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组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讲话稿

纪检组组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盟纪委(扩大)会议精神,分析和研判新常态下全盟农牧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安排和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为全盟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年初,局党组传达学习盟委包钢书记、纪委喇军书记在盟纪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xx盟农牧业局党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细化任务分解,推动责任落实。2016年共召开局党组会13次,其中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5次。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对二级单位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和警示教育。6月份,局党组对局属各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9月份,对局属各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和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以查看印证资料、与领导干部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检查,将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认真开展整改。通过上廉政党课、进行廉政谈话、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坚决抓好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全年局党组书记共谈话x 次,其中日常廉政谈话x次,任职谈话x次,诫勉谈话1次,共计46人次;班子成员谈话x次,累计x人次。组织系统党员观看廉政警示

教育片2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x次,参观廉政主题书法展x次,处级领导干部家属参加助廉讲座1次。

(二)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在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始终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确保过程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确保决策结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采取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由相关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在惠农惠牧资金落实使用上,从2015年10月起实行了按月通报制度,每月定时通报资金争取、落实、使用情况,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管理。局党组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制订了“决策之前情况通报单”、“决策之后督办通知单”、“项目资金安排前置审核表”,进一步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为加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及管理能力,建立了《xx盟草原补奖对象身份电子识别管理系统》,对享受补奖政策农牧民进行精细化管理,防止发生漏发、冒领、重复发放等情况,提高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管理水平,坚持运用“制度+科技”预防腐败。

(三)持续深化并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全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有关精神。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坚持以“抓典型、转作风、提效能”为出发点,持续了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检查x次,其中工作纪律检查6次,公车封存检查9次,落实八项规定“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3次。局党组制定了《盟直农牧系统关于倡导厉行节约,紧缩开支的若干意见》,修改完善了《公

务车辆管理制度》,切实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落到实处。2016年“三公”经费使用未超预算,局机关实际产生“三公”经费x万元,较上年减少x%。二是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局党组会同派驻第十三纪检组一道组成督查组,赴旗区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项目资金落地,及时组织检查验收。累计查处收缴违规资金累计x 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三是积极畅通监督渠道。在网上设立了局长信箱和举报电话,党组书记做到重要信访件亲自阅批、重点信访件亲自督办。安排专人常驻盟信访大厅,抓好干部和农牧民群众投诉的督办,全年接待上访群众21批29人次,代行署答复信访复核意见4件。

(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推动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严格贯彻落实《xx盟纪委派驻机构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制度》,凡党组会议都邀请纪检组参加,并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积极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足额保障工作经费。突出执纪问责,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重点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二、2017年重点工作

今年将要召开党的十九大,迎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盟纪委(扩

大)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驰而不息纠“四风”,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务实行动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着力解决涉农涉牧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风清气正的环境为农牧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农牧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不管党治党是严重失职的观念。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在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把党组织的关心和爱护体现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中,要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

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严守政治规矩,践行“五个必须”,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遵守党的纪律成为全盟农牧系统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使廉洁从政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

三是尊崇党章,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各旗区农牧业局和局属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学习,并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重点。要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着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良好家风。

(二)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强化责任追究

农牧系统各级党组织始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落实责任机制。农牧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责任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签字背书、报告工作、述职述廉、巡查督导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要贯彻执行《xx盟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办法》,对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等形式,采取个别约谈或集体约谈的方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农牧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细化考核评价指标并量化标准,加强日常监督与管理。

三是突出执纪问责。要贯彻执行《xx盟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实施细则》,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重点对工作落实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三)锲而不舍纠“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把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和区盟配套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后,仍顶风违纪

搞“四风”的单位和个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深挖“四风”隐形衣,对顶风违纪行为进行问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农牧系统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影响恶劣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紧盯重要动向,严查歪风邪气。看住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紧盯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新形式、新动向,聚焦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四风”问题,加强对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搞公务接待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农家乐”、“牧家游”、违规公款消费问题,分期分批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处理票据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借考察调研之名变相公款旅游,到“农家乐”、“牧家游”公款吃喝、公款赠送礼品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农牧业项目建设中的利益输送行为,严肃查处执法人员不依法行政、作风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严肃整治干部职工慵懒散拖、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

三是对强农惠农专项整治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严厉惩处。加强对强农惠农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农涉牧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农牧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利用国家惠农惠牧政策中饱私囊、损公肥私、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通报力度。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的正能量。对顶风违纪当事人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随时查处,随时曝光。既要对当事人违纪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曝光,也

要对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问责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曝光,让通报曝光成为一种标杆、一种震慑,不搞下不为例,越往后执纪越严。

(四)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大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调动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监督的积极性,推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知己不足要及时改正,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牧区活动,创新廉政文化载体,丰富廉政教育内容,贴近机关、农牧民实际。认真履行廉政文化进农村牧区牵头职责,做好调研工作,制定廉政文化进农村牧区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做好廉政示范点的建设。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深入剖析发生在农牧系统中的典型案件,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及时在党员干部中学习传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年党员干部要进行多次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一是做好廉政信息采集点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廉政信息采集点工作,及时准确了解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落实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拓宽信息线索来源。

二是探索专项巡查工作方式。针对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巡查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着力发现惠农惠牧政策资金和农牧业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三是纪律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加大对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完善问题线索排查、深化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对每一个问题线索的初核都要制定实施方案。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理,让人民群众看得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四是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涉农涉牧资金的管理和农牧业项目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各旗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以雷厉风行的姿态抓好整改。针对具体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希望同志们坚定立场方向,紧盯目标任务,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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