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抵押登记收件

预抵押登记收件

预抵押登记收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3:购房合同(已备案的)

4:开发商介绍信(双联函)

5:首付款收据(复印件)

6:借款合同及介绍信(银行)

车辆抵押登记

车辆抵押登记

车辆抵押登记 摘要:本文介绍了机动车的抵押登记手续和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登记内容,并且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登记的条款和车辆抵押合同范本 一、机动车的抵押登记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 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 抵押登记内容。 2、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 表》,持下列证明、凭证,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一)抵押人和抵 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内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第二十五条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注销抵押日期可以供公众查询。 附车辆抵押合同范本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房屋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

房屋抵押权登记 一、主要收件 1、房屋他项权登记申请书(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5、询问笔录; 6、申请人身份证明; 7、抵押人为自然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8、其他必要材料。 二、工作流程 收件窗口登记受理→审核→记载登记簿→收费窗口缴费→发证窗口领取证书 三、办理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收费标准: 抵押登记费 80元/宗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产证未办理) 一、主要收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流程 申请→3-8号受理窗口登记收件→审核、记载登记簿→11-12号收费窗口缴费→13-14号发证窗口领取登记证明 三、办理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收费标准 住宅 80元/套 住房以外其他房屋 550元/件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一、主要收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7、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工作流程 申请→3-8号受理窗口登记收件→审核、记载登记簿→11-12号窗口缴费→13-14号发证窗口领取登记证明 四、办理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五、收费标准 住宅 80元/套 住房以外其他房屋 550元/件 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签订完购房合同后交由银行办理。

不动产抵押未办理登记相关责任承担典型判例五则

波(其与花根荣系夫妻关系)向顾漱清出具借条一张,载明 不动产抵押未办理登记相关责任承担典型判例五则 阅读说明:我国物权法第十五条确定了物权行为与债权 行为相分离的原则,并在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于不动产设 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在 商品房按揭贷款以及金融借款案件中,对于不动产抵押往往 只有抵押合同,或者只进行了抵押物的预告登记,而未对抵 押物进行抵押登记,此种情形下,如何确定抵押人责任以及 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观点并不一致。本 期选择的案例均刊登在《人民司法?案例》 ,希望对处理此 类案件发挥参考作用。限于篇幅,对原判例进行了编辑,具 体的评析意见可按照索引查找参阅。判例一裁判要旨:抵押 财产未登记,抵押权则未生效,未生效的抵押权不产生优先 受偿的法律效果,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 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在抵押财产现有价值 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被上诉人) :韦安波。被告(被上诉人) :花根荣。被 告(上诉人):朱允保。 简要事实: 2008年 1月 5日,韦安 案号:一审: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10)锡法民 初字第 0432 号; 审: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1) 锡民终字第 0767 号。 当事人:原告(被上诉人) :顾漱清。

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3.驳回顾漱清的其 今借顾漱清 50万元,2008年7月 5日前还,年利息 20%。” 2008年 1月24日,朱允保出具了授权书一张,载明“因韦 安波明源化工 (泰州 )有限公司借顾漱清人民币做流动资金。 2005 年 5 月 11 日设定了 20 万元的抵押权, 权利人系中国银 行无锡市锡山支行,约定期限至 2013 年 5 月 11 日。该房屋 共同归还借款 90 万元及利息 34.6 万元,由朱允保承担保责 任。 裁判结果: 1.韦安波与花根荣共同给付顾漱清人民币 整。借款期限内利息 104141 元,并承担 90 万元自 2008 年 7 月 6 日至 2010 年 5 月 28 日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贷 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2.朱允保应对上述第一项中的借款 50 万 元、借款期内利息 58333 元及 2008 年 7 月 6 日至 2010 年 5 月 28 日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在韦安波 和花根荣不能清偿的范围内以位于无锡市房屋所有权和国 他诉讼请求。 兹本人愿意以房产证做担保” 。其名下位于无锡市房屋于 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均在顾漱清处。 2008 年 1 月 25 日, 韦安波又向顾漱清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顾漱清 人民币 40 万元整,年利息 20% ,2008 年 7 月 5 日归还。”2010 年5月 31 日,韦安波又向顾漱清出具了一份还款保证。 2010 年5月 31 日,顾漱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韦安波与花根荣 90 万元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理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 理 时间:2015-08-14 | 作者:石陈荣| 浏览:1249 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原件)。 不动产抵押: (一)无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登记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2 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 章 办理流程: 1、土地登记申请人向所在辖区国土分局申请土地登记; 2、各区国土分局受理登记,完成初审意见; 3、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网上审核; 4、各区国土分局完成注册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所需材 料: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原件); 3、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原件); 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可只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4、抵押双方对被抵押土地的综合情况确认证明(原件),内容应当包括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的土地抵押登记行为按照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或已取得有批准权的部门同意; ②土地证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规划条件、地上物的权属情况; ③申请土地抵押的面积、市场确认价值及土地抵押担保价值; ④双方应保证抵押权实现时按照国家规定补交所获土地收益;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原件);7 、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流程

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 1、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物清单;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 (6)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含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备注: 1.若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一起按政策规定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同时以预售商品房贷款的,应提供《商品预售许可证》和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2.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具备以下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商品预售许可证》以及证明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相关资料 (3)提供设计图纸原件(平面图、立面图) (4)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进度、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质量等证明原件(此项证明材料由工程监理单位出具)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流程 对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流程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见办证须知) 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1-2个工作日) 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1-2个工作日) 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 一次性告知补齐 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1-2个工作日)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指南 一、金融机构申请人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程序 登陆交易权属系统—>网上填写业务信息—>在线打印申请书—>携相关材料到登记部门办理 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d0200370.html,,以下简称权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1、网上填写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信息 金融机构申请人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点击首页业务办理中的“权属登记申请”窗口,凭用户名、密码、加密钥匙进入系统,在“交易管理”模块中填写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信息。 提示:如尚未在交易权属系统进行用户注册,详见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首页,业务办理指南--用户注册中“交易权属管理系统用户注册办事须知”

2、网上打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金融机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申请表》、《询问笔录》。 3、携带相关材料至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金融机构申请人持网上打印的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所有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材料,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个人申办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可直接填写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部门办理。 二、网上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操作介绍 第一步:在“交易管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草拟” 页签,点击页面右下方“新增”按钮,系统弹出搜索界面,如下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预告登记证明号、抵押人名称和抵押人证件号信息,然后点击“搜索”。 系统会自动根据所填写的预告登记证明号、抵押人信息与交易系统中此预告登记证明号对应的预售合同预购人匹配,如果不一致或交易系统中不存在此预告登记证明号,系统会提示“该预告登记证明号不存在或无效”,操作中止。如果一致则页面如下: 第二步:在弹出后界面填写以下信息: 一、业务信息: 1、上报组织:选择受理本次预告登记业务的登记部门名称。如在海

不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_条据书信

不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下文是不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不动产抵押登记管理规定物权法定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不动产抵押是在不动产上设定负担,直接关系交易第三人和后位抵押权人的利益,为了便于第三人与抵押人进行交易时作出合理预期,避免遭受损害;也为了方便债权人查看抵押财产的权属关系以及抵押权的优先顺位,以决定是否接受该物抵押担保,设定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登记。 担保法对不动产抵押登记作了明确规定。该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物权立法过程中,有人提出,担保法要求抵押办理登记是正确的,但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混淆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效力。抵押合同的订立是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原因行为,属于债权关系范畴,其成立、生效应当依据合同法确定。抵押权的效力,除要求抵押合同合法有效这一要件外.还必须符合物权法的公示原则。将抵押合同的效力和抵押权的效力混为一谈,不利于保护抵押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某甲与某乙订立了房屋抵押合同,但是拖着不与某乙办理抵押登记,随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了某丙,与某丙办理了抵押登记。根据本条规定,当某甲不履行1 / 4

债务时,由于某丙办理了登记享有抵押权,可以优先受偿,而某乙没有办理登记,不享有抵押权。如果以为不登记抵押合同不发生效力,那么,某乙不仅不能享有抵押权,连追究某甲合同违约责任的权利都丧失了.这不仅对某乙不公平,也会助长恶意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物权法有必要区分抵押合同效力和物权变动效力。经研究,物权法接受了上述意见,将担保法规定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为“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财产抵押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除要求设立抵押权要订立书面合同外,还要求对某些财产办理抵押登记,不经抵押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本条规定,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为: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不动产抵押登记,可以使得抵押财产的物上负担一目了然,使实现抵押权的顺序清楚明确,有利于预防纠纷,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不动产抵押特征不动产抵押是一种物权担保,因此,它具有物权的排他性和追及性等一般特征,同时由于抵押权的特殊性,使其又有自身的特征,从而也有别于其他担保。 2 / 4

个人房屋抵押登记流程(2010版)

个人房屋抵押登记流程(2010版) 一、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其它均须提供原件): 1、《××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抵押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4、查档结果证明 5、抵押合同及被担保的主合同,若办理变更抵押登记,须提交《房屋他项权证》、变更抵押合同或协议 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7、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 8、房地产估价结果证明或双方价值认定书 9、以房改私产抵押的须提交抵押人婚姻有效证明并夫妻双方到场; 二、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次日起1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发改价格【2008】924号

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 工本费:10元/本 印花税:5元/本 2、××市房产档案馆:××价费字【2009】152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30号、桂财综【2007】54号;××价费字【2008】79号档案资料查询服务费:50元/宗 档案证明费:10元/份 档案保护费:0.05元/页 档案复制工本费:A4纸:0.3元/页; A3纸:0.6元/页 五、注销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收件凭据 3、《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须有抵押权人公章及受托人签字) 4、以房改私产抵押的,注销时应提供抵押人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委托书或夫妻双方到场 5、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六、注意事项 1、抵押当事人为港、澳、台居民或外国公民的:港、澳居民提交身份证及《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身份证及《往来大陆通行证》;为外国公

浅析商品房预售许可中的几个常见问题

浅析商品房预售许可中的几个常见问题 ——以成都市地方实践为例 一、可售与非售问题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由此可知,预售的主体只能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预售的客体应是正在建设中的尚未竣工的房屋。那么是否意味着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均可以纳入预售范围呢?当然不是。 预售的房屋首先应符合商品房的属性。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对于商品房概念的界定并不十分明确。国家标准《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建住房[2002]66号)将商品房定义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行业标准《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JGJ/T30-2003)将商品房定义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开发,以建成后出售或出租为目的建设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可见,并非所有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均属于可以预售的商品房,纳入预售范围的商品房应具有开发经营属性。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不能纳入预售范围的房屋主要包括: (一)业主共有部分 1.法定的业主共有部分,如物业服务(管理)用房; 2.根据房屋建筑的自然属性,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如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二)配套公建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修订)关于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 (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物权法》规定的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以外的属于业主共有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笔者认为,判定房屋能否办理预售,还应结合规划、设计规范关于房屋用途的关规定。《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房屋用地调查表与分类A6 [房屋用途分类] 将房屋用途分为:住宅(成套、非成套、集体宿舍)、工业、交通(铁路、民航、航运、公交运输)、仓储、商业(商业服务)、金融(经营、旅游、金融保险)、信息(电讯信息)、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娱乐、体育、办公、军事、其他16 大类28 个小类。根据国标对上述不同类别房屋的定义,住宅、商业、办公、娱乐用房应属于可预售的商品房范畴,同时,还应特别注意的是,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剧团等特殊使用属性的房屋,不能分割销售,否则将影响其整体使用功能;商业服务、金融、文化用房等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确认依法未列入配套公建,建成后无需移交的房屋,也可纳入商品房预售的范畴;而教育、交通、医疗卫生、军事及其他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房屋依法不应纳入预售范畴。 实践中,随着建筑形态的多样化,房屋用途逐渐突破传统规范的范畴,哪些房屋能够纳入预售范畴尚存争议,还有赖于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实时更新与完善。 二、土地或在建工程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预售问题 现行有关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均未明文规定办理预售许可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出具同意预售的证明材料。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企业往往会通过土

林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001林权抵押登记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林权抵押登记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担保法》及国家林业局2004年《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林权抵押是指森林资源资产权利人不转移对森林资源资产的占有,将该资产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 第三条在001行政区域具有林权证的法人和公民和其他组织以林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从事林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抵押人)以其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抵押物申请借款的,应以书面形式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担保合同。 第五条林权抵押担保的围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根据抵押目的商定,并在抵押担保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林权抵押担保的期限,根据抵押贷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周期、信用状况、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由抵押双方协商确定。属于承包、租赁、出让的,最长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承包、出让年限的剩余年限。001林权抵押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二章抵押登记 第七条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林权抵押登记工作,林权抵押登记办理后,应在林权证上予以标注。 第八条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抵押时,其林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和用途;非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抵押时,其非林地无权抵押,但在抵押期间,不得改变非林地的属性和用途。 第九条下列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一)生态公益林; (二)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三)未取得林权证的; (四)属于国防林、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和自然保护区的; (五)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第十条办理林权抵押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抵押事项的申请与受理; (二)抵押物的审核、权属认定; (三)抵押物价值评估及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 (四)签订抵押合同; (五)申请抵押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登记约定书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 甲方(预售人): 乙方(预购人):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尤溪县的商 品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合同备案号为:。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预售人和乙方预购人协商一致,就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二、甲方未按照本约定与乙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乙方可以单方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 三、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乙方同意,甲方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甲方(预售人):乙方(预购人): 法人代表: 年月日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 甲方(预抵押权人): 乙方(预抵押人):

乙方购买坐落于尤溪县的商品房,该商品房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证明为。现乙方以该商品房为抵押物向甲方贷款元。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预抵押权人和乙方预抵押人协商一致,就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商品房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尤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甲方(预抵押权人):乙方(预抵押人): 法人代表: 年月日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 甲方(预抵押权人): 乙方(预抵押人): 乙方购买坐落于尤溪县的商品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合同备案号为:。现乙方以该商品房为抵押物向甲方贷款元。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预抵押权人和乙方预抵押人协商一致,就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关于办理银行按揭及抵押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总结

关于办理银行按揭及抵押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总结报告 ****项目部作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一个走向市场,按照市场运作模式经营的项目,在人员操作及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小区多层房屋已交予住户,由于工程管理经验不足及公司体制等原因,造成多层交房后衍生出一系列问题,就拿办理银行按揭及抵押登记工作方面说: 按照市场上其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运作模式,都是在开发商交房前为客户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手续的,由于我们体制的原因,造成我们迟迟没能与银行合作办理银行按揭准入手续。等到我们与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日期,我们只有先给客户交房再办按揭手续,否则,公司的信誉就会受到影响,对我们楼盘有意向的潜在客户也会大量流失。但是,交房后给我们的按揭回款造成的难度很大,我们处于被动地位,客户会想反正我的钥匙已经领了,你急我不急。再加上交房后工程上出现的一些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客户也会拿这些问题作为不予配合做按揭的理由,这就要求我们给客户做好多工作。办理银行按揭需要客户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资料,还得依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帮客户填写银行提供的大量的审批表格,每组客户资料及审批表格填写下来至少得十多分钟,客户资料的初步审查及整理是按揭手续的第一步,这些工作都得由我们专人做,整理完这些资料后,拿着资料领着着客户去银行,由银行负责按揭业务的信贷员复审,复审通过后必须当他们面签字摁手印,这是第

二步,银行信贷员根据客户情况填写复审意见,报上级银行单位终审,这是第三步。随着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对客户贷款资格的审查越来越严,有时客户资料不符合要求被打回来还得重新整里。因为我们现在是为是一个个已交房客户办理按揭贷款,每个客户的情况不一样,有的是在外地,暂时回不来,有的是收入达不到贷款条件,由于贷款资格的问题办不了按揭,一方面得给客户做工作,让他们增加首付或着转为一次付清,一方面得跟银行方面做工作,让他们的贷款条件尽量放宽一点,由于我们跟银行的准入时间太晚的原因,国家对房地产接二连三的打压调控,本来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现在也变得不符合贷款条件了,本来可以购第三套房可以申请贷款的,现在也申请不下来了。从而造成一部分客户贷款不符合条件,转为一次性付清余款又拿不出钱来的矛盾境地,有些客户还把房子装修过了,客户对造成此种情况也是怨声载道。房屋贷款利率由最开始购房签约时的七折到八折,再到目前的八五折,客户会因为咱们的原因损失好几千,这方面我们也得给客户做工作。(从11月份开始,利率再次调高,并且不再打折。) 银行按揭手续走完,银行终审通过后放贷之前需要领着客户做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就是把客户所购房屋抵押给银行,这个环节涉及三个部门:房管所,交易所,银行。这三个机构位置都不在一块,每个部门都需要客户面签,如果到哪个部门他们的业务较多时还得排队等,而且每个部门需要至少2个主管业务的部门领导签字,环环相扣,如果有一个人相关业务的人不在,下一个环节就进行不下去,而且也

抵押登记操作指引定稿.doc

精品资料 抵押登记操作指引 业务营销管理部

房产抵押登记 一、应提交的资料 (1)《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网上生成)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借款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保证合同》(原件)、《委托保证合同》(原件); (5)抵押物清单 (6)抵押人:抵押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指定委托书(原件) (8)借款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销房产抵押登记 一、应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 (他项权 )注销登记申请书》(网上生成)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他项权利证》(原件) (4)《解除抵押协议》(原件) (5)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指定委托书(原件) 解除抵押协议格式:见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附件一)解除抵押协议 按照与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向申请的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贷款担保。抵押人以其所有的位于房产(房产证号为:)提供抵押反担保。(他项权利证编号:),该房产的抵押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 现债务关系已结束,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该房产的房产抵押登记。 抵押权人: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抵押人: 日期:

车子抵押登记流程

车子抵押登记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的应当自受理后,在机 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2、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 凭证,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后,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内 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 快速取得现金周转,车不用卖,免得资金周转过来时重新买车又得花费好多时间和成本。 免除和亲戚朋友借钱的尴尬,免除别人知道您资金短缺。 无需当地户口,只要车是本人的就可以抵押贷款。 无需长时间预约,只要正规合法车辆就可以贷款,前期无需任何定金,只要是合法车,合格车,杜绝套牌车,组装车等,必要时候刑侦验车或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灵活,资金回笼时可以即刻还款取车,无需违约金。 即刻取得资金周转。适合车不卖,短期投资,短期周转的最佳选择。因为这个社会是 需要车的,而且车用了以后是有感情的,卖掉来获得周转的话浪费时间和精力。 无须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GPS类抵押借款服务”客户办理抵押手续后,车辆可继续 使用。1无须押车,自由行驶。2手续简便,当天到账。3借款期限自由选择,还款方式自由灵活。4评估额度高。5无须贷前费用。 基本条件 申请车贷汽车抵押贷款服务所需条件和材料:

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一、动产抵押登记流程法律规定 1、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二、动产抵押登记材料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动产抵押登记载明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抵押人、抵押权人认为其他应当登记的抵押权信息。 四、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1、客户审核 严格按照XXX借款客户审查标准考察客户,符合借款条件的客户考虑办理动产抵押。 2、抵押物调查 客户经理及风控部对借款客户抵押物进行审查,查询抵押物是否足值、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抵押物达到要求的,进行动产评估。 3、评估 动产抵押需提供评估报告,对于符合XXXX借款标准的客户,由指定评估公司进行动产评估,评估公司会在2-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评估费由客户支付。 4、准备所需资料 动产抵押需向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需提前准备。 (1)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附动产评估明细(一式三份);

浅析银行在办理房屋预告抵押登记中的法律风险

浅析银行在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登记 中的法律风险 随着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产生与发展,银行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也愈发兴旺,其中,预购商品房按揭贷款就是此项贷款业务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通常情况下,预购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模式为购房者将其在房地产开发商处预购的商品房抵押给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来获得贷款,并以此向开发商支付房款,同时,由开发商向银行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虽然这样的做法不管是开发商、购房者还是银行都已司空见惯,但因为其中涉及预告抵押登记这一制度,作为债权人的银行不得不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预告抵押登记简述 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是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

效。 预告抵押登记作为预告登记的其中一种类型,则是指预售商品房购买者为在银行获得购买房屋的贷款而将所预购的房屋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订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对该房屋的抵押作预告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该房屋权利的行使。 二、房屋预告抵押登记与抵押登记的区别 (一)登记的内容不同。抵押登记针对的是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登记的是房屋所有权人将该房屋抵押给债权人的事实;而预告抵押登记针对的是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登记的则不可能是房屋抵押的事实,而是预告抵押登记权利人在将来可以取得该房屋抵押权的一项期待权或请求权。 (二)登记义务人的身份不同。抵押登记的义务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对抵押标的的现实所有权;预告抵押登记的义务人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是对预购房屋建成后享有过户请求权的人,预告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仍是开发商。 (三)登记的目的不同。抵押登记的目的是赋予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可以就抵押物折价、变卖或者拍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而预告抵押登记是在未办理正式抵押登记之前,预告登记权利人享有在抵押登记条件成就时对系争房屋享有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请求权,并可排除他人同性质物权变动请求权,使该请求权实现其物权变动的内容。

办理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

办理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一: 今委托 (身份证明编号: )代理我(单位)办理坐落于的房屋登记事项,具体为: □所有权初始登记□所有权转移登记□所有权变更登记□所有权注销登记□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 □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补证、换证 代理权限为提出房屋登记申请、办理相关房屋登记手续,接受询问,撤回登记申请,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或其他办理结果。 我(单位)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联系地址(邮编): 受托日期:年月日 注: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签字;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委托书二:

委托人: 姓名:王先生 性别:男身份证号码:12354541 受托人: 姓名:陈先生性别:男身份证号码:2514541 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王先生性别:男身份证号码:12354541 受托人: 姓名:陈先生性别:男身份证号码:2514541 我拥有位于成都市武候区玉林南路玉林花园2栋 3 号的房产,现委托陈先生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XX 年3 月3 日至XX年 3 月3 日内,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出租上述房产有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二、管理上述房产,代为支付该房产有关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以及相关费用。 三、以上述房产为抵押办理贷款,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借款借据及其它相关文件,收取借款款项。

四、到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五、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贷款(即赎楼)手续,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有权递 件、取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六、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八、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九、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代理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年月日

西安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西安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细则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细则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细则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

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本细则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本细则所称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设定抵押时,以依法定程序进行登记。 第四条房地产抵押实行登记制度,依法设定并登记的房地产抵押,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细则。县级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工作。 第六条下列房地产抵押,应当登记: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房屋;

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文档

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文档 Document of land mortgage registration management m easu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土地登记办法》,已经20xx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 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2月1日起 施行。下文是最新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前款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但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跨县级行政区域使用的土地,应当报土地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别办理土地登记。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土地,按照《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上岗证书。 第二章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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