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盐司20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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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盐司“2007”3号

关于印发《盐田区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各街道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现将《盐田区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盐田区司法局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总结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区委(区政府)办,区人大办

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7年2月27日印发

盐田区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及2007年工作思路

2006年,我区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及时启动“五五”普法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开局之年,?一年之计在于春,五年大计看开局?,为扎实做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各项具体工作,我局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工作,认真评选?四五?普法期间全区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报请区委区政府进行表彰奖励。贯彻上级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制定《盐田区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明确?五五?普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检查考核方式。在年中召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区委区政府几套班子领导出席部署工作,强调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扎实做好各项普法工作,为?五五?普法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开局。

(二)狠抓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一直十分注重抓好日常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社区居民群众的普法教育。居民是构成社会的基础,只有从源头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更好地构建法治社会。我区共有200多个法制宣传栏分布在各居民小区内,我们定期更换宣传栏内容,保证辖区居民可以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规定。同时,我们还给挂点各社区的律师事务所指定一个法制宣传专栏,由律所负责内容,每月出一期,给居民提供典型案例知识和律师所介绍等,通过专业律师的角度对居民进行普法教育。我局联合区妇联、区计生局,在区行政中心广场举行盐田区?维权送法进社区,姐妹学法强素质?法律咨询及万名妇女学法签名宣传活动。全区四个街道妇联、18个社区工作站妇工委、区公检法司、法援、公证处、计生中心、教育、卫生等30多个单位,近50多名法律志愿者参加了此次活动。4月15日上午,区普法办与区妇联、区禁毒办联合在田东社区开展?珍惜生命,拒绝毒品,携手共创美好明天?禁毒宣传日暨签名活动。活动中共派发有关禁毒、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外来青工保护等方面宣传资料2000多份,近千名群众接受了教育。

二是加强对外来劳务工的普法教育。随着我区经济的发展,各类经济、民商事活动日趋增多,相应的由此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凸显。我们十分注意加强对外来劳务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平时就把加强对外来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摆在十分重

要的位臵,在处臵重大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我局协调各有关部门主动把法制宣传阵地前移,如在处理盛旺制衣厂工人上访事件中,劳动和司法部门印发了《破产法》、《民事诉诉法》等法规并深入工人集体宿舍进行宣传。在新《社保条例》风波期间,区社保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到沙头角保税区向八十多个住区企业宣传新的社保知识,劳动部门在全区外来劳务工集中的地区设臵了9个大型普法宣传栏,并派出4个工作组深入各工厂、工人生活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我局及时将市司法局印制的1万5千份社保知识宣传的小册子下发到辖区工厂员工和居民手中。通过我局不遗余力的加大普法力度,我区外来工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遇到劳资纠纷后,胡搅蛮缠的少了,依法维权的多了;罢工、堵路等闹事的少了,循信访、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的多了。

三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我区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培养,他们还处在成长时期,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我们十分注重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一方面注重他们在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要求学校做到?有课本、有学时、有教师?;另一方面要求他们积极开展有法制内容的主题活动,我局给14所中小学校分别聘请了法制副校长,重点利用法制副校长对我区中小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个学期开学和期末都给在校学生上一堂法制教育课。2月我局联合教育局组织各法制副校长在我区各中小学开展?在法

律的呵护下健康成长?法律大讲堂,传授与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成长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引导青少年树立崇尚法律、守法光荣、守法安康的法治理念。各中小学校还利用12月4日的升旗仪式,开展了一期以法制教育为内容的主题班会,各法制副校长在?12〃4?期间,为在校青少年学生上一堂法制课。通过加大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力度,全区中小学生无一人违法犯罪。

(三)拓展和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进社区?工作是?六进社区?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深入推进我区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我局努力和市局协调,引进了5家律师事务所挂点我区18个社区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并签订了《?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书》。规范和明确律师所作为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主体,并形成经常性的定点工作机制。我局还制定了《关于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的若干规定》,要求每个律师事务所每月至少开展2次进社区活动。挂点律师在开展常规进社区宣传活动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例如在处理东部阳关花园业主上访事件中,挂点田东社区的正罡律师事务所董艳红律师积极介入,以社会律师的身份参加调解,劝解情绪激动的业主依法合法的处理问题,其中立的立场有效地缓解了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摩擦,较好的平息了此次纠纷。自这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律师在我区共开展各类讲座、咨询活动76次,

接待群众1464人次,解答各类咨询506次,对提高我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推动社区依法治理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四)扎实开展“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活动。一是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主题组织全区公务员开展专题学习。通过发放《?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以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自学等方式,重点普及各项行政法律法规,引导全区公务员依法行政。二是在全区各街道组织法制文艺节目巡回演出。节目围绕?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主题,以案释法,寓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于娱乐活动之中,让群众在轻松的环境下接受法制教育。三是各司法所统一组织辖区综治、派出所、劳动、安监、工青妇、房屋租赁管理等部门,深入到社区、工厂企业、工人生活所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派发相关法制宣传资料。

(五)抓好“12·4”等重要日期集中普法。今年是第六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城市〃和谐家园?是今年的宣传主题,区依法治区办、普法办、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一是12月2日上午在区行政文化中心广场举办了一场大型的?普法广场?活动,组织公检法、工青妇、城管局、人力局、安监局等普法职能单位和挂点盐田的5家律师事务所共30家单位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

普法活动,共派发各类宣传资料9万3千多份,发放奖品6千多份;二是12月2日晚上7时至9时在广场上演了一台法制文艺晚会,节目具有一定法制内涵,通过表演的形式以案释法,让群众在观赏节目过程中,学到法制知识。三是各街道办在12月2日上午统一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由街道各相关科室、挂点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参与,深入到辖区的工业区或居民小区设点,面向居民群众、外来劳务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四是?12〃4?期间,组织各街道驻点律师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深入社区为辖区群众、劳务工开展一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举办一期专题法制讲座;围绕主题,设计制作一期宣传海报,在社区宣传栏上张贴。

二、深化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

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工作方针,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 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一)理顺基层社区调解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基层基础年?目标精神,结合我区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议行分设?改革,我们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臵进行了调整。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明确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居委会下面,由居委会主任担任调委会

主任,工作站专职副站长和社区警长分别担任副主任,明确了调委会工作职责和参与调解的工作范围,同时完善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调解网络。目前全区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0个,有230名人民调解员。

(二)充实了警民联调员队伍,?警民联调?工作有新提高。今年3月份,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名人民调解员,补充到各派出所?警民联调?室,达到每个派出所配备2名人民调解员的标准。这支调解队伍在分流派出所案件,缓解公安警力不足,维护辖区稳定方面发挥出了重大作用,我区矛盾纠纷调解数量显著提高。盐田街道?警民联调?室所在维护辖区稳定上发挥的作用尤为巨大,由于盐田港处在其辖区范围内,因货柜车司机引发的纠纷特别多,今年全区?警民联调?调处矛盾纠纷有583宗,其中通过盐田?警民联调室?调解的纠纷就占到50%以上。珠海市司法局今年下半年还专门组织市、区司法局一行五十人来盐田派出所参观学习我区的?警民联调?工作。

(三)加大对基层调解队伍培训,提高一线工作水平。5月25日至27日,我局组织全区各街道、社区基层干部在鹏海山庄举办了一期业务培训班,为期三天。此次培训师资力量雄厚,我们请来了省司法干部学校的老师,市维稳综治办和市国安局的领导亲自授课;培训内容覆盖面广,包含了

人民调解、维稳综治、防邪等内容,通过此次学习,我区基层干部既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又丰富了实际工作经验,以培训促业务,以学习促提高,培训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

(四)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五月是全国统一的人民调解宣传月,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活动。一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深入社区、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纠纷排查工作机制。二是利用现有宣传平台和各社区法制宣传栏,张贴各种人民调解宣传挂图、宣传单张,海报等宣传资料,使人民调解思想深入人心。三是结合法律进社区,因地制宜地开展人民调解宣传专项活动。如举办法律咨询活动、派发宣传资料等,引导人民群众合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

今年以来,通过狠抓工作机制理顺和工作机构调整,全区调解数量有大幅度提高,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27宗,成功618宗,调解成功率高达98.5%,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7次,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4宗。

三、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作为曾经犯过错,走过错路的人,回到社会后亟需要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包容,如果没有人对他们表示关心和帮助,极容易走向社会的反面,重新走向犯罪的道路。为此,我区特别重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一是

组织力量对我区三年以内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经过摸查,我区刑释解教人员仅有7人(其中刑释人员5名,解教人员2名)。二是建立健全三级帮教制度。街道、司法所、社区工作站三级均有专人负责帮教工作,每名刑释解教人员有3名帮教人员形成帮教工作小组展开多对一帮教。三是积极安臵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帮助他们自主择业和积极推荐就业进行安臵,目前总共安臵6人,安臵率为85.7%,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为零。

四、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按照打造?精品法援?的目标,结合司法部法律援助质量与规范大检查活动,今年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法律咨询服务质量和管理规范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

一是法律咨询和援助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共解答来电来访咨询1749人次,受理援助案件32宗,其中刑事案件15宗,民事案件17宗。调解民事案件12宗,涉及人数约160人,涉及金额约115万元,群体性案件7宗。在调解的32总案件中,有24宗是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代理,只有8宗指派给了社会律师。二是和市法律援助处签订签订协议,自今年的二月份开始由市法援处每周一、三派驻律师在我中心值班,设立独立的律师接访室。一方面充实了法律援助力量,另一方面便于同行交流沟通,互相学习促进。三是重建维权

工作站,并被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由于区委区政府搬迁新址,2001年和区工会、妇联联合建立的职工维权工作站和妇女维权工作站工作一度中断,今年重新与区工会妇联建立了两站。因法援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均为女性,并且在今年的妇女维权工作中表现出色,被妇联授予了?巾帼文明岗?称号。

五、大力推进法律公证工作

区公证处在完善各项办证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各项措施着力推进我区公证事业。一是努力加强公证办证监管工作。监管工作由事后监管检查为主,逐步转向过程控制和事前预防。二是在办理公证业务的过程中严把公证质量关,以高质量的公证工作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并通过提高公证信誉谋求公证业务的发展。三是积极参加全国公证岗位训练活动。按照司法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体公证员及公证业务辅助人员均参加了省厅组织的全员培训。同时,通过定期学习、讨论《公证法》和新的《公证程序规则》,广大公证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新的提高,政治信念、法制观念、业务能力、诚信意识普遍得到强化。据统计,今年以来区公证处办结各类民事和经济案件共2541件,其中,国内民事1504件,国内经济644件,涉外经济393件。

六、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打击处罚“黑律师”

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实际,联合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区非法从事律师业务、以公民代理身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核实,到重点单位、重点部门走访了解。通过调查摸底,初步掌握了有关情况,尚未发现有外地律师机构未经批准在我区设点执业、外地律师在我区坐地收案执业、无执业证人员冒充律师非法执业等情况。我区存在以公民代理身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活动,在非法代理过程中,甚至不择手段地采取煽动工人罢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和敲诈勒索等恶劣手段,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和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专门成立专案组对我区?黑律师?情况进行调查,重点查处陈述(男,36岁,天津市人)在我区非法代理案件的情况。专案组成员主动放弃休息,利用夜间及周六、周日和国庆期间到当事人家调查取证,向当事人反复宣讲国家法律,要求当事人配合调查。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大量的调查取证,在掌握了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对当事人陈述作出责令其停止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违法从事诉讼代理活动;处以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

一是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全面整改、群众评议等方式,外树司法行政形象。通

过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高,促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在9月份区纠风办主持召开的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听证质询会上,区行风评议团成员、各街道辖区群众和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对象共30多人对司法局行评工作现场提问并填写《听证质询测评表》测评,现场打分并公布,总体满意率达97.42%。

二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内强政法队伍素质。今年6月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制定了《盐田区司法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自我学习、集中学习、集体讨论、教育讲座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根植于司法行政队伍干部心中。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整改,我区司法行政队伍执法为民和依法行政意识显著增强,进一步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是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抓好司法所硬件建设的同时,今年侧重抓好司法所的绩效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市制定的司法所工作量化考核考评办法,逐步规范了司法所建设。目前,全区4个司法所均达市一级司法所。

明年工作思路

2007年在完成各项日常性工作外,拟着重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探索普法宣传新路子

一是推进建立普法工作制度,要求党政一把手挂帅,使全区的普法工作有机构、有领导、有专人负责、有普法经费,为普法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切实加强重点对象普法教育。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落实好五个环节。一要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明年,要为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区五套班子领导)举办法制讲座2次。二要抓好全区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通过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三要抓好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法制教育。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采取生动活泼有趣的形式,激发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审判旁听活动2-3次;举办中学生模拟法庭活动不少于2次;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在全区各中小学校进行禁毒巡回宣传活动一次。四要抓好劳务工法制教育。结合“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精心组织面向群众尤其是广大劳务工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五要协调各街道办,在社区图书阅览室设臵法律书籍专柜,方便辖区居民学法取阅。

三是建立?五五?普法宣讲员(骨干)队伍。明年初,要求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各社区推荐有较好法律知识和宣传工作能力的干部1至2名,经确定,组成区?五五?普法

宣讲员队伍。区普法办对这支队伍一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平时加强对他们工作的指导,部署任务,定期进行普法业绩考评,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有机协调,专职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共同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协调发展,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联动联调新机制。

二是加强对调解干部教育培训。明年拟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2期,通过培训提高素质,发挥作用。

三是努力争取为每个社区配备一名专职调解员,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地作用。

三、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根据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扩大社区矫正工作试点范围的通知》(深社区矫正[2006]3号)的要求,我区要于2007年第一季度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拟选择1-2个基层工作比较好的街道社区进行试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查、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要突出抓好

建章立制工作,使试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地开展。

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要进一步做好这项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好社会稳定。

一是抓好法律援助网络和队伍建设,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拟在各社区工作站建立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二是拟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以增强法律援助的力量。

五、做好公证服务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掌握《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各项具体规定,为公证人员做到有法必依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不断完善办证制度、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

盐田区司法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八日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新)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X〕8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盐业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以加快盐业体制机制创新为目标,坚持食盐安全、创新发展、统筹兼顾、依法治盐的基本原则,健全食盐储备体系,严格市场监管,建立竞争有序、监管到位的市场秩序,加快形成符合国家、省要求,体现X特点的盐业管理经营体制,保证盐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改革重点任务 (一)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盐业管理体制和市场监管机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实行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分开,市盐业局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执法职能划入新组建的盐业执法监督局,加强和完善其盐业执法职能,加大盐业市场执法监督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做好深化全市盐业体制改革、盐业行政管理和推动加强盐业市场执法监督工作。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

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的食盐安全保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盐业市场的监管由各县政府负总责,依据盐业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建立符合各县实际的监管体制,确保食盐市场稳定和安全。自X年1月1日启动盐业体制改革到新的监管体制建成前,盐业监管体制维持不变,市、县盐业局继续履行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期间人员和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以适当方式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盐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办牵头,市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配合)(二)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理顺和规范食盐专营行为,以现有食盐批发企业数量为上限,不再新增食盐批发企业,确保食盐批发企业只减不增。充分发挥食盐批发企业主渠道作用,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业务。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销售领域要委托具有食盐批发资质的食盐批发企业进行销售,不得自行设置代转批环节。食盐批发企业一律取消食盐代转批中间环节,直达零售终端。盐业主管机构要对辖区内从事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资质严格检查,对其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监督。(责任单位:市盐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市工商局配合) (三)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全面落实食盐跨区域经营政策,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省外省级食盐批发企业进入我省销售领域,依照国家规定进行告知备案,列入我省食盐供应目录。市、县食盐批

市食盐应急保供预案

市食盐应急保供预案 市食盐应急保供预案 市食盐应急保供预案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食盐市场应急情况下的保障供应工作,结合我市食盐供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应急保供预案适用于济南市辖区内,在食盐市场受到食盐供应不足、价格调整、自然灾害、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造成食盐市场波动,发生供应紧张、脱销断档等情况下启用。 二、工作原则为稳定市场、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建立市和各县(市)区两级应急管理机制,以市政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统一指挥为主,各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为辅,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组织领导成立市食盐应急供应指挥中心,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盐务局局长和市贸易服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盐务局及贸易服务局、工商局、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公安局、质监局、交通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盐务局,由盐务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1、指挥中心的职责负责研究制定食盐市场应急供应工作措施;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食盐应急供应任务;协调组织

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联合开展食盐应急供应工作;提出建立市级食盐储备计划和使用市级储备食盐数量,根据预警级别及时下达动用市级储备食盐投放市场指令;按市政府的指示联系协调省级和国家级储备食盐指标。 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应急机构保持沟通联系,组织落实食盐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及时采集汇总有关食盐市场信息,掌握全市食盐市场供需动态,为指挥中心提供决策参考;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指挥中心采取有关调控和应急措施;依据市场波动程度,及时通报全市各县(市)区;应对媒体采访和组织宣传报道;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完成市食盐应急供应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承担职责和相关预警级别行使相应的职能行为,以保证特殊情况下食盐市场的正常有序供应。四、预警机制为确保突发事件早发现、早处置,根据《济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四级预警,并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四级预警或蓝色预警(市场供应波动轻微): 市周边地区发生突发事件,我市食盐供应局部受到轻微影响,全市食盐日销量超正常销量的20%以上(150吨左右),其中市区日销量达100吨左右,并持续四天以上。滤布厂三级预警或黄色预警(市场供应出现波动): 突发事件在我市局部出现,食盐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全市食盐日销量超正常销量的50%以上(210吨左右),其中市区日销量达120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的 通知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朝政办发[2011]38号 【发布部门】朝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23 【实施日期】2011.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朝阳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提高政府对食盐供需的宏观调控及应急能力,确保在发生区域性食盐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市场稳定和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对食盐的基本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5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商运发[2004]19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销食盐流通现代化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经贸[2003]1995号),以及《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辽宁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家和省发布食盐供应应急预警或我市部分、大部分乃至全部地区出现食盐供应紧张状态下的食盐生产、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市场和社会宣传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 1.3 工作原则 食盐供应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集中决策、分级负责,强化监测、反应及时、果断处置,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先急后缓、政企协商的原则。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在市政府和省食盐供应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朝阳市食盐供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盐业管理办公室、盐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市食盐供应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食盐供应紧急情况应对重大事项的决策。 各县(市)政府和食盐生产经营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并明确职责和任务。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精神,为构建符合山西实际的盐业管理体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立足我省实际,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以确保非高碘地区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为目标,以坚持依法治盐、严格市场监管为保证,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健全食盐储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监管经营方式,形成监管到位、公平竞争、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的盐业管理经营体制。 (二)基本原则。

突出食盐安全。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保障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统筹兼顾。把确保用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坚持依法治盐。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施依法治理。 二、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 (三)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下同),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四)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增加食盐批发企业数量,

盐业改革方案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突出食盐安全。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保障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统筹兼顾。把确保用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坚持依法治盐。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施依法治理。 二、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 (三)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四)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

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关系到居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为保证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的生活必需品有效供给,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市商务局的通知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保障市场供应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成立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工作。由分管商贸服务业工作的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经信(商务)局局长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商务)局、物价局、公安局、财政局、农委、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监察局及各街道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区联席会议职责 1.指挥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2.根据市场形势,判断生活必需品供求状态,提请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3.研究、协调应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问题; 4.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事态变化情况,由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5.组织落实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协调任务。 (三)部门分工 区经信(商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和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市商务局的工作联系、衔接,以及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负责组织应急供应商品的调剂、销售等工作,完成区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和上级商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区物价局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区财政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全文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全文 盐业体制改革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以下规划。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推进供应体制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盐储备,强化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规范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系。 (2)基本原则。 强调盐的安全性。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条件标准化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化,通过并购不断做强做大,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整体规划。确保用盐安全与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遵守盐法。完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明确各方管理责任,创新管理方式,依法治理。 2 、加强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 (3)完善定点制盐体系。不再批准增设定点制盐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会减少而不会增加。鼓励盐业生产和批发企业产销结合。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盐业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合作。 (四)完善食盐批发连锁特许经营体系。坚持批发特许经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地,不再批准增设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和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鼓励国有盐业批发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在保持国家控制的基础上,通过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进行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五)完善盐业专业监管体系。现有的专业化盐业监管体系不变,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盐业管理和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它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国食盐专营,保障盐业稳定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各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加强盐业安全监管。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研究食盐批发企业行政职能分离,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管职能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转移创造条件。加快食盐电子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盐可追溯、流向

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宁德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突发事件分级 2组织体系 2.1 市应急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2.2 县(市、区)应急指挥部 3 物资储备 3.1 政府实物储备 3.2 商业库存储备 3.3 增加储备品种 4 预警机制 4.1 信息收集和报告 4.2 预警发布和响应 4.3 预警解除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5.2 响应措施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资金保障 6.5 交通运输保障 6.6治安保障 7 后期处置 7.1 评估 7.2 结算 7.3 补充更新 7.4 奖励与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解释 8.2 预案管理 8.3 实施时间 8.4 其他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充分发挥物资储备的作用,确保储备物资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的及时有效供应,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安定,将突发公共事件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有效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发展,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福建省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宁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物资严重短缺时,我市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储备物资承储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上述储备物资包括粮油、猪肉、食糖、医药、成品油、农资、建材等,物资储备部门包括经贸、发改、财政、粮食、盐务、供销等部门。 1.4工作原则 1.4.1 健全制度,科学预警。建立市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体系,为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对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并做好全市物资储备应急响应工作。 1.4.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市级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市物资储备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针对不同情况,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物资储备各单位组织实施。 1.4.3 常备不懈,确保供给。各物资储备部门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储备物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之需。 1.4.4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各物资储备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1.5 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程度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四级。 1.5.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或包括我市在内的3个(含3个)以上设区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物资严重短缺的状况。 (2)超过省政府处置能力和国务院认为需要按照国家级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 1.5.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在包括我市在内的2个设区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物资严重短缺的状况。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 1.5.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1)在我市所辖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物资严重短缺的状况。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x〕50号)精神,更好地推进全市盐业体制改革,保证食盐供应和质量安全,维护食盐市场经营秩序,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盐业管理体制,促进盐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贯彻落实《x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如下: 一、积极探索食盐市场专业化管理机制 (一)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继续保持现有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由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市粮食局是市政府盐业主管机构,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保证全市盐行业发展稳定。县级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盐业主管机构与工信、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药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保证辖区内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加强食盐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原则,尽快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强食盐质量检验、监测能力建设,结合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推动食盐质量检验、监测职能整合,不断完善提升市、县两级食盐质量检验、监测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流通和食用、使用食盐

环节的质量监督,加大对各种假冒伪劣食盐产品的打击力度,保证全市人民吃上合格放心的食盐。 (二)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会同市、县两级工商部门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要求,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产销一体、兼并重组,严格坚持并制止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擅自从事食盐批发业务。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二、保障食盐供应安全体系建设 (一)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建立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县(市)政府指定网站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示和应用。对拟进入食盐定点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要在准入前公示有关信息,并每年定期公示所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有关信息。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 (二)完善食盐来源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引导食盐零售企业和食品加工(餐饮行业)等食盐用盐企业(食堂等)

盐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盐山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遇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部门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贸易办、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电力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民政局、统计局、供销社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负责人组成。由县政府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协调小组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市场供应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贸易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分工。 1、贸易办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对市场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及时掌握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购、销、存数量和价格。根据市场状况,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2、供销社负责食盐等物品的调运、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 3、粮食局负责粮油等物品的调运、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

作。 4、宣传部做好新闻媒体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方式组织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稳定人心。 5、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防止因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引发治安恶性事件。 6、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各项经费及时到位。 7、交通局负责做好运力调度,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运输,保证优先调运生活必需品。 8、电力局负责电力调度,保证应急食品加工的需要。 9、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流通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10、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活动。 1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12、卫生局负责对食品流通及生产经营的卫生监督管理,并处理食品污染及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 13、农业局、畜牧局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供应,负责种植、养殖环节和调入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及畜产品检疫。 14、民政局负责提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价格补贴意见,并负责落实和发放补贴。

某县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某县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蒲江县商务局蒲江县粮食局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你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油、肉类、蔬菜、蛋品、食糖、食盐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县商务局牵头成立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设置相关单位和工商企业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相关单位和工商企业应经常性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等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 2.1.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由县商务局到局长陈跃君任组长,由县商务局副局长傅艳霖、粮食局副局长龙济芒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商务局、粮食局、市场管理中心以及相关工商企业组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商务局。 2.1.2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相关工商企业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各工商企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相关事宜; (5)指导相关工商企业的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1.3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做好肉类、食盐类等商品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

局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X〕X号)精神,全面深化我区盐业体制改革,促进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X地区盐业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模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逐步建立市场化食盐运营体系和新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突出食盐安全。完善食盐监管体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入我区盐业市场准入体系和评价等级体系,保障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全面放开食盐价格,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为示范区盐业公司不断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统筹兼顾。把确保食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

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确保盐业体制改革稳妥推进。 坚持依法治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施依法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除X区盐业公司外,示范区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盐业公司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加强对食盐市场的动态监控,支持盐业公司在X省盐品交易平台上交易,实现交易公开透明,确保食盐购销主渠道作用,保障本地区食盐市场有序竞争。支持示范区盐业公司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二)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坚持依法治盐、政企分开的原则,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示范区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区盐业工作。X区政府应对照改革要求,明确X 区盐业主管机构和食盐安全主管机构,分别负责X区盐业行政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供应应 急预案

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生活必须品供应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生活必须品供应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须品市场异常波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生活必须品的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定额储备,及时调度,满足急需”的原则,采取强有力的应急处理措施,对所有应急储备物资,实行专库、专人、分类、定位管理,提高应急物资的配送效率,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生活必须品(指粮食、肉类、食用油、蛋类、蔬菜、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领导机构及部门职责 1. 领导机构: 合家福公司设立突发事件生活必须品供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相关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公司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全面部署公司生活必须品供应保障工作。

2. 部门职责 合家福公司采购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省市部门提出预警和应急意见,组织实施各项应急措施及市场调控工作。配送中心负责生活必须品储备管理及配送支持。辖区各门店作为生活必须品应急投放网点,负责生活必须品的市场投放和供应。相关业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组织生产、采购、供应、销售等工作,及时沟通情况,提供必要支持,保证市场供应。 三、市场监测 公司及门店认真做好生活必须品市场监测工作。对生活必须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专人负责,定期监测上报。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进行预测。 四、应急状态 1. 一级状态(紧张状态):指生活必须品的供应较为紧张,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持续上涨30%,市民争购生活必须品; 2. 二级状态(紧急状态):指紧张状态持续3天以上或生活必须品价格上涨50%,全市生活必须品供应紧张,市民抢购生活必须品并出现恐慌,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须品供应脱销。 3. 三级状态(特急状态):指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生活必须品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全区生活必须品供应极度紧张,市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大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须品脱销。五、应急响应

市场供应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场供应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 日用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新版本 一、一般原则 1.编译目的 建立健全日用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突发事件引发的日用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需求,维护社会稳定。 2.编译基础 根据市商务局十七司关于印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类、水产品、盐类、糖类、卫生清洁用品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市场异常波动,严重供需失衡,造成恐慌性抢购、价格暴涨或大范围断货,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 4.工作原理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日常生活用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理工作由区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日常生活用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政府和林场(所)相关部门根据不同情况负责分级,并具体组织实施。 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区政府和林场相关部门(处理日用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确定,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密切配合。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市部署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接收、监测预警等工作。 二、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 1、各区日用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 成员由科委、计划统计局、工商局、公安局、财政局、区委宣传部、交通局、农委、畜牧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日用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有一个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设在经贸委。 2.区日用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职责: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和工作分工;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判断事件的情况和发展趋势,做出应急处置和响应措施的决策,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实施,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决定与发布应急信息有关的事项;研究落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与应急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3、区日用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经济技术开发区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类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 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2.3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4相关部门及单位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2.5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 2.6 专家咨询机构 3 运行机构 3.1预测与预警 3.2预警级别的划分和分布

3.3 应急处置 3.4恢复与重建 3.5信息发布 4保障措施 4.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4.2应急队伍保障 4.3财力保障 4.4物资保障 4.5通信保障 4.6交通运输保障 4.7医疗卫生保障 4.8治安保障 4.9人员防护保障 5 监督管理 5.1 宣传和培训 5.2 预案演练 5.3 监督检查 5.4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6.2 发布实施 7 附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X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

县商务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县商务局自然灾害救助应 急预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县商务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突发事件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 2.2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信息监测 3.2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3.3预警级别 3.4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3指挥和协调 4.4新闻报道 5控制措施 5.1信息引导 5.2企业供应链采购 5.3区域间调剂 5.4动用储备 5.5组织进出口

5.6定量或限量销售 5.7依法征用 6应急结束 7应急保障 7.1物质保障 7.2经费保障 7.3交通运输保障 7.4治安保障 8附则 8.1预案管理和更新 8.2奖励与责任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8.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商务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省商务厅《安徽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巢湖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是指我县境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食(含食用油,下同)、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分别不同情况,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4.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县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有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等工作。 1.5突发事件分级 1.5.1突发事件的级次: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安徽省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

XX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

XX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食盐供应突发事件,最大程度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起的食盐市场异常波动,保证特殊情况下居民生活用盐的有效供给,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食盐专营办法》、《山东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XX市范围内食盐应急状态下,对食盐 购入、调拨、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食盐应急状态主要指食盐市场异常波动和 食盐供应短缺。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突发原因 等造成或可能造成食盐市场供应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出现脱销的状态。食盐供应短缺是指零售环节出现供不应求现象,盐业批发企业出货量急剧放大,达到日均正常出货量5倍以上。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食盐应急工作按照职能各负其责。 (2)科学监测、及时预警。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食盐市场的监测,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食盐应急状态要立即反应,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处置快速决断,取得实效。 1.5风险评估 通过对影响我市食盐市场供应因素的分析比较,主要是自然灾害因素造成事件较高风险程度。结合食盐市场供应实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应重点把握的风险因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5.1因台风、风暴潮、洪水、飓风、大面积、大范围持续强降雨(雪)、冰雹等因素对食盐生产容易造成减产从而对食盐供应影响较大。 1.5.2因战争、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自然恐慌引发对食盐的急需或抢购,将对我市食盐供应造成较大影响。 1.5.3突发重大疫情、突发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因素引发的次生或衍生的对食盐需求突然加大,成为食盐市场供应的风险。 1.5.4环境污染因素。食盐重点生产地区,海水环境污

盐务局食盐专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盐务局食盐专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盐务局食盐专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市盐务局: 按照省、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盐业公司从本月初开始,进行了自查工作。在自查中,我们按照《食盐专营办法》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现状,盐政管理及盐业硬件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我们觉得,在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过我们盐业职工的努力,我县的食盐专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一步,有效地保证了食盐市场合格碘盐的供应,对落实食盐专营政策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树立了我县盐业新形象,为今年的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现就我县的自查自纠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一、县情 我县属典型的渭北旱塬农业县,工业基础极为薄弱,全县现有人口169500人,辖11个乡镇。周围分别与我县彬县、甘肃四县接壤,321国道横穿中部,属经济欠发达县。 二、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性质。我县盐业公司于一九九八年底正式从糖酒公司分离出来独立经营,一九九九年三月,成立县盐务管理局,与盐业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属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2、职工情况: 我县现有正式职工29人,其中管理人员17人,经营人员12人,男

职工16人,女职工13人,20岁-30岁12人,31-40岁14人,41岁-50岁1人,50岁以上2人。 3、文化水平情况: 现有职工中大专3人,中专5人,初中以上19人,其中: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职工总数比列为3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职工总数比例为70%。 4、年经营批发数量: 我县因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业极为薄弱,因此,盐品销售大部分以食用盐为主,全年盐品销售1500吨,其中,食用盐1200吨,小工业用盐300吨。企业现有固定资产48万元,其中库房424㎡,办公198㎡,职工宿舍410㎡,稽查用车一辆,通讯工具3部,以及其他办公设施。 三、食盐批发许可证使用及年检情况 我县盐业公司食盐批发许可证是20xx年经省市两级盐业主管机构检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颁发的,在盐业公司独立经营以来,我公司始终按照省市两级盐业主管机构的要求,及《食盐专营办法》来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坚决执行了国家计划,从未从产区购进过计划外食盐。在销售当中,严格按规定的区域销售,历年下达的食盐计划完成率和食盐市场占有率都在95%以上,并按省政府规定全省“四统一”食盐塑料复合膜小包装袋供应群众。 四、食盐价格执行及盐款结算情况 我县公司在经营中,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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