.2得规定。 第3.4、1条: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与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与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得比例数可按第31—2条得规定。 第3、4.2条:商店得办公业务与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 第3.2、2条:普通营业厅内各售区面积可按不同商品种类与销售繁忙程度而定。营业厅面积指标可按平均每个售货岗位15m2计(含顾客占用部分);也可按每个顾客1.35m2计。

疏散宽度计算公式

公共建筑类型较多,且在建筑设计中有些建筑类别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不能够在规范上找到明确的依据,或无法明确套用哪个规范,现根据个人分析及参阅相关文献总结几种常见建筑类型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将根据个人经历,添加相关建筑类型的计算方法以供参考及讨论) 一、商店 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 《建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以及地方文件要求。 《建规》条文如下:(具体条文可参见下一节“餐饮”) 5.3.17.5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确定; 注: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 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在建筑设计中,往往在设计阶段还没有商店的平面布置,因此不能准确的得到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可参照《商规》进行估算。 《商规》 第3.1.1条: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 第3.1.2条: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1.2的规定。 第3.4.1条: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的比例数可按第3 1-2条的规定。 第3.4.2条:商店的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 第3.2.2条:普通营业厅内各售区面积可按不同商品种类和销售繁忙程度而定。营业厅面积指标可按平均每个售货岗位15m2计(含顾客占用部分);也可按每个顾客1.35m2计。

疏散宽度计算公式

疏散宽度计算公式 公共建筑类型较多,且在建筑设计中有些建筑类别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不能够在规范上找到明确的依据,或无法明确套用哪个规范,现根据个人分析及参阅相关文献总结几种常见建筑类型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将根据个人经历,添加相关建筑类型的计算 方法以供参考及讨论) 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 《建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 以及地方文件要求。 《建规》条文如下:(具体条文可参见下一节“餐饮”) 5.3.17.5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 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 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 确定; 注: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 依据《建规》5.3.17.5 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B3 = SXKlXK2XbXa =4000X61 % X (0. 5-0. 7) X0. 75X0. 77/10() = (7. 05-9. 86) m B4 = SXKlXK2XbXa =4000X61% X (0. 5-0. 7) XI. 00X0. 60/100 = (7. 32-10. 25) m 人数按《建规》5. 3.17计算,地上商业营业厅理筑面积折算值为0?5—0.7,本报告取值0.7 (较保守考虑);商业营业厅地上一、二层人员换算系数为0.85人/*,地上第三层取值0. 77;疏散宽度换算系数按地上一、二层0.65,地上第三层0.75进行取值。

疏散宽度计算

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关商店建筑营业厅安全疏散宽度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入手,通过对营业厅人均占地面积的分析, 提出了一种新的疏散宽度计算方法。商店建筑,营业厅,疏散宽度计算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商店建筑的建设不但在数量上逐年递增, 而且在规模上也呈现出了越来越大的发展趋势。然而在商店建筑设计中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问题, 常常给建筑设计者及消防审核人员带来困扰。多年的工作实践, 使我们感到以往的计算方法以不符合目前商店建筑的实际, 笔者推荐一种新的计算方法,特作如下分析与探讨。一、以往计算方法所存在的问题根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 88 (以下简称“商规”) 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 87 (以下简称“建规”) 的规定, 多层(建筑高度24 m 以下) 商店建筑中营业厅的疏散宽度计算, 首先根据“商规”第4. 2. 5条中的换算系数来确定人数, 再根据“建规”第5. 3. 12条中的疏散宽度百人指标确定疏散宽度。简化成公式 D = S ×a×b/100 (1)式中: D ——最大一层营业厅的疏散宽度,m; S ——最大一层营业厅面积 a ——换算系数, 根据“商规”第4. 2. 5 条确定,即第一、二层a= 0. 85, 第三层a= 0. 77,第四层及以上各层a= 0. 6; b ——疏散宽度百人指标, 根据“建规”第5. 3.12 条,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 第一、二层b= 0. 65 m/百人。当第二层营业厅面积为1 000 m2 时,D = 1 000×0. 85×0. 65/100= 5. 225 m。需要设三部开间尺寸为4. 2 m 宽的楼梯, 每部楼梯的面积约为36 m2, 三部共108 m2, 相当于营业厅面积的10. 8 %。根据公式(1) , 1 000 m2 的营业厅, 容纳人数为850 人, 平均每人占1. 176 m2, 除去柜台所占面积约300 m2 左右, 即700 m2 的顾客活动空间容纳人数为850 人, 平均每人仅占0. 82m2。这个密度对20 世纪80年代的商场是合适的。因为当时商场的数量少、购物的人相对集中。目前执行的“商规”就是编制于20 世纪80 年代,“商规”中的各项规定符合当时的国情, 但现在的商场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数倍于那个时代, 购物人群已分散于各商场中, 商场内人员的密度已大大降低。其次, 20 世纪80 年代的商场多为营业、仓储、辅助分设, 而现在仓储式的商场越来越多, 柜台的尺寸也在加大, 柜台所占用的空间及面积也越多, 同时仓储式的商场中大多数的顾客为推车购物, 所需用的空间的面积也加大。可见包括柜台在内每人1. 176m2 的密度显然不符合今天商场的功能需求, 因此以往的计算方法应作调整。再次, 目前商场越建越大, 仍按以往的计算方法计算疏散宽度, 带来的问题是楼梯数量过多, 宽度过宽, 楼梯间占用的面积过大, 占营业面积的10 %以上, 显然也不经济。在设计中产生的矛盾很大, 常给设计人员带来许多困扰, 所以调整以往的计算方法是必要的。二、新计算方法的提出与探讨鉴于以往计算方法所存在的问题, 各地出现了各种计算商场疏散宽度的方法。其基本的方法是以每层商场的建筑面积扣除附属及柜台所占用的面积, 剩余的为顾客活动面积。以顾客活动面积乘以“商规”中营业厅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a 来确定人数, 再乘以“建规”中疏散宽度百人指标来确定疏散宽度。也就是说当a= 0. 85 时, 营业厅内供顾客活动的空间人的密度为 1. 176m2/人, 比以往的计算方法密度降低了30 %。楼梯的数量及宽度也随之降低。实践证明, 顾客活动空间人的密度在1. 2 m2/人左右是基本合理的。问题在于顾客活动面积如何确定。如果每个商场设计都需要把柜台布置好再计算顾客活动面积, 计算起来比较麻烦,同时标准也很难控制。因为柜台的布置方式有多种, 不同的布置方式、柜台所占用的面积各不相同。这样对消防审核也很难处理, 为了简便计算, 统一标准, 笔者提出了新的计算公式(2) : D = S ×c×a×b/100 (2) 式中: c——折减系数。其中, 换算系数仍按“商规”第4. 2. 5 条确定, 疏散宽度百人指标b 仍按“建规”第5. 3. 12 条表5. 3. 12 确定。折减系数c 则是用于确定商场内顾客活动面积的系数, 即: 每层商场的建筑面积乘以折减系数得出顾客活动面积。通过对营业厅中柜台布置的多种方案分析, 可见柜台布置的方式不同, 柜台的形式、尺寸不同, 其柜台占地面积也不同, 一般在25 %~40 %之间, 多数为30 %。楼梯、货梯、自动扶梯、办公、卫生间、设备间等辅助用房约占营业厅面积的15 %~30 %。商场的规模不同, 辅助用房面积所占比例亦不相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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